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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先生,请留步-迷 魂记之等卿相投-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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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记得他亲眼看着她扑到齐楚的怀里,看着她为他展颜一笑,为他神采飞扬。他记得那年的情人节,齐楚捧了一束火红的玫瑰花给她,火红火红的颜色代表这恋人最炽热的深情厚意。。。。。。
她被那个叫做齐楚的男孩子堵住嘴唇,整个人娇羞无比。。。。。。落在周围人眼睛里是如痴画卷,偏偏那样的火红与动情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双目!
她终究是不属于他的!
他与她十指交握,语气坚定不容置疑:“你不一样,你是真真正正在我身边的,是专门只属于我的,所以不要胡思乱想,我有且只有你!”
白鸥尚在回神之际,厉远仲不给她消化的时间,直接拖拽她去客厅,“陪我去跳舞。。。。。。”
客厅里流淌着陌生的舞曲,轻轻柔柔地很是动听,余音绕梁不绝于耳一般窜进她的耳朵。皎洁的月光像潮水一样流到地毯上,好似万籁俱寂,黑暗的降临给周围的气氛增添许多神秘。。。。。。。
他身上有熟悉的薄荷的清香,让她微微有些失神。白鸥一直低头密切关注脚底下的情况。他好像丝毫不担心被她踩到,又刻意放慢了动作,只挑简单的舞步,节奏踩得又稳又从容。
他捏了一下她的手:“你在看哪里?” 
她突然就想到上次在宴会和他跳伦巴舞那次,心尖突地一跳,连忙抬头:“没看哪里。” 
他轻笑一下:“别紧张,跟着我就好。”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我跟不上你,我以前没跳过这舞。” 
他搂了搂她不禁一握的腰,坚定道:“你跟得上。” 扫过他宽阔的肩膀,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厉远仲带着她优雅地转一个圈:“现在自然多了。” 
她赞同地笑了两声:“是你带得好么。” 
他愣了愣,突然靠过来贴得很近,气息就吹在她耳边上,直发痒,酥酥麻麻地想挠一下,手又被他有力握住,他在她耳边说:“聪聪,给你讲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他就这么紧紧揽着她,今晚的厉远仲有些不正常,不够理智,不够洒脱,有些犹豫不决和感性。白鸥总觉得他接下来的话很重要。她接着用眼神示意他讲下去。
她听到他低低地问:“你还记得这首曲子吗?”她摇了摇头,表情疑惑地像个孩子。 她从没有跳过这舞,又怎会记得这曲子?
他根本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九年前,我妹妹十六岁,”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怎么说:“我二十三岁生日那天,她去世了,你知道的,是因为脑癌。她从小就喜欢热闹,她总是喜欢缠着我让我陪她跳舞,她离开的头一天晚上,在医院的病房里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那么多年一直都是这支曲子。” 
她思考一下点头说:“这首曲子蛮好听的。” 
厉远仲看着她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她被他看得直紧张,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开心。”
他清楚地记得那天晚上,因为她决定终止治疗选择第二天就做手术的事,和她发了好大一通脾气。他年长她六岁,一直把他当珍宝一样呵护,当初她决定捐献器官时,他就不肯同意,等到他替她找到合适的受捐助者之后,她竟然就要主动选择放弃。
他看着她哭泣,看着她无助,最后只能同意她的做法。她要他陪她跳最后一支舞,他却从来没有把心里对她的爱说出口。。。。。。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在为当初的事情追悔。回忆起她和父亲短暂的感情,不禁油然生起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唏嘘之感。
白鸥联系自身情况发表意见:“她一定都知道的。” 
厉远仲没说话,半晌,轻轻拍了拍她的背:“你看,我们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为了缓解他的情绪,白鸥由厉远仲陪着去了放映室,放映机上是韩国影片《我老婆要嫁人》。影片是老片子了,之前她只是听夏莱提起过,电影风格轻松温馨,这才选了这一部看。
看着屏幕上主演孙艺珍的大胆演出,白鸥对于夏莱的推荐,明显有种上当的感觉。她只看了一会儿就赶紧关掉了。
厉远仲拉住要离开的白鸥的手,突然问:“聪聪,什么时候嫁给我?”看她吃惊,他像是开玩笑:“我年长你六岁,在我心里你和我妹妹一样,永远都是长不大的孩子。可我已经在衰老的路上,我真的怕有一天你会嫌弃我。”
听了他的话,白鸥不笑反而蹙起眉头,斟酌开口:“远仲,我不会那样,我只是需要一些时间,你会等我吗?”
