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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兰大陆-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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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些兰若云早就算到了——迪斯番刚愎自用,知道大势已去,他宁可冒着全军覆灭的危险,也不愿把这十五万部队投降裸兰,因此在草尽粮绝的情况下,竟然驾船登上荒芜大陆。
  饥饿的十几万大军立即变成了一伙儿盗贼,在荒芜大陆的西端横冲直撞,抢夺粮食,惹得当地老百姓纷纷组织起游击队来,狠狠的偷袭这支队伍,两方面都不得安生,这使军队的士气下降到最低点,一方面吃了上顿没下顿,一方面又要忍受兽族民兵无止境的骚扰,而且,兽族一支平乱的正规部队正在加速赶来,目的就是消灭迪斯番部队!
  兰若云终于在第三天的下午追上了迪斯番的“强盗军”——大部队不敢离开海岸线,每日里坐船沿着海边前行,晚上就宿营在岸边。这样既可以减少民兵的偷袭,又可以在地方大部队赶到时逃之夭夭,不过海岸线的兽族居民并不富裕,也因此没有什么粮食能让这些饥饿的士兵去抢,此时还能保持体力旺盛的就是那些当过渔民的士兵了,他们可以钓一些海鱼来吃,不过常常为此引起争斗,一条鱼钓上来总有几百双眼睛吞着口水瞧过来,野兽的光芒闪闪发光……
  夜晚,兰若云一群人赶在迪斯番军队前面登上了这坐小山,他不知道这座山叫什么名字,但发现此山倒是秀美异常,而且山脚下适合军队驻扎,料想迪斯番的队伍赶过来时肯定要在山脚下歇息过夜!
  头天晚上,小分队被怪物骚扰,兰若云立即从声音上判断出是小白来了,在天空中大吵大嚷的飞来飞去,身后几只怪鸟跟着它乱叫。
  兰若云偷偷跑出营外,打着口哨把它叫下来,一人一兽好久都没见,着实亲热了一番——忽然想到一个计策,兰若云吩咐小白远远吊在自己身后。
  此刻上得山来,听见天空中小白欢叫了一声,兰若云当然不知道,这座山正是小白的别墅,它曾经在这里度过好多快乐的日子。
  迪斯番的队伍终于赶到了,浩浩荡荡的从海边开过来,衣衫不整、队伍散乱,几乎每个人都踉踉跄跄的,好多人走着走着就一屁股摔在了地上,挣扎着站起来,却是浑身软绵绵的没力气。
  “这就是帝国最精锐的部队?”兰若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喃喃的念道。
  等到队伍走到前面,封远更是大骂起来:“迪斯番这个王八蛋,真是没人性,为了自己的野心,糟蹋这些勇猛的战士,他一定不得好报!”
  帝国护卫军的战士们瘦骨嶙峋、满面菜色,每个人脸上都流露着疲惫、伤痛、饥饿、抱怨的神色,但又不得不服从命令,却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向哪里!
  如果他们是一般的军队,恐怕早就发动兵变了,但这是人类最精锐的部队,其服从性和坚韧耐性都是最好的。
  所以即使是眼前这种艰难的行军,他们还是默默的忍受。
  队伍停在山脚,今天不知从哪里抢到的粮食,大队人马埋锅造饭,炊烟渐起。每个锅灶前面都围着一层层饥饿的士兵,舔着嘴唇,眼睛放光,看着不断冒出热气的铁锅,浓烟熏得他们流出了眼泪,但却没有人敢离开自己好不容易抢到的位子——粮食不够吃,排在后面的只有饿肚子了。
  由于一路忍饥受恶,又加之水土不服,最重要的是军心不明,每个人都提心吊胆的过着没有明天的日子,许多人生起病来,在营地里哼哼唧唧。这些人当然抢不到食物,奇怪的是倒只有他们吃的比较饱——只要能取得粮食,都是先给这些人食用,所谓的精锐之师由此可见一斑,而“患难见真情”也在这时候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很多人都是在为自己的生病战友排队抢食物,而自己,只能舔舔碗底,当生病的战士健康起来时,这些照顾他们的朋友却又病了起来……
  军队是疲惫的,但也是坚强的,不愧裸兰人民多年来在他们身上的付出和期望!
  山腰上正窥探的兰若云忽然眉头一皱:“不好,有敌情!”
  营地上,几个斥候兵急冲冲的闯进来,大喊着:“兽人杀来了,迪斯将军!”
