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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途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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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患者在送医途中已经断气了,心跳停止,脑波微弱,无法自行呼吸,完全依赖氧气的输送以及医护人员的紧急心脏按摩,才能撑到医院门口。
  但是再怎么努力还是挽回不了一条年轻的生命,即使强心针一针一针的扎下,电击力度一次一次的加强,到终了不过是医疗上的浪费。
  如此反反复覆好几个小时,要不是患者家属坚持一定要救活她,精神压力非常大的医生护士早就不忍心折腾一具已然残败的躯体。
  在确定死亡时间长达四小时后,看不下去的院长才宣布放弃医治,不管一脸灰败的家属无理的要求。
  该走的总会走,现代的医学还没高明到救活死人,因此当脑波和心跳都停止时,人的一生便走到尽头,再多的金钱也挽不回。
  医生安抚着哀伤的家属,陪他们在门外等候遗体的处理,而满手焦血和腐肉的护士则留在门内为死者整理仪容,免得连最后一丝尊严也被剥夺。
  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父兄皆是政商知名的大人物,操纵国家的经济命脉,谁敢不敬畏三分,礼遇有加。
  只可惜家大业大还是敌不过一场无情大火,闷烧三小时夺走十条人命,个个面目全非难以辨认,烧成焦尸被抬出火场。
  “鬼什么鬼,大半夜别吓人,医院里严禁喧嚷,你想把病人全吵醒吗?”
  真是的,哪里有鬼,又不是刚出校门的菜鸟,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捕风捉影的吵得人不得安宁。
  “严……严医生,有……有一只手捉住我……”快哭出来的小护士脸色灰白,一副快晕过去的模样。
  巡房经过的严医生表情严肃的告诫,“别自己吓自己,看仔细点是不是勾到什么,死人不可能会做出任何举动。”
  也许是她的神情太惊恐,原本念上几句打算离开的严医生又走回来,推开门好方便进出。
  “可是她……她真的捉住我的手,我……呜呜……我拉不开……”她吓得没力气甩开,呜咽着不敢低头看死人的脸。
  怕看到一张狰狞而死不瞑目的脸。
  “真没用,胆子那么小还做什么白衣天使,我带你看看是怎么回事……”咦?真有一只手从白布下方伸出,紧扣Miss周手腕。
  话说到一半的严医生忽然失去声音,他以为是死后残留电波的反射动作,一般刚死不久的病人都会发生不自主的抽动。
  可是当他掀开布一瞧死者的面容时,先是被入目的一张脸吓了一跳,久久无法回神的冷抽口气,心里同情死者的不幸。
  而在他准备盖上布的同时,一口热气忽地喷向他手背,他楞了一下当是受了护士影响的神经过敏,不以为意的多看了死者一眼。
  这一看不得了,全院立即全员动了起来,皮肤科、外科等精英人才无一不到,几乎所有的医生都被急电召来,紧急进手术室进行会诊。
  其中最紧张的当然是被告知家人已死,返家打理丧治事宜的家属,人才刚回到家还来不及坐下来歇口气,一通电话又让他赶忙往医院冲,无视红绿灯的存在。
  于是此际手术室外除了着急的家属外,还有追着来开红单的交通警察。
  甚至有不知打哪得知消息,闻风而来的媒体记者,来不及离开的警察们只好维护起秩序,不让他们干扰医院的正常运作。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对等候的人而言是一种难耐的折磨,每一次长针的走动就像如刀割心,漫长得有如一辈子。
  不过感觉漫长只是一种心理状态,其实时间并未耗去太多,先前的急救过程已为患者做过大致的处理,一大票医护人员的聚集只是重新插上维生仪器,商量几西西的药物注射,以及观察有何生理上的变化,后续的治疗才是一大考验。
  死而复活对医学界来说并非特别,但是伤得这么严重,又停止呼吸整整四、五小时,就算救得回来也恐怕不乐观,脑部缺氧的伤害是在所难免,他们已经抱持患者成为植物人的可能性。
  可是在病人忽然睁开眼大喊,“好痛,好痛,快帮我止痛,我的身体快烧起来了!”他们的表情不仅错愕还呆如木鸡,不敢相信奇迹真的降临了,她的眼神清澈得有如一潭干净无杂质的湖水,明亮动人。
  只是那张脸……唉!
