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阴沉沉的树林内,即使我知道凭借脚力可能一天一夜走不到,但我必须这样做,我不会丢下她。
我没有时间去思考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心理,但每当看到关欣欣难受的表情,脑海中就会想起李善仁的哑巴女儿。
或许,这就是责任。
我无数次的告诉自己:关欣欣不能死,一定要把她送到李善仁的姐姐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铭从后面追上来,不停的劝说着“徐海,你这样会被她拖累死的。”
“她本来就是组织里的一个玩物,跟你非亲非故,有必要这么执着吗?”
“你听没听到我的话!”
我冷冷的注视着前方,双臂勾住关欣欣弱不禁风的身体,毅然决然的向前迈动着步伐,耳畔只有夜风和脚踩在树叶上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声音。
邓铭见劝说我无果,自言自语的骂了起来,我无心理会他,前行了大概一个小时后,面前出现了一条狭窄的山路,有着石头堆砌的台阶。
“几点了?”我对邓铭问道。
邓铭不情愿的抬起手表,“三点十分。”
我想了想,说:“沿着这里下去应该会有人家,咱们找他们帮帮忙,哪怕给关欣欣讨口热水喝也好。”
邓铭叹了口气“行吧,都听你的。”
“你不愿意跟着可以离开,我们素味平生,就此分别无所谓的。”
“不行。”邓铭义正言辞道:“你还没有杀我呢。”
我撇撇嘴角,冷笑着与他四目相对,可惜我在他的眼中只能看到坚决,却琢磨不出其他的意味。
没办法,关欣欣的病情不能挺,我只好暂时放弃对邓铭的猜疑,抱着发烧的女孩儿沿着台阶摸黑向下方走去。
果然,也就几百米的距离,借着月光依稀可以看到几户人家的瓦房坐立在山下,瓦房不远处是一条公路,连接东西两个方向。
就近选择了一户人家,木栅栏挡住我们的去路,院子里种植着蔬菜,我让邓铭帮忙敲蓝色的破旧木门。
邓铭摇摇头,张口喊道:“有没有人啊?”
院里的房子没有回应,却惹起狗吠,这时才注意到在菜园的旁边有个用木板搭起的狗窝,一条狼狗闻声探出头,龇牙咧嘴的冲着我们一顿狂吠。
“汪、汪、汪!”
“谁啊?”
屋内亮起幽暗的灯光,苍老抱怨的声音传出,紧接着房子铁皮门被打开,披着外套的老人走到院子里,看着院子外的我们。
“大爷,我们是赶路的,我妹妹发烧了,想借您家稍微休息一会儿,给口水喝行吗?”
老人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眺望,看到我怀中抱着的女孩儿,说:“等一会儿啊,我给你们开门。”
“谢谢啊,大爷。”我恭敬的回应。
没过一会儿,老人从屋子里走出来把院门打开,我们三人走进去,老人冲着狼狗比划了几个手势,狼狗收起凶恶的獠牙,委屈地哼唧着退后狗窝内。
瓦房内有两间屋子,除了老人还有一个老太婆,两个人帮我们烧开水,我将关欣欣放到另一个屋子的床上后,赶紧出去帮忙。
老人从古旧的柜子里掏出了两片药,就着热水给关欣欣服下,很快关欣欣的脸色就好了很多。
“你们这是从哪儿来啊,浑身都是泥土,快脱下来,我帮你们扫扫。”老太婆关心的对我们说,朴实的笑容如月季花般。
“谢谢阿姨,不用不用,我们落个脚,一会儿就走。”我连鞠了几个躬,感激道。
老太婆见我坚持,坐到床边“孩子,你多大啦?”
“二十四了。”
“真可怜,比我家那不听话的儿子还小十多岁哩。”
我淡淡一笑,邓铭则坐在旁侧一言不发,老太婆似乎对他有些提防,也没有主动和其说话。
两位老人似乎没有睡觉的意思,跟我聊的火热。
从对话中我得知,两位老人有个儿子,叫喜贵,四十多岁还没有娶媳妇,家里本在县里有套小楼,前年喜贵说找了个对象,但是女方要求房子只能两个人住。
老人无奈,商量后便将小楼给他,搬到了乡下种地的瓦房内,靠种地和政、、府的贴补生活,现在国家政策好,医保什么都有,两位老人生活无碍。
只是后来才知道,喜贵其实并没有找对象,而是将小楼卖给了他人还债,老头直接气的病倒,老太婆和喜贵大吵一架,从此就断了联系,这一别就是两年。
平时两位老人也没个人说话,孤苦伶仃的相伴生活,一口暗黄色的牙齿聊天间笑的璀璨动人。
“就没想过联系您的儿子吗?”
