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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中的传播和权力:话语、意识形态和统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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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在这一意义上,理想的言语情境是隐匿于(如果未实现的话)每一个推论情境中的:“参与话语的行动本身就包含着这一假设,即真正的一致意见是有可能获得的,它与虚假的一致意见是可以区分开来的。如果我们不能对此作出假设,那么话语的意义本身就成问题了。”(McCarthy,1982,306页)
如果我们接受哈贝马斯的把意识形态等同于受到系统歪曲的传播的看法,那么他的观点是有道理的。在此情况下,理想的言语情境成了标准,对真理的声言根据它而被视为正当的(一致认为真实的)或不正当的(受到歪曲的或意识形态的)。但是,如果意识形态被视为不仅仅是符号,而且也以物质旨趣和机构权力的结构为基础,那么就很难得出理性的一致意见怎么能纯粹根据推论的说法来判断的看法。换言之,似乎不能保证理想的言语情境本身不是扎根于意识形态的现实概念的产物。假定意识形态是——至少根据阿尔都塞的定义——未被承认为意识形态,而且此外它体现在每天的社会活动中的话,那么一个人怎么在理性的一致意见和强制的一致意见之间作出区分呢?
哈贝马斯似乎认为,因为理想的言语情境的条件普遍适用于一切推论情形,那么理想的言语本身高于对意识形态的意义结构的歪曲;据此,理性的一致意见的真理与对虚假的一致意见的歪曲处于并列位置。但是,这一情况表明的是意义形成有可能存在于意识形态情境之外——即在某一意义上有一种脱离意识形态的立场,从此立场出发对由意识形态产生的旨趣的抑制进行批判。我不认为这一立场是站得住脚的,我将在下一章提出另一种意识形态理论。不过霍尔(Hall)提出的一个观点与我的看法是很接近的:
每一个社会活动是在意义和表象的相互作用中构成的,而且其自身是可以被表象的。换言之,在意识形态之外是没有社会实践的(包括话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因为一切实践都在意识形态中,或为意识形态所界定,因此一切实践就除了意识形态之外什么都不是了。(1985,103页)
这一立场使得我们超越纯粹根据语言结构确定真理的观点,更集中于以社会实践的转换为目标的观点上;即是说,意识形态批判的过程不应该试图去发现意识形态所歪曲的“真理”,而应该关注于解开社会现实构建的方式。对社会现实构建的性质的揭示开辟了这一可能性,即以新的方式思考这世界并作出行动。这一做法并没有否定受到系统歪曲的传播作为意识形态批判的一种形式的重要性,而是深化其影响。代之以用理想的言语情境确定解放的范围,话语可以更直接地与社会实践的真实体验联系起来,从而显示受到系统歪曲的传播怎样在特定的社会群体的物质旨趣背景中得以产生(见图1)。如吉登斯(1979,188页)所说,“分析符号秩序的意识形态方面……就是检验含义的结构怎样调动起来以使统治群体的局部性旨趣得以合法化”。
因此,哈贝马斯关于知识构成的旨趣的理论向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构的丰富而深刻的社会理论。他提出的作为批判意识形态和统治的手段的交际能力模型对社会现实形成中传播的作用有深远的意义。但是,如我已指出的,在哈贝马斯的研究中有几个问题。首先,他的把科学和技术视为意识形态的倾向模糊了意识形态的社会/阶级基础。其次,他用理性给旨趣所下的定义需要重新组织以全面包括社会群体的以物质为基础的旨趣。最后,他的关于意识形态批判的观点也是有问题的,这里意识被视为主要是符号现象,因而从统治下获得的解放被视为基于理性话语的普遍条件上。再则,这一理论模糊了统治及其扎根于社会实践和机构结构的阶级基础。因此解放旨趣必须把自我反思和转换性实践行动的可能性的形成结合起来。
