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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三年发妻-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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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坏当然不会回他话,别开头,它只吃老公带回家的。
  坏坏在气他吗?气他把向晴弄得那么痛苦?有可能,它一向比乖乖更聪明、更懂人性。
  “坏坏不是故意不理你,它是怀孕了,脾气有点大。”向晴从屋里走出来,手上抱著饲料。
  蓝天想也不想就接手过去,替它们把碗装满。
  “小狗一胎可以生好几只,不知道坏坏肚子里有几只小狗狗?”
  她蹲在蓝天身边,说不上为什么,这个动作、这个角度,她对蓝天的侧脸感到无比熟悉。
  她见过他吗?在很久很久以前?
  “想好要取什么名字了?”
  他偏过头,冲著她笑。他不爱笑的,对很多人来说,他的形象是冷酷严肃,还有一点凶悍,但在她面前,那些炎热的夏季、那些从她身上飘散的温暖,融化了寒冽北极。
  “公的呢,就大乖、二乖、三乖……一直排下去,母的,就大坏、二坏、三坏……”
  她取名字向来漫不经心,就像儿子,大的叫大大、小的叫小小,鬼火说这种名字会害他们上学被同伴笑。
  “生那么多只的话,院子要够大,才能让它们自由活动。”
  他开始构思,要怎样改建狗屋,要不然,依坏坏的脾气,到最后被赶出门夜宿的一定是乖乖,乖乖是新好男人的代表作。
  “不怕,我们在垦丁的家院子很大,还有一望无际的沙滩可以让它们训练体能。”
  向晴坐在草地上。这里的院子很小,可怜乖乖坏坏没地方可跑,难怪再多的甜食也拯救不了它们的忧郁。
  叹气,她的脸贴在膝盖上,偏著头,仰望天空。这里的天不够蓝,这里的空气没有海水的咸味,她想家……
  “你想回家吗?”蓝天看出她的渴望。
  “当然想。”
  “为什么不回去?”
  “木头在忙,他没时间带我们回家。”她问好几次了,木头总是支吾其词,她于是知道木头有困难,而她从来就不爱为难他们家的木头。
  “想不想自己回去?”
  “自己回去?”她皱眉。
  “对,带著大大、小小和乖乖、坏坏回家。”
  离家十个月,他的思念钵满盆溢,他想念炎热的夏季、想念晨起的朝曦、想念白色的海沙、想念他们的菜圃,不知道番茄有没有长了满地?
  “不行的。”她脸上有著和他一样的思念,可是……她缓缓摇头。
  “为什么不行?”
  “我不能开车,木头会担心。”
  连这个也记得,她还真是把他每句话都奉为圭臬了。
  “我送你去。”
  “真的吗?那……我去问问……”话到这里,她又迟疑。“不行的。”
  “为什么不行?”
  “我不能离开木头。”她嘟起嘴,再多的思念也比不上木头不在身边。
  “为什么不行?”蓝天没注意到自己的口气里有浓浓的醋意。
  突然,灿灿的话跳进他心里:要是她永远想不起来,你打算让阿丰当一辈子的假老公?
  向晴会永远都想不起来吗?小小、大大要一直认阿丰当爸爸吗?
  但催眠太苦,他不考虑;过度刺激,他担心向晴受伤,更不考虑;等待对向晴而言最安全的做法,却是对他最不利的选择,然而他宁愿自己不利,也不肯向晴危险。
  可是……一天天过去,向晴真的爱上阿丰怎么办,他能够无私退让?
  如果阿丰对向晴也产生感觉,他们假戏真做,他真能无所谓?
  这些全是无聊的假设性问题,自信的男人绝对会嗤之以鼻,但看著向晴,他心底的自信笃定消失不见,换上满满的焦虑。
  她摇头,没回答他的问题,却笑著对他说:“大大、小小很喜欢听你说故事,今天晚上,你再说故事给他们听,好不好?”
  “好。”这是小事,他从不拒绝她提出来的小事。
  “你想不想听我们垦丁老家的事?”向晴笑问。
  “想。”
  “我们家有龙眼树,去年夏天结了很多果实,可惜我和木头在台北,准备生孩子,不然他答应过我,要帮我的忙。”
  “帮忙烤龙眼干?”他记得那个挂满星星的夜晚。
  “ㄟ,你怎么知道?”
  他当然知道,但他没回答。
  “你喜欢喝龙眼干茶吗?”
