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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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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北山》)的景象只能是集权国家的写照,而不是西周分权社会的真相。

中央集权制国家是逐步形成的,从周初封建的诸侯国脱胎而来。与之相应,行政区划也经过萌芽、发展和全面推行的阶段,从春秋初年县的出现,到秦始皇分天下为36郡,大约经历了五个世纪的过渡时期。

周初的封建走过三四百年的道路,王室已经逐渐式微,诸侯势力逐渐强大,形成孔子所说的“天下无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的局面。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不断发生兼并战争,国君不断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从战争中夺得的土地不再分封给臣下,而是成为自己的直辖地,定名为县和郡。秦、楚、晋三国最先有县的建置。起初县和郡都设在诸侯国的边境地带,两者之间也没有统属关系。后来,失势的贵族封地也被改造为县(如晋),出现了行政区划的意识。

战国时代,权力更加下移,以至到了“陪臣执国命”的地步。卿大夫的势力已经上升,代替原来的诸侯。赵、韩、魏三国的诸侯原来都是晋国的大夫,三家分晋成为战国开始的标志。这以后,各国普遍建立郡县制度,县的设置日趋普遍,原来不成体系的小乡聚也合并为县。边地的郡由于日益繁荣,郡下又分设县,于是以郡统县的两级行政区划已现雏形。郡、县长官都由国君任免,不得世袭;郡、县领域都由国君控制,不作封赏。这样,以郡县制为其形态的行政区划体制已经基本完成。虽然此时还有例外,一是齐国始终未设郡,而是分全国为五都;二是各国内地只设县而不设郡;三是还有封邑的残留。

战国末年,秦始皇开始逐个吞并六国。在新征服的土地上,秦国不断设立新郡,废除封邑,到天下一统的前夕,已经实现“海内为郡县”的局面。但是,在战国时期,郡始终被设在边境和新征服的土地上,往往使人在心理上有临时措施的感觉。秦国的本土就从未设郡,因此,天下统一以后,到底采取何种地方制度还不是完全肯定的,这就是本书开头那场辩论的起因。当时一般人的头脑都还被封建制所禁锢,认为只有这种制度才是正统大道。唯有李斯力排众议,认为如果再恢复封建制,则年代久远以后,受封诸侯必然因亲属疏远而互相攻击,导致王朝灭亡。

秦始皇也深明这个道理,因此坚决站在少数派李斯一边,全面推行郡县制,取消所有封邑。使普天之下真正成为皇帝一人的直属领土。后世的人们大多盛赞这一英明决断,称秦始皇此举为“罢侯置守”、“废封建立郡县”,是中国历史上发生的少数几件最重要的大事之一。

当然,推行郡县制并非纯粹个人意志,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能够高瞻远瞩,因势利导却是杰出历史人物不可磨灭的功绩。局部的郡县制虽然在秦代以前已经出现了数百年之久,但是实现全面的郡县制仍须秦始皇这最后的一蹴。尤其是郡一级政区并不是简单地接受旧六国的遗产,而是经过了重新的规划。齐国的五都被改成二郡,其他五国的内地也设置了郡,并对其边郡进行调整,如魏的西河郡和楚的巫郡都被取消,甚至连“36”这个数目也是有来历的。所以司马迁才在《史记》里郑重其事地记下“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这件大事(图1)。

图1 秦代分郡图

此后2000年的行政区划就在36郡的基础上发展和变化。这些变化如何发生,有什么规律,造成了什么影响,将在下面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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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传说中的九州是:徐、冀、兖、青、扬、荆、梁、雍、豫。

第二章 两度回光返照——郡县制的“封建”变形

秦始皇虽然不立尺土之封,但“封建”的意识并不因此就化为乌有。就在秦始皇在世时,依然有人重提封建之事。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群臣在咸阳宫置酒为始皇庆寿,博士淳于越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史记·秦始皇本纪》虽然这种言论马上又被李斯反驳回去,但分封子弟以作屏藩拱卫王室的思想始终存在,只要出现合适的条件,这种思想就会化为实践,汉晋两代就发生了封建制的回光返照,使郡县制发生了严重的变形。

