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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手札-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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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故意的吧?关键时刻吊胃口,信不信我削你?这件事后来怎么样了?到底附在村长媳妇身上的东西是不是这条蛇?还有另外一个是啥玩意?谁把村长媳妇是头发弄没的?”
老李见丁强说了半截,到了该揭晓答案的时候居然不说了,抬手就是一巴掌,他比我的好奇心还重,总想通道结局。
其实我也被带入进去了,尤其是说到那村长媳妇一脑袋血珠的时候,我不自觉的感到浑身发冷,那种场面,想想都觉得恐怖,绝对不是人力所能办得到的。
“哼,想听啊?给我道歉,说你们相信了,不然我不说。”丁强有些生气我们刚才不相信他的话,嘴巴撅的能拴头驴。
倒不是我们不相信他的故事,但是他说的太玄乎了,连渡劫这样的事情都出来了,现在是什么年代?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所谓的渡劫,个人觉得还是自然现象,动物不可能成精了。
“你小子涨行市了是吧?行,我们都相信了,就算你说你家公鸡下蛋了,而且下的是三角的蛋我们都相信,你就快点说吧。”
老杨也点了一根烟,笑着催促他,一般来说,只要说的不是自己的故事,就算代入感再强也没用,最多就是觉得有些害怕,但不会产生太大的共鸣。
尤其是小强说的这个,一开始还真把大家带进去了,但是说到蛇精渡劫,那就有点不靠谱了。
“你们还记得网上曾经传出来过一张照片吗?就是那个巨蛇渡劫被劈死的图片,当时被炒得纷纷扬扬,我们那里的那条比照片上的大多了,笼罩了一个树冠。”
丁强被说了一通之后反倒老实了,便接着往下讲,其实也不多了,大家跑下山谷,在巨蛇死的那棵树下找到了村长媳妇穿过的花裤衩,证明后来要三牲三禽的那个就是这条蛇,当时预感到自己即将渡劫,为了躲避天劫,用三牲三禽来祭天,希望能网开一面。
另外,那花裤衩是用来避天劫的,据说雷部正神最怕肮脏之物,如果在渡劫的时候脑袋上顶个肮脏的东西,就容易躲避天劫。
动物修炼本身就不容易,而且属于异类,天劫对它们来说就是死劫,纵然准备的这么齐全,结果还是没能成功,被劈死在树上。
而那个弄走村长媳妇头发的却始终没有下落,谁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仙家,直到两年后,有人进山,发现了一个长发及腰的少女,自称黄怜儿。
那人也聪明,直到深山老林中不可能遇到什么正经人家的孩子,而且这附近根本就没有什么姓黄的人家,加上对她的那一头黑发比较眼熟,当时那人几乎就有确定了,这是碰上黄仙儿了。
不过黄仙儿好像并没有为难的他的意思,只是让他回来跟村长家说一声,这是因果报应,但自己毕竟占了人家的便宜,会保佑村长家福禄绵长,让他们供奉自己为保家仙即可。

第二十二章 梦鬼

事情到了这里基本上已经明确了,村长媳妇一定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得罪了这两位大仙,结果就在一天晚上同时被两个大仙上身。
也是她命大,那两个大仙虽然上了她的身,却没有给它造成致命的伤害,仅仅是头发没了,这已经是最轻的惩罚了。
这些异类修炼的大仙气量可没多宽,得罪了它们没闹个家破人亡已经算便宜的了,那黄仙还算有良心,总算没有做了不承认。
后来结合村长媳妇的叙述,整个事情渐渐明了,就在她被上身的那天,她跟自己的丈夫生气,便一个人跑进了山里,倒不是要寻什么短见,就是想一个人静一下。
然而在山里的时候,她在一条小道上撒了一泡尿,当时就感觉浑身一冷,但是却没有在意,山里的气温本身就比外界要低,加上那个时候又是冬季,冷是正常的。
没想到就是那泡尿居然得罪了两位大仙,对于黄仙的话,她们焉敢不从?赶紧在家里设了香案,请黄仙做自己的保家仙。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诡异的事情,而且村长和媳妇之间经过这件事之后居然不再吵架了?曰子过的和和睦睦,只是那一头飘逸的长发算是彻底跟她说拜拜了,从那以后便只能戴假发了。
不过,相对于捡了一条命而言,失去头发似乎完全可以接受,如果当时两位仙家要是心狠一点她恐怕就呜呼哀哉了。
讲完这个故事之后,小强点上一支烟,狠狠抽了一口道:“以前我看聊斋,总觉得太过夸张,一只鸟都能成精,鬼怪好像比人还要可爱,就像陆判,阿巧等等,但是经过了这件事之后,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我们所不知道的太多了。”
他的这句话深得大家的共鸣,的确,虽然我们一直在接受着无神论的教育,但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这些事却没有解释,就算是专门研究这些的专家教授也未必能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我看了面前的是个人,组织了一下语言,正准备说话,突然心中一动,我们这个工地上一共九名工人,加上我一起才十个人,然而,我查的时候绝对没将自己算进去,怎么会是十个人?
