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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炼大陆游学记-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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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她怎么什么都知道啊?皮炎郁闷的点点头。
  “果然!”大长老笑容满面,“这就对了!嗯,我要送你一份礼物。”
  不等对方答话,一股庞大而奇异的精神波动从大长老的体内传出,把皮炎整个包裹起来。感受到身周强大而活跃的精神系魔法元素,皮炎心神一松,那股精神波动直接冲入她的脑中。
  “啊!”皮炎惨叫了一声。随即,精神波动消失了。
  恢复原状以后,皮炎检查了一下自己,似乎什么都没变化嘛!她不解的望向大长老,笑眯眯的精灵晃晃手指,说道:“现在不能告诉你,等你以后用到的时候就知道了。”
  莫名其妙!皮炎撇了撇嘴,这才想起身边的刘盈和花花一直没插话。等她向两人座位处望去后,不禁吓了一跳。她们竟然不见了!
  “你没发现吗?”大长老的声音变得飘忽起来,“我们俩一直是在我构筑的幻境之中,用精神力在交谈。你的同伴没有听到我们的谈话,这对她们来说是好事。”
  一漾一漾的精神涟漪终于散去,刘盈和花花出现在皮炎身边。大长老还在原来的位置,苍老的声音回荡在房间里:“谢谢三位救回皮克斯的孩子,请在永生之森多待几天,感受一下精灵族的真挚谢意。”
  皮炎顿时傻眼了,这位大长老太强悍了!这手精神系魔法玩得真是太漂亮了!她的致幻类精神魔法令自己浑然不觉,这才是精神魔法师的高手啊!
  离开这座精巧树屋以后,皮炎回味着大长老的话,感觉自己离秘密又近了一步。脑中的天真还在不停叫嚣:“皮炎主人,我们今天就出发去灵魂女神的神殿,学习灵魂宝典!”被她狠狠训了一顿才老实下来,不再呱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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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欠一节,明天补完。汗
  第五十节 猪猪的新植宠
  更新时间2007…8…22 14:07:00
  出了大长老的树屋,皮克斯果然带着三个女生四处参观,让几人看得眼花缭乱、赞不绝口。
  刘盈最是谨慎心细,在浏览美景的同时仍不忘侦察地形,那些树屋群的分布和各处道路出口都被她暗暗记在心里。令她奇怪的是,这处精灵的最后家园很明显分为三个部分,互相之间泾渭分明。
  听了客人的疑问,皮克斯有些尴尬的解释道:“万年前的精灵族因为信仰不同而分裂为三大部落。几千年前精灵族退到此处的时候,三个部落之间虽然停止了战争,却谁也不服谁,形成各自为政的格局。虽然现在三部落已经融合为一体,但这些树屋群的分离格局还是保留了下来。”
  原来是内讧后遗症,刘盈点了点头,突然开口问道:“那您信仰哪位神明?”
  皮克斯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说出来很不可思议,虽然明知神族已经彻底消亡,但我们家族仍然将魔法女神的信徒这个名号代代相传。而族里其他的精灵差不多都放弃信仰了。”
  想到传送魔法阵上赫卡女神留下的谜语,皮炎很理解她在逝去数千年后依然拥有信徒这一事实。女神虽然死去了,她大力推广的魔法和创造的众多魔法阵却仍然在大陆上发挥着作用。就这一点来说,这位赫卡女神无疑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神明。
  边想边走,不知不觉几人已经到了永生之森的深处。皮炎突然看到一大群精灵正围着一块石头在讨论着什么,不由得好奇的问起来。
  “喔,你说那个啊。”皮克斯嘴角上翘,缓缓告诉众人,“我们精灵虽然隐居在此,却也保持和外界的联系,每月都会有精灵到外面的世界游历,同时给部落带回最新消息。近一年多来那些外出的年轻精灵迷上了一个人类,把她奉为偶像般崇拜迷恋,这不,她们正打算为此人雕刻一块塑像呢!”
  能让漂亮无比、高傲无比的精灵迷恋上的人类,天哪,这得多好看多有才多聪明多有气质才行啊?!几人凑过去打量了一下那个雕像的半成品,脸部形象已经完工。经过精灵这一天生艺术大师的种族精雕细琢,这座雕像看起来真是“此女只应天上有”。在皮炎看来,她都快赶上那位绝色倾城的灵魂女神小珂了。
  “哇!”皮炎情不自禁的惊叹道,“这世上真有这么好看的人类存在吗?”