厉远仲把她拉着坐到腿上,道:“好,我等你!”
最后在卧室大床上,白鸥就要睡着的时候,好像听到厉远仲的声音。他似是俯在她胸口,像是梦里传来的声音一样:“还好是你。。。。。。Angela,谢谢你!”
还好是她?
还好是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你的 Slient guardian


周日早上,因为头一天休息的太晚,所以白鸥是被身边的厉远仲叫醒的。早餐之后,两个人又补了一个小觉,这才动身离开公寓。
厉远仲亲自驾车载着白鸥外出,车子离开市里大道后之后驶向了郊区。柏油公路上,黑色的轿车正匀速行驶,道路两旁是高大挺拔的白杨树,明媚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枝叶细细碎碎地投射过来。
两边的车窗打开,除了微微有风拂过脸颊,四周都很安静。白鸥看看手中的那一束白色菊花,盛开的菊花上挤满了白色的花瓣,中间是金黄色的花蕊,在绿叶的衬托下,显得非常高洁淡雅。车子里隐约能闻到菊花淡淡的香味,花香不浓不淡刚刚好,却怎么都冲淡不了车子里浓重的悲伤。
今天出门时,厉远仲只是告诉她要带她去见一个人,她最初以为是去看顾教授,毕竟顾教授从澳洲回来之后,他们还没有见过面。当厉远仲抱着这束菊花从花店里出来时,她就猜到了他带她要去见的人,就是他的妹妹厉远薇。
厉远薇的墓地建在一座小山上,山上树木郁郁葱葱,鸟鸣声不绝于耳,站在山下远远看去满眼都是绿色,看着象征生命的颜色,让人心情也慢慢轻松起来。山下有一条小溪流过,溪水清澈见底,偶尔还可以见到有一两条小鱼游过,红色的娇小可爱,黑色的动作敏捷,游起来速度很快。
两个人开始顺着简陋的山路上山,走到半山腰时,看到白鸥惬意的神色,厉远仲问:“喜欢吗?”白鸥心满意足地点头,平日里看惯了都市里的摩天大楼和钢金水泥的冷漠,看到眼前这风和日丽的自然美自然是别有一番风情。
厉远仲拽她登上了一个台阶,站定脚步给她擦汗,“这里以前是我祖父生活过的地方,小时候每次回国之后父母都会带我们来这里。”
他找好角度,指着不远处的老房子,道:“看见没有,我们就在那里住过。平时没有事的时候,我就会带着她到山上去玩,她一直很喜欢这个地方。”
这里是厉家的祖宅,很久之前这里曾是一片荒山,之后厉家老爷子便带着属下在这里开荒,建造了古宅。后来老爷子病逝以后,宅子就过继到厉远仲的爷爷手中,经过几代的风雨,到厉远仲的这一代,老宅子已经修缮成了小别墅。
每次父母带着他和妹妹回归国,总会到这里小住一段时间,一来算是祭祖,二来是因为他们格外喜欢这地方。其实家族中有专门的墓地,但是因为厉远薇格外喜欢这个地方,生前就希望以后能永远留在这里,所以他们才将她的墓地建在这里。
中国人总是讲究落叶归根,想来厉远薇也是存了这份心思的。生老病死,人之常事,却总免不了感伤。白鸥任厉远仲挽着她的手,道:“看起来还不错,很有世外桃源的感觉!”
两个人身着情侣运动装,脚下穿着轻巧舒适的运动鞋,虽然山不算高陡,但是因为白鸥体力不好,又走了几步路后就开始有些吃力。厉远仲看她微微喘气,索性蹲下身子要背她。
白鸥推辞,“没关系的,一会儿就到了。”厉远仲不理她的推辞,已经在她面前蹲下身子,“听话,上来。”白鸥笑笑,“我怕一会儿有人要怪我欺负你。”
厉远仲索性直起身子横抱住她;“我大概没有告诉过你,远薇说过以后她的嫂嫂就是用来帮她欺负哥哥的。”白鸥这才听了他的话,任厉远仲背着她走完了最后一段路。一路上,厉远仲又讲了好多关于他小时候的事情,还讲了许多厉远薇的事情,白鸥一路听下来,对于厉远薇又多了几分了解。
山顶是一片空旷的平地,一眼就可以看到一座墓碑孤单地立在那里。厉远仲走过去,将手里那束菊花放在墓碑前,从上衣口袋里取了手巾,抬手仔细地将那上面的小照片擦干净。
照片上是一个甜笑的女孩子,樱桃小嘴,细长的眉毛,柔顺的黑色长发。年纪看起来不大,约莫有十六、气岁,稚气未脱十足可爱。这女孩正是厉远仲唯一的妹妹厉远薇。
许久之后,他朝身后不远处的白鸥招手。
两个人并肩站在墓碑前,白鸥扯一扯厉远仲的手,道:“远仲。”厉远仲向她投去安慰的笑,对着照片上那个可爱的女孩子道:“薇薇,我带你大嫂来看你了。”白鸥瞬间脸红。
他用期待的眼神看她,道:“薇薇一直希望看到她未来的嫂子,聪聪,和薇薇说几句话好吗?”
