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侏罗记-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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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黛上来轻轻的拉了拉楚天歌的手臂:“楚,别胡闹了!已经傍晚了,赶紧找个旅店休息一晚,明天早点上路,我很想家了!”
  “好吧!”既然黛都发话了,楚天歌自然不会反驳,而且人生地不熟的,也不宜过于的惹是生非,于是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不过他并不打算就这么轻松放过这小子,而是一伸手把库克背上的大剑拽了过来,毫不客气的说道:“你抽了老子一巴掌,老子就不跟你计较了!这破铜烂铁就当做赔礼,我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他早就看上了这柄巨大的双手剑,刚才还想等下问问巴洛夏哪里有卖,去买上一把,现在有人送上门来了。
  辛巴在旁边听的一脸郁闷,龙族因为矿藏极为稀少,所以金属物品一直极为缺乏,满足民众日常所需都不能。这大剑一看就是做工精良的高档货,肯定是高价进口来的,价值不菲!怎么到了楚大人的嘴里就成了破铜烂铁?不过随后想到连洛根之爪都被他称为破爪子,立刻明白了,这估计是楚大人抢劫别人的专用借口。
  真够无耻的!
  ……
  新的一卷开始了,大家请继续捧场,多多推荐、收藏,谢了!!!
  第一卷 蛮荒之旅—第四卷 王城风云
  第三十二章 目标卡罗郡
  在船上的时候辛巴就已经邀请黛和楚天歌下榻他们家族经营的,据说在亚特兰半岛都能排名进前三的豪华旅店。楚天歌自然是毫不客气的答应了。经过了这个小插曲以后,留下巴洛夏船长指挥水手们卸货,辛巴在前边领路,三人施施然的赶往旅店。
  楚天歌一边走一边忍不住把双手大剑抽出来看了又看。
  这把剑用精钢锻造而成,沉甸甸的足有百来斤重,剑身经过了抛光处理,刃口重叠着一层一层的云纹,十分漂亮。楚天歌拿在手里越看越喜欢,他从小就喜欢冷兵器,家里收藏了很多刀枪剑戟,不过都是样子货,一把实用的也没有。今天意外的得到了这柄剑,很是高兴,拿在手里不住的把玩。
  黛看他不停的耍来耍去,忍不住叹口气说道:“楚,以后不要动不动就惹事生非好不好?你难道嫌我们以后的麻烦还少吗?”
  楚天歌嘿嘿一笑,毫不在乎的说道:“放心,我有分寸。那孙子已经被我抽晕了,不到明天早上清醒不过来,到那时候咱们早就走的没影了。”
  辛巴在前面听的一捂脸,原来这位爷早就计划好了退路了,难怪人生地不熟的就敢对地头蛇动手,还连带着抢了把价值不菲的大剑,套路这么熟练,一看就是惯犯。
  顺着街道走了一会,远远的就看见前面有一座高大的建筑物,正是坎提斯家族经营的旅店。装饰的金碧辉煌,颇有一番异域风味,楚天歌见惯了后世大酒店、大饭店,对眼前的旅店并没有感觉有多好,多豪华,顶多就是有点猎奇的新鲜感。黛却不一样,小丫头从小跟着阿夫塞东奔西走,经常的风餐露宿,从没入住过这样豪华的休息场所,所以显得很兴奋,拉着楚天歌不停的东看西看,好好过了一把瘾。转载  自
  辛巴安顿好了两人的房间,又安排了一桌上等酒席,陪着楚天歌和黛吃了几口,就急匆匆的告辞回了码头。船上的宝贝太多,而且事关他和巴洛夏船长两人的前途命运,必须要有人严加看管,免得出了差错。
  黛已经过了兴奋劲,丢下楚天歌和阿岗两个吃货大吃大喝,自己回房间去洗久违的热水澡。
  楚天歌自从变身金刚武士后,食量暴增,阿岗这小畜生却是怎么吃也不饱的类型。食物像流水一样落入了两个饭桶的肚皮。两人的食量让旁边伺候的佣人眼球暴跳,不停的在心里嘀咕,这两人不是饿死鬼投胎就是世界饭桶大赛的冠亚军。这位武士大人也就罢了,看他彪悍的体格,吃得多也可以理解,怎么这头小霸王龙也这么能吃?究竟它是怎么把比自己的身体还大几倍的食物,塞到那个小肚皮里的?
  好不容易等两个大肚汉停止了进餐,佣人恭敬的递上了热毛巾请楚天歌净手,楚天歌随手接过来擦了两把,雪白的毛巾立刻变成了黑炭。船上的淡水供应不是很充足,他已经很久没洗脸了。
  楚天歌尴尬的看了看手里比抹布还脏的毛巾,解释道:“我刚下船,还没来的及洗漱,本来没这么脏的。”
  佣人一翻白眼,假装没看到,问道:“大人,您吃的还满意吗?”
