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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画卷-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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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无归亦笑道:“是啊,撤离的时候最为轻松了。”

两个杀手在树下浓荫里就这么聊了起来。

骆铃发觉杀人的目光无法在陆无归的后背灼烧起火苗,就调转方向,瞪着一直痴看她的一伙青年文士。佳人回首,几个文士一开始惊喜非常,但一会儿就发觉骆铃的眼神并非幽怨,并非倾慕,并非温柔,几个文士只觉浑身上下忽然不自在起来,当佳人再第二次顾盼过来时,几人摇头私语着散了。

陆无归聊了好一会儿才起身,他牵着骆驼,经过骆铃身边,抬起右手,并起二指。

骆铃皱眉道:“干什么?”

陆无归的两根指头轻柔一扬,向着骆铃的额头就戳了过去。

骆铃猝不及防,瞪着大眼睛就挨了一下。少女又羞又气的道:“你!”

陆无走归在前头,索然的道:“你已经死了。”

骆铃深吸一口气,跟上陆无归,阴沉着俏脸道:“你调戏我?”

陆无归失笑道:“调戏也得找个我喜欢的啊,你离成熟还差得远,无半点风情,有什么好调戏的,大小姐,我是威胁你。”

骆铃惑道:“威胁我干什么?你跟无双门接头,神神秘秘,鬼鬼祟祟,倒也像那么回事,我先信你八分,等见到那个萧堂主,我再决定是否交钥匙。你暂时不用担心本姑娘不配合。本姑娘听说西北王大寿在即,正想去平朔看看热闹呢。嘿,你说风情?你给我解释下风情是个什么东西?本姑娘缺少风情?”

“如果风情就是吸引几个流口水的低能儿,我承认你的身后跟着不少那样的家伙。去平朔的路很长,中间很可能不会一帆风顺,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我会取走钥匙,必要的情况下会先杀死你,对于我来说,你知道的有点多了,所以这是威胁,你不能自保,我就落井下石。”陆无归头也不回的道。

“会有敌人吗?在那,是谁?”骆铃想了想,豁然开悟道:“你怕我给你惹事?放心,我是抱着学习的心态来的,一路上都是如此。这是我第一次走动江湖,见龙镖局与我年纪差不多的镖师有几个,论身手心思,我不输给他们。但是遇见了你,我便有些不服气了,你比我大不了几岁,武功却这么高强,经验这么老道。你究竟是怎么练出来的?”

陆无归不答,他拐过街角,又进入了冷僻的路径。

骆铃揣测着陆无归的脚步,亦不多问了。少女跟着这个人走路,心底总有一种特别宁静安谧的感受,像是所有的繁华都在眼前落尽,有的只是不能回头的孤寂。然而这次从嘈杂到寂寥的转换并没有顺利完成,一直跟随两人的脚步声变得急促,七个汉子追了上来,七人每个都挂刀佩剑,表情狰狞阴厉,毫不掩饰眼中赤裸裸的欲望。

陆无归与骆铃回头留步,并肩而立在街心。年轻人英俊挺拔,少女清丽俏美,两人像是一道夏日风景,简直像阳光一样漂亮的刺眼。

七人中一个又矮又胖的家伙一指陆无归,凶恶道:“妈的,想甩掉老子,没门,你小子留下钱财,滚吧。”

他话音刚落,另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瘦子急急地喊道:“别,别,两个都留下,都给爷留下。”

那胖子猥琐的看着瘦子,谄笑道:“老大,你原来还好这口啊?”

八字胡的瘦子嘿嘿淫笑起来,他笑了两声,就谨慎的道:“点子有兵器,好像也有两下子,大家小心一点,手脚麻利些快点搞定,金鹏帮垮了,许多帮派忙着抢地盘,一时半会儿管不了咱们,咱们趁乱赶紧捞它几笔,保不准今天就发达了。兄弟们,怎么样,上吧!”

这七个人显然是混在江湖底层的波皮无赖,正常情况下,陆无归一点衣袂都不会让这种人捕捉追寻到,不过因为骆驼和骆铃的存在,他也不得不面对眼前的局面。

收拾这七个人,陆无归使用一根手指头就够用了。不,一根指头或许都是一种浪费。这种江湖底部微生物的层级和他差的太多了。看着七个无赖缓慢又破绽百出的攻击,陆无归不着急出手,其实也没有什么出手的欲望。杀死这几个丑陋的家伙会脏了手,而欣赏丑陋的欲望却还是有一点乐趣的。他的骨子里依旧留存着家族的高傲,虽然他已经尽力去抹杀点点残余的印记。

骆铃娇叱一声,拔剑迎了上去。

无赖们存着生擒骆铃的想法,刀剑尽是虚指,少女却不客气,仗剑便是一阵扫舞,叮的数声格响,无赖们手中的刀剑纷纷两断,燕返剑犀利无匹,斩这些凡铁俗兵如同切瓜剁菜一般轻松。无赖们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竞相露出更加兴奋和贪婪的表情。一个英俊男人,一个美丽女人,一匹可能驼着钱财货物的骆驼,这就够肥了,还他妈的再外加一把名剑!这是拼命也要搞的一单买卖啊。骆铃表现的身手虽好,但在无赖们充血的眼睛中,这妞儿无非是仗着宝剑锋利罢了。

那瘦子一副有恃无恐的表情,嚣张叫道:“兄弟们,使手段!”