对组织文化的意义
在这一节我想稍稍讨论一下哈贝马斯的研究对组织文化研究的意义,其中包括上述的理论重组。具体来说我想简要分析一下组织的意识形成、意识形态和旨趣的表象之间的关系。这将为第三和第四章关于权力和意识形态的讨论提供背景介绍。
如第一章所示,组织的意识产生和意义形成起源于构成组织。文化的共享的信念、规则和实践体系。这一“共享”的意义的概念一般用来表示通过组织的符号体系显示的、经交感产生的合理的、被当然接受的实践活动体系。但是,这一立场的问题是,“一致意见”常常被视为是没有问题的;即是说,文化被称为产生共享的意义并以其为基础,但是常常很少有努力去检验产生一致或强制意见(或强制形成的一致意见)情形的基础结构条件。
福里斯特(1981,1982)通过哈贝马斯的理想言语情境对组织的权力进行分析,他在讨论“共享”的组织意义时认识到这一问题。他提出,组织中社会和政治关系的产生可以通过用哈贝马斯的推论有效性的四个声言进行分析,权力是根据这几个有效性声言的满足程度而一致地或强制地予以行使的。用理想的言语和受到系统歪曲的传播来分析组织权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一致意见和共享意义的问题,但它未能对组织权力的性质作出适当的概括。权力是一种推论现象,它处于代表不同的社会组织的物质旨趣的情境中。因此权力不仅仅纯粹是推论性的,而是必须被视为结合社会关系的含义和基础结构的结构形成过程的有机部分。
对哈贝马斯的旨趣理论的重组必须克服把意识形态等同于技术的倾向,而把重点放在意识形态扎根于社会群体间旨趣构成过程的程度。对组织文化中意识形态的作用的审视必须集中于某些意义的形成与产生它们的局部旨趣分离的方式上;即是说,组织现实的一个狭窄、特定的结构形成怎么会变得普遍化、并在各社会群体中被视为合法的?
有好几位理论家谈到了与社会体系的结构形成相关的旨趣问题。例如,达伦多夫(Dahrendorf,1959)提出过一种社会的“冲突理论”,根据该理论,社会体系部分地是由不同旨趣间的紧张态势所形成的:
统治地位的占据者和被统治地位的占据者,根据他们所占据的地位,拥有某些在实质上和方向上有矛盾的立场……我们的冲突群体形成的模型包括这一命题,即这两个权威地位的聚合体在每一个方面都有别于对方——占统治地位的一方以维护显示其权威性的社会结构的旨趣为特征,而被统治的另一方则以改变剥夺了其权威性的社会条件为其旨趣。这两种旨趣处于冲突状态。(174-176页)
达伦多夫同意韦伯的观点即,维持和改变特定的权威结构的问题有赖于统治和被统治群体之间权威关系的合法性。但是,根据社会冲突理论,他认为这类旨趣的合法性总是有问题的(1959,176页)。对达伦多夫而言,社会冲突后面的驱动力量在于统治群体和被统治群体旨趣之间的紧张关系。这些旨趣不是由个人所形成的,而是由在社会等级中所处地位产生的需要而引起的。因此管理阶级把旨趣放在控制经济生产的手段和资本的增长上,而工人的旨趣则是获得经济收益,改善工作条件,等等。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在这两类旨趣之间必然存在着紧张关系。
尽管达伦多夫的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只承认劳资双方长远的紧张关系,但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则提出各群体旨趣之间的对抗和矛盾(Braverman,1974;Goldman和Van
Houten,1977)。例如,布雷弗曼对垄断资本主义的研究就试图对随着技术革新程度的提高而出现的工作过程的非人化作出描述。他提出,虽然传统的观点认为技术革新的提高要求工人有更高的技能,但相反的情况同样存在。作为生产过程中的“分离因素”,一般的操作工人越来越成为机器的附属物。但是,在上层管理层中,技术水平的要求提高了;这里行政科学发展成为扩大工人向公司提供的资本单元的主要手段之一。因此发展的趋势是组织等级层次两端的技术的两极分化,而不是总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工人群众从这一事实中没有得到什么,即他们对劳动过程控制的削弱被经理人和工程师方面控制责任的增加而大大得到补偿。相反地,不仅他们的技术在绝对的意义上下降了(指他们失去了手工艺和传统的技艺但并未获得足以补偿前面的损失的新的能力),而且在相对意义上则下降得更多。科学结合到劳动过程的程度越高,工人对该过程的理解就越少;随着机器成为越来越复杂的智力产物,工人对机器的控制和理解就越少。(Braverman,1974,428页)