白鸥点头,上前一步,蹲下身子看着厉远薇的照片,道:“远薇,你好!我是白鸥,我和远仲来看你了!”顿了一下又道:“远仲和我说了不少关于你的事情,我很喜欢你。我和远仲还有你父母他们都很好,希望你也好!”
厉远仲神色放轻松,拉着白鸥起身,他正正脸色道:“聪聪,闭上眼睛。”白鸥心里狐疑,转了下眼珠还是乖乖闭上了眼睛。
感觉到脖子上被系上一条项链,锁骨上传来一点微凉,然后就听到他说:“好了”。她慢慢睁开眼睛,手抚上脖子竟然是一条银白色项链,项链的吊坠是一小块羊脂玉。
只见这玉色白呈凝脂般含蓄光泽,柔和均匀,质地致密细腻,滋润光洁,半透明状,正是和田玉的最上品。白鸥虽然没有见过这玉,但是毕竟在杂志公司工作,看多了杂志和各种宣传资料,受的熏陶自然也多,一眼就肯定这玉是不菲之物。
果然,她听到厉远仲说:“这是我们家里的传家宝,传女不传男,这本来是远薇的东西,现在我把它给你!”
白鸥听了这话,马上伸手就要摘下来。厉远仲看出她的意图,抓住她的手,连忙道:“这玉是专门求的,而且开过光,戴上了就不能随便摘下来。”白鸥本来还狐疑,再看厉远仲一脸严肃,就放下了手。
她有些无奈,道:“可是这玉太珍贵了,你……你怎么就这样把它给我的!”
厉远仲看她有些微微生气,揉揉她的发顶,手指摩挲着她的脸颊,目光炯炯看她,“聪聪,在我心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你更珍贵!”
她脸红着避开他的眼神,厉远仲抬手触到那块羊脂玉吊坠,怪腔怪调地道:“古人讲求定情信物,鄙人相貌虽然一般,但家境也算充裕。因对小姐早生爱慕之情,如今以祖传美玉赠与佳人,敢问白小姐可愿意收下此信物?”
白鸥不由地轻笑了出来,故意模仿他的语气,一动不动地望着他,道:“既然公子如此真心一片,那我就先收下了,但是希望厉公子以后不要后悔才好。”
厉远仲紧紧抱住她,深情道:“此生不悔!”
公寓楼道里,出现一个纤瘦的身影。厉远仲怔了怔,隔了数秒才反应到眼前的人正是与他分离短短一个小时的白鸥。他不过是花去准备礼物的时间,她竟然就变得差点让他认不出来。
只见她着一件宝蓝色及地长裙,由于是她肤色白的缘故,将这款宝蓝色的长裙穿得婀娜靓丽之极。这款衣服款式很普通,但腰间点缀了醒目的白色,腰侧用精致的蝴蝶结轻轻一收,立刻将她纤浓有度的身材勾勒了出来。
尽管以前看过她打扮漂亮的样子,厉远仲还是觉得眼前一亮,因为还没有人可以将这裙子穿的像她这样的垂坠飘逸。她握了个礼服小包,笑意盈盈地朝他走来。过肩的长发微卷,撩人一般地披在肩畔。 
白鸥站到厉远仲面前,问:“怎么了?”
