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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景色很快消失。噩梦连连,他知道自己陷入噩梦,但是没有人能够拯救自己。他担心自己回不去了,现实的世界,每天走过的那些熟悉的路,酒吧里的小舞台,夜晚的路灯和摇晃着身子的山里汉子,阿哈的小手到夜晚就变得冰凉……他拥有她了吗?阿哈……
他想说:“帮帮我,我要回去!”
他说了。他说了吗?
没人听得见,他的嘴唇并没有动,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人们都哪里去了?他着急地叫喊,他们为什么听不见他的叫喊?为什么就留他独自在噩梦之中?
更多的时候,他在漫长的半明半暗的甬道里爬行,全身无力,但前路无尽头。他看见许多门洞,透出光明,阿哈的身影就伫立在柔和的光明之中。当他赶上前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并出现在另外的门洞中。
他想念音乐了。
在看见阿哈的身影伫立在柔和的光明里的时候,看见半明半暗的甬道的时候,他都想起了音乐,他想用音乐来描述那浓稠而黯淡的日光里自己的犹豫和努力,想用某种旋律来描述阿哈那不断消隐又不断浮现的形象。他想看清她的表情,神秘而又安详的,那女神的表情,爱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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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马在梦中飞翔(2)
阿哈,阿哈,她要将他带去哪里?
那黯淡的日光,那些门洞之后,是什么样的地方?他猜想那是一个广场,一个被人们忘记、被风雨和岁月蛀蚀的存在,光秃的回廊和断残的石柱,歇落两三只在虚无里穿梭的褐色小鸟。
他找不到他的萨克斯管了,它不是一直跟随着他,他一直那么小心地携带着它的吗?每一次将它从箱子里拿出来之前,他都要先净手;每次放回去之前则用柔软的金丝绒将它仔细擦拭,然后小心地放进箱子中间和它身形一致的凹槽里,仿佛它是一枚巨大的珠宝,是不会说话的婴儿。然后,嗒的一声扣好了箱子,拎在手上,沉沉的分量,仿佛就是他的生活、他的人生的分量了。
为什么他会想到广场?是不是和演出有关?他是有一场隆重的演出啊,他和她的,他已经准备很久了,就等着那个如梦如幻的时刻的到来,舞台,灯光,音乐,神思凝想的脸庞,一次次饱满绽放的激情,灯光里的喜悦,眼睛里的朦胧幻想……所有的声音和光明浑然一体,给他带来轻的感觉,上升的感觉,一直升到半空之中,轻和愉悦……而她的声音,从天庭传来,从泉水中涌来,从花香里飘来,如一条银色的丝带,在所有的寂静、所有的喧哗和光明里诞生,再次将他带到半空,虚无之中,云端之上。透明的,轻的,呼吸的,半空——这才是他的地方,是他每一瞬间的渴望,是他最丰富最饱满的愉悦。
他看见舞台,舞台下人山人海,人们聚集在广场上。人们期待着什么,长久的等待已经令他们不耐烦了,人群骚动起来,集体的情绪就要失去控制,嘈杂的嗡嗡声越来越响。他知道这都是因为他的迟到,令期待已久的狂欢被死死扼制。他本是个很准时的人,整个乐队从来都等着他的一个手势,然后合成器发出鸣响,鼓手敲出第一个音,贝司手开始癫狂……可是他迟到了,迟迟不见踪影。没有他,整个乐队就残废了!他迅速赶来,像鹰一般轻地飞升,并滑翔到台上,准备为他们演奏。但是,他们叫嚷起来,他清晰地听见他们对他说:“可是,我们不懂马语啊!”他感到十分绝望。
他看见了阿哈,阿哈是懂马语的,她曾经飞身跃在半空,抱住他壮实温暖的脖子,将脸颊在他柔滑的棕毛上摩擦,与他耳语。但是眼下她在人海一角,仰着脸,冷漠地望着他……
“阿哈……”他向她奔过去,她却突然消失了。等他再在人群中发现她的时候,她分明是他母亲的模样,远远地望着他,他呼喊,她却听不见。
他着急,挣扎,无论是母亲还是阿哈,包括陌生的人群,都很快消失了,他站立在陌生的地方,感到发冷,灰蒙蒙的天空倾斜下来……
李遥来看过王鹰。
火宫殿着火那天,李遥在朝阳桥上跌倒,左手脱臼,当时一点感觉都没有,只顾着要奔去火宫殿,被消防队员拦在了桥上。当时那手就没了力气,吊甩甩的不听自己的指挥,大脑里也是一片空白。事后,才发现左手抬不起来,真个悬掉掉活像玩偶了。大火烧红了天,南明河水涌出了腾腾蒸汽,仿佛熬苗药时的气味,他被这熟悉的湿热气息熏倒,在一个消防队员的手臂上昏迷过去。等他被送到医院接好手臂后,火宫殿已经化为灰烬。毁灭和虚无感令他一下子跌入深渊,陷入忧郁,忘记了回家。之后,他干脆就在医院里休养着,准备休养十天八天,再慢慢想以后的事儿。
