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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鸟王从叶轻红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竟然亲自带群臣到吴不赊宅中重礼相谢,便是象斧他们也均得了重赏,乐得象斧满嘴牙慌慌,为啥,上门牙找不着下门牙了。
三国兵退,白鸟国趁势收复失地,吴不赊也就不必绕路了,直接从白鸟国穿过去。白鸟王派一队骑兵护送,叶轻红一路跟随,出了白鸟国国境,骑兵回去,叶轻红却不肯回头,吴不赊奇了,道:“你不是想跟着我去云州吧?”
“是啊!”叶轻红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是把自己抵押给大哥了的,没赎回来之前,大哥到哪里,当然我也跟到哪里了。”
她冒傻气时莽撞天真,日常生活中却有着细心体贴的一面,一路照顾吴不赊的起居,比最勤谨的侍婢还要尽责。吴不赊知道,她这么做是心中感激,如果没有吴不赊的诡计,她誓必要去邪月国和亲,供邪月王凌辱以换取援兵,更别说吴不赊先前还救了那么多的白鸟国难民,所以她虽以公主之尊而行侍婢之事,却是心甘情愿。
虽然明白她的心理,吴不赊却总觉得怪怪的。要说吴不赊这人,有着典型的小市民心理,王族,公主,在他心里面,天然就是高高在上的,一定要仰视着心中才会平衡,一个公主突然以侍婢的身份出现,他就受宠若惊手足无措了。不过叶轻红坚持,他也没有办法,当然,他的推拒也不是太坚决,基本上属于半推半就那种——啊呀,我自己来,你可是公主,你真的要做啊,那么……好吧——然后就是一脸飘飘然的样子,象斧、鹿银弦四人便是满眼的鄙视。
美女公主当侍婢,飘飘然中,吴不赊奸商还起了淫心。如果没有公主的身份,他淫性一起,说不定就直接推倒了,但对一个公主用强,他虽然心理阴暗,强迫一个公主或许更有快感,却还是有些做不出来,逮着机会,也只是用言语试探,最大的借口就是验货。上次没验完,不算数,要重新验,头两次叶轻红只是红着脸推拒,到后来越发亲昵,便会羞笑着躲开,而且还跟吴不赊学会了赖皮:“已经收下的货物,验了也不能退换,不必再验了。”
吴不赊不好强迫她,只能看着火辣辣的小美人羞笑着逃开。当然,只要逮着机会,他就会提出验货的要求,叶轻红照例是羞逃开去,到后来,这几乎成了两人之间一个固定的游戏,有趣,又有些暧昧,旅程也因此带着了一点玫瑰色的轻松。
说起来,吴不赊这趟魔界之旅,还真的没碰到什么特别惊险的事情,先前化猫狂奔那一段不算,后面虽然是以人身行走,象斧等人又都是兽人,沿路的兽人天生就有认同感,再加上象斧巨大的身躯、骇人的巨斧,任何想找茬的兽人都要先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妖魔也一样,吴不赊在发现实力可以有效的吓阻挑衅者后,只要感应到妖魔邪力的扫视,立即便会全力反击回去,也吓退了一些想打主意的妖魔。
不过在离了白鸟国十余日后,还是遇上了麻烦,当时是途经狼族的属地,狼族酋长垂涎叶轻红的美色,要吴不赊把叶轻红送给他作为过路费。公主侍婢,吴不赊正美得冒泡呢,送给你,想得美啊!他一口拒绝,强冲过去,群狼一拥而上,吴不赊也不客气,象斧在前开路,巨斧抡开,左一斧右一斧,车轮般往前滚,无论是人还是马,擦着死,挨着亡,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向前的脚步。
鹿家兄弟则左右开弓猛射。以前两兄弟就是背上背两壶箭,跟了吴不赊后,吴不赊有着生意人天生的谨慎,在大青牛身上一左一右各装了十壶箭,一壶箭五十枝,二十壶就是一千枝箭,箭枝供应充足,鹿家兄弟射得不亦乐乎。
桑刀儿断后,他身形飘忽,手中的武器变换不定,一会儿刀一会儿剑一会儿钩子一会儿甚至还会钻出条活蛇,诡异毒辣,让人防不胜防。他给人的感觉,就像黄蜂尾巴后面的那枚毒针,任何想要从后面摸上来的人,都会毫无例外地挨上一下。
叶轻红紧傍在吴不赊身边,长剑如电,偶尔有漏网之鱼蹿过来,没等近身已是人头落地。不过她主要的任务是挡箭,任何射向吴不赊的箭都会被她一剑斩落,绝无落空。
吴不赊呢?说起来吴不赊功力最高,却只有他无事可干。他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人动手,生意人嘛,和气生财,对打打杀杀天生的就有几分反感。当然,实在是逼不得己,他也会出辣手,但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不过到后来他有个担心,鹿家兄弟射得太快,一眨眼,箭壶便空了好几个,两兄弟的神箭对狼族骑兵是一个极大的压制,不能断。吴不赊便招呼叶轻红,不要斩箭了,交给他。他身子一摇,就在大青牛背上现出三头六臂,四面八方来的箭全被他接下来,顺手放到箭壶里。他就没去想,鹿家兄弟再天赋异禀,终究不是铁人,也有力尽的时候,射一千枝箭已是极其夸张了,还能射更多吗?他抓再多的箭又有什么用?
