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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影帝李小龙-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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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龙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比白人学生差,他要以行动来不断证实自己,他渴望出人头地,要使所有的美国人,甚至全世界的人对他刮目相看。
  他非常注重自己的身体状况,只有强大的体魄才是旺盛精力的不竭源泉。他身高5英尺7寸半(约合1。73米),体重140磅(约合63公斤)。他在中国人眼里,体格属中等;而在美国人看来,却显矮小。李小龙练功或表演时,喜欢穿紧身背心,甚至赤裸上身,以展示他发达结实的肌肉。他动作的力度,尤其是一瞬间的爆发力,使众多高大的美国学生再不敢小觑。李小龙勤练不辍,以求使身体达到最佳状态。他不吸烟,不饮酒,也极少服药,即便得了炎症,也尽量避免服用阿士匹灵。
  美国本土的学生学习大都不用功。学校实行的是学分制,几乎没任何纪律约束。学生们大多时间是在玩,或打工赚学费。这种状况,对李小龙做自己的事,提供极大的便利。他应付学业绰绰有余,主要精力放在功夫上。
  李小龙在学校附近的停车场租用了一个角落,每月20美元租金,用作他的武馆。李小龙和木村对这块地方非常满意,较唐人街那个地下室,空间和光线都要优越得多。
  李小龙招收学生的方式跟以往一样,只是现在他的名气颇大,是校园里引人注目的华裔学生。李小龙的某些性格,跟土生土长的老美非常相像,他好出风头,擅长演讲,乐意推销自己,绝不故作谦虚。李小龙最初的门徒,大都是亚裔学生——他们对中国功夫有先入为主的了解,尤其是见识了李小龙的功夫以后。随着影响的扩大,不少地道的美国人也加盟到门徒的行列。
  李小龙总能如愿地招满学生,每位学费每月15美元。对囊中羞涩的李小龙来讲,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但李小龙绝不会为金钱而滥招学生,他总是根据场地和自己的时间安排控制在一定的数额内。
  十多年后,中国功夫风靡世界,正是从这间不太起眼的武馆开始的。有这样的结果,即使是当初野心勃勃的李小龙也不曾料到。
  李小龙入校没多长,就逐渐成为华盛顿州立大学的一颗小明星。与李小龙相比,那些在儒文化熏陶下的,来自港台澳及新加坡的华裔学生,甚至出生在美国的华裔学生都比较拘谨沉静,默默无闻。他们钦慕李小龙,常常以他为中心,并把他视为自己的保护神。
  而李小龙,也以保护这些华人同胞为己任,容不得洋人半点欺辱。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李小龙随叫随到,除了授课,再大的事情也会放下。李小龙这样做,自然也不排斥张扬自己的目的,那时,他在学校里已没对手。有时,有的华裔学生受了洋学生的欺负,事情不大,也就不愿劳驾李小龙,由自己忍着而不声张。李小龙知道后,必定会找那个洋学生而为自己同胞出一口气。事后,也会用言语教训这个同胞一顿。
  “中国人就知道忍,忍到何年何月去?”李小龙常这样说道。
  李忠琛的前妻林燕妮曾在一篇文章里,说到李小龙为她出面而教训欺负她的人的故事:
  “很多年前的一个下午,小龙气冲冲地拿着手枪来帮我们的忙。我们正在和屋主闹得不可开交。屋主见我们是几个十七八岁离乡别井无亲无故的中国女孩子,哪有不乘机欺负的道理?在十几岁的女孩子眼里,被屋主欺负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在20多岁的小龙眼里,朋友被人欺负也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所以连枪也带来了。”
