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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殖民地的贸易是建立在进出口贸易完全自由的原则上的。但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日本突如其来地加剧了向英国及其他国家的竞争,特别是在纺织品方面竞争更烈,由此而造成的局面使海峡殖民地不得不为英国贸易的利益修改这一政策。显然,如果不对日本的输入加以限制的话,那么要不了多长时间,日本就会实际垄断马来亚的贸易市场。荷属东印度也出现了同样情况。日本人之所以能够把他们的竞争者抛在后面,乃是由于日元对马来亚和荷兰货币的贬值,又由于日本工厂工资低以及有效率的管理和新式的设备。日本人拒绝接受任何合理的妥协,于是殖民国家所面临的只能是保护自己的贸易,否则便是实际上被逐出市场,而那里的繁荣多半确是它们造成的。自从1932年以来,马来亚享有适度的帝国优惠,但优惠程度不够大,对日本的竞争起不了明显的作用。
然而由于兰开夏的利益并不直接等于新加坡商人的利益,纺织品(限额)条例在立法机关里遭到了非官方议员的强烈反对,不得不于1934年利用官方议员的投票才得通过。根据这一条例,日本输入马来亚的纺织品进口额被限制在1927年到1931年的平均水平,不得超过这个水平。实行这一条例的结果是,日本在输入马来亚的纺织品进口总额中所占的百分比由1933年的百分之六十八点一下降到1938年的百分之十八点六,联合王国则由1933年的十七点七上升到1938年的百分之四十点五二。
对于一个购买力很低的社会来说,日本货无疑很受欢迎,限制日货进口也许满有理由被认为是一件令人不满的事。然而华人都在抵制日货,马来人和印度人对此问题则保持缄默。
1935年输入马来亚的制成品总值为二亿四千七百万马元,其中从联合王国输入的占百分之二十九点七,从其他英帝国国家输入的占百分之十三点六,从日本输入的只占百分之三点六。
在战前时期,日本铁的进口总额中有三分之一来自马来亚。日本人在丁加奴和柔佛设有铁矿。1937年马来亚出口铁矿石一百一十六万六千三百吨,1938年出口一百五十八万零九百吨,几乎全部输往日木。在丁加奴邦,从这些矿出产的铁矿石课取的税收占其公共工程和社会服务支出总额的三分之二。日本人还经营铝土矿和一个低品位的锰矿。
1938年的马来亚日本侨民社区很小(不到七千人),一点也不突出。日侨大多数是经纪人——商人、店主、小客栈老板、摄影师、理发师、男按摩师、女按摩师——但也有一些渔民。他们彬彬有礼、循规守法,虽然仔细研究过他们的人往往会发现他们的神态颇有可疑之处,还有一种并非罕见的几乎不加掩饰的傲慢气概。警方十分清楚,他们中间有许多人是从事间谍活动的。
马来亚的防务被看作首先是联合王国政府的责任,马来亚的职责主要是在费用方面作出财政贡献。1921年英帝国会议就已批准了在新加坡建设海军基地的决定。1923年开始兴建,但在拉姆赛·麦克唐纳第一届政府期间停下来了;1925年又继续兴建。1929年在第二届工党政府执政时又曾一度停建,基地实际上是在1938年才竣工,花费了大约二千万英镑。正式启用是在1939年2月14日。在两次大战期问,马来亚为英帝国防务贡献了一千二百多万英镑。柔佛的苏丹于1935年曾赠送五十万英镑供兴建基地之用。
马来亚虽在金钱上对防务贡献可观,可是它在1939年还没有为战争进行人力上的组织。新加坡有一支由正规军组成的小小警备部队,霹雳的太平驻扎有一个印度营。后者预定最后由1932年招募的马来团接替,不过该团还在训练之中。1938年曾给这个大约有七百来人的马来团增添了一小队工兵。柔佛陆军大约有四百人。除了警备部队外,主要是依靠志愿军,其中有海军和空军,但兵力总共只有几千人。志愿兵多半是英国人和马来人,不过在海峡殖民地也有几个华人连队。1939年2月,给马来亚任命了一名国防部长及一名负责防空的空袭警报局局长。当时所考虑的是,一旦发生战争,马来亚的作用就是提供原料,并充当“金元武库”,以便购买英镑集团以外的国家的战争物资。当时没有想到马来亚居然也会直接卷入战争,尽管在今天看来那是不可避免的。法国的陷落是展望前景时未曾显现的——即使是模模糊糊的显现也罢——大灾难。虽说也曾认识到,新加坡对日本来说在战略上是一件诱人的战利品,但又认为一旦发生战争,日本必须从海上进行正面攻击才能攫取它,至于从陆路进行背后偷袭,在1939年看来,却是完全不会有的事。
