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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穿黑斗篷的骑马人,事实上,岚也不是真的以为一只黯者会允许他们发现自己,但是何必冒险呢。起初,他们所害怕的,只有类人。
离开白桥镇后遇到的第一个村庄跟艾蒙村真是太像了,岚看见它以后几乎没有勇气往里走。尖屋顶上铺着茅草,主妇们穿着围裙隔着院子的篱笆聊天,孩子们在村里的草地上嬉戏。村中女子的头发并没有编起辫子,而是披散在肩上,还有另一些细微的跟艾蒙村不同之处。但是,它像家乡。草地上散放着奶牛,胖鹅成群大摇大摆地在路上游荡,孩子们大笑着在草地上翻跟斗。岚和马特经过时,他们根本没有抬头看他们。这是另一个不同之处:在这里陌生人很常见,再多两个也没什么大不了。两人穿过村子时,村养的狗儿只是抬起头嗅了嗅鼻子,没有一只有更多反应。
当时,天近黄昏,看着窗户里亮起的灯光,一股强烈的思乡之情令岚揪心。脑海里,一个细小的声音说道,不论它有多么像,它必竟不是你的家乡。即使你走进那些屋子,也不会见到塔。就算塔真的在这里,你能面对他吗?你知道的,不是吗?除了你从哪里来、你是什么人这些小事以外,你知道的。不要做梦了。脑海中的声音嘲笑着他,他不由自主缩起了肩膀。你可以在这里停留,那个声音窃笑道,你什么都不是,不论哪里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的,暗黑魔神已经盯上你了。
马特拉了拉他的袖子,朝着那些村屋走去。他并不想在这里逗留,但他仍然想多看几眼,把这里记住。这里真的很像家乡,而你也许再也没有机会看一眼了,不是吗?
马特又用力拉了拉他。他的表情紧张,脸色发白,“来吧,”他喃喃说道,“来嘛。”他看着村子的样子就好像怀疑里面藏了什么坏人,“来吧,我们还不能停下。”
岚原地转了一圈,把整个村子的景色收在眼里,然后叹了口气。他们现在离白桥镇还不是很远。如果那只迷惧灵能神不知鬼不觉地穿过城墙,那么要搜查这个小村子完全不成问题。他任由自己被马特拉着走出村子,走到郊外,直到那茅草屋顶被留在身后。
他们还没来得及找好过夜的地方,天就已经黑下来了。两人在一丛挂着枯叶的灌木后找了个地方,也没敢生火,怕被人发现,于是挨着冻灌了一肚子冷水。
岚思绪万千,无法睡得安稳,每次惊醒时,都听到马特在梦中呢喃翻腾。他自己没有做过能记得住的梦,只是睡得很差。你再也见不到家乡了。
那不是他们唯一一次在野外过夜,每次都只有斗篷挡风,有时候天还下雨,又冷又湿。那一餐也不是唯一一次只用冷水送下的晚餐。他们有少许铜币,在旅店里买些食物是够的,但是要租房间的话就差远了。双河外面的地区物价很高,在阿里尼勒的这边比拜尔隆更甚。钱得留在紧急时用。
有一次下午,岚提起了那把红宝石匕首,当时他们正沿着道路往前走,肚子空得连“咕噜咕噜”叫都没有力气了。太阳虚弱地挂在低空中,视野之内只有灌木丛,没有过夜的地方。头上,黑云正在聚集,预示夜里有雨。他只希望运气好些,只是一场冰冷小雨。
他又走了几步才注意到马特停了下来。他也停下,在靴子里活动脚趾。至少他的脚还算暖和。他又松了松肩膀上的皮带。他自己的毛毯卷和索姆的包袱加起来不是很重,但是空着肚子走了这么远的路以后,再轻的东西也会变得沉重万分。“怎么了,马特?”他问道。
“你为啥这么急着卖掉它?”马特愤怒地质问,“它是我找到的。你从来没有想过我可能想留着它吗?至少留一段时间?你那么想卖东西,将你那把见鬼的宝剑卖掉啊!”