  叹息声不住的逸出。
  “我妹妹的情况如何,救不救得回来?”一见手术中灯熄,医护人员鱼贯的定出,一名心急如焚的男子立即大步上前。
  “薛先生,你稍安勿躁,听我们分析令妹的病情,她目前的状况还算稳定,如无并发其他器官衰竭的现象,七十二小时后便会脱离危险期。”这是他们最新的观察结果。
  “你是说她活下来了?”
  “是的,薛先生,令妹的生命力很旺盛,是我见过最坚强的。”她拚了命要生存,努力的汲取氧气。
  他却没有松一口气的表情,反而更加冷肃的追问,“那她的伤呢?能回复到以前的模样吗?”
  “这……”主治医生为难的顿了一下。“薛先生,百分之七十的灼伤本就不好医治,而且病人的皮肤细胞组织被大火烧得坏死,想要恢复以往细致的肌肤不太可能。”
  其实是完全无机会,他说得含蓄不想让家属过于难过,一些情况比她轻微的伤患都无法百分之百的痊愈,何况他妹妹的手肘已经被火烧得扭曲变形,再高明的整形医生也不敢担保她的手不会留下后遗症。
  尤其她不只手被烧了,整个身体有一大半严重烧伤,神经受损不轻,即使勤于复健也恐怕无法恢复往常的灵活。
  “若是做皮肤移植呢?再多的费用也不成问题,我们薛家负担得起。”他不仅要救回她,还要救回她一向最注重的容貌。
  宝儿非常在乎得体的外表,视同生命和骄傲,虽然他们希望她放松点,别刻意要求自己太多,但她仍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仪表,始终高贵如公主的维持优雅形象。
  他不敢想象她一旦知道她现在的状况是如此的糟糕,她是否还有勇气挺起胸膛,以傲然的神情坦然接受她不再完美的事实。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主要是令妹的情形不适合移植,而且她本身也没有足够的皮肤可以移植,挖东补西不是最好的办法……”
  “不,我是指移植别人的皮肤,最好是幼儿到十五、六岁少女稚嫩的皮肤,我出得起钱购买。”为了妹妹的将来,薛圣哲不惜牺牲别人。
  “嗄?!这个……”主治医生愕然得说不出话,被他凌人的气势震慑住。
  年纪轻轻不过二十五岁的薛圣哲已有未来企业家的气势,沉稳的气度和冷厉的眼神颇有大将之风,叫人不容小觑。
  薛氏企业是建筑界的翘楚,以房地产和炒作上地起家,累积三代的人脉逐渐往政界发展,政商关系良好,奠定不败的龙头地位。
  而从小刻意被以接班人栽培的他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领袖气质,一投足一举手都散发出不凡的光华,引领别人的目光跟随他的意志而动。
  “人体皮肤的来源由我负责,你只管给我找来最好的整形医生,我不要看到她身上有一丝一毫的疤痕。”
  “薛先生……”这根本是强人所难,强将腐朽化神奇。
  年过半百的主治医生才想开口安抚家属的情绪,要他打消如此荒谬念头,哪知本应麻醉昏迷的病人忽然大喊好疼,痛苦的泣音由烧烫伤加护病房传出,薛圣哲立即越过他奔入病房。
  虽是不合规定,但谁阻止得了呢!死而复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何况伤重的病患居然还能抗拒麻药大声喊痛,身为医者也只有睁一眼闭一眼由他去,家属的忧心他们能体会。
  只是一向亲密的兄妹并无恍如隔世相见的喜悦,薛宝儿迎面一句“你是谁?”让呆立当场的薛圣哲有种遭雷击中的感觉,那双清灵如水的黑白大眼太纯净、太晶莹,一点也没有他所熟悉的清冷、淡漠。
  “我……我是你大哥,薛圣哲。”
  “那我是谁呢?”原来她有个哥哥,真好。
  她也不知道好在哪里,只觉得自己似乎从未有过兄长。
  “你是我妹妹薛宝儿,我们薛家最重要的宝贝。”也是大火中仅剩的幸存者。
  一场火毁去薛家的快乐,包括厨师、女佣和女主人,还有一对同父异母的姐弟,一共九人罹难,还有一具尸体不可考,直至两年后仍查不出那人是谁。
  第二章
  “巫斯叔叔,你开这间店很阴森喔!你卖鬼是不是?鬼里鬼气放着鬼音乐,你冥纸收不收?我叫些好兄弟来捧捧场,包管你天天高朋满座,收钱收到手软,来日到了下面铁定是大财主……”
  喝!我闪,没打到。二十几年的相处可不是假的,他由小鬼变成精了,想暗算他没那么容易,人是会随年纪的增长而长进,绝不可能老像小时候一样动作迟缓。
  铿!铿!
