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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殖民地历程-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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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英国语言论文集》(1789 年),充分陈述了他的主张,其中表述了关 
  于每一种语言都在某一时代达到巅峰的理论(这一理论,他在 1806 年以前 
  没有作过实质性的修正)。 


  当一种语言到达某一发展阶段时,它必然会停滞不前或走下坡路,因为科学的进展或者停止了, 

  或者变得十分缓慢、无足轻重,以致无法对语言的素质施加实际影响。这个发展阶段,就是一 

  个民族涌现出大批才华横溢、情趣高雅的第一流作家的时期。在英国,这个阶段始于伊丽莎白 

  女王时代,终于乔治二世统治时期。如果写作风格和语音能够固定下来,呈现安妮女工和她的 

  继任者统治时期的水准,那倒会是一大幸事。从那时以来,英国语言极少有什么改善;反之, 

  加里克在发音方面引入了无数讹误,而约翰逊、吉本和他们的模仿者则将写作风格弄得一团糟。 


  韦伯斯特在这里着意宣扬的不是一种新的美国语言的无比优越,而是鼓 
  吹这里有恢复“纯粹的英国语言”的极好机会。他认为,真正危险的创新者, 
  是十八世纪后期的一些英国作家,美国人决不能学他们的坏样。那些对美国 
  英语说三道四、横加指责的英国批评家只是暴露了他们自己的无知。 


  当我审视一下语言,将这个国家的自耕农的语言习惯同莎士比亚和艾迪生的风格作一比较时, 

  我不得不断言,美国人民、特别是英国人的后裔讲的英语,是当今世界最为纯正的。他们的语 

  言中几乎没有夹杂任何外来方言,即自乔史以来英国最好的作家们所没有用过的词语。他们保 

  留了一些作家们不再使用的过时的词语,原因大致也不过是摆摆样子,因为那些替代的用词并 

  不见得更加悦耳动听,或表现力更丰富些。在许多情况下,他们倒是保留了正确的词语,而那 

  些自命不凡的文人雅士们,则臆造了非常不确切的、甚至十分荒唐的词语。 


  韦伯斯特甚至以这样的保守方式为他的拼写改革辩护。当有人指责他仅 
  仅为了简化就别出心裁时,他毫不相让。他在 1809 年写道:“在我拼写的 
  词汇与目前的通用拼法稍有不同的极少例子中,我并没有作什么创新,而是 
  屏弃了创新。当我写 lether,fether 和 moldo①时,我所做的只是使这些词 
  回复到原先的标准,即在我们最早的英语书籍中所用的形式。”他探索着“原 
  始词源正字法”,希望这一标准,以及写作风格的净化,会“将语言恢复到 



