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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那么好的耐性去同他“叙旧”,然而林羲和今日,却是想将话说开。
“不论如何,都是我的错。你恨我,我半点都不会计较的。
前些时日听说沈伯父高升了,我也是真心为你们高兴,只是碍于你不想见我,便没好意思登门道喜。”
围在一旁的朝臣,开始窃窃私语。
当时的事情虽闹的热闹,但在场的人只知晓那场婚礼,是林曦和趁着林方知去湘都办事时办的。
至于后来丞相是如何得的消息,两家又是如何解决的,那便是关起门之后的事了。
这里面的人,有许多都是眼红沈括当了监考一职的。更有甚者,还有最近因着举子被查而不满多时的,正赶上这由头,纷纷小声道。
“这沈家,原是收了林家的银子吗?”
“难怪当时那样难堪,竟然也不了了之了。”
“说起来这林大公子也没什么错处,不过是年少了些,而且那话里的意思,竟是沈家也对丞相动了手?可见有些时候不能光看表面,林家,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沈衡径自微笑的听着。
她不是一个在乎人言的人。
如果真在意这些,早在三年前,她便搬出上京了。
只是林曦和也不是一个随便做小伏低的人,如果心怀歉意,又怎么会三年都对沈家不闻不问。
他甚至没有来问过一句:“你爹的伤可好些了?”
视线在周围扫了一圈,正看到站在不远处一身华衣的雍容女子。
她面上长得很干净,有种流水般的剔透。绣着凤穿牡丹的帕子被她用手攥成一团,正紧张的看着这边。
那是圣上最宠爱的女儿,庆元朝的七公主苏月华。
沈衡了然了。
原来这场戏,本就是做给旁人看的。
林曦和没有娶正妻,但因着她的事情,对外的风评却极其不好。如今这样一闹,也算是能让那七公主对他有了个新的认知了。
重情重义的男子,向来被人趋之若鹜。
今日若不是碰巧遇上她,只怕也会想个法子再折腾出些什么。
他倒是,“物尽其用”了。
沈衡“敬佩”的拱了拱手。
“林大人言重了,当年将我父女二人赶出丞相府的又不是您,实在谈不上怨恨二字。忠孝尚且难全,您当日袖手旁观,我自然也是理解的。”
“只是劳驾代我问候丞相夫人一声,若没有那日她让人送来的银两,我爹的腿,怕是要瘸了。”
她以为可以托付终身的人傻在当场,却是一直不同意两家婚事的丞相夫人出言相劝。直到最后一步,她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荒唐。
“前些日子听说婉君又要生了,我同她姐妹一场,还望你动旁的心思之前,多顾及顾及家中妻儿。她甘心为妾,是爱极了你的。”
总有那么一种痴男怨女,是抱着一种给对方添堵心态而存在的。
她不是怨女,但他想立牌坊,也要看她有没有这个兴致帮他立。
眼见着事情弄巧成拙,七公主的脸色大变,林羲和慌忙走上前来拉她。
“这里面的事还有些误会,我们换个地方说。”
只是指尖还未搭上她的衣角,便传来一阵钻心的刺痛。
跟着苏月锦一同走来的桂圆对他家主子说。
“您这针下的,着实狠了些,林大公子的脸色都变了。”
苏千岁没说话,却是在路过林羲和身边的时候,顺手将那银针拔了出来。
“疼吗?”
林羲和一直最摸不清楚的就是这位爷的秉性,更不知他为何对自己出手。
面上却只得强忍着手上的阵痛道:“回殿下,不疼。”
作者有话要说: 小心情跟亲们分享一下。
小盎家的黄妃凉凉要生猫宝宝了,吼吼,想想就觉得好兴奋。估计就这一个月左右了,肚子大的跟食量一样惊人。到时候一定开通微薄给嫩们晒晒图,好兴奋挖。我们的黄娘娘和它极有夫妻相的宠臣会生出什么颜色的猫咪。
不过貌似听说,两只黄猫也有可能生出一窝白猫?或是花猫?
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难道真的不是我家的娘娘出墙了?