老头抱着个大烟袋,狠狠向里面压着烟草,咒骂道:“联系那小崽子干甚,死了才好!”
老太婆却是眼泪汪汪,伸手打了老头一下“别胡说。”
我抿抿嘴唇,父母终究是爱孩子的,不管有多大的矛盾,哪怕他们牺牲自己的一切,这份亲情从不曾变更。
我想。。。两位老人或许只是想让喜贵回来陪陪他们。
老头倔强的吮着烟袋,淡蓝色的烟雾飘荡在破旧的房间内,老太婆说着哽咽起来,窗外凄冷月光照射而入,映在角落里低头无言的邓铭身上。
黎明之际。
在两位老人的极力劝阻和关欣欣依然发烧的病情下,我决定在此逗留一天,等到天黑在继续出发。
老人铺了被褥,邓铭和关欣欣倒是睡的踏实,而我,不到中午时分就醒了过来。
阳光刺眼,我好似已经不习惯它的存在,昼夜颠覆,心中期盼着黑夜降临。
虽然苏醒,但我没有起身,脑海中回忆着柳晓玉在电话中对我所说的案发现场的线索。
白勇身上的劈砍伤应是在西巷胡同内,我与他争斗时挥刀而造成的,但显然杀死他们二人的凶手不是我,现场没有多余的指纹,我相信真凶亦不会留下这样简单的证据。
目前来看,只有死者割喉的利器是个突破口,我没有亲临现场,根本无法从中了解到更多的信息。
不过这些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我真正的震惊的是死者的身份。
白勇和佟美蓉是我小时候就熟识的两个人,那时候我还亲切的称呼他们为“白叔叔”、“佟阿姨”,而他们的女儿白珊珊更是我童年唯一的玩伴。
论起来,我们两家的关系还是要从我的父亲说起,记忆中我的父母是牡市的商人,而白家是父亲的商业合作伙伴,私下的交情很深。
我仍记得,多年前每当两家聚在一起,我的父亲总是喜欢亲昵的称呼白珊珊为“儿媳妇”。
而白勇和佟美蓉则叫我“女婿”。
娃娃亲,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词汇,只是那本该属于我的,美满的生活都生生被我可憎的父亲打破了。
十岁时母亲死亡,至今我仍不知道具体的原因,能想到的,就是父亲没日没夜的瘫在家中的地板上,借酒消愁。
喝到吐血,哭着喊着说是他害死的母亲。
我当时什么都不懂,父亲将我送到了白家寄养,和白珊珊生活在一起。
只是没过两个月,白勇突然将我带到了警局,我才明白,父亲失踪了,而他们的商业合作随之破裂,我也就变的没有价值。
法院调查,父亲独自离开造成生意瘫痪,负债近千万,而我一个孩子当然没有能力偿还,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债主骂着难听的话将家里的东西一件件搬走。
我哭嚷着阻拦,被人拖拽到卧室,关了起来。
是白珊珊来到我的家中,抱着我,安慰我,两个稚嫩的孩子看着恶徒却无能为力。
白勇和佟美蓉找来,狠狠的打了白珊珊,并且对我喝骂道:“你个不要脸的畜生,别在找我家珊珊,你不配!”
白勇提着一根棍子打我,我害怕的钻到床下躲藏,白珊珊泪如雨下拼命的对我伸手,我死死咬着自己的衣服,看着她消失在视野中。
一晃十四年,我一个人在牡市生活了十四年,再次听到她的名字,我却成为了杀她父母的嫌疑人。
天道轮回,吾命乎?
正文 第五十四章 逐命
帽衫男子看到我们,似乎并没有想要逃跑,而是直挺挺的站在原地,缓缓抬起头看向我们二人。
我压低枪口,对金夜眼神示意,在小区无尽的黑暗中慢慢的,一步步走向帽衫男子,他低着头,双手插在帽衫的兜内,我们看不到他的脸。
“把手举起来!”我与他还有几米距离的时候,低声喝道。
帽衫男子身形摇晃,将双手从兜里拿出,可以看到他的双手戴着手套,缓缓的张开,举过头顶。
我隐约感觉不对,像“V”这种残忍至极的凶犯,已经杀害那么多人,怎么可能会轻易的束手就擒?
我的眼神扫向四周,小区内安静异常,枪口渐渐靠近逼视他的脑袋。
金夜看起来有些紧张,握着枪的手微微颤抖。
“抬起头!”
帽衫男子闻声却没有任何动作。
“我他妈让你抬起头!”
