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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志也道:“熊罴乃天下凶兽,便是百兽之王亦不敢与之相斗,遑论人乎?部帅拒之,人必不以之责难。”
马悍却在一点点解除身上的武装,对一脸惊骇的田豫与阎氏兄弟笑道:“我这十几年……自征战以来,总是与人斗,多少有点腻了,斗兽倒没试过。眼下机会难得,又能过一把瘾,又能保名兼救命,何乐而不为?”转首向蹋顿一字一句道,“这个挑战,我接下了。”
蹋顿瞳孔一缩,缓缓点头:“果然是罕见的勇士,你若不死,罕山脚下的王帐,随时为你而开。”
马悍再不理会蹋顿,紧了紧身上的皮甲,舒展了一下四肢,大步向前。汉戈骑兵纷纷下马,按刀提弓,跟随在马悍身后,一步步走向围栅。那令人心惊肉跳地砰砰砸木声与吼嗥声,令所有汉戈骑兵口干舌燥,心寒股战。但是,他们的脚步尽管迟疑,毕竟在向前走,而且没有停顿。
马悍没有回头,听到身后腿步沙沙,心下甚慰,人心可用。他举了一下手,脚步声停止,转身对众手下展颜道:“前次在此处杀了人罴,今次在此杀熊罴,不亦快哉!我宣布,今晚的食谱是炖熊掌。”
乌追与汉戈部众呼吸急促,胸脯起伏,若非怕惊扰棕熊,必定激动欢呼。望着马悍渐去的雄健背影,目光有着止不住的狂热与崇拜。这些汉戈骑士的表情落在阎氏兄弟的眼里,彼此互望,沉默不语。
蹋顿刀锋般的目光一直紧随马悍的身影,直到那身影消失于围栅后,重重吐出一口气,对身旁的能臣抵之道:“此人若是朋友,则是最令人安心的朋友;若是敌人,必是最危险的敌人。”
能臣抵之紧握弓把,杀气腾腾道:“若他选朋友倒也罢了,若非要当敌人,我这张弓,早晚取他性命!”
风萧萧兮濡水寒……在数百双带着感激、崇拜、惊愕、钦佩的目光下,马悍用力拉开围栅木门,身后砰地一声木门重重关闭时,脑海里不禁闪过这句有点悼词味道的话。不过,很快他就将这浪漫情怀抛到九霄云外,因为——囚笼终于被击破了!
嗷——
吼声在荒野上空远远荡开,天边乌云似乎都被这咆哮声震得翻腾不已,旷野之上的人马牲畜,更是骇然失惊,骚动不停。
或许是被困了太久,或许是被饿得太久,那棕熊一见有人出现,顿时暴怒如狂,疯狂地撞击囚笼木柱,而这些粗大的木柱,已被它破坏得差不多了……猛听哗啦啦一阵大响,木柱四散,囚笼轰然坍塌——陆地最强猛兽之一,出笼了!
棕熊落地一滚,人立而起,比马悍还高半头,短吻大张,尖锐利齿闪耀着暗黄光芒,琥珀色的眼珠凶残盯住马悍。僵持不过短短一瞬,棕熊前肢着地,象猴子一样颠跑着扑向马悍。
马悍屈臂举起右手,一根根手指弯曲,攥捏成拳,凝视着这只拳头,喃喃道:“全靠你了。”猛然发足向棕熊冲去。
马悍没有什么斗兽经验,甚至没看过人兽相斗,无从借鉴,但他有野外生存经验,自然对各种动物有过详细的了解。别看棕熊体型庞大,跑起来动作笨拙,但奔跑的速度比人还快,根本逃不了。尤其在这宽不过半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无遮无挡,跟棕熊比赛跑,绝对是个蠢透了的主意。但跟千斤重的庞然大物近身硬拼,也绝不是个好主意。
马悍有把握一击活杀这头巨熊,但以野兽的顽强生命力,他不能确定会不会被棕熊濒死反噬抓咬伤。要知道,熊的抓咬力量是何等可怕,开膛破肚都是轻的,铠甲什么的,在巨爪之下,跟纸片没差,而这时代的医疗水平……所以,他不是冲上前与棕熊角力,而是——
眼看就要与棕熊撞上,马悍猝然旋踵,身体一偏,嗖地一下,从棕熊利爪五尺开外滑过,扑向笼车。但从棕熊侧旁冲过时,棕熊突然张臂一探,啪一下抓破马悍肩甲披膊,利爪如钩,将戎衣撕裂,钢网般坚韧的右臂肌组织,生生被抓出三道划痕。若这一记抓的是左臂,不废也得重伤。
人、熊错身而过,马悍惊出一身冷汗,不愧是陆地最凶猛兽之一,看来再不能让这凶兽近身了,否则后果可怕。不近身就必须要有武器,哪里有武器?