岚抚着苍鹭宝剑的剑柄,“这是我父亲给我的,是他的宝剑。我不会要你把你父亲给的东西卖掉的。见鬼了,马特,难道你喜欢这样饿着肚子赶路吗?况且,就算我能找到买主,你以为这把剑能卖多少钱啊?一个农夫买剑做什么呢?那把匕首上的红宝石却可以卖个好价钱,足够让我们买一辆马车舒舒服服地坐到卡安琅,甚至塔瓦隆,而且每一顿都可以在旅店里吃,夜里可以在床上睡觉。难道你喜欢靠着双脚走过半个世界,而且每天在地上睡觉吗?”两人就这样站在路中间,你眼瞪我眼。
最后,马特别扭地耸了耸肩膀,低下双眼看着地面。“岚,我能把它卖给谁呢?卖给农夫?他们只能用鸡鸭来付款,而我们不可能用鸡鸭来买马车啊。而且,如果我们在村子里把它拿出来,不论是哪一个村子,他们都会认为是我们偷的。光明才知道那样会导致什么后果。”
好一会儿,岚才无奈地点了点头,“你说得对。我也知道。很抱歉,我不是故意那样对你大喊大叫的。我只是太饿了,脚也很痛。”
“我也是,”两人又开始向前走,比刚才更加疲倦了。风渐渐猛烈起来,卷着灰尘照头照脸地吹来,“我也是。”马特咳嗽道。
农场确实提供了一些食物和度宿之处。跟灌木丛比起来,干草堆就像生了火的房间一样温暖,下雨时就算没有防水布,只要藏得够深,也能挡一下雨,当然大雨除外。马特有时还尝试偷鸡蛋,有一次甚至想给一头无人照看只是用绳子绑在草地上吃草的奶牛挤奶。然而,多数农场都养了狗,而且农场的狗特别警惕。在岚看来,为了两三只鸡蛋被一只农家狗吠叫着追赶数里实在不值得。尤其是,有时候当他们爬到树上躲避时,那些狗会在树下徘徊数个小时才放弃。他可惜的是时间。
虽然不乐意,岚更情愿在大白天公开地走向一座农屋的大门说明来意。有时,尽管他们这样做,有的农夫还是会在他们来得及开口说话前就已经放狗把他们赶走。没办法,在这些不安宁的日子里,谣言满天飞,每一个独立居住的家庭对陌生人都特别抗拒。不过多数时候,他们都能以帮忙做一个小时左右农活——比如砍木柴、或者打水——的代价换取一顿晚餐和一张床,虽然那张床通常就是在谷仓或者畜棚里的干草堆。不过,一两个小时的农活意味着花了一两个小时白天的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意味着又被迷惧灵追近了一两个小时的路程。有时候他不禁猜想,一只黯者在一小时以内能走多远呢?他不想浪费每一分每一秒,但是当他狼吞虎咽地吃下某个主妇送上的热汤时,他又觉得不在乎了。当他们没有食物时,虽然明知自己已经尽可能地赶往卡安琅,却无法安抚空空如也的肚子。岚无法决定究竟是浪费时间糟一点,还是挨饿糟一点。马特倒像是既不在乎肚子,也不在乎追兵。
“我们到底了解他们什么?”一天下午,他们两人在畜栏里收集肥料时,马特质问道。
“光明啊,马特,他们又了解我们什么呢?”岚毫不在意。他们脱了上衣,做得满身大汗,身上粘满稻草,空中还飘着草屑,“我只知道他们会给我们吃一顿烤羊羔和一张真正的床睡觉。”
马特把干草叉深深插到混着粪肥的草堆里。此时,农场的主人一手提着奶桶,一手拿着挤奶器从畜栏的后门走了进来。马特皱着眉斜眼看着他。这是一个皮肤像皮革一般的驼背灰发老农夫。他发现马特看他,就放慢了脚步,然后,避开马特的目光,回头急匆匆地走了出去,匆忙中奶桶里的牛奶都洒出来了。
“我告诉你,他肯定有什么阴谋,”马特说道,“你看到他不敢看我的眼睛了吗?他们凭什么要对两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这么友好?你说。”
“他的妻子说我们令她想起了她的孙子。你不要再怀疑他们了好吗?我们要担心的是身后的追兵啊。我希望我们只需要担心追兵。”
“他肯定有什么阴谋。”马特喃喃说道。
两人干完活,在畜栏前洗刷干净。太阳已经快要下山,地上拖着长长的影子。岚用衬衣擦干身体,向屋子走去。农夫在门口装作随意地靠在一根铁头木棍上,截住了他们。身后,他的妻子攥着围裙,咬着嘴唇看着他们。岚叹了口气,现在他不再认为自己令他们想起什么孙子了。
“我刚刚才想起来,我们的儿子今晚要来看望我们,”老农夫说道,“四个人一起,个个都高大强壮,随时会到达这里。恐怕我们无法提供答应你们的床铺了。”
他的妻子从后面递出一个用餐巾包好的小包,“拿去,里面是面包和芝士,还有腌菜和羊羔肉,可能够你们吃两顿了。拿去。”她满是皱纹的脸乞求他们接过小包快点离开。
岚接过小包:“谢谢。我明白的。走吧,马特。”
马特跟他走了,一边抱怨一边穿上衣服。岚却只想在吃东西之前走得越远越好,那个老农夫养了狗。
这已经算好的了,他心想。三天前,他们还在忙活时,那些人就已经放出狗来咬他们。那个农夫带着两个儿子手里挥舞着棍子,加上几条狗,一直把他们赶回到卡安琅大路上,还追了半里才作罢。匆忙中他们几乎来不及把自己的东西带走。那个农夫竟然还带着一把弓,一支宽头箭已经架在弦上。
“听着,别再回来!”他在背后大喊,“我不知道你们打算做什么坏事,反正,别让我再见到你那双鬼鬼祟祟的眼睛!”
