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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一百二十天-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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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楼大门更像山洞,废墟裸露着狰狞的钢筋。楼梯仿佛古代的通天塔,围绕大楼内墙旋转而上。下午的阳光射入塔内,灰尘翻腾的光影间潜伏着什么。
经过十三层,看到一个简易帐篷,有草席与热水瓶等生活用品,还有手持电风扇与蚊香之类的,同样蒙着厚厚灰尘,上次有人居住还是在夏季。
寒冷的季节,背后居然沁出汗水。解开领子看着窗外,整个烂尾楼都没有窗玻璃,四周呼啸着穿堂风,几乎要将她拽下万丈悬崖。
十九层,四面黑暗的墙壁,空气闷得如同古墓。她用力敲打异常厚实的墙壁,也许外面就是空中花园,有人躺在一墙之隔的脚下?
爬上绝顶的天台,大风吹乱崔善的头发,意外发现栏杆边躺着个包——爱玛仕的白色女包。她曾经特别向往过这款包,打开看到一台女款手机、金色的PRADA小钱包、英菲尼迪的车钥匙,还有好几张贵宾级信用卡,持卡人签名——梅兰。
崔善知道她是谁。
女包里还有一支录音笔。她认得这是X的录音笔,无数个黑夜与傍晚,它像忠实的情人,占有了她百分之九十九的秘密。
准确来说,它比崔善自己更了解崔善。
她打开录音笔,插入耳机,听到一片嘈杂的背景声,像在餐厅或什么地方,接着是几个女人的谈话声——
“五天后,程丽君的追思会,还要请哪些人?”
“除了我们三个,她还有其他朋友吗?”
“好吧,我刚刚预定了这个餐厅,包场一个钟头,大约十万元,我们三个AA吧。”
“没问题,我老公答应给我这笔钱了。”
“我的卡里也还够刷。”
“梅兰,你呢?”
录音持续了漫长的一个钟头,崔善耐心地依次听完……声音像被某种东西盖着,从棺材里面发出,也许是偷录的?
绝望主妇联盟。
终于,崔善明白了谜底。
谢谢你,亲爱的X。
扑到天台北侧的栏杆边上,看着底下的深井——过去一百二十天来,她精心布置的庭院,林子粹依旧仰天躺在枯萎的石榴树下,青灰色的脸庞与身体,发出令人作呕的腐臭。
还有,那个叫梅兰的女人。
她裹在崔善用过的白鹅绒被子里,听到上面的动静,才发现一张伸出墙头的脸。
梅兰惊恐地看着她,崔善毫不回避,故意让对方看清自己——她倒是担心这几个月来的瘦身,会不会让人认不出来了?
“崔——善?”
这个尚显漂亮的少妇,先是下意识地瞪了她一眼,接着摆出可怜兮兮的表情。
“下午好。”
崔善异常冷静地回答,像在派对上与朋友见面,并不奢望能取回自己心爱的天鹅。
“救我出来……求你了……”
虽然,梅兰说了一长串哀求,崔善摇头道:“是你们把我关进这里的。”
“你说什么?你……你误会了……不是这样的……我不知道……”
“不,你知道,否则,你不会进来的。”
“哦——”梅兰惶恐地抓乱自己头发,迅速编织谎言,“对了,你是说哑巴吗?我想,一定是他干的吧?”
“绝望主妇联盟——我都已经听到了!”
说完,崔善拿出录音笔在她眼前晃了晃,让梅兰泄掉最后一口气,颓然坐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她想起今天上午的旋转餐厅,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似乎在某个角落有双眼睛,也似乎在屁股底下有只耳朵。
巴比伦塔顶,两个女人,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底,互相沉默半晌。
趴在栏杆上的崔善,翘起两只脚后跟,眼神酷似菜市场的贩子,怜悯即将被割喉的活鸡,大声问道:“6月22日,凌晨五点,在程丽君房子里的人,是你吗?”
“是。”
“杀死程丽君的人是你!”