  她的声音大了点儿,顿时引得周围的精灵一片愤怒的目光。皮炎缩了缩脖子,低声辩解道:“本来就是嘛!毛毛球那种天生丽质的美人胚子已经算是极品美女了,这雕像比她还要美上百倍,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真人存在?”
  见皮炎还在怀疑自己心中的偶像,一个漂亮的女精灵气呼呼的走了过来:“不要因为自己长得难看,就以为世上的人类都同你一样丑陋!像你这样粗俗不堪的人类,怎么能感受到她的美丽光辉!她的容貌胜过星辰!她的嗓音犹如天籁!她的气质堪比神明!”
  这话说得真有精灵风格,赤裸裸的鄙视和夸张的赞美。花花拉拉皮炎的胳膊,示意她别多惹事端。皮克斯则是训斥了那群年轻精灵几句。她们虽然不再对皮炎几人出口不逊,但目光仍然极不友好,弄得皮克斯脸色大不自然。
  好不容易从鄙视加仇视的眼光围攻下走了出来,皮炎嘀咕道:“不知道是谁招摇撞骗,把这群精灵哄得迷迷糊糊的。我才不信真有这么完美的人类存在呢!”就在此时,她们听见那群围着雕像的精灵开始为那位偶像作诗:“啊,世间最美的魔音使,让我用天上垂下的彩虹,为你写作一曲……”
  “扑……”皮炎闻言,一口气岔了半口,呛得连连咳嗽起来。旁边的刘盈和花花先是一愣,转而哈哈大笑起来。闹了半天,这位令精灵们迷恋不已的新偶像,就是皮炎本人啊!皮炎转头望望那尊美得过分的雕像,再看看周围一脸虔诚的追星族精灵们,无奈的摇了摇头。如果刚才那位女精灵知道自己大骂心中偶像丑陋粗俗,如果这些年轻精灵知道魔音使其实只是个“丑陋”的平凡女孩,不晓得她们又会怎么想。
  参观完精灵的家园,花花催着几人返回保罗城。不管是守着一位亡灵法师的金笃,还是可能会面对其他寻宝者的宋槐,都不太能让人放心。既然小绿找到了爸爸,而她的杀母仇人也外出未归,不如就让她暂时留在永生之森好了。等三人汇合了保罗城里的其他人,再来商量决定小绿的去留问题。这样,三人征得小绿同意后,离开了这处精灵驻地,回到保罗城。
  而在永生之森的中心,精灵大长老的树屋之内,几位年老的精灵正在认真听着大长老的吩咐。她的话不多,却让几个年长精灵的眼里都是晶莹一片。半晌,大长老说完了嘱咐,向他们挥挥手。精灵们郑重的行礼之后,无语离去。树屋内,只留下面貌娇好、眼神沧桑的大长老一个。
  “最仁慈的女神啊,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一缕鲜血自大长老的嘴里溢出,衬得她的绿色脸纹格外鲜艳,“我的生命力已经耗尽了。但是,我终于等到了……女神啊,请保佑您的信徒,引导我前往……”
  声音变得几不可闻,那曾经明亮矍铄的眼睛渐渐黯淡下来,大长老的意识开始模糊。即使有着灵魂女神赐予的神力结界令她万年不死,但这一万年的漫漫日子,若不是心中有着最深的爱意同孺慕,她焉能支撑着熬过这如斯孤寂的悠长岁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这位精灵族中唯一一个手中未曾沾染同族鲜血的女祭祀,脑中浮现的是第一次见到灵魂女神时的情景。
  那是一场森林中的偶遇,自己并不知道那个绝美少女竟是神明,但在那双清亮无比的眸子之前,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自己竟然畏缩了。还记得她那温暖的嗓音回荡在林中:“你叫爱丽丝?喔,你随身带着乐器?太好了!你能为我弹奏一曲精灵之歌吗?”啊,是的,女神最喜欢我弹奏的“爱之咏叹调”。她在高兴时听,忧郁时也听,她是那么喜欢这首曲子!她甚至将之混合于精神系魔法,诞生了连至高神都无法抗拒的第一首魔曲。
  当时在女神身边弹奏“爱之咏叹调”的自己,是多么幸福啊!女神逝去后,自己再也没有弹奏过任何曲子。可是,那首“爱之咏叹调”的旋律,却时时在自己耳边回响。女神说过,这首曲子给人非常温暖的感觉,让她好像回到儿时,回到妈妈的怀抱……
  “爱丽丝,爱丽丝……”耳边的旋律消失了,转而出现女神亲切的声音。是女神在呼唤我!终于能够见到您了,我的女神……大长老闭上了双眼,带着一丝笑意进入了永远的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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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皮炎被刘盈一手刀劈得晕头晕脑被迫卧床休息的时候,宋槐在保罗城的北门附近迎来了风尘仆仆的新成员。第一眼看去,宋槐简直认不出这位全身裹得像个木乃伊的人竟然是猪猪!
