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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看小绿就知道了。
虽然乡下人不怕蛇,不过小绿可真是只吓人的宠物啊!
它可是青竹丝呢!
大名鼎鼎、令人闻之丧胆的台湾毒蛇——
青竹丝啊!
他真不懂,像老板娘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姐,怎么会喜欢蛇当宠物呢?他是知道台北人都喜欢养一些奇奇怪怪的宠物,像是蜥蝎、水母、蜘蛛啦!当中一定也有蛇。
不像乡下,养来费去就那么几只土狗,不是叫阿黄就是小黑的。
不过,老板娘也跟流行吗?阿土着实感到纳闷。
有钱人的想法,还真是令人想不透。
看门口那部名牌脚踏车就知道老板娘是个有钱人,因为那可不是平常人买得起的。 更遑论老板娘换车速度之快……他都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部了,恐怕他十只手指都不够数呢!
他不但记性不好,算数也不好。不过,他阿土再土,也看得出老板娘定是好人家的千金。而且,跟了老板娘这几年,他怎会不知道老板娘赚钱的手腕有多高明? 要不,他每个月暴增的薪水是哪儿来的?算数不好归不好,他可没笨到连自己赚了多少钱都不知道。他每次可都是小心翼翼地对着整叠千元大钞一数再数呢!
总之,这可是份极为难得的好工作呢!
尤其像他这样说学历没学历、说经验没经验,更别提长相不佳,只是空有一身蛮力,也真亏老板娘愿意雇用他。所以他可是非常感激老板娘,自始至终都诚恳努力地在做这一份工作呢!
这下,他连老婆本都快存够了,再过一、两年,他就可以回乡下娶阿花,然后再生两个胖小子。想着想着,阿土黝黑的脸都红了。
阿花是他论及婚嫁的女友,虽然只是一个村姑,配他却是绰绰有余了。阿土极有自知之明,即便来到台北工作,也从不妄想高攀其他女孩,只是死心场地守着家乡的阿花。说来好笑,第一次领薪水时,他以为老板娘给错了,还傻傻地将多得的钱退还,退还——
“红利?”
“我…没……说……吗?”丁水柔费力地从柜台上撑起身卫,头却仍陷在柔软的鹅黄色抱枕中。
“可能有吧!”或许真的有吧!他这记性实在是不行。
“给……”半张脸埋在抱枕中,丁水柔不清不楚地动了动唇瓣。
“什么?”
丁水柔皱了皱眉,似在思索阿土的问话,好半晌,才吐出了两个珍贵的字:“你……的……”
“你素说,那素给偶的?”阿土看着她,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好事。丁水柔在抱枕上的头几不可见地微点了下。
“可素,偶才工作不久……”
“没……关……”剩下的“系”字,很可悲地没有出场机会。丁水柔摆了摆手,阻止阿土的上诉。
“可素……”阿土还有话要说。
“我……要陲……要……”丁水柔吐出了微弱的前半句话接下去就没了声音。
“老板娘!”阿土紧张地往前大跨一步。
结果,他发现她竟然是陲着了!
老板娘还真是……说睡就睡呀!
阿土愣了好久、好久。
以上,就是当时的情形。
也或许是因为这样的缘故,让老板娘觉得他诚恳实在,才一直让他在这儿工作。
话说回来,老板娘也真是有本事,否则也不会将一间小小的花店扩充到今日的局面。
不说花店有多大,光是拥有自己的花房,不用向花商批花,直接自己经营,这就很了不得了。虽说种些花花草草向来就是老板娘的兴趣,不过她也真是有心;非但努力经营,后来甚至还盖起了花房,干脆自己种、自已卖,也省得被盘高剥削。
其实他们花店刚开始也是批花来卖的,顶多有时候老板娘会将自家种的几盆花草拿来店里一块儿卖。听老板娘说,她家里还有个专门种植花草的阳台,让她可以种着玩。
说到兴趣……不是他要贬低老板娘啦!
不过,他怀疑——弄坏脚踏车也是老板娘的兴趣之一。
对门外那部原本价值不菲,如今却只能用“惨不忍睹”四个笋来形容的第N部脚踏车寄予无限同情,阿土心疼极了。
那都是钱呢!