一个月后为大家揭晓答案,小盎也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它们到底背着我造了什么孽。
哇哈哈哈。
☆、第四十章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
“那就还是轻了。”
苏千岁自顾自的念叨了一句,也没再看他的反应,而是转脸对沈衡说。
“菜都热了三回了,怎么还不回去吃饭?”
沈大小姐未及他会问她,下意识就回了句。
“现在用晚膳还早。”
这呆傻的样子,真是傻的恰到好处。
苏月锦好笑的顺了顺她的长发。
“你也知道还早?不是让你晚些时候再过来的吗?”
她的事,他略有耳闻,就是担心遇到今日的情况,这才让她晚些过来的。
沈衡低头搓了搓衣袖。
苏月锦说的时间,都已是黄昏了,她不想让人瞧见落下话柄才早些过来的。哪里会想到他住的地方,会离庐陵宫的东直门这般近。
“走吧,等下多吃些核桃便好了。”
脑子笨的人,原该多补一补的。
直到目送着两人,以及赶兔子的桂圆公公离去之后,在场的朝臣们才恍然大悟。
端王殿下这是,因为林大人冲撞了沈姑娘才出手警告的。而且那话里话外之间,竟是特意留了饭在等她。
那沈衡,同殿下之间。。。
他们面面相觑。
难怪沈括敢在这风口浪尖上接下监考之职,也难怪人家送礼送的这般随意。
原来两家的关系竟是如此亲密的,莫说是几只兔子,只怕就是空手而来,殿下也是欢喜的。
可笑他们还以为沈衡在朝中无权无势没有靠山,殊不知,人家早就是端王爷的亲信了。
想到这些天他们威逼利诱的糊涂事,以及说的那几句风凉话,不由整个背脊都汗湿了。
而林曦和,也没有好到多少。
这些天为了讨得七公主的欢心,已经是费尽了心思。
买通的近侍私下里对他说,公主是听说了大人同沈家小姐的那段过往而犹豫的。
今日偶遇沈衡,本想着随便演上一出便算了。哪里知晓,几年未见,那丫头的牙齿竟然已经磨得这般锋利了。
端王看上了沈衡?
他冷笑。
或许是一时新鲜吧。
沈衡这样的姑娘,却是罕有的直率性子,他当年也是爱极了这一点,只可惜那丫头太过心高气傲。
这样的人,豪门容不下,宫廷,更是容不得的。
还在流血的手掌突然被一只雪白的帕子包住了。
他一怔,以为是七公主去而复返,然而。
皱眉看着面前挺着个大肚子的娇小女子。
“不是告诉过你,怀了身子不要四处走动的吗?”要是被七公主看见了,不是给他火上浇油吗。
张挽君面上的神色僵了僵,而后轻笑道。
“妾身就是出来走走,刚好瞧见夫君在这儿便过来看看,说话就走。”
林羲和看着那张温婉的脸,不满的情绪缓和了些许。
她刚才就一直站在角落里,也一直都知道他想娶苏月华的事情,但却从未问过他什么。
他当初会放弃沈衡选择她,也是因为她足够聪明,也足够乖巧。
事实证明,他也确实没有选错。即便生了两个孩子,岁月依旧没有让她变得如一般深闺妇人那样歇斯底里。
“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
他拍拍她的手,柔声吩咐道。
处理事情吗?
张挽君温顺的点头,俯身目送他疾步朝宫中走去,做足了为妾的本分。
身旁跟来的丫鬟绕林忧心忡忡的说。
“小姐,方才同大人说话的,是沈大小姐吧?他们会不会。。。”
“不会。”
她打断她的话,上扬的唇角泛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意。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沈衡的脾气,那是个就算饿死,也不会吃回头草的人。
她如今的利用价值,只在于能不能让他顺利娶了七公主。
而她要做的,就是要帮助林羲和坐稳了驸马的位置。
低头轻抚着拢起的腹部。
“热闹也看够了,回去吧。也许过些时日,我们还要去拜访一下那位,沈大小姐。”
再说沈衡这边。
云里雾里的跟着苏月锦回了王府,本来不甚好的心情,却是因为府内奇异的山水芜廊生生的,吓了一跳。
在没进到这里之前,她对这座驰名已久的端王府亦是有所耳闻的。
旁的暂且不论,单说这内里的一只整只玉石雕琢而成的假山,便是百姓们亲眼看着被抬进来的。
砖瓦皆是琉璃所制,里面珍馐树木更是不计其数,是上京除却皇城庐陵宫外最精致的一处府邸。
可是谁能告诉她,这地界,怎么就被“糟蹋”成现在这副样子了。
倒不是说里面精致的亭台给砸了个七八,相反的,依旧擦得晶亮,只是被那种在其中的灵木旁支,生生遮掩的快要看不见了。
御匠方文中要是还活着,估计会活活哭死在王府门口。
“您这儿,就没有修剪树木的花匠吗?”