1939年春,日本人正在企图建立中…日…满经济共荣圈。但要使拟议中的经济共荣圈真正有力量,就得把一大片热带地区囊括进去。日本人完全懂得这一点,荷兰人也并非没有觉察到,因为他们正好拥有这样一块明摆着的热带地区——一个占有七十三万三千平方英里的大帝国,从东到西跨越的幅度比美国的整个幅度还宽,并有人口约六千六百万。
荷属印度在荷兰人统治下已达三个世纪,是非常富饶的。它给全世界提供了大约百分之三十一的椰干、百分之十七的锡、百分之三十三的橡胶、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西沙尔麻和百分之二十九的棕榈油,此外还供应大量的茶叶、蔗糖和咖啡,连同占世界产量百分之八十五的胡椒以及实际上是世界所需要的全部的奎宁。外国资本在该国的投资(大部分是荷兰资本)估计在十亿美元到十五亿美元之间。
荷属印度在整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就奉行了迅速民主化的政策。建立于1916年而于1918年召开第一次会议的“国民议会”就是给印度尼西亚人在公共事务中以应有地位的一个步骤。“国民议会”至少应由三十九名议员组成,其中半数(十名印度尼西亚人,九名其他人)由间接选举产生。“国民议会”起初只是供咨询的,后来才被赋予共同立法的权力。从1929年起,它又有了立法动议权(尽管很少使用),还有修正权和请愿权。民族主义的迅速发展在这一机构的会议记录中也可见一斑。
荷兰人历来有意地采取维持土著社会秩序的政策,但正如弗尼瓦尔在1939年指出的,重心已经转移了——这个制度是从上面悬吊下来的,而不是稳固地立足于其基础之上了。外来的压力导致土地公有制,打乱了土著的土地保有权和长期占有的思想,毁坏了社会生活的正常纽带。廉价的进口品破坏了土著的经济制度,限制了土著工艺的范围;在消极地默认欧洲优势的三百年间,本地文化不可避免地衰落了。
于是,时机一到,就以民族主义的形式作由了反应。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上的狂热病,它想要排除损害国家命脉的祸患。民族主义的领袖们眩惑于西方文化的优越性,试图抄袭西方的事物,以为其中存在着力量的奥秘,但他们作出的贡献却是进一步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
同印度和菲律宾比较,印度尼西亚的民族主义运动发韧较晚。其原因是: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出现私人企业以前,土著社会相对说来没有受到干扰,除爪哇和摩鹿加群岛以外,其他各岛直到1900年以后才被有效地占领,荷兰人对一些印度尼西亚人灌输西方教育的工作又开展得很慢。然而印度尼西亚从本世纪初以来的经济发展却吸引了一大批荷裔欧洲人来到这个群岛,其中有官员和非官员,他们比在英国殖民地上的一般欧洲人的地位低,然而这些人却带来了自己的政治。欧洲人的榜样在鼓舞民族主义运动方面所起的作用极大,但同时也是一种弱点的根源,因为这种民族主义的领导人往往同印度尼西亚的人民群众脱离。真正的民族主义运动则是在1910年才第一次出现的,那时才提出了本地人的独立经济计划,特别是要脱离华人经纪人。印度尼西亚人于1908年成立了一个社会团体,名为“至善社”,它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民众教育,虽然后来逐渐增强了政治性。然而不久又有了第二个团体,“伊斯兰教联盟”,比“至善社”更有名气。“伊斯兰教联盟”是在1910年当中爪哇的腊染法工业不景气时成立的,它给民族主义运动输入了宗教成分。起初这个团体的纲领是温和的,只是为印度尼西亚争取在荷兰帝国范围内的自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所表现的精神便激进起来了。欧洲人和荷裔欧亚混血儿(荷裔欧亚混血儿于1914年成立了“东印度社会民主联盟”)中的激进分子在民族主义运动的发展中给了它以巨大影响。自欧洲归国的印度尼西亚学生组织的那些“读书会”也不断地对民族主义运动施加愈来愈大的影响。