就不知道老板娘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把脚踏车弄成面目全非。 要是他在屏东乡下的阿母看到了,一定会“矢寿喔!天意喔!”地大呼小叫个不停。
偷偷叹了口气,阿土看向眼前不知何时又陷入昏睡状态的丁水柔。
看来,小绿的效果也是有限的……
老板娘怎会重眠重成这样呢?
“唉……”这回,他叹了更深更长的气。
还是工作去吧!
顺手将玻璃门掩上,阿土决定来个眼不见为净。
假日,街道一片喧嚣。
行人来来往往,各有各的目的地,不曾为谁停下脚步……
此刻!市区内的某卖场——
“小艳,帮忙提一点,很重耶!”楚琳皱着一张白净的小脸,喃喃地抱怨着,对同伴的见死不救很是气愤。
呜……她的手快断下啦!
然而,前头那抹艳红的人儿却仿佛浑然不觉,依旧踩着红色细跟高跟鞋,优雅地往前走,身上一袭质感甚佳的红衣还因而随风半掀,引得行人纷纷回头注视。
她到底是来干嘛的呀?
她、她、她根本就是来炫耀的嘛!
不傀是相知甚深的手帕交,楚琳马上就察觉到葛红艳的虚荣心又在作祟了。
不过……
好美喔!
连向来看惯葛红艳美貌的楚琳都一脸痴迷,用仿佛在看女神般的目光膜拜着她,更遑论是一旁的人们了。
霎时,依稀可以听见有人在窃窃私语,以为葛红艳是明星,但也不乏有人发出不以为然的评论,心里实则既羡又妒。几个大胆一点的男士更是放肆地直盯着葛红艳,目光毫不
掩饰对她的欣赏,还引来身旁女伴的娇嗔与警告。不过,身处这种环境,葛红艳倒是十分怡然自得,她甚至还停下脚步,大方地回报众人的目光,绽开一朵美艳的笑,然后迳
自前行,全然不顾被她抛在身后的楚琳。接着,卖场响起了一阵巴掌声,几个女孩甩下身旁的另伴一巴掌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
嗄?
被周遭的声音震醒,楚琳眨了眨迷蒙的水眸,恢复了些许清明。
现下是什么情况?
环视卖场,只见人群做鸟兽散,只剩葛红艳一人独自闲逛着。
不管怎么看,她果然…… 是个美人胚子!
不不不!怎么连她都被小艳的美色给迷惑了呢?楚琳连忙甩头,力图清醒。
“就说我不认识她了嘛!”
身旁一对情侣走过楚琳身边,男人辩解的声音夹杂一丝无奈。
“还说不认识,那她为什么对你抛媚眼?”
“我怎么知道?”大概是看上他了吧!男人耸肩,脸上闪过一丝自豪。
“什么你怎么知道?你是怎么招惹上那只花蝴蝶的?”女子个头虽小,却泼辣得很,边走边问,手指还不忘往男人身上戳去。
“就说了不知道嘛!”男人也恼了,干脆停下脚步,抓住女子的手。
“你、你、你,你这个花心大萝卜!”女子气得浑身发抖,肩膀更是颤动不已。
“你、你别哭啊!”看女子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男人也慌了,连忙出声安抚。
见状,楚琳马上了解发生了什么事。
她是故意的!
她绝对是故意的!
她绝绝对对是故意的!
楚琳敢打包票,她这个手帕交向来唯恐天下不乱,刚才刻意流露的抚媚风情除了测试近日个人的魅力指数外,另一个原因,大概就是——
害情侣吵架!
没错,害情侣吵架!
呃,有人会这么无聊吗?
就是有!
而那人的姓名不巧就叫作“葛红艳”,堂堂葛大小姐是也,同义词则是TroubleMarker。 卖弄风情兼害情侣吵架,向来就是葛大小姐乐此不疲的游戏,甚至引以为生活乐趣。
换言之,赢得众人的注视,会让她很愉快。
说很愉快还算含蓄了呢!
责则是……非、常、愉、快!
至于愉快到什么程度呢?
简单说来,就是四个字:无以复加。
卖骚!
呃,或许这么说是有点难听啦!只能说她对自己的美貌具有十足的自信,而且引以为傲,不吝于展现。
如果,她展现风情的附带效果是惹得情侣吵架,那么她当天的心情便会High到最高点,不管做什么事都很带劲。
巫婆!