  “喜欢。”她做的他都喜欢。
  “那就太好了,木头只爱喝矿泉水,我很担心保特瓶的安全性。”
  这是她不断变换茶饮的原因?他还以为她太闲了,或者痛恨中盘商剥削,没想到,她考量的是他的健康问题。知道了,以后他再也不碰瓶装水。
  “木头有告诉你,我是怎么认识他的?”
  不等蓝天回应,她先一步往下说:“木头救了我一命,那次我还乱发飙,其实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好人,我只是被钱逼急了,压力大到无法负荷,才会对他破口大骂。”
  她走到花架边,拿起洒水器往里面浇水,那里有她种的石竹花,小小的苗冒出头来,她期待五月时,它们开满花架。
  “我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人了,他救了我的命,还给我钱救弟弟,他对我的家人很好,他像一座高山,任我怎么靠都不会倒,那时我就想啊,我的命怎么那么好,竟会绝处逢生,碰上一个优秀男人。
  “虽然他不爱说话,可是他很体贴,虽然他不浪漫,可是他很温柔,虽然他有时候看起来很凶,可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的脾气好得不像话……这么棒的男人谁不爱他,我当然爱他,一天爱一点、一分爱一些,那些爱情,积啊积的,就堆积出一个永世不悔。
  “我本来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了,守著他、爱著他,等我们的篮球队一天天长大,等他们羽翼丰满飞出我们的世界,我们就手牵手,每天在那条长长的海岸线散步,听听潮声、看看浪花,偶尔弯下腰,掬起一把海沙,让它们在我们指缝间缓缓滑泄。
  “到那个时候,我要跟他约定下辈子、下下辈子,再下下下辈子,我都要当他的新娘,就算没办法穿白纱,我也心甘情愿。”
  所以她爱他,比他知道的更甚。
  这些话,她从没对他说过,但怎么能怪她,他也从来没有告诉她,他爱她,比爱自己更多。
  就是这份爱,让他心急则乱,让他做法粗糙,更是因为这份爱,让她受的伤害比他预估的多更多。
  对不起!他有满肚子抱歉,如果有办法,他愿意用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用无数的轮回、光阴与疼爱,细细弥补。
  “可是……”她想起什么似的,突然冒出一句。
  “可是什么?”蓝天问。
  可是木头不爱她了?不对,没的事。
  可是他们的下辈子、下下辈子被打断了?哪有啊,木头不就在里面,陪著大大、小小玩?
  那到底可是什么呢?向晴皱眉,记不得了……她一直知道自己忘记了某些重要的事情,但如果那些对她和木头之间无关紧要,她不介意的。
  然而这时候,她竟然觉得自己没说出口的“可是”,变得很重要。
  可是什么呢?她用力敲著自己的头。
  “怎么了?”蓝天下意识握住她的手腕,阻止她的自虐。
  她低头看著他的手,突然,触电似的甩开他。“好痛。”
  “我把你弄痛了?”该死!他懊恼地抓起她的手查看。
  没有红痕、没有瘀血啊……怎么会那么痛?她轻轻抚过自己的手腕。是谁弄痛她?