答案是……笼车!
笼车很结实。当然,要装载一头千斤巨熊怎能不结实?笼车上半部分已被棕熊拆得支离破碎,就剩下一副平板车。车辕长两丈,车身宽厚,两个轮辘足有半人高,轮彀宽如巴掌,辐条致密,重不下五十斤。
马悍俯冲而至,五指一合,扣住轮彀,铁臂一收,咔嚓将一个轮子生生拆下,一个大甩臂将轮子扔出。轮子在空中打转,发出沉重地箜箜声,嘭一下正中刚刚掉转头的棕熊躯体。
千斤巨躯被打得向后一仰,几乎摔倒,棕熊暴怒已极,抓起轮子扯得碎裂四散,这时第二个轮子又挟着可怕地呼啸声劈面砸来,棕熊一挥前臂,将轮子拍爆。
“再尝尝这个!”马悍抓着车辕拖着笼车飞扑而来,距棕熊尚有七八步,猝然抡起若大一辆平板车,重重砸向棕熊圆硕的脑袋。
啪!嗷!
厚达五分的车板爆裂破碎,木块四溅纷飞。棕熊被砸得皮破血流,摇摇晃晃,怒嗥震天。
“去死吧!”马悍手持两丈余长的车辕,怒吼跃起,百日刺枪训练在这一刻发挥到极致,猛然刺向棕熊张开的大嘴——噗!辕木破脑而出,腥臭的兽血象拧开水龙头一样哗哗喷涌四溅……
当马悍浑身浴血,推栅门而出时,云破日出,乌云裂开,一缕金光射下,照在他身上,赤红发亮,仿佛神迹。
小支山下,伏跪一片:有汉戈骑士、有阎氏随从、有乌丸骑兵、更有逃奴……
在这人力极限的奇迹面前,谁不敬畏膜拜?
不,还有人端坐马背不动:阎氏兄弟、田豫、能臣抵之,还有……乌丸之王蹋顿。
他们没有如庶民般伏跪,但脸上表情各异,心头百味杂陈,但都有一个共同念头:乌丸人的图谋破裂了。乌丸人本想一举两得,既败了汉戈部的名声,又找回了场子,顺利的话,甚至还能借猛兽之爪牙除掉大敌。没想到,最终反而成全了马悍的威名。这一下,再没哪个乌丸人敢向马悍、向汉戈部挑衅了。
马悍与他的汉戈部,从这一刻起,真正在这一片草原上站稳了脚跟。
蹋顿木立良久,兜马掉头,默默盯着那红亮发光的人影,心头默念:“马悍!马惊龙!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第三十八章 【新型骑弩】
(感谢“赵无恤2014”、“恶狼之星”连续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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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戈寨内,蒙远与小马跟在一个汉戈骑卫身后,来到一个白色的毡帐前,骑卫上前禀报:“部帅,人带到了。”
帐帘掀开,露出一张瘦小脸蛋,却是马僮阿苏,向三人点点头:“部帅吩咐,到了就进来。”
帐篷上首端坐一人,手里摆弄着一张大弓,正是马悍。身旁短案后面跪坐着一个明眸皓齿的明丽少女,正手持笔墨,在一卷硝制过的羊皮上勾画着什么。嗯,是马悍的贴身婢女念奴。
当日小支山下人熊大战,蒙远与小马距离较远,加上人潮汹涌,群马乱奔,看得不太真切。此时近距离看到心目中神一样的英雄,不由自主伏跪在厚毡上,颤声道:“小奴蒙远(马钧),拜见部帅,谢部帅活命之恩,当粉身碎骨以报之。”
马悍摆摆手:“不用自称小奴,汉人打进入汉戈寨大门那一刻起,奴隶身份就自动解除了。我们汉戈部也有奴隶,但绝不会是汉奴。蒙远,我听说你是为了找妻儿而逃亡的,汉戈部里有不少被解救的女人与孩童,有找到你妻子吗?”
“多承部帅挂心。”蒙远神色黯然,“可惜,没有找到……”
“没关系,且放宽心,我会不断向鲜卑人、乌丸人施压,追索被他们掳去的汉奴。只要你的妻子还活着,总有一天,会回到你身边。”
“谢……部帅……”蒙远嘴唇哆嗦,已经不知该说什么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感激。
马悍安抚罢,才引入正题:“我听说你是制弓匠?”