“国民议会”只要一开会,就成了慷慨陈词、大肆抨击政府的讲坛。有一个时期形成了一个激进派集团,其中不仅包括“伊斯兰教联盟”、“至善社”和“英素琳特党”(一个欧亚混血儿组成的政党),还有“东印度社会民主党”。在1920…1927年间,共产主义开始对民族主义运动产生愈来愈显著的影响,共产党人并于1926年11月和1927年1月起来暴动,但被轻易地镇压下去了。正如阿姆里·范登博施所说的:“既然共产主义是民族主义的对立面,那么对发生的事情所作的最好解释也许是,各自为着自己的目的,不是共产主义利用民族主义,便是民族主义利用共产主义。”对共产党人暴动的镇压终止了民族主义运动寻求和希望外国援助的意图。
在欧战爆发的几年,印尼的民族主义运动极为错综复杂。具有不同目的和方法的民族主义政党纷纷成立,并于1928年组成一个联盟。由于其成员在追求的目标方面存在着某些根本性分歧,该联盟的活动并不协调一致。印度的民族主义对印尼的民族主义运动影响颇大,印尼民族主义运动采纳了印度的“国产”方案来加强经济战线,“国产”也就是在国内制造迄今一直是输入的商品。1936年,民族主义者成功地使“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荷兰政府召开帝国会议,以便起草一项给印度尼西亚以在荷兰帝国范围内自治的计划。
荷兰人对印尼的民族主义运动的反应是多种多样的。“祖国俱乐部”成立于1929年,旨在维护欧洲居民的利益并保证帝国不受侵害。但当荷兰国家社会主义党领袖米塞于1935年来到荷后印度的时候,支持者却寥寥无几,这个运动到1937年就在世界的这一地区消失了。与此同时,荷兰居民中的一些自由派人士便自己组织起来,对较为温和的民族主义者的目标持同情态度。此时另一个由欧洲人和印度尼西亚人共同成立的团体则鼓吹联邦结构,认为这是促使帝国各部分相互团结的最佳方法。当时在印度尼西亚人自己中间的一些保守团体,都主张加强各土邦苏丹的权力,有一个运动则主张摩鹿加群岛在荷兰政治结构内实行自治。
1939年春天,命中注定要在1942…1945年战后获得巨大声望的三位民族主义领袖还都在拘禁中。苏加诺(生于1901年)于1933年被捕,原来拘禁在弗洛勒斯,1937年被转移到苏门答腊的明古鲁。沙利尔(生于1909年)和穆罕默德·哈达被拘禁在西里伯斯和新几内亚之间的斑达奈拉岛。
在1929年至1939年这十年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欧亚混血儿日益倾向于印度尼西亚。他们大约有二十万人,私营商店的店员和政府办公室的低级职员被认为是他们的世袭职位。这些印(尼)欧人没有土地权,备受社会地位低下之苦,所以日益倾向于同情民族主义者。其他混血儿也是这样,尤其是印(尼)华人和印(尼)阿(拉伯)人更为明显。
与此同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兴起的工会运动已经迅速壮大起来,不用说,它是受民族主义的影响。共产党人和穆斯林民族主义者为争夺工会运动的控制权斗争了好多年,但政府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终期对骚乱的镇压,实际上使共产主义不再成为一支公开力量了。