  那天屋主不在家,因此就没发生与持有枪支的屋主之间的枪战。那天,林燕妮除叫李小龙外,还叫来其他援兵。其中有一人主张忍让,而李小龙则坚决主张狠狠教训屋主一番,不惜以命相搏。李小龙骂“主和派”是“笨蛋”、“懦夫”,双方闹得很不愉快,但最后还是化解了。
  事后,这个洋人屋主知道这些中国女孩身后有一大帮中国男孩做后盾,其中有一个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功夫教头李小龙,便再也不敢造次,作出不轨行为。为此,这些中国女孩很感激李小龙,李小龙却非常懊悔。因为他带了枪支,而真正的功夫大师,是鄙薄傲视一切火器的。
  李小龙在美期间,曾多次遭黑社会的枪手偷袭,但李小龙从不带枪护身,仅仅带双节棍。
  李小龙的祟武行为,并未像在香港那样给他带来恶名。他那时是惹事生非,而现在是镇邪扶弱,颇有侠客之气。李小龙在学校里颇受人敬重,他跟同学相处得很融洽,同学们也都乐意跟他交往。
  李小龙大学的同学,洋学生(当时华裔学生对白人学生的习惯称谓)米歇尔在一篇文章中谈到:
  “1962年在‘二年级中文’的课上,我注意到一个整天笑嘻嘻的中国人,这人就是布鲁斯·李。当时我奇怪一个中国人还要选修什么中文课呢?3个月后,我开始跟他熟悉起来。
  “他是班上花样最多的一个学生,他头脑灵活,爱说笑话,尤其擅长说不怎么正经的笑话,往往令人听后捧腹大笑,他非常有幽默感,又善讽刺,上课时喜欢表演功夫。”
  “中国课基本上是十分沉闷的,但因为他在场,使每个同学上课时都觉得多采多姿,生动活泼。他常常带来许多小玩意到教室里来,如玉器、中国画、古董等等。使老师也不得不改变话题,讨论起他的宝贝。而班上因有了他,变得生气盎然,富有朝气,一年的时间眨眼就过去了。
  “开学后不久,同学们就发现他是一个非凡的人物,他在学校附近开了一间武馆。他非常之忙,每当同学相邀一道去喝咖啡、饮啤酒聊天凑热闹时,他却没有时间来参加。
  “当我离开大学,又因为我的职业需要东奔西跑,再也没跟布鲁斯·李联络。偶然一天,我们在路上邂逅,他告诉我他已经结婚,并且拍完了电视剧《青蜂侠》。他说话时,没显露出一点了不起的神情,口气仍十分谦虚。他说拍《青蜂侠》不觉得有什么值得荣耀的,他打算将来回香港拍电影。当时,我还以为他是在吹牛,后来他果真回丁香港,并且成名立业了。”
  李小龙在大学期间,正值美国政府对越南的事务越卷越深。美国派出大批军事顾问,直接参与西贡军政府跟越共游击队作战。美国以世界宪兵自居,而众多的美国青年,则乐意充当这样的宪兵。
  李小龙作为美国公民被征入伍,据说将开派到越南去打仗。李小龙从小崇武好战,却没有一般美国青年所具有的“政治热情”。美国青年对越战的态度,经历几个时期的变化:肯尼迪执政时期的好战,约翰逊时期的厌战,尼克松时期的反战。
  那时,正值肯尼迪总统当政。
  李小龙不怕打仗,却厌恶当兵——严厉的军规军律会使他无比束缚,不甚忍受。因此,他在大学就读期间参加军训表现不佳。他常常溜课,以逃避刻板的行军步伐训练。最后,李小龙被罚凌晨4点钟起床,行军数小时来弥补逃课的时间。
  李小龙态度很不严肃,一边行军,一边乐滋滋嚼着口香糖。班长命令他吞下去,可他没服从命令,把口香糖噗嗤吐了出来。班长非常恼怒地瞪着他,他咧开嘴笑眯眯说:“吞下去对我健康有害。”行军结束,班长走到李小龙跟前,板起脸孔警告道:“下次我说要你吞下去,你就得服从命令吞下去!”李小龙露出愠色叫道:“你再这样整治我,我就要叫你躺下!”班长心怯了,知道他功夫厉害,十分懊丧地摇头走开。他无法管束住李小龙,觉得他不可救药。
  李小龙作为预备役军人留在美国本土,末被派往越南作战。如真去了,该会怎样?他或许会得勋章,或许会因违反军规而导致不光彩退役,或许会战死……那样,中国功夫东传西洋的历史将会改写。
  第六章  恋情恋爱  女友妻子两兼得
  不断地演绎“英雄美女”的艳情故事。王小姐喜欢他的电影,更喜欢他英俊的相貌;乔爱他之深,如痴如醉;露易丝美丽张狂,一夜情缘,惊心动魄……然而,“泛爱嗜美”的他,却选择貌不惊人的莲达为妻,世人大惑不解,这是为的哪般?