  向晴抬起头,眼眶转红,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委屈,酸了她的鼻翼。吞下哽咽,她说:“我不知道……不知道是谁把我弄痛。”
  蓝天想起来了,他知道谁在那里制造过伤痕。大大的手握住她的手腕,却不敢施上半分力气。
  对不起,不要想起来了,就这样继续快乐下去,以前的事通通让它过去,他重新追求她、重新带给她幸福、重新向她求婚,对,就这样,通通从头来过。
  向晴望著握住自己的大手,有几分发傻。
  她知道不恰当,她是人妻,不可以意淫丈夫的好友,可是,她不想他放……
  “妈,我很好,大大、小小也很好,你不必担心……会啦,有空,我们一定会回去,木头最喜欢你做的菜了……嗯,叫向宇加油哦,他要是顺利考上大学,我一定会负责他的学费……”
  向晴讲电话的时候,蓝天在旁边,拿著一本电脑杂志在阅读。她没有觉得不对劲,也没有被窥觑隐私的困扰,好像她打电话的时候,他本来就应该坐在那里听,又好像,他待在那里,她说的每句话才能更振振有词。
  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家里的人全都不见了,连大大、小小也被一群叔叔阿姨给带出去。
  木头是趁她在烤饼干的时候溜出去的,居然没邀老婆同行,实在很过份,但她没有太多的不舒服,反而觉得偌大空间全变成她一个人的,很自由。
  她不是讨厌和大家一起住哦,大家都对她很照顾,就是她下意识讨厌的灿灿,经过一个星期的相处,她也发现是自己太主观。
  何况木头说过,他们都是他的家人,家人住在一起本来就是理所当然,只是、只是……她也说不清只是什么,大概她希望有更大的私人空间吧。
  门铃响起,她对著电话说:“妈,有人来了,我出去看看……好,妈再见。”
  她跳下沙发,走到门外,不久从宅急便先生手里捧回一个纸箱。
  打开纸箱,里面有一个精致的盒子,很大、胡桃木做的,盒面还刻了一朵栩栩如生的玫瑰花,打开铜扣,一套昂贵的手工婚纱在里面。
  “好美……是给我的吗?”她伸手轻触过礼服柔滑的缎面,和勾绣出的繁复花纹。
  蓝天放下杂志,欣赏著她眼底的感动,心怦然不已。
  向晴不敢确定地把纸箱上面的收件人读过三次,才敢相信。
  一定木头送给她的!甜甜的笑容在她脸上溢出光彩。他记得她从没穿过新娘婚纱……
  “喜欢吗?”蓝天问。
  “好喜欢。”
  “要不要去试试看?”
  “可是……”她看看门外,有一点不好意思。
  “他们不会那么早回来的,你去试试,我想,穿在你身上一定很好看。”蓝天鼓吹她。
  “那……我只试一下下……”
  “好。”
  她捧起礼服婚纱往楼上跑,他等了好久,但没失去耐心,他知道,她肯定要在镜子前面转来转去,每次,她做了新衣服都会这样子,她是个很爱漂亮的女生。
  终于,向晴下楼了。
  她长长的头发在脑后盘成髻,高贵的蕾丝头纱从她身后披泄而下,长长地拖曳在台阶上,这件礼服端庄而不暴露,船形领上绣满淡粉红色的玫瑰,腰后系著缎面蝴蝶结,长长的缎带随著她的滑步摇动。
  蓝天眼睛都看直了。他的老婆这么美丽啊,美得扯动人心。
  “我……我看起来还好吗?”她的表情里有三分腼腆、五分娇怯。
  “再不会有人比你更好了。”
  他走上前,扶著她走下来,她的长手套上方和船形领绣著同款玫瑰,小小的玫瑰,淡淡的粉红,映在她白皙的臂膀上,更显娇嫩。
  “礼服好美哦,美得我舍不得离开镜子。”
  不对,礼服美,新娘更美……
  “我应该拍照留念的,对不对?”向晴笑著问蓝天。她同他说话,越说越顺,好像从来她都是这样对他说话的,一点点撒娇、一点点颐指气使、一点点的理直气壮。
  “对,在海边。”
  “你想的和我一样。”她真开心。
  “乖乖和坏坏要跟在旁边。”蓝天又说。
  “嗯,我有想到,最好它们跑过去,撩起我的白纱。”她更兴奋了,因为他们“英雄所见略同”。
  “你的手上可以拿一把海芋,没有包装过的。”
  “嗯,拿雏菊也不错……”
  他们越讨论越高兴,在情绪沸腾的时候,向晴甚至忘记他“只是朋友”,抓起他的手,把头靠到他宽宽的肩膀上。
  这样算是很好的发展吧?继续进步下去,他就能从“木头”身边抢走向晴,如果这是最不会伤害到向晴,而且可以让两个人在一起的方式,他不介意当大大、小小的“养父”。
  但他的如意算盘在家人回来时,被推翻。
  阿丰进门,从来没对他出现“过度亲密”举动的向晴,居然冲上前去,一把勾住他的脖子,在他脸上献吻,并且很大方地说了一句,“木头,我爱你。”
  阿丰僵住了,鬼火、阿架、灿灿……的眼珠子差点儿往下掉,而蓝天的脸色铁青,紧握的拳头暴露出杀人邪气。
  尾声
  前天,在接受向晴的热吻之后,阿丰被蓝天用老鹰逮小鸡式,抓进房间。
  他的冷脸,温度大约在零下五十度C,冻得阿丰全身发冷。他说:“限你在三天之内,想出一个让向晴记起我,却不会觉得痛苦的治疗法。”
  如果同样的话是别人说的,阿丰会摆出一张死脸,懒懒回答,“可以,我帮你转诊到天后宫,让妈祖娘娘来帮忙。”
  对嘛,有哪个人要病快好,却又拒绝打针吃药,他又不是武林高手,渡渡气就可以助人活命,要论武功,他阿天不是比他更厉害?