呵呵,是颇像的啦!不过葛大小姐向来不知自省为何物。若是有人责备她故意离间情侣,她绝对会回以一个艳丽的微笑,然后冷冷地反问“干你何事”。
然后,事后她会躲在厕所或是阳台,肆无忌惮地大笑,笑不了解她真面目而被她耍弄的人,而这对她的心情有正面提升的功效。
身为葛红艳的闺中密友,身兼良友、益友,楚琳自认不能对她的行为坐视不管。
因此,秉持着益友三大标准之一一友谊,了彰显公理与正义,楚琳决定挞伐她。
没错,挞伐她!
楚琳活像个小媳妇儿,一手提着大包小包,一手拉着神游太虚的丁水柔努力往前跑,一直跑到正在生鲜冰柜前选购食材的葛红艳身边。
“喏,二……二选……一。”楚琳断断续续、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并不是她吃了丁水柔的口水,感染了丁水柔说话的方式,而是她真的太喘了。
开玩笑,提着这一堆重物,还得跑百米,不喘才怪。
楚琳一边无奈地试举着发酸的右手,一边看着经过激烈运动后却仍然牢牢挂在自己左臂上昏睡的丁水柔,不禁对她的睡功大感佩服。
小艳也是,爱招蜂引蝶就算了,何苦连累她呢?
不用回头,她就知道那群怨女妒妇虽已走远,却仍频频回顾,朝她们所在的地方抛采“关爱”的目光。
好讨厌的感觉,仿佛有芒刺在背。
她就知道跟她们出门绝对没好事。
没错,是复数,她们。
根本就是吃力不讨好嘛!
楚琳在心里发表着怨言,并努力高举自己手中的“物品”,坚持要葛红艳二选一。 待她喘够气后,定要好好骂骂小艳,以伸张正义。
“我不要。”葛红艳举止优雅地以指尖轻挑着高丽菜的叶面,探测新鲜度,很干脆地拒绝了楚琳。
“不能不要!”不愧是向来活力充沛的楚琳,喘了几口大气后,她已经能够正常地说话了。
“麻烦。”葛红艳美艳的唇中吐出无情的字眼。她竟敢说麻烦?这里有一大半的东西都是她的耶!
“不管,二选一。”楚琳也很坚持。
“不要,我的指甲油是新上的,剥落了怎么办?”葛红艳眯起美眸!就着卖场内明亮的灯光检视自己的手,左看右看,满意极了。
“这可是你说的!”楚琳语带威胁,恫吓着葛红艳。
“我说的,怎样?”孰料葛红艳根本不当一回事,只是屈起食指轻敲着水果罐头。
“那…那我要把这些瓶瓶罐罐都扔掉了喔!”楚琳也发狠了,作势要倒出购物袋里所有的粉底液、蜜粉、面霜、保湿液和隔离霜等所费不赀的保养晶与化妆晶。
唉!台湾的卖场没事盖这么大做什么?害她们一层层买下来,重都重死了!
“你敢?”
葛红艳从齿缝进出一句,一个旋身,仿若化身为母夜又,只差鲜红十指没恶狠狠地招上楚琳白皙的颈项。
当、当然是不敢罗!
楚琳在心中很没胆地答腔。
呜,她向来没胆,最怕坏人了。这下子,什么伸张公理、维护正义的更是全都抛话脑后了。
呜,她就是没用嘛!
“可、可是,人家真的觉得很重嘛!你不帮我提,要怎么办?”楚琳可怜兮兮地诉苦。
“你可以把柔柔扔掉。” 转过身,葛红艳面不改色地说道。
什么?
这怎么可以?
陷入苦恼的楚琳完全没发现身旁的艳丽人儿正努力愍着笑。
半晌后——
“小艳,你以前到底有没有好好念过书?”楚琳猛然问道。
闻言,葛红艳一僵,肩膀随即忍不住地剧烈抖动起来。
天呐!她真是服了她,这是什么思考逻辑?
来不及寻找隐蔽处,葛红艳摆起招牌擦腰姿势,无法抑止地狂笑起来,笑声教人退避三舍。
找到了!
既然有人要把她扔掉,那么,就由他接收吧!