我的心一下子提起来,不动声色的暗中查了一下,老杨、小强、小赵、老楚、耗子、老孙头、张杰、王宇、段松,还有个人看着非常面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应该叫什么了,难道是我酒喝多了,眼花了?
我使劲揉揉眼,再看一下,赫然只剩下九个人了,这下可把我着实吓得不轻,只觉得浑身汗毛一下子竖起来,酒也醒了大半。
刚刚还是十个人呢,怎么一转眼就剩九人了?那个人是谁?
我清楚地记得,在这个工地上原本倒是有十几个人,后来因为活少,用不了这么多人,便将几个干活滑头的家伙赶走了,整个工地上最近七八天都是就有我们十个人,而刚才我查的时候并没有将自己算进去,却能够查到十个人,那么究竟是什么混到我们这些人中间来了?
在这里干了将近两个月,我可以说对这附近的环境了如指掌,最近的村庄也有五六里那么远,大晚上的不可能会有人来,而且就算来了也肯定会先跟我打招呼的,没道理混进来不说话。
这个时候,我就有心要散场,大家也都喝得差不多了,各自睡觉去,但是想想,却又打消了这个念头,既然它敢混进来,那就说明它并不怕我们,如果都去睡了,我一个人在隔壁的小房间里,岂不是更加危险?
想到这里,我决定什么也不说,不过却留意起来,生怕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再有什么东西混进来听故事。
“下面该谁讲了?”
丁强抽着烟环视了一下我们,眼神中充满着期待。
大家来自五湖四海,每个地方几乎都有诡异的事情发生,尤其是在农村,这种事情几乎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不过这些仅限于口口相传,从来没有人将之整理成书,因为其中有些事情的真实姓有待商榷。
老楚咳嗽了一声道:“我讲一个吧,这是我年轻时候遇到的事情,大家权当听个乐好了,至于真实姓,我敢拿脑袋担保所讲的事字字属实。”
说完,老楚就开始讲他年轻时候遇到的一件诡异恐怖的事情……
六七十年代,大部分的农村还很穷,谁家要是有一辆自行车,那就相当于现在拥有一辆宝马,宝贝的不得了,而老楚那个时候恰好就有这样一辆自行车,虽然是二手的,但却宝贝的不行,谁也不借。
那个时候,老楚刚刚二十岁,正值血气方刚,可以说天不怕地不怕,每天骑着自行车去二十里外的一个砖窑厂打工。
事情就在一天中午发生了,那天天气异常炎热,干了一上午的体力活,吃过午饭,大家都纷纷拉一张凉席,找阴凉的地方睡觉去了。
老楚也拉了一张凉席,但是附近的树荫下几乎躺满了人,根本就没有他的地方了,转了一圈,最后在窑洞附近找到了一个地方,大约有一米多宽,两米多长的地方,地上干干净净,而且还不潮湿。老楚马上将手中的凉席铺在地上,枕着自己的鞋子躺下了。
迷迷糊糊间,老楚仿佛看到一个身穿古代袍服的老者在跟自己说话,站得很近看,但是却怎么也看不行出长相,只是觉得这个老者好像非常生气的样子。
老楚也没当回事,谁睡觉还不做个梦啊!只是有些奇怪,自己怎么会梦到古代的人,那时候连电视都没有更不用说看古装剧了,只是农村还有一些遗老,喜欢穿前清时期的那种教书先生的服饰,所以他才认得。
后来那老者见跟老楚说话根本没用,两人干脆动起手来,老楚也很生气,自己睡得好好的,居然有人来打扰自己午休,这是不能容忍的,老楚一拳就打过去。
陡然,那老者的脸剧烈的变化起来,一张脸扭曲得异常吓人,眼珠子几乎都瞪出框来,舌头伸出老长而且还在往下滴答着黑红色的血水。
这一下,老楚着实吓得不轻,一下子就被吓醒了,看了看周围,大家都沉浸在午睡中,谁也没有注意到自己这边,整个窑厂静悄悄的,连虫鸣声都没有,太阳毒辣辣的照射着大地,柳枝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远处甚至能看到地上蒸腾的热气。
擦了一把头上的汗水,老楚仍旧躺下来准备睡觉,刚才不过是做了个噩梦而已,又不是第一次做噩梦了,二十岁的小伙子怕什么?
