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来和亲她虽然是自愿,但更多是为了她的母亲。父皇有二十三个妻子,每个女人为了争宠斗得你死我活,只要和亲成功,她便成了北沙国的功臣,她母亲就能够母凭女贵过上安稳的日子。来到中原之后,她才知道中原皇帝妻妾成群,曼莎华真的不想卷入这种斗争之中,所以她舍弃当妃子,宁愿嫁到王爷府。原以慕容礼和陆小千是恩爱的一对,曼莎华才会挑选慕容礼,这样成亲之后她希望可以在王爷府当个透明人,安安静静地过完下辈子。只是为什么连这个小小的愿望都不能够实现?
“难道你就愿意在这里给那个妖女糟蹋吗?不、不,我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你真的不肯离开的话,就让我来帮你把一切摆平。”
“你想做什么?”
“我能够做什么?既然公主的婚期已经定下来,我的任务也已经完成了,我这就进宫跟中原的皇帝辞别。”耶律承恩决定除掉陆小千,但是这件事绝对不能牵连到北沙国,所以他现在立马就假装离开,然后找个机会把陆小千杀掉,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陆小千的死跟北沙国有关。
“承恩,你这是在生我的气吗?婚期就只剩下九天,难道不喝完喜酒再离开?”在这个陌生的国度耶律承恩是曼莎华最熟悉的人,要是连他都离开了,曼莎华会觉得很孤单的。
“公主请放心,我只不过是回去复命,你婚宴的喜酒,我一会来喝的。”
耶律承恩要离开,曼莎华不舍地出门相送,在门口正好碰到陆小千她们回来。
“王妃你怎么穿上男装了?”虽然曼莎华知道缘故,但还是问了。
“我这不是出去采购你跟王爷大婚的东西吗,穿男装出去逛比较方便,我已经吩咐了京城最大的珠宝店给你特意打造一批金银首饰,过两天就会送来。”
“这位漂亮的姑娘是?”曼莎华看到陆小千身后的女人,估计她就是耶律承恩说的晴儿了,果然是一个大美人。
“她……”陆小千还没有想好怎么介绍,晴儿就先开口了。
“公主您好,我是新来的丫鬟晴儿。”
“对呀,我之前的丫鬟被国舅给抢走了,刚刚出去的时候看到这个丫头挺机灵的,所以就顺便买了回来。”既然晴儿已经开口了,陆小千只能顺着她的意,“对了,你怎么会出来了?”
“承恩他要回去了,所以我来送他。”
“哦,那快点回去吧,外面冷。”
“嗯。”曼莎华转身就走,可是却故意放慢脚步,她就想听听陆小千她们会说什么,看看耶律承恩说的是不是真的。
“你为什么要说是丫鬟?我怎么舍得要你当我的丫鬟。”
“只能当你的贴身丫鬟,这样才能够日日夜夜跟你粘在一起呀,都怪你,为什么硬要走大门呢?我们从后门偷偷进来就好,差点被公主发现了。”晴儿说的理所当然。
“你是我的女人,我又怎么可能让你走后门呢?快点走吧,别冷坏了,我会心疼。”陆小千毫不忌讳地牵着晴儿走回自己的房间。
她们的对话曼莎华算是听的清楚,看来陆小千真的是喜欢女人,这下她把晴儿带回来了,那么是否代表陆小千会收敛一点呢?
回到房间,陆小千和晴儿都换回正常的状态。
“呼——总算可以收工了,我今天的鸡皮疙瘩估计已经掉完了,王妃下次你们两个耍‘恩爱’的时候我可不可以回避一下?真的受不了。”小青问。
“别说你,我自己都受不了,还是晴儿厉害,演什么像什么。”陆小千不得不佩服晴儿。
“这算什么?人生在世,全靠演技,我在青楼混了那么久,没有一点演技的话早就混不下去了。”
“好吧,今天你们都辛苦了,想要吃什么我去准备,接下来要辛苦你了。”陆小千拍拍晴儿的肩膀。
“我没所谓,只要是王妃做的,肯定好吃。”跟陆小千接触的时间长了,小青也习惯了跟她主仆不分的相处方式。
“早就听说王妃的厨艺非凡,反正天气这么冷,能吃点热腾腾的东西就行。”晴儿对食物也没有什么挑剔,只要好吃就行。
“好吧,那我们今晚就吃羊肉火锅,这个天气吃火锅就合适了。”
“火锅?什么来的?”小青没听说过。
“羊肉?那股骚味有点难接受。”晴儿不是很喜欢羊肉。
“你们就等着吃吧,我厨房准备一下。”
在古代吃火锅还是有一点难度,但是这可完全难不到陆小千!她用羊肉、当归、甘蔗、马蹄等做汤底,而且准备了两个大锅,这样就可以一个锅煮,另外一个锅吃。
火锅当然是一大群人一起吃才好玩,陆小千把食材都准备好了之后,就连殷俊峰和曼莎华都叫上了。
一群人看着三个桌子,一个桌子放是调味料、酱油、辣椒、葱什么的,而另外一个做桌子则放满了肉类和蔬菜。
原本殷俊峰听到说陆小千亲自下厨就兴匆匆地跑来,还以为能够吃到什么好吃的额,结果却很失望,“王妃你这是叫我们来吃什么?全部都是生的怎么吃?”
