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闻言,叶万年就是一愣,旋即又点点头,吩咐下人出去。
“怀风,你不是一直对这事很排斥,为何现在又想知道了?”叶万年不解道。
他对李怀风的身世略知一二,之前主动提起,是出于好意,可后来想想,一旦这事情曝光,肯定会对李怀风人生造成巨大的改变,如今对方已经成家立业,叶万年自是不愿多嘴。
“有些事情即便逃避,也会给我招来厄运,还不如弄个清楚,请叶老不要隐瞒,说给我听!”
李怀风一脸严肃,请求道。
他之所以迫切想知道身世的秘密,全都因为无名。
他是自己的师傅,让风哥既感激,又畏惧,同时又捉摸不透的人。
这段时间,他反复梳理与无名相识至今的点点滴滴,现,对方并不是意外出现在自己世界中,似乎是有目的接近。
当年,他被抛弃到庙街的垃圾桶里,那里野猫,野狗横行,自己运气就那么好,没有被吃掉?
成年后,他看到小混混羞辱爷爷,悍然成立庙街五虎,强势反击,走上一条腥风血雨的不归路。
直到后来遇见无名,成为一代兵王龙刺,喋血天涯。
他过去以为这一切是宿命,但如今仔细想来,如果有人故意安排,一步步将自己推向这条万劫不复的征战之路,更加的合乎情理。
而那个人,就是无名。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阴谋,风哥确信,造成这一切的原因,一定跟自己的身世有关。
“既然你已经想好,那我就不隐瞒了。”
叶万年叹息一口,将事情始末,娓娓道来。
第三百八十三章 父亲,李朝天?
“事情要从22年前,也就是1995年说起”
叶万年表情凝重,声音很小,带着几分痛苦与可怕的思绪,徐徐讲述这个尘封在心里二十多年,从未对任何人提起的往事!
1995年,正月初六,中海郊外,大雪。Δ
当时的叶万年49岁,正值当打之年,与父亲叶忠做着风水园林生意。
那时的叶家还没有现在这么强大,但也是百万资产的富商。
他们在中海郊外,有一个颇具规模的园林栽培基地,正是如今叶家在中海老宅的雏形。
那天,正巧赶上过年期间,所有工人放假回家。
叶万年与父亲留守在基地中,正吃着火锅,屋子大门忽然被打开,走进来一对中年夫妻,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
“恩人,你怎么来了?快进来暖暖手!”叶忠见到来人,激动不已。
他本是一个家境普通的药农,有一年,去东北山林里采药,不幸迷了路,正是眼前这男人相救,才保住性命。
后来,男人教给他林木栽种之术,其中蕴含了博大精深的风水命理,百试百灵。
叶忠依靠这个手艺家致富,男人不但是他的恩人,更是他的贵人,态度自然亲切。
对方一言不,将襁褓中婴儿不舍的递给叶忠,淡淡道:“抚养他长大,此事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一辈子烂在肚子里!”
叶忠面对恩人所托无法拒绝,又明白,对方将亲生骨肉交到自己手里,一定是碰到天大麻烦,他强忍心中疑惑,点头答应下来。
“天哥,给我们的儿子取个名字吧!”绝美妇人凄楚道。
男人目光灼灼,看着襁褓中呜呜啼哭的婴儿,叹息道:“身怀亡族恨,风存千古仇,就叫他李怀风吧!”
闻言,美妇人眼角晶莹湿润,难舍难分的抱过孩子,拿来针线,在他襁褓上绣上李怀风三个字。
“叶忠,我传你风水阳宅花木之法,可保你叶家三代子孙昌盛,我别无他求,只求你将我孩儿养育成人,成年之后,如果他是一条龙,便告诉他的真实姓名,如果他碌碌无为,你就当还我恩情,让他平凡的活下去吧!”男人嘱咐道。
叶忠兀自点头,忍不住想开口询问,却听到屋子外面,一道道汽车动机声音,突兀来袭。
“天哥,他们追上来了!”
