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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情话恋曲-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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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捞起椅子上的背包,二话不说,斐斐转身就朝外走。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这男人如此叫人讨厌,难怪会生出周廷岂那样让人头疼的儿子!
  徐缓地站起身,周绍轶抬眼,看着凌斐斐那气冲冲的身影,已渐消失在餐厅包厢的门扉,回过头来,他看了眼桌上那尚末动过的佳肴。
  凝神地皱起眉,他平抿着的嘴角飘起一抹笑意。
  还说他浪费!?现在看来,到底是谁浪费?
  摇头轻叹了下,他招来侍者,付过帐后,赶紧跟上她的脚步。
  台湾的夜市里,充斥着各式各样、物美价廉的小吃,其令人垂涎三尺的香气,绝对不比大饭店里的莱肴逊色。
  走在拥挤狭小的走道中,完全感受不到初春夜里的寒气,甚至有股幽闷燥热的错觉。
  走着走着,周绍轶不知不觉地抬手扯开颈子上的领带。
  “你想带我去哪?”微闷的嗓音中,含着一丝不耐烦。
  停下脚步,一直走于前头的斐斐,顿时转过身来看着他。“学、吃、饭!”仿佛怕他没听清楚一样,她故意放慢速度,一字字将话讲得既大声又清晰。
  “你……”绍轶扬眸,飞快地朝四周扫了圈,在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两人后,才调回视线,愠怒地瞪着她。
  “放心吧!没人会注意你是阿猫、还是阿狗的!”看他仍站着不动,斐斐索性回头走向他。“看你腿挺长的,所以拜托你走快点,要不然等会儿东西卖完,我们就没得吃了!”
  不理会他黑眸中那微愠的火炬,她干脆向前直接拉起他的手,带着他一同穿梭在人群中。
  她这无心的突来动作,令绍轶胸口一颤,视线不自觉地落于她紧握着自己大掌的小手上。
  那纤柔的小手给人舒服柔软的触觉,而那触觉仿佛是千万道电流,触及了他。一头的某道警铃,警铃一响,使他一向自恃聪颖的大脑,顿时失去了运作能力,那长期冰封、冷沉的心,似沁入了一道初春的暖阳,他茫然地任由她扯着手,拔腿飞奔于人群中。
  就这样,两人穿梭于拥挤的人群中,跑了将近百来公尺,直到眼前出现了一座大庙,庙旁有家小店,小店的招牌上,用红色油漆刷着“蚵仔面线”几个大字。
  “到了。”斐斐终于停下了脚步,扬起头来看着他。“这家店已经做了四代,不好吃、不用钱!”她沾沾自喜的说得很有自信。
  睥睨着招牌上那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周绍轶深深吁了口气,皱起了眉结,抬起一手,将领带由颈子上扯了下来。
  他的神情,她已纳入眼中。“喂,别小看这东西,真的很好吃喔!”一脸纯真的她,单手一比,指向一旁电线杆边一长列的人群。“看吧,已经排那么远了。”
  她微噘起唇,往前一瞥,仿佛是在抗议他的脚程跑得不够快。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视线扫向那排成一长列的人龙,他眯起眼,不得不承认他有些心动了。
  “嗯。”很认真的点头,斐斐完全忘了她的小手,还紧握着他的大掌。“一天只卖五百碗喔,卖完就没了。”
  他任由她拉着走往那排成一列的人群。“通常要多久的时间,可以将五百豌完全卖完?”他提出问题拉开了她的注意力,上掌一翻,反将她的小手握在掌中。
  偏头想了下,斐斐努力的在脑中计算着平均值。
  “通常是从晚上七点左右开门,然后卖到十点、或十点半,这样算来,最多不超过三个半小时。”
  “每天只营业三到三个半小时?”脑筋一亮,他眯起眼来计算着。
  那平均在每个小时可以卖出一百四十几碗,而每分钟则约是三碗。这么一算,这数字确实插吓人的。
  “对!”看着他,斐斐又点了点头。
  “如果一碗以五十元计算,三个半小时的营业额就是二万五仟元。如整天不眠不休,店开二十四小时的话,一天的营业额则是六十万,而一个月则是一仟八佰万,一年则是二亿一仟六佰万。而且这还不包括搞连锁。”
  她略顿了下,推了推鼻梁上的厚重眼镜,骄傲的扬起脸来。“你说,是不是比大餐厅还好赚?”