无赖们露出诡异的笑容,后退围成圈形,相继从怀中掏出一个个密封的瓷瓶。

陆无归一瞥就知道那瓶子里封的不是腐蚀性的酸液就是迷魂性的药气。陆无归牵着骆驼不声不响的向后退去,低级的迷魂药气几乎对他的体质构不成威胁,但是若果瓶子里有酸液的话,还是有点麻烦,毕竟他的皮肤不曾在岭南言家的血池里浸泡过,无法做到跟甲胄媲美的程度。不过拥有作恶的道具证明了这些无赖倒是有了几分专业恶势力的雏形,倘使给他们拉拢到一两个撑撑门面的落魄武者,再稍加演化,逢上一些机运,一个小小的帮派便会出现。在这个武学盛行,个人能够以强横战力左右时局的年代,不管从善还是作恶,组建帮会俱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

瓷瓶撞上墙壁,咔嚓破碎,一股股粉色的气体迅速溢出笼住了骆铃。少女似乎不及防备,摇摇晃晃,如同醉了酒。几个无赖则不知何时一人嘴上捂着一条湿毛巾,眼珠子似要放出光一样的瞟着骆铃。

风很快吹散了迷魂散。骆铃仍然晃而不倒,陆无归则像个没事人一般在后面站着。

效果没有预期的理想,瘦子一把将毛巾摔在地上,嚷道:“先摘这朵小花,再搞定那个白脸!”然后带头向骆铃冲了过去。

骆铃勉强以燕返拄地才不倒下,一副体力不支的样子。几个无赖冲上来就手脚不干净的奔着少女的酥胸翘臀部位抓去。少女昏昏欲睡的眼眸里寒光一闪,燕返剑抖了两个剑花,血光四溅,瞬间地面上多了三只断手。骆铃缓缓抬起脸庞,俏怒的面容那有一丝中了迷魂散的迹象。

三个无赖包括那名瘦头目都张大了嘴,瞧着自身喷血的断臂,一声高分贝的惨叫也没发出,竟然一个接一个的晕死过去。

剩下四个无赖握着断刃瑟瑟发抖起来,那猥琐胖子失声道:“你不是中了迷魂散吗?”

骆铃笑了笑,少女一笑,眼睛就弯得像道月牙泉,她不屑道:“你们几个连屏息闭气都不懂的江湖门外汉居然也敢打姑奶奶的主意?姑奶奶行走江湖还没杀过人,今天就拿你们这几个恶人祭剑!”

胖子瞅着昏迷倒地的同伙,再窥见骆铃轻盈的脚步,肝胆俱裂,扭头就跑。骆铃杀心已起,怎么可能放过他,少女飞奔两步,挥起一剑,直接抽晕了胖子。

另有两个无赖也惊恐逃亡,但跑不出两三丈的距离,就被骆铃一剑一个的拍倒。

少女嘴上狠辣,但最终还是翻转了剑刃,只是将人击晕而已。

最后只剩下一个腿脚发软的无赖汉,裤裆湿透,站在原地动弹不得。骆铃绕回至此人身旁,正要起剑,那人噗通一下跪倒,捣蒜一般叩头不断,哭叫道:“哇啊啊,女侠饶命,姑奶奶饶命,小的几个其实是送个信儿给二位,错不该一时起了歹心,小的知错了,万望饶恕,给小人一个悔改的机会。”

骆铃甩了甩剑上的血珠,还剑入鞘,她看了看陆无归,又紧张的打量街道四周。偶有几个路人在街口露头,但一瞧遍地的碎刃、伤者和血迹,掉头便走,定边城人看惯了打架斗殴,没有人想惹事上身。

陆无归整理着驼背上的麻布,系好固定的绳索,闻言道:“信儿呢?”