① 这些伺的标准拼法应是 feattier(羽毛)、leather(皮革)和 mould(士丘)。韦伯斯特曾试图根据发音 

来改变拼写,并在一定惺度上为公众所接受。——译者 

  过去年代的纯洁”。在语音方面也是一样。韦伯斯特在近二十年以后对来访 
  的英国海军军官巴兹尔·霍尔舰长说:“你们将 deaf 读成 def,而在我们 
  看来,它的发音应同子 deef,①由于这是你们所偏离了的正确发音方式,我 
  将坚持美国的发音方法。” 
  韦伯斯特对美国英语的纯洁性和一致性一往情深,但却大大低估了明显 
  带有美国风格的词汇和惯用法的数目。在他的《论文集》中,他怀疑,在美 
  国英语里,除去纯粹与地方职业有关的词外,不是众所周知的英语词汇是否 
  会多达一百个。在将近四十年后的 1828 年,即他的《美国英语词典》出版 
  那年,韦伯斯特向霍尔舰长吹嘘,“只在美国而不在英国使用的词汇,总共 
  不到五十个。”韦伯斯特的所谓《美国英语词典》,大量从美国人的著作中 
  援引例句,但正如托马斯·派尔斯所说,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其他理由可称 
  它为“美国”英语词典。 
  然而,诺亚·韦伯斯特是彻底地属于美国的,当他为美国语言寻找一个 
  外来的(甚至是英国的)标准时,就更是这样,他对于语言立法的热忱,当 
  然可以在美国人对成文法规和几乎每一种立法所表现的激情中找到对应物。 
  它表现了殖民地人民在文化上的不安全感,而在 1776 年后,它又开始表现 
  出对民族特征的追求。 
  但是,标准又应当如何确立呢?早在 1724 年,当时在威廉与玛丽学院 
  任数学教授的休·琼斯牧师希望能“制订一个公共标准”,以便“指引子孙 
  后代,防止毫无章法以及写作和表述中的滥用和讹误”。1774 年,另一位 
  作者(可能是约翰·亚当斯),在《皇家美洲杂志》上极力主张:如此众多 
  的人在如此广阔的土地上使用同一种语言,为英国语言的“完善”提供了良 
  好的机会;应当从速组成一个美洲语言协会,来抓住这个大好时机。新罕布 
  什尔的效忠派总督将这个建议转呈给在伦敦负责殖民地事务的国务大臣。只 
  过了几年,在美国获得独立之后,约翰·亚当斯给国会议长写信,建议国会 
  设立一个学会,来“扶正和改善英语,以及确定语言中一些悬而未决的问题”。 
  在英国,英国人从未建立过这样一个学会,这使得在美国建立此种机构更显 
  得必要了。信中说,“确定一个共同的标准,使这块大陆每个地方的每一个 
  人在语言的含义和发音方面都有章可循,这将对合众国产生令人愉快的影 
  响。”1806 年,有关成立这个学会的一个法案提交给参议院,约翰·昆西·亚 
  当斯亦为成员的一个委员会对此作了赞许的报告;但是,当学会的名称被修 
  改,略去了“全国”一词时,这项计划便夭折了。诺亚·韦伯斯特偶尔也主 
  张通过立法将语言定型并使它保持纯洁,但对他说来,国会的帮助几乎是多 
  余的。在他自己的领域里,韦伯斯特已经变得像个独裁者。像所有的独裁者 
  一样,他更喜欢使自己讲的话成为法律。上面这些,还仅仅是一系列不懈努 
  力的开端。这种试图通过立法或学校校长来保持语言纯洁和纯粹美国化的热 
  情努力,一直延续到本世纪。 
  到了十八世纪的末期,一些观察敏锐的美国人已经开始注意到,尽管(也 
  可能是由于)殖民地的语言有着广泛的一致性,在大洋的此岸,还没有出现 
  任何可以裁决语言是否正确的阶级或地区。威瑟斯庞在 1781 年说:“我们 
  与大不列颠群岛遥隔万里,语言标准还尚侍在那里去寻找。每一个州都等同 
  并独立于另一个州;我相信,至少在目前,没有哪一个州会同意在言语交谈 



① 韦伯斯特的意思是:字母组合 ea 应与 ee 一样,发长音'i:',而不是发短音 'e'。——译者 

方面接受另一个州的法律,就像它不会在行动方面接受外来的法律一样。只 
有时间和机遇才能决定,我们在这方面的情况将会转向何方,是继续以英国 
的语言作为铸就我们自己语言的楷模呢,还是会在这个新的天地里找到一个 
学术和文化中心——它影响广泛,足以为其他地方的语言和写作制定规则。” 
约翰逊博士曾经表述过这样的观点:缺乏文化首府、人口居住分散和幅员过 
于辽阔,都是美洲语言处于未开化状态的原因。“一个稀疏地分布于美洲这 
片无垠疆土的国度,就像从一个焦点四下散射的光线。所有的光线并未消失, 
而热量则荡然无存。”这位傲慢武断的老学究,把美洲的语言轻蔑地贬斥为 
“美洲方言”,认为它不过显示了“每一种广为分散使用的语言必然会招致 
的败坏和讹误”。 
在十六世纪早期,当美洲殖民地刚有人定居时,每个人都随心所欲地进 
行拼写。词的拼法,就和写作风格与内容一样,反映着写作者和印刷出版者 
的个人好恶和习性。直到十八世纪初,主要的英国作家们才拼写得相当一致; 
直到约翰逊的《词典》问世,作家们才有了几乎人人接受的标准。新兴的中 
产阶级有了词典作为步入上层阶级语言雅境的引路指南,自然会感到方便。 
这一点,在英国尤为重要,在那里,语言长久以来就是(现在也仍然是)社 
会阶级的标志。使用贵族统治阶级的“标准”语言说话和写作的能力,是享 
受它的其他特权的必备条件。因此,在十八世纪末期和十九世纪初期出现了 
很多词典、语法书和会话指南之类的书,数量之多前所未有,也就毫不奇怪 
了。这些“语言的指路标”,使一般人能在上流人物中间自然而得体地进行 
交谈和书写。 
要是约翰逊和他的托利党朋友们发现,信守语言“正确性”的教条一一 
一个人要说得好,就必须咬文嚼字;而咬文嚼字,也就等于说得好——一会 
帮助出身低微的人(手持着语法书和词典)奋力迸取而挤人最华丽的餐厅和 
最高雅的沙龙,他们一定会大惊失色。在词汇用法指导书籍出现之前,一个 
人是从父母那里学习语言的,就橡他学习适当的举止和了解自己所处的社会 
地位的过程一样。其实,十六和十八世纪的英国贵族在客厅里进行交谈所用 
语言之放任随意、无所羁绊,恐怕没有哪一种语言可以与之相比。今日的英 
语中被认为粗俗和不规范的某些用法,就是当年上流人士谈吐的遗风。在十 
八世纪中期以前,一个人并非自觉地学习他所处的特定社会阶级的“正确” 
语言的,也无须受教于人,因为他从吃奶的时候起就受这一语言的熏陶。认 
为存在着一种“正确”的语言,每个识字的人都能从一本读本上学到这种语 
言,这种观念本身就是对传统方式和旧的等级界限的挑战。人们很容易理解, 
为什么这种看待语言的方法,对新大陆来说,是如此地一拍即合。 


