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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评传-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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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参见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第34~35页。
33同上,第38~39页。
34参见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册),第53页。又见《太平天日》,《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第二册),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版,第648~650页。
35《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1979年8月版,第481~482页。
36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39~40页。
37《论语·颜渊》。
38《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版,第482页。 
39孙嘉淦:《三习一弊疏》,《清经世文编·治体三》,中华书局1992年4月版,第226页。
40参见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下册),商务印书馆版,第633~634页。
41“子适卫。冉有仆(从)。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
42龙启瑞(1814~1858),字辑五,号翰臣,广西临桂人。道光二十一年会试状元,授修撰,曾任江西布政使,太平天国起事时,龙丁忧在籍,后奉朝命帮办广西团练。
43龙启瑞:《上梅伯言先生书》,《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西农民起义资料》(上册),中华书局1978年11月版,第250~251页。梅曾亮(1786~1856),字伯言,江苏上元人,道光三年进士,授任户部郎中,后辞官归乡,讲学于扬州学院,师从桐城古文大家姚鼐,为“姚门四弟子”之一。
44汪堃《盾鼻随闻录》卷一曾记载这样一件事情:浔州知府顾元恺上报逆案,郑祖琛没给他好脸色,他将此事告诉了左江道台陈启迈,陈启迈赴省询问藩、臬两司,“始知郑祖琛先接大学士穆彰阿信函,嘱其设法解散,不可轻易入奏,自取咎戾。遂立意隐庇,凡遇叛犯,概行开脱。顾(元恺)仰承意旨,将各犯发县看管,并未审讯,即令取保释放,此二十七年八月内事也。后郑祖琛获罪遣戍时,将穆彰阿原信送与赛尚阿等阅看,见者无不痛恨。”《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四),第354~355页。但此事不见于清宫档案,咸丰在罢黜穆彰阿时也没有提到此事,故此传闻只能作为参考。
45转引自李滨《中兴别记》卷二,《太平天国资料汇编》第二册(上),中华书局1979年11月版,第19页。又参见《中国代史料丛刊续编·太平天国》(八),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15~316页。
46参见《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西农民起义资料》(上册),中华书局版,第395页。
47参见秦宝琦:《中国地下社会》,学苑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62~63页。
48同上,第3页。
49同上,第4页。
50《李进富供词》,《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12月版,第19页。
51参见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第59~61页。
52参见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43页。
53《天情道理书》,《中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70页。
54民国九年《桂平县志》卷四十一,转引自《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西农民起义资料》(上册),中华书局版,第127页。
55《天情道理书》,《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66页;又参见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上海书店版,第62~63页。
56同上,第371页。
57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一,《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三),第47页。
58《李秀成自述》,《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二),第788页。 
59参见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上海书店版,第65~66页。
60罗香林:《客家研究导论》,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244页。
61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52~53页。
62《石达开自述》,《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二),上海书店版,第780页。据《浔州府志》记载,“谓来人与土人械斗,败走桂平等处。会金田倡乱,来人无家可归者悉往从之”。时间在道光三十年九十月间。参见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册),第83页。
63张德坚:《贼情汇纂》,《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三),同上,第47页。