  李小龙是华盛顿州立大学的名人。
  他英俊潇洒的外表,高超精湛的功夫,风趣幽默的谈吐,慑人心魄的阳刚之气,莫不使大学里的女生心旌摇曳、想入非非。
  他的事业并不算太成功,他也不算富有,他还来自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度,这些,都没有阻止姑娘们对他的好感。
  李小龙是个性情之人,他乐意跟姑娘交往,有佳丽相随,会使他的英雄气慨更足。据说李小龙有个怪癖,表演功夫时,有漂亮女性在场,他会显得更亢奋,更卖力,妙相环生,绝招无穷。他的这种怪癖其实并非反常,美国大学生的校际球类比赛,啦啦队是清一色的美女。
  李小龙唯美是求,把姑娘的容貌作为他的择友标准,而不管她们的性格、家庭、经历。李小龙对她们所需求的,是一段欢愉的露水情缘,而不是人生伴侣。李小龙生活在性开放的美国(美国的西部较中部、东部更为开放),加之在香港有过较频繁的风流艳事,他的这种行为,并不为怪。
  李小龙交往的女性,多是来自东方,这是李小龙与她们在血统、文化、地域相同或相近的缘故。
  王小姐来自香港,年龄较李小龙小两岁,她几乎是看着李小龙的电影长大的,《细路祥》及《人海孤鸿》尤其给她留下深刻印象。她进入华大,一眼就认出这个叫布鲁斯·李的哲学系学生,就是香港电影圈的艺名叫李小龙的人。在一次华裔同学聚会的社交场合,坐在李小龙旁边的王小姐悄悄把她在电影中认识的“李小龙”告诉李小龙。李小龙大为感慨,深为感动。因为在西雅图,知道他叫“李小龙”的人极少;而知道他在香港从影历史的人就更少。
  李小龙跟王小姐,有一种久逢知己的感觉。他们一道去游奥林匹克国家公园,一道去布雷默顿喝咖啡,一道去普尔曼李小龙的住处长聊……王小姐逢人就说李小龙在香港演的电影如何了得,如何地红得发紫;又说李小龙如何地喜欢她,几乎到了迷狂的地步。话语中水份极多,不乏夸大其辞,为的是借李小龙抬高自己,因为李小龙无论在香港、在华大,都颇具名气。李小龙理解一个除了容貌再无惊人之处的姑娘的虚荣,李小龙更喜欢漂亮的姑娘为他吹捧。但李小龙实在是太忙,抽不出闲暇来奉陪王小姐。他素以事业为重,只是把漂亮的异性作其点缀。
  王小姐来武馆跟李小龙学功夫,没多久便泄气了,她实在无法忍受练功的劳累辛苦。李小龙有着大多数男人交往异生好新鲜之通病,初交时舍得功夫奉陪,久之便会兴趣大减决乏耐心。王小姐跟李小龙交往月疏日淡,她认识了一名富有美国同学,同居——结婚——后又离婚。她跟李小龙好些年后都保持联系,末同归于好,却不存芥蒂。
  李小龙跟乔的交往,是“英雄救美”故事模式的翻版。乔是菲律宾姑娘,家族在菲的南部极有权势财富。然而,作为地方军政要员的父亲却庇护不了远在太平洋彼岸的女儿。乔长得小巧玲或,眼睛却大大的,波光灵灵,加之独身一人,来自遥远的异国,自然会有男人视其为猎物。
  那是个月色朦胧之夜,空气中揉杂着湿润的海风,李小龙身着紧身牛仔裤和黑色夹克,骑一辆二手货的本田125CC摩托车,从他的东方哲学导师家出来。李小龙骑摩托车总喜欢高速行驶,以模仿他钦佩的摩托赛手雷。此刻,已没有交直管制,摩托车如一匹脱缰的野马在快车道上风驰电掣。
  他眼帘急速掠过两个黑人和一个东方少女。他的车已越过近一百米。他完全是凭直觉意识到会发生什么。美国的强奸案堪称世界之最,报纸常以耸人听闻的标题渲染报道这类案件。耳边风声呼啸,他隐约听到姑娘尖厉的呼救。
  李小龙调转车头,事实验证了他的直觉。他们三人正朝一辆老掉牙的福特车走去,姑娘一脸煞白,惊恐万分。其中一个黑人的手扶着姑娘的腰间。李小龙猜测他手里捏着一把弹簧刀。李小龙将摩托停在福特车的一侧,挡住他们的去路。两个黑人脚步迟缓下来,他们大概知道这位矮小的中国功夫高手。
  姑娘突然喊一声:“布鲁斯·李!”朝李小龙奔来,摩托末熄火,姑娘跨在摩托的后座。李小龙却熄掉火,朝那两个黑人走去。突然李小龙一脚踢飞一个黑人手中的弹簧刀,另一脚踢中另一个黑人的胸口,速度之快若闪电一般。黑人哇哇大叫,落荒而逃。
  被李小龙救下的姑娘就是乔。