毕竟是不断从灾难里滚爬出来的人,吃饱喝足后,忧郁症像拉肚子一样很快过去,李遥开始感到无聊,无处不在的药水味和呻吟声,令他想逃跑。
没有谁来看李遥。以前当老板时身边断不了狗肉朋友,现在孤家寡人,劫后余生,他们都将他当啃过的骨头扔掉了。想一想,这些年来与他来往而没有利益目的的人,只有王鹰。王鹰没有图过他什么,还教他吹萨克斯管,让他多了一个雅致的爱好。想想这些,他就不时去王鹰的病房看看他,和这个一直昏迷的人聊天——自己言说。
在紧挨着潮湿花园的这个空空的病房里,李遥获得了最不设防最最放松的言说时机。他回顾童年和青年时光,分析自我内在的印痕,说出一直掩藏在心底的各种可鄙的念头,以及他做过的包括指使侍应生、厨师将母猪乳房、水牛肉冒充驼峰肉、梅花鹿上给客人等这一类小事。在言说的过程中,李遥灵感不断、火花闪烁,关于生活,关于情感,关于历史……大概就将自己的一生整理了一遍。或许,某一天,他与昏迷的艺术家的对话,可以写成一本《李遥眼里的丑陋人生》。
说着这些的时候,他痛快又得意,也忍不住抹一下王鹰的眼皮,检查他是否假装昏迷。
连李遥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多疑。
越说越远,从过去说到将来,说到他的后半生。想到后半生,他突然记起东山阳明寺里有个高人,高人或许已经看到了他的将来,可以为他指点迷津。他抬头凝视着窗外的暮色,突然一跃而起,冲出病房,往东山的方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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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红色花的紫色液汁(1)
5。红色花的紫色液汁
李遥离开后,身穿长衫、蓝布巾裹头的布摩进入了王鹰的病房。
尽管王鹰的头上缠了厚厚的绷带,布摩还是认出了他。曾经的无数个夜晚,布摩一直跟踪他和阿哈,从北京路到中华路再到外环路,直到阿哈回到她师大的单身公寓。
这个昏迷的男人身材高大,显然不是本地少数民族,也不是本地汉人。他是哪里人,从何而来,都不重要了,布摩今天来,就是按照土司老爷的命令,要将他处理掉。他已经是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人,或许就要永远地睡着,不会说话和睁眼,只会呼吸,一个植物人。即使这样也不行,他的活着永远将一种耻辱展示,他就是那耻辱的陈设,布摩可以按照自己民族的方式来处置他。
布摩带来了拇指大小的一瓶自制的蓝色药水。
这种药水用山间的一种红色小花浸泡而成,是一种强烈的毒性麻醉剂,麻醉之后十多分钟,生物体就全面瘫痪,紧接着脏器开始衰竭。然后在大约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生命在迷幻中结束,躯体在几天内逐渐脱水干缩。这药水很珍贵,因为那红色花十分罕见,只在夏末才会开放。采药的人也只有在它开花的时候才能将它从百千种野草中辨认出来。布摩在无数个森林里将它寻找,找到后移植到一个特殊的钵子里,放在秘密的地方。等了几个季节之后,它才开始生长、慢慢开花,布摩将它的花瓣收集起来,制成了药水。这药水也不能轻易动用,只有生着痛苦无比的疾病而又可以享受悬棺葬礼遇的老者,经土司、长老、布摩同意后才可以喝下几滴。悬棺葬已经多年未举行了,布摩的药水也存放了很多年。许多古老的仪式,布依人慢慢地放弃了。
这次,金定授意布摩用它,有三重意思:第一,这样的方式表达了布依人对这个作孽的陌生人的严惩态度;第二,这是对阿哈丧失贞操的祭奠;第三,这样的处决方式和王鹰艺术家的浪漫人生是吻合的。
虽然土司制早就废除了,布摩和布依人还是认定他是自己的土司老爷。金定的决定和布摩心里的打算完全一致。布依民族是善解人意的,他们要根据自己的族规来处理一个伤害了他们的陌生人,也一定会给予他充分的尊重和选择恰当的方式,体现本民族威严又善良、理性又浪漫的特质。
因为王鹰是外地人,本地没什么朋友,医院里的医生护士对他也很疏忽,常常整天不过问。布摩可以想象当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们突然发现那昏迷的病人已经没有气息而且萎缩干瘪时的极度惊讶!
