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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O)囚人-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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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在问拉拉,又像在问自己。
原来这么多人中,只有自己是不知道接下来要干嘛,要去哪里的。
大概这段感情所有的缘分和机会,上帝在两年前就已经给自己了,所以两年后的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或许大家都该回归正轨,各自把握各自的生活。
两年来第一次想到了退缩,鹿晗吓了一大跳,他起身又回了便利店,打包了几罐啤酒,拉着拉拉向家的方向走去,雨中腾升起了一层淡淡的雾霾,隐去了摩天大厦的最顶端,广场上的人慢慢散去,鹿晗看到一个老人定身立在钟楼旁边,也不打伞,似乎在等待。
他又走了几步,抬头看了看越下越大的雨,终于撒开腿朝老人跑了过去。
“您的家人呢?您只有一个人吗?”鹿晗在老人身边停下来询问。
老人抬头看了他两眼,眯着眼睛笑了:“我在等他们啊。”
“一直等?”
“对,我以前总是带着孙子在这钟楼下喂鸽子,后来我孙子长大了,跟着父母去了国外,我就经常站在这里等他们。”
“他们会回来吗?”
“会的吧,我也不知道,既然我找不到他们,就只好等他们来找我喽。”
鹿晗脑子里嗡嗡响了几声,立在原地怔住了。我也找不到我要找的人,可她会来找我吗?
身体瞬间疲惫下来,似乎连开口说话的力气都丧失掉了。
鹿晗善意的对着老人笑了笑,抬手将自己手中的伞塞给老人,转身一阶一阶走下钟楼边的楼梯,手里的购物袋松垮垮的在手腕上吊着。
来温哥华之后的种种细水长流般在鹿晗的脑袋里掠过。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鹿恩星,寥寥无期的等待,一天天熄灭的热情。
这些就像一座连绵起伏的山峰将鹿晗与这个世界隔开,呼吸是孤独的,想念是孤独的,一切都不是最初他想要拥有的样子。
或许就像老人说的,与其苦苦寻找,倒不如祈祷她某一天找上自己。
有雨滴砸在脸上,鹿晗后知后觉的抬手蹭了蹭,他回头最后看了一眼有些驼背的老人,眼神突然一片清明。
我需要休息。
鹿晗这样想。
已经喝得烂醉,柜台上的电脑却不适时宜的响起了邮件提示音,鹿晗从沙发上爬起来,伸长胳膊敲了键盘上的Enter,邮件紧接着弹了出来。
是一场婚礼的电子邀请函,新郎的一栏清晰地烙印着嘟暻秀的名字。
鹿晗瞬间清醒不少,过去组合成员们在一起打歌的回忆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他脸上。
鹿晗离开之后,EXO经历了一段全盛时期,然而烟花虽美终是一瞬间,盛极而衰,没多久组合便在一波新生偶像的浪潮中过气了。
多数成员都选择接着在这个圈子里生存下来,有的做了MC,有的当了唱作人,朴灿烈跟着一位美国导演进军好莱坞,在西方市场里硬是开垦出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宝地。
至于给鹿晗发来请柬的嘟暻秀,他退到二线当起了作曲家,基本不露面了,很少有人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不过在糜烂的音乐市场里,想来过得并不好。
值得欣慰的是他要结婚了,就在这个周末。
鹿晗轻哼一声笑了,仰头又往嘴巴里送了口啤酒,他重新滚回沙发上软塌塌的伏在那里,手指一松易拉罐应声滚落在地板上,里面的酒轻而易举的溢出来,流了满地。
他开始大笑,眼睛上不知不觉的蒙了层水汽。
拉拉似乎被主人一反常态的表现吓到了,远远地躲在落地灯下,只发出嗷呜这样可怜巴巴的声音。
鹿晗越笑越大声,笑着笑着就捂着胸口咳嗽起来,他用力地干呕,却一点儿也呕不出东西,白嫩嫩的脸顷刻间变得通红,他浑身无力的重新仰躺回沙发上,眼皮下面一片湿乎乎的,分不清是汗还是泪。
当初最不想恋爱的嘟暻秀都要结婚了,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恩,上帝的惩罚。
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鹿晗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多。
依稀回忆起了醉酒前的事情,他走进卫生间冲了个彻彻底底的凉水澡,穿好衣服又出门了。
这次鹿晗没有带拉拉,他自顾自的订了周五直飞北京的机票,在商场里买了些要带的东西,然后又回到重逢鹿恩星的那家药店门口,呆呆的站着,直到美女店主带着员工们走出来,关门,打烊,还是不肯离开。
那天的画面一遍遍的在脑海里闪现,戴着口罩的长发少女,渐行渐远的瘦弱身影,还有那冷漠疏离的眼神。
即使现在闭起眼睛回忆,心还是会疼。
回家前,鹿晗在路边捡起一块小石子,蹲下身子在药店正对着的人行道上写下了一句英文,然后将石子扔在一边,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踏上返程。
风吹过来,卷起灰尘中不大的颗粒重新铺在路面上,那用石尖写出的字迹却依然白的显眼。
goodbye my lover。
——
再见,我的爱人。
这也是一首英文歌的名字,记得歌词中那沧桑的男声曾唱道:
You have been the one。
You have been the one for me。
——
Goodbye my lover。
一天天过的飞快,离回北京的日子越来越近,有些焦躁的鹿晗终于为拉拉找到了新主人。
那是一位双腿残疾的法国大男孩儿,他用那双异常美的蓝眼睛看向拉拉的时候,里面盛满了光彩。
鹿晗将拉拉抱起来放在他怀里,拉拉并没有挣扎,反而乖乖的卧在男孩儿的腿上。
男孩儿笑着揉了揉拉拉的脑袋,问道:“它这么可爱,为什么要送人呢?”