还好,象斧的巨斧和鹿家兄弟的神箭已经给了狼族巨大的震撼,吴不赊再现出如此神通,终于吓住了凶残贪滥的狼骑兵,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后,没有再追上来。
又走了十多天,进了雪灵国,雪灵国是紧挨着云州的的魔国,先祖是一只雪狐,号称雪中的精灵,因而得名。又走数日,这日上了一座山岭,远远地看见一座城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那就是云州城,人族遗弃在魔界千年的弃儿。
第二十五章 圣女
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和云州城所占地利有极大关系。
云州城建在飞云山下,前有飞云江,后有飞云山,形状如一个尖尖的纺锤。这个纺锤以云州城为中心,南北长约七八十里,宽约三四十里。纺锤的尖,深深地扎在飞云山的肚子里。飞云山终年积雪,高极险峻,飞鸟难渡,魔族要攻打云州,只有横渡飞云江,也就是从纺锤的尾巴上打进去。可纺锤的尾巴不是那么好摸的,要摸上这个尾巴,必须先横渡飞云江。魔族渡江,云州遗族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云州遗族在飞云江边建有一座飞云关,堪堪封死了纺锤的尾巴。
飞云关高十丈,长百余丈,全以麻石砌成,险峻不说,选址也极为刁钻,离岸百多丈,刚好封住山口。魔族进攻,在船上,哪怕用强弓也够不着城头。可一旦上岸,进攻队伍就暴露在飞云关强弓的射程内,要在箭雨下建立滩头阵头,白痴也知道有多难。就算顶住了箭雨,还要防关中骑兵的突击,如果魔族有小股部队上了岸,不等站稳脚跟,关中铁骑就会狂冲而出。当然,关中铁骑冲出来,魔族船上的箭也就够得着了,可百丈的距离,铁骑瞬息便至,两军混到一起,魔族的箭又往哪里射?而上岸的小部队,又怎能经得起铁骑的猛烈突击?
雪灵国建国不到百年,云州城却已在魔界屹立千载。千载岁月中,无数的魔国魔族想冲过飞云江,撕碎这一枚人族嵌在魔界的刺眼的钉子,却全在飞云关冷硬的麻石城下撞得粉碎。便是雪灵国,百年里也曾数十次打过云州遗族的主意,但没有成功过一次。飞云关,横江的铁锁,不倒的雄关,就是因为这座关,云州城在魔界安稳如山,写下了千年的奇迹。吴不赊一行人在山顶上看到的,其实就是飞云关,而不是云州城。云州城还在飞云关后面三十余里的山谷环抱之中,这在山岭上是看不到的。当然,这一点吴不赊现在并不知道,他以为那就是云州城。“终于看到云州城了。”事前想着千难万难,结果云州城突然就出现在了眼前,吴不赊一时竟有些感慨。
“公子,到底是一味什么药啊,只有云州才有?”叶轻红好奇地问。
她先前因感激吴不赊而叫大哥,后来要跟着吴不赊走,以侍婢自居,便又改口叫公子了。吴不赊没去管她,也没想要她改口,说实话,他更愿意叶轻红叫他公子。你想啊,人家甜甜地叫你大哥,你却去调戏人家,心里总有那么两分罪恶感吧。叫公子嘛,嘿嘿,丫头天生就是给公子调戏的,理所当然。
象斧几个也一脸好奇地看着吴不赊,他们也只以为吴不赊是来云州采药的。吴不赊心中转了两个念头,是不是该跟他们说实话了?但随即一想,没必要,反正他们是兽人,没办法跟到云州城里去。让他们呆在雪灵国,不知道真相还好些,如果知道真相,万一说漏了嘴反而麻烦。而象大嘴这张嘴嘛,不是万一漏,根本就是个筛子,到处漏。
“这味药啊,嘿嘿。”
吴不赊眯眯地笑,“说起来还真是少见,据我所知就只有云州有,只要找到了,哈哈,咱们就发财了。”
“公子还不够发财啊?”象斧撇了撇嘴,“金子多得大青牛都快驮不动了。”
“哞!”大青牛哞了一声,也不知是赞同还是反对。“没有谁会嫌钱多的。”吴不赊哈哈一笑。
“云州城你们进不去,就不要去了,在山下的城里等我,我找到了药,自然会出来找你们。”
雪灵国在飞云江边建了一座大城,口气很大,叫灭云城,与飞云关隔江相对,不过对峙了近百年,也没能把飞云关怎么样。灭云城苍灰的城墙,倒有些像怨妇的脸,憔悴苍老。