64《浔州府志》卷五十六,《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西农民起义资料》(上册),中华书局版,第128页。
65参见刘平《被遗忘的战争——咸丰同治年间广东土客大械斗研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4月版,第30页。
66《李秀成自述》,《太平天国文书汇编》,中华书局1979年8月版,第482~483页。
67光绪《贵县志》卷六,《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西农民起义资料》(上册),中华书局版,第136页。
68《都察院奏广西举人李宜用等呈控情形折》及附件,参见《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第56~60页。
69李滨:《中兴别记》卷一,《太平天国资料汇编》第二册(上),中华书局1979年11月版,第14页。
70《周天爵奏广西情形及韦源玠起事缘由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12月版,第87页。
71《骆秉章自注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十五辑之144种,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版,第50~51页。
72周天爵(1772~1853),字敬修,山东东阿人。嘉庆十六年进士,累官安徽怀远知县、宿州知州、庐州知府、陕西布政使、湖广总督、漕运总督等职。接任广西巡抚时,年龄已经78岁。
73鹯,音瞻,一种善于从空中扑击猎物的鹞鹰类猛禽。
74周天爵:《致周二难书》,《中国近代史料丛刊续编·太平天国》(八),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版,第316页。
75王拯:《复前教授唐先生书》,同上,第330、333页。
76据清廷钦差大臣李星沅的奏报,“金田逆匪以二十五人为一旗,共二百八十五旗,亦有供称三百旗(约七千人)。”此情报得知于被俘的太平军俘虏,应属可信。所谓“旗”,以人数论,似应为“两司马”一级。
77洪秀全、冯云山、杨秀清、萧朝贵、韦昌辉、石达开六人结为异姓兄弟,共奉上帝为天父,上帝之子耶稣基督为长兄,洪秀全为次兄(洪以上帝次子自居),冯云山行三,杨秀清行四,萧朝贵行五,韦昌辉行六,石达开行七,彼此以兄弟相称。而六姓合而为一,成一特殊宗族,被称作“国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参见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上),第131~132页。洪等如李进富供词所述,“每人妻妾三十六口”。参见注50。 
78参见同上,第204~205页。
79参见张德坚《贼情汇纂》卷四“伪军制上”。
80参见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上),第141页。又参见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一。
81参见劳崇光、周天爵有关奏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第80、87页。
82《周天爵奏广西情形及韦源玠起事缘由折》,同上,第88页。
83参见同上,第99页。
84太平天国与洪秀全建号的时间,简又文先生有详尽考证,笔者从之,不赘述。详见《太平天国全史》(上)第四章“金田起义记”。
85洪秀全建号称王十日后,有关金田拜上帝会起事的情况,才首次见诸李星沅、劳崇光与向荣的联衔会奏中:“桂平县之金田村贼首韦政、洪秀泉等结尚弟会,擅贴伪号伪示,招集游匪万余,肆行不法,……近日恃众抗拒,水陆嚣张,实为群盗之尤,必先厚集兵力,乃克一鼓作气,聚而歼之。”参见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第101页。
86《李星沅等奏金田首领洪泉即洪秀全情由片》,咸丰于四月初六日批阅,据此推算此片上奏日期当在三月。参见《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第106~107页。
87《乌兰泰奏驰抵武宣办理军务折》,同上,第118页。
88参见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第56~57页。
89参见郭廷以《太平天国史事日志》(上),第105页。
90李秀成原名李以文,家居大黎屯。李家先已信奉拜上帝教,遂于此时加入,详情见《李秀成自述》。
91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一,第44~45页。
92《天情道理书》,《中国近代史料丛刊·太平天国》(一),第368页。
93《乌兰泰奏独鳌山一战损将伤兵自请治罪折》,《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第173、175页。
94《赛尚阿奏拟先全力攻剿冯云山洪秀全再行分兵折》,同上,第209页。
95《邹鸣鹤奏广西吏治积弊已深折》,同上,第259页。
96江忠源:《答刘霞仙书》,邓瑶编《江忠烈公遗集》卷一,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影印版,第57页。
97江忠源:《与徐仲绅制军书》,同上,第69~70页。
98同上,第62页。
99江忠源:《答刘霞仙书》,邓瑶编《江忠列公遗集》卷一,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影版版,第54、58~59页。
100《咸丰三年正月癸丑谕内阁》,转引自王先谦《咸丰朝东华录》卷十九。
101曾国藩:《严办土匪以靖地方折》,《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岳麓书社版,第44~45页。
102《王壮武公遗集·年谱》,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二十五辑之241种,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影印版,第56页。书吏在征收赋税,办理案件等公事中,往往与衙役上下其手,沆瀣一气,为自身谋取利益,而浮收倍取的对象不仅是百姓,亦包括当地的有产者——士绅,这自然会侵害到他们的利益,他们当然会反抗。而府县官员主要关心的是按时足额完成官方交办的任务(任务完成的好坏会直接关系到其考绩升迁),故会放任下属。对此,瞿同祖先生在其《清代地方政府》第三章“书吏”中,有详尽的论证,有兴趣者可参看该书。

 
103《曾国藩全集·家书一》,岳麓书社版,第168页。
104同注102,第56页。