  直到此时,众人才看见一直躲在队伍当中的迪斯番,远远的瞧不太清他的样子,但显然是暴躁发怒的,听他大喊道:“有马的全部上马,干掉这群兔崽子!”
  有马的骑兵其实已经很少了,一方面马匹已经变成食物下了肚,现在随着大军前进路线还给了大自然;另一方面行走海路,携带马匹也不方便,逃跑的时候能省事一些当然也好,所以好多骑兵现在都变成了步兵。
  营地一阵乱,担任今夜守卫的部队开了出去,远远的与兽族民兵打了起来,其他士兵还在守着锅灶,知道又是游击队在骚扰,已经是家常便饭,不以为意了!
  猛然,一队高大的爪人从东南角直冲进来,向着正休息的士兵们大砍大杀,等到步兵们起来准备反击时,兽人们一阵风似的又大踏步杀了出去……
  一进一出,死了好多士兵,鲜血染红了营地,很多毫无反抗之力的伤员也被杀掉了,正煮着的满锅稀饭都被打散了,跌落在泥土里。而兽族的偷袭部队,却于此时消失得无影无踪,只把十五万大军搅得人心惶惶。
  战斗声止——
  天已经黑透了,劫后的营地亮起了火把,天上也有明月高悬……伤感的夜晚。
  不知道是哪个角落,一阵哭声传来,呜呜咽咽的在营地的抱怨声中脱颖而出,那是一个年轻的战士在怀念父母亲人吧,是在月圆之夜想念家乡吧!
  渐渐的,好多人开始抹起了眼泪,一边掩埋战友的尸体——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要埋骨他乡,做了客地的孤魂野鬼。
  士气重新降到一个最低点。
  “如果不能把他们带回去,我就留下来和他们一起死!”兰若云面无表情的说道,心里可怜着这些陷入绝境的士兵们。
  一位伟人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兵,不真心爱护士兵的元帅不是好元帅!
  身后的黑衣人们心里一阵感动,本来还想偷学完兰若云的武功就逃跑,此刻这种想法渐渐动摇了。
  “好了,时机到了,潇潇,我看可以了。”兰若云满面悲愤的神色,语调严肃,转过身,对堂潇点了一下头。
  堂潇眼角含泪,也在为这哭声感染,她拿起一个小木棒,高高的举起,哽咽着喊道:“唱——”
  “生我故土,裸兰花开,情人期盼,母望儿归……生我故土,今离别兮,天涯遥望,醉乡梦回……孤雁北飞,白发断肠,浮云游子,何日得归……”
  几百个黑衣人排成横三竖三的一个方阵,在堂潇的指挥下,唱起了排练了好几天的这么一首《游子歌》!
  兰若云拿出一支竹笛,悠悠的吹了起来,歌随曲调,曲伴歌声,远远从山腰上飘下去,飘到山脚下的营地里,催化着悲伤情绪的升级。
  这些黑衣人都是兰若云精心挑选的,又经过自己指点,内功都颇为深厚,唱出来的歌声低沉而清晰,虽然有些人本来五音不全,但排练既久,又是在这种悲伤的环境下,竟然唱出有生以来第一支动人心魄的歌曲,好多人都激动得哭了起来。
  “何日得归,何日得归……”低沉的男低音合唱,加上时不时的咏叹调子,一拍拍的扣击着营地里那些本来已经很伤感的战士的心……
  众人也不管这声音来自何处,只觉正是自己心中所想,每一个人都在想着:“何日得归,何日得归?”
  哭声渐渐大了起来,好多这一辈子从来没哭过的坚强男人也忍不住呜咽起来。在几万人一起哭的这种煽情场面下,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也忍不住落泪啊!