  摩托车载着李小龙和乔在大道上奔驰,前往乔的寓所。乔抱着李小龙的腰,以脸贴着他的背。李小问乔怎知道他叫布鲁斯·李。乔说,她看过李小龙来她就读的华盛顿大学(跟华盛顿州立大学是两回事,在西雅图市区里)表演功夫,她一辈子没看过这么精彩的功夫。乔的话,说得李小龙热乎乎飘飘然的。李小龙喜欢听女崇拜者说恭维话,尽管她们是外行看热闹,道不出他武功的独到精妙之处。
  他们进了一家韩国人开的餐馆,这是乔的建议,她说要感激李小龙的救命之恩。他们席地坐在荧荧的灯光下,李小龙这才认真地看了乔。乔皮肤微黑,却楚楚动人。乔给李小龙看得很不好意思,乔说她那时觉得自己要完蛋了,过去好几辆车,没一辆停下,我后悔当初没报名参加那个叫布鲁斯的中国武师开的功夫班,没想到真遇着布鲁斯。
  李小龙用中文脱口道:“这叫缘份!”英语中找不到对等的词,便解释好一番。乔终于会意,一脸绯红,开心地笑起来。
  李小龙跟乔的缘份没维系太久。主要原因是乔对“缘份”认真了起来。有段时间,李小龙跟乔朝夕相处,形影不离。乔协助李小龙创办了一期女子防身功夫班。缘由是乔遭到暴力袭击,因不会功夫,只能束手待毙,若不是遇到布鲁斯,后果不堪设想。李小龙和乔向学功夫的女生现身说法,引起她们学防身术的极大兴趣。同时,“英雄救美”的故事由这些女学生之口流传开来。
  乔突然提出要跟李小龙结婚,一放暑假即去菲律宾度假,她父亲便会把海边的一幢别墅送给他们。乔把未来的生活描绘得十分美妙,奴仆成群,布鲁斯形如国王,她就是王后。
  李小龙对这段“缘份”并末太认真,也就不会往婚姻上想。他不想伤乔的自尊,口里说,好哇,那要等我在美国的事业小有成功之后。
  李小龙已决定在美国发展他的事业。他事业有两大支柱:一是功夫,二是电影。他的功夫,已算是小有成就,而电影,只能做一名虔诚而又不满的影院观众。他没想过再回香港去发展他的事业,而菲律宾在香港人眼里,还是个不甚开化的地方,那里缺乏发展他事业的土壤。也许,乔所描绘的图景不是梦幻,那会使李小龙感到更难受,他天生喜欢奋斗,而不是倚仗他人的荫庇。
  乔曾问过李小龙,你事业小有成功具体到哪一步。李小龙不暇思索,要使他的功夫得到美国武术界的承认,我还要打入好莱坞拍电影,并且起码是配角。乔则认为李小龙是白日说梦话,因为她从未听说过好莱坞有什么华人演员,更何况现在李小龙所做的一切跟电影毫无联系。
  乔认为布鲁斯过于执迷,也许当一件东西即将失去,他才会从迷雾中走出来。第二天,乔带了个美国青年来见李小龙,乔指着美国青年说:“他已经决定做我的丈夫,并且不待他毕业就随我去菲律宾,我还没有最后答复他,只等你最后一句话。”
  李小龙望了望这未脱稚气的美国男孩,不知他是为乔的美貌所倾倒,还是为乔所描绘的前景所诱惑?李小龙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说:“祝你好运!”
  这美国青年高兴得蹦起来,而乔则泪水滢滢。
  乔的故事是李小龙生活之河的一朵浪花。那个美国青年最终也没成为乔的家族的乘龙快婿,乔最终定居美国。在此之间,乔更换了好些个异性朋友,只是没有谁能像李小龙那样震撼她的心灵。乔的行为不算“浪”,在美国校园,此类事司空见惯。
  李小龙亦是较频繁地交往女友,他从不堕入感情游涡之中而与她们纠缠不休。他所需要的是露水情缘,而作为另一方,也不会对李小龙有太多的奢求。
  60年代,是美国性解放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佛洛依德的著作,几乎成了美国大学生必读的教科书,并有进一步发展。男女之间的情感爱情等社会学范畴的内容被掏空,而还原为赤裸裸的性。李小龙作为一名哲学系的学生,佛洛依德学说更是他们的必修科目之一。
  露易丝(1Jewis)是地道的美国姑娘。当美洲大陆还是英国殖民地时,她的祖先就从英国北部的牧场漂洋过海移居北美新大陆。她的家族曾十分显赫,曾祖父曾做过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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