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个做派吧?
一旁的桂圆笑呵呵的送上一盏香茗,接话道:“我们王爷说了,世间草木皆有根本,就如人会盘发妆点一样,有自己喜欢的形态。万事须得顺其自然,太过刻意,反而失了本身的易趣了。”
沈衡抬眼看着满院顺其自然的树丛点点头,觉得冷宫的风格,大致也就这个样子了。
这分明就是个“散养”的,没人照管的院子嘛。
“我不喜欢太过奢华的东西。”
这让她想到他幼时曾经在奉芜山居住的时光。
听说那是处神仙也能住得的仙山,满眼皆是碧翠,期间鸟兽虫鸣。在那样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难怪会看不惯这些华贵晃眼的东西了。
那一张清俊侧脸,拥有着这世间最精致的完美,却又活的那样恣意,不存于世。
要不是亲眼见过这家伙是吃人间烟火的,她真的会以为这是下凡历劫的“谪仙”。
苏月锦此时正将一只兔子抱在怀中轻抚。
清澈的眉眼微颔,长睫随着呼吸轻动,在一片翠绿之间,安静的,那样空灵出尘。
仿佛只是那样坐着,便能如画。
然而,“好梦”不常有。
就在她还沉浸在云层渺渺的天人瞎想中时,“谪仙”大人突然抬眼,问了一句甚有哲理的话。
“你觉得这兔子,是红烧还是清蒸?”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双水润大眼就那样真挚的看着自己,好似这是一件多么值得认真讨论的事情一样。
沈衡抽搐着嘴角看向那只肥头大耳的东西。
“烤的吧。不然太肥了,吃起来会腻。”
于是,两厢都满意了。
她承认,他和她都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成仙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用过晚膳之后,两人并排坐在了昂贵的房檐之上。
苏月锦不是健谈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两个人的相处方式都是,一个人在那静静的发呆,另一个人陪着发呆。
沈衡静静的看着院中的“草长莺飞”,直看到太阳落于山脊。
目送着最后一缕残阳消失在天边,她转脸对苏月锦说。
“我给你讲讲,我同林曦和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 兔子肉,烤着吃,应该是外焦里嫩的吧?
擦口水。
其实小盎喜欢吃熏的。
果然我也不是“善男信女”,呜呜,捂脸退下。
☆、第四十一章也曾两小无猜
认识林羲和那年,沈衡只有十一岁,刚来到上京不久,整个人都处在一种毫不知端庄为何物的状态。
当然,也完全没有所谓的男女大防,和身份地位的意识。
事实上,在她所住的挽暇山庄,作为地位尊贵的尊主的女儿,她一直都是很受尊重的。
也时常搞不懂,为什么来了上京之后,要做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寒暄。
第一次接到下人翻给她的白眼时,是她爹带着她进丞相府拜访的时候。
她那时候觉得特别新奇,因为白眼这东西,她只当是只能在天桥算命时才会看到。
所以甚是欢喜的扒拉着对方的眼皮说:“你再翻一个给我看看。”
那仆从似乎觉得她这样的行为冒犯了他,跳着脚说:“你等着,我叫我主子来给我做主。”
那是她和林羲和的初次见面。
被请来主持正义的林大公子穿着一身绣锦长袍,小胳膊一前一后的端在身前,显得煞有架势。
她看着那张俊俏的小脸,十分赞赏的说:“你主子长得还真是人模狗样的,颇有些气质。”
请原谅她那时词汇的贫乏,因为作为一个亲娘也只会背三字经,身边的人也只能读下一本三字经的孩子。她能说出人模狗样这类四个字的成语,已经算是一种质的飞跃了。
犹记得当时,林羲和脸上瞬间错愕的裂痕。
大概在他过往的十三年中,从未遇过这么大胆的女子,一时竟然怔在了当场。
一旁被扒了眼睛的小侍从翘脚骂道“你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如此侮辱我家公子。”
她瞪大了一双杏眼上前:“这话,原是骂人的吗?”