  猪猪的外形一贯给人小巧娇美的印象,可这位木乃伊版的猪猪实在太过吓人:她从头到尾都裹着布料,除了眼睛以外没有一寸皮肤露在外头,看起来臃肿神秘。而且,她的身上没有一件完整的衣服,全是东一块西一块、各种颜色的布料拼凑而成,里里外外不知道有多少层布!若不是她的面巾上绣着大大的一个卡通猪头,宋槐真不敢上前相认。等她认清眼前的人是宋槐、拉下面巾以后,那张晒黑了的疲惫脸庞又吓了宋槐一跳。昔日白皙胜雪、娇嫩如花的容颜,经过这几个月的沙漠跋涉以后,已经变成略带黑红的小麦色,看上去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两人见面后,宋槐正要先问候一句,没想到猪猪第一句话就是:“喂,宋槐,你看我是不是变丑了?你说……你二哥会不会嫌弃我黑?”顿时噎住了清纯少年宋槐。
  正在想着该怎么回答这个艰难的问题,一个盛气凌人的声音在两人身边响起:“原来是你这个吃软饭的家伙!哼,你小子还真有艳福,先前那三个佣兵姐姐不说,现在又泡上一个?”
  宋槐转过头来,一个大大咧咧、服饰华美的胖子从不远处走来,正是那位在洞穴门口与刘盈一战的大力胖少爷。此时各国的寻宝者还在洞穴中搜索着宝物踪迹,他却提早回了保罗城。原本是打算寻找皮炎一行人的下落,好暗中查探宝物是否落于她手,没想到这么容易便发现了同行的宋槐。
  宋槐低声对猪猪说了一句:“注意,这人来意不善。”胖少爷已经走到两人跟前来了。斜了一眼衣着臃肿的猪猪,胖少爷不屑的撇撇嘴,低声嘀咕道:“要找女友也不找个好看点的!那三个佣兵姐姐样貌一般;这位更难看,黑得要命,身材都快赶上我了!真不知道你是什么眼光!”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猪猪心心念念最担心的就是宋柳会不喜欢她变黑的容貌,现在被这位口无遮拦的胖少爷一通嘲笑,脾气火爆的她哪还忍得住。仰起纤纤细手,猪猪大喝一声:“你这个死胖子,我要叫你好看!出来吧,吸血藤!”
  伴随着一股干燥的风吹过,一大束张牙舞爪的绿色藤类植物出现在地上,超过十米的藤条迎风摆动。胖少爷冷笑一声:“哼,想打?我奉陪!对付这种小儿科的植物,我都不必用魔法和武器!”
  “这人力气非常大!”宋槐在一边提醒道,“武技也很厉害!”
  “哼,等着瞧吧!”猪猪满不在乎的说,“吸血藤,出击!”
  上百条摇曳生姿的藤条猛的向胖少爷扑去,它们的速度极快,占据对手身周的所有方位,一下子就把胖少爷卷得结结实实。
  “哈,这种嫩枝条,来一根我掰断一根!”胖少爷还在自吹自擂,“我只要一挣,它们都得断得碎碎的!”
  “是吗?”猪猪巧笑倩兮,“力气大有什么用?你没听说过‘以柔克刚’吗?况且,我的乖藤藤可不是只能捆捆人喔!”
  胖少爷试探性的用力一挣,藤条果然纹丝不动。他这才丢了轻视之心,开始凝聚力量,打算使出全力,一举震碎这些讨厌的藤条。但就在他使劲的时候,那些依附在他身上的藤条突然伸出一些极细的尖端,刺向他的皮肤。顿时,他感觉体内有些东西渐渐被这些尖刺吮吸而去了。回想到刚刚猪猪叫出“吸血藤”的名字,他不禁心生惧意,开始拼命撕扯身周的藤条。但事与愿违,似乎他挣扎得越厉害,那藤条捆束得越紧,而且那些藤条慢慢开始变成红色!
