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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马蹄声急!
余之归白蜡杆子一举:“放进来!”
百人队一侧忽然打开一条缝隙。
单琬不费吹灰之力,闯入百人队中。
紧随她身后的兵卒一见裂口,便要闯入,不料裂口团团一转,分出两个十人队,将其推拒在外。又团团一转,十人队回归本部,整体依然是一只慢吞吞的乌龟。
“这是怎么个意思?”谢鸿云嘟囔。
“这是阵中阵。”慕斯年一见,心里不由对余之归又高看一眼。
“阵中阵?”
“你且自己琢磨。”
谢鸿云便继续挠着头指挥。然而始终无法将余之归阵型打散。
甚至单琬也陷在乌龟里面了。
慕斯年正在沉思余之归之事,忽听单琬没好气地大叫:“你这匹色马!两军交战呐知道吗!”
怎么回事?
☆、第二步
慕斯年看向阵中。
方才他思索启用余之归一事,并没有留意到战场。
盖因一看余之归的应对,几乎不用等到最后一刻,便知输赢。
慕斯年暗叹,余之归这次闯阵,依然怀抱以多打少的心思,他一百人在那里集体移动,任你百般挑逗,我只嵬然不动。
现下单琬进入大阵,百人队局部遇到强敌,一对一绝无可能取胜,于是余之归将单琬单独放入,以自己圈内数人,集中攻击单琬一人,还是以多打少。
外圈以多欺少,内圈以多打少,只要保持这个速度,莫说破阵,将单琬裹带出阵,亦不在话下。
事实也不出慕斯年所料。
尽管单琬是员猛将,然而演练阵法,她不可能真正一枪把自己麾下士兵捅个对穿,十成功力也就发挥出一半。
对方又狡诈,不靠前,纷纷拿套索对付她,顾人难顾马,顾马难顾人。她的坐骑大白马不慎中套,被拉扯倒下,单琬刚从马上脱身,就被五六根白蜡杆子架住了。
白马倒在地上,看见主人被俘,急的咴咴直叫。
余之归看见动物,比看见人亲上三分,赶紧跟马打了个招呼,一边安抚,一边取下马脖子上面的套索。
百忙中也没人理会他小动作,余之归一托马身,大白马顺势而起,看看主人,看看余之归——狠狠舔了余之归右脸一口。
单琬被制,无意中看到这一幕,眼都直了,不由自主叫出声来:“你这匹色马!两军交战呐知道吗!”
那白马通人性,冲她点一点头,咴了一声——又舔了余之归左脸一口。
这次慕斯年正好看见。
余之归得动物缘,慕斯年早就知道。
大将军府里猫猫狗狗,无论爱撒娇的、不理人的、凶残的、慵懒的,到了余之归面前,统统温顺无比,连打架都没有,排着队等他揉脑袋揉肚子,任他搓圆捏扁。
余之归经常被一群大毛团小毛团围着,也从来不恼。有几次在院子里晒着太阳,靠在大狗身上睡了,身边就聚拢一圈毛色各异的猫咪,给他当毯子。
慕斯年只得将此归结为天赋异禀。
现在想想,军马……也是动物。
余之归拍拍马脖子,赞道:“好马。”
“当然是好马。”单琬看见自己被众人制住,这都是自家军士,不必拼死拼活,于是直接吆喝,“余之归,你脑子不错,有没有打算做个参军?”
胜败乃兵家常事,何况这是自家切磋,将来也是自家的助力,单琬这点想得十分透彻。
前线缺兵少将,每一份助力都十分宝贵。而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余之归这样的,不是精兵,而是良将。
因此她比试还没结束,就急不可耐要人了。
“我?”余之归笑笑,“我听慕师安排。”
“我这就找慕师!”单琬一看战局,余之归前后左右的兵士进退有度,这一场确实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
余之归也不怕她使诈,命人松开单琬,后者一跃而起,跳到马上,人群露出空当,单琬冲了出去。
她在阵里喊话,阵外听得清楚。余之归的回答声音却并不高。“慕师?”谢鸿云见单琬拍马冲出,不由回头询问。
慕斯年看见单琬往点将台冲来,不由又暗叹一声。
果然有本事的人,终不会被埋没。
让余之归在大将军府,指挥鸟雀,做谢鸿云的伴读,哪有战场杀敌,博个功名,封妻荫子来得痛快?
