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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通-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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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
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一作“择”。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一作“峻孚”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核访
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一作“推”。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一作“广昭”。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核表请召一无“召”
字。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前但述二国,此云三国者,据陈所撰书为言也。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
所作,便坏己草而罢。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诫,有益风化,愿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异闻错出,其流最一作“甚”。多。宋文帝
以《国志》载事一作“纪”,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由是世一无“世”字,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



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一脱“郎”字,束皙又撰十志。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先是,历阳令陈郡一作“留”。王铨一误作“钤”,
下同。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旧误作“晋书”。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子隐,博学多闻,郭作“文”。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



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为其同僚虞预所诉,旧作“斥”,误,坐事免官。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镇。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
凡为《晋书》八十九卷。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
《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一有“官”字。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王韶之,旧在檀道鸾上。已下,相次继作。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旧作“六”,误。



朝,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一脱“晋”字。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采正典与杂或作“旧”。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
书,为纪一讹“记”。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内有编年体,并弃之矣。



竟从新撰者焉。



宋史,元嘉中,文帝元。著作郎问承天草创纪传。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
为一家之一无“之”字。言。孝建初,孝武元。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或讹“山”,下同。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大明孝武改元。六年,
又命著作郎徐爱踵成前作。爱因问、孙、山、苏所述,勒为一作“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
信。自永光废蒂元。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



至齐,著作郎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旧讹作“杂”。史。始一脱“始”



字。自义熙肇号,晋安帚改元。终乎升明三年,顺帝末。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卷,名曰《宋书》。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
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一作“其”,非。志,以见其才。沈约复著《齐纪》二十篇。梁天监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
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起升明宋顺帝元。之年,尽永元东昏元。之代,此八句诸本脱简,今据本传补入。宁冒妄缀之讥,不敢疏率了事也。为此亦补
字。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
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吴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元帝元。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潘以所闻
见究其始未,合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桐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谓加功于前人所未完者。但既当朝务,兼知一作“修”,非。
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宣帝元。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烦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
条贯。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艾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一讹作“且”。



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二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王本作“述”。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
卷,今并行世焉。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或撰《高祖刘渊。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先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封号。
和苞撰《汉一脱“汉”,字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命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惜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



《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宴、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
度迫撰二旧无“二”字。石事,集为旧无“为”字。《邺部记》、《赵记》一作“纪”。等书。



前燕慕容廆、皝隽、■。有起居注,杜辅全疑“诠”字脱旁。录以为《燕纪》。后燕垂、宝、盛、熙。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
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南燕二主名。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一脱“李”字。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命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苑“苑”通。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
》十二卷。建康太守索晖、一作“珲”,从事中郎刘晒又各著《凉书》。



前秦苻坚。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符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大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朗董谊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
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



先是,秦秘书郎赵整参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一作“南”。洛山,著书不辍,有冯诩车频助其经费。一作“始”。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
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姚弋仲,扶风马僧虔、河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左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赫连勃勃,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勃勃元。承光昌元。之一无“之”字。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夏城。之亡,多见焚烧。一脱“烧”字。



西凉李暠。与西秦,乞伏国仁。此下误衍“北燕”二字。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此下当补“累经过转,今并失传”八字。段龟龙记吕氏,后凉。宗
钦记沮渠氏,北凉。失名记旧本“宗钦记”误粘“秃发”,脱去沮渠一家,今照史补此六字。秃发氏,南凉。韩显宗记旧衍“吕”字。冯氏。



北燕。唯有旧讹“此”。三者本有四种,其一大名,故云三者。可知,自余不详谁作。



魏世黄门侍郎崔鸿,乃考核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一讹“正”。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魏世
宗宣武元。求诸国逸史,逮正一讹“至”。始元年,亦宣武元。鸠集稽备,而一本有“以”字。一本“而”作“已”。属土句。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
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一百二此三字旧讹作“十”。卷。鸿殁后,永安中,魏庄帝元。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