帽衫男子终于将脸露在我的视野中,是一个看起来约三十岁左右的男人,眼神诡异,面目可憎,脸庞瘦消枯萎,给人的第一感觉就不是正常人。
“嘿嘿嘿。”他笑了,“你们……找我有事吗?”
我阴沉着脸没有说话,与金夜眼神示意,金夜走上前开始摸索他的全身,同时我的枪口死死瞄着他的脑袋,不敢有丝毫懈怠。
“什么都没有。”金夜回头惊讶的看着我,走到我身边,低声说:“邓青,我们是不是抓错人了?”
我撇撇嘴,摇头,枪口顶到帽衫男子的脑门上,厉声喝道:“他在哪儿?!”
帽衫男子眼神晃动,咧起一嘴黄牙神经病般的笑着,我皱起眉头,偶然间看到他的眼神向远处瞥了一下。
我转过头,小区远处的一个路灯下拉起长长的人影,只见一位佝偻身体,瘸着腿的流浪汉步履蹒跚的渐渐向越野车方向靠近,灯光幽暗,连明和蓝溪正站在远处。
“小心!”
我猛然喊道,连明一惊,下意识的拔出枪。
手腕突然被施力,帽衫男子拧着我的胳膊想要夺去枪,金夜一脚踢去,直中他的胸口,将其踹倒在地。
我心中发怒,却不敢拖缓时间,枪口转向直对流浪汉的身影,大喝道:“别动!”
流浪汉身体一滞,连明将蓝溪护在身后,以越野车为掩体,凝神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我走上前,流浪汉的脚步在缓缓后退,双手缩在怀中,呈现一种怪异的姿势,似乎在害怕。
我不敢完全确定,边靠近边问道:“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流浪汉没有回应。
他后退的脚步,使得身体离开路灯的照耀范围,隐身进入黑漆漆的小区角落,依稀还能看到他笨拙的身影。
“别在走了!”
对面没有了脚步声,待我靠到近前才发现,黑暗中有一条深邃的胡同,而流浪汉已经不见,我不敢置信的向四周环绕,不过几秒钟的时间,竟然让他逃掉了。
该死的夜盲症!
“连明。”我喊道,指着帽衫男子说:“你和蓝溪把他带回警局,这小子八成是‘V’的同伙,用手铐铐起来。”
连明点头,让蓝溪先上车后,快速到金夜身边与他交接。
“金夜,咱们走,这次我看他能往哪逃!”
我追入胡同内,手机直接给老谭拨打过去,让他通知其他的大佬,将人手全部调到小区一带,寻找流浪汉的踪迹。
我就不信,几百人还抓不到一个凶手?!
金夜紧紧跟随在我的身后,出了胡同是一条土路的街道,两侧都是工厂瓦房,因为刚下过雨不久,土路泥泞异常,一排排脚印给予我们流浪汉逃跑的路线。
胡同拐出,我凝神低视,从泥土中脚印的清晰度可以分辨出新旧。
“走,这边!”
我指向右侧,金夜没有说话,只是跟在我的身边,这个时候他也不敢放松神经,我们追随着脚印跑了大概几百米。
脚印最后停止在土路的位置,是一家废旧的工厂门口,我握着枪向里面打量,隐约可以看到工厂的楼房有五层,里面还有许多大型的车库。
“青犬,你真的确定他是凶手?”
我冷冷望着漆黑的工厂,道:“你见过瘸子能跑这么快的吗?”
金夜一愣,我这句话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即未说流浪汉是凶手,也没有否定,而且此刻我才想起,在包喜贵被杀的那夜,我在五金店门口,见到的那位流浪汉。
——也是个瘸子!
“我们要进去么?”金夜犹豫着问道。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要是害怕就在这守着吧,我自己进去找他!”
“我跟你一起去。”
我微微一笑,握枪走进工厂内,夜里冷风呼啸,工厂内的铁皮板被吹的发出铿锵之声,尖锐刺耳。
打开手机,用亮光照射着地面,跟随脚印行走,最后停留在工厂主楼门口。
主楼外表废弃破旧,墙壁上残缺不全,大部分都已漏出里面的承重板以及钢筋,给人一种摇摇欲坠的趋势,加上是夜里,阴森寒冷,就像电影中的鬼屋一般,站在门口已不寒而栗。
老谭给我发来短信,说他的人手已经开始大范围搜索,我犹豫后并没有让他的人来到工厂,只是在外帮着封锁。
“走吧。”
我对金夜淡淡说了一句,随后起步迈入主楼内,寒风一过,吹的寒毛竖起,地上满是玻璃碎片,断掉的木棍,和各式各样的垃圾。
泥泞的脚印通往楼上,我的心跳加快,一步步踏上台阶,金夜紧紧跟在我的身后,我们两人背靠背缓缓上到二楼。
脚印依然是向上的。
看来“V”并没有在下面几层停留,这不禁让我好奇,如果到达楼顶天台,他根本无处可逃,能够在警方追捕下杀死七个人的凶手,会选择自投死路?