只是大将军府安逸,战场生死无眼,他原不知道余之归如何选择,听得单琬这么说,想来余之归没有拒绝。
到是谢鸿云,听单琬要人,自己闷闷不乐。
慕斯年便道:“你再勇猛,悍不畏死的兵将太多,轮不上你。单琬可急着要你入伍?你再看看余之归,论武力打不过你,论智计他连单琬都制住了,只打了两场,单琬就来要人,这就是谋略的重要。平时你不信,现下晓得学习兵书阵法的重要了?”
一番话将谢鸿云说的哑口无言。
余之归收拢兵士后,才慢慢走回,依次行礼。
现在单琬看余之归,可就不觉得他瘦弱,而是怎么看怎么喜欢:“你先当我亲卫,等有所建树,再升你位子。前线随时缺人手,建功立业太容易了,一年不到,保你是个参军!如果你能打,那就是个部将,再升为大将,独领一营,然后做到将军!”
慕斯年虽然想留人,但他另有主意。比起后方来,前线更加重要,余之归一去,给大将军增添助力,多一份胜算,早日了结战争。
于是他打定了主意,问余之归道:“之归,你可怕上战场?”
这问的很有水平,不是“愿不愿”,而是“怕不怕”。再没有斗志的人,不想回答“原”,可也不好承认自己“怕”。
余之归清楚这种话术,故意想了想,才慢吞吞地道:“去便去。”
慕斯年也不苦留,点头道:“好男儿自当保家卫国,之归,祝你早日凯旋。”
“好好好!”单琬大笑,拍拍余之归后心,“好兄弟!今天你就入我麾下!”
余之归行了个礼:“谢慕师栽培,谢单将军青眼,只是且容我回将军府一趟,处理杂务。”
“杂务?”
“我那些鸟儿。”余之归道,“军营之中,必不许弄这些雕虫小技,我得叮嘱它们,好好听慕师号令。”
他转向慕斯年:“慕师,看在那些鸟雀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面子上,还请勿要取它们小命,不想养着,放生也可。”
单琬一听,不由皱眉道:“你到心软,沙场征战,可是谁心软谁死得快。”
慕斯年慢条斯理地道:“不,他只对鸟兽心软——单琬,你捡了个便宜。”
“我?”
“你那匹马。”
“马?马怎么了?”
慕斯年道:“之归天赋异禀,没有动物不温驯。可为助力。”
单琬一喜:“必然得军马营喜欢。”
“不仅如此。”慕斯年道,“你想想敌将。立马横刀前来邀战,余之归招招手——”
余之归冲着白马招了招手。
点将台下的大白马嘶鸣应答。
单琬吃惊地张大嘴巴:“这我却没想到!”倘若真那么能耐,一挥手,指挥战马驮着敌将直冲本队,那还不来一个抓一个,来几个抓几个?
余之归暗自心惊,这他也没想到。
要都这样,妥妥儿干涉凡人之事啊,那还了得。
他忙道:“需要距离极近方可,太远也是无用,不然天上鸟儿早都下来围着我打转了。”
“说的也是……”单琬惋惜。
慕斯年也惋惜。
但余之归入伍之事,铁板钉钉了。
就在当晚,他包袱款款,正式走进营房。
大将军府出身,慕斯年身边人,单琬亲自安置。
这三条,无不引起单琬身边亲兵卫队注意。
兵卒之间也有较量。能进单琬卫队,简直是大家打破头都想要的好事。
不为别的,只图两点:
一,单琬有本事,跟着有面子。
二,单琬再怎么说,也是女人。
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单琬那腰身放在大家闺秀里,叫一个膀大腰圆不堪入目,放在糙汉子扎堆的军营里,毫无疑问是位风姿绰约俏佳人。
战时没空慕少艾,平时么,想总是能想想——凡是怀抱这种念头的人,都被单琬一顿银枪,抽成了猪头。
因此,单琬卫队里面的兵,一定真刀真枪干翻过十几个人,有真本领,又必定是对单小将军心悦诚服,没有丝毫非分之想,才能将位置坐稳。
并且此后听到有人对单小将军不敬,这些人定然嗷嗷叫着冲上去,先抽对方一顿,消弭隐患再说。
总之一句话:忠心耿耿。
直到今天,帐篷里多出个斯斯文文的瘦弱少年?
