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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谈是牛莉、张嵘他们谈的,曹吾没有插手。
郝仁提出希望能便宜点购买黑洞乐队歌曲的翻唱权,牛莉不同意,认为贱卖了。
郝仁表示可以让星海文化参与海选,如果有好苗子出现,并在节目中获得了好成绩,星海文化可以优先签约他们。
牛莉则认为这是在利用星海文化的品牌,并不能作为节目组的筹码。
双方谈了两天,敲定了所有细节问题,签订了合同。
曹吾在这个时候再次出现,大家一团和气的吃了顿饭。
这边敲定了曹吾的参与后,郝仁便飞回京城uk网总部,开始筹备第四季的海选工作了。
离节目录制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曹吾飞了趟乌鲁木齐,去看方绿筱。
和他不同,方绿筱准备考研究生。
出租屋内,云散雨歇后的两人躺在床上说话。
方绿筱担忧的说:“如果我考不上怎么办?”
曹吾笑道:“那我们无面人组合就可以重出江湖了啊?”
“我说正经的呢!”方绿筱嗔怪的拍了下他的胸口,然后趴在了上面,喃喃道:“这两个多月没见到你,我好想你。”
吻了吻她的头顶,曹吾没有说话。
“这两年你又要忙演唱会,又要参加音乐节,我们经常很久都见不到,我真的很担心……”
“担心什么?担心我会偷吃啊?”曹吾开玩笑说道:“你男人得挣钱啊!”
方绿筱不置可否:“我还是喜欢前两年,咱们一起上学,每天开开心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曹吾知道她只是长时间没见到自己,有些郁积的怨念,说出来就好了。
“钱什么时候能挣够呢?而且我也能挣钱。”方绿筱环抱着他,嘟囔道:“有的时候我真想和你一起躲去一个没人的地方,一起生活。”
“一起放羊,喂马,砍柴,盖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曹吾呵呵笑了笑,忽然问道:“为什么决定要考研啊?你明知道我有能力捧红你,没必要这么辛苦的。”
方绿筱摇了摇头:“我从小就没什么目标,只是一味的努力学习,不给爸妈丢脸,但真要问我想做什么,我还真不知道。”
“考研,一方面是因为家里人希望我能有个更高的学历,但最主要的是我自己,我想证明自己。”
她没有完全说实话,在她内心深处,其实一直都有些自卑感的存在,她认为自己配不上曹吾,更高的学历成为了她的一个帮手,让她能够找到自己的价值所在。
至少以后出去被人介绍,可以从曹吾先生的太太变成曹吾先生的博士太太。
那样或许更好听些。
不过这些曹吾并不清楚,他搂着方绿筱,安慰道:“没事儿,想做什么你就大胆去做,一切有我,我这次录节目虽然会比较占时间,但都是在国内,我答应你,在你考到内地的研究生之前,我保证一个星期来看你一次,好吗?”
“嗯。”方绿筱点了点头。
总算哄好了,曹吾揉了揉她的肩膀,探手拿过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看看比赛。”
“什么比赛?”
“娜仁托娅在日本打比赛呢。”
“真的?哎呀,我这段时间看书都看傻了,她进决赛了吗?”
“今天是半决赛,她对伊朗。”
“我给她发条短信,给她加加油。”
……
第二百一十三章 四位评委
“曹老师好!”
“曹老师!”
“早啊,曹老师!”