  啊!话收回,他错了,姜是老的辣,他被老家伙骗了,他使诈找帮手,他要提出严重抗议,老欺少不要脸,会娶不到老婆。
  摸着被弹珠弹中的后脑勺,已长成卓尔青年的云清霈恨恨的瞪着他喊一声叔叔的中年男子,态度像孩子似的不甘心遭到偷袭。
  “什么鬼音乐,小孩子不懂事不要乱说话,这是我们巫界的巫乐,如同佛教的佛经,有清心静魂的作用。”使烦躁的人心得到平静。
  他挤眉弄眼的指指自己的身高,“巫斯叔叔,我这个子还叫小孩子吗?发育也未免太好了。”
  老婆都拐到手了还叫他孩子,那哪天孩子蹦出个孩子又叫什么,大小孩一起手牵手去踏青,提着野餐盒边唱快乐颂。
  呵——那很驴耶!一点都不庄重,不符合他一族之长的身分。
  一想到此他就哀怨了,想他奸诈的老爸当没几年的云氏族长,一句要陪老婆去德国看小舅子就把重责大任丢给他,与他亲爱的继母双宿双飞逍遥去,全无顾及儿子的“年幼无知”,虽然那年他已年满二十。
  然后逛完德国又去美国,听说他一样下负责任的亲妈约他们去大峡谷游玩,顺便看看荒野上的大野牛,借口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
  一晃眼他们竟然跑去非洲大草原和犀牛赛跑,一下子又出现北极与白绒绒的北极熊比赛捉鱼的技术,两个大雪人根本玩得忘了家中嗷嗷待哺的“小孩”。
  以前科技不甚发达的时候只寄几百张相片来炫耀,一来宣告他们尚在人间,二来故意表现他们的自在惬意,以“惋惜”的口吻抱歉他不能同行。
  现在可就神气了,直接由卫星视讯传送,两道恩爱非凡的身影在樱花树下吃樱饼、喝清酒,落英缤纷衬托出那碗冒着热气的拉面有多么美味。
  真是太没天良的父母,两人世界过得优游轻松,却从不考量儿子的苦处,责任一放海阔天空。
  “少嘻皮笑脸打马虎眼,地扫干净了没?”果真上梁不正下梁歪,他也有不正经的潜质。
  嘴角一抽,清逸的脸庞露出一丝无力。“巫斯叔叔,我不是来打杂的,请不要把我当免费的小弟使唤。”
  以他现在的地位多得是跑腿的人,用不着他纡尊降贵亲自动手,除非事关他亲亲老婆。
  “那你来干什么?吃饱了撑着没事干,当门神嫌碍眼,扫个地又碍手碍脚,我实在看不出你有什么作用,活着当废料实为父母的不幸。”他还是小小的比较可爱,人一大全变调了。
  厚!有够毒,他为自己默哀……三分之一秒。“我来冲人气嘛!免得你们生意萧条,门可罗雀。”
  瞧!他多有心呀!长辈开店特来捧场,还不忘呼朋引伴带些鬼来消费,就怕他们勒紧皮带喝西北风,年纪一大把还两袖清风。
  云清霈的眼角扫向被一群年轻女子包围住的“店主”,视线不自觉的落在那只他曾拿来骗美眉的银戒上,雷米尔的指环实至名归的回到原主人手上。
  “我看你是别有用意,小心眼睛看到抽筋,我没法向你们云氏一族交代。”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
  他干笑的呵呵两声。“好奇嘛!一直只见大名不见人影,难免心痒痒的想一睹庐山真面目。”
  好吧!他是小人,他承认,二十年来老听那个鬼魂女挂在口中,念念不忘的不肯去投胎,怀念的眼中有着令人心疼的悲伤,身为凡夫俗子的他当然也要凑上一脚瞧瞧。
  其实这些年巫斯叔叔一直不放弃寻找往返过去与现在的时问路,但时间一长大家早不抱任何希望了,以为他终其一生就这么过了。
  没想到皇天还是长眼的,不辜负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有心人,让他瞎猫碰到死耗子的意外发现另一条“时间路”,顺利的把失魂落魄的失心人拉到现代。
  雷米尔的指环是一则传说,它成就了两对有情人的结合,也打造出爱情的传奇性,叫人不由自主的为这则未完的故事动心,想看看是否有美丽的结局。
  再怎么说他也很关心童年玩伴的“幸福”,毕竟她陪他度过不少欢乐时光,对她倾心所爱的男子是一名什么样的人,他始终放在心头上猜测着,期望有一天她的爱人能与她重聚。
