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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给他留言:“我也冷啊卿哥哥!你回来吧,我将你抱得紧紧的,这样我们俩都不冷了。”
他马上回:“阿哈,我们都还年轻,应该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将来。”
“我的将来就是和你在一起!”
“我不一定能够带给你幸福,你不要荒废了自己。”
“没有你我不可能幸福。卿哥哥你回来吧,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留了这条口信的时候,阿哈突然放声痛哭。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手机,云贵市有电话的人家也极少,一般只有单位才装。手机也有,偶尔在酒吧饭店可以看到,在那些突然冒出来的暴发户老板手里高高地举给人看(持机者却是不看人的),那手机,有砖头那么大。
阿哈和颜如卿每一次给对方留言,都要等十多分钟,才等来对方在自己的BP机上的复留言。
阿哈哭过之后,数扑克牌的年青师傅平静地对她说:“小妹妹啊,命中有时该你有,命中无时莫强求啊!”
阿哈突然想起来,小时候她到野外采浆果,天很快黑了,她在旷野里迷了路。走啊走,来到闪烁着星光的溪水旁,才发现自己离家的方向越来越远了。沼泽地里一只已经睡着了的野鸭,被她惊醒后,就上了岸跟着她,但是她找不到回去的路。夜深了,她困了乏了,想倒在草里睡去。但高原夜里的草地满是露水,母亲告诉过她,如果被夜露濡湿了,全身的骨头会一年四季疼痛,所以,她不敢倒下去。人在疲惫的时候反而格外清醒,也觉得视力特别好,几乎可以看到天边,看清远山顶上的树丛。她看见远方的火光,先是一点,接着又是一点、一点,火光连成了一条线。那是父亲的篝火!是父亲给她指的路,是呼唤她回家的篝火!她向火光的方向跑,跑啊跑啊,很快听到了父亲金定的呼喊。他呼喊着她,同时在回家的路上点燃了一堆又一堆的篝火。篝火告诉山里的动物,不要伤害他的女儿;篝火告诉阿哈,这里是回家的路,爸爸正在找她,在等她……她接近了篝火,在篝火的路上,一直跑向父亲的怀抱……
阿哈的眼泪又流下来了,给颜如卿最后留言:“卿哥哥你回来吧,我在回家的路上燃起篝火等你!”
这个春天的夜晚是太冷了,她想燃起旺旺的篝火,让这夜晚温暖,让颜如卿看见回家的路——如果他已经不记得了的话。
春天路边的干树枝还来不及腐败或是发芽,只是被风刮在路边像篱笆一样积聚着。她拣了来,在荒寂无人的外环路上每隔二十米左右就堆成一堆。她的衣服重新被汗水湿透,夜风吹来,她冷得直打哆嗦,单薄的身体有些摇晃。她那纤长细嫩的双手,很快磨得木木的,感觉十分僵硬。
大约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她完成了拾柴火的工作,然后点燃了一堆堆篝火。
深夜四点,是人们在梦乡睡得最沉的辰光。大排挡只剩黑暗中的一片狼藉,用扑克牌算命的青年工人也如他每一个狭小又寂寞的夜一般地睡去。宁静的城市如同荒野,时光倒退到远古,夜晚只有一种颜色,就是黑灰色;夜晚只有一种景物,就是阴影,房屋是阴影,树林是阴影,远山是阴影,人是阴影,感觉和梦,也是阴影。
阿哈要用篝火来证明夜不止是阴影,自己不是阴影,爱情和梦想不是阴影,她轻轻地叫着阿妈阿爸,希望她的亲人,希望布依人的神灵能够帮助她。
阵阵微风,吹动火苗,远远近近发出轻微的劈啪声——从北京路到外环路再到狮子山脚,篝火静静地燃烧。篝火真美,它是红色的,黄色的和青蓝色的,它温暖了阿哈的膝头和脸,像镜子一样映照出少女明媚的面容。
阿哈陪伴每一堆篝火,企盼每一个街口的婆娑树影中,能够走出来她的卿哥哥,她像她的祖先一样虔诚地祈祷着。
篝火虽然美丽,但燃得越旺,就越快地要湮灭,它们无法没有让这个城市变得温暖,她等待的人,颜如卿,也没有出现。
夜晚寒冷又短暂,篝火没有把它温暖,也无法将它延长,相反,它更加令人心碎地丈量了这夜的短暂和风的寒凉,将这个春天所有的温情化为灰烬。