当时马特一边掏箭一边转过身去,岚赶紧拉住他继续跑,“你疯了啊?”马特阴沉地看了他一眼,但还是跟着跑了。
岚有时候疑惑究竟是否值得在农场停留。他们走得越远,马特对陌生人的疑心就越重,而且越来越外露,也许是他越来越懒得隐藏吧。于是,同样的农活,换来的食物也越来越吝啬,有时候甚至不让他们在谷仓里过夜。然后,在格林维尔的农场,岚想到了一个解决方法,一个似乎能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方法。
格林维尔先生和他的妻子育有九个子女,最年长的女儿比岚和马特只小了一岁不到。格林维尔先生是一个强壮的男人,加上子女们的帮忙,根本就不需要岚和马特。但是,他仔细把他们两人打量了一番,看到他们脏兮兮的衣服和粘满泥的靴子、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后,还是答应了让他们帮忙,反正农场里总有干不完的活计。格林维尔夫人则说,如果他们俩想在她的餐桌上吃饭,就必须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她正好要洗衣服,他们可以暂时穿着她丈夫的一些旧衣服来工作。她一边说,一边微笑。在岚的眼里,她就像艾’维尔夫人一般亲切,只不过,她长着金发。他是头一次见到这种颜色的头发。就连马特,面对她的微笑时似乎也稍微放松。不过,那个长女,又是另一回事了。
标致的长女艾诗长着一头黑发,一双大眼。她总是趁着父母不注意的时候朝他们暧昧地咧嘴微笑。他俩在谷仓里搬运装满粮食的木桶和麻袋时,她靠着谷仓门,哼着曲儿,咬着辫尾,看着他俩干活,特别是岚。岚只好尽量不理会她,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受不住还是把格林维尔先生借给他的衬衣穿上了。那件衣服的肩膀稍微紧了些,而且下摆偏短,但总比打赤膊要好。艾诗看到他穿衣服时,大声笑了。他开始想,如果这次他们又被赶走,可就不是马特的错了。
要是珀林在就好了,他心里说,珀林知道该如何对付此事,在这种时候他总能幽默几句,那样她就会被他的笑话逗乐,而不是这样怪笑着看着他们。要是被她父亲看见她这样就糟了。可惜,他却想不出什么幽默或者笑话。每次他朝她看去时,她就朝他甜笑,这种笑容绝对会导致她父亲把狗放出来咬他们的结局。她甚至还跟他说,她喜欢高个子男人,可周围农场的男孩个子都很矮。马特坏笑了一声,岚只好一边在心里祈祷自己能作出一个笑话来,一边埋头集中精神干活。
幸好,其他年幼一些的孩子对岚来说就像光明给予的祝福。每当身边有孩子时,马特的神经质总会稍微舒缓。晚餐过后,大家围坐在壁炉前。格林维尔先生坐在他最喜欢的椅子上给自己的烟斗填烟叶,格林维尔太太则忙于缝补岚和马特那些刚刚洗干净的衣服。马特把索姆的彩球翻出来,开始耍球。身边没有孩子时,他从来不会这样。他耍着耍着,忽然假装失手,又在最后一刻把球接住,孩子们开心地笑了;他还用六个球耍八字,彩球在空中像喷泉一样飞舞,这次他真的差点要失手了,但是孩子们一点都不介意,开心地为他拍手。格林维尔先生和太太也用力鼓掌喝彩。马特表演完后,学着索姆的样子朝着房间的各个方向夸张地鞠躬。然后,岚从索姆的盒子里取出了笛子。
每次他拿起索姆的乐器,心头都涌上悲伤。抚摸着那金银的花纹,总是令他回忆起索姆。一路上,他每次拿出竖琴都只是为了查看它是否完好并且保持干燥——索姆总是说,农家孩子笨手笨脚玩不好竖琴。不过,每次有农场收留他们过夜时,他就会在晚餐后用笛子吹奏一曲,算是对主人家的额外报答,也是怀念索姆的一种仪式。
马特的耍球已经带起一种欢乐的气氛,所以,他吹起了《三个牧羊女》。格林维尔夫妇一直用手拍打着节奏,年幼的孩子在地板上跳起了舞,连刚学会走路的最小的男孩,也用脚敲打拍子。他知道自己在春诞时的奏乐比赛里可能还赢不了名次,不过,经过索姆的教导后,他已经有足够自信去报名参赛。
