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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秘史-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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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一般情况下五官中郎将就是光禄勋卿属下的老干部管理处处长,管理一大群年龄五十岁以上的办事员。
  二十五岁的曹丕担任这个通常由老同志担任的职务只是个名义而已,他不用到许县朝廷上班,下面也没有五六十岁甚至年龄更高的老干部们让他管,他干的活与这项职务原来的职责完全不挨边。
  曹丕担任的这个职务权力很重,天子在他的任命诏书上做了两项特别说明:允许他组建办事机构,同时明确他是副丞相(置官属,为丞相副)。汉代允许官级官员组建办事机构叫“开府”,这个府一般称为“幕府”,一旦有资格开府,就能自行聘用属吏,但这项特权通常只有三公、大将军这样的高级官员才享有,其他人也要享受这个特遇,就叫“开府仪同三司”。到汉末,开府的条件逐渐放宽,李、郭汜、樊稠等人身为各种名号的将军,也有开府的特权。
  但是,五官中郎将这种副部级官员也开府,曹丕肯定开了先河,尤其把五官中郎将定位为副丞相,更是前无古人。
  之前介绍过,丞相的设置与东汉实行的三公制完全不同,它借用的是西汉初年曾短暂实行过的政治体制,当时也有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与东汉司空、司徒、太尉互相平等不同,设丞相的三公制以丞相为首,丞相容易坐大,对皇权形成威胁,所以后来不再设丞相了。
  与丞相同为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一度被认为是副丞相,协助丞相处理有关事务,权限很大。把五官中郎将作为副丞相完全没有先例可循,而且双方品秩上的差距巨大,但这并没有出乎大家的意料,因为担任五官中郎将的是曹丕。
  此举似乎可以解读为曹操在确立继承人方面的一种暗示,但曹丕还没有来得及高兴,紧接着曹操又颁布了另一项命令让他不安起来。
  曹操在让曹丕设置自己官署的同时,也允许其他被封侯的儿子都设置官署,为此他还颁布了《高选诸子掾属令》,这项命令如今只保存有两句:“遂以邢平原侯家丞。侯家吏,宜得渊深法度如邢。”曹操选邢为曹植的家丞,仅从这两句也能看出来,曹操对给儿子们选属吏十分重视,要求的标准很严。
  设置官署就是“开府”,以前五官中郎将没有这个特权,诸侯也没有,曹操让几个儿子都“开府”,不是想替儿子揽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锻炼他们的才干,同时对他们进行考察。
  这样,曹操有六七个二十岁左右的儿子各自设置了自己的官署,曹丕设置的官署称为五官中郎将府,曹植等人设置的官署称为某某侯府,曹操为他们选配的官吏都是精兵强将。
  先后在五官中郎将府任职的有凉茂、邴原、苏林、徐干、卢毓、刘、郭淮等,先后在平原侯府任职的有刚才提到的邢以及刘桢、应、丘俭、司马孚等。
  邴原是知名的大儒,徐干、应、刘桢同为建安七子之一,卢毓是大学者卢植的儿子,凉茂、苏林、刘都知名于当世,司马孚是司马懿的三弟、“司马八达”之一,郭淮和丘俭日后都成为曹魏的著名将领,郭淮长期在西部地区执掌兵权,丘俭在淮南手握重兵。
  邴原早年曾逃难到辽东郡,他在那里讲学,名重一时。回到内地后被曹操聘为司空府处长(司空掾),后转入丞相府任职。曹操很敬重邴原,认为他学问好、人品也好。曹冲去世后曹操曾向邴原提出两家刚刚逝去的一对儿女合葬,算是冥婚,但遭到邴原的拒绝,曹操非但不生气,反而对邴原这种不慕权势的品行更加称赞。
  曹操每次征伐,常把邴原和张范留下,让他们辅佐曹丕,同时叮嘱曹丕多向他们二人请教。《三国志邴原传》记载了一件事,说曹丕某次留守期间宴客,在酒席桌前提出了一道难题:当君王和父亲都生命垂危之时,只有一丸药可以救命,是救君王呢还是救父亲(君父各有笃疾,为药一丸,当救君邪?父邪)?