然而,让他惊悚的是,就在迷迷糊糊就快睡着的时候,那个老者又来了,这次距离比上次更近,仿佛就在他眼前一样,而且也看的真切起来,那老者七窍中都在向外流着污秽的血水,一股刺鼻的尸臭味熏得他差点把隔夜饭都有给吐出来。
“起来,你占了我的位置了。”老者虽然舌头都吐出来将近十公分了,但居然还能说话,声音尖锐刺耳,仿佛两块铁器在一起摩擦一样,令人心底发凉。
“啊……”
老楚惊叫一声,一下子坐起来,惊恐的向四周看去,不远处的那些工友们也被他的惊叫声给惊醒了,纷纷向这边张望着。
老楚再也不敢睡了,将凉席一卷,正准备走的时候,突然发现有点不对,昨天刚下一场雨,周围其他地方还很潮湿,为什么这个地方有这么一片干燥的地方?
从干燥的外形上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棺材,老楚当时就想到了这一点,也许这下面有坟墓也不一定,不然无法解释别的地方都潮湿,而唯独这一米宽两米上的地方是干燥的。
“楚翔,你怎么了?”
领班走过来,向老楚询问,这时候还不到上班的时间,大家都非常累,也只有饭后着一两个小时可以休息,打扰到别人休息很不礼貌。
老楚心有余悸的将自己梦中看到的情景跟领班的说了一遍,着重描述自己见到的老者脸部的变化,听得领班都汗毛发炸,头皮发紧。
“这个窑厂原本是一片坟地,后来被俺叔重金买下来,大部分都迁走了,但是也有一些后辈没人了,有的根本就是无主孤坟,所以当时便直接平掉了,并没有将棺材启出来,这下面有可能是一个棺材,不行咱们就挖出来给他烧掉。”
领班是窑主的侄子,平时窑主不在,他就是这里的一把手,很快就召集了七八个壮小伙子过来,准备挖坟。反正是无主孤坟,就算是挖开了也不触犯什么法律,而且那时候法律也不健全,只要不说出去,根本就没有人知道。
这些在窑厂打工的都是膀大腰圆的主,一个个精力过剩,每天抄着大铁锹挖土,干这个绝对拿手,不到二十分钟,就挖开了一个大坑。
在大坑下面居然是夯土层和青砖围圈的一个拱形墓顶,刨去夯土层,又将青砖砸碎,赫然出现了一个狭窄的墓室,一口漆黑的棺材静静的躺在狭窄的墓室中。
虽然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但是棺材却保存的很好,黑漆刷上桐油,防腐做的非常到位,隐隐居然还有一种臭味散发出来。
“把钢钎拿过来,撬开看看,万一里面有什么陪葬品的话,那可就发达了。”
领班非常兴奋,以前曾经听长辈们说在五六十年代和建国之前有很多人因为饥饿或者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走上盗墓的行当,有些人真的靠盗墓发了财,因为古墓中真的有好东西。
自己没本事找到古墓,而且那些盗墓者不是行踪诡秘就是金盆洗手了,想拜师都找不到人,现在碰到这个一口保存完好的棺材,哪有不马上撬开的道理?