除了民族主义运动外,荷属印度政府所面临的主要国内问题,就是华人间题,而这个问题又涉及到国际方面。散居在东印度群岛的华人计有一百二十五万。这些华人和在其他地方的华人一样,是这个国家里的经纪人以及锡矿和橡胶园的劳工。随着中国国内民族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国民党政权的建立,中国政府对他们的海外侨胞愈来愈积极地关心,而且不分“新客”(即来自中国的移民)和“侨生”'即印(尼)华人',都一视同仁,根据中国的子女国籍取决于父母国籍的原则,他们统统都是中国公民。这种情况本身就已经是够麻烦的了,但1937年中日战事的再度爆发,又带来了新的困难。中国政府立即号召海外华侨提供财政援助。荷属印度政府虽然允许推销和认购中国公债,但不准采取群众行动或宣传。华人则进行了大规模的抵制日货运动。
至于同日本的关系,日本在贸易萧条时期对荷属印度的商业渗透已成现实,当时日元的贬值和荷兰人的继续依附于金弗罗林均有助于日本的商业渗透。1933年,日本在荷属印度的进口总额中所占的份额巳达百分之三十二,而日本购买的荷属印度产品只占其总额的百分之五。于是政府采取行动,强制规定限额,这才为荷兰和其他西方国家挽回了不少市场。然而对那些只买得起日本廉价商品的本地人来说,当然是不会没有损失的。
荷兰人对日本驶入荷属印度各岛之间的海域进行贸易的商船日益增多,也很担忧。为讨论这一问题,原定于1935年在神户召开航运会议,由于日本坚持以日语为会议官方语言而破裂,致使荷兰同日本之间产生了摩擦。不过翌年还是达成了一项两国间划分航运业务的协议。
1939年前的两三年,即1937年3月,在日本众议院发生了一件在荷日关系上突出的事件,当时民政党的樱井兵五郎说,荷属新几内亚是不发达地区,他问日本政府可否考虑同荷兰政府展开谈判,以便取得该领土的永久租借权,作为解决日本人口问题的手段。日本首相林铣十郎将军回答说,此事将予以审慎考虑,但又接着说,日本对荷属印度没有领土野心。1937年,日本外务省的吉田丹一郎访问了荷属印度,显然是想消除荷兰人的恐惧,他们担心1936年的日德反共公约有着将荷属印度划分为其势力范围的秘密条款。
到那时为止,日本的“南进政策”还只是传说,但日本于1939年4月1日对斯普拉特利群岛的占领就突然使这一政策具有现实性了。此举使日本更靠近荷属印度,并降低了香港和印度支那法国海军基地的价值。美国不久前又决定了以1946年为菲律宾的独立时期,这也使荷兰人感到关切。
尽管已有种种不祥的征兆,荷兰政府在1939年还是没有准备同别的国家结成联盟来保护荷兰的领土。荷兰曾于1935年强烈支持对意大利的制裁,但制裁失败后,它便退回到奉行自已的严格孤立和中立的老政策。1939年夏天将在新加坡举行的法英防务会议,虽然把荷属印度的安全列为讨论的主要议题之一,荷兰首相却认为,最好还是向公众和世界作出保证,荷兰将不派代表出席会议,因为那是不符合荷兰的绝对中立和孤立的政策的。
总之,荷属印度在1939年的头几个月内是有种种理由为其未来担忧的。国土处于完全孤立状态,就现代军备而论,又是毫无防卫。一旦发生战争,政府也丝毫没有把握能指望印度尼西亚人会在荷兰领导下团结起来反抗入侵者以保卫他们的国家。
1934年3月24日美国国会通过的泰丁斯…麦克达菲法案规定,菲律宾应于据新宪法组成的政府任职期满十年后的7月4日获得独立。因此,来自群岛各地的二百多名菲律宾人民代表于1934年7月在马尼拉集会制订了一部宪法,经美国总统于1935年3月24日批准,并由菲律宾人民于1935年5月14日举行公民投票通过。于是1935年11月15日成立了菲律宾联邦,参议员奎松任第一任总统,前美国总督则改任高级专员。
泰丁斯…麦克达菲法案规定对菲律宾输往美国的出口品实行渐进课税制,联邦成立后的最初五年内按美国标准税率的百分之五课税,嗣后每年递增百分之五,至标准税率的百分之二十五为止。与此同时,美国移民法适用于菲律宾人,在取得独立以前每年限额为五十名,独立以后对亚洲人的排外条款亦适用于对菲律宾人,一如运用于对其他禁移区的居民。
1934年的法案通过以后,关于独立的日期应当提前抑或推迟,立刻就有许多争论,但最后罗斯福总统于1938年11月28日批准了菲律宾事务筹备委员会(由菲律宾人和美国人各半组成)的报告,确定1946年7月4日为菲律宾独立日期,并订出了对菲律宾经济优惠制的条款,使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