  所以东西好吃、生意好,不见得一定得是大餐厅,或是大饭店。
  而且通常这种小店的老板,反而可以做得有个性、有自主性。像这家店一样,每日只卖五百碗,逾时不候、明日请早。
  “或许是吧!”轻轻地哼了声,绍轶的嘴角微微地掀开一抹笑。
  第一次,他有了无法反驳别人话语的经验。
  看着她,他不得不佩服,她竟能将数字算得如此精准,她不从商,还真是可惜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随着人群缓慢地移动脚步,直到冗长队伍前端的人群渐渐地消失,终于轮到两人可以端着热腾腾的蚵仔面线,进店里去大恰朵颐一番时,凌斐斐才注意到两人紧握着的手。
  “啊!”惊呼一声,她懊恼地赶紧抽回手。“对不起!”她嘀咕着,自己居然大胆的让他一直握着手。
  “该说道歉的是我。”瞄了自己空出的手掌一眼,周绍轶心头陡升一股怅然。
  这十年来,他从没再握过任何女人的手。而今晚,为何会是她?让他自认为早已死寂、冰封的心,有了刹那间的裂痕。
  抬起头来,斐斐习惯性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却望见了周绍轶那一身看来与这场景完全不协调的打扮。
  笔挺的西装、价格不菲的丝质衬衫、纯手工的高级皮鞋,他看来何其的突兀啊!
  他跟这个夜市,真的好不搭!
  基于某种传统的观念,所谓绅士的坚持,斐斐无法拒绝周绍轶的好意,只好让他一路护送着她回到住处。
  初春的夜晚冬意未敛,阵阵寒风伴随着空气中微微的水气,使夜里的气温骤降了许多。
  窄小的巷道中一如往常,两旁住户的门前,早已摆满了随意停放的汽、机车,使得原本就窄小的巷道,顿时成了临时停车场,阻碍了一般行人的正常通行,更别提要将车子驶入巷道中。
  “我到了,车子开不进去的。”望向车窗外窄小的巷道,昂起头来道过谢,斐斐侧身准备开门下车。
  “等一下。”绍轶忽然侧过脸来唤住她。
  “还有事吗?”推了下鼻梁上的厚重眼镜,她一手悬于车门上,不解的问。
  一整晚,利用两人一同闲逛于夜市里大快朵颐的时间,她已大概将这半年来,周廷容在补习班里的学习情况,和学校里老师对她所提过的情形,都—一转述,末了也没忘了加入她自己的意见——
  总之,就是希望他在百忙之中,也能多抽出时间来陪伴小孩。
  因为通常聪明的孩二,会比平庸的小孩,更需要父母的关心。一般来说,他们会较细心、学习能力较强、领悟模仿能力也较高,所以可能因大人的漠不关心、或稍加不注囊,而伤了脆弱的心灵,培养出扭曲的人格。
  “我送你到门口。”望了眼车窗外的暗巷,绍轶发亮的黑眸中噙着坚持。
  “不用了,车子开不进去的。‘视线撇向车窗外,他以眼示意,毫不犹豫的开口拒绝。
  “你等我把车停好,我陪你走进去。”脸色一沉,不知为何,他意外的坚持。
  “我说不用的。”看着他,她再度拒绝。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呢?这巷子对她而言,熟练的程度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回到家。
  “我发觉你很罗嗦!”撇过头来,口气一沉,他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掀动。
  不知为何,他不喜欢她的拒绝!打从心里深处的不喜欢!
  他已忘了有多久时间,不曾再在意过任何一个女人,对他而言,她们不过就是一些与他擦身而过的女性动物,一群不值得信任的人。
  那为何,今夜他又会在乎?
  下一秒钟,他脚踏油门,迅速地将车子驶入路旁正好空着的停车位。
  “下车吧!”车子停妥,他径自拉开车门下了车。
  被骂得莫名其妙,斐斐心不甘情不愿的下了车,为他的坚持感到无端气愤。
  “往那走吗?”单手插在西裤口袋里,他转回头来催促她。
  没回答他的话,斐斐撇开脸,越过他径自往前走。
  她自认为是个不常生气、而且可算是亲和力极佳的人,但为何由遇见他开姑,她的胸口就像是蓄存了几百万吨的炸药,只要是他随意的一句话语、一个举动,都可成为引爆那难炸药的导线,让他怒火直飘,最后丧失理智的口出挑衅的话。
  “谢谢,我到了。”直到两人一前一后的步伐来到公寓前,斐斐才抬起头来,撇着嘴说。
  “不请我上去坐坐?”停住脚步,他随口一问,抬眼睨着她。
  “不方便。”她拒绝的相当直接,除了气他方才的口吻外,还有另一原因。夜深了,她当然不方便邀请他上楼。
  就算是在白天里,她也不该邀请他上缓,因为他是学生的家长,更是个有妇之夫!