布雷弗曼是从技术控制的角度讨论旨趣问题的;即是说,工人在与劳动过程的关系上相对的自主/服从和管理层对资本积累过程进行微调的越来越复杂的努力。在一定意义上布雷弗曼的观点和哈贝马斯的看法是相近的,后者强调技术理性是社会体系中统治和剥削的原因。但与此同时,这一在垄断资本主义、技术控制和对工人阶级的统治之间建立的直接关系使得组织中旨趣的复杂表象问题过于简化了。即是说,组织不仅仅是一个生产的场地,而且还包括拥有不同的、且常常是对立的旨趣的群体的结合和构成。
正是在这一方面亚伯拉罕森(Abrahamsson,1977)探讨了组织中官僚统治对参与层次的影响。他认为官僚统治倾向于抵制在各层次中对组织政策和决策的参与,它把组织的行政管理从组织的委托者手中分离出来(那些对形成组织的目标有旨趣的社会群体)。这些群体的旨趣由于组织管理部门的自主存在而变得模糊了。亚伯拉罕森提出,一个真正具有参与性的组织环境必须驱除这一概念,即决策是官员们的特权,而应把它视为代表了所有的利益群体——工人、经理、企业家、消费者、股东,等等。
这样一个组织民主的概念受到了普遍的反对,因为“首先,高层次的参与不能被简单地视为带来经济效益;这样的参与在主要目标和资本资源的使用方面威胁着公司所有者的权力地位”(Abrahamsson,1977,188页)。我也认为这一参与概念与大多数组织中意义的结构形成是不相合的。意识形态在掩饰不同群体的各种旨趣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且表达了强调组织价值观和目标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的组织现实。正因如此,控制组织资源的统治群体的权力与这类群体所拥有的能力联手合作,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框定组织现实。
对权力和意识形态的再思考
因此,权力和意识形态是不可分离的。哈贝马斯会同意这一说法,但对他而言,权力是体现在受到系统歪曲的传播和强制形成的虚假一致意见之中的。理想言语的条件(由此而脱离意识形态的意义,或真理)和权力的运用对哈贝马斯来说是互相排除的。但是,在组织的情境下,权力的行使必须被视为组织活动的一个内在部分。意识形态和权力并不因为提出脱离意识形态的话语条件并从事推论检验而受到批判,而是因为显示这二者怎样限制思想和行动的可能性而受到批判的。权力在被用来把某一形式的组织理性强加于其成员、同时又限制矛盾的、或具竞争性的观点的提出时起了意识形态的作用。但是社会行为者在面临意识形态的意义形成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自主,这也是在行使权力。在这一意义上,权力并不总是与真理相对的,但它也可用于否定受歪曲的传播(意识形态)产生的闭塞状态。
吉登斯(1979,1981,1982)根据这一思路提出了行为主体人的概念:“在统治和权力的中心的是人的行动的转换能力,这一切的起源是社会生活中解放的和生产的方面,同时又是压抑的和毁灭的方面。”(1981,51页)这一“控制的辩证关系”,如他所称的,集中在社会行为者作为行为主体的选择行为能力方面,无论条件有怎样的限制性。因此,“控制的辩证关系隐含在……行为主体和权力的逻辑联系中。一个没有自己意见的行为主体就不再是个行为主体”(1981,63页)。在吉登斯的表述中组织不仅仅是对行动的约束,而且也起着发挥能力的作用,允许组织成员去取得目标,形成价值观体系,并潜在地构成对组织现实的不同见解。行为主体和结构因而是相互依存的。组织的结构性质就是,构成组织的实践的媒介和产物。这一“结构形成理论”明确否认社会行为者完全受制于体现在组织中的统治结构这一概念,并进而提出组织实践具有潜在的转换能力。