  很多人为了讨好曹丕,都说应该救君王。邴原沉默不语,在曹丕追问下邴原说应该救父亲,曹丕不得不佩服他的正直。
  邴原在五官中郎将府担任的职务是秘书长(长史),这个职务的前任是凉茂。凉茂很有实干才能,当过几个地方的太守,很有政绩,他被选为曹丕的秘书长(长史)。不久,曹操开始组建魏国的领导机构,选中凉茂给荀攸当助手,担任尚书台的副长官(尚书仆射)。这段经历让曹丕对凉茂有了深入了解,曹丕正式成为太子后,凉茂担任了太子太傅,受到曹丕的礼遇。
  曹操北征乌桓时路过名将卢植的家乡涿郡,出于对前辈的敬重,他让地方官员寻访卢植的后人,找到了卢植的儿子卢毓,给他安排了工作。曹丕设立五官中郎将府,选卢毓为治安处处长(门下贼曹)。
  传统的贼曹执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也就是管公安、司法、消防这些工作,在五官中郎将府设置这样的部门,说明五官中郎将府职权范围很宽。不过,丞相府也有贼曹,他们之间如何区分职权范围,不太清楚。
  据《三国志卢毓传》记载,曹操虽然兼任冀州牧,但日常工作一般由崔琰主持。崔琰曾判决过一个案子,当时天下草创,军队中经常发生士兵逃亡的事,因此对逃亡士兵惩罚也很重,妻子儿女都要受到诛连。有个逃亡士兵的妻子白氏,刚嫁到丈夫家没几天,还没有来得及跟丈夫见上面,就被执法部门判处死刑并弃市。
  卢毓对这个判决发表了不同看法,他说:“女子只有在跟丈夫接触后才能产生感情和恩爱,成为妻子后感情才会亲密。所以《诗经》说‘未见君子,我心伤悲;亦既见止,我心则夷。’还有《礼记》也说‘未庙见之妇而死,归葬女氏之党,以未成妇也。’现在白氏还没有跟丈夫见过面,执法部门就要判她死刑,如果这样,要是他们正式完婚的话,不知道还会怎么判?《礼记》上有‘附从轻’的话,就是说对可轻可重的判决,还是按从轻处罚。《尚书》也有‘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的话,就是怕判决容易太重。如果白氏已经接受丈夫家的聘礼,进了丈夫家的门,判上几年徒刑就可以了,杀了她实在也太重了。”
  争论上报到曹操那里,曹操认为卢毓的意见很正确。以后卢毓在曹魏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司法方面的工作,当过曹魏的司法部部长(廷尉)。
  担任过门下贼曹的还有郭淮,他后来到丞相府任职,升得很快,随同曹操征汉中,被曹操留在了那里,从此在西部带兵。
  应、丘俭、司马孚在曹植那里担任的是“文学”一职,不是专职搞文艺创作,而是从事文化教育事业的统称,曹丕的五官中郎将府也设有这样的机构。刘桢的职务比较特别,叫“庶子”,就是总管,大概与长史差不多。
  从上面这份不完整的名单看,曹操不仅让儿子们组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而且在选任属吏方面很慎重,所选都是有真才实学之士,同时人品必须清廉正直,不阿谀奉承,真正做到了“高选”。
  曹睿日后当了皇帝,在回忆爷爷曹操为叔父们设官署、选才任能之事说:“自太祖受命创业以来,他深刻地感受到治乱之源,明察存亡之机,所以初封诸侯时,训诫大家要恭敬、谨慎,并安排天下正直之士辅佐他们,常常拿马援的遗诫提醒大家,严格限制诸侯与宾客们的交往,如果犯了错误与一般人同样处罚。这难道是不重骨肉之情吗?只是不想让子弟们犯过失呀。”
  另一方面,这些新设机构也吸引了邺县的各路人才,据《三国志邴原传》记载,五官中郎将府、平原侯府等设立后,许多人都心中向往,一时间曹丕兄弟们府第前宾客如云(天下向慕,宾客如云)。
  【四、兄弟争宠】
  一下子新增了那么多机构,但人才总是有限的,况且那段时间魏国正在初创之中,也需要大量人才,曹操一再发布“求才令”,仍然满足不了对人才的需求,尤其是那种各方面都比较突出的优秀人才,更是大家争抢的对象。
  对于人才来说,这一段真是黄金时期,求才若渴的领导,到处挖人的说客,足可以让自己待价而沽,当然前提是必须有真才实学。
  对人才的明争暗抢主要发生在五官中郎将府和平原侯府之间,也就是曹丕、曹植兄弟之间,尤其对有一定影响力的那些人,曹丕和曹植都“争与交好”,都想把他们拉到自己身边来。