  所以,就算平日里她的个性再怎么大而化之,也知道避嫌这两个字的意思。
  “你还在为我方才无心的话生气?”他当然知道她气恼着他方才无心的话。
  其实他会执意送她到门口,也是因为这巷子太过昏暗,一个女子走在这暗巷中,无法不让人为她的安全担心。
  “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她低头由背包中掏出钥匙。
  她无法否认,自己心里确实在乎他的口气、他的身份,不过更令她自惭形秽、不敢让他上搂小坐的真正原因,则是因为自己简陋的住处。
  “既然如此,我认为你不至于连一杯咖啡都没有吧?‘他看着她,唇畔飘着淡淡的笑,继续使着激将法。
  前一秒钟他说想上去坐坐,其实不过是随口问问。
  但,现在,他是真的想上楼去坐坐,因为他差点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一件让他百忙之中抽空、由今日下午起即守在咖啡馆外等她的事。
  明知不该上当,但斐斐却无法否认自己不禁一激。
  “如果你不在乎一会儿见到的是个小狗窝,喝到的是最便宜的咖啡,我不反对你上楼来!”几乎是冲口而出,她就后悔了。
  所以在打开大铁门后,她片刻也不等他,径自举步往上走。
  看着那傲如小公鸡的背影,绍轶唇瓣的笑不觉深绽。“我记得你的论调,是便宜也有好货,对吗?”扬起头来看她,他正巧又对住她扫过来的瞪视眸光。
  莞尔一笑,他反身推上门,神态自若地跟上她的步伐,一步步上了楼。
  第五章
  这是一幢老旧的五层楼公寓式建筑,而凌斐斐所租赁的房子,则是一间位于顶楼,以红砖砌成的加盖屋。
  房子的大小约莫七、八坪,简单、小巧到只要一推开门,就能将室内一览无遗。不过由屋内、屋外整洁异常肿情况,可觑出住在这儿的人,生活相当严谨且勤劳,尤其是屋前那一小片花圃,种着几株在夏夜里才会悄然绽放的茉莉花,以花株被修剪得整齐、叶沃茎肥的情形来看,住在这儿的主人确实是费心去打理过这一切。视线在室内随意的扫了圈,周绍轶即转身走出屋外,他在老旧的花架旁,寻到一张古意盎然的老藤椅。
  走近藤椅,他发觉这张颇具岁月痕迹的摇椅,竟然一尘不沾,想必是它的主人勤于擦拭吧?
  索性坐了下来,他抬起眼来,正巧对住凌斐斐由屋内探出头来。“我咖啡豆刚好煮完了,只剩啤酒,你要不要?”她扬着声问。
  “都可。”他回答的简单,视线却被远处的夜景给吸引住。
  微微摇动着躺椅,耳畔的夜风吹拂,远处昏黄的灯火摇曳,这宁静的感觉,周绍轶深深地被吸引了,他忘了已有多少年,不曾有过像此刻一样平静的心情。
  “喂,你的。”斐斐的脚步走近,朝他丢来一罐啤酒。其实她已在他身旁驻足了会儿,才开口唤他。
  方才那一刹那,她还以为是自己眼花,这个高傲自大、凡事自以为是的男人,居然也有那样宁静、感性的表情。
  若不是之前她已见识过他的蛮横霸道、不讲理,她一定会误以为他是个新都会好男人,集理性、感性、俊朗外貌于一身的好男人。
  接过啤酒,绍轶拉汇拉环,啜饮了口。“这儿的夜,是使你选择住在这里的主因吗?”他是指微风吹拂中的夜景。
  睇了他一眼,斐斐微弯起的唇线,让她的神情看来轻松了些。“我没那么浪漫!这只是原因之一,另一个主因是这里的租金便宜。”她实话实说,从不拐弯抹角。
  走向一旁,她在另一张藤椅坐了下来,不吝啬的对他投来一抹笑。这个讨厌的男人,至少还懂得欣赏她这小狗窝的夜景,光凭这点,就值得给他一抹笑。
  “夏夜时,更美吧?”他忽然回过头来看她。
  想着夏夜里沁凉的夜风、风中淡淡的茉莉花香,还有漆黑夜空中闪烁的星芒,他想这儿虽简陋,但绝对不贫瘠。
  斐斐推了推厚重的限镜,为他那感性的问话,显露出一脸诧异。“是很美,不过也闷热的令人难受。”
  他看着她,没再接续着话,只是轻轻暖饮着手中的啤酒。“其实我跟你上楼来,是有事想跟你谈谈。”沉默了片刻,他终于道出重点。“喔?”斐斐只应以简单的单音,一手拉汇手中啤酒拉环,猛力的灌了几口。
  直到这一刻,看着她喝啤酒的方式,周绍轶才完全感受到她的率性直接。“其实我是想请你来当廷岂的家教。”
  “家教!?”斐斐差点没将口中的啤酒喷出来,轻咳了几下,她呛红了眼。“为什么?”拉拉自己的耳朵,借以证明并无耳误。
  这个男人在搞什么呀?