“就挑你喜欢的吃呀。”陆小千笑了笑,感觉殷俊峰的问题很白痴。
小青给众人都装了一碗羊肉汤,大家学着陆小千那样选了自己喜欢的调味料放到自己的碗中。看大家都没有动,陆小千就随便每样肉类都放了一些在锅里里面。
“吃呀,大家不要客气,趁热吃。”
殷俊峰看着面前的羊肉汤,“才区区那么一碗,是不是少了一点?”
“小鱼呢?还不快点叫她过来,冷了就不好吃了。小青、晴儿你们都别忙了,快点坐下。”
这时候曼莎华才知道那空出来的三个位置是给谁的。
“王妃对你的婢女还真好。”曼莎华说。
“当然,她们对我好,我就对她们好呀,你们说对不对?”陆小千问小青和晴儿。
“对。”小青和晴儿一起回答。
这时候慕容礼才发现晴儿也在这里,陆小千什么时候跟晴儿那么熟了?“晴儿?”
“王爷你好,我是王妃刚买回来的丫鬟晴儿。”晴儿对着慕容礼媚惑一笑,惹得慕容礼觉得浑身不对劲。
“来王爷尝尝我调的味道,看喜不喜欢。”陆小千夹了一块羊肉吹了吹,再送到慕容礼的嘴里。
在外人面前,陆小千还是装得跟慕容礼很恩爱,慕容礼当然聪明地不再开口问什么,现在他只能在有外人的情况下才能享受到陆小千的温柔。
曼莎华很留意陆小千的一举一动,所以她发现了陆小千和晴儿两人虽然不曾有说话,但是两人的眉来眼去,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104晴儿恐吓公主
听到有好吃的,小鱼立马开开心心地跑过来,可是当她知道要跟慕容礼一同用餐,却胆怯了,毕竟她前不久才挨了慕容礼的罚,很害怕他。
“参见、参见王爷。”小鱼笔直地站着,不敢往前走一步。
“过来坐呀。”陆小千招呼小鱼。
小鱼看了看慕容礼,还是不敢动。
看到小鱼这个反应,陆小千当然明白她在害怕什么,“放心吧,有我在王爷不敢罚你的。”陆小千一边拉着小鱼过来,一边狠狠地盯了慕容礼一眼。
上次犯错的是陆小千,的确跟小鱼没有关系,而且现在陆小千最大,慕容礼为了讨好她,便对着小鱼说:“坐下来吃饭吧。”
“是,王爷。”这时候小鱼才敢坐下。
“小鱼,这位大美人叫晴儿,等你的伤好了之后,你就到国舅那边帮忙吧,我这里有晴儿了。”
“王妃……”听到陆小千这么说,小鱼的眼泪一下就掉下来了,“王妃我真的跟这个混蛋什么关系都没有,你不要不要我……”
听小鱼这么一说,正在喝汤的殷俊峰把口中的汤全部都喷出来,这个小鱼的脑袋是不是豆腐做的,她这么说不就等于告诉大家他们之间有什么吗?笨蛋!
“殷俊峰你是不是应该好好解释一下!”慕容礼也想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
解释?能怎么解释?解释说他被陆小千整的只能躲在婢女的房间睡觉吗?这样说出来不就等于丢他的脸吗?
“没什么,只是觉得小鱼不错,所以就叫王妃把她给我。”殷俊峰只能这么说。
“不要,不要。”小鱼摇得头都快掉了,“我不要做这个混蛋的婢女,我不要侍候他,王妃你舍得把我送给这个混蛋吗?”