艾诗翘着脚坐在炉火前,当他吹完最后一个音符放下笛子时,她长舒一口气,向前靠了靠,朝他微笑道,“吹得真好听。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动听的曲子。”
格林维尔夫人突然停下了手里的活计,挑起一边眉毛看着女儿,然后开始仔细地打量岚。
岚本来已经拿起盒子打算收起笛子,被她的目光吓住,几乎把盒子和笛子都丢了。如果她指责自己忽视她女儿的意见……无可奈何地,他又把笛子放到唇边,继续吹曲子,一首又一首。格林维尔夫人却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吹奏了《劲风撼柳》,《从台温隘口回家》,《狂妄的阿诺拉夫人》,还有《老黑熊》,把自己能想起来的曲子都吹了个遍。而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看着,估量着。
格林维尔先生站起来时已经很晚了。他“呵呵”笑着,搓着手掌,“啊,这真是难得的娱乐,但是我们睡觉的时间早过了。你们旅行者对时间没什么所谓,可是农场里一大早就要起身忙活。我跟你们说啊,像这样的娱乐,在旅店里花钱都不一定能享受到,那里的水平比你们次多了。”
“孩子他爸,我觉得咱们该好好报答他们,”格林维尔夫人抱起最小的男孩时说道,那孩子早就在炉火前睡着了。“谷仓不是睡觉的地方,让他们今晚在艾诗的房间里睡吧,艾诗跟我睡就好了。”
艾诗闻言懊恼地苦起了脸。虽然她小心地低着头,但岚还是看到了她的表情,而且觉得,她母亲应该也看到了。
格林维尔先生点头道,“是的是的,比睡谷仓好多了。除非你们介意两个人挤一张床。”岚脸红了,格林维尔夫人还在看他。“我真心希望能多听几首曲子,还有你的耍球表演。我很喜欢,真的。明天早上也许还有些农活需要你们帮忙,还有——”
“我猜他们明天早上会希望尽早出发的,孩子他爸,”格林维尔夫人插口道,“按照他们旅行的方向,下一个村子将会是阿里安,但是到那里要走一天的路。如果他们打算在那里的旅店碰碰运气的话,就得早早出发,才能在天黑前走到那里。”
“好的,夫人,”岚说道,“我们会去试试看。谢谢您。”
她抿紧嘴唇朝他笑了笑,似乎非常明白他所说的谢谢不仅仅是指她的建议、或者晚餐、或者温暖的床铺。
第二天,马特花了一整天拿艾诗来取笑他。他不停地叉开话题,最最顺手的就是拿格林维尔夫妇建议他们在旅店里表演的事来说了。早上时,艾诗为了他离去的事把嘴撅得老高,而格林维尔夫人则带着防范于未然的决心在一旁严厉地盯着。路上,岚都拿表演的事来阻止马特的调侃,晚上真的到了村里时,再作打算吧。
黄昏渐临时,他们走进了村里唯一的旅店。岚负责跟旅店老板交涉,并且吹奏了一曲《摆渡》——胖胖的旅店老板称之为《亲爱的莎拉》——和《通往度安栏之路》的一段,马特则演示了一下耍球,交换条件是过夜的床铺和一顿烤土豆加热牛肉。老板给了他们一个房间,位于店的后方,靠近屋檐,肯定是这家店里最小的房间,但是,必竟是一张屋檐底下的床。他们表演了一整晚的吹奏和耍球,中间只停了一次吃晚餐。不过,令岚高兴的是,这样一来白天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旅行。而且旅店里的客人似乎对马特充满怀疑的目光也不介意,有些人甚至互相之间也用戒备的目光斜视。时势使得人们对陌生人都抱着戒心,而旅店里,永远都有陌生人。
那一晚,虽然跟马特挤在一起,整晚听着他的梦话,却是岚离开白桥镇后睡的第一个好觉。早上时,旅店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