  但问题是蓝天丢的,他那双阴鸷的眼睛唬得他不敢说不,于是他绞尽脑汁、前思后想,再加上向晴一句——木头,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垦丁?
  然后,砰!激荡出火花,他跑去对蓝天说:“也许回到熟悉的环境,可以勾起她的回忆。”
  所以,他们一起回垦丁了。
  这群“他们”包括十一个大人、两个小人、五部车和两条狗,原来老爹早有计划地在蓝天家附近买地盖房子,两亩地、十幢房子,猎人组织正式解散,你说嘛,哪个人有了几十亿美金,还想玩命?!
  喜欢刺激?退休玩冲浪不是比较爽。
  大大、小小他们被鬼火抱走了,和黑鹰同车,鬼火当奶爸当得很有兴趣,最近老说要找个女人生几个小孩来玩玩。
  阿丰开车,蓝天坐在前座,向晴和乖乖、坏坏待在后座,当接触到第一波海风时,向晴仰头,深深地吸进一口气,略带咸味的空气,是家的味道。
  从上车、要回家那刻,她的话就说不停。
  “阿天,你知道我们家的桂花有多香吗?把桂花拿来冲澡泡茶,会让人一整天都精神舒畅……”才说完,就见她低头,瘪嘴。“不知道桂花树枯了没?我们好久没回去,菜圃里的蔬菜,肯定都干了。”
  “并没有。”蓝天毫不犹豫的说。
  他让律师雇人,定时去整理他们的屋子和庭院,今天,雇佣连食物都准备好,为了迎接女主人。
  “你怎么知道没有枯?”
  “他会通灵。”阿丰插话,换到蓝天一个白眼。
  “没关系,等我回去,我再重种,希望木瓜还在。”他们家木头很爱吃百香果腌青木瓜。
  木瓜还在、菜圃还在,他们虽然离开,但每棵植物尽职地为它们的主人守护著“家”。这次,蓝天没把话说出口。
  “我很担心那两只小木马,我忘记把它们收进去,不知道会不会被雨水打坏?要是没坏的话,再过几个月,大大、小小就有小木马骑了。”
  不要担心,收进去了,就算淋点雨也没关系,我有上防水漆。蓝天在肚子里回答。
  “木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阿发婶他们家前面那片海滩,听说夏天挖得到贝壳,大大、小小一定很喜欢,你陪我们去挖好不好?”
  好。蓝天说。
  阿丰看一眼蓝天,淡淡同情,替他回答,“好,我们带大大、小小去。”
  “唉……”她满足地叹口气,把头埋进乖乖的毛里。“乖乖,回家爸爸就可以帮你洗澎澎了,我们家的水柱好强,冲起来很过瘾对不对?不过,你要管好你家坏坏,叫它不可以把妈妈的菜弄坏……”
  她不断说话、拚命说话,说邻居家的母鸡不生蛋,隔壁的狗狗没家教,成天汪汪汪,吵得人发狂,说他们在那片大海捡到的瓶中信,信件主人说:“如果你捡到瓶子,表示我们是有缘人,大海才会为我们牵线,给我们一个机会,互相认识吧。”地址是中国大陆。
  她和木头相识一笑,把信塞回瓶子,重新抛回海里。
  大海已经为他们找到有缘人。那年夏天,木头从海里捞起一个妻子,而向晴找到一个好丈夫。
  他们之间有三年,可是,能够拿出来说的事,不只三万件,每说一件,心就甜了一点点,从台北说到垦丁,木头和向晴的心,已经渍满蜜。
  但是,情况在向晴下车之后不同,从推开大门那刻起,她就不说话了。
  向晴漂亮的两道细眉聚在一起,她细细抚过木头篱笆,望著绿意盎然的小花圃,屋里的地板上了蜡,一盆玛格丽特在餐桌中央。
  她进厨房,闻到淡淡的饼干香,推开窗户,金黄色的鸡蛋花在风中招摇,她彷彿看见一个女人,一面哼著歌、一面晒衣裳。
  没改变,好像她离开这里不是一年而是六十分钟。
  打开冰箱,她看见菊花枸杞茶,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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