绝美妇人娇躯一震,风情万种的脸上,写满了国恨家仇与悲痛凄楚。
“那便战个痛快!”男人朗声大喝。
山一般伟岸的身影,带着令人不敢直视的王者气魄,大手一挥,只感觉眼前一股疾风扫过,小屋大门砰的一声打开。
他无所惧哉,在漫天雪花中,身影犹如一条冰霜巨龙,与八台车里冲出的二十几号人,战成一团。
他徒手接子弹,身影快如旋风,仿佛与天地融为一体,与操着不同语言,黄、黑、白、褐,来自不同国家的人种,展开了殊死的大战。
整整一个多小时,外面杀的是天黑地暗。
男人浴血浑身,一己之力,解决二十几个神秘高手,到最后,却也体力不支,没成想这伙人援兵不断,越来越多高手赶至,最后,将男人打倒在血泊当中。
“天哥!”绝美妇人见状,不顾一切的冲出去,实力也是不俗。
但,猛虎难敌群狼,夫妇二人被这伙人用冰冷的铁索,穿破手腕脚腕,硬生生绑上了车。
当时,叶万年和父亲叶忠,吓得已经瘫软在地,感觉大难临头,来自不同国家的神秘高手,横冲直撞走进屋内,悍然抓起襁褓中的婴儿。
“李朝天,你族即将灭种,还要做殊死抵抗吗?与我们合作,我给你族留下这道香火!”一个脸颊苍白,嘴唇却异常红润的白人说道。
李朝天看着他手中的婴儿,嘴角挑起一抹深邃的弧度,一闪即逝。
“呵呵,还不肯低头是吧,我就看你的骨头到底有多硬,带走!”
白人大手一挥,将夫妻二人连带婴儿一同带上车。
临走之前,还不忘吩咐道:“将这里烧了,一个不留!”
车队风风火火离开,只留下三个华夏人,一个老者和两个中年男人。
叶忠和叶万年心胆剧颤,以为死期将至,只见,那名老者龙行虎步而来,抬手就要将二人击杀,却听旁边一个中年人道:“门主,事情已了,没必要再添杀戮,放他们俩去吧!”
闻言,老者略一沉吟,却倏然一挥手,一掌拍在叶忠天灵盖上,将他拍昏过去,旋即拂袖离开,留话道:“上天有好生之德,管好你们的嘴,不然,你的下场跟你父亲一样。”
那一掌,将叶忠拍成了植物人,躺在病床上三年,最终老死。
“这就是关于你过去的一切故事!”
叶万年唏嘘道,回想起父亲的下场,眼角不觉留下热泪。
李怀风递过一张纸巾,深表同情,顿了顿道:“如你所说,我已经被那群神秘高手掠走,为什么会出现在庙街的垃圾堆里,那群人不会好心到放过我吧?”
“狸猫换太子!”
叶万年狞声道:“他们带走的襁褓中婴儿,并不是你!”
“什么?你亲眼看到被外国高手带走,怎么不是我?难道,你屋子中还有其他婴儿?”李怀风不解道。
“我当时看得清楚,包裹你的襁褓上,有你母亲亲手绣上的名字,但,他们带走的那个襁褓一个字都没有!”