彼时,人在高处,在无人入睡的地方,除颜如卿外,全城还有五个深夜未宿的人,看见了这一路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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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篝 火(3)
王鹰在相宝山上,在他租住的贵州师范大学宿舍顶楼里,和火宫殿夜总会的老板李遥抽烟喝茶聊天。李遥正处于干事业的中年男人对徐娘半老不思进取的师奶老婆痛恨厌恶的阶段,常常夜不归宿,一有时间就跟王鹰学吹萨克斯风。他人太瘦,气息不足,吹几个音阶就头冒虚汗,干脆歇息了抽烟。两人抽烟都很厉害,满屋烟雾朦胧,又因为熬夜而有些糊涂,看彼此的脸都模糊了。
就在这时,学校突然停电,屋里屋外一样的黑暗一片,夜就凸显了它的浑然一体和无边无际。黑暗令他俩精神一振,开门出去,爬上天台看夜景。
相宝山草木很深,处处是黑影。在天台上,因为四周黑暗幽深,他们感觉自己正随同整栋房子漂浮。黑夜里的一切和白天所见不同,夜是一只柔软的手,将所有物体的轮廓变得模糊,将一切变轻,这就是夜带给王鹰的最好的感觉。他的很多音乐就是在这种轻的感觉中写出来的,夜和音乐的关系,就是心灵和梦的关系。
突然,王鹰鹰一般的眼睛,看到了黑夜的边缘的篝火,篝火一座座被点燃,停电似乎不为别的,是为了它们的出场。
“我操!”李遥兴奋地叫。
王鹰没吭声,他是个热爱奇迹的人,但不明白这个奇迹到底是在天上还是人间。沉默许久,他摸回房里,取出萨克斯,再爬到天台上,吹奏出那支著名的爵士乐曲——《刺激》,李遥积极响应,在一边扭动他细瘦的腰腿。王鹰将曲子一遍又一遍地吹奏,将每个音符逐渐拉长,为的是和那远处的篝火保持同样的节奏,伴随它们燃烧和熄灭的全过程。萨克斯的声音在夜晚的草丛中、山脊上绵延逶迤,在呼唤,在追问:这篝火,这奇迹,有着什么样的来历和寓意……
贵州饭店顶楼旋转酒吧的露台上,一把小提琴和一个吉他,轮流为苏总演奏。
打麻将疲惫了的苏总,喝了半斤茅台之后,突发奇想,要颜如卿和他去那城市的最高建筑看夜景,还从酒吧乐队里挑了两个乐手为他们奏曲。但颜如卿满脸颓丧,坚决不去,令苏总十分不快。苏总喜欢他,主要就是因为他身上的文人气,还有他的浪漫精神,有他在场,商场上的一切都有了些温情儒雅的装饰。此刻他不仅不浪漫,还像丢了玩具的小孩子般闷闷生气,令苏总觉得乏味。好在他今晚赢了一大把,不会为这些小事坏了心情。
但有钱人其实心眼是很小的,他还是有些耿耿于怀:“丢,阿卿,没出息,我可不中意没出息的人!”
苏总显然对两个乐手的表现也不满,觉得他们演奏的还是老一套,没意思。两个乐手换了几支曲子也没见他给小费,态度就消极起来,也不怕脏自己耳朵,怎么难听怎么拉弹。就在两个乐手尽跑调错音、自己也有些晕晕乎乎的时候,他看见了外环路上的篝火。
“啊!啊!”他惊讶地叫起来,“瞧,好奇怪耶!”
篝火在夜的边缘一座座地燃烧起来,仿佛有什么神秘的事情正在发生,两个入道很深的乐手虽然见多了城市夜晚的浪漫与荒诞,也还是觉得这城市深不可测。他们又一同假装傻乎乎地附和眼前这个同样深不可测的老板:“奇怪,奇怪!”
至于颜如卿,他当然也在夜的某处,看到了这一路的篝火,在黑夜的边缘,努力着要给夜晚带来些许温暖,等待着,要将分离的人儿拥抱,将游离了的爱情唤回。
开始,他很感动,心里叫着阿哈的名字,有一种想立刻生出翅膀向她飞去的冲动。可是这冲动是那么缺乏力量,不可能将他主宰。眼前是即将告别的灰暗的城市,站在高处看它,真是破烂肮脏,幸亏有夜色将所有的破烂肮脏掩藏。他没有丝毫的留恋,这里不是他的家乡。
再遥望远处的篝火,火势渐弱,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景象。他没有觉得内疚,伤感的情怀也十分地淡薄了。篝火如同某种仪式一般缓慢地燃烧着,如同某个过程还要将他收纳其中,而这些都正好是他必须拒绝和放弃的。与他心里那拒绝的力量相比,那点点火光是太微弱了,不等它们泯灭,他就转身从城市高处黑暗的角落回到低处的黑暗空间,拉亮一盏灯然后拉灭,将他平淡的呼吸添加到虚无的夜里。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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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闪电,你劈我吧!(1)
1。闪电,你劈我吧!