  忽然又一阵阴风吹过,天空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飞翔,月光下如鬼魂般飘来荡去。
  “嘎,嘎——”
  “咕咕——”
  寒鸦切切,寒虫戚戚……
  “呜呜……那是什么啊?”一个小战士趴在老战士的怀里,战战兢兢的问道。
  “呜呜……我也不知道啊!”老战士有些惊恐的说道。
  “呜呜……可能是来自天堂或者地狱的生物吧,来接引我们了!”另一个老战士说道。
  “呜呜……我还不想死啊,回去我就要结婚了!”小战士悲凄的嚎着。
  “呜呜……我也不想死啊,我这么英俊!”老战士拍着自己的脸蛋,伤痛欲绝。
  “……”
  “谁在唱,不准唱!”迪斯番提着一把长剑,从中军帐中跳了出来,大喊大叫着,“给老子闭嘴!”他内力也颇为不弱,远远的喊出去,全营都听得见。
  那歌声却停不下来,依然哀伤的在营地里回响。
  迪斯番的目光忽然向山上看来,眼睛中露出即恐惧又凶恶的光来:“谁在捣鬼?去给我到山上看看,什么人在那里!”他指着身边一个小分队,下命令道。
  那队人正沉浸在家乡父母和爱人的回忆当中,早已经泪流满面,哪还听得到他说什么,竟然一动不动的歪着头倚靠在一起,根本没有起来的意思。
  迪斯番大怒,上去一脚踢向一个战士的脑袋,那战士痛叫一声,捂住脑袋倒在地上,指缝里流出鲜血,唉唉的叫着,却是有气无力。
  “你干什么!”他身边的几个人“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怒目看着迪斯番,却也不敢对他怎么样,低头赶紧给同伴包扎伤口。
  “竟然不听命令!”迪斯番大喊道:“军法队,给我把他们拖出去斩了。”
  军法部队也躲在一边沉沉迷迷的回忆着,根本不知道迪斯番在抓狂,只有队长带死不活的说了一句:“在这种情况下还杀自己人,你疯了?!”
  “什么,你敢这样跟我说话!”迪斯番跳过来,举起长剑,向着那队长刺去,暴怒的一击,立即贯穿了他的胸口。
  那队长抓住胸口长剑,惊愕的看着迪斯番,忽然面露微笑:“谢谢,还是死了好。”头一歪,断了气。
  “你,杀了我们的队长!”军法队的士兵纷纷拿起武器,狠狠的看着迪斯番。这位队长德高望重,否则也不可能当上军法队的头头,此刻却被迪斯番杀掉,立即引起队伍的骚乱。
  看见军法队的兄弟站起来,早就对迪斯番心存不满的士兵们立即发动起来,营地外围的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靠近迪斯番主帐的士兵们却大喊大叫起来:“干嘛杀人?”、“你要带我们去哪里!”、“断了这么多天粮,连个正规敌军的影子也看不到,我们走到什么时候!”、“这仗是没法打了,老被偷袭,却不能大干一场,这是咱们帝国护卫军的做法吗?”、“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都给我住口,不准说,都给我坐回去!”看着骚乱的军队,迪斯番歇斯底里的大叫,在整个大营里来回奔跑、上窜下跳、状若疯狂。
  其实这些天对于这个暴躁的青年来说也并不好过,走投无路,身陷敌方土地,随时面临狙击、饥饿和疾病,众叛亲离,他知道兵变只是早晚的事情!
  接连斩杀几人,已经有暴躁的士兵忍不住向他举起了武器,一时间搞得鲜血淋漓。
  “都是那座鬼山,是鬼山——哈哈,老子倒要看看是何方鬼怪,我不怕你!”迪斯番披散着头发,目光血红,忽然向山腰急奔过来,速度之快,让无动于衷看着他往山上跑的士兵们心中暗自赞叹。
  正在奏笛的兰若云面现冷笑,没想到自己这招“四面楚歌”这么快就见效了,他向封远使了个眼色,封远气愤的向他回应了个白眼,叹了口气,无可奈何的迎着迪斯番冲了下去!
  “铿铿锵锵——”一阵兵器撞击声音过后,满身鲜血的迪斯番出现在兰若云面前。“我只想看看是谁——”他跌跌撞撞的爬上来,见到空地上的“黑衣人合唱团”,又看到指挥堂潇,然后是伴奏师兰若云……
  “哈哈哈哈……嘿嘿……桀桀……”迪斯番惨笑着,指着兰若云:“竟然是你!”砰的一声倒了下去,嘴里吐出的最后一句话竟然是:“阿秀……我……好想你!”
  兰若云闭上眼睛,一滴泪水涌出眼角:是什么时候,迪斯番离开了他们的队伍的呢?曾经年少的感情,纯真憨厚的番番,裸兰花丛中含笑的脸……
  兰若云走过去,抚闭迪斯番张着的双眼:“把他带回裸兰,葬入迪斯家的墓地,让他陪伴着他的父亲吧!”又叹了口气:“如果没有这些得失和功名利禄,我们一定还是好朋友。”
  捂着大腿上被迪斯番刺了一剑的伤口,封远点头道:“他有这个资格,我们应该尊重有实力的人!”