叶万年深吸一口气,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道:“我住的那间房子上,有一个天窗,后来我检查过现场,屋顶上有一排神秘的脚印,应该是你父亲在与强人打斗过程中,有人神不知鬼不觉潜入进来,偷偷将你带走,这也许是你父亲事先安排好的瞒天过海之计,也许,那个神秘人的到来,连你父亲都不知道。”
“验证我这话真假的方法很简单,我记得,那个婴儿背上,有一道淡淡的狼爪印记,你一看便知!”叶万年道。
闻言,风哥心中一震,立刻将上衣脱掉,取来一面镜子。
他后背纵横交错着无数道刀疤,其中大部分都是后来执行任务时留下,唯有一道,后心正中,不太明显的纹路,是与生俱来所带。
这道印记手指长短,像是一个野狼的利爪。
小时候,他并没有在意,以为是在垃圾桶里,被野猫野狗抓破,留下的伤疤。
但现在,听到叶万年信誓旦旦讲述,他对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再无半点怀疑。
如果,这些不是真的,叶万年不可能知道自己后背有一道印记。
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他在场,目睹了自己亲生父母,被神秘人残忍掳走的惨剧。
“我父母到底是谁?为什么招来那么多仇家?”
风哥兀自问,各种难求真相的问题,充斥着他的大脑。
“也许答案我父亲能知道一些,但,他后来成为植物人,无法开口,我只知道,他是在东北,长白山脉被恩人所救!”叶万年如实道。
“那掳走我父亲的神秘人都是谁?”李怀风又问。
叶万年惭愧的摇摇头,当时,他已经被各路高手强悍的手段吓傻,连他们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
“我只认识最后,开口保住我命的中年人!”叶万年寒声道。
“他是谁?”李怀风急切道。
“洪们之主,仇乾坤!”
22年前,仇乾坤还不是龙头,但在门中的地位已经很高。
叶万年对他心存感激,要不是对方当年一句话,他可能早就去地府报道了。
第三百八十四章 情敌在一起吃火锅!
“难道,是他将我带走的?”
李怀风喃喃自语,口
以对方的身手,趁别人不注意,抱走一个婴儿是信手拈来的小事。
但,对方既然把自己带走,为何后来,又抛弃在庙街的垃圾桶里。
身不由己?
还是另有深意!
风哥不得不承认,叶万年叙述的这段身世之谜,对他的震撼太大了。
他第一次明白,自己父母不是狠心将他抛弃,而是自身难保。
他心里莫名升起一团滚烫的热度,迫不及待想要把更深处的真相掘出来。
“叶老,除了这些你还知道什么?”李怀风问道。
“我经历的就只有这些,不过,我记得当年你父亲穿的衣服上,有一个很特别的刺绣,后来我向历史方面的专家请教过,那个刺绣代表一个特殊的图腾,寻常人很少知道,他很有可能是契丹人!”
叶万年用不太肯定的语气,契丹人的身份只是他一厢情愿的猜测,并没有可行的证据。
关于这个少数民族,历史上不乏其神秘的传说。
契丹民族在古代唐朝时期展鼎盛,是北方一个游牧民族,民风彪悍,身强体壮。
唐太宗年间,国力昌盛,太宗亲自下令与契丹民族结好,其族领本姓耶律,后被唐太宗赐为国姓:李。
其后几百年间,契丹与唐朝往来通商,友谊建交。
直到唐朝覆灭,宋朝建立之前,契丹民族一度在北方崛起,建国大辽,可好景不长,又被女真族建立的大金国剿灭。
辗转数百年,自明朝之后,这个在历史上留下深刻足迹的契丹族,突然神秘的消失。
这些都是在上,历史典籍中能够查找到的事实。
对此,历史学家众说纷纭。
有人说,契丹族被汉族和蒙古族的文化侵染,抛弃本姓,分崩离析,已经融入到其他种族的血脉中。
也有人说,他们向南迁徙,种族之人逐渐被鲜族,甚至更远的穆师林民族同化,整个种族消亡。
至于真相如何,除了契丹人本身之外,恐怕无人知晓。
“谢谢叶老,你安心休息吧!”李怀风表情凝重,长叹一声,跟叶万年简单寒暄几句,转身便走。
他对自己到底是汉族,还是契丹族的事情不感兴趣。
他从出生那天起,就生活在华夏,无论少数民族也好,不是也罢,他身体里留着的是炎黄子孙的血,他是华夏人,这一点谁都无法改变。
他只想知道,自己身世跟无名有什么联系。
但从叶万年口中,他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身怀亡族恨,风存千古仇!