“是,小奴……小人原是雒京将作监下一制弓匠,中平元年时,携妻室返乡祭祖,至渔阳时,被乌丸人所掳,就此与妻分离……”蒙远说着,声音低沉下去。
念奴在一旁听了,眼圈也发红了。
帐篷内气氛有些压抑,马悍只得再一次将话题拉回,将手中豹弓(红外线瞄准器已取下)递给蒙远:“你看我这张弓如何?还能有什么改进?”
蒙远恭敬接过,弓一入手,他那卑谦的神情立即为之一变,仿佛瞬间就变了一个人,专注而自信。马悍看了暗暗点头,这样的人,纵不是大匠,也算得上是优秀匠人。
这时蒙远已试听弹弦,检视弓臂并尝试张弦完毕,恭恭敬敬呈还马悍,道:“部帅此弓,柘木优良、胶漆上好、弹力极佳、弓力强劲,实是一把上好的步弓。”
马悍不接弓,而是直盯住他:“你看还有什么能改进的?”
蒙远捧弓茫然道:“这把弓很完善了,便是京城武库所用之弓,也不过如此。”
马悍终于放下心来,他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他发现无论是幽州军、冀州军,抑或乌丸人、鲜卑人,所用之弓,都少了一样辅助装置。不知是这时代还没发明,还是北人与胡奴弓矢简陋,未臻完善所至。蒙远曾是大汉朝廷将作监之匠人,那是最有发言权的了,他说没有,那就是没有。看来,自己又可以在武器方面板回一点优势。
马悍走上前,向两侧弓梢与弓弦衔接处一指,道:“这里若加两块皮垫,将发射箭矢后的弓弦回弹力尽快消除,会不会让箭射得更准呢?”
蒙远一听,顿时愣住,旋即喜道:“对啊!弓弦越快恢复静止,下一箭就能越快上弦,而且更精准!”
一般情况下,每射出一箭,弓弦必定急剧颤抖,须以掌指轻抚,令之恢复静止,这样下一次射击时命中率才高。只是在分秒必争的战场上,尤其是双方骑战对射,慢一点都会失去先手,生死立判。如此,加装弓垫,争取先机,就非常有意义了。
弓垫是清弓的标志之一,而清弓是近代弓威力比较强的一种弓,马悍原先也是玩弓弩的,自然不会不知。不过,他把蒙远叫来,可不是为了加装弓垫这等小事,而是——
马悍侧首向念奴做了个手势,念奴捧起案上羊皮,娉娉婷婷走过来,递给蒙远。蒙远惑然接过一看,神色越来越惊讶,一旁的小马也探过头来,脸上的表情也很吃惊。
小马是什么人,马悍也不清楚,只当是蒙远的徒弟,否则也不会将他一起叫来,自然也不会阻止其看自己所画的新型骑弩图谱。
没错,马悍所绘的,就是自己以前在危地马拉丛林时,所使用的强弩的翻版,这种武器他再熟悉不过,闭着眼睛都能画得分毫不差。不管这时代的工艺水平能不能做出来,总得试试。马悍之所以想到要制造新武器,主要是因为小支山之战,对他造成的冲击力很大。
当初与乌丸人的小支山之战,面对同样精于骑射的乌丸人,训练不足的“曼古歹战法”,根本体现不出应有的威力。曼古歹战法,主要是对付步兵与重骑的,对上轻骑,尤其是弓骑,就不太好使了。如果一定要以之对付弓骑兵,那就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弓箭的射程、马的速度。
马的速度好解决,挑选优良战马,作战时先发制人——也就是先跑,只要距离拉开了,除非敌军战马素质整体高出一截,否则绝难追上。但弓箭的射程却是个难题,唐努、乌追等人曾提过一个笨办法,集中部落里能拉二石以上的强弓手,专门组成一队。可是二石的骑弓哪有那么好拉的?就连他们自个也只是勉强使用而已,那些大块头的重骑兵倒是可以,但驰射却十不中一,有力道无准头也是枉然。
既可开强弓,又是神射手,这样的优质兵员,即便是盛产控弦之士的漠北草原,那也是百里挑一啊。以眼下汉戈部的人口基数,能收集得了多少这样的骑射好手?有没有一队?很显然,这样的精兵战术,就目前汉戈部的情况而言,行不通。
人力既然无法解决,那就用机械之力,这是每一个现代人都具有的思维。
弓是解决不了问题了,只有用弩。两汉三国时代的弩,射程也相当不错,比如当初麴义所指挥的先登死士,所用的腰张弩,就是汉朝著名的大黄弩,李广曾用它射入石头。不过这种弩射程远是够远了,但太重太大,上一次弦也费事,还得使出吃奶的劲,马上根本用不了。马上能用的弩只有一种,那就是擎张弩。
擎张弩,也就是单纯以臂力张开的弩,是弩中射程最近的一种,甚至不如二石弓,只是准头要好过弓,马上倒也能用。缺点是射速太慢,若与弓箭对射,完全会被压制。这样看来,也行不通。
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使用加入现代元素的新型骑弩。
马悍所绘制的新型骑弩,有两个技术突破点:一是弓弦。弓弦短,则弩臂张力不足,蓄力弱,射程不远;弓弦长,则弩臂过长,无法在马上使用。这是一个矛盾,难以调合的矛盾。马悍解决的办法,就是用复弦。所谓复弦,就是在弩把上多加装两到三个支点,然后将弩弦交叉串连(就象球鞋的鞋带串法那样),使长而韧的弩弦所产生的强大拉力局限在一个极小的区域内。这样就可以装置在短小轻便的弩上,解决了马上使用的问题。
接下来的问题是拉力,也就是怎么拉开?这种复弦弩,其实就相当于将蹶张弩的拉力,转到擎张弩上,用手来拉必须脚蹬才能开的弩,如何能拉得开?
