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男人能以理智掌控,没真的将心动付诸行动。
听完之后,是不是很心惊?心寒?
我刚开始是的,后来细想,这世上有太多诱惑,要说男人能从一而终,心念不动,除非他无欲无求,四大皆空了,那么如此期许他们,也实在是苛求了,重要的是,他们记得你们是另一半。
而,本书的男主角只是比较诚实,面对了自己的感觉而已。
要我说,我认为他是个相当任性、自我的男人,不爱时,他可以冷漠得很绝对,不将谁放在眼里,一旦让他爱上了,他却可以全心全意,毫无保留地为你付出。
他是自私的,也或许说,他只是忠于自己的感觉。
一如最初对向晚的无情。
也一如动心之后,他调整步调,将距离当成考验,在他与向晚之间找出最和谐的共鸣。
在这一点上,他做得很彻底。十年下来,他的付出绝不少于向晚,也或者说,在爱情的付出中,没有一把天平,能够正确衡量或计较谁付出得多,谁付出得少,如果没有对等的平衡,单靠一方又怎么能长期维持?
就像是玩两人三脚的游戏,当他踩出左脚时,你得踩出右脚,若无法同步,除非另一个人改变步调才能继续走下去,否则就得一再忍受跌倒的痛,直到伤痕累累,再也无法同路。
谁不是如此呢?在爱情中,有几个人还能保有完整的自我?一旦付出了,势必要有所让步、迁就以及改变,包括脾气、包括习性、包括生活中许多造成磨擦的大小事件。
这样听下来,两个不同成长环境、不同脾性的人,要牵手走一辈子,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所以,即使最终无法同路,又为什么要有怨呢?
相当喜欢书中的一句话:给不起幸福了,就该放手。
当两人在一起时,能给对方满满的幸福,那是最美好的事情,如果这样的感觉已然不再,又为何不能坦然放手?
看了太多的例子,曾经耳鬓厮磨,海誓山盟的爱侣,分手后怨声载道,相互指责、叫嚣,把对方批斗得体无完肤,更甚者硫酸、西瓜刀都出来了,不闹上社会版一夕成名不罢休。
需要如此极端,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吗?
若是他真有那么差,那么你当初是瞎了眼、盲了心吗?为何能如此地爱?又如果他是个值得被爱的男人,你也曾经爱过他的,他能过得好,你为什么不乐见?
在爱情里,没有人不曾受过伤、流过泪,包括我,但我一直在告诉自己,记得美好的片段,记得他给我的成长,谢谢他陪我走了这一段,不去刻意介怀那些争执的部分,即使旁人不以为然。
因为爱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