  有人是这样子的吗?前一天才一脸怒气的将她给开除,隔了一日,就亲自跑来请她回去当家教。
  他喜欢将人当猴子般戏耍吗?一思及此,她不自觉地蹙起眉来瞪着他。
  收到她徽愠的目光,周绍轶不以为意的摇头笑了笑。“我是诚心诚囊的来邀请你,希望你能重新回去教导我的小孩。”
  站起身,他看着她,走近她身旁,随意将手中的啤酒置于一穷,然后背对着她,修长的双手支撑在顶楼的水泥矮墙上。
  又沉默了片刻,他深吁出一口气,仿佛是作了极大的决定后,他才接着道:“廷岂在五岁的时候,他母亲就丢下我们两人,独自走了。”
  要让他再提及这段往事,无疑是让他再次承认自己的失败。但,不知为何,今夜他希望将它讲出来。
  也或许,能对着一个外人讲出来,即表示他已能坦然面对这段伤心的事实,即表示那件事已伤不了他,他已由那沉痛的哀伤中完全地走出来。
  丢下、独自走了!?他的意思是指周廷岂的母亲,已经过世了吧!难怪,她打电话家联时,老是无法找到人。
  一思及此,斐斐脸上罩着浓浓的歉意。“对不起!”她开口道歉。毕竟她不该触及人家伤心的过往,痛失爱妻是何等哀伤之事呀!突来的道歉声,由周绍轶身后传来,他转过身来,看着她一脸的真诚,他又陷人一片沉默,抿唇不语。
  半晌后,他拿起啤酒猛灌了几口,才接续着说:“你不需要跟我道歉,因为你没错。”放下手中的啤酒罐,他深深地凝视着她。“那小子从小就没有妈妈管教,而我又因工作关系无法分身,再加上伟丰实在太过宠他,才会让他在行为上有所偏差。所以如果真要道歉,也应该是我开口。”
  见他眉头渐拢,口吻深沉,斐斐赶忙开口安慰。“其实事情没你想像的那么严重,廷岂也不过就是好动了些,他这个年龄的小男生好动是正常的。”
  “是吗?”他怀疑她的话,是出于好心的安慰。
  斐斐认真的点头。“这是过分聪明的孩子,才会有的举动。”然后她偏着头思忖了片刻,开始—一举例。“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你听过吧?爱迪生也曾经把火车给烧了,还为了偷懒而发明了电报机呀!还有、还有瓦特将鸡蛋给丢人蒸汽机里……”
  她认真的表情、—一的举例,引来周绍轶一阵闷笑。
  “这是你对我的开导教育吗?”直视着她的双眸跃动着粼粼光彩,他问得似乎话中有话。
  还记得今晚她曾经提过,她在教育学生的同时,也希望能一同教育家长。
  斐斐推了推鼻梁上厚重的眼镜,感觉心跳漏了拍。“不是。”摇摇头,她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他,为他唇瓣上的笑纹所吸引。
  她不得不承认,他笑起来很好看,不过她是指这种发自内心真诚的笑。
  因为唯有发自内心真诚的笑,才会牵动他那一脸好看的古铜色肌肤,而使每个肌理、纹路绽放出如烈阳般的温度,一种能温暖人心的温度。感觉她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脸上,周绍轶敛起了笑意,单手撑颚的看着她。
  “现在我承认了我家那小子的话,你确实与众不同、也很容易让人喜欢,也或许过些时日,我还会认同你确实是位好老师。”
  地的言下之意,是还没经过他的评断前,他绝不会承认她是个好老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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