“啪!”殷俊峰大力地把筷子放到桌子上,这个小鱼的胆子还真够大,左一句混蛋,右一句混蛋,叫得这么顺口,这让殷俊峰的面子往哪里搁?
在曼莎华看来,这是陆小千有了晴儿这个新欢,丢弃小鱼这个旧爱,对陆小千喜欢女人这件事深信不疑。她竟然敢在王爷府里面这么做,显然慕容礼也是知道的,看来这个陆小千在王爷府的地位甚至比慕容礼还高。
“这事早就定下来了,你再吵就把你丢出去!”殷俊峰大喊一声,小鱼吓得乖乖闭嘴。正好这个时候厨师把煮好的“火锅”给端上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一锅什么都有的“火锅”上面。
“吃吧,吃吧,有什么事吃饱了再说,不过要小心烫。”
大家都对这叫“火锅”的玩意觉得新奇,小青更是忍不住称赞,“王妃你真厉害,晴儿只不过随口说了句要吃热腾腾的东西,你就变成这样的新奇的玩意,看来这世界上没有什么难倒你的。”
“嘴真甜,来赏你一个。”陆小千把要送到嘴边的肉丸放到小青的碗里。
小青很不客气地一口咬下去,“这味道真好!”明明是同一锅里面的,味道竟然相差这么远,想必肯定是酱料不同的缘故,“你的叫酱料比我的好吃多了。”
“喜欢这个味道?我给你调一份。”
“王妃,我也要。”小鱼知道只要经过陆小千的手,味道肯定会变得不一样。
“好好,我给你们都调一份。”
“你看你把下人都宠成什么样子了!”慕容礼对陆小千的做法有点不满意,甚至有点吃醋。
“我就喜欢!”陆小千故意最后才帮慕容礼调酱料,弄得他觉得地位甚至比不上下人。
*
第二天,陆家的人把陆小千订的首饰送来了,说是特意给曼莎华准备的,可是却没有直接送到她那儿,反而是送去了陆小千那里。
“晴儿看看快来挑一挑,喜欢的就留下。”
晴儿走过来,可是却没有多少喜欢的,毕竟送她金银珠宝讨她欢心的大有人在。
“就这样珍珠钗吧。”
“嗯,够特别。这里就交给你吧,你喜欢怎么闹就怎么闹。小青我们出发吧。”这段时间慕容念总是吵着去找妹妹玩,陆小千也想去散散心,就准备去名剑山庄找雀儿。
“交给我,包你满意。”晴儿戴上珍珠钗,送走了陆小千之后就大摇大摆地去找曼莎华。
“公主,这是王妃特意给你准备的糖水。”晴儿端了一碗清水出来,然后很不客气地坐了下来。
曼莎华看了一眼那碗水,笑了笑,“想说什么就直说吧,现在这也没有什么人,你就别演戏了。”
“你看看我头上的珍珠钗好看吗?今天首饰送来了,但是王妃却让我先挑,很明显她还是比较在乎我的。”晴儿把头上的钗子拔下来,“你看看,这么大的珍珠很难得。”
“你不用故意来我这里炫耀,我对陆小千根本没有兴趣,我跟你们不一样,你就放心一百个心吧。”
“你说什么也没用,别以为我不知道,虽然我不在王府里面,但这里发生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王妃对你特别好,总言之有你在这里,我可是很不放心。”
“无聊,我不想再跟你讨论这些有的没的,你走吧!”
“你凭什么命令我?这里可是王爷府不是北沙国,在这里你以为你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公主吗?”晴儿笑了笑,“别傻了,你在这里什么都不是,不想死的话就赶快滚!”
“我是不会离开的,我身上背负着整个国家寄予我的厚望,千里迢迢来和亲,我早就知道会有一天客死异乡。”
“怎么听你这样说,总感觉你来和亲有什么阴谋。”晴儿站起来,走到曼莎华的背后,“让我来猜一猜,你是来中原窃取情报的?还是来挑起两国战争的?如果你在王爷府有什么意外的话,你们北沙是不是就会假装为你报仇而举兵进犯?不过是哪一种都没有关系,因为你很快就会消失。也许你才这里并不知道,我们王妃的能耐,她能够让前王妃假死,也肯定能够让你生不如死。”
“我只不过是来和亲的,并没有什么阴谋,况且我跟王妃无冤无仇,她没有理由要害我。”曼莎华拍开晴儿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是吗?那如果这样呢?”晴儿伸出手。
曼莎华动作很快地闪到一边,可是那一掌还是打下来了。
“啪——”
声音很大,足见晴儿是卯足劲来打,只不过那一掌并不是打在曼莎华脸上,而是晴儿她自己脸上。
“你——”曼莎华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里只有我跟你,你说要是我哭着跑出去,别人会怎么说?王妃看到我脸上的指印想必一定会很心疼,现在有理由了吧?”