通过把组织结构视为具有赋予能力和给予约束的功能,吉登斯于是提出了一方面是意识形态和统治,另一方面是转换和解放的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兼具统治和解放的能力体现在组织生活的日常实践中。这些实践的解放或统治的能力有赖于它们在其中发挥功能的含义结构。所有的组织实践都具有符号功能,该功能显示了这些实践在更大的组织意义体系中的地位。
总结和结论
尤金·哈贝马斯的哲学探讨对传播学者来说是重要的文献,他提出的真理理论和社会模型把传播置于中心位置。他的理论立场要求我们不仅对传播在意义形成和理解、而且在以对人的旨趣的统治和压抑为特征的社会情境的构成和维持中起的作用作严格的审视。他的“受到系统歪曲的传播”的概念有很强的启发性,把焦点投射在话语受到各种利益群体的操纵和吸取的程度上。此外,他清楚地显示了意识形态的批判包括话语批判的程度和后者受到系统歪曲的过程。
如在本章中已经讨论过的,哈贝马斯的研究尽管有其局限性,但是对于他提出的引起人的自我反思、其可能性体现在理想的言语情境中的给人带来解放的知识构成旨趣的特征是无法轻易消除的。正是通过自我反思而带来的解放的可能性迫使社会行为者对他们生存于其中的社会条件予以严格的审视。也正是在无强制的话语中的同样的解放旨趣给许多社会理论家包括我在内,提供了动力。因此后面几章的目标是介绍这样一种组织文化理论,该理论直接把统治权力(霸权)和意识形态问题结合起来以理解意义在组织中是怎样形成的。为了这一目的,第三章讨论权力问题,对围绕这一社会现象的概念形成的问题进行检验,并对其在组织文化和意义形成的环境中应用的适宜性作一评估。

第三章 权力,旨趣和组织文化

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权力这一现象。我们很难想象存在这样一种人际关系,它在某个时候不牵涉到一个人对另一人作为与否的影响力。因此在孩子长到十来岁开始“反叛”以前,父母一直对他们行使着权力;老板有权对下属发号施令,在下属不按照指令行事时就会感到恼火;恋人们则会为试图“控制”此恋爱关系而争斗。凡此种种都涉及影响问题,即指使别人去做某些他们本来不一定会做的事。
然而我们在本章中所要探讨的权力问题超越了单纯的人际关系范畴内的影响问题。我们将把权力作为一种结构现象进行探讨,既把它视为组织成员参与组织形成活动的产物,又把它看做一种过程。我们将着重探讨权力与统治之间的关系;换言之,通过权力的使用使组织中的某些群体受益而使另一些群体的利益受损。因此我所感兴趣的不是研究权力的使用是否合法。我更关注的是权力如何在组织中起统治作用以影响组织内旨趣体系的结构形式。因此本章将为以后的讨论奠定基础。我们将探讨组织文化中意识的形成,我认为这是起统治作用的组织结构产生和复现的主要手段。因此我们将探讨关于权力的不同的理论学说,从而提出最适合于研究组织现实的结构形成的权力概念。
因此,本章的写作将按下述顺序展开。首先是有关体现社会关系特征的权力的讨论,即在个体间或社会群体间的相互作用中权力的概念如何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调整/调节作用,我们将用实例加以说明。其次,我们还将归纳权力在组织中的作用,为今后权力/意识形态的讨论提供一些背景知识。这样安排的目的是要说明文化并不是自发地、通过交感而产生的,而常常是某种权力分配的结果,而后者则由某些特定的组织意识形态予以再现。组织文化不仅仅是理性的、自发取得的一致意见的产物,同时也是“受到系统歪曲”的意义形成过程。
权力的概念
过去25年中,如何为权力制定一个既严密又系统的概念始终是社会科学界的中心任务。争论主要集中在如何为某人或某群体对他人或其他群体“施加重要影响”的方式给出定义。在这一点上,多数权力理论是从行为学的角度出发的;也就是说,他们所关注的是某人或某一群体的行为对他人或其他群体的行为所产生的明显影响的程度。
在有关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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