  43.以书作标准的文化:拼写的偶像崇拜 


最有影响的美国语言学家,当推诺亚·韦伯斯特——美国在拼写文字方 
面的一代宗师。他所编著的拼写读本极为流行,在十九世纪结束以前就售出 
了六千多万册。这既是美国社会流动性的表现,又是它的象征。韦伯斯特的 
“包含简易发音标准”的《美国拼写读本》出现于 1789 年,但它所满足的 
要求,正如他自己指出的那样,是早已存在着的。 
美洲曾盛行一种仪式,或者可称为一种游戏,它使争取人人都能使用“正 
确”语言的努力大众化了。这就是拼字比赛,这里所用的“比赛”一词,恰 

  如其分他说,是一种包含美洲特定意义的用法。在这种公开进行的仪式上, 
  比试者和观众们亲眼看到,要能说或写最最“正确”的语言,其实并无什么 
  秘密可言,因此,进入语言上层阶级的大门对一切人都是敞开的。这种拼字 
  比赛,在革命时期已经很普遍,尤其是在新英格兰。早在 1750 年,富兰克 
  林就倡议举行公共拼字竞赛游戏,到了十八世纪下半叶,拼字游戏在学校里 
  已经蔚然成风,在拼写波当作文化水平高低的标记而特别受到重视的农村居 
  民区和西部边疆地区,拼字比赛庄十九世纪又有了新的发展。布雷特·哈特 
  在“安吉尔的拼字比赛”一文中,曾经对此作了绘声绘色的描述;文中有“说 
  真话的詹姆士”的一段顺口溜: 


弗里克风行拼字游戏,据我所知人皆欢喜; 

