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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单靠追踪、寻访,如果找到了“研究对象”,就需要以最高超的技巧对其进行诠释。这种技巧无处可学,只能在挖掘的过程中逐渐培养出来。在当今历史的后院里,数百万的平庸之辈只会感到厌倦,他却从中发现了奇遇、历险、学问与休闲。
另一个类似探索的例子是俄亥俄州的一位家庭主妇对北美歌雀的研究,研究地点是真真切切的后院。早在一百年前,曾有人对这种最常见的鸟进行过科学的命名和分类,之后就再没人提起过这种鸟了。这位俄亥俄州的鸟类爱好者认为,鸟和人一样,除了名字、性别和服饰之外,还有更多值得去了解的事物。她开始在她的花园设置陷阱捕捉歌雀,给每只鸟带上赛璐珞脚环,她可以根据不同颜色的脚环进行辨别、观察每只鸟,并且记录这些鸟儿的旅行、觅食、打斗、歌唱、求偶、筑巢和死亡等方面的特点或数据,以此破解歌雀的群落生态密码。十年来,她对于歌雀社会、歌雀政治、歌雀经济和歌雀心理的认识,已超过了任何一个人对任何一种鸟的认知与了解。十年的坚持不懈,为她开辟了通往鸟类科学研究的道路,各国的鸟类学家纷纷前来与之探讨。
这两名业余爱好者都出了名,不过他们刚开始研究时根本没想到会出名。这名利是意外的收获。但我要谈的不是名望,他们获得的是比名望更为重要的自我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也是其他很多业余爱好者的收获。但我要问的是,我们的教育体系为自然史领域的业余爱好者们的科学研究做了些什么呢?或许我们可以去上一堂动物学系的正规课程来寻找答案。那里的学生正在默背猫骨头上隆起部位的名称。研究骨骼当然是重要的,不然我们就无法了解动物从产生到进化的过程。但是,为什么要记下隆起的位置呢?有人说这是生物学训练的一部分。难道我们不需要接触活生生的动物,以了解它们在自然中的各种生存状况吗?遗憾的是,在当今生物学学科体系中,对活的生物的研究并未被列入。我所在的大学就没有开设鸟类学或哺乳动物学的课程。
植物学教育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并没有激发学生对活生生的植物的兴趣,只是没有动物学教育那么极端。
学校对户外生物研究的排斥由来已久。实验室生物研究诞生时,业余的自然史研究还处于把各种鸟类均称为“小鸟儿”的阶段。专业的自然史研究则是给物种分类,积累对动物饮食习惯的记录却不对这些习惯进行分析解释。于是,实验室方法开始蓬勃发展,并与户外研究形成竞争局面,后者成了停滞的死水。没过多久,实验室生物学就自然而然地被视作较为优越的科学实验形式,在继续发展的过程中,自然历史的业余研究被排挤出了教育体系。
现在这种默记骨头位置的马拉松式教育,就是完全符合这一逻辑发展的产物。当然实验室生物学的兴起也有其他正当理由。学医的需要它,动物学教师也需要它。但我认为,相比之下,普通人更需要的是能够去理解生机盎然的世界。
在此期间,野外研究无论是在方法还是在理念上都逐渐趋于科学,已经形成了和实验室生物科学齐头并进的态势。作为业余爱好者,学生不再满足于轻松漫步乡野,列出一系列物种的名称、迁徙日期和平胸鸟的名字。给鸟上脚环、在羽毛上做记号、统计鸟的总数,对鸟的行为和环境进行一系列实验等技术被广泛使用,成为关于鸟类的量化研究方法。如果业余爱好者具备想象力与耐心,足可以选择真正有科学性的自然历史问题,或去解决和太阳一样未经探索的自然史问题。
现在的观点认为,实验室的研究和野外研究应该互补互助,而不应相互竞争。不过这种新观点还没有影响到学校的课程设置。扩大课程体系需要经费支持,因此,在一些大学里,对自然历史感兴趣的学生得到的不是鼓励,而是冷落。大学教给学生的是怎么解剖猫,而不是如何以欣赏的眼光、智慧的生物学头脑去审视乡野。这两方面都应该讲授,若两者不可兼得,便牺牲后者。
生物学教育是培养公民素质的途径。为了更清楚地了解目前生物学教育的失衡和贫乏,我们可以带某一个聪慧的学生去野外,并问他几个问题。他肯定知道植物的生长过程和猫的身体结构,但是我们想测试的是他对土地构造的了解程度。
我们沿着密苏里州北部的一条乡间道路驱车南下。然后在一个农场停下,那里有个村庄。看着院子里的树和田里的土壤,我们的问题是能不能说出当初开拓者是从草原还是从森林开垦出这个农场的?他在感恩节吃的是草原榛鸡还是野火鸡?这里的原始植物是什么?它们为什么会消失?草原植物对这片土壤的玉米产量有什么影响?为什么这里的土壤现在遭到了侵蚀,而以前却没有?
