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行李已经放在车上了,曹吾上车,跟老爸打了个招呼,便启程上路了。
夏日的闷热被车窗挡在了外面,车内空调凉爽,曹吾吹着口哨,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扭开了收音机。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
“抹去雨水双眼无辜的仰望,”
……
熟悉的歌声从收音机中传出,曹吾指间轻轻敲打着方向盘。
音乐声降低,转为背景,主持人温柔的声音响起。
“这首在全国范围内爆红的粤语歌曲《喜欢你》的演唱者是来自广东省香港市的beyond乐队,这是一支由四个平均年龄在46岁的老男人组成的乐队。他们的工作来自各行各业,因为音乐走到了一起,在不惑之年,用歌声感动每一位听友。”
“提起这支乐队,就不得不提起他们签约的经纪公司,星海文化。说起星海文化,大家可能不熟悉,但如果说起两年前如同彗星般划过音乐圈的黑洞乐队,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他们的经纪公司,就是星海文化。”
“那是一支神奇的乐队,由四个天才般的高中生组成,出道半年,就进入了一线乐队的行列。他们第一张,也是唯一一张专辑,在全国范围内,卖出超过六百万份数字版。销量排在国内唱片历史销量纪录的第九位。而仅仅发售了十万份的实体唱片,也被歌迷们当做收藏品,在一天之内抢购一空。”
“然而,这样一支天才般的乐队却如同彗星般一闪而逝,因为一次网络暴力事件而无限期休团了,不禁让人唏嘘不已。”
“无数歌迷都在期待他们有一天能够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他们的故事和脍炙人口的歌曲也在广大歌迷的口中流传。”
“喜欢你,那双眼迷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我们不得不钦佩星海文化的眼光和实力,在培养出黑洞乐队这样惊才绝艳的天才乐队之后,他们居然能够慧眼识珠,从广大乐队中发掘出beyond这颗明珠。”
“这支以粤语歌出道,并且被广大歌迷所熟知的中年乐队,用他们优秀的音乐突破了语言的限制,让每一位歌迷领略到了粤语歌曲的魅力。”
“收录了这首《喜欢你》的专辑《再见理想》,从上个月发售至今,已经突破了八十万份的销量,不禁让人惊讶,仿佛又见证了当年黑洞乐队的神话。”
“我们在六月份的xx音乐节上采访了beyond乐队的主唱兼队长黄家驹,他也向我们讲述了beyond与黑洞这两支乐队的不解之缘。”
“一段广告,马上回来。”
……
关了广播,曹吾随意的靠在座椅上,轻轻的舒了口气。
今天第一天出发,就不要赶太远了,在cd市落脚好了,那里的米粉很出名,晚上可以去尝尝。
他没有走高速,而是从县市间穿行,虽然走得慢,但比高速上可有意思多了。
开了将近四个小时,他才到了cd市。
不过他并没有进市区,而是在郊区旁的一个小镇子里停了下来。
这个叫作桃源的小镇依山傍水,风景很不错,进到镇子里,就连气温仿佛都凉爽了不少。
在镇子上找了家安全的酒店开了个房间,洗了个澡,曹吾便背着小包出来了。
虽然腹中饥饿,但曹吾并没有随便找家饭馆解决,而是顺着街道溜达。
天色已经渐晚,卖煎饼、炸臭豆腐的小商贩都出摊了,街边随处可见悠闲纳凉的人。
约莫有十来个老头围在路边的石凳旁,看着当中央的两个老头下棋,吵吵嚷嚷的很是热闹。
曹吾饶有兴致的凑上前去看了半晌。
“不下了不下了!下么子咯!”被将了军的老头恼羞成怒,起身嚷嚷着,随即便有人顶了他的位置。
又恋恋不舍的看了几眼,老头提起布包,吆喝道:“走了!回家吃饭!”
曹吾迈步跟了上去,笑着搭话问道:“老嗲嗲,您是本地人啊?”
“是啊!”大爷疑惑的回头瞧了瞧他,问道:“听你口音,是香城人啵?”