属于他的猎物,终究会是他的。
卖场一角,一个挺拔的身影伫立已久,太阳眼镜下流露出一抹兴味,以及跃跃欲试。
第三章
葛红艳有没有好好念过书,没有人知道。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丁水柔倒不是个好学生。
然而,该烦恼她的,却不是台湾的老师。在日本,她另有一个名字——佐野萌子。
佐野,是她生父的姓氏。
初中以前,她是在日本受教育的。后来,父母离婚,母亲再婚,她从了继父的姓,改了名字来到台湾。
而日本那一段岁月逐渐在记忆中淡去,虽然不至于了无痕迹,但却变得有些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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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凉风徐徐,蝉声唧唧,正是那白衣黑裙的年代。
她几乎都快忘了日本的蝉有多吵。
想来,蝉叫声应是不分国界的才是。
风吹来,她的裙摆翩翩扬起,夹在书真中的纸笺随风而落。隐隐可见淡绿色的笔迹,是她用日文仔细书写关于植物病虫害的资讯。
母亲总要她记得自己是半个台湾人。所以,小学课堂学书法时,母亲格外谨慎,总是盯着她练习,说书法是中华民族的国粹,还拿了汉字字帖让她临摹因此,她才练得一手娟秀的字,否则
依她懒散的个性,伯是难有所成。
说来好笑,一直到来到台湾,她才知道没几个同学能同她一般写得一手漂亮的书法。因此,老师总要她代表班级参赛,不过,老话一句,她懒,所以每每推拒,也总是换采老师一句句的惋惜。
书法竟是在日本发扬光大的,这件事,连她母亲也深感诧异。
我还以为台湾人都该写得一手好书法……当时,母亲是这么说的!语气里还有一丝掩不住的怅然。
想来,母亲离台湾也远了……
母亲生于书香门第,受的是汉学教育,家里曾请过书法老师专门教她习字。
在学校,母亲又向来不与同学交往,怕有失身分。未及十五岁,便被外公送到日本读书,回台湾的次数屈指可数。之后,更是在日本与身为政商名流之子的父亲结婚,进而生下了她。从此,母亲与台湾更是断了联系,也难怪她会有如此不合时宜的想法了。
母亲,到底算是哪一边的人呢?
若依年分采算,她待在日本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台湾。然而,她却始终对日本难以适应,总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若说是台湾人,她对台湾又缺少应有的认知。
至于离婚——
其实也说不准是谁的错。在她的记忆中,父亲是个温柔的人,只是不常回家;而母亲受外公影响极大,念念不忘自己是个台湾人,思乡情怀远远超过一切,所以母亲选择了离婚。
嫁回台湾,母亲应该是得偿所愿吧!
对于台湾的认知落差,没关系,有的是时间去填补。只要母亲快乐,比以前快乐,就足够了……
眼见信笺被风吹落,她也不费心去捡,只是半合着眼,看它被吹得越来越远。
总是会有人替她捡起的。
要不,再抄就是了。
她就是懒,懒得去追逐那信笺。
对她而言,追已经够累人的了,更遑论还要弯下身去拾起它。任何费力的事,她都不愿意做,除了照顾植物外。
说她是瞻前不顾后也罢,反正她不介意。
突然,走廊转角出现一只脚,踩住了那洁白的信笺。
那人背着光,顺着鞋尖往上,只看见一张模糊的脸……
还来不及反应,一阵嘈杂的声音立即响起。是邻班几个熟识的同学,瞧她们抱着作业簿的模样,大概是刚从办公室出来的吧!
“萌子,你们班导师找你去面谈。”
“方才上课打瞌睡又被捉到了吧!”
“你糟了,八成又要被训上大半天了。”
“真不懂,铃木老师怎么这么爱找你的碴啊?”
“这好像已经是这星期的第三次了!”其中一人数着手指头, 呃,今天才不过是火曜日,这也太频繁了吧!
火曜日,是日本对星期天的称法。
“铃木老师就是铃木老师,一天不骂人就会浑身不舒坦。”说着,几个女同学笑得花枝乱颤。
“说真的,老是这么被铃木老师叫去,你都不嫌烦哪?”一名女同学万分同情地看着她。
丁水柔倒是不以为意。 反正,被这么“顺便知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几日,只要有同学到办公室,总会带话要她到铃木老师那儿去一趟。而且,就算不是同学传话,下午上铃木老师的课,想必铃木老师也会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