尤克①、扑克相形失色,无一可以与之相比。 


  布雷特·哈特所描述的那次比赛,开始一切都进行得顺顺当当,甚至在 
  拼写 separate,parallel 和 rhythm②这样的词时也未有争执。但当拼到 
  gneiss 一词时,矿工们再也无法达成妥协,以致不得不动刀斗殴来定是非。 
  强调正确说写的“规则”,深刻地影响了美利坚人对发音的整个态度。 
  恐怕至今仍然作为英国发音和美国发音之间最重要区别的那种东西,即美国 
  的“拼读一致”的倾向,就是由此而来。从很早的时候开始,美刊坚人就致 
  力于探究,一个词“应当”怎样根据它的拼法来发音。在一块一无文化首府, 
  二无占据统治地位的知识贵族的土地上,这似乎是一个现成的发音标准。 
  我们现在已经非常习惯于我们自己的拼读一致的做法,以致我们很难想 
  象,根据习惯而不是根据拼写来发音的倾向,可能倒是更老和更为“文绉绉” 
  的传统。然而,事实看来就是这样。依据社会等第和习惯而不是根据拼写读 
  本的随意而无拘束的读音方式,在英国英语中,久已如此。 
  我们坚持拼写和读音一致,表现在我们习惯于保留每个音节的作用。在 
  一些长的词中,如 secretary,explanatory,laboratory 和 cemetery,我 
  们保留了每个音节的清晰和完整,包括倒数第二个音节,英国人则几乎去掉 
  了那个音节,而将这些词读成 secrelt’ry,explanat’ry,laborat’ry 
  和 cem et’ry。这只是信手拈来的几个例子,说明美国人坚持每个音节都 
  应有名副其实的读音。有一些词的读音方法证明还有历史的缘由:我们在有 
  些词(如 secretary)的最后第二个音节上保国次重音,看来还是十七、十 
  八世纪英语口语的特点。但是,当这些音节在英国逐渐消失时,它们在美洲 
  却仍然一丝不苟地保留着。这种情况,当然不会改变问题的论述,但它却表 
  明,美国的拼读一致,就像我们语言的许多其他方面一样,是保守的。我们 
  如此坚决地遵循把拼写作为读音指导这一原则,以致在英国很快消亡的言语 
  方式,在这里仍照常使用。拼字比赛这种仪式,也有助于保留音节的完整作 
  用,促进读音的清晰严格。在较早的时候,教授拼写的方式是一个字母接一 
  个字母、一个音节连一个音节地高声朗读拼读课本中的词汇,比如,o,ror; 
  d,idi;n,ana;r,yry;ordinary。以这种方式教出来的学生(经常 
  受到分队比赛的激励),常常会终身注意读音一丝不苟,轻重适度,吐字明 



① 尤克(euchre),一种二至四人玩的纸牌游戏。——译者 

② 这些是比较容易拼错的词。——译者 

晰。我们对拼写和读音一致的偏爱,影响到专用名词、尤其是地名的读音。 
在英国,专门名称具有纯粹出于习惯和随心所欲的读音,但听到 Worcester 
读作 Wooster 的美国人,却往往照后者进行拼写。Birming ham 这个地名, 
美国人是完整而小心翼翼地朗读的,从不像英国人那样,有的音节仅一带而 
过。 
经常受到老练的学生们攻击的那种女教师的“独裁专政”,压制了我们 
的蓬勃生气和独创能力。但是,女教师们就像她们的前任、刻板的男教师一 
样,由于其大力宣称语言有章可循,有规则可教,却帮助消除了阶级差异, 
使流动的社会中又一条发迹之道保持畅通。一个自由和平等的社会,竟会因 
学究般地苛刻的语言标准而得到推进,这又有谁能料到呢? 
H·L·门肯这样概括美国言语的特别精确性所具有的广泛含义: 


简单地说,这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在社会的阶梯上刚刚上升、因而仍感到立足未稳的阶级所表现 

的影响———个十分渴望避免因言语习惯而暴露其低微出身的阶级……因此,注意语言精确, 

就成了新来乍到者的一种印记。很明显,新来乍到者在美国一直比英国多,不仅在生活富裕和 

追求时尚的贵族阶级中是这样,在知识阶层中也是这样。普通的美国女教师,共和国语言规范 

的主要护卫者,不是来自具有文化传统的阶级,而是来自小农场主、城市职员和劳动者阶级。 

我相信,甚至一般的美国学院教师的情况也大体是如此。这些人主张和注重言语的精确,并不 

全从逻辑的考虑出发,也显然是由于这有助于掩盖他们自身在文化上的不安全感。许多折磨着 

中小学生、困扰我国作家的无缘无故的清规戒律,多半就是从他们那里来的。他们是惠特曼、 

马克·吐温和豪厄尔斯等人文学著作中的“语病”的主要挑剔者和批评者。但是,如果把他们 

的影响看成全然是、或甚至主要是邪恶的,那就错了。他们英勇地讨伐我们中间出现的方言土 

语且战果辉煌,以致语言中的一些怪涎现象,如极不顺耳的伦敦方言中的呜咽声和不可思议的 

人为增舍字母“h”等等,在美国的任何地方都很难立足。他们护卫着通用的语言,以致即便 

是矫饰最甚的美国英语,也完全没有作为英国标准英语特征的那种愚蠢的装腔作势。 


美国的语言就是以这种特殊方式,表达了美国文化的两重性:识字普及 
性和非文学性。由书本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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