无赖爬到昏迷的瘦子跟前,摸索几下,搜出一个纸团,跪递举过头顶。

陆无归这才踏着昏迷无赖们的身体走来。

骆铃瞥见陆无归的脚步,调整紧张心绪的深呼吸顿时停了片刻。

昏迷的五个无赖每人都挨了陆无归一脚。陆无归的脚步轻轻,但一脚下去就是一个人的命。

同样是杀人,陆无归的手法几可称得上黑暗的艺术。

陆无归接过那一页纸,顺手像主人抚摸爱犬一般在叩头不止的无赖脑门拍了一拍。无赖颈部一软,一头磕下去,再没起来。陆无归展开揉成一团的纸张,只见纸上粗略的画了一条线路,落款的地方是墨笔点下的三排小捺,隐约像一个王字,陆无归把线路记下,随便一搓,纸张湮灭成碎末。

这是一排普通的居民巷。其中一户人家的院门与别家不同,它的门梁上挂着两面旗帜,旗帜的颜色一紫一金,质地很厚实的样子,两面旗帜低垂着微微摆动,风吹不起。这家的门口铺了个简易摊子,摊位竹架搭成,架子上挂满了丝帕、披肩、头巾等编织物。

陆无归与骆铃停在这个摊前。陆无归的手指在条条艳丽的丝绸棉料中划过,最终抽出了两条丝质头巾。一条紫的,一条金的。

那信奉天启教的摊主是个中年汉子,他一见陆无归挑了这两个天启教的象征性色彩,便左手手心朝上,单掌横于胸前,低首虔诚的颂了一句:“以赛里萨拉米。”

骆铃听的奇怪,问道:“你是中原人吧,怎么说的北漠部落的语言?”

“早年我的祖父参军与北漠人征战,奈何战事不利,祖父遭北漠人俘虏,留置北漠那段期间,祖父皈依了天启教,后来我们一家人都信奉了命运与主宰之天神。”中年汉子道:“这位小姐,以赛里萨拉米是神的祝福的意思,愿您的美丽像神的祝福一般永恒照人。”

骆铃面靥一红,抿嘴浅笑起来。

“头巾多少文?”陆无归将紫色头巾递给骆铃,嘱咐道:“围上它,一会儿跟着北漠狼歌部落的商队走,我们需要尊重狼歌部落的习俗。”

骆铃笑容可掬的接过头巾,觉得入手柔软丝滑,仔细观赏,紫巾的纹理丝线也光洁绚丽,她心里便十分欢喜,一点不计较什么风俗习惯了,只感到新鲜好奇。

那中年汉子笑道:“这位兄弟,你们既是百草堂介绍而来的,那么大家就是朋友,朋友之间不谈金钱,头巾算是初次见面的礼物,送给二位。请屋里坐吧,一会儿狼歌的商队会路经此地,到时由我给二位做引荐。对了,刚刚草堂还运来了一些青梅药酒,堆在院子里,这些东西在北漠很受欢迎,草堂产的更是极品,哈鲁奇远行人一定会喜欢的。”

陆无归微一俯身,道了一句:“以赛里萨拉米。我的朋友。”

尊重彼此所尊重的事物,这是做朋友的基础。

骆铃亦学着中年汉子的姿势,诚挚谢道:“以赛里萨拉米。”

第三五章香河雪(一)

香河水源严重依赖天脉大雪山的冰雪融水,因为季节性原因,香河水量并不稳定。冬季的时候,香河下游常常干涸断流,导致河床裸露,而到夏季,水量重新丰沛,香河的长度大大扩展,几乎达到冬季的一倍,大雪山顶的冰花自天穹下凡,以水的形态遨游凉州全境,复苏的香河调皮又凶猛,往往不走寻常路,屡次冲刷出新的河道,造成水患。所幸的是,西北地域广大,人口却并不稠密,七个大城与其边缘的小城镇聚居了西北绝大多数的人口,香河上游是稳定丰饶的,那些城市不必为水患忧心,而香河下游的新亘、刍良、定边三个大城俱避开了香河水改道的危险位置,另择水源地。定边城即是座落在靠近芙蓉丘陵的地势较高处。

自然规律决定了城市的选址,优越的地理又加速了城市的成长。上游城市的位置较好,就更富有一些,下游城市往往选择次佳位置,便相对贫瘠一点。大概下游三城唯有定边城是个例外,作为西北的最后一道大门,它拥有商路这条绵绵不绝的河流。这一点通过沿途的风光人情也能看出一二。越靠近西北的中枢平朔城,官道就越四通八达,宽阔平坦。白昼于这道路上放眼望去,侠、官、农、旅、商各色人等交织延绵,行踪不绝。百里之内必有旅店,三十里之内必有酒家茶寮。继续向北,道路逐渐向河流靠拢,渔民和船队开始出现,河港亦进入视野,但最醒目的却是高高挂起的诸多势力的旗帜。