进到摄影棚内,每个工作人员都热情的跟曹吾打着招呼,曹吾也一一回应。
网综和电视综艺的氛围不同,后者属于电视台,国企单位,不管节目风格轻松与否,每个员工都自然而然的带着紧绷的情绪。
网综虽然工作量也很大,繁琐事比电视综艺还多,但整体气氛要更轻松一些。
摄影棚是在uk总部租的一个拍摄基地当中,棚里的景已经搭好了,设备也已经调试完毕。
曹吾带的人不多,只有一个生活助理和一个化妆师。
倒不是他摆架子不用节目组的化妆师,而是因为这个化妆师从黑洞开演唱会时就给自己和乐乐他们化妆,他已经习惯了。
而且自带化妆师是圈内普遍现象,不止他一个。
进到化妆间里,曹吾却发现自己不是最早到的。
“孙老师好。”曹吾主动打招呼。
眼前这位的资历可比他老多了,孙翔,前国内大师级乐队铁玫瑰的主唱兼团长,当年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但在乐队主音吉他手,也是他亲弟弟的孙阳车祸去世之后,乐队便解散了。
他沉寂了好几年,十年前才复出,但却是作为独立音乐人的身份,主要工作也变成了在各个综艺选秀节目里当评委,当嘉宾,吃老本挣钱。
虽说吃老本,但孙翔的地位在那放着,加上他的性格也直爽,脑子反应也快,还挺适合做综艺,因此身价一直不低。
节目组这次不光请了曹吾,还请了这位,看来是花了血本,想在第四季打个翻身仗了。
“你好你好,曹老师好。”孙翔很谦逊,甚至主动称呼曹吾为曹老师,谦虚是很多老一代艺人共有的好习惯。
“您这么说我连坐都不敢坐了。”曹吾笑道。
“哈哈!”孙翔爽朗笑道:“没开机器,咱们就别搞这一套虚的了,我比你岁数大,你喊我一声叔不吃亏,我就叫你小曹,怎么样?”
“孙叔。”曹吾便喊了声,坐到了椅子上。
孙翔也带了一个化妆师和一个助理,一个司机,人手不算多。
两个人化着妆,一边闲聊着。
“孙叔,你们当年的那些歌我可是从小听到大的。”曹吾没有瞎说,这个世界中的自己小时候听得最早的乐队,就是铁玫瑰他们。
“我们那时候就是瞎玩,说白了就是照着英国现抄。”孙翔很敢说,他闭着眼睛上妆,一边说道:“我们那一批玩音乐的,都是在大众还没有接触到欧美音乐时候先接触到,占了先机,有的时候纯扒带都没人听得出来,大家都在听日系流行的时候,猛的有摇滚进来,就感觉新鲜。说实话我们能起来,运气的成分居多。”
“您谦虚了。”
孙翔说的有一点道理,但如果说是靠运气火起来,那纯粹是谦虚。
当年那么多做迷幻摇滚的,为什么就铁玫瑰起来了,说明他们还是有自己的东西的。
在曹吾的记忆中,铁玫瑰的歌虽然放在现在已经不算什么了,但放在当年,那也是振聋发聩的。
如果不是因为孙阳去世,加上孙翔这些年已经偏离了摇滚,他还真说不定能被选入华国摇滚名人堂呢!
“说起来还是你们厉害,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孙翔感慨道:“当年迷幻摇滚是从国外传进来的,你们是独创了一种音乐风格,把它推向了世界,这很厉害!”
“你们所有的歌我都听过,你猜猜我最喜欢哪首?你肯定猜不着。”
“我试试啊,梦回唐朝?”
“不是。”
“别来纠缠我?”
“也不是。”
“确实猜不着。”
“哈哈!跟你说吧,我最喜欢的,是你们在香港演唱会上唱的那首浮夸。”
“呦,这我还真没想到。”
“啧啧!词是真好啊!”
……
两人聊着天,忽听得外面热热闹闹的咋呼声传来,没一会儿,门外响起了敲门声,门开了条缝,一个声音传来:“孙老师?曹老师?”
曹吾刚好在画眼妆,闭着眼睛,只听得孙翔应道:“你好,你是金水儿?”
“孙老师好,我是金水儿。”
她的口音很奇怪,曹吾只闻得香风扑鼻,浓得憋人。
金水儿,应该是台本中提到的另外两位评委之一了。
今天是第一天录制彩排,台本已经提前给到他们手中了,曹吾有看过,除了他和孙翔之外,还有两个评委,听说是负责带流量的。
“很不错的小姑娘,你的华语说得很棒。”
看来不是华国人?
曹吾化完了眼妆,睁开眼来,从化妆镜中看到一个身材瘦削,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孩正站在孙翔身旁。
留意到曹吾睁开了眼睛,金水儿赶忙回过身来,向曹吾伸出双手,谦逊打招呼:“曹老师你好,我是韩国歌手金水儿。”
女孩长得很漂亮,但就是瘦得惊人,感觉风一吹就倒,跟她握手都感觉她的手比同龄人要小一号。
金水儿捂着嘴,有些小激动,开心道:“我很喜欢black hole的歌,特别好听。”
“谢谢。”曹吾客气道。
“你们的每首歌我都听过……”她忽然反应了过来,又回头冲孙翔道:“孙老师的歌我也很喜欢。”
“哈哈!你倒是两头不得罪。”孙翔不在意这些,开着玩笑:“看来你是小曹的歌迷啊!那到时候节目开始了,你们俩岂不是要串通起来欺负我?”