——此人何德何能,这般轻松地让单小将军青眼有加?
亲兵卫队对单琬忠心耿耿,不意味着对余之归恭敬。大家都是兵,兵也有三六九等,不拿出些本领,岂能服众?
余之归正在铺床,看着帐篷里五个大头兵不露痕迹地将自己团团围住,于是不好意思地笑笑,包袱一掀。
三个蛇脑袋冒出来,三角形脑袋左摇右晃,嘶嘶吐信。
无论是谁,乍见毒虫的反应,都得唬一跳。五人看见蛇,不由齐齐变了脸色。
余之归将包袱掀得大了点,毒蛇细长身躯沿着衣襟,蜿蜒而上,一条围在他脖子上,另两条攀在他手臂之上。
余之归道:“几位,我没什么本领,就只会这点东西,还请几位高抬贵手。”
“你吓唬谁呢?”为首的汉子张开蒲扇般大手,向余之归抓去。
空中一道黑线,他猛地收回手,看着掌缘两个小洞。
余之归不说话。
那汉子甩甩手笑道:“这算得了什……么……”
他掌缘小洞并没有发黑,也没有浮肿,只是整个人晃悠一下,栽倒在地。
“好热……好热……给我水……啊……”他躺在地上,做了一个接水往嘴里送的动作,“好多果子……哈哈哈会跳的果子……跳到我怀里来……好吃,好吃……”
他在空中乱抓,往嘴里乱塞,随即突然抠着喉咙哇哇大吐:“人眼人手……人头!我不吃人!我怎么会吃人!好多血……我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他吃没有真吃,吐却是真吐,打人也是真打——围上来的同僚七手八脚制不住他。
余之归从腰间掏出一粒丸药,交给在场唯一还没有加入战团的亲兵:“敲昏他,一半喂下去,一半用水化开,涂伤口。”
那亲兵惊惧地看着他手臂上的蛇,那条蛇便将身体盘了回去。
余之归再次递过药丸,自己继续铺床。
毒蛇舔了舔他的颈窝,他以指腹轻轻抚摸蛇脑袋。
——真怀念啊,长天。
☆、第135章 仙人
蛇类的身体总是冰凉滑溜。
余之归以前身上经常盘着个蛇王,早就习以为常,除了偶尔怀念席长天之外,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也正如他所想,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受得了他挂着条毒蛇,是以身边清净许多。
同一帐篷里面这五个人,自从为首那位被咬过一次,再不敢对他立威,虽然背后表示不服,至少表面还带着些敬畏之色。
余之归便主动将蛇药给他们几人分了一分。行动坐卧时,毒蛇也没露出来过。
果不其然,拿到蛇药后,这些汉子脸色好了些许。
他们也有相熟同僚,各自私下找人一说,暗暗想找回场子。
找回场子这事,暗里拦截,没有一次把余之归单独堵住。
到是众人校场比武操练时,见余之归虽然赢少输多,但输了也认,并不拿蛇出来吓唬人,事后也没放蛇报复,这才放心了几分。
又见余之归平时不主动生事,也没仗着毒蛇之便,欺负同僚,讨要好处,相反,为人和和气气,是个大度的性子,根本不计较他们先前所为,于是又放心几分。
余之归渐渐在营里站住了脚,却并不是因为这些。
这一军部的主将姓丁,是个将军,麾下一共七营,单琬所辖乃第五营。
连年征战之故,人员都未满编,整部不到三万,大部分新兵。
单琬这一营也就八百人,至于马……两百?一百?已经让其他营羡慕不已了。
战马比人还精贵。
不过,亲兵卫队二十人,人人都能混上一匹马。
起初分给余之归的是匹大花驽马,牙齿都磨平了,身体极差,走几步呼哧带喘,鼻涕眼泪口水一齐流。
余之归也没说什么,牵着马去了军医那里。
是军医,不是兽医。
三天以后,他凭着这么一匹大花驽马,在训练中跑进军马榜的前五名。
这匹大花马很快被人要走,给他换了一匹顽劣的骊马,性子偷懒耍滑,招惹同伴,咬坏辔头,偷吃草料,动不动还会装死,往地上一躺不起来。
结果……连半天都没用上,骊马跟个大狗一样,余之归走哪儿它跟到哪儿,让动就动,不让动就乖乖站着。
别人靠近,骊马尥一蹶子,余之归拿着大剪刀喀嚓喀嚓给它剪鬃毛,这畜生还主动伏低身体,好让余之归剪得轻松,不至于举着剪子那么累。
别的事情,余之归反应都平淡。唯有叫他看马,他跑得比谁都快。
凭借这一手驭马之术,余之归跟同僚们才熟络起来,同时也招致了大家上下一心的善意的嫉恨。
——无他,军马平时耀武扬威,一见他都乖顺得好似小白兔,实在太令一众军士眼红了。便是单琬的宝马良驹小白龙,在看到余之归时,也会亲热凑过去,舔上那么一两口。
负责管理军马的小吏,早就不止一次跟单琬请示,借余之归一用。
后来大家发现,但凡露出一点要欺负余之归的意思,他们的马就先折腾起来。
或者有人向余之归比划要打要杀,只要附近有马,不管是谁的坐骑,也不管主人坐没坐在上面,那马便会主动奔到余之归面前,替他抵挡。
至于马身上的人……管他坐不坐得住、掉不掉下来呢?