假如我们正在奥扎克山旅游。这里有一块废弃的田地,田间长着稀疏矮小的豚草。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么这块地的抵押人失去了回赎权?事情发生在多久以前?在这里是否能找到鹌鹑?远处的墓园隐藏的故事是不是和这些矮小的豚草有关?如果这一流域的豚草都这样矮小,是否在警示我们溪流将来有可能泛滥?是否可以揭示溪流中鲈鱼和鳟鱼的未来?
许多学生认为这些问题不切实际,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问题。但是任何一个有观察力的业余自然史学者都可以明智地思索这些问题,并且乐在其中。你也会发现,当今的自然史只是偶尔探讨一下动植物本身的个性、习惯和行为。它主要关注的是动植物彼此间的关系,它们与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水之间的关系,以及动植物与颂扬“我的故土”却不知其内部运作规律的人类之间的关系。研究这些事物之间关系的科学被称为“生态学”。但是我们怎么称呼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受过教育的公民是否知道他只是整个生态系统中一个小小的齿轮?他是否知道,如果与整个生态系统和谐共处,他就会拥有无限的精神和物质财富,但是如果不能与之和谐共存,最终就会两败俱伤,引发生存危机。如果教育没有教我们这些道理,那么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们追求不到与土地的和谐共处,如同人们无法追求到绝对的公正和自由。在追求这些更高的目标时,重要的不是获得的结果,而是奋斗的过程。只有在机械化的企业里,我们才能期望所付出的努力会很快有回报或彻底达到所谓的“成功”。
当我们说“奋斗”的时候,就意味着从一开始就明白我们奋斗的力量必须来自内心。只靠外在的力量不足以激发人们为某个理想奋斗的决心。
那么我们面临的问题就是,当大多数人已经忘记土地是作为一样事物而客观存在的时候,当教育和文化近乎完全脱离了土地的时候,如何才能让人们懂得要与自然和谐共存。这也是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教育所面临的问题。
美国文化中的野生动植物
原始人的文化多以野生动物为基础。因此,水牛不仅是平原上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也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建筑、服饰、语言、艺术和宗教。
文明人的文化基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但是仍然保留了一部分源于荒野文化的成分。这里我要讨论的是,以荒野为根源的文化具有怎样的价值。
文化是不可度量的,我也不会浪费时间做无用功。我想说的是,具有思考能力的人普遍认为,我们在户外运动、习俗和重新接触野生世界的体验中,都可以找到其文化上的价值。我冒昧地把这些价值分为三类:
首先,如果一种经验能让我们想起民族的起源和发展,亦即激起我们的历史意识,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这种历史意识就是最佳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就拿我们民族来说,由于找不到其他名词定义,我把这种意识称为“拓荒者的价值观”。比如,一名童子军鞣好了一项浣熊皮帽,在小路边的柳树林中扮成拓荒者丹尼尔·布恩'6'的模样时,他就是在重演美国历史。在文化上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可以直面黑暗而残酷的现实。又比如,一个农场的孩子在吃早饭前察看他为捕捉麝鼠所设的陷阱,然后带着一身麝鼠气味走进教室,这时我们足可以认为他就是在重演毛皮交易的传奇。无论是在社会中或是在个体身上,“个体的发展史”都在重复着“种群的发展史”。