不过此刻,我已没有时间去思考,沿着台阶一层层走上去,金夜的呼吸渐渐凝重,喘息似狼狗。
三层。。。。。。
四层。。。。。。
五层!
我和金夜站在五楼的楼梯口,再往上就只剩下一截铁梯竖在墙边,而上面是一个不大的铁板,已经被打开。
他真的去了天台!
我和金夜对视一眼,他为难的看着我“怎么办?”
我微微沉思,道:“赌一赌!”
“青犬,你这是在玩命!”
“小点声。”
“他极可能就守在上面铁板的出口,守株待兔,冒然上去,万一他手中有枪或者刀,直接就可以杀死咱们。”
“我知道。”我凝视着金夜,决然道:“但这是唯一的机会,如果等待大部队来,很容易发生变故,他已经杀死七个人了,我相信他既然能够逃到天台,就一定有下去的办法。他可以等,我不能等,不能再死人了。”
金夜依然拒绝,“我不会上去的。”
“那你就在这里守着吧。”
说罢,我将枪插到后脖颈的衣领中,把住铁梯开始攀登,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只能凭借铁板口透入的微弱月光看清事物,本就夜盲症的我,此刻如同瞎子。
离铁板口越来越近,我屏住呼吸,一手拽住铁梯,一手将后脖颈的手枪拔出来,对着天空快速的打出一枪!
“嘭!”
枪声响起,即使他在上面也肯定一惊,人在听到枪响的同时定会下意识后退,而我抓住机会一个跃身抓住铁板,探头持枪望向四周。
果然,距离不到一米处,流浪汉手中握着一把枪,和我泠然对视。
我指着他,他的枪口对准我。
我缓慢的挪蹭身体,坐上边缘,随即蠕动大腿,站起身来。
“呵,这次看你往哪跑!”我冷冷对他道。
流浪汉没有回应我的话,而是身体向后移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距离只有两三米,如果开枪的话,比的就是谁准,谁狠,谁占先机。
距离拉开,我没有紧逼上前,牙齿紧紧咬着,手指扣在扳机处调整呼吸,等待着决战的来临。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金夜也爬上了天台,看到我们二人的情况后,他一个翻身站起,持枪而望。
二打一。
“你只有可能打死我们中的一个,或者,连一个你都没有机会。”我沉声道:“要不要比一下谁的枪快?”
流浪汉的长发遮挡脸颊,我看不清他的面容,此时他那瘸着的腿也竖的笔直,不在装模作样,从他拿枪的姿势我能看的出来,他应是受过专业的训练。
呼吸。。。。。。呼吸。。。。。。
冷风肆意刮着我们三人的身体,距离已经达到十米,而他的位置距离天台边缘更近,目视不会超过两米。
难道他要跳下去?
我迈出一步,流浪汉持枪的手由两只变成一只,他缓缓将左手张开,抬高,攥成拳头。
正在我不解时,他突然竖起中指,发出古怪的笑声:“呵呵呵,嘿嘿嘿,桀桀桀。”
“你到底是谁!告诉我!”
“我。。。是。。。神!”流浪汉的声音沙哑至极,在平整宽阔的天台上,听不清楚。
“放下枪,我们可以聊聊。”我安抚着,枪口移动瞄准他的手腕。
我不想杀他,他是“6。21凶杀案”的关键,从鬼影、翻海龙、高局长等人不同的举动来看,这场案件的背后一定隐藏着巨大的秘密,我对谜团极度好奇,总感觉这关乎到许多人的仕途和命运。
“嘿嘿。”
流浪汉一笑,笑声比之刚才的声音尖锐许多,而且他的枪口自然抬起,偏离我的身体。
“妈的!”我暗骂一声,道:“开枪!”
“嘭、嘭、嘭!”
两声枪响,
金夜捂着胸脯跌坐在地。
流浪汉的枪掉落,捂着手腕退到天台边缘。
我持枪凝视。
我们三个各自开了一枪,金夜没有打中流浪汉,反之被其击倒,而我的子弹打进流浪汉的手腕。
刚刚流浪汉枪口转动方向时,我就已经察觉到不妙,只是没想到金夜的准度实在有些糟糕,我的枪响在他们二人之后,金夜是第一个开枪的,却没有打中流浪汉。
我继续瞄准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