“你为什么要这样陷害我?”
“我说过,你在这里是我的威胁。”晴儿捂住脸笑了,笑得一脸的邪恶,明明她在笑可是两行眼泪莫名其妙地落下来,然后她就哭哭啼啼地跑了出去。
看晴儿走了,曼莎华再也无需假装镇定,她无力地依靠着桌子,“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夜晚陆小千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晴儿脸上那清晰的掌印,“曼莎华动手打你了?”
“开玩笑,她有那个本事吗?”晴儿不以为然地说。
“那你对自己下手会不会狠了点?”都过了好几个时辰了,掌印还在,说明晴儿打得自己很用力,就连陆小千看了也觉得心痛。
“没办法,替王妃工作,肯定要做得好看一些。”
“你这样做无非是想要我良心不安而已,说吧,想要什么补偿。”陆小千去柜子拿了一瓶消炎止痛的药膏出来。
“王妃真是个爽快人,跟你做交易——愉快!我想要昨晚酱料的配方。”在青楼吃的是青春饭,晴儿知道这个道理,她早就为自己的下半辈子做好打算,赚够了钱她就开一间酒家,要生意好必须要有一门特色菜。她自己对做菜不感兴趣,好的厨师工钱高而且还很可能被他牵着鼻子走,只要有一道秘密的酱料就好。
“行,等件事告一段落之后,我就教你做。这个消炎止痛的,涂一下吧。”陆小千把药膏递给晴儿。
可是晴儿却没有去接的意思,她直接侧着脸,让陆小千帮她涂,“我都那么卖力地替你演戏了,难道你就不能入戏一点?”
陆小千打了寒颤,“真是的,这里没有别人就不要演了,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就是没有人才好好练习呀。”
“对呀,对呀,你们好好练习吧,我去给你们打盆水来洗手。”小青一溜烟似的跑了,她眼不见为净!
“好,你们二对一,我输了。”陆小千认命地扭开瓶子,轻轻地帮晴儿涂。
“等一下,等一下。”晴儿调整了一下位置,脸靠在陆小千的大腿上,“这样更像!以前我的大腿都是被男人当枕头,现在终于能够试一试这种感觉了,的确很舒服。”
“得寸进尺!”陆小千用力地按了一下晴儿的脸。
“唔——疼——”晴儿娇滴滴地撒娇,她的声音让陆小千不由自主地又打了个寒颤。
“你们在干什么!”慕容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105拜祭任素瑶
“你们在干什么!”慕容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陆小千居然和晴儿宛如亲密的情侣般,晴儿靠在陆小千的大腿上,而陆小千则温柔地抚摸着晴儿的脸蛋。
陆小千看都没有看慕容礼一眼,她还在气头上,不想跟他说话,更加不愿意跟他解释什么。
“我们在谈情呀,难道王爷看不出来吗?”晴儿觉得现在沉默的气氛很不好,于是她便开口了。
“什么?你够胆再说一次!”慕容礼指着晴儿,除了陆小千,他对其他女人都很冷淡。
“嗯,人家怕怕。”晴儿索性直接扑进陆小千的怀中,脸还故意在她胸前蹭了几下。
“你都已经要迎娶公主了,我也找个新欢难道不可以吗?”陆小千轻轻扶起晴儿,让她离开自己的身体。
“不可以!”慕容礼一手就把晴儿拉起来,用力一推,晴儿就像个皮球一样飞了出去。“你给我滚出去!”
看来这个玩笑开得有点大,一直都彬彬有礼的慕容礼也会如此抓狂,晴儿当然聪明地选择逃跑,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帮他们把门关上。
“凭什么?就因为你是高高在上的王爷,而我只是一个卑微的二婚女人吗?”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晴儿是个女人,而且是个妓女,你知道什么叫妓女吗?她们爱的就只有金钱,是没有感情的。”慕容礼抓住陆小千的肩膀,用力地摇。
陆小千被摇得头都晕了,她用力挣脱开慕容礼的控制,“你的感情呢?又高尚到哪里去?我也不奢求你会拒绝曼莎华这样年轻貌美而且身份尊贵的公主,但为什么你连说都不跟我说一下就把人带回来了?你是觉得我不重要?还是认为个我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