鹿晗不舍的看了拉拉几眼,眼眸半垂下来:“我要回中国了。”
“哇唔。”男孩耸耸肩:“那你还会回来吗?”
鹿晗愣住了,像是在认真思考这问题,他皱紧眉头,继而狠下心来答道:“不了,不会回来了,我已经离开太久,看的够多,听的,也不少了。”
再来,马上就是中国的农历新年了。
有人说,只要在除夕夜十二点的钟声打响时许下愿望,新的一年便能实现。
鹿晗想赶在钟声响起的时候许一个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所有人的愿望,因此他选择回去。
停下来等于休息,而不是放弃。
或许等到一切痊愈时鹿晗还会回来,到时候再跟鹿恩星玩几回合的捉迷藏也不是问题。
他突然能理解鹿恩星,当一个人身体和心灵都受了极大的创伤而选择逃避时,千万别逼她回家,千万别牵强做陪伴,那终究是一条要一个人走完的路,路的终点,便是最初的起点。
世界就这么大,地球是圆的,终有一天会遇见。
终于到了周五回国的那天,温哥华依然没放晴。
鹿晗退房的时候房东太太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他,撇嘴像是抱怨:“怎么Alisa和你都不住了?一座公寓楼一下子空出来两间。”
鹿晗挂着脸上那格式化的笑容,递过手中写好的电话号码交给房东太太:“抱歉打扰到您了,如果Alisa回来了给我拨这个号码好吗?她是我很重要的人,我一直在找她。”
房东太太瞬间一副懂了的模样,重新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鹿晗,顺便握着号码看了两眼,最后慢悠悠的点了点头。
鹿晗长出一口气,提起行李安心的离开了。
下午两点钟的机场,簇拥着无数来来往往的人群,许多不同肤色的旅人从身边擦肩而过,鹿晗坐在候机椅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合着一首轻音乐看完了《Heaven》的最后章节。
当年的自己因为不敢相信是BE所以迟迟不肯看结局,如今看完了,心里倒轻松的像是卸下一担沉重的包袱。
故事的结尾,那只鹿用鹿角将星星顶上了天堂的最后一阶阶梯,自己却永远跌进了混沌的地火深渊,从此天人永隔,再不能聚。
鹿晗取下耳机,将耳机一圈圈缠好放进背包里,拉上背包拉链,刚起身,登机提示音就在耳边响起来,他提起行李箱一步步走向登机口,正要关机,屏幕上却亮起了陌生人的来电。
鹿晗疑惑的接起来,房东太太那苍老而急促的声音从扩音器里传出:
“回来了,Alisa回来了!你快来!” 
作者有话要说:文章已经结束了,谢谢大家的观看。还有《囚人》已经出版了哦,希望大家去多多支持实体书,肯定还有其他外番和一些修改。总之请大家多多支持啦!