厉远仲只是轻挑嘴角,隔了数秒才开口道:“嗯……很好看。”只轻描淡吐的几个字,白鸥觉得天地之间一下子变得澄明一片,眼前的一切清明可见。
看到厉远仲向她伸出双臂,她毫不犹豫,三步并作两步投入那人怀中。
刚坐到车子里,一股淡淡的花香窜进鼻尖,白鸥一扭头就看到一大束白色雏菊。洁白娇嫩的花瓣,一层一层拥挤着簇在一起,攒起中心那淡黄的,还挂着粉儿的花蕊,几片花瓣上还滚动着水珠,让人觉得那花儿清香扑鼻。
她双手捧过那束花,带着久违的感动,心绪顿时复杂无比。说好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他没有向往常一样送她代表爱情的红色玫瑰花,却送了她这束雏菊。
“以后我做你的 Slient guardian,好吗?”厉远仲的话唤回她的走神。
白鸥沉默片刻,抬头看他,眼睛里升腾起一层薄薄的水雾,道:“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酒不醉人醉

装潢考究的高级西餐厅里,大厅坠下的水晶灯璀璨夺目,方桌上铺着洁白精致的蕾丝桌布,银光闪烁的器皿发出浅浅的光芒,食物精致诱人,红酒芬芳熏人。
厉远仲两手握着刀叉,优雅熟练地切着面前盘子里的牛肉。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动作行云流水一丝不苟,不一会儿一块牛排就变成了大小均匀的小块。
厉远仲将一盘佳肴推到对面的白鸥面前,两个人默契般地勾唇,四目相对,波光流转,两个人享受这难得的幸福的共处。
白鸥手持刀叉,送一小块牛肉入口,细细一品,松软多汁,口齿留香。
对面的男人举起高脚红酒杯,淡红色液体在灯光下散发出诱人的光泽。白鸥含笑举杯,轻抿一口那红酒,心微微发烫。。。。。。
两人这样的画面,在旁人看来,却是这般的静谧动人又赏心悦目。
不一会儿,有身着燕尾服的侍者送了东西过来,看起来是一份包装精致的礼物。
白鸥抬眸,厉远仲正凝视着她,嘴角的笑意若有似无,“送你的约会礼物。”
白鸥轻缓地伸手将礼物从盒子里取了出来,是一本阿尔弗莱·德·缪塞的诗集,内页上是一首手写的《雏菊》;行云流水的字迹,处处透出洒脱和专注。。。。。。
我爱着,什么也不说,只看你在对面微笑;
我爱着,只要我心里知觉,不必知晓你心里对我的想法;
我珍惜我的秘密,也珍惜淡淡的忧伤,那不曾化作痛苦的忧伤;
我宣誓:我爱着放弃你,不怀抱任何希望,但不是没有幸福
只要能够怀念,就足够幸福,即使不再能够看到对面微笑的你。
I love thee;nothing to say;just smile facing thee。
I love thee;only I know;no need to know what you feel about me。
I cherish my secret;and the tiny depression;the depression which has not turn to sorrow。
I have yet vowed;I am in love。though with no hope。
But that doesn't mean there is no happiness at all。
It is enough to see you;I am satisfied。
白鸥的目光落在诗篇上,微微勾唇,一遍一遍默读,良久不语。最后才道出了几个字,“我真的很喜欢。。。。。。” 
厉远仲在对面看她,嘴角还是免不了挂了一丝失落,在白鸥抬头的瞬间被他不着痕迹地掩饰过去。
不能说的秘密永远都要藏在心里,只要她是快乐幸福的就好。。。。。。
厉远仲指尖微动,尽量地掩饰自己的失落申神情,勾起宠溺爱怜的微笑,让自己看起来与往常无异,“喜欢就好。。。。。。”
而白鸥则手托着下巴,与他对视,嘴角的笑意温柔清浅,隐隐的似有花盛开;看得对面的厉远仲有些晃神。。。。。。
此刻的音乐声轻柔低缓,厉远仲满目情深,好似一汪清泉,白鸥只觉得自己似在梦里头载浮载沉,几乎要将她溺在其中了。
自从和厉远仲在一起之后,那个人就再也送过她礼物,好像从来没有在她的世界里出现一样。也许厉远仲说得对,那人终究是希望看见自己幸福的,这样的深沉厚爱怕是再也难遇到。
她再怎么聪明也没有料到厉远仲送了这礼物给她,不过按照他的个性,也不会像大众情侣一样送名贵珠宝首饰一些器物给她。简单地一首小诗就足以与那些昂贵饰品相媲美,就像他说的那样,他会做她永远的Slient guardian。
用餐期间周围不时有人朝他们这边投去惊艳的目光,等到白鸥离席时,厉远仲站到她的身侧,极其自然地揽了她的腰,在旁人目光中做亲密耳语状:“我真的后悔让你打扮这么漂亮了。。。。。。”
白鸥闻言红着脸瞪他一眼,满目娇羞,似是莲花迎风初绽,有种夺人心目的美。一缕酒香入鼻,缭绕了神经,恰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在白鸥的坚持下,厉远仲还是送她回了那间小公寓。一打开房门,白鸥就愣住了。
只见房间内全部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卧室里原来的那张床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Large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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