布摩只要将输液的针头从倒挂的瓶塞里拔出,扎进他的紫色小瓶里就可以了。
布摩轻轻移步,他紧裹在藏青色土布衣衫里的高大身躯,在淡淡的暮色里显得更加高大和神秘,有如神的降临。当他就要向那架子上悬挂的药水瓶伸出手去的时候,意外发现王鹰睁开了眼睛,正望着他。他以为自己恍惚,犹豫了一下,重新伸手出去。
“是阿哈让你来的吗?”王鹰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声音浑厚而又清晰。
布摩将双手缩回来,转过身:“当然不是。你摧残了布依的花朵,该死!”
“我爱她!如果我对她的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我愿意,你请吧。”
布摩疑惑了,缓缓缩回双手:“请你,再说一遍。”
“我爱阿哈,她是我生命里的第一次。如果我对她的爱,需要付出我的生命,我愿意接受您的处罚!”
布摩还在犹疑:“你怎么样说服我对你怀抱信任呢,外乡人?”
王鹰坐了起来。他感觉自己四肢发软,有些头晕,头上和腿上的伤处正在痊愈,又痒又胀。
他望着布摩:“如果我继续活着,我对她的爱会向您、所有人证明。如果您认为她不需要我的爱,我听凭您的处置。”
布摩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显然,他动摇了。
半晌,布摩才开口道:“阿哈走了,我们心中的花朵,金竹大寨的仙女,她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去了远方,她母亲花房里的所有花儿都枯萎了。我相信她是去了南方,她肯定不会回来了。我担心她越走越远,但我无法去寻找她。我认识你,了解你在这个城市里的一切……如果我能验证你对她的爱,我可以违背土司老爷的命令,给你一个机会。”
王鹰从床上弹起来,扑向布摩:“布摩,我给你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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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红色花的紫色液汁(2)
王鹰跪倒后,将自己的嘴唇吻到这个一身山野气息的布依老人的鞋面上。
“为了阿哈。”布摩说。
布摩将粗粝的大手放在王鹰的头上,在心里为他祈祷。房间里寂静无声,他们只听见自己的呼吸。暮色四处弥漫,从门户和破旧的木雕窗户涌进来,越来越浓地将一老一少两个男人裹住。他们双目紧闭,各自流出了色泽一样但温度不同的大滴泪水,从布摩的面颊滚落到胸襟上,从王鹰的脸上滴落到布摩的布鞋面上。
李遥再来看王鹰的时候,惊讶得合不上嘴。他因为腮帮子瘦成一层皮,所以嘴显得特别大,幸亏一口全暴露的牙不像大多数贵州人那样发黄,也还整齐。他从小不喝那种含氟超标的水。小时候,朝阳桥附近有两口井,近的井水面上浮一层褐色锈,被称为铁井,远的井几乎要上到小山上,路极其难走,但那水清亮甘甜,被称为龙井。有钱的人家,就雇了人专门挑龙井水,普通贫民就近担铁井水回家。那时候,李遥就发现一起玩的小孩子有的牙特别黄,还有斑点,通过调查了解,他猜测与饮水有关。确信之后,他悄悄儿地,没和任何人讨论过自己的想法,但坚持只喝龙井的水。几年之后,他幸灾乐祸了:身边的那些男男女女比他长得壮实英俊,但不管长得多漂亮,全是一口狼狗般的黄牙,而他的牙却是洁白的。以后做了火宫殿的老板,他有了一大乐事——看客人的牙。凡是黄牙者,吩咐手下能宰尽量宰。
晚饭后的无聊时间,病房里灯光昏暗。李遥在窗前就看见王鹰正在整理床铺。他张着大嘴吸气:“我的妈呀,你不是鬼吧?”