第二,如果一种经验能让我们想起“土壤—植物—动物—人”这一食物链的依存关系,或者想起生物群系的基本结构,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文明的进步让各种机械和媒介干扰了人与土地的基本关系,导致人们对土地的认知日渐模糊和偏颇。我们以为是工业在养活我们,却不知道是什么养活了工业。以前,教育也曾让我们亲近而非远离泥土。例如,有一个童谣讲述的内容就是一个人带一张兔皮回家给婴儿当睡袋,诸多类似的民谣和故事都可以重新唤起记忆,并告诉人们,人类曾经依靠自然狩猎来维持家庭生计。
第三,如果一种经验能够彰显被统称为“狩猎道德”的伦理准则,那么这种经验就是有价值的。人类改进狩猎工具的速度超过了自我完善的速度,“狩猎道德”就是主动限制人们对这些先进装备的使用,从而在追逐猎物时发挥技巧的作用,减少器械的作用。
野外生物的伦理学具有其特殊的一面。通常来说,没有观众会为狩猎人的行为喝彩或对其进行指责,猎人不论做什么都是出于自己的良心,而非为了旁观者们。无论怎么强调这个事实的重要性都不过分。
我们需要铭记的是,主动遵守伦理准则可以提高猎人的自尊,如果漠视或违背伦理准则就会使猎人走向退化与堕落。例如,狩猎准则其中的一条公约是不要浪费好肉。不过现在的事实却是,威斯康星州的猎鹿人每次都能合法猎取两头雄鹿,却都至少会杀死一头母鹿或一头幼鹿,猎人带走公鹿,而把母鹿或幼鹿的尸体随意抛在森林里。可以说,约有一半的猎人会见鹿就杀,直到射中法律允许猎杀的公鹿为止。遭到非法猎杀的鹿就这样被留在它们倒下的地方。这样的狩猎毫无社会价值,而且会使这些猎人习以为常,进而在其他狩猎领域违反职业道德,亵渎伦理准则。
因此,拓荒精神以及与土地有关的经验似乎有两种可能性——或者没价值,或者有更大价值;而在伦理道德方面则可能存在负面价值。
这也基本界定了我们植根于户外的三种文化食粮,但并不意味着文化因此获得了滋养。价值萃取从来都不是自发的,只有健康的文化才能吸收养分并得以生长。那么,我们目前的户外娱乐滋养我们的文化了吗?
拓荒时期产生了两种理念,一是“轻装上阵”,二是“一颗子弹,一头公鹿”。这正是户外活动体现出的拓荒精神的实质。当年的拓荒者们必须轻装上阵。因为那时交通不便,资金不足,没有重型武器,射击就要讲究既经济又准确。其实,人们开始接受这两种理念时都是因为别无选择;生活所迫造就了美德。
不过,这两个不成文的法则后来发展成了户外活动准则,成为户外活动者自觉遵守的戒律。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了自立、刚毅,重视野外生活能力和枪法等独特的美国传统。这些理念虽无形,但并不抽象。罗斯福总统是出色的狩猎家,这倒不是因为他在家里挂起了很多战利品,而是因为他用狩猎这种无形的语言表达出了无形的美国传统与精神价值。在斯图尔特·爱德华·怀特'7'的早期作品里,我们可以找到更微妙、更准确的表达。基本上可以说,这些人了解文化价值,开创了文化价值的发展模式,从而也就创造了文化价值。
随后出现了机械制造者,或者说出现了售卖户外活动用品的商人。这些人用各种新颖奇特的户外活动产品把美国户外活动爱好者装备起来。这些设计原本是自立、刚毅、野外生活能力和枪法的辅助品,结果前者却常常替代了后者。新装备塞满了口袋,或者挂在脖子和腰间的皮带上。卡车和旅行拖车也满载着各种户外装备,没有一种装备不是越来越轻便精良,然而如果把所有的装备加在一起就变成了数量惊人的负荷。每年的装备交易量是个天文数字,这个数字被人们作为“野生动植物的经济价值”认真公布。但是这些做法的文化价值又体现在哪里呢?