☆、C42: 何棪婷番外 》》》
>>> 搁浅的泊船
最近我总是梦到一艘奇怪的船,它驶在云间,没有摆渡人,可它总在航行。
这艘船不会转弯,不做停留,就在那白茫茫的雾气里向着未知的目的地行进。
船身周围云气缭绕,有的地方厚厚几层云叠在一起像一面密不透风的墙,有的地方却薄的能感受身下刮上来的风,似乎稍稍抖两下就可以翻动船身,然后从这里掉下去摔成不知名的恐怖模样。
我就这样极度不安的坐在这艘船的正中央,不知何时起,远方燃起了一簇时隐时现的篝火。
每每我想看清是什么东西在发光发热,梦就该醒了。
窄小的出租屋内浸透着上海市微弱的余晖,钟摆像被上了发条一刻不停的发出刺耳的咯哒声,窗前落了几只通体黑色的鸟正垂头捣我的玻璃,鸟的喙上沾了些脏兮兮的泥,大概是捉虫的时候留下的。
就是这些愚蠢的东西拼命打扰我的睡眠,我从被子里伸出一只胳膊拉开窗户,它们没能拍打着翅膀飞进来,反而受了惊怪叫两声飞走了。
今天的一切都不太对劲儿,从这一刻开始。
我起了床按亮手机,上面清晰的显示着此刻的时间,下午06:35分,好吧,我得洗洗脸刷刷牙,然后画个漂亮的妆去工作了。
我最近一直是这样过的,我白天补觉,有时候迷迷糊糊能睡一整天,晚上在糜烂的夜场里靠自己赚钱,喝多了的话我就借着酒劲儿乱想很多,想鹿恩星,想时京,最后再想我爸。
我的青春看似是一无是处的,现在也过得非常不好,起初我还会哭一哭,不过到目前为止,好像没什么泪好流了,大概是我成长了,毕竟我喝了那么多的酒,不长个子也会长胖的。
我画了个极其艳丽的妆容对着镜子呆坐了很久,床头灯没打开,七点快要到的时候,镜子里隐隐约约倒映着我模糊的轮廓,
我想起了大约一年前的自己,那个将所有力气投身在追星上,试图掩盖混乱生活的女孩。
不熟悉我的人或许会问我为什么这么说,那我就要啰嗦的讲一个故事了,这故事发生在很久之前,是属于我父母间的一段又爱又痛的故事,可惜我耳濡目染了太多他们俩的撕扯和争吵,也深深陷进上一代的悲哀与伤疤中,我不是把真实的自己藏得太深,而是最初的我,早已随着妈妈的消失一起不见了。
我妈妈来自南国苏杭,是一个船工的女儿,她从小吟着船工调子长大,跟了我爸之后就不再唱歌了。
他们认识的时候正值江南梅雨时节,莲也开的正盛,我爸那时是一个美院的大二学生,南下写生时碰巧在旅店一层遇到了浑身湿透的我妈妈。
大概算是一见钟情,再加上住处也离得不远,她理所应当为他做起当地的旅游向导,那几日他们走过古镇石桥,误入藕花深处,最后踏过似火骄阳,很快便感情至深。
当时的年代有很重的南北方差异,北方讲究门当户对,而南方则传女要富养,保守的老一辈反对他们恋爱,一是我爸爸家穷没钱,二是我妈妈一家还指望着靠女儿的一桩婚事改变命运。
然而我妈正值叛逆期,没有考虑后果就偷偷跟我爸跑回了北京,这一趟私奔也算是轰动了整个苏杭小城,来年四月在北京的一间窄小的出租屋里,我妈生下了我。
她是未婚先孕,这在当时是最不贞洁是最大逆不道的事情。
为了保住名誉,起初我妈想打掉这一胎,可毕竟旧社会太过封建,因果相报这样的迷信思想在一波年轻人间传播盛行,她只好答应了南方的家人,孩子一过满月就回杭州找个好人家嫁了,从此再不涉京。
我爸没有阻止她离开,我满月的那天,他只是抱着我立在火车站的轨道之外,隔着一层老旧的红漆车皮与她挥手道别。
此后,我妈站在杭州西湖的小渡口一朝一夕的等待,一等待便是十年光阴过去,她始终未嫁,他却未能来娶。
直到父辈母辈相继重病死去,我妈失去牵绊,才孤身一人来北京寻亲,我总算见到了她的样子。
那天她出现在我家的大院门口,提着一包鼓囊囊的行李,虽然好看,但真又无比憔悴,我认不出她是谁,张嘴喊了一声阿姨,她没几秒钟便哭了。
而我爸则是呆呆一愣望着她,那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复杂的眼神。
后来的几年我们住在一起,妈妈是个非常能干的女人,她很乐观,常常带笑,和我一样有着深深的酒窝,嘴角一弯就迷人万分,她时常抱着我坐在院子里,偶尔为我唱歌,偶尔为我描述杭州西湖的动人美景,她也偷偷告诉过我,她想念那些踏在舟上傍水而歌的日子,我统统保密,从未讲给爸爸听。
只是自始至终,十年都是个不能忽视的遥远距离。