未等猝不及防的梅兰回答,崔善无声地扭头离开,只剩阳光下荒芜的天空,留给空中花园里的女人和死人。
离开巴比伦塔,崔善挎着白色的爱玛仕包,去影城看了场电影——威尔·史密斯的爆笑片,六十座的放映厅里仅有她一个人,边看边吃掉了两盒爆米花。

第九章 失踪的女人

冬至,清晨。
天色尚未亮透,蓝牙耳机里放着《天鹅湖》。第二幕,天鹅舞曲,王子与奥杰塔的双人舞。流水不绝的竖琴声,再配合独奏小提琴,进入管弦乐队的圆舞曲,大提琴与小提琴交替二重奏,进入快板……
隔着车流汹涌的南北高架,穿着黑色警服的叶萧,仰望对面的烂尾楼。
他最近迷上了古典音乐,尤其是柴可夫斯基,不能不说是林子粹的功劳。叶萧认定这跟破案有关。昨天,他又去了趟音乐学院,向专攻音乐史的教授请教。《天鹅湖》来源于俄罗斯与德国的民间传说,柴可夫斯基应莫斯科帝国大剧院之邀,创作期从1875年8月到1876年4月10日,三十六岁的大师,本命年。
叶萧摘下耳机,正好自己也是本命年。
走进两河花园小区,这里的七栋居民楼,排列成北斗七星的形状。七号楼底被自行车与电动车占满。电梯门打开,出来许多急着上班的人们,只有叶萧独自上楼。去年,有个年轻女子在这部电梯被男朋友杀了,地板上留有一团暗黑色的血迹,物业用尽办法都无法清洗掉——他现在站着的位置。
电梯来到三十楼顶层,按响3001室的门铃。开门的是个中老年阿姨,诚惶诚恐地将警官引入过道。这套复式房上下两层,二百多个平方米,八个房间,两个大卫生间,被二房东改造成了群租房。现在有十三个租客,大部分人素不相识,有些甚至从未谋面。
十二月初,林子粹突然失踪,上市公司股票跌停,根据种种迹象判断,他很可能被人绑架或杀害了。
不到两周,程丽君生前最好的闺蜜梅兰,突然与所有人失去联系。她驾驶的新车英菲尼迪,在市民广场公园路边被发现,人却不见了。警方在附近商场、酒店、居民楼反复排查,未发现她的任何踪迹。
而在出事前几天,叶萧找过她询问,是否知道林子粹的消息。
于是,梅兰另外的两位好友,全曼如与章小雪,都被请到公安局协助调查。她们也不知道梅兰去向,但从这两人极力掩饰的眼神来看,叶萧认定她们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林子粹与梅兰消失得太过突然,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几个月前程丽君的命案。
还有,崔善——另一个早已失踪的女人。
不是有人自称崔善的男友吗?叶萧只记得他是个年轻人,戴着厚眼镜,穿着普通,难以形容。而他当时所说与崔善的关系,是足以令人怀疑的。警方保留有该名男子的信息,没想到他也宣告失踪,绝非偶然,就从这里开始调查——
他叫阮文明,二十六岁,本市人。大学是平面设计专业,毕业后进入一家公司做设计师。警方询问了他的许多同学,居然都把他给遗忘了,或者依稀记得有过这么个人,但名字和脸对不上号。
唯一能记住他的,是共同参加过大学生航模比赛的同学。据他回忆:阮文明是个奇怪的人,比如前一分钟还在食堂吃饭,下一分钟就出现在图书馆,宛如具有瞬间移动的超能力。他最大的爱好是读日本推理小说,寝室床头堆满了松本清张、森村诚一、东野圭吾、宫部美雪。
前公司的同事们,都说阮文明是个内向的人,平常极少说话,连一个朋友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女朋友。他有一辆轻型摩托车,自己骑车上下班。半年前,他被解雇了,犯了写错老板名字的低级错误,同时接二连三遗忘各种工作。
8月中旬,阮文明找到一家24小时便利店的工作,每周上四天班,晚上十点到清晨六点。便利店基本是女店员,很少有人愿意做夜班。附近治安不太好,便利店被人抢过,小偷小摸更是家常便饭,就算抓到也不敢声张,脸上被划一刀多不划算啊。阮文明说自己患有失眠症,到晚上精神最好——店长觉得他是雪中送炭,发了更多的夜班补贴。但他记性不太好,总是忘记给顾客找钱而遭投诉,认不出每天来接班的店员阿姨,更要命的是忘了怎么输入条形码,最终还是被开除了。便利店隔壁有家面包房,只有个女店员记得阮文明的脸,每天早晨六点,他都会去买两块新鲜面包,连续三个月从未间断。
二房东陪警官上楼,说阮文明在十多天前突然搬走。他在这儿住了一年半,平常不跟任何人说话,同一屋檐下的人们,也记不得这个奇怪邻居的脸,即便在卫生间打个照面,但转眼就想不起来他是谁,更别提名字。大家只知道在二楼深处,朝东采光最好的房间,住着某个若有若无的人,空气似的难以捉摸。
叶萧在小簿子里记录下来——而这些都符合变态杀人狂的特征。
二房东掏出钥匙,打开阮文明的房间,收拾得还算干净,家具则是属于房东的。12月10日,阮文明从这里搬走。中介已经重新挂牌出租,下午就会有人来看房子。
墙上有行红色大字——“每天吃三次药”。
“又撞上个药不能停的!”二房东指着墙上的字抱怨着说,“不知用什么写上去的,怎么也擦不掉,讨厌!”