  在人才争夺战中,二人互有胜负。据《晋书》记载,司马懿的三弟司马孚本来被先派到平原侯府担任文化处处长(文学掾)。司马孚觉得曹植年轻气盛、不把别人放在眼里(负才陵物),多次向他提出劝谏,但曹植不听,司马孚一气之下转到曹丕那里。
  这个记载是事实,但过程是有问题的,关于曹植“负才陵物”的记载似乎只有这一处,在其它史料中,曹植倒是一个为人通脱、不拘小节的人,应该没有这么差劲。况且因为对领导不满意就想换单位,放到现在可能不是件太大的事,而在那时是绝对很难办到的,背后必须有强有力的支持才能成功。《晋书》之所以这么说,只是给司马孚的跳槽行为找个借口而已。
  事实上,司马孚不安心在平原侯府工作,应该与曹丕方面挖墙角有关。司马孚的二哥司马懿虽然没有进入五官中郎将府任职,但他此时已经是曹丕绝对的心腹,司马孚的行为说不定就有司马懿的影响。
  同样情况的还有应,开始在平原侯府供职,后来转到五官中郎将府。
  但曹丕也不是想要谁就是谁,他也有不如意的时候。据《魏略》记载,曹丕当时到处挖人(时五官中郎将博延英儒),听说书法家邯郸淳很有名气,想把他延揽到自己门下,但曹植也想得到邯郸淳,最后由曹操出面协调,让邯郸淳到曹植那里工作。
  据《三国志荀传》记载,荀生前曹丕对他十分恭敬(曲礼事),但荀的儿子荀恽却看不上曹丕,反而与曹植关系很好,惹得曹丕很不高兴。
  荀恽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这些人要么真的不喜欢曹丕而喜欢曹植,要么对他们兄弟二人无所谓喜欢与不喜欢,只不过更看好曹植的前途,于是站在曹植一边,算是一种政治投机行为,这一部分这人里最典型的是丁仪、丁和杨修。
  丁仪和丁是兄弟俩,他们出身于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的丁氏家族,不仅跟曹操是地道的老乡,而且两家还素有渊源。曹操的母亲姓丁,第一任妻子也姓丁,都是这个家族的成员,丁氏家族出过丁宫、丁冲这些人,丁冲就是丁仪和丁的父亲。
  据《魏略》记载,曹操跟丁冲年轻时就很要好,后来丁冲在朝廷任职,献帝东迁过程中丁冲一路相随,回到洛阳后丁冲给曹操写信,让他前来迎驾,是迎接献帝迁都许县的功臣之一(是时张杨适还河内,太祖得其书,乃引军迎天子东诣许)。
  后来曹操任命丁冲为司隶校尉,丁冲有个爱好,特别喜欢喝酒,一见美酒就控制不住,结果酒醉烂肠而死。丁冲死后,曹操念及旧情,对丁仪、丁很照顾,他听说丁仪很有才干,但是没有见过,不知道丁仪长得怎么样,他想把大女儿清河公主嫁给丁仪,就此征求曹丕的意见。
  曹丕却不喜欢丁仪,也许丁仪此时跟曹植已经走得太近,也许有其他原因,总之曹丕不想促成这件事,就对曹操说:“女人很在意男人的相貌,丁仪眼睛不好,我怕姐姐不会喜欢他,不如选伏波将军之子夏侯(女人观貌,而正礼目不便,诚恐爱女未必悦也。以为不如与伏波子)。”
  曹操听了曹丕的意见,把清河公主嫁给了夏侯。后来,丁仪到曹操身边当处长(寻辟仪为掾),曹操与他交谈后对他的才能很欣赏,说:“丁处长是个人才,即使双目失明也应该把女儿嫁给他,更何况只是一只眼睛有问题,都是我儿子误了事(丁掾,好士也,即使其两目盲,尚当与女,何况但眇?是吾儿误我)。”
  丁仪没能当上驸马,因此对曹丕很有意见,更加跟曹植亲近。
  丁仪的弟弟丁也有才学,也得到曹操的欣赏,他们兄弟俩成为能在曹操面前说上话的人,他们一有机会就夸赞曹植,成为曹植的铁杆粉丝。
  杨修的情况不尽相同,曹丕没有得罪过他,反而想法跟他结交,但他始终坚定不移地站在曹植一边。
  杨修字德祖,是前太尉杨彪的儿子,出身于名门世家,他很有才干,在丞相府任职,处理各类事务得体周到,曹操十分满意(是时军国多事,修总知外内,事皆称意)。当时杨修也算小有名气的才子,自曹丕以下都争着与他交好,包括一向什么都看不惯的孔融和一向恃才傲物的祢衡,都给杨修面子。
  在曹丕和曹植之间,杨修毫不掩饰地喜欢曹植,曹植也相当尊崇杨修。在曹植现存的文集中有一封写给杨修的长信,是研究曹植文学思想的重要史料之一。这封信的一开头就说:“几天不见,对先生思念成疾,想必先生也是如此吧(数日不见,思子为劳,想同之也)。”而杨修回信说:“与君交往才数日,就好像已经有多年了,难道仅仅出于您对我的厚爱和照顾,使我对您产生敬仰之情吗(不侍数日,若弥年载,岂独爱顾之隆,使系仰之情深邪)?”