  很容易,兰若云接管了这支正处于崩溃边缘的军队—
  —很多人知道他是兰家的人!更重要的是,作为帝国护卫军副统领的封远,在这个时候出现,立即让这支队伍有见到了亲人的感觉,在迪斯番已经“驾鹤西去”的事实下,他们只好听从“帝国总军师”的命令,当夜上船回航。
  回程中,兰若云自不能让他们再行抢劫,干脆把所有的马都杀掉了。兰若云又命令小白带领三山五岳的怪物们山里去海里钻的捕获猎物,那一段时间劳森山脉附近的兔子山鸡野猪什么的可糟了糕,海里的各种鱼类海龟也是在劫难逃。
  饥饿的大部队猛然间连日里山珍海味的吃,虽然还是不饱,但却解了馋儿,加之帝国护卫军本就是不容易发动兵变的队伍,这一路也没什么大事,每天看着各种稀奇古怪的鸟儿从空中往下扔东西,更有阴风一过,偌大的野猪尸体便出现在眼前,让士兵们惊叹不已,对兰若云惊为天人,更没有人敢找他麻烦。
  军队终于赶到逢泽岛,停船靠岸,兽族看来真是无意于此“鸡肋”之岛,竟然放弃了北部,一直不来进攻,省却了兰若云不少担心。
  当晚,兰若云骑上小白,偷偷赶回劳森,请求支援粮食到逢泽岛,他心里忽然有了一个计画,决定把这十几万大军暂且留在逢泽岛。
  而当第二天来临,兰若云赶回逢泽,立即决定单枪匹马再探荒芜大陆,并且给封远下了死命令,三个月内必须拿下逢泽全岛。
  然后,不理封远的愁眉苦脸和几百黑衣人的想要跟从的意愿,驾着小船向荒芜大陆驶去。船到海中,就看见堂潇笑呵呵的从船仓里钻出来:“真是个好天气呀,兰大哥!”
  “哎,阴魂不散的潇潇……”兰若云叹了口气,低声道。
  “你说什么,兰大哥?”堂潇嘟着嘴说道。
  “啊哈,是啊,多么好的天气啊,还有我的好妹子潇潇!”兰若云仰头倒在甲板上,天空中,一朵白云悠然飘过,他心里在思考:“兽族究竟为什么突然撤军呢?没有道理啊……”
  第二章 异族
  自从兽族占领了荒芜大陆,几百年来,人类在这块领土上已经变得越来越稀少了,有的城市几乎已经没有了人类的影踪。只有在与裸兰相邻的边境之地和一些偏僻的农村以及个别的大城市,还保留着一些人类聚居区。
  兽族把留下来的人类称为“土民”,一方面,他们极端蔑视这些异类种族,痛恨这个种族曾经对自己的百般欺凌;另一方面,他们却又有很多东西要在土民那里寻求解答——人类几万年的历史积累了无数的经验,智慧更是高过兽族不知多少倍,在上万年的历史断层里,为了缩短与人类的差距,就必须要求教于人类。这也是兽族允许人类留在自己领土上的原因,并没有对他们赶尽杀绝。
  神族则不然,神族具有优越于人类的文明,他们允许人类分布在七大陆上,也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本民族人口稀薄,必须依靠人类作为生产所必须的劳动力,二是因为神族自诩为文明民族,他们宁愿同化人类,而不愿意彻底消灭他们,况且人类和神族在外貌上本就相差无几,只不过人类面貌丑陋,皮肤也不如神族白晰,像兰若云这种看似人类中的“极品”,在神族中也只能算作一般!
  因此,在兽族领土上的人类,起着同化兽族的作用,一方面土民的生活比较富裕,令兽族心理失衡,对人类充满了记恨和故作高傲的鄙视;另一方面又因不得不借助人类的智慧来发展本民族的文明,表面上还是尊重他们的。
  所以,兽族领土上人类的处境比较尴尬,说不上好,但生活无忧,说是幸福呢,又提心吊胆……
  神族土地上人类的处境则好得多,他们大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神族教给他们许多人类不知道的东西,只要不参与政治,神族鼓励他们安居乐业幸福生活,从来不打扰他们,把他们当作少数民族来看待,通过媒体宣传等手段来加以同化。又制定同化政策,规定每个人类聚居区都必须放弃人类语言,学习神族国语,所有人类的风俗也必须取消,融入神族的生活规律当中,节日活动均与神族共庆——基本上,神族领土上的人类在几百年来除了容貌以外,几乎被同化得差不多了,已经没有多少人会说人类的语言了。虽然生活幸福,但却不如兽族领土上的“土民”,能够想起自己的祖先其实还是人类!
  幸福的概念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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