“咦?您怎么知道?”
大爷哈哈笑道:“我怎么听不出来?我老婆就是香城人。伢仔你来桃源走亲戚么?”
“是吗?”曹吾一挑眉毛笑道:“我来这里玩,想跟您打听一下,哪家饭店的菜好吃啊?”
“那就多咯!桃源的黑猪肉是出了名滴!”大爷说起吃的,如数家珍:“从这条路直走,过两条街右拐,有家胖头饭馆,那家店开了二十多年了,菜烧得相当地道,我们本地人经常去吃的。再或者你打辆出租车,让他把你拉到步行街,那里附近有几家米粉店也是很好吃的,我家儿媳妇经常去那吃……”
“不过这桃源最好吃的东西,都不在街上。”大爷得意的卖了个关子。
“那在哪里啊?”曹吾笑着接茬。
“当然是在我家!我老婆子做的辣子酱,夹糊塔子吃,天下一绝!”大爷说得兴起,一把拉起曹吾的手:“走!去我家吃!你尝尝就知道!”
“这不好吧?”曹吾吓了一跳。
大爷十分热情,连说带劝,非要带曹吾回家吃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背包客
大爷很热情,但曹吾还是一再婉拒了。
拦了辆出租车,曹吾来到了大爷所说的那家胖头饭馆,点了几样他店里的招牌菜,味道果然不错。
吃过了饭,曹吾问了下路人,就往大爷说的步行街那里溜达而去,散散步,化化食儿。
沿着穿小镇而过的河边小道走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脚步缓慢,面上带着微笑,并不着急。
走了两站路,人流忽然密集了起来,曹吾扫了眼,步行街已经到了。
街口正对着一个小广场,晚上纳凉休闲的人们熙熙攘攘,随意溜达着。
几个穿着轮子发光的旱冰鞋的半大小孩,在空地上扭来扭去,滑得好极了。
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妇在气球摊前问了下价格,虽然有些贵,但看在孩子渴望的眼神,还是掏钱买了一只。
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坐在长椅上,一起吃着一小袋糖炒栗子,无比甜蜜。
曹吾很喜欢这种环境,满是生活的烟火气。
忽然,一阵音乐声传来,曹吾看了看,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信步而去。
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曹吾站在圈子旁,从脑袋缝中看去,却是一个留着长发,胡茬唏嘘的男人,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话筒前。
他的身旁放着音响,面前有个琴盒打开着,里面零散的放着些零钱。
男人半闭着眼睛,没有看琴盒,随着音乐开口低唱。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以四海为家。”
……
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是酒吧歌手最喜欢的烟酒嗓,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颇有些沧桑的感觉。
“di li li li di li li li den da!”
唱副歌时,他仰着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般嘶吼着,歌声中有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感觉。
人群中有小小的声音在随着他合唱,继而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第二段副歌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全场大合唱。
一曲唱罢,赢得了满堂喝彩。
男人喘息着,低声道谢。
好几个人上前往男人的琴盒中放了些零钱。
男人忽然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年轻人走上前来,往箱子里放了一张一百。
有些惊讶,男人看着他的背影道了声谢,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那个背影有点眼熟。