  “啊!”胖少爷惊恐的叫了一声,真是吸血的植物!这怎么可能?他博览群书,从来没见过这种模样的吸血植物啊!从它刚才的绿色模样判断,这不过是普通的捆人藤,所以他才大意的没有使用武器和魔法。先前只以为那黑脸女孩在吓唬人,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眼前有些金色的星星在晃来晃去,胖少爷此刻很想使用魔法烧光这堆破藤条,但他的身体已经越来越麻木,最终失去了知觉。有些不甘心的大吼一声,曾经不可一世的胖少爷昏迷过去了。
  “猪猪,算了吧,搞出人命就不好了。”宋槐有些不忍的说道。在他看来,吸血植物是禁忌般的存在,用来杀害同类实在有些残忍。
  “吸血藤,回来吧!”猪猪收回那已经变得赤红的藤类植物,突然嘻嘻一笑道,“真胆小,这样就晕过去了!”
  得意洋洋的走过去狠踢了胖少爷两脚,猪猪扭头对宋槐说道:“这是我的新植宠,很厉害吧?”
  宋槐老老实实的回答:“厉害是厉害,就是有些……太残酷了。”
  “哈哈。”猪猪更加得意,“你真以为这是吸血植物啊?我哪有这么好的运气能遇上吸血植物做植宠啊!这个啊,是沙漠里的一种特有植物。因为常年生活在缺水环境里,它的吸附力极其强大,一旦束上什么东西就死不放开。而且,它习惯于从自己捆住的东西表面吸收水份,才不是吸血呢!只是它吸收水份后会变成红色,所以有点像吸血植物罢了!”
  “那你……那你……叫它什么吸血藤……”宋槐真是被她打败了!
  “当然了,我的植宠当然要有个拉风的名字啦!”猪猪晃着脑袋,“今天真是开门大吉!这个死胖子成了我的吸血藤的第一个牺牲品,哈哈!走吧,我们去见其他人!”
  两个人一边远去,一边谈论着游学路上的经历种种。只是那位可怜的胖少爷,孤零零的躺在肮脏的土地上,被一个疑似吸血植物的吸水藤条给弄晕过去,真是败不瞑目啊!
  第五十一节 毛毛球之野望
  更新时间2007…8…22 18:20:00
  夕阳的余晖照在一望无际的热带草原上,一处极不起眼的小镇正在落日下慢慢拉长身影。
  说是小镇,其实就是几个破板房和大围毡帐篷组成的小型集市。有家卖吃食的、有家卖杂货的、有家卖牲畜的、有家提供铺位住宿的。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几处土坯、几个帐篷,却是整个热带草原东部最为繁华的小镇。
  “啊!终于看到房子了!”一声银铃般的轻叹发自内心的喊出,美得耀眼的少女擦擦额头的汗珠,笑吟吟的转头对同伴说道:“我们今天不用睡野外了!”
  “就你娇气!”气哼哼的清脆声音来源于那位同伴,“我都在野外睡了三个月啦!也没像你那般抱怨来抱怨去的!”
  美少女凑近同伴,像猫儿一样在她身边蹭来蹭去:“好唢呐,那人家没出过远门嘛!第一次野外生活总要习惯习惯嘛!”
  “去去去!”唢呐身子一抖,跳出老远,“别对我发嗲!我受不了你这个小魔女!”
  “小姐,请自重。”身后的白发老者一声咳嗽,提醒两个打闹的女生——你们发嗲吵嘴的时候,请不要把我当作隐形人。
  走在最后的一个银发少年突兀的张口大笑起来:“哈哈,冒爷爷,你就让毛毛球继续发嗲吧,唢呐最怕这个了!”
  短发浓眉、英气勃勃的唢呐一个快步转身,一眨眼的功夫已是立于银发少年面前。她伸手就拧对方的耳朵:“死灵月,又看我笑话,看我不拧死你!”
  没想到对方的动作也很快,一个侧步滑开,便躲过了这次攻击。灵月张狂的叫道:“哈,想抓到我?等下辈子吧!”说完就跑,快如疾风。
  “站住,你给我站住!”气乎乎的唢呐很快跟上,追赶的速度也很快,“这次我要是抓不到你,我就不姓胡!”
  烟尘突起,呛得老者咳嗽了几声。眼见两个身影一前一后的追逐而去,老者无奈的摇摇头,对剩下的少女说道:“小姐,我们先去前面那处镇上,慢慢等他们回来吧。”
  这是毛毛球与唢呐汇合后的第二周,她们正行走在广袤无垠的热带草原东部。不同于矿产丰富、城镇林立的西部和中部草原,这里水草不丰、人迹稀少,环境比较恶劣。游学中的几人经常要在昼夜温差很大的草原中过夜,食物和清水紧巴巴的,还时不时要逃离野兽群的追猎。毛毛球从小生活在炎雍帝国的都城,除了去过皮炎家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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