商会的金钱镖旗,水路风烟的涛生云灭旗,大罗教的仙人指路旗,无双门的天下无双旗,乃至离恨宫的泪旗,蓝礼派的斑斓旗,镇虎教的虎牙旗,踏青社的桃花旗,春水派的云雨旗,名剑山庄的错剑旗,神鞭呼延家的金蛇旗,等等。

旗帜颜色不同,图案各异,但旗帜下面托庇的不是财货就是人丁,飘飞的旗帜正意味着镖行的没落。

许多雇主已经习惯依靠帮派来进行短途押运。帮派对本地域的熟悉程度,对人脉的掌握程度,对人员的调配灵活,皆高于镖行,并且一旦雇主与帮派形成良好关系,花费的成本也大幅降低。大帮派的羽翼可以直接覆盖一座城市,伸张的隐形势力范围则可以影响到整个州郡,短途押运是举手之劳的事情,若只是几件物品,借着底下堂口的人员流动,顺道就可以做了。而像西北双雄这种豪强,跨州送镖也不是难以办到的事情,但是因为本身的富有与高傲,它们不会轻易的去抢镖行这最后一口饭食。

其实算算花费的时间与人力,以及刀口舔血的代价,押镖的利润并无多少。帮会涉足行镖,图的只是方便,若能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何乐而不为呢,许多趟镖甚至连个人手都不用配备,借出一杆大旗就可卷回金银。

骆铃腰系燕返名剑,骑坐北漠良驹,紫色头巾裹发蒙面,两只明亮杏眼远望前方。少女打扮的有几分异域风情,脑子里亦想着平时不曾琢磨过的事情。

而陆无归已经完全一副北漠狼歌部落的男子模样,他将衣裳的两袖扎在腰间,精赤上身,披发涂面,与一名高大胖壮拎着酒壶的汉子徒步而行,相谈甚欢。

高大胖壮的汉子即是狼歌部落的远行人哈鲁奇。北漠诸多部落皆设有远行人这个称号。远行人为部落探索迁徙地,结交友部,了解地理,通达人情,贩卖商贾,可谓走南闯北,见多识广。远行人在部落的地位仅次于巫祭和王族,他们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是医护,是巧匠,是战士,是谋者,远行人的称号代表了整个部落的认可。狼歌部落虽未排进北漠十三大部,但也是一个拥有十万人口的强盛部落,既算是这样,狼歌部落享有远行人称号的亦只有五人。

哈鲁奇这次入凉州主要是来采办货物。狼王新娶的王后特别钟爱中原的织造。

因此骆驼、马匹的背上负满了名贵的丝绸,除此之外还有精美的瓷器,醇厚的美酒,上等的纸张,独特的草药。北漠人付账非常豪爽,能用金不用银,能用宝石不用货币,如果能用一张无暇的雪狮皮结算,他们就不会选择十两黄金加二两白银再加五百文铜钱的方案。北漠人只要他们想要的东西,不感兴趣的他们一个字都不会开口。他们有钱但不是傻子,不是谁都能从他们身上捞到油水。你情我愿的贸易是互惠的,北漠需要中原的奢侈品与格调,中原需要北漠的资源与财富。

哈鲁奇手中握有西北王颁发的通关文牒,他还掌控着专司护卫的三十名狼歌部落勇士。有了以上作保证,这支总体过百人的北漠大型商队浩荡进发,一路无阻。

“我们北漠人一信神灵,二能喝酒,所以不畏严寒,不惧风雪。你们中原人有句俗语,说酒肉朋友不可靠。但哈鲁奇认为朋友在一起若不喝酒吃肉,那干什么!一起挨冻受饿吗?哈哈哈哈。”哈鲁奇大声说着,仰头灌下一大口的烈酒,他的中原语非常熟练,附带着凉州人那种耿硬的腔音。百草堂医好过哈鲁奇的热病,所以他对草堂介绍来的陆无归、骆铃非常礼遇,一路上无话不谈。

陆无归笑道:“朋友有很多种,我们中原还有句俗话,叫做可以同贫贱,不可以同富贵。这句话比酒肉朋友不可靠说的透彻。”见哈鲁奇露出难以理解的表情,陆无归继续道:“我听说过一个故事,你们北漠有两个王,他们幼时饥寒交迫,侥幸被一只母狼喂养长大,而这两个喝着同样狼乳的王一朝长大就相互残杀,最终活下来的人夺取了部落。富贵面前,你们北漠人和我们中原人走的是一条路。”

“嗯,你说的事情的确有。不瞒你说,这就是我们狼歌部落的事。夺取部落的是一位名唤桑孔的先王,他杀死了他的好的朋友达尔。这是悲伤的故事。可是朋友,你说的和我说的完全不是一码事。一部不容两王,他们的命运在降生之时就已经注定,部落需要一个强者的引领,这是天启,这是神的旨意,这与友情无关。我们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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