第一节 汉代封建制的施行和纠偏

秦王朝的苛政引起了陈胜、吴广起义,随后包括项羽在内的旧六国贵族也参加了反秦队伍。很快地,秦王朝的灭亡如摧枯拉朽,项羽也随之夺得起义军的领导权,自立为西楚霸王,并分封义军将领、六国贵族及秦降将18人为诸侯王。

这次大分封是对某些人封建意识的一次满足。战国秦汉间人,立功的愿望就是受封,小者侯,大者王。秦代虽然封侯,但是不立封邑,不建侯国,换句话说,也就是不行封建,侯者只能衣食赋税。而且即使封侯也控制得很紧,像蒙恬那样的大将,尽管为秦始皇立下许多汗马功劳,也不得封侯之贵。秦亡以后,项羽立即恢复封建制,以迎合某些统治势力的愿望。

但是这次分封历时很短,由于受封者之间利害冲突巨大,终于酿成有名的楚汉之争。这场战争延续了四年之久,汉王刘邦打败了项羽,建立了西汉王朝。刚一登上皇帝宝座,刘邦便立即分封七名功臣降将为王,建立了七个异姓诸侯王国。这个做法并非刘邦本意,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这些功臣通过楚汉战争已经手握重兵,占据要地,与刘邦名为君臣,实若敌国,不得不以封建的手段来换取臣下的效忠。所以汉初的形势是君与臣共天下。其实还在楚汉逐鹿中原的时候,韩信已经要刘邦封他为“假齐王”,刘邦当时老大不愿意,经过张良的提醒,才赶快做顺水人情,封韩信为“真齐王”。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刘邦当然不满于半壁江山被七个异姓诸侯所占,因而在第二年便动手逐个翦除异姓王。对于加强皇权专制的中央集权制来说,这自然是必要的措施,问题在于翦除异姓王以后采取什么样的替代的政策。当时,一般人对秦王朝迅速灭亡原因的认识,都归咎于始皇帝的废除封建制,以至没有子弟拱卫中央政权。受这种认识的支配,刘邦于是分封自己的子弟亲戚为诸侯王,建立同姓诸侯王国,以代替被取消的异姓王国。到他在位的最后一年,共建立了九个同姓王国,异姓王国则余下最弱小的一个长沙国。十个王国占去西汉疆域的大半,皇帝直属地只有15个郡(图2)。

图2 汉初封建图

虽然汉初实行封建制在名义上是仿照周代遗意,但在实质上有很大的区别。西周的封建是层层分封,而汉代封建只有一层分封,诸侯王国以下依然是郡县制,每个王国领有三四郡、五六郡不等,所以《隋书·地理志》说:“汉高祖……矫秦县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逾古典,而郡县之制,无改于秦”,是一点也不错的。因此,汉代封建只是郡县制的变形,并没有完全回到西周封建的道路上去。除了诸侯王以外,刘邦又分封萧何、张良等100多位功臣为列侯,建立侯国,这些侯国的地位与县相当,但直属中央。这时的行政区划体系如下图所示:

中央:
1)汉郡━县(道)
2)王国━支郡━县
3)侯国(道)

汉初封建的基础虽说还是郡县制,但受封的诸侯王和列侯在理论上与皇帝一样,都是“有土之爵”,因此具有与周代封建性质相类似的两大特权:一是“自置吏”,可以自行任命官员;二是“得赋敛”,可以收取人头税与田租。这样,王国和侯国在行政和财政方面就有了相对的独立性。

这种情况给专制皇权带来了直接的威胁。刘邦在世时,同姓诸侯王都是子弟之属,一般不可能犯上作乱。吕后当权时,他们也能团结一致,对抗诸吕,促使文帝登极,的确起了一定程度的拱卫作用。但文帝以后,同姓诸侯与皇帝的关系已经疏远,人人都有帝制自为之心,皇权自然受到挑战。刘邦初封同姓王国时,唯恐其实力不足,不能屏藩皇室,因此所有王国都地兼数郡,如建立齐国的原则是“诸民能齐言者皆与齐”(《汉书·高五王传》),以至齐国领有七郡之地。地大则民众,民众则财富,如果进行叛乱,将对中央构成致命的威胁。