“不准擦!”
叶萧严厉警告了二房东,随后他在墙角发现了24个“正”字。整面墙都有贴过纸条的痕迹,他想知道这里原本什么样子,询问了一圈其他租客,结果全是摇头。二房东说,这在群租房里很正常,除非对单身男女感兴趣,否则谁会注意别人的房间呢?
床底下捡到一本薄薄的小书《你一生的故事》,作者叫特德·蒋,翻开第一篇小说叫《巴比伦塔》:“如果把塔放倒在希拉平原上……”
在心底念出这行文字,叶萧感觉有种不舒服,仿佛那座巨塔就在身边。他依次检查了每个抽屉,在最底下找到一本病历卡,夹着某家大医院的诊断报告——
姓名:阮文明。
性别:男。
年龄:26。
跳开后面密密麻麻的两页,直接翻到“临床诊断结论”,有个陌生而难以记住的名字:阿兹海默氏症。
叶萧用手机上网搜索,这是一种持续性神经功能障碍,通常有以下症状:逐渐丧失所有记忆,无法操作熟悉事物,难以用正常语言沟通,时间与方向感错乱,无法进行抽象思考,总是把东西放错,情绪严重失控,对一切事物丧失兴趣,最后连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也不复存在,直到死亡。这种病最早由德国精神科医师爱罗斯·阿兹海默在1906年记录而得名,英语名称Senile Dementia of the Alzheimer Type,简称SDAT,俗称“老年痴呆症”。
虽然,大部分病人年龄都在六十岁以上,但偶尔也有年轻人发病的案例,可能很早以前就有了潜伏的病根。
阿兹海默氏症是无法从根本上治疗的。
难道,阮文明所说的跟崔善的恋爱关系,全是患有这种疾病之后的幻觉?
叶萧疑惑地回想那张模糊的脸,藏在厚厚眼镜片后的目光。他不知不觉走到窗边,正好看到对面那栋奇形怪状的烂尾楼。
刚开始,并未注意那个塔顶,视野越过无数高楼,落在钢铁森林的缝隙间,有个坟墩头似的建筑,却是个天蓝色圆顶,乍看像个洋葱头,直线距离大约三四公里。
今天是什么日子,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叶萧下意识地靠着窗台,不顾危险地探出小半个身子,俯瞰底下的芸芸众生。
原来是冬至啊,本地传统扫墓祭祖之日,高架拥堵成了停车场。再看对面的市民广场公园,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梅兰失踪后,她的私家车就是在此被发现的,几乎紧挨眼前的烂尾楼。
失踪的阮文明与失踪的梅兰,本来毫无交集的两个人,被这栋楼连接在一个点上——再加上崔善,画线连上整整两年前死去的麻红梅,还有钟点工的女主人程丽君,以及消失三周的林子粹,就是一个完美的封闭圆环。
叶萧几乎爬上窗台,重新瞄准对面的塔顶,视力还像中学时那么好,当年憧憬过在核潜艇上服役。
他看到了——烂尾楼顶的几堵墙内,有个类似空中花园的地方,似乎藏着一个……不,两个?他掏出包里的数码相机,如同望远镜调整到最高焦距——
视野在放大中渐渐清晰,看到一具正在腐烂的男人尸体,还有个躺在墙角一动不动的女人……

第十章 他就是X

冬至,上午。
一千公里之外,天边一朵云飘走。
内陆的小县城比海边的魔都更冷,挤满挑着担子的民工,大蒜与姜葱的刺鼻味。周末街头还算热闹,遍布麻辣烫与打DOTA的网吧、卖保健品与假药的小摊、放着《最炫民族风》的发廊,以及十块钱一次的美甲店。个个裹成粽子似的人群里,崔善穿着黑色天鹅绒大衣,冻得一把鼻涕。她戴着顶深色毛线帽子,左手提着X送的山寨LV包,右手拖着个桃红色旅行箱,不管怎样低调都很显眼。
她在网上卖掉了爱玛仕女包,换了五万块钱。看来X并不识货,若知道这个包的价值,就不必再留给她信封里的现金了。崔善新买了一根水晶链坠,也是迷你的天鹅形状,但从白水晶变成了黑水晶,正挂在她的锁骨之间。崔善用索多玛共和国护照办了张VISA借记卡,存入所有人民币与美元——她已习惯于使用张小巧的护照,到哪里都用这个签名。
昨晚,不知哪根筋搭住了,崔善买了张回老家县城的火车票。漫长的十二个小时,她蜷缩在座位上睡觉,总感觉背后有双眼睛,回头却是无数张疲倦而漠然的脸。
X,我从未见过你,就像你也从未存在过,是吗?