这样的滑稽事屡屡发生,大家哭笑不得,送给余之归一个绰号唤作“萝卜”。
马匹除了日常草料豆饼外,喜食甜硬的胡萝卜。众人给余之归取这个绰号,意思是这人就像马儿最爱,看见了便不顾一切来护食。
同时又因为余之归没架子,个儿又矮,这才有了这么个绰号。
余之归欣然笑纳。
到是跟余之归同一个帐篷的五人,暗中提心吊胆好一阵——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瘦弱的少年怀里藏着毒蛇,余之归万一翻脸,可怎么了得。
谁知余之归不生气。寻常说笑打闹,也没见毒蛇出来吓唬人。
于是他们的胆子终于渐渐大了起来。
余之归算是融进了军队之中。
军队里这些门道,单琬自己清楚。
她是个副将,虽说统领一营,然而贸然提拔人,也颇具风险。
普通兵最好当,越往上,接触机密越多,又岂能随便什么人都能胜任?余之归能当亲兵,还是因为出身大将军府和慕斯年门下,免去鉴定身份这一层手续。亲兵卫队里都是心高气傲的主,若是她郑重其事对下属叮咛托付,是人便有逆反之心,怕会适得其反。
况且这也是对余之归的考验——不能服众,也不好指挥人马。
单琬一开始留了个心眼,在余之归同意进军营之后,将这些情况一一告诉对方,并且说有事情找自己,尽量为他做主。后者点点头道谢,回答她这些都好说。
如今看来,余之归确实有一套自保之法,渐渐也融进卫队之中,只是这立威……
余之归的立威时机还没有来,一纸军令就来了。
丁将军叫过单琬,宣布要她选出五百人,奔赴前线。
一听能去前线,单琬欢欣雀跃。去前线意味着有仗打,有功立,还能见亲人,一举多得。
只是这人数……五百是否太少?
“不是去打仗,而是护送。”丁将军提醒。
护送一批军资粮草?此事容易。
护送两名仙人赴前线?这什么意思?
“这是天子诏令,听说这次花了大力气,才请来两名阵法师仙人,助我大封国取胜。”
“仙人啊……”单琬不由赞叹。
丁将军叮嘱道:“叫你带队,因为你胆大心细,一路小心照应,千万莫要惹恼仙人。必要时可便宜行事。你可明白?”
这就是说偶尔有些出格之举,单琬需自由裁量,万万不能一刀切,得罪大人物。
单琬点头:“喏!”
单琬喜滋滋回归本营,叫来她手下裨将和牙将,将上面长官的吩咐一说,大家同样欢欣鼓舞。
阵法师啊,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阵法师,据说一块阵盘可抵十万大军!
有了阵法师,还不所向披靡!
当即她手下这几人就为了谁去谁不去,争论起来。
单琬的法子很简单,她一挥手:“老规矩,都去校场!谁赢,谁跟我走!”
她看了一眼站在帐篷门口的余之归:“之归,你也一起。等仙人来了,看看阵法师究竟是怎样的大人物!”
余之归心里有些打鼓。
南仙界的阵法师可以干涉凡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