“不会不会!”金水儿连忙摆手。
曹吾终于想起了她,她好像是一个韩国组合其中的一个,貌似以软萌无脑为人设,但电视上的她要比真人胖,还有些婴儿肥。
看着瘦得像麻杆的本人,曹吾暗自摇了摇头。
横屏的罪过啊!
女孩打过了招呼,便出门离开了,她的化妆间在隔壁,和另一位评委一起。
“老四也该到了吧?这马上到点了。”孙翔看了看表。
正说着话,化妆间门又被敲响了,一个身影走进,欠身打招呼:“两位老师好,我是吴晗坤。”
第二百一十四章 彩排
居然是他?
曹吾略一思索便想起了他,那是黑洞乐队在魔都录制第一张专辑的时候,记得牛莉姐还和他的经纪人吵了一架来着。
瞄了眼他身后,没有看到那位脑残经纪人。
吴晗坤像是没认出曹吾一般,客客气气的跟孙翔和曹吾打了个招呼。
不过四目交接之际,曹吾还是看到了他眼神中的一丝不自然。
他肯定记得自己,和当初的事,只是没提而已。
还算懂点事儿,不提是对的,这种事提起来对双方都不好。
曹吾不是个喜欢翻旧账的人,而且当初吴晗坤也将录音室让给黑洞了,两人也算不上有什么矛盾。
大家还要合作一季节目,还是和睦点好。
因此,他也客气回应,跟他聊了几句。
吴晗坤没有着急走,而是拉了张椅子坐到了一起,和两人闲聊起来。
曹吾只是和他匆匆见过一面,这次还是第一次和他深入聊天。
但聊起来后,他却发现,吴晗坤并不是个完全无脑的人,他对自己的定位很了解,而且为人也比较谦逊,还挺好相处。
化完妆后,几人便起身来到了录影厅内。
灯光师已经调好了灯光,这次是彩排,厅内并没有安排观众,等到明天的正式录制后就会有观众了。
一般而言,综艺节目都是需要彩排的,为的是排查问题。
曹吾等人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由摄影师观察画面,给予灯光师反馈,以达到一个和谐的效果。
室内拍摄灯光是重点,为了能够让嘉宾被拍清楚,都会对其打光。
而嘉宾的肤色、妆容也对灯光有影响,就比如金水儿和吴晗坤的妆容肤色都很白,为了和谐的画面,孙翔和曹吾就得配合着抹白一点。
因此,几个嘉宾的化妆师也都在现场随同,按照摄影指导的意思给嘉宾补妆。
曹吾的化妆最麻烦,因为他整颗脑袋都得上妆,美白霜都不够用了,还问吴晗坤借了点儿。
好不容易调好了画面,大家才开始进行试录制。
综艺节目是必须有台本的,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趣味性,一方面也是防范风险。
一些偏真人秀的节目,台本会简单一些,只会对拍摄地点,节目流程、游戏规则和嘉宾表现等有一些要求。
而那些正式的访谈、相亲、喜剧合家欢亦或是选秀节目,一般都会有更为细致的台本,有些甚至连每个人说的话都有规定,还得背台词。
《最强新乐队》倒没有让曹吾他们背台词,只是对每个选手的特点有个简介,便于他们点评发挥。
节目的初赛一共从海选中挑选出了64组选手,这其中有整只的乐队,有单独的歌手,单独的乐手,每组选手可以选择一位评委作为指导老师。
单独的歌手可以选择和节目组的现场乐队进行配合,乐手也一样,但主唱会是戴着面具的蒙面人歌手。
蒙面人歌手是从海选落选,进入复活区的单独歌手中挑选的,如果演出能够通过,蒙面人歌手便可以揭开面具,继续和相配合的乐手参加比赛。
如果两人能走到最后的决赛,那么便会在他们两人之间再举办一次比赛,选出优胜者。
但如果演出没能通过,蒙面人歌手将会直接淘汰,而乐手则有一定的机会进入复活区。
16进8之后的比赛中,每组选手都有一次机会邀请指导老师助演,但在半决赛之前,指导老师只能作为乐手出现。
指导老师就像一张底牌,究竟是放在半决赛之前让自己顺利晋级,还是在决赛中帮自己一锤定音,由选手自行决定,这也是节目的看点之一。
每场节目录制都有不同的一百名现场观众,每组选手想要晋级,要做到的就是尽量打动现场的观众,获得更多的票数。
第一期的节目会有八组选手出现,今天的彩排这八组选手也会出现。
虽然是彩排,成绩不会算数,但选手依然很紧张,因为这关系到自己在四个评委心目中的第一印象。
但如果表现得好,在正式录制时,选手一样会因此获得印象加分。
而且有彩排的经验,正式录制时压力也会小一些,这也算是首发的隐性福利吧!