灭云城有四五万人口,加上已经有十多年没打过云州城的主意了,市面繁华,人心安定,不过构成很复杂,各类兽人都有。其实在魔界,除非那些聚族而居的兽人种单纯些,其他地方都很混杂,尤其是立了国的,必定是多类兽人混居。象斧一行人进城,城门口交了进城税,也就没受什么刁难。倒是吴不赊被多看了两眼,他外形不是兽人啊。吴不赊神色自若,下巴微抬着,趾高气扬,最终也没有人过来问他。守卫搞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妖,这世道,披着人皮的未必是人,正如长着翅膀的也不一定就是天使一样。当然,也是因为吴不赊身边有象斧这样强悍的兽人侍卫,若只是他一个人,守卫就不只是要盘问了,只怕一见面就会拿下他。这里到底不比其他地方,隔一条江就是顽固、可恨的人族。
进城后,他们找一家店住下,顺便打听了一下云州遗族的情况。兽族店小二和人族店小二一样的话多,一锭碎银子到手,知道的不知道的,兜底儿全倒了出来。从兽族店小二那里,吴不赊对云州遗族的情形也就知道了个大概,也终于知道,白天看到的不是云州城,而是飞云关。至于其他的,无非是云州遗族被压在飞云江南岸,过不了飞云江一步,雪灵国看他们可怜,也差不多十年没打他们了。店小二这话有吹嘘的成分,吴不赊也不揭穿他,眯着眼睛,只管听他口若悬河。但有一件事引起了吴不赊的兴趣,是关于云州遗族所谓的圣女的。
云州遗族最初是郡县架构,最高行政长官是太守,下面有县令,当然,那会儿的云州有七八个郡,和人界的治理方式是一样的。被遗弃后,太守逃走,城中百姓便公推有德望的长老管理一城事务。长老数目定为四人,有固定职称,号为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包含着风调雨顺的寓意。但有一年,长老之间生出了争执,因为是四大长老,二对二,彼此僵持,无法作出决断。这时出了一个奇女子,这女子生而眼盲,却练出了心眼,人眼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心眼却能看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奇女子解决了云州遗族遇到的难题,被奉为圣女。
圣女并不处理城中杂务,只是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或者是事关全族的重大事务时,四大长老总要征询圣女的意见,且往往以圣女的意见为主。圣女的天眼是可以修炼的,她收了徒弟,练出心眼的徒弟继任为圣女,就此传承下来。每一届的圣女继任之后,都要精选七名七岁的女童,精心培养。女童中练出心眼的,便是下一任的圣女。近千年下来,圣女的地位在云州遗族中越发神圣,几近于神。族中事务,只要圣女作出决断,便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这一代的圣女名叫颜如雪,据说不到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十五岁便继承了圣女之位,今年还不到二十岁,是历届圣女中最年轻的一个,据说也是最美丽的一个。她的美丽,兽人店小二的形容是:除了飞云山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世间万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她的容颜。当然,这话也是兽人店小二听来的,却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心下嘀咕:“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啊,傻丫头估计是没法比了,长得是不差,可惜是个青辣椒,再过两年熟了,也就是个红辣椒,却不知比西门紫烟如何。”
圣女地位如此尊崇,南归的事,若能说得圣女点头,或许可行,但颜如雪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又岂是一般的言词可以轻易说动的?