马悍解决的办法就是滑轮拉杆。现代弓多数都是滑轮弓,很省力,十来岁少年都可开近百磅弓。不是因为力大,而是因为省力。所以马悍根本没花多少心思琢磨,直接就拿出这个省力方案。在弩把两侧,各使用两到三个金属齿轮,合成一个滑轮组,拉杆板动上弦。将必须要用足蹬的强大拉力,化为轻松的手动上弦。
复弦、拉杆、齿轮、滑轮组……各种令人眼界与脑洞大开的新东西,令蒙远与小马两眼放光。蒙远是因为他本职就是个制弓匠,看到这些足以改变战斗形态的新武器,神情激动很自然,那小马又为何两眼放光呢?
还是马悍的话将二人惊醒:“如何?能制否?”
“能!”蒙远下意识应道,这种前所未见的强弩,若不试上一试,只怕他睡觉都不安稳,“只是小人不识字,这上面的解说……”
这些文字说明是马悍口述,念奴执笔写的,没想到蒙远却不识,白瞎了念奴一手娟秀小隶。
就在这时,小马却道:“我认识字,我、可以、念给、蒙叔……蒙叔听,而且……”
马悍皱眉,这小子居然是个结巴,听口吃者说话,其实挺难受的,不过马悍还是捏着鼻子听下去:“你说。”
小马得到鼓励,脸胀得通红,口吃得更厉害了:“而且、而且、我、我觉得、还、还可以、改进、改进成、连发弩……”
马悍有些惊讶地看着小马,赞许道:“不错,有想法,的确可以加装箭匣,改制成连弩。不过,这样会影响射程,而且影响很大。眼下我最需要的是射程,而不是射速,所以……当然,你们可以好好琢磨,争取将二者统一,既兼顾射程,又能提高射速,如此大善。若有新突破,我绝不吝于赏赐。”
“嗯!”蒙远还未出声,小马却抢先重重点头,木讷的脸上散发出一种名为“坚定”的神采,双目灼灼有神。
马悍都不禁为之小小惊讶一把,脱口道:“你叫什么?”
“马钧。”
马悍想了想,对这名字没什么印象。他所不知道的是,如果三国时代真有一个人能改进连弩,那就一定是此君——马钧。
帐外传来卫士的禀报声:“禀报部帅,田从事求见。”
马悍挥挥手:“好,你们下去吧,好好做,缺人缺钱缺物都可以找我要,不要考虑糜费,我只要你们拿出合格的实物。另外,注意保密,不得让无关人等看到此图。”
蒙远与马钧凛然遵命,然后将羊皮小心卷好,躬身退下,出帐而去。
马悍向站在帐处的阿苏招招手,待阿苏近前,低声叮嘱:“今后你的最重要任务就是盯住他们,好好做事便罢,若有不对,立即向我禀报。”
阿苏重重点头,领命而去。
不一会,帐帘一掀,田豫手持一块令箭似的铜牌入内,向马悍展示了一下:“惊龙兄可知此物为何?”
马悍将铜牌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半天,除了刻着一圈圈古怪花纹,一个字都没有,想猜都没处下手。
田豫也不叫他为难了,笑着解迷:“这是鲜卑大人轲比能,请阎氏兄弟转交给部帅的聚会牌,相当于我朝的请谏,轲比能是邀请部帅参加鲜卑人的大会。”
马悍一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