录影厅是个圆形的大厅,中央是一个梯形的舞台,正前方是评委席和观众席,两侧是雕塑设计,每期的风格都不同,第一期是工业风格。
选手并不在厅内准备,而是在录影厅楼下,设备和选手一同搭乘升降梯上来。
现场主持人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子,在圈里有点名气,以诙谐幽默和反应快著称,专业素质不错。
按照台本过了一遍,彩排算是结束了。
曹吾从中午坐到晚上,屁股都坐疼了,八首歌演了大半天,录综艺也不是那么好玩的啊!
不过选手中倒还真有好苗子,有个单独的乐手贝斯玩得不错。
正式录制安排在后天,今晚已经没事儿了。
吴晗坤邀请曹吾、孙翔和金水儿明天一起吃顿饭,大家答应后便分开了。
曹吾坐在保姆车里,正往酒店走,手机却响了,是金水儿打来的。
“曹吾哥哥,我是金水儿,你晚上有没有空啊?我想请你吃顿饭,请教一下工作上的事。”
“不好意思,我今天太累了,明天吃饭的时候聊吧。”曹吾婉拒了。
或许金水儿是真的想请教他工作上的事,但时间这么晚,曹吾还是不愿冒这个风险。
叮铃铃!
电话又响了,是吴晗坤打来的。
“曹哥,你回宾馆了吗?晚上有没有空啊?一起去喝一杯怎么样?”
“不了吧?真不好意思,我今天太累了,想早点休息。”
“哦,那好吧。”吴晗坤没有坚持,又道:“上次的事,你别放在心上……”
“什么事?”曹吾装糊涂。
“呵呵。”吴晗坤明白了,笑道:“没什么,明天见。”
“嗯,明天见。”
叮铃铃!
是孙翔打来的。
“小曹啊!还没吃饭吧?刚才在一块没好意思单独喊你,我准备去一家地道的潮州菜馆吃饭,你要不要一起?”
曹吾想了想,笑道:“好啊!在哪儿?”
第二百一十五章 拐个音乐总监
常言道,食在广州,穿在苏州,玩在杭州,死在柳州。
人们开玩笑说广东人飞天遁地无所不能食也,恰恰也证明了广东美食文化的发达。
粤菜是传统四大菜系之一,更是国宴菜系,因其用料丰富,选料精细,技艺精良,清而不淡,鲜而不俗,嫩而不生,油而不腻,为古今中外众人所好。
粤菜中又包含三大菜系,广府、潮汕和客家,各有千秋,其中又以潮汕菜为优。
因此又有了食在广州,味在潮汕的说法。
孙翔喜欢吃的就是潮汕菜。
潮汕菜主打生猛海鲜,对食材的要求极高,因此价格上也不便宜。
哪怕是寻常小吃牛肉锅,对牛肉的选材也要求很高,必须是鲜切才行。
京城虽然是首都,又是全国人民集中的地区,各地美食都不缺。
但美食有一个标准,就是时效性,够新鲜,才够好吃。
但如果要保证新鲜,运输条件就要够快够好,那成本自然就上去了。
因此,在京城想要吃到地道的好东西,还得花点钱的。
孙翔能挣钱,又是个老饕,自然舍得在吃上花钱。
他挑的地方有点偏,在批发市场里面。
外面环境有些脏乱差,但里面收拾得很干净。
进到小店里,曹吾就看到了整整一面墙的调料、药材和药酒,都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