不过他没在意,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每天在大街上唱歌,见的人太多了,难免有眼熟的,不过大多数是认错了。
今天的收获不错,一首适合自己的歌果然重要。
男人调整好了呼吸,准备开始下一首的演唱。
曹吾溜达进了步行街,每一家店都进去看了看,但什么也没买。
一家玩具店里有抓娃娃的机器,他一时兴起,花了一百块抓了一只拳头大的熊猫公仔。
虽然感觉有些亏,但看着公仔这么可爱的份上,也就算了。
逛得有些肚子饿了,曹吾看了看表,居然已经十一点多了。
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对面果然有一排小吃店,连着开了好几家米粉。
找了一家客人最多的,曹吾要了碗米粉,加了个牛肉浇头,吃得大汗淋漓。
时间差不多了,曹吾吃完后就出门搭了辆出租车,回到了酒店里。
吃饱喝足后上床睡觉,简直是人世间最舒服的事了。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保平安,聊了会儿之后,曹吾便一觉睡到大清早。
昨晚的米粉没吃过瘾,他又开车杀会昨晚的那家店,吃了碗米粉,才开始上路。
今天他准备前往zjj。
zjj的风光是全国出名的,虽然离得不是太远,但曹吾还真没去过。
依旧穿县过市,专走乡间小道,虽然路不太熟,经常要停下来问路,但曹吾还挺享受这种感觉。
就比如曹吾正在行驶的这条乡荫小道,道路平整,一侧青山,一侧绿水,不远处稻田中还有耕牛在劳作,这是在城市中绝看不到的原生态美景,如果不是路比较窄,不太好停车,曹吾真想停下来好好拍几张照片。
开出去不远,曹吾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背着巨大旅行包,戴着遮阳帽,拄着手杖前行的身影。
是个徒步的背包客。
放缓车速,曹吾驶到近前,放下车窗看了看,是个中年大叔。
“大叔!要不要捎您一段啊?”曹吾笑问道,他看到大叔已经满头大汗了。
大叔看了眼前面,略一迟疑,便爽朗笑道:“那就谢谢你啦!”
曹吾停下车,让大叔坐了进来,车里凉爽的空调让大叔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喝道:“舒坦!”
“您真有毅力,这么热的天还出来徒步啊?”
“嗯!”大叔掏出水瓶喝了口水,笑道:“我这才刚开始呢!我准备一路走到西藏去!”
“呦!那您可太有勇气了。”曹吾赞叹道。
“你呢?开车去哪儿?”
“去新疆,上大学。”
“自驾游?你也挺厉害啊!”
和大叔闲聊着,继续往前走,约莫过了二十多分钟,大叔便道:“差不多了,就把我放在这好了。”
“还有十来公里就到xx镇了,我把你放呗?”
“不啦!”大叔笑道:“能在你车上凉快凉快,我就已经很满足啦!我得趁着路好走,多练练脚力,不然什么时候能走到西藏去?”
曹吾停下了车,大叔下车道了声谢,却没关上车门,低身问道:“要不你也停下吃点东西吧?我带着吃的呢!”
想了想,曹吾点头道:“也好。”
他把车往前开了开,停在了一个岔路口的边上,便和大叔一起在路边找了块草多树大的地方席地坐下。
大叔掏出了包里的饼干,桃酥,八宝粥之类的方便食物,热情招呼。
曹吾也不客气,拿起来就吃。
虽然老爸叮嘱他在外面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但刚才在车上聊天,他感觉这大叔并不是个坏人。
吃了点东西,大叔话匣子也打开了,忽然聊起了自己。
“小曹啊,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大岁数,却突发奇想,要徒步走去西藏吗?”
“为了梦想吗?”
“嘿嘿!一部分吧!咱们刚认识,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呀!最多再活三年喽!”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我是九二年退伍的,回城转业,进了钢厂的车间,你婶子就是在厂里认识的。她是个好女人,给我生了个争气的儿子,比你大些,已经结婚了,但还没孩子。”
“我这一辈子,苦日子过了不少,下岗潮那会儿,我掏过厕所,去猪厂喂过猪,蹬过三轮儿,什么苦都吃过。没办法,你婶子身体不好,家里就指着我挣钱,我不累点儿,谁养孩子?”