吴不赊最初没听明白,后来见店小二提起颜如雪时一直啧啧叹服,他才问清楚。原来圣女选徒弟,并不一定选那种生而眼盲的。生而眼盲,在某些方面占一定的优势,对世象无知无觉,便不受表象的蒙敝,但也正因为对世象完全无知无觉,又会陷入另一个误区。
所以习练心眼最好的人选,是能见世象而不为世象所动的人,修炼才返观内视,有目如盲,最终达到以心观象,万象无形的境界。说得明白点儿,就是本来一对好好的眼睛,生生练到看不见了,而只是以心中的感受去体验这个世界,其中的难度,任何人用脚后跟都能想象得到。历届圣女中,以完好眼睛练成心眼的不在少数,但一般都是三四十岁年纪,看透了人生,心如死灰,始才成功。颜如雪一个十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需要怎样的天赋,便是白痴也想得到。这样的女孩子,是那么容易说动的吗?或者说,是那么好骗的吗?头痛啊。
不过吴不赊对说服云州遗族南迁,本来也没抱太大的希望,喝了两杯酒,这事儿也就放一边了,心中只是想:“不管怎么样,见那颜如雪一面是不成问题的,倒要看看,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美到什么程度?”
入夜,吴不赊拿出两张金叶子给叶轻红做住店的费用,又嘱咐象斧几个不要闹事。随即化身为猫,出了灭云城,到飞云江边,往对岸的飞云关看了两眼,化身树根,漂过江去。到岸边,化猫上岸,感觉没有什么异样,便来到飞云关下。吴不赊抬头仰望这座雄关,麻石的墙面上,也到处是坑坑洼洼的箭眼枪眼,有很多地方,不是麻石的淡青色,而是一种怪异的黑褐色,那是血,浓厚的血,一层又一层,岁月的沉积下,才会显出那种颜色,这样黑褐色的斑块,遍布城头。无法想象,到底要多少炽热的血,才会把关墙染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这血里有多少是人族的,又有多少是魔族的!
吴不赊不是个爱发感慨的人,直白一点儿说,他是那种心中没有多少热血激情的人。英雄情结,在他心底非常淡漠,他甚至常常觉得那种情结有些可笑。但这会儿,他心中却也生出一种深深的感慨,他似乎看到了无数的战士前仆后继,他们面对着人族的遗弃,处身魔界的中心,千年守护着心中的家园,那种绝望的悲壮和坚持,早已远远超出了守护的本意。
“英雄啊,万魔围绕,永无援兵,换做是我,早就完蛋了,云州遗族却能死死地撑下来,了不起啊。”感慨一番,吴不赊溜到关墙下,十丈高,猫是跳不上的,成了精也不行,飞则有灵力波动,可以肯定,关墙上除了普通士兵,一定还会有玄功高手值班。这不是人界普通的关墙。这是在魔界,万魔围绕之中,如果警惕性低,那就是自己找死,云州遗族也绝对撑不到今天。跳不上也不能飞,如果仅是吴不赊自己或是黑七,那就无法可想,可他还有玄木心法。身一长,化身为藤,沿墙攀上,手攀到墙头,腰一弓,把整个身子拉了上去,无声无息。关墙宽达两丈有余,可并行数马。箭垛下,一堆一堆,整整齐齐地码着滚木石雷石等守城器具,左右有鼓楼,各有两名哨兵值守,还有两队巡哨在关墙上巡逻,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就这么面对面不停地走。除了明哨,还有暗哨。吴不赊没有仔细去搜索暗哨所在,只是隐隐感觉到,暗哨必然是玄功高手。真是戒备森严啊,不过也很正常,如果就只一两个岗哨,给魔功高手摸上去干掉了怎么办?身处群狼之中,想要活下去,就要时刻睁大眼睛。关墙内,中间是宽敞的驰道,两边是一排排的军营,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儿声音。吴不赊估了一下,这些营房,至少可以容纳三千人,这分眼光,是他在扶风城里当将军的收获之一。
军营两侧的山上,有好几个石台子,是烽火台,每个烽火台上都有士兵值守,吴不赊留意了一下,即便烽火台上的士兵,也没有一个打瞌睡的。“烽火台设在兵营后,即便关墙突然失守,也能点燃烽火发出警讯。云州遗族能苦守千年,真是费尽了心思啊。”吴不赊暗暗感慨,以树根之形悄然爬行,下了墙头,索性便从地底下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