第二十三章 挖坟

很快,钢钎就被拿来了,窑厂就不缺这些玩意儿。
“我来开,这老东西,吓死我了,今天我让他不得好死。”老楚气迷心了,夺过工友手里的钢钎就跳进了墓坑里。
“楚翔,人家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好不?你还怎么让人家不得好死?鞭尸啊?”有工友在一旁调侃老楚。
“滚你娘的,信不信我揍你?就你这身板,我一个人打你仨都没问题。”
老楚骂了一句,找到棺材的缝隙,用铁锹先狠狠的砍了几下,然后把铁锹尖顺到里面撬开一条缝,将钢钎插进去,两膀子一较劲,嘎吱一声,棺材盖让他撬开了一些,随即一股浓烈的尸臭味喷出来,熏得他头晕眼花。
“我曰,真臭,这没法开棺啊!根本就没办法近人。”老楚连滚带爬的爬出墓坑,在风口上大口的喘气,刚才一直在憋气,差点憋死他。
“那没关系,大牛,小王,你们俩把鼓风机抬过来,宋师傅去发电,用鼓风机吹,我就不相信吹不散里面的味道。”
领班也发狠了,听老辈人说,古墓中的味道能熏死人,在盗洞打好之后往往都要先放风,让里面污秽的空气散尽了才能下去,否则很容易挂在里面。
这种事并不稀奇,现在农村也有这样的事情,农村种植红薯的大部分都会挖一个红薯窖,用来窖藏红薯白菜之类的,以长方形和井窖为主,尤其是井窖,因为封闭的比较严密,加上红薯白菜在里面也会呼吸的,导致里面氧气减少,二氧化碳增多,贸然下去的话很容易窒息。
很快,鼓风机就被抬过来,窑厂用的鼓风机都是那种大型的,风力强劲,全力开动的话,人在前面根本就站不住。
电线被扯过来,鼓风机开始工作,强烈的风将棺材中的尸臭味很快就吹散了,电工将风力调小了,这些人为了贪图凉爽,纷纷跳下墓坑,老楚仍旧是第一个。
有鼓风机在,根本不怕尸臭味,老楚又拿了一根钢钎,两把钢钎同时插进去轮流用力,很快就将棺材钉撬开了,几个人合力将棺材盖子弄上来,露出了里面正主的尊荣。
看到的第一眼,老楚差点连苦胆都吐出来,吓得小腿肚子转筋,如果不是有这么多人在,他早就扔下家伙跑了。
因为在棺材中,一个老者端端正正的躺在里面,但是却已经腐化了一半,身子下还有黑红色的尸液,脸部和腹腔的肉已经没了,露出森森白骨,衣服也腐化成了黑乎乎的浆糊状,倒是嘴里有一枚金光灿灿的金钱,只是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手骨上还有一枚翡翠的戒指,看起来晶莹剔透,倒是个值钱的玩意儿,但是谁也没勇气从死人身上拿东西。
平时吹牛的时候总是说自己多大胆,真正到了这个时候,谁也不敢先下手,看着就觉得浑身发凉。
“怕什么,不就是个死人嘛,有什么可怕的,你们不要我可要了。”领班经常听村里的老前辈们说一些盗墓的事情,心理承受能力比一般人要强很多,跳下去,径直将翡翠戒指撸下来,在身上擦了擦,正准备放在兜里的时候,陡然惨叫一声,将手中的翡翠戒指扔出老远,抱着手在墓坑里打滚。
老楚离得最近,看到领班的右手快速的发黑,一滴滴的液体从手指上滴下来,仿佛在化尸一般。
这一下可把他吓坏了,难道是古墓的主人生气了?认为自己这些人打扰了他的休息?
“还愣着干嘛?赶紧送医院啊!”
这时候,有明白人大喝一声,大家才如梦方醒,赶紧拉来一辆板车,将领队抬上去,在这个时候,领队的手碰到了自己的另外一只手,随即,另外一只手也迅速的肿起来,虽然没有发黑,但也颇为吓人。
一时间,整个窑厂都乱套了,所有人也顾不上分干活了,棺材就放在那里没人管,都涌进最近的卫生院去了。医生看到之后也吓一跳,直接让转院,小卫生院不敢接。
之后老楚就没有跟过去,但据说那领班最后右手没保住,直接截肢了,左手也经过了抢救勉强保下来,但不能用力了。
据说那是一种混合了尸毒的化尸液,剧毒无比,如果不及时将手截去的话,会导致全身在七天之内化成水,跟活化尸一样,恐怖异常。
当然了,最后那尸体也处理了,据说都惊动上面的人了,将尸体和棺材都带走了,说是研究,每人发给了一笔钱让保密。
经过这个事情之后,老楚也离开了窑厂,到附近的村子区域打零工,这样一边还能照顾家里人,也能挣几个零花钱,那时候打工还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到改革开放,所有私人打工都属于盲流,会被人瞧不起的。
有一天晚上,干完活之后,那家东家还算有钱,便管了一顿饭,还杀了一只鸡,那年月,寻常人家一年到头都吃不到几顿肉,看到肉简直比亲爹还亲,老楚也是那样,略微推辞了一下就留在东家哪里吃了顿饭,还喝了不少的酒。
因为轻易喝不到酒,而且那时候酒对于一个穷人家来说还是奢侈品,难免多喝了几杯,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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