“苦了大半辈子,临了了,总算能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却检查出来了脑癌。”
“医生说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长期治疗。即便有保险,我那点家底子也经不起这么耗。你婶子和你哥都劝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卖房子。我苦了大半辈子,就挣了这么套房子,卖了,你婶子住哪儿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缓时间而已,我觉得没必要。”
“我也看开了,这就是命。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出过省,从结婚到现在,就围着家里老婆孩子转,最后这几年,我想为自己活一回。”
“你别看我穿得挺像那么回事儿,其实我从来就没玩过什么徒步,这已经是我做过最时髦的一件事儿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后我没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如果能被老鹰吃了,那就最好了,让我长进它的肉里,变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体会一把飞翔的感觉……”
大叔絮絮叨叨的说着,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曹吾听。
曹吾安静的听着,只是心中,却有一种感觉在翻涌。
“让你见笑了。”大叔哈哈笑道:“你是我碰到第一个主动捎我的人,我脚力不行,都走了半个月了,才走到这,不敢多坐车,得多练脚力。”
曹吾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他起身道:“叔你等一下。”
说罢,他跑到车后备箱里拿出了吉他,回到大叔跟前,笑道:“您请我吃东西,天高路远,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面,无以为报,我就给您唱首歌吧!”
“你还会唱歌呢?好啊!”
拨动琴弦,一段和弦伴着坡下的小溪流淌。
听着树丛间的鸟鸣,曹吾微笑开口。
“这是一首写在路上的歌,”
“主角是一名背包客,”
“鸟儿歌唱绿色,”
“小径百草遮,”
“生命的旅程,无畏的洒脱,”
“oh,你比寂寞更快乐,”
“比普通更独特,”
“爱你的人呐,永远记得,”
“oh,你是最美的焰火,”
“绽放璀璨花朵,”
“爱你的人呐,永远在这。”
……
歌声平淡却真挚,大叔忽然红了眼眶,低下头去,但很快便抬起头来,用最灿烂的笑容回应。
一曲唱罢,大叔鼓掌笑道:“好听!你这首歌比那些大明星唱得还好听!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曹吾笑道:“这是专门为您写的歌。”
“真的?”大叔有些惊喜,继而有些犹豫,不好意思的开口问道:“那你能不能再唱一遍?我想录下来,在路上听。”
“当然可以。”曹吾重新唱了一遍,大叔举着手机,将整首歌录了下来。
“太谢谢你了,今天能够碰到你,我真是幸运!”
大叔要继续上路了,曹吾也将前行。
临别前,大叔送了曹吾一瓶矿泉水。
“我没文化,但常听人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咱们这辈子能碰到一次,是缘分。你送我一首歌,我没什么能还的,就送你一瓶水吧!如果有机会,下辈子我再请你喝酒!”
扶着方向盘,沿着小路继续开着,大叔的身影早就看不到了,
那瓶普普通通的矿泉水,就放在档杆后的储物盒中,曹吾估计自己会将它一直保留下去。
哼着刚才唱的那首歌,曹吾指尖敲打着方向盘,那首歌是他刚才有感而发,随手写得。
正如他对大叔说的那样,那是为大叔写的歌,他不会将它拿来商用,最多是当做一段记忆,记录下来。
死亡虽然让人惧怕,但也会让人看清许多东西。
大叔的话与他这两年逐渐产生的想法不谋而合。
老天让他重生一次,为什么不去体验更多不同精彩的人生呢?
于是,他才选择了遥远的新疆作为自己大学四年生活的地方。
人生在世,就是要尝试不同的东西,才对得起自己呀!
前方,道路没有尽头,曹吾还在路上。
就这样走走停停,已然是半个月过去了。
曹吾穿过了不同的城市,乡村,终于进入了sx省境内。
中华广袤的地理环境从饮食条件就能够看得出,最近两天曹吾已经吃了好几顿面食了。
不过他很喜欢面食,加上一路走来,挑馆子已经有了些经验了,选的面都很好吃,即便顿顿吃,他还是觉得没吃够。
今天他打算直接开到长安市,领略十三朝古都的风土人情。
而且,从这里开始,他就不打算一个人走了。
因为再往前的地理环境导致聚居地间的距离会大大增加,他需要上高速了。
长安市的美食很多,而且羊肉美食已经开始增多了,让曹吾美美过了把瘾。
他计划在这里停留两天,一边联系包车去gs省的人,一边游玩。
他在汽车站附近转了一圈,和那些跑小车的司机混熟了,请他们吃了顿饭,让他们介绍个靠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