  他算是任重道远、情深义重了,百忙中还抽空来一窥究竟,聊表一下朋友之情。
  “现在看到了,你可以走了,大门的位置在你左手边别走错了,不要占空间影响我们刚开幕的生意。”巫斯咒语一念,将他身后两只张牙舞爪的鬼镇入黄符内。
  “哈哈……真幽默,巫斯叔叔的冷笑话越来越冷了,你也有你的中年魅力在,不必在意锋头被人抢走了,我一定挺你到底。”背影颀长,黑发过肩,就不知长相如何。
  巫斯却眼一沉,声音也转冷,“我说的不是冷笑话,你这张不知轻重、口无遮拦的嘴给我闭紧点,我可不想听见你说出一些不合宜的话。”
  发长及腰的巫斯并未见老态,一头白发依旧吸引不少女人目光,只见成熟并未横生皱纹,给人的感觉大约三十岁左右。
  他还有个“年轻欧巴桑”杀手的外号,举凡瞧过他模样的年轻妈妈都会迷上他,从二十岁到四十岁之间都想对他投怀送抱。
  可惜他志不在此,在经历好友对爱的可怕执着后,他对其是避之唯恐不及,敬而远之,不让自己被爱情那魔物缠上,因此摆着一张冷面孔示人,只差没挂上“生人勿近”的牌子。
  “什么叫不合宜的话,麻烦叔叔解释一下,我不太能理解。”古人讲话太深奥,他需要一台翻译机。
  巫斯冷冷的一瞟,“譬如留声机和荷米丝。”
  “喔!是鬼魂女……咦,不对,为什么不能提起她?他不是一直在找她?”从过去找到现代,不停不停的找寻他的爱人。
  “重点是他不知道他要找的人是她。”巫斯没好气的说道,意兴阑珊的直想打发他走,省得他说错话。
  “为什么他不知道是她,他们不是相爱至深?”云清霈有故意搅局的意味,同样的故事他早听上百回了,连这会抛下他回娘家的老婆都知道。
  “为什么、为什么,你从小就喜欢问为什么,你就不能安静一秒钟别来烦我吗?相爱不一定相守,有时分隔两地也是一种爱情。”
  自我牺牲的爱情,他在心里想道。
  “相爱不相守怎么叫是爱情?!他寻寻觅觅的找寻,她躲躲藏藏的避开,就像太阳和月亮永远也碰不上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在玩哪门子的捉迷藏。”只会叫看戏的人在一旁干著急。
  “因为雷米尔已经忘了荷米丝是谁,就算让他们碰上面也无济于事,只会乎添更多的伤心和无奈。”对他们而言是一大伤害。
  “不试试怎知他是真忘了她,也许他只是一时没能想起来,困在混沌的记忆中。一真爱不会受限魔法的框框里,它的力量大得惊人。
  “这……”他倒没想过这一点,一味的担心他们会伤了彼此。
  云清霈诡笑的以肘顶顶他的肩膀,“巫斯叔叔,以你无上的巫术难道解不开雷米尔的指环上的桎梏吗?”
  推别人去死一点也不必觉得不好意思,反正古人早该作古了,早死晚死都是死,何必留名青史。
  “以生命布下的血咒哪是说解就解得开的,就算解开又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一生,一死,这是无可挽回的结局,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所以荷米丝宁可忍受相思之苦也不肯见她爱逾生命的情人,情愿从他记忆中彻底消失,甘为影子无声无息,只愿他有个重新的人生。
  只是世事难以顺从人的安排,即使脑子里已经没有这个人的存在,但深深爱过的感觉仍留在心中,让他苦苦追寻那一段遗落的过去。
  雷米尔的苦他知道,但他什么忙也不能帮,只能看着他们两人同时被爱折磨,默默的希望他们能早日从爱的泥淖解脱,两两相忘。
  “为什么不可能,巫斯叔叔不是很厉害……吓!卑鄙,你用人骨丢我。”哼!小人招数,趁人不备。
  巫斯冷笑的勾起唇,“用大骨腿扔你还算客气,都两年了,你把人给我搞丢了两年整。”
  他还没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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