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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换个方向问。“还有谁会接近那个……是实验室吗?”
“只是个小实验室。养在校内的动物不多,因为地方不够。她也知道,每个动物都得养在不同的房间。”
“哦?”
“法律有规定,不管是研究用、商业用、私人饲养,都必须遵照政府颁布的规章饲养。”
“有没有关于安全的规章?”
“当然有,那规章是很详细的。”
“那你们采取什么安全措施?”
“我目前研究的是棘鱼。”他转身用笔指着墙上的鱼相片。“它们不需要什么安全保护。我有一些学生在实验室里养免子,它们也不需要。”
他的眉头蹙得更深了。
“只有阿莎是属于列管动物,所以我们的安全措施做的不是很完善。它自己有个小房间,平常都会上锁。当然,笼子也会上锁。外面的实验室大门也会上锁。”他顿了顿。
“我曾回想过,但是记不起来那天晚上,谁最后离开实验室。我知道那天晚上我没课,所以不会是我最后走。也许有某个研究生做最后检查。助教是不会去主动检查的,除非我要求她去。”
他又停了一下。
“我想过可能是外面的人闯进来,但是大门不可能没有上锁。这些学生都满尽责的。”
“笼子当然有锁,只有一个挂锁。那个锁连同猴子一起失踪,我猜可能被人锯断了。”
我试着尽量自然地提出下一个问题。“你们有发现什么不见的部分吗?”
“不见的部分?”
“阿莎被人切成数块。它有部分器官不见了,不在那个运动袋里。我怀疑会被凶手故意丢弃在这里。”
“什么器官?什么不见了?”他粉白脸上露出迷惑的表情。
“它的右手。拜雷博士,它的右手被人从腕部砍断。没有在运动袋里。”
我不想告诉他那些被害人的手掌同样被切断,而这正是我来这里的原因。
他沉默着,双手枕到脑后,整个人往后仰,目光定在我背后某一个点上。他原本如浆果般的脸颊,现在变成大黄的颜色。在他的档案柜上,一个时钟收音机正滴答作响。
良久良久,我才打破沉默。
“你回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然而,就在我认为他不会回答这句话之时,他开口了,“我想杀这只猴子的人一定是个变态,一定住在学校附近,也许是在那个化粪池中繁殖长大的。”
他呼吸的声音很沉重,讲完上面的话后,又加了几句,声音轻得像呼吸声。我没有听清楚。
“什么?”
“玛丽丝真的很不值得。”
他对这件事的态度有点奇怪,但我忍住没有说出来。此时,学校的钟声突然响起。我看看手表——10点整了。
我避开他提出的问题,不愿讲出我追查这个四年前旧案子的原因。我向他道谢,并拜托他若想到任何有关这案子的事就打电话给我,然后便起身离开。他独自一人坐在那里,目光仍停留在我背后某处。我猜,他的思绪已坠入遥远的时空之中。
我对缅恩区还不太熟,但为了到魁北克大学,我又把车子停在那天晚上的小巷子里。我曾来此寻访戈碧,虽然才过了两天,但现在感觉好像是太古时期的事。
今天比那天冷,还下着细雨。我拉上夹克拉链,朝停车的地方走去。
出了大学校区,我往北走在圣丹尼斯街上,经过一排高级的百货公司和夜总会。虽然这里和圣罗伦街仅隔几个街区,但水准有如天壤之别。圣丹尼斯是 个寻觅的好地方——衣服、银耳环、伴侣、一夜情,因此引来这里的年轻人很多。几乎每个城市都有一条像这样的梦幻之街,然而蒙特娄市却有两条:讲英语的人到 克利桑街,讲法语的人到圣丹尼斯街。
我站在得麦松纳夫街口等红绿灯时,想到阿莎的事。拜雷也许是对的,那个公车站就在我右前方不远处。杀那只猴子的人,应该不会为了丢弃尸体而跑到很远的地方。凶手是当地人的机会很大。
我看着一对年轻情侣从魁北克大学捷运站走出来。他们走在雨中,像一双刚从干衣机拿出来的袜子般紧紧依偎着。
杀猴子的人也可能是通勤者。是啊,布兰纳,捉了猴子,坐捷运电车回家,打死、肢解它后,再坐捷运把尸体运回来,丢在公车站。想得好。
绿灯亮了。我穿过圣丹尼斯街,沿得麦松纳夫街往西走,心中仍想着刚才与拜雷的谈话。我为什么会觉得他的态度奇怪?是他对学生表现出太多的情感 吗?对猴子关心太少?为什么他看似那么……反对研究阿莎的计划?他为什么不知道猴子少了一只手掌的事?派利第不是请他来指认猴尸吗?难道他没注意到猴子的 手掌不见了?猴尸发还给他,他的确把猴尸从法医研究所带走。
“混帐!”我叫了出来。
前面一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回过头,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我对他笑了一下。他摇摇头,一语不发地继续往前走。
你真是个大白痴!我痛骂自己。你居然没问拜雷他怎么处理那具猴尸?你真会办事!