  写信的人肉麻,回信的人更肉麻,只能说明他们之间确实亲密无间。
  曹操欣赏丁仪、丁和杨修,说明他们真有才干,不是光会忽悠人。有他们的帮忙,曹植势头慢慢盖过了曹丕,曹丕对此很忧心。
  《世语》里记载了一件事,说曹丕想找吴质商议对策。吴质与曹丕走得太近,为曹操所忌,此时已把他打发到朝歌县当县长去了。根据制度,在外地任职的官员不经批准不得随意离开任职地,曹丕召吴质来只能偷偷行动,把吴质装在一个竹筐(废簏)里,用车运进五官中郎将府中。但是,这件事让杨修知道了。可见杨修这帮人不仅是智囊,而且还搞情报工作,有自己的特务组织。杨修得到这个情报后就报告给了曹操,但是他没有料到曹丕也会搞情报,知道杨修在曹操面把他黑了,但曹丕还不够老辣,一下子被吓住了。
  曹丕问吴质怎么办,吴质说:“这有什么呀,明天还用车装上竹筐,里面塞些绵帛来迷惑他。如果查验,与杨修说的不符,他必然获罪。”曹丕照办,第二天果然有人检查,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经过这件事,曹操对杨修有了怀疑。
  还是《世语》记载,杨修担任丞相府办公室主任(主簿),几乎天天在曹操身边工作,对曹操的行动及所思所想都一清二楚,他揣摩曹操的心思,事先准备了几十条曹操可能提出的问题以及如何答复告诉曹植。这有点像准备好的答记者问,等曹操的问题刚一提出,曹植那边就有对策了,不仅反应迅捷,而且回答得恰到好处,让曹操惊奇不已,后来追查下来,发现原因出在杨修那里。
  《世语》记载类似的事还有好几件,其中一件事虽然可信度不高,但反应的也是这类情况。据说曹操派曹丕和曹植从邺县不同的城门出城,但事先告诉守门人员不予放行,以此观察曹丕和曹植有何反应。杨修知道曹操的用意,悄悄告诉曹植说:“如果有人不让你出城,你就把他杀了,因为你执行的是王命。”曹植照做了,而曹丕被人阻挡后就老老实实回来了。
  还有一件,是说曹操某次带兵出征,曹丕、曹植兄弟及众人送行,曹植说了不少歌功颂德的话,词藻华美,很有感染力,吸引了大家的注意。曹丕口才不如弟弟好,有点郁闷,吴质看出来了,悄悄对曹丕说:“不用渲染自己,只要装出悲伤的样子就行。”曹丕依计而行,大家一看,原来还是曹丕做事得体,曹植有点太矫情。
  这件事也未必真实,考察曹操的几次出征,要么曹丕留守、曹植随征,要么曹植留守、曹丕随征,兄弟俩都留守的似乎没有,而吴质大部分时间都被曹操发落到外地任职,能随时出现在曹丕身边的机会并不多。
  上述这些事件有后人附会演绎的可能,但它们反映出来的情况却是真实的,曹丕和曹植之间的明争暗斗逐渐升级,他们身边各有一帮人暗中相助,非要较量出个结果来。
  这个结果谁都知道,那就是还没有明确下来的继承权。无数血的事实告诉他们,最后的胜利者只有一个,作为失败者往往连一条活路都没有,所以这场斗争一旦拉开,就无法停止,直到决出胜负的那一刻。
  【五、花落谁家】
  建安十八年(213年)五月曹操进爵魏公,加九锡,开始建立魏公国,这一年曹丕二十七岁,曹植二十二岁。此时曹操仍然没有宣布继承人的意思,对曹丕而言,这相当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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