王鹰忙。很显然,他打算在云贵市长久地待下去了。
过去他一脸外乡人的落寞,对什么都没有兴趣,所有大家喜爱的活动概不参加——喝猛酒、掷飞镖、玩桌球。其实除了对酒精过敏外,他的飞镖从来都是十环和九环之间,桌球技艺也特别高,曾经在成都拿过省级赛的冠军。
他那张落寞的混血儿的脸孔,大家真是太熟悉了。白天看不到他的影子,偶尔看到他在本地轻音乐团的排练场出现,也是一副魂还留在梦乡里的落魄模样。不过,到了晚上,工作时间,他即刻恢复活力,风度翩翩。
工作时间得意和沉醉,但下班后他离群索居,空旷的白天谁也不知道他都做些什么。
做他们这一行,工作如同做梦。
那些音乐,那些歌,无论回忆、向往、感伤,爱恨情仇,心动或是心碎,哪一个不是梦?虚无缥缈的,煞有介事的,无中生有的,全是秀,秀过了又再秀,没完没了,每天重复。再动人的爱,吟唱百遍之后也索然无味;再真切的痛,反复描摹也不知痛从何来了。所以说,这种消费型的音乐是毒药,它张扬的时代精神远不及所运载的垃圾多。
在垃圾中消耗了整个夜晚之后,他会十分厌倦现实、厌倦世俗生活。
以往,王鹰白天就睡觉,此外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出于一种莫名的心理,他不喜欢在白天见到任何人。他只有出现在夜晚的灯光里,在梦幻烟雾里无数目光的注视下,在令人全身酥松的音乐里,才立刻恢复正常,展现出优美的翩翩风度。但如果是在白昼,他那张雪白的“鬼佬”面孔会因为毫无表情而令人觉得怪异,狮子头一般的长头发也是守旧的城市居民们所厌恶的,曾经,在商店买衣服,他就听到有大人和孩子在身后议论他,叫他“鬼佬”、“长毛”。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就与这日常的世俗的生活完全疏离了。在世俗生活里混久了会感觉十分乏味,并令人日渐迟钝。但没有这样的生活,人的心理也会失去常人的那种平和与健康。从少年时就跟随各种剧团走穴,在娱乐圈里混了十多年的王鹰,是一只孤独的鹰,陪伴他的只有音乐和寂寞。因为寂寞,又寻找了卷烟和浓茶做伴。
他是个渴望精神闪电的人。闪电虽然短暂,但闪电会把世界照亮,把生命照亮,在那个瞬间,世界只有光芒。闪电是所有积蓄力量的爆发,是极致的纯粹的光芒。闪电不可能永远出现,但如果灵魂和生命开始堕入黑暗,就一定需要闪电将所有的黑暗驱散。在他生命的历程中,他的闪电来自梦想,来自音乐,来自强大完善的自我。因为他要自己给自己发电。
精神的消耗,在面孔上往往留下了疲惫和苍白,所以,他出现在世俗生活中的面孔总是漠然和沉默。在他的流浪生涯中,有些书籍是一直带在身边的,比如《爱的意志》,比如《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比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他很清楚,酒吧的芜杂,夜生活的失范,太多的孤独时光,不断重复的消费型通俗音乐,等等,这些都是将一代代酒吧歌手乐手腐蚀毁灭,令他们消极颓废、变态和异化的毒物。稍有懈怠,就会走上毁灭。
读书和思索,以及生命中一些影响了自己精神灵魂的事件,就是他的精神闪电。
柔桑是他近两年来的一次闪电事件,这次闪电给他带来失落感。
阿哈的出现表面看来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但只有他自己才明白,闪电又出现了。而且,这次闪电将历时久远。闪电的结果是什么,闪电将带来什么,他不知道。但他自信自己不会在闪电里毁灭。他之所以热爱闪电,就是因为他的生命与灵魂从来都是在闪电里刷新、飞升。闪电照彻他的世界,闪电揭示生命追求的本质。
当他听到阿哈的歌唱,他的心灵被深深震撼了。隐隐约约地,他感受到一种新生的力量,这力量给生命带来希望,让灵魂欢乐悸动。
阿哈,迷茫天空里的闪电。且不说她的美——王鹰十多年来就在美女丛中过往,女性外表的美和她们喜欢作的媚,已经无法令他产生不安和迷惑了,他常常仅仅就将她们视为雌性生物而已。十多年来,多少美女昙花一现,多少鲜花绽放然后坠入风尘、被践踏入泥!他常常看到表面的光鲜包裹着内里的腐烂,完美脸蛋下的愚昧和浅薄,动人风情底下张牙舞爪的欲望和别有用心……
他甚至认为,要想让女人保持和坚守她的完美,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她们身处男权社会,因为她们自身的弱点,因为人性的各种阴暗贪欲……所以,他从来不将他的信任给予漂亮的女人。常常有女人公开或暗暗地爱上他,他会说:“别惹我,否则我就要拿出鞭子!”