谴责自己过后,内心的自我提出建议,决定赔偿我一根热狗。
我知道今晚不会那么早睡,便接受这个提议。我走到圣多明尼克街的“吉川乔餐厅”,点了一份热狗、薯条和可口可乐。一边吃刚做好的美食,一边凝视墙上的旅游海报。窗外的车流量慢慢增大了,缅恩区开始加快它运行的脚步。
一个男人走进餐厅,大声地和老板交谈,话中带有浓厚的希腊口音。他的衣服全湿了,浑身散发着一股混合烟草、油脂和不知名香料的味道。细细的雨 珠在他头发上闪闪发光。他发现我在看他,便对我微笑了一下,扬扬浓密的眉毛,伸出舌头缓缓舔过上唇。倘若再熟一些,他肯定会对我展现他的痔疮。衡量他的成 熟度,我判断他的水准只有中下阶层,于是便把注意力转回窗外的街景。
隔着雨痕斑斑的玻璃窗,我依稀能看见对街的一排商家。我一家一家读着商店的法文招牌,有些店名和贩卖的商品完全牛头不对马嘴,有些则花稍得让人眼花缭乱。一致的是,在假日前夕,这些店全都打佯了,安静而黑暗。
我把热狗和薯条的包装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随后又扔进可乐空罐,起身离开。
车子仍好端端停在我停车的位置上。开着车,我脑中仍想着那些命案。
雨刷每扫过一次,我眼前就出现一幅新幻象。阿莎被截断的手掌……刷刷……法兰丝断落在厨房地板上的手臂……刷刷……茜儿断裂的肌腱……刷刷……完整砍断的腕骨……刷刷……”
被砍的都是同一侧的手吗?不记得了,得查清楚。被害人没有人手不见。是巧合吗?克劳得尔是对的吗?是我太过妄想?也许杀掉阿莎的人有收集动物手掌的癖好。他是过度狂热的爱伦坡迷吗?……刷刷……凶手是男是女?
11点15分,我把车子开进车库。我整个人已完全精疲力竭,今天整整己活动了18个小时,一根热狗是不会让我睡不着的。
博蒂没有在门口等我。它躺在壁炉旁的摇椅上,静静享受孤独的滋味。我进到屋里时,它抬起头,张着黄色的眼球看着我。
“晦,博蒂,今天过得好吗?”我眯呜叫着,伸手搔它的下巴。“有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啊?”
它躺下去,伸长脖了,对搔痒毫无感觉。我把手缩回时,它张大嘴打了个呵欠,把下巴枕在双爪上继续睡觉。我迳自走进卧房,知道它一定会跟进来,松开发夹,把衣服脱下来扔在地上,我掀开棉被,倒在床上。
我一下就陷入无梦的熟睡。没有幻想幽灵出没,没有担忧阴谋威协,只感有个温热的东西挨着我的腿。我知道博蒂也上床来了但我没有理它,自顾自地沉睡在一片漆黑之中。
然而,我眼睛突然打开,心脏狂跳起来。我莫名其妙地完全清醒了,紧张地注意四周状况,但不明白为什么。清醒地太过突然,我还来不及适应这个情况。
房间一片漆黑,闹钟显示的时间是12点7分。博蒂不在了。我躺在黑暗中,屏住呼吸,努力倾听着周遭的动静。为什么我会自己醒来?我听见什么声音吗?是不是我心中的电达侦测到什么光点?还是声纳搜寻到某个讯号?博蒂也听见什么声音吗?它上哪儿去了?它晚上不会乱跑的呀。
我放松身体,更仔细地聆听。现在唯一听见的就只是胸中心脏砰砰地跳动声。整间屋子沉睡在一股诡谲的静谧中。