鉴于这一形势,汉文帝接受贾谊“众建诸侯少其力”(《汉书·贾谊传》)的建议,将齐国分为七国,将淮南国分为三国,使国的数目增加,而领域却大大缩小,实力也就严重削弱了。汉景帝执政以后,又采用“削藩”的手段,直接夺取王国所属的支郡,进一步缩小各王国的封域。这一举措招致诸侯王的严重不满,终于引发了吴楚七国之乱。但这时“众建诸侯”的效果已经显示出来,除吴楚二国外,其他五国都势单力薄,所以七国之乱很快就被平定。景帝乘胜收夺各王国支郡,使所有王国都只余一郡之地,又削去诸侯“自置吏”与“得赋敛”两大特权,于是王国地位等同于郡,诸侯王只能衣食租税。行政区划体系变成如下结构:

中央:
1)郡━县(道、邑、侯国)
2)王国━县

此后,郡和国在一起并称郡国,作为汉代的第一级行政区划。封建已经名存实亡,郡国并行的制度已与纯粹的郡县制没有实质的差别了。

虽然所有王国都只有一郡之地,汉武帝依然担心辖县较多的王国实力太大,因此采纳主父偃的建议,用“推恩法”蚕食王国的领域。推恩法的实质是诸侯王可以封子弟为王子侯,但所建侯国必须归王国周围的郡所有。这样一来,封侯越多,王国领域就越小,到西汉末年,许多王国只剩三四县之地了。

西汉的诸侯王国在200年间发生十分繁复的变化,到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共有20个王国与83个郡并存,虽然王国数量占郡国总数的1/5,但20个王国一共只领123个县,仅占整个西汉总县数1587个的十二三分之一而已。

汉初封建引起一场内乱的教训为后代皇帝所吸取,于是曹魏的皇帝不分丝毫权力给诸王,甚至使王国实际上成为封王的囚禁地。然而魏祚〔zuo作〕过短,又使魏晋之际的人们再次产生疑虑,认为曹魏代汉以及司马氏代魏,都是由于汉魏宗室失位、藩王无权所致。于是晋代封建比汉代更加变本加厉,结果引起了一场大灾难。

第二节 西晋封建的失误

西汉初年除吴国例外,只有皇子及皇兄弟才能受封为同姓王,这一成规为历代所遵奉,绝少被违反。另一方面,西汉中期以后,王国所封只有一郡之地,也同样成为定制。但是这两条规矩在西晋都先后遭到破坏。

西晋泰始元年(公元265年),晋武帝司马炎代魏自立,封王27人,但无一皇子为王,除皇弟三人以外其余24人都是乃祖司马懿的子弟,因此被称为宗室王或宗王。为什么要大量分封宗室为王呢?主要原因有两条,第一就是要以此来加固“磐石之宗”,以拱卫皇权,这是当时普遍的认识。在无皇子可封王的情况下,宗室王被看成是遏制异姓势力的可靠力量。第二则是西晋的特殊情况。司马氏代魏的工作早在司马懿和司马师、司马昭两代人的手中已经完成(所以有“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成语),司马懿的众多子侄为此立下很大的功劳,司马炎只不过做了个现成的皇帝而已,因此不得不以封王来酬劳其叔祖、叔父、从伯叔父等人。

分封宗室为王自然失策,因为这些人与皇帝亲属关系过于疏远,很难起到拱卫皇室的作用,但此错犹小,因为当时的封国地不过一郡,国相由朝廷任命,宗王也不掌握地方政权。王国户数最多两万户,不过相当秦汉时代的两个大县,而且租调所入,宗王只食1/3,财力也不富厚。晋武帝的大错则在于令宗王出镇,也就是任用宗王作为重要州的都督。这本来只是一种安抚性的措施。因为泰始分封以后,宗室王虽能对异姓势力起遏制作用,但他们与皇权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显露。司马炎一方面分封皇子为王,一方面又在政治上排抑他们,令宗王离京就国。当时出藩就国被视为苦事,为了缓和宗王的不满,遂采用增加户邑,“国皆置军”,并且“使军国各随方面为都督”等安抚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却把宗王的政治地位与执掌军事的权力结合起来,形成一股足以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力量。

西晋时代,全国设有20个左右的州,作为郡国以上的一级政区。其中重要的州又设有作为军事首长的都督,有的都督辖区地兼数州,权力范围很大。出任都督的宗王既握军符,又管民事,专横跋扈,割据称雄,同时又个个觊觎帝位,图谋不轨。司马炎晚年已经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亟思良策,以为应付。