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记,唯一脱“唯”字。为十卷,而条例未成。暨乎明元,废而不述。神祇二年,太武元。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览、高说、
旧作“闾”,误。邓颖、晁继、一讹“维”。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旧脱“三”字。十卷。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恃郎张伟
并参著作,续成前史“史”字疑衍。书。叙述国事,无隐所一无“所”字。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自是遂废史官。
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时有校书郎一有“中”子。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如是者
五六岁。所成篇卷,模有力焉。



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纪传异科。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



既而崔光、王旧脱“王”字。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温子升复修《孝庄一讹“武”。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魏史官私官私谓官木、私木。
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显祖元。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又命一作“令”。



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睦一讹“陆”。仲让、裴昂之、高孝干等助其编次。



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



于是大征百家谱状,斟酌以成《魏书》。上自道武,下终孝靖,纪、传与志,凡百三十卷。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
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时尚书令杨遵
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一无“有”字。毙于狱中。群怨谤声不息。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
宣布于外。武成武成,孝武弟世祖谥也。王本改作“书成”,非。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檐与颜之椎、辛德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



澹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合纪、传、论例,总九十二篇。炀帝以泡书犹未能善,又敕左仆射杨素别撰,学士潘徽、诸亮、欧阳
询等佐之。会素薨而止。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焉。



高齐史,天统初,后主纬元。太常少卿祖孝征述献武起居,名曰《黄初传天录》。或谬改为“录”。时中书侍郎陆元规常从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唯
记行师,不载它事。自武平后,亦后主元,史官阳休之、杜台卿、祖崇儒、崔子发等相继注记。



逮一作“迄”。于齐灭,隋秘书监王劭、内史令李德林并少仕邺中,多识故事。王乃凭述起屠注,广以异闻,造编年书,号曰《齐志》,十有六卷。



原注:其序云二十卷,个世间传老唯十六卷焉。李在齐预修国史,刨纪传书二十七卷。至开垦初,一有“又”字。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旧作
“已”。上送官,藏之秘府。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今之言齐史者,唯王、李二家云。



字文周史,大统年有秘书丞柳虬兼领著作,直辞正色,事育可称。至隋开皇中,秘书监牛弘追撰《周纪》十有八篇,略述纪纲,仍皆抵许。王本作“抵捂”。
皇家贞观初,敕秘书丞令狐德棻、秘书郎岑文本共加修缉,定为《周书》五十卷。



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炀帝世,唯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及江都之祸,仍
多散逸。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与新撰《周书》并行于时。



初,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事具于上。



上,谓梁、陈及齐、周、隋四节所云。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原注:唯姚思廉贞观二年起,
功多于诸史一岁。合为一脱“为”字。《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书成,下于史阁。唯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又诏左仆射于
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其先撰史人,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
为《五代史志》。



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隋恭帝元,武德唐高祖元。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
一作“相与自立”。编年体,号为“实录”。迄乎三帝,世有其书。



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至显庆高宗改元。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
一作“书”。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龙朔亦高宗元。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一作“卿”,误。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如《高
宗本纪》及永徽高宗初元。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



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一作“释”。



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必方诸魏伯起,亦犹张衡之蔡巨焉。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笔。
惜其短岁,一作“世”。功业未终。至长寿中,武后九年。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高宗未元。撰为《唐书》百有十卷。凤及以暗聋不才,而辄
议一代大典,凡所撰录,皆素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谓家状。



罕能自远。谓远于俗。一作“远”,非。或言皆比兴,全类咏歌;或语多鄙朴,实同文案,四语皆谓家状所叙。而总入编次,了无厘革。其有出自胸臆,申
其机抒,发言则嗤鄙怪诞,叙事则参差倒错。故阅其篇第,岂谓可观;披其章句,不识所以。既而悉收姚、许诸本,缴去之也。欲使其书独行。由是皇家旧事,
残缺殆尽。



长安中,武后十八年。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劫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神龙中宗元。元年,又与坚、一无“坚”



字,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三或作“二”。十卷。夫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虽言无可择,事多遗恨,庶将来削稿,犹有凭焉。



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自余偏一讹作“编”。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
之。



卷十三疑古第三



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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