而后,我听见了。一声细微而模糊的金属撞击声。我僵在床上,忘了呼吸。10秒。15秒。20秒。没有第二声传来。在我怀疑自己是否听错时,那个声音又来了。卡嗒。我惊惧地咬紧牙根,握拳的指尖紧紧掐进肉里。
是这栋公寓某位住户回来了吗?不可能,我早就听惯邻居的声音,而这个声音完全不一样。
轻轻地,我把棉被掀开,双脚挪至床边。还好前晚够邋遢,我跟着脚尖走在地毯上,抓起地上的T恤和牛仔裤穿上。
我停在卧房门口,想找看看有没有防身的东西。没有半个能用的东西。外头没有月亮,但街灯的光线从另一间卧房钻进窗内,微弱地使得走道还有些光 亮。我悄悄前进,经过浴室,走向大门。每走几步,我就停下来,屏气凝神,细听任何一个声音。走到厨房门口时,声音又传来了。卡嗒,卡嗒。这声音似乎是从面 前中庭的落地窗那里发出的。
我溜进厨房,探头向落地窗那儿窥视。没有人影。我一边暗自咒骂自己过去一向反对私有枪械,一边环顾黑漆漆的厨房,找看看有没有东西可当武器。我扶着墙壁在黑暗中走着,摸向橱柜,轻轻挑了一把面包刀。我双手不停地颤抖着,倒握面包刀,手臂保持高举姿态。
慢慢地,我一步一步,跟着脚尖向前,走到足以窥视客厅的地方。客厅和卧房和厨房一样,完全漆黑一片。
在微弱光线中,我看到博蒂坐在那里。它坐在落地窗前几寸的地方,眼睛直盯着外头的草地。它全身紧绷,背部拱成弧形,像一张已拉开的弓。
又一声卡嗒声响了,差点让我的心跳和呼吸一起停止。声音是从外面来的,博蒂早就听见了。
我蹑手蹑脚走到博蒂身边,无意识地伸手拍它的头。它好像完全没发现我走近,也没料想到有人会突然拍它,它缩了一下,爪子用力抓了一下地毯,便冲到角落去了。地毯被它扒起一小块痕迹,在阴森的光线下,看起来像几个小逗点。如果猫也会说话,博蒂一定会害怕地大叫起来。
它逃走使我更胆怯了。一时之间,我瘫痪在那里,动也不动地像复活岛上的石像。
学学那只猫,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心里一个惊慌的声音说。
我后退一步。卡嗒,卡嗒。我停住了,紧握刀子,好像它是救难索一样。安静而黑暗。的登,的登。我听着自己的心跳声,运用脑海还有思考能力的部分思索着。
如果有人潜进屋里,我的部分大脑告诉我,那他一定在你背后。你应该向前逃,而不要向后跑。但是,如果那个人是在屋外,就不要让他进来。
的登、的登。
声音是外面传来的,我对自己说。博蒂是看着窗外的。
的登、的登。
得看外面一眼。你可以躲到窗帘边,揭开一角向外窥视。说不定就能看到外头的人影。
逻辑合理。
我握着面包刀,在地毯上慢慢移动,抵达落地窗旁的墙边。深吸一口气后,我稍稍掀开窗帘。院子里的东西虽看不清楚,但尚能辨认。树木、长椅、灌 林。除了被风吹动的树梢外,没有会移动的东西。我向外窥视了好一会儿,仍没看到什么动静。我伸手探向落地窗的门把。锁并没有被打开。
刀仍高举在手上,我沿着墙边向大门旁的保全系统走去。保全系统的灯光还亮着,显示一切正常。我一时冲动,按下了警报测试的按钮。
顿时,警铃声大作。我大吃一惊,整个人跳了起来。
“笨蛋!”还能动作的部分大脑告诉我。“保全系统的灯还亮着,表示没有人侵入!没有门窗被破坏!你没事干嘛试警铃!”