  楚天歌随手捏碎一根腿骨,挑了一根碎片剔着牙说:“马马虎虎吧,可惜没有酒。我说你们这里招待客人都不上酒的么?给我来一杯漱漱口。”
  佣人疑惑的问道:“大人,‘酒’是什么东西?一种食品吗?我们坎提斯家族经营的这座旅店,是亚特兰半岛最有名的旅店之一,不但拥有最舒适的房间,还拥有数不清的美食。可是我从没有听说过‘酒’这种食品。”
  楚天歌疑惑的摸了摸鼻子,难道侏罗纪竟然还没发明酒?我靠,这可郁闷了!没有酒喝,人生不是少了很多乐趣?不成,等老子有了地盘,先把酒给酿出来。想到这里,楚天歌摆了摆手说道:“没什么,酒是我家乡的一种饮料,既然这里没有,那就算了。我很累了,洗洗睡了。”
  当下佣人引领着他回房,进屋就发现里面摆着个大木桶,里边热气腾腾的盛满了热水。佣人告退后,楚天歌扒光了衣服,郁闷的摸了摸自己**后边的尾巴,金刚武士的战斗力是很强悍,就是这个尾巴比较操蛋,让老子活像个半兽人。
  不过他很快又高兴起来,这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比手臂还灵活,实在是太适合当刷子用了,以后洗澡不用找人搓背了。
  一夜好睡,第二天天不亮,楚天歌就被黛吵醒,这小丫头想回家已经快要想疯了。连早饭都没吃就拉着楚天歌出了门去采购路上的补给。
  亚特兰半岛面积广阔,加上龙族人口稀少,导致地广人稀,从布伦斯卡到卡罗郡这一路上,能够补给的地方并不多,所以要尽早准备。鉴于楚天歌和阿岗这两个大肚汉实在是太能吃,所以黛大把的撒钱购买食品,又购买了帐篷等物品,最后因为买的太多,堆的跟小山一样,只好又买了辆大车才把所有东西装下。
  等辛巴和巴洛夏船长来跟二人道别的时候,楚天歌正在愁眉苦脸的数钱,刚才那一番大采购,花掉了差不多八百金币,其中用来购买食品就花了五百多,照这么发展下去,很快他就重新一贫如洗了。看来无论如何也要先把黛的身份确定下来,搞到封地,不然以后只能喝西北风了!
  回到卡罗郡探完亲,就直奔王城——卡萨布兰卡吧!楚天歌再次坚定了目标。
  辛巴带来了写在龙皮纸上的合约,等把帝王鳄贡献的宝贝都出手以后,楚天歌就可以凭这份合约去要钱了。想到不久后就能拥有大笔的资金,楚大守财奴的心情终于开始好转。这才把注意力从钱袋上挪开来,好好打量起买来拉车的牲口,一头傻乎乎的鸭嘴龙。
  这头鸭嘴龙身长有四米多,头上隆起一个风帆样的头冠,长着一个扁扁的鸭子嘴,是龙族专门用来运输的牲畜,类似于后世的马匹,不过可比马健壮多了。这种鸭嘴龙的种类繁多,还有一种体型更大的,是龙族军队里骑兵常用的坐骑。不过价钱也高昂的可怕,这只民用型的都花了三百多金币,据说军用的价钱,是它的十倍!想到这里,一心想组建一个大型龙骑兵军团的楚天歌差点再次泪奔,眼看就要脱贫了,谁知道还是徘徊在破产的边缘。
  挥手告别了辛巴和老船长,楚天歌一挥手里的鞭子,啪的一声抽在鸭嘴龙身上,大车隆隆的开始启动。
  目标卡罗郡!出发!