良策只有一个,那就是提高皇子王的权位,以与宗室王相抗衡,这是汉代贾谊早已提出过的以亲制疏之策。具体措施有两条:一是令皇子王到自己的封国去,各统方州,任都督,以分宗王都督之权势;二是扩大皇子王的封域,这一条正是打破了以郡为国的老规矩。于是成都国有蜀郡、广汉、犍为、汶山四郡(均在今四川境内)领七万户,吴国有丹扬、吴兴与吴三郡(今苏南和浙西大部),清河国有清河、渤海二郡(今河北东南部),秦国虽不明所辖九郡,但领户至八万之多,可能也有三四郡之势。楚国、淮南国、长沙国、豫章国等都有民五万户左右,应当也有二三郡地,这是自汉景帝以来400多年未有的现象。比起宗室王地只一郡,大国两万户,小国只有5000户,相去十分悬殊。

晋武帝在临死之前作出这样的安排,是想使皇子诸王结成一个强有力的集团,以与宗室王集团对抗,但这个遗愿终于破灭。因为皇子王也同样怀有争夺皇位的野心,结果是一害未去,一害又来。两大集团的利害冲突不可避免,终于在昏庸的惠帝和刚愎的贾后当政期间,酿成了骨肉相残的八王之乱。这场混战血腥残酷,使中原地区遭到很大破坏,并且由于西晋王朝的黑暗统治,导致了民族间的战乱,最后两个集团与西晋王朝同归于尽,只留下司马懿的曾孙,宗室王系统的琅邪王司马睿〔rui瑞〕到江东建立偏安一隅的东晋政权,北方则长期陷入五胡十六国的动乱之中。

对比汉晋封建制的演变,可以看到行政区划(王国也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其幅员的增减可以作为一种政治手段来使用。在西汉是以削减王国的封域来加强中央集权,在西晋却是用扩大王国的封域来促使局部地区的地方分权。

西汉的封建引起一场内乱,西晋的封建也是导致王朝覆灭的重要原因之一。汉晋两代的失误理应留给后人深刻的教训,但是并不尽然,仍然有人念念不忘恢复封建诸侯制。唐太宗就是这样的人。他原打算让皇子出任州刺史,并实行世袭,同时也让一些功臣如法炮制,但这一设想被魏征等人所劝阻,也为众功臣所辞让,才未付诸实施。可见由汉到晋,由晋到唐,“封建制”的意识一直没有消亡。尤其在武则天皇帝改唐为周以后,又有人因此而认为郡县制不可久安。

事情并没有到此完结,封建的阴影一直残留在人们心中,甚至在蒙古贵族入主中原之初也采用封建制,以皇子为万户,分领各州,直到元世祖忽必烈初年才又“罢侯置守”。明代藩王,虽无封土,但如燕王朱棣领兵镇守一方,也终引起一场所谓“靖难之役”。按照明末清初大思想家王夫之的看法,封建与郡县的利弊其实是最无需讨论的问题,孰优孰劣,判若冰炭,但恰恰是这个问题竟然讨论了2000年之久,直到清末依然有人旧话重提。

虽然推行封建制的想法始终没有止息,但汉晋两代的教训为大多数的人所接受。因此,自清代以后,已永远取消了封建制,皇子只是虚封爵位,并无实土。从西汉以来的郡国并行制也宣告结束,重新转入秦代的纯粹的郡县制。汉初和晋初的封建可以看成是封建制的两度回光返照,经过这两次貌似起死回生的波折之后,封建制是彻底地退出历史舞台了,只有名义上分封皇子为王的制度一直继续到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清代。

第三章 两千年三循环——行政区划层级的增减

第一节 行政区划的层级与管理幅度

任何行政组织都要分成若干管理层次,每一层次有一定的管理幅度,层次和幅度之间存在反比例关系,层次级数多,则每个层次的管理幅度小,反之,层次级数少,管理幅度就大。一个国家的行政区划同样要分成若干层次,而且层次级数是行政区划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一般而言,层级越多,上下阻隔越远,政令不易贯彻,下情不易上达,中央政府也就越难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因此,从中央集权的角度来看,要求有尽量少的层级,但受到管理幅度的限制,层级也不能随意减少。

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沿革的核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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