105《曾氏三代家书》,岳麓书社版,第12页。
106同上,第11页。
107“八都左光八,窝藏各乡各县贼徒,常有百余人聚会,为八都、廿三四都害将三十年”,“若辈遇强者则窃,遇弱者则劫,各处有齐六七百人立意欲提获究办者,总是受伤而归。自督抚司道而下均案集如林,未有能治之者。”参见曾国潢致曾国藩家信,同上,第86~87页。
108同上,第12页。
109《与各州县书》,《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版,第97页。
110《复贺长龄》,同上,第4页。
111同上,第104页。
112廪生,是享受国家钱粮补贴的秀才;生员,是不享受补贴的秀才;增生,在正额之外增入的生员(秀才);武生,科举分文、武两途,武生即武生员,又称武秀才;童生,即读书备考,尚未考取功名的读书人。参见《王壮武公遗集·年谱》,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台北)影印版,第60页。
113《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版,第111页。
114同上,第113页。
115同上,第118页。
116郭嵩焘:《江忠烈公行状》,《郭嵩焘诗文集》,岳麓书社版,第335页。
117《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版,第126页。
118《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岳麓书社版,第45页。
119《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版,第134页。
120《曾国藩全集·批牍》,岳麓书社1994年12月版,第9页。
121同上,第10页。
122同上,第30页。
123同上,第39页。
124同上,第65页。
125同上,第19页。
126同上,第27页。
127同上,第59页。
128同上,第1~2页。
129同上,第58页。
130《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岳麓书社版,第56页。
131《曾国藩全集·书信一》,岳麓书社版,第414页。
132《曾国藩全集·奏稿一》,岳麓书社版,第46页。
 



对于帮办仅可用于自卫的团练,曾国藩并不积极,他招募土生土长的农民,将他们编伍,交与其本乡本土的书生带领,通过严格的军制与训练,终于编练出一支富于朝气的新军——湘军。
事情起因于练兵。
咸丰三年正月,太平军放弃武昌,泛江东下后,朝廷调张亮基署理湖广总督,前往湖北收拾残局。曾国藩与张亮基虽是初识,却甚为相得,依依惜别之后,1曾国藩回到长沙,将带到长沙的一千乡勇,“仿戚继光兵法编伍训练,以备防剿,名曰湘勇”。2其时,李续宾、李续宜、刘松山、杨岳斌、蒋益澧、萧启江、张运兰等皆在军中,后来都成了名声喧赫一时的湘军名将。
皇帝交办的任务是“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搜剿土匪一事,他很积极,很投入,成效也很显著;可帮办团练,他从一开始就不积极,而是提出,在各县团练中,“择其壮健而朴实”的乡民,加以军事训练,以期成为一支战守兼备的新军。“公曰:团练仅卫乡里,法由本团醵金养之,不饟于官,缓急终不可恃,请改募成军,乃可资以讨贼。湘勇之号,自此起焉。”3其实道理很简单,端谁的饭碗,听谁的吆喝而已。
团练是一种民间防卫组织,成员大多为本地农民,平时要务农养家,只能于农闲时抽空训练,加之经费有限,装备窳劣,训练不足,战斗力也强不了。防匪防盗差可一用,若以之对付太平军这样的对手,则无异于驱牛羊入于虎狼之口,是绝不可行的。还有个大问题是,办团练要用钱,国家不给钱,只能靠本地的捐纳集资,难度本来就大,且一旦经手人或承办人不可靠,从中聚敛贪污,则非但无益于地方,反而会成为扰民、害民的秕政。
那么为何非要在正规军外另建新军?扩增正规军不成吗?不成。曾国藩虽是个文官,没有带过兵,可耳闻目睹,尤其是官军围剿太平军两年来的事实,使他坚信,这样的军队是绝无可能克敌制胜的。早在做京官时,他便向咸丰上过一道《议汰兵疏》,将军队的现状,做了这样的归纳:“兵伍之情状,各省不一。漳、泉悍卒,以千百械斗为常;黔蜀冗兵,以勾结盗贼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大抵无事则游手恣雎,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4为此,他提出将绿营兵兵额减少到乾隆四十五年以前的水平,汰兵五万,每年节饷一百二十万两,将之用于军事训练,走精兵路线。
国内研究太平天国史的专家罗尔纲,20世纪30年代,曾出版过一部《湘军新志》,其时,罗对湘军军制的研究,是经过胡适先生指导的,故尚遵从胡氏实证主义的治学传统,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5故此书资料详瞻,评论允当,诚为一时之选。今日读之,仍不失其价值。其后出之作,相形之下,则相去不可以道里计。《新志》中对当时清军的腐败窳劣,综核有序,正可以作为曾氏力主改练新军的注脚,故笔者不吝篇幅,于此转述之。
罗氏将清军绿营之积习(或称习气)归纳为四大端:
一为虚名冒饷。即将弁遇士卒缺出,仍存旧名,不予选补,以干没其粮饷。遇到差点兵额时,临时雇人冒充以掩人耳目。此外将弁还将其自家府署内的厨役、仆人等挂名领饷,以国家养兵的经费,用于私人雇役。虚名冒饷的恶果是,册上有兵,伍内无兵;侵占名粮,则虽有其人,而操练调遣均不与闻,有兵等于无兵。咸丰初年,此弊浸深,如贵州一省之绿营,缺额过半,偏僻地区缺额更多,有只存六分之一者。(此胡林翼语)
 
二为“官气”重。即不事训练而专应差事,不讲营规而专习节仪,巧滑偷惰,军纪涣散。“无事则应对趋跄,勇为善观;临阵则趑趄退避,专择便宜;论功则多方钻营,希图美擢;遇败则巧为推诿,求便私图。”(此江忠源语)
三为操防虚应故事。平日训练,花拳绣腿,但求好看。“今日之制兵,陆则不知击刺,不能乘骑;水则不习驾驶,不熟炮械。将领惟趋跄应对,办名册,听差使。其练之也,演阵图,习架势,所教皆是花法(花架子),如演戏作剧,何裨实用!”(此左宗棠语)
四为敢于犯上。清军绿营之等级序列,自上而下为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士卒。而上级“居官不谨,动为其下所胁持”。因为有把柄在下级手中,故上级不得不务为姑息。姑息养奸,则军纪荡然。由之形成嘉道年间,绿营士兵挟持千、把总,千、把总挟持都司、守备,都司、守备挟持副将、参将、游击,副将、参将、游击则挟持提镇(即提督、总兵)的局面。“上述四个弊端,虚名冒饷与侵占名粮,则营伍空虚。官气重,则巧滑偷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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