  ……
  楚天歌的第一批追随者就快出现了,大家猜猜是什么?提示一下,不是龙族。是一种非常强悍的虫族。
  第一卷 蛮荒之旅—第四卷 王城风云
  第三十三章 太古虫族的王者
  鸭嘴龙大车不紧不慢的向着东方前进,这里是角族的封地,除了驿道,遍地都是齐膝高的野草和一丛丛的灌木,一片茫茫大草原的景象。转载  自
  楚天歌灰头土脸的缩着脖子坐在车辕上,怀里抱着鞭子,双手揣在袖子里,活像个连夜赶路的车老板儿,样子无精打采之极。
  两人离开布伦斯卡才三天时间,采购的食物已经被吃掉了一半,看来黛还是严重低估了楚天歌和阿岗这两个超级大饭桶的饭量。照这样下去,用不了一个星期就得喝西北风了,偏偏驿道范围内根本没有什么活物,让楚天歌想打猎都没地方去打。
  按照目前的速度,到达最近的角族城市还需要三天的时间,可是两个人一共就剩二百金币了,就算到了城市,这点钱也不够买多少食物的。这件事情让楚天歌极度郁闷,两人在蛮荒的丛林里都有吃有喝的,想不到在有文明的地界竟然快要饿肚子了。
  无论在什么地方,钱都是好东西啊!楚天歌无限感慨。
  “黛!”楚天歌思索了很长时间,终于下定了决心。呼唤起了同样没精打采的黛,郑重的说道:“我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黛一边随口回答,一边把肉干用小刀切成碎块喂阿岗,阿岗吃的直咧嘴,这小东西吃惯了新鲜的食物,实在不喜欢肉干的味道。
  “我不想走驿道了!”楚天歌语出惊人。
  “为什么?”黛诧异的抬起头来问道。
  楚天歌摸了摸膝盖上放着的大剑说:“咱们的食物不够,钱也不多了,我想到驿道以外的地方碰碰运气,如果能猎杀到恐龙,这一路上吃饭问题就解决了。你看怎么样?”
  黛抿了抿秀气的小嘴,又看了看吃肉干吃的呲牙咧嘴的阿岗,无奈的说:“可以是可以,只是驿道周围十公里的范围内,定期都有军队清剿,无论什么种类的恐龙,都不在这个区域活动,可是大草原深处是人烟罕至的蛮荒区域,不但有大型食肉龙出没,还有土匪强盗,甚至强大魔兽的存在,我怕太危险了。转  载自  ”
  “没关系!哈哈……只要不是超阶魔兽,来多少恐龙都是咱们的食物!”楚天歌自从变身成金刚武士后,信心再次爆棚,而且他还有隐藏的实力没表露出来过呢,不然以他特种兵的出身,就算性格再粗鲁也不可能这么嚣张自大。
  “呵呵,这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超阶魔兽存在的,你当是细鄂龙那样随处可见吗?好吧,我听你的,咱们就去打猎吧!”黛也忍不住笑了,既然楚天歌这么有信心,黛考虑只要把阿岗留在身边保护自己,普通的恐龙也不会造成什么危险。于是痛快的答应了,她也早就吃腻了肉干和干粮了,巴不得弄点新鲜的野味尝尝。
  既然黛同意了,楚天歌立刻驱赶鸭嘴龙拉着大车驶离了驿道。反正是平坦的大草原,鸭嘴龙的力气又大,也不怕大车跑不动,再说有指南针来指明方向,也不用担心迷路,大不了打足了猎物再回驿道。
  大车很快的就把驿道远远的抛在了身后,草丛里渐渐开始热闹起来。各种小虫子也开始崭露头角,以捕食昆虫为生的细鄂龙和各种小恐龙、蜥蜴类的小动物也时时的显露身影。
  阿岗见了活物,兴奋的从大车上跳了下来,狗追兔子一样撵的细鄂龙玩命的逃跑。这小东西最近开始学习自己捕猎了,见了活物就要撕咬一番。楚天歌笑呵呵的看着阿岗撒欢,不时的还给它指点一番。只不过他养过的最大、最凶猛的宠物是条德国黑背,所以阿岗最近有向警犬进化的苗头,典型的迹象就是尾巴越来越灵活了,没事就冲着楚天歌和黛摇来摇去……
  阿岗追了一会细鄂龙,很快就腻了,因为细鄂龙太弱了,不但跑的慢,一旦被追上连反抗都不敢,直接闭目等死。这让阿岗很不爽,不过它很快就发现了另外的目标——一只巨大的草原蚊子。这蚊子刚刚偷袭了拉车的鸭嘴龙一口,满心欢喜的“嗡嗡”叫着向远方溜去,阿岗一眼就瞄上了,撒开小腿就追了过去。
  楚天歌被这只蚊子吓了一跳,这蚊子也太大了点,光是吸嘴就有手指长,整个加起来都比他的大巴掌还大了。这要是被它叮一口,估计跟被捅一刀区别不大,看来也只有恐龙的庞大躯体才忍受的了。不过他很快就发现阿岗一溜烟的追着蚊子跑远了,担心的喊了一声,阿岗假装没听见,撅着大尾巴转眼就没影了。
  这小东西,跟它老子一样,从小就不是听话的主儿!
  楚天歌正在担心,阿岗已经屁颠屁颠的跑了回来,嘴里叼着一个灰不溜秋的东西,看个头不像是蚊子,估计是又抓了什么新鲜特别的玩意,回来献宝来了。
  这玩意果然特别,不但阿岗觉得新鲜,楚天歌都吓了一跳。
  这是一只几乎有小臂长短的蝗虫!