火车上的清晨,穿过一条幽暗的隧道,玻璃上布满车厢里的热气,惘然看着自己朦胧的影子,用手指画出小猫的形状,随后一片刺目的晨曦,寒冷肃穆的北国大地,蜿蜒过一条快要干枯的河。
几天前,崔善在整容医院做了去除文身的手术,想把“LZCS”四个字母洗掉,让关于林子粹的一切,不再盘踞于自己身上。激光扫过皮肤的瞬间,虽然做了局部麻醉,却比刺上去那天更为疼痛难忍。做完手术的她,看着镜子里的后背,依然有着青色印记,只是字母变得暗淡了些,至少还要再做三次激光。但是,刺青的痕迹将陪伴她一辈子,尤其那对黑色的天鹅翅膀,无论如何都不能完全删除。
回到出生的小县城,走过最古老的巷子,嘴里啃着冰糖葫芦,据说是本地特产。自然,没人再能认得出她,直到一栋破败古老的房子,轻轻叩响铜门环。
门开了,露出一张老太婆的脸。崔善先怔了一下,紧接着抱住奶奶,迅速进入老宅,没忘记往外看一眼,观察有没有人跟踪。
爷爷已在几年前过世了,当时妈妈请假回来奔丧了一趟——不是没有给崔善打过电话,但她总是把妈妈的电话按掉,直到爷爷入葬以后才知道。
这里快被拆迁了,天色如浓稠的铁灰色颜料,盛在大号铅桶里,泼在斑驳的青砖上。多少年前闺房窗下的花园,仅余瓦砾与垃圾。夜来香与月季都死光了,最后一蓬枯草,被岩浆般流淌的沙子覆盖窒息。小白被爸爸吃剩下的猫骨头,还埋在墙角的泥土底下。
她闻着腐烂的气味,似在冰箱封闭了二十年。自从七岁离开,她跟爸爸妈妈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后来春节也在外面过了,上次回来还是高二的寒假。
老宅深处,保留着当年崔善住过的房间。虽然满地尘埃,她却找到一只芭比娃娃,当年爸爸送的生日礼物——早已没了衣裙,还断了一条腿,仿佛遭到过残暴的性侵。
墙上挂着爸爸年轻时的黑白照片,不逊色于这年头流行的韩星。他戴着解放军的帽子,即将奔赴老山前线,颇有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需马革裹尸还的气势。现在看来,却有遗像的感觉。
可惜,没能在这儿找到妈妈的照片——今天是冬至,恰逢麻红梅的两周年忌日。
听说三十多年前,妈妈可是县城中学的一枝花,登台客串过《红灯记》的李铁梅——崔善也不知道那是什么角色,想必那时候的妈妈,比现在的女儿更漂亮许多吧。
最近一次回到老宅,还是在她二十岁那年,某个暑假的炎热夜晚。她跟妈妈睡在同一张床上。当时,妈妈脸上刚有皱纹,留着齐肩的长发,不断问女儿学校里的事。崔善不耐烦地转身,用背脊对着妈妈的脸,直至听到一个秘密——妈妈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是读中学时自己的老师,而不是崔善的爸爸。多年以后,当麻红梅发现自己的女儿,也走了同样的一条道路,她是有多么伤心。二十二岁,她嫁给了崔志明,他是个退伍军人,在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很快有了漂亮的女儿,成为令人羡慕的一家。其实,他并不爱妈妈,因为这个原因。
那就让爸爸去死吧——这是当时崔善的回答。
至今,她并不为这句话而悔恨。
曾经人丁兴旺的宅子,早已北雁南飞人去楼空,只剩一个孤老太太,患有老年痴呆症,完全不认得崔善是谁了。奶奶并未失去全部记忆,她总是拉着崔善的手,不停重复六十多年前的往事,比如爷爷参加抗美援朝啦,她真正喜欢的男人去北京读大学啦,所有的细节都如此清晰,好像从保险箱里取出来,又重新上了一遍机油。
老人脖子上挂着个磁力项圈,五六年前崔善也曾戴过,后来发觉没用就扔了。奶奶怎会有这种项圈?至少,不可能是医生给的。
“奶奶,这是谁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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