“那么,那个人一定在外面。”我回应大脑,浑身仍不停发抖。
“也许吧,”大脑说,“这样状况还不算坏。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让屋外的人知道里面有人还醒着。”
我打开玄关的电灯,然后飞快跑去按下走道上所有灯光的开关。果然屋里没有入侵者。我坐在床沿,仔细听着。卡塔、卡嗒。声音又传来了!我跳了起来,刀子差一点划伤自己。
在肯定屋里没有人闯入的情况下,我壮起胆子。好吧,你这个狗杂碎,我先看清你是谁,再打电话报警。
我向落地窗移动,这次走得快多了。客厅仍然很暗,我走到窗帘后,揭开一角往外看。
外面的景象还是一样。几个朦胧的树影,被风轻轻吹动着。卡嗒、卡嗒。我又吓了一跳,随后再想,这个声音一定是从门后传来的,而不是有人撬门的声音。
我想起来院子装有照明灯。没时间管会不会骚扰到邻居,我去按下灯座开关后,便马上跳回落地窗边。照明灯的光线虽不是很强,但也足以照亮整个院子。
雨已经停了,剩下的只是有风,一阵薄雾裹住了光束。我又听了一会儿。什么都没有。我硬着头皮,切断保全系统,打开落地窗门,一头冲进院子里。
在院子左边,只有一片云杉林影,没有人的影子。在微风中,树影轻轻晃动。卡嗒、卡嗒。声音又传来了。
是篱笆门。声音是从那里来的。我猛然转头,正好看见篱笆门轻轻合上,随即又被风吹动,门日发出金属撞击的声音。卡嗒、卡嗒。
我懊恼不已,冲至篱笆门边。过去怎么都没注意到门闩会发出声音呢?此时,我心头一震——门闩上的挂锁不见了。原来是少了挂锁,篱笆门才会被风吹动,在有限的距离内撞出声音。难道是威尔森先生除完草忘了把门锁上?一定是他。
我把篱笆门尽力关紧,不让风再把门推动,然后转身往屋内走。此时,我又听见一个声音,一个模糊而黯哑的声音。
往声音来源望去,我看见花园里有一个怪东西,有点像南瓜。在风中,那个东西偶尔发出沙沙声——是塑胶袋被风吹动的声音。
顿时,恐惧感如排山倒海袭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塑胶袋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我双脚颤抖着,慢慢走过草地,提起那个塑胶袋。
只看了一眼,我便把头别开,开始呕吐起来。我用手背擦着嘴,向屋内狂奔,把门猛然甩上锁紧,重新开启保全系统。
我浑身颤抖地摸出电话簿,踉踉跄跄奔至电话前,努力克制自己不按错号码。铃响四声后,对方接起了电话。
“你过来一下,拜托。”
“布兰纳?”还没睡醒的声音。“又他妈的出了什么……”
“快过来!妈的!”我吼道:“莱恩!你马上过来!”
二十四
我喝了一加仑的茶,蜷缩在博蒂的摇椅上,目光呆滞地看着莱恩。他正在打第三通电话,这次是私人的,像在对某人解释会晚点回去。由他的语气看来,接电话的那个人似乎很不高兴。
歇斯底里也有好处,莱恩不到20分钟就赶来了。他搜索过屋内和院子后,便打电话到警局请他们派人过来,把这栋公寓团团围住。莱恩把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 东西连同塑胶袋,装进另一个透明的大袋子里,绑好,放在餐厅角落的地板上。现场监视小组要到早上才会过来。我们待在客厅里,我坐着猛喝茶,他则来回踱步讲 着电话。
不知道茶和莱恩哪一个容易让人平静。应该不是茶,我真正想喝的是酒。用“想”来形容并不恰当,用“渴望”还比较接近些。事实上,我想喝的是一大堆酒。如果现在有一瓶酒在此,我一定能一口气喝光。算了吧,布兰纳。警察已经来了,他们也不会离开。
我辍着茶。看着莱恩。他穿着牛仔裤和斜纹棉衫。搭配得不错。蓝色很合他的眼睛,看起来就像老电影里的主角。他讲完电话,坐了下来。
“应该这样做。”他把电话扔在沙发上,一手摸着脸说。他的头发凌乱,一脸卷容。
做什么?我有点纳闷。
“谢谢你赶过来,”我说:“很抱歉,是我反应过度了。”
“不,你没有。”
“我不常……”
“没事了。我们会去逮这个精神病。”
“我可能只是……”
他靠向我,双肘架在膝盖上,蓝色的眼球攫住我的眼神。
“布兰纳,这个情况很严重。在外面的是一个精神变态的家伙。他心里不正常,就像垃圾堆地下道里的老鼠一样,不时就会从下水道爬上来。他有攻击性!他的头脑短路,而他现在故意吓你,故意向你恫吓。不过,他错了。我们一定要把他揪出来,踩死他。对付害虫就只有这样做?”
他的强烈反应让我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时候如果挑他话中的语病似乎是不智之举。
我没有说话,他有点怀疑地看着我。
“我是说,布兰纳,这个混蛋是有备而来的。也就是说,以后你不要再逞强斗气了。”
这句话刺中我的要害,我的脾气一下子就冒了上来。
“逞强?”我的口气很糟。
“没有啦,布兰纳,我不是指今晚。”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