王鹰抬起头来看他一眼:“进来说话!”声音和平常一样的洪亮。
李遥扭动细腰,去到床头坐下,眼睛盯着王鹰的脸:“真的活过来了,不是鬼啊?”
王鹰将床铺得整整齐齐,然后站在窗前看草木杂生的花园。
“我要走了。”
“去哪里?”
“离开这个城市。”
李遥站起来,走过去够着他的肩:“我也想走。你知道吗?火宫殿已经没有了。”
“你和人家打赌输了?”
“不,给麦黄烧掉了。”
王鹰疑惑地回头看他那张瘦削的长脸。
“真的,我没骗你。就是原定举办音乐会的那个日子。这一阵发生的事太多了。”
“那以后你怎么办?”
“天快黑时我去阳明寺找高人算了一卦,和文联那个山思说的一样。我今年命里注定是要破财的。高人说我命里缺水,要去有水的地方。我被毁得太快、太彻底了,卦上说,如果往南,去到有水的地方,我的财运也会很快到来,而且发得狠!”
“尽瞎掰!要发得狠,抢银行啊?”
“谁知道?真的是财运来了,挡也挡不住啊。”
“你不会为了钱不择手段吧?”
“瞧你们这些艺术家说话!不择手段?所有的手段都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已而已。我想想,我这是在谁的诗里得到的灵感?哦,柔桑,她说所有的地方都不过是一个地方。”
“你就不要说柔桑的诗了,这会让我想揍你,你这样的人,说话都嫌嘴脏。”李遥歪了嘴:“还想揍我?我是流氓我怕谁?”
“是啊,别以为会吹萨克斯了,会读书了,你就是个人了。我还真是改变不了你,毕竟不是一路人。”
“这年道,谁能改变谁?废话少说,你也活过来了,这城市我已经住得太久,应该换一个地方了。要不,我们一起走吧?对于你来说,真的所有的地方都不过是一个地方。”
“我怕你这个小流氓再拿刀扎我。”
李遥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王鹰的腿,在他用跳刀扎的地方,被剪开的牛仔裤还有斑斑血迹,伤口新包扎过,还没有完全痊愈。
“我那会儿是狗急跳墙了,你别计较。何况音乐会那边你让我损失了好几万,这里麦黄烧了火宫殿,我等于是被你们打劫了,身无分文。”
“我还有点钱,把我的摩托车卖掉也算一笔,回头我给你吧。”
“算了,你这种流浪艺术家的钱我不要,要也不够我买西洋参喝的。我们去云南吧,个旧那地方有人欠了我一大笔钱。要回那钱,够我俩花了,去金三角,去缅甸,都可以发大财啊!”
“你小子邪门,我跟你不是一路的。我还告诉你,你如果是去找朋友,也许可以活,你要是去找人要帐,怕就没有活口啦!你那些朋友,都什么道上的人呐?”
“这个……那些人说别的行,说钱还真是不行。”
“再说,我警告你,想碰毒品,准备好几颗脑袋吧!”
“要发财快啊……”
两人慢慢聊着,天就黑下来了。一个高大的人影在废弃的花园里一闪而过,李遥突然十分紧张:“谁?”
王鹰知道是布摩。他手里捏紧了布摩要他交给阿哈的东西,那是用红色缎子缝成的三角形小包,像香囊,但不是香囊,里面装了什么,他不知道。
王鹰对李遥说:“你眼花了吧?”
“不,是有个人。想谋害我?我已经没钱了啊。”
“是不是麦黄找你来啦?”王鹰调侃道。
“麦黄……”李遥对巫鬼之事本来就信三分,这下紧张得腮帮子发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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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玻璃和网络(1)
第六章
1。玻璃和网络
四面都是玻璃,四面都是镜子,城市的喧响如同河流在头上,在半天空中回荡。这是另外一种眩晕,这眩晕让阿哈也产生了轻的感觉,漂浮的感觉。人群在街头掠过,在地铁掠过,像海一样的喧嚣,像风一样的转瞬即逝,像迷路一般游移。人们在人群里彼此擦肩,在时间的轨道上滑翔。城市是一个网络,空中的网络、地面的网络以及他们内心的网络,人们被这无数的网络缠绕。
游移着的阿哈,如同一粒发亮的尘埃,在阳光里飘游,在接连不断的光亮里东张西望。她来到了城市,就意味着她失去了家,失去了历史,与过去割裂。她离开了农村自然的怀抱,离开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