  楚天歌目瞪口呆的看着这只可以称的上巨大的大蚂蚱,对黛说:“冈瓦纳大陆的虫子都这么大吗?”
  黛用手抓着蝗虫头上足有小指粗细的触角,拎了起来掂了掂重量,这才说道:“是啊,这还是小的呢!你不是已经见识过行军蚁的个头了吗?这种草原蝗虫是角族大草原的特产,王国的其他地方很少见到呢!它很美味哦!卡罗郡有家餐馆专门经营昆虫大餐,油炸草原蝗可是其中的主菜,这一只可以给咱们解解馋了。”
  三清在上!原来不是只有家乡人才什么都敢吃,侏罗纪种族也是吃的行家。
  听说把蚂蚱油炸了就着花生一起嚼,能吃出龙虾的味道来!
  楚天歌摸着下巴想起了一个流传在家乡的传言,可惜侏罗纪没花生,不然真得试试。(大家有条件可以试验下,哈哈哈……)
  “说起来,草蜢族在太古时代,还是虫族的王族呢。”黛转眼之间又曝了一个八卦出来。
  “你说啥?”楚天歌差点笑抽了,他指着黛手里的蝗虫问:“就这小玩意还是王族?虫族的战斗力这么低下吗?”
  黛却一脸认真的说:“太古草蜢族无论是从体型还是战斗力,都比现在的草蜢族高了太多。传说草蜢族在远古时代曾经建立了一个很强大的帝国,一度还曾经征服和统治过整个冈瓦纳。这些传说都是阿夫塞叔叔从远古遗迹里发掘出的壁画和文物上的雕刻里解读出的,估计有一定的根据。你知道不知道?草蜢又叫蝗虫,就是皇族虫类的意思。只是现在的草蜢族已经堕落成了流浪种族,变态、强盗、小偷和土匪的代名词。就连‘皇虫过境’这个表示草蜢族巡猎天下的赞美词语,也变成了一种贬低。”
  皇虫?皇虫过境?
  楚天歌彻底笑翻了。
  ……
  大家都被标题欺骗了吧?哈哈……楚天歌的第一追随者这章没能出来,因为大家没猜出来啊,大家努力猜猜,说不定这种战斗力超级强悍的虫族就马上出场了。提示一下,绝对不是“皇虫”!我书中的所有种族都是有原型存在的,绝对不是凭空编造。等抽空我把所有种族列个作品相关。绝对不比我心目中的神书《兽血沸腾》里面的种族少,而且全部各有特色,保证让大家过瘾。
  第一卷 蛮荒之旅—第四卷 王城风云
  第三十四章 窃蛋龙
  晚餐的“油炸草原蝗”虽然没能吃出龙虾味来,但是蚂蚱大腿里嫩白的虫肉,美味程度丝毫不下于大闸蟹,让楚天歌连呼好吃。转  载自  可惜太少,没能吃过瘾,而且这一天也没能发现能够捕猎的大型猎物,让楚天歌大感遗憾。
  今晚又是一个月圆之夜,这已经是楚天歌来到侏罗纪看到的第二次月圆。他燃起了一堆篝火,一边给黛讲“嫦娥奔月”的故事,一边把大剑抽出来细细的擦拭。
  这把大剑自从到了他手里,还没见过血呢。楚天歌决定趁夜里恐龙活跃的时间,去远处搜寻一下猎物。有阿岗在身边守护,黛的安危应该问题不大,而且黛还用他的血在马车上设置了一个禁锢法阵,一旦有危险,可以凭借禁锢法阵坚固的防御光幕来抵御一段时间。他和黛有心灵感应,一旦感应到危险,凭借走鳞的速度,也能够及时赶回来。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黛低声的念叨着这两句意味深长的诗句,体会着里面蕴含的滋味,良久叹了口气,幽幽的说道:“为了长生不老的梦想,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人,都会忍不住干些傻事的。其实何必呢?只要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一百年和一万年又有什么区别?”她自己就是不老不死的三只眼,没感到长生不老有多好,只是觉得麻烦。
  “呵呵……”楚天歌忍不住笑了,女人就是这么多愁善感的,什么时代都一样。他用力的抱了抱黛:“自己小心点,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发动禁锢法阵,然后用心灵感应通知我,我马上就赶回来。”又把阿岗抱起来亲了一口,塞到了黛的怀里,吩咐道:“阿岗,黛的安危就交给你了!记住,不许调皮!等老子回来,好好的让你大吃一顿。”阿岗伸出大舌头使劲舔了他两口,用力的点点大头。转载  自  这小东西是越来越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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