最后我们再举一个猎鸭者的例子。他坐在一艘铁船上,躲在充当诱饵的人造鸭子后面,自己不用劳神费力,这艘哒哒作响的小型机动船就会把他带到埋伏地点。如果寒风刺骨,罐装的化学燃料可以供他取暖。他试图模仿一种他希望的具有诱惑力的声音,在家时他从唱片上学到的,于是便用一种鸣叫器向飞过的鸭群喊话。鸣叫器没什么意义,不过诱饵还是发挥了作用,一群鸭子盘旋着飞了过来。一定要在鸭子绕第一圈的时候就开枪,因为沼泽里还埋伏着很多带着类似装备的猎人,他们可能会占了先机。鸭群离他七十码时,他就必须扣下扳机了,因为他那杆枪的瞄准器已经设置成无限远,而且从广告上得知他的超级Z式子弹射程很远。随着一声枪响,子弹在鸭群中炸开,几只被打断了腿的鸭子掉下来,不知会死在哪里。我们能说这个猎人在猎杀过程中感受到什么文化价值了吗?或许他只是在为水貂提供食物吧?下次从埋伏地点开火的人与鸭群的距离会是七十五码,不然还能用别的方法猎到鸭子吗?这就是当前的猎鸭方式,是所有公共猎场和许多狩猎俱乐部都在采用的典型模式。哪里还有“轻装上阵”的理念和“一颗子弹”的传统呢?
这些问题并不很容易回答。罗斯福不曾小看现代的来复枪,怀特也经常使用铝锅、尼龙帐篷和脱水食品。但他们只是适当地接受和使用各种器械,只把它们当作辅助品,并没有成为机械用品的奴隶。
我不想假装知道怎样才算适当使用工具,我也不知道恰当与不当使用器械的界限在哪里。不过我可以明确地说,器械的起源与其自身文化的影响有很大关系。手工制作的狩猎工具和户外生活用品不但不会破坏,反而会加强人与自然的关系。用自制的鱼饵钓鳟鱼,你除了能收获鱼之外还能收获快乐。我自己也会使用工厂制造的小器械。但花钱买来的这些玩意不能无限制地使用,否则就会破坏户外活动的文化价值。
并非所有的户外活动都和猎鸭一样堕落。美国传统精神的捍卫者还是大有人在的,或许弓箭运动和鹰猎的复兴就代表了人们在这方面的努力。但总的趋势是机械化程度在加深,文化价值随之萎缩,尤其拓荒者的价值取向和伦理规范的约束也在逐渐淡化。
我感觉美国的打猎爱好者是困惑的,他们不明白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既然更大型、更优良的设备有益于工业发展,为什么就无益于户外休闲活动呢?他们还没有明白,户外休闲基本上应该是自然的、返璞归真的,这些娱乐的价值恰恰体现在娱乐与工业的反差对比之中。过度机械化无疑是把工厂迁入了森林或沼泽,从而破坏了这种反差之美。
没有哪个人会告诉狩猎者出了什么问题。关于户外活动的报刊杂志已不再为户外活动代言,而成为户外用品的广告牌。野生动物管理者忙于生产供人射击的动物靶子,无心关注射击背后的文化价值——从希腊将军色诺芬'8'到美国总统罗斯福,都说户外活动是有价值的,既然如此,人们理应承认这一价值是永存的。
对于不使用枪支火药的户外活动,机械化的影响又是另一番景况。现代的望远镜、照相机和铝制的鸟脚环等物品,都不会破坏鸟类学的文化价值。如果没有船外马达和铝制小舟,钓鱼的机械化程度也远远低于各种狩猎。但是另一方面,机动化交通只留下支离破碎的原始野地,破坏了野外活动的乐趣。
在边远林区用猎犬来猎狐狸,或许体现了局部的机械化入侵,但没有破坏文化价值。使用猎犬是最纯粹的狩猎方式之一,它具有真正的拓荒精神,表现了人和自然之间最直接、最美妙的关系。狐狸会被猎人有意放走,这也体现了猎人在狩猎道德上的节制。但如今人们却开着福特车追逐狐狸享乐!狩猎的号角与破旧小汽车的喇叭声交织在一起。不过,我想应该没有人会发明机器猎狐犬,或者不会有人在将一支多管猎枪用螺丝拧到猎犬鼻子上,也没有谁会用留声机或其他省力的捷径教别人如何训练狗。在狗的王国里,制造商们已经无计可施了。
其实,把户外活动的弊病全都归咎于这些辅助用品,是不太恰当的。广告商在推销产品时会用尽各种浮夸的说法,但这些说法很少像实物一样诚实,尽管二者可能都没什么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指引户外活动爱好者该去哪儿的专栏。知道哪里有打猎或钓鱼的好地方,本来是一种非常私密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