他们隔了十年才再度相见,早已回不去从前,妈妈积了满肚子的怨,而爸爸的喜欢一天比一天浅淡,矛盾一触即发,当年的爱意退去,剩下的只是年轻时无知惹下的烂摊子,他们开始彻夜争吵,我隔壁的大房间时常传来妈妈崩溃的抽泣声,但当着我的面她还是爱笑,只是笑容里堆了越来越多肉眼可见的杂质,我都知道,只是不言语。
十三岁那年家里开了早餐铺子,北京也换了新模样,妈妈三年没回杭州,身上水塑的秀气慢慢退去,看起来越来越像不拘小节的北方人。
她细长的手指沾多了面粉变得粗糙,姿色也因为光阴的逝去越发不如从前。
爸爸看她越来越不顺眼,甚至有意找她麻烦。
记忆里有一个下着大雨的傍晚,妈妈第一次红了眼眶出现在我面前抱着我哭诉,她哽咽着说道:“阿婷,你懂吗,我撑不了多久。”
我当时把这段话当做笑谈,直到两个月后的黄昏我才发现,我从未真正关心过她。
那天她不小心打翻了我爸多年陈酿的梅子酒,我爸正在气头上就抬手挥了她一巴掌,她一开始站在原地没有反应,后来竟捂脸大笑起来。
她心心念念了十多年的爱情毁了她。
意料之外的,我妈疯了。
或许是初见的情形太过美好。
酔莲,小雨,背着画夹的穷小子,一个腼腆而含情的笑容,从此少年便这样轻而易举又踏实的住进了一个南国少女的内心深处。
只是她至死捍卫的爱情只是他年轻时的一段尘埃往事,我妈将我爸视作生命,而我爸只将我妈看作曾经。
发疯之后她跑出家门没了音讯,三天后的清晨,有人在后海发现一具泡发了的女尸,邻居家的朋友拉我去看热闹,我站在坚硬的石制护栏外,硬是瞪红了眼睛,那具女尸就是我妈,她就算化成灰我都认识。
回家之后我缩在她的卧室里整理衣物,意外翻到了一张我妈写给我的小纸条,只是短短几个字,我却握着它哭的声嘶力竭,仿佛妈妈流逝的温度就被我攥在手心里,她到最后还是选择用这种无可奈何的方式告诉我:“阿婷,我撑不住了。”
那几个字歪歪扭扭的,一笔一划都像用刀子刻在我心上,真是要命的疼。
巨大的鸣笛声将我从回忆中抽离出来,出租车还在用极其缓慢的速度向前行驶,浦东区的出行高峰期已经持续了半个小时。
堵车这么厉害,看来今晚注定要晚些到了。
不过这样也好,我可以有足够的时间讲完这个故事,毕竟故事只说到一半向来不是我的作风。
我妈死后我堕落了很长时间,甚至有些自闭,除了上学整日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肯出门,我讨厌我爸,我恨他。
我无法理解他的冷漠与绝情,我觉得他不爱妈妈,所以也是不爱我的。
这种想法陪伴了我好多年,直到他偷偷为我报名了某家旅行社的农场五日游,我才大概明白,他的心里,也是有那么一丝愧疚的。
也就是在这个时期,我意外认识了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
她身上那颓靡的气质看起来和我非常像,她叫鹿恩星,我们结识最初,她不过是个默默无闻的菜鸟画手。
坦白说,视线相交的第一眼我对她完全不存在任何好感,我讨厌喜欢伤害自己的女孩儿,记得初中的时候有几个同班女生总喜欢拿小刀划自己两下,然后高调的向众人宣告自己自残,当时我就觉得恶心,要是真想死,怎么不割得深一点儿,直接一刀完事儿?
也省的糟践人了。
开始我觉的她也是这样的,因为她手腕上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很明显就是在遮掩纱布之下那丑陋的伤疤,在我看来这也是做作到死的行为。
然而车开到一半我就发现不对劲儿了,她手腕上的医用胶带失去黏性,露出了里面狰狞的伤口,我看到一条血淋淋的正在感染的刀疤,而且很深,是致命的。
那一刻我真的相信她不想活了。
她和我真像,我也不太想活了。
我帮她重新包扎伤口,和她住在同一间旅店的同一个房间,最后离开的时候她还帮我挨了一脚马蹄子,我们就像两块相同磁极的磁铁,惺惺相惜,越靠越近,仿佛受到对方牵引。
我们相约每个周末一起看一场八十年代的老电影,我们一起逛王府井,一起追星,她灵感枯竭的时候我们俩喜欢坐一辆环城公车绕遍全北京城,然后太阳落山之前再绕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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