在鞭子的用途上,他和尼采其实不一致。他不是尼采,并不需要携带鞭子。尼采不是绅士,同时也太缺乏对女性的正常审美能力。再者,尼采大概也没有机会看见什么漂亮女人。在对待女性方面,尼采也一定缺乏经验,女人之于尼采,是一种具有威胁性的不被了解的事物,所以尼采畏怯,如果要与女人打交道,尼采给女人的礼物就是鞭子,尼采带着鞭子去找她们,主要是防备她们、想制服他们。
王鹰是具有良好教养的现代人,他对女性有着神性崇拜,更有与女性和谐的能力,还有与女性共同享受闪电、彼此提升的愿望。但在他工作的环境里,又不得不见识太多漂亮又卑贱的女人,所以他得将鞭子藏在严肃的表情和目光里,他的表情,他的目光,可以将一切轻佻的女人拒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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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闪电,你劈我吧!(2)
某些女人,他奉为神的,是他母亲那一类的女人。
王鹰对自己的母亲不仅仅是爱。他从小只见过她美丽的照片,知道她与自己的父亲有一个美丽离奇的邂逅,对她了解极少,有关她的一切,全靠了他的想象和猜测,以及从他所阅读的俄罗斯文学中获得的感受和灵感,丰富了母亲的形象——金色卷发,白皙皮肤,高高的鼻梁,碧绿的眸子,温柔、高贵、博爱、情感丰富,他心灵殿堂里完美的女性,是女神。
阿哈是又一个女神,正暗暗影响着他的灵魂。
阿哈以她特殊的嗓音进入他的心和魂,她那种奇特又绚丽的异族气质令他感到亲切和认同。她是一朵真正新鲜纯洁无暇的山野之花,不谙世事,心无旁骛,歌唱就是她的全部。
九十年代末,内地的酒吧暂时还不是小资集结地,而是本地有钱人挥霍和外地生意人聚会的地方。那些女歌手,甚至一些老板从外地请来的女明星,只要见有大款光顾,就一定找机会送上媚笑、送上自己的名片。
阿哈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她只唱歌,专注地唱,她的声音从天上来到人间,像自由的女神,她快乐地生活在她的歌里。
王鹰将如同天空里的鹰照看着草地上的羊群一样,保护她。
他预感到,生命和灵魂在长久的沉默中,按捺不住要迎接闪电的到来。
闪电啊,你劈吧,劈我吧!劈我吧!闪电!
乐手们注意到最近王鹰很忙碌。
他那时而严峻时而忧郁的表情,如春三月的花溪河,正一天天溶解,喜悦的神色逐渐透露出来。同行里那些平素有些怕他的人开始找机会与他接近。
从九十年代开始,市里各剧团就没什么演出机会了。六、七十年代以来,剧团都是演的样板戏,演来演去就那几出。到八十年代,江水英、阿庆嫂等再难讨人喜欢。没有新剧目,没有观众进剧场,大家的工资也只有百分之几十到手,有能耐的不是北漂闯北京就是雁南飞去了广东珠江三角洲,剩下的垂死挣扎,或走穴、驻扎歌舞厅和酒吧,或寻思着做点什么小生意。
想做生意的人很多,但大家都紧巴巴地过日子,很难积累资本,哪怕就是开个小店,门面钱也还是付不起。真正能够在市区里做大买卖的,是广东人、江浙人和本地一些县份上的煤矿老板。
别人观察王鹰平常的做派,吃饭都是去酒店,抽烟抽中华,喝茶也只喝本地梵净山的顶级铁观音。他是外省来的,大家猜想他是比较有钱的。不仅很有钱,而且是相当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