可是她在路过一家酒肆门口的时候,老板娘就是这样对活计说的啊。
她的原话是:“仔细盯着里面那几位穿的人模狗样的公子,那都是有银子的,多上些好菜上去。”
林曦和不就是有钱人的公子?
还是说,这话得改成,人摸狗样的人的儿子才算贴切。
回家之后,她将那原话告诉了她爹,吓得那个总是没什么胆子的文弱书生又哭了好久。
沈括那时只是一名六品殿仪,因为文才还说的过去而被林方知看重,叫他来给林羲和的妹妹林婉清做先生的。
谁想到这厢刚做了没多久,便让沈衡惹恼了丞相家的长子。
她满仗义的拍着自己爹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说:“您放心,有什么事情都有我兜着。”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在等待对方的报复。
在她不甚好的记忆中,上京的“官二爷们”最忌讳的便是被她这种“乡野丫头”冲撞了。
前段时候被她揍的掉了两个门牙的刘大人的儿子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只是,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没有接到类似死鸡,死鸭,以及小石头子攻击的严重事件。
这样淡然的平静,反而让她觉得心里不安。
于是,在一个冬日的午后,她悄悄走进了林曦和的书房。
那一日的日光格外柔和,伴着缕缕微风的桌前,那个不论在什么时候都将腰杆挺的笔直的少年正在执笔临摹。
看见她进来,面上也有些意外。
她摆手示意:“我,我不是来捣乱的。上次的事是我不好,来跟你道个歉的。”
认错的话,她也是头一说,面上也有几分不好意思。
“我识字不多,不知道那词是不好的,你别见怪。”
沈衡说完那话,半晌没听到回音,她只当他是不耐烦同她这样的人说话。心里也没多介意,便径自朝门边走去。
“你方才说,你不识字?”
身后突然响起他的声音,清悦,异常好听。
这还是她第一次听见他开口说话,愣愣的点头。
“也不是不识,就是,识得不多。”
似乎没想到,堂堂一届进士的女儿会不识字,林曦和的脸上又出现了初见时的错愕。
随即,却是笑了。
“那我教你吧。”
少年人的友情总是很单纯的,即便开始发生一些小小的不快,但很快也便忘在脑后了。
沈衡的爹在府里给林小姐做先生,而林小姐的哥哥又私下里给沈衡做了小先生。
沈括知道这件事情之后,还有些拈酸吃醋的说。
“爹说教你识字,你如何都不肯,怎地林小公子一说,你便应了。”
沈衡笑魇如花的摇着脑袋。
“这不同。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您的颜没有曦和的这块玉美,我自然愿意听他的。”
一个十一岁的女娃娃,一个十三岁的少年。
就算两家人也曾担心过两人产生什么情愫,但看着那两小无猜的样子,也多半笑笑便算完了。
如今想来,如果那时大人们能想到这件事之后的严重性,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这么放任他们的。
林曦和是大家公子,平日的时间也并不是那么多。
有时候沈衡来了,也只是窝在他的书房里,听他给自己读几首酸诗。
说来也怪。
平日那些总让她觉得头疼的诗句,到了林曦和的口中就变的分外好听。
时光荏苒,转眼就是三年。
沈衡从一个不韵世事的黄毛丫头逐渐变得亭亭玉立,而林曦和,也逐渐成长成一个儒雅的俊朗少年。
丞相大人在太学里托了些关系,让他同皇子们一同读书。
进宫之前,沈衡混在一堆丫鬟婆子之中跑出来送他,冻的小鼻子通红。
两人相视良久,都不知道先开口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