这是李朝天,也就是故事描述中自己父亲,为他取名字的初衷。
“狗屁亡族恨,老子身怀后宫,我性随风,这才是我名字的真意!”
李怀风自顾自的嘟囔,不想把身份,归结到什么民族大义上。
他没那么伟大,只想快快乐乐的做个普通人。
但,即便把思绪往常规化的方向带,可亲身父母的遭遇,其中隐含的秘密,却让他无法淡定。
冥冥之中,各种事情,都将他未来的人生指引到同一个地方,北方,长白山顶峰,天池。
“无名,你到底是谁?”
李怀风不情愿的想到,自己必须要去那里一趟了。
门外,老婆,小妖精、林怒、叶子楣正有说有笑的聊着天。
风哥强行把眉宇间的忧愁思绪散去,叶子楣提议晚上吃火锅,一行人坐上她那台宾利豪车,往京城很有名的一家百年老店开去。
一天的忙碌,所有人都饿了,一顿香喷喷,有滋有味的火锅,将所有人腹内的蛔虫都勾了起来。
但与满足食欲相比,方面的复杂情况,更让风哥痛心疾。
一路上,他不着痕迹的在老婆与小妖精身上兀自流转。
没从两个本应该争风吃醋的女人身上,嗅出半点火药味,相反。
有种化干戈为玉帛,喜结连理的快意味道。
“她俩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建立起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友谊,还是一切都是假象,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征兆?”
风哥心里彷徨并不安的想着,为这顿注定不平凡的晚餐殚精竭虑。
然而,相比于风哥的苦恼,一旁的中海利剑,却早就爽到骨子里。
“老板,五个人,来一张最大的圆桌!”林怒朗声道。
“阿怒,低调点,咱们还是进包房吃吧,我怕遇到熟人!”李怀风谨慎提醒。
“吃火锅就是图个气氛热闹,人多才有意思,去包房多憋屈,我看这大厅气氛不错,就坐这张桌子吧!”
林怒大步流星,找了一张靠窗的大圆桌坐下。
遇到熟人怎么了?
阿怒我如今逆袭叶女神,更有冰火双骄在一旁作陪。
别说是碰到熟人,就算碰到我顶头上司,各路豪门阔少,看见这阵型,不得卑躬屈膝打立正,主动投来仰视的目光?
林怒一生的感情之路,甚为坎坷,如今,刚刚迎接黎明的曙光,就差拿个大喇叭,向世界宣告老子逆袭了,哪有低调行事的道理?
他甫一坐下,小院中吃饭的客人,屋里另外两桌食客,看到他身旁的三大顶级美人,全都惊掉了下巴,口水肆意。
男人们兴奋,女人们嫉妒的眼光纷至沓来,让林怒徜徉在这种皇帝出巡,坐享人生巅峰的意境中,久久无法自拔。
吃个火锅,都有人围观,这心情简直爽炸,去包房搞毛线?
胆小如鼠的家伙,真他娘不懂生活。
见状,风哥无奈摇摇头,唏嘘道:装B不可怕,就怕装B者没文化!
三个女人倒是没觉得什么,依次坐下,在菜谱上点着各自喜欢的东西,不一会,一桌子新鲜而丰盛的食材就摆了上来。
“二妹,你跟蒋小姐之前不是情敌吗?怎么会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你们的感情观真是与众不同!”
叶子楣夹着羊肉片,在火锅里稍微一烫,待肉变色,就放在嘴里很斯文的咀嚼。
也许是她感觉肉的味道不够,又可能薄薄一片肉太小,无法堵住她的大嘴。
总之,他在风哥坐立不安,根本不敢开口说话的情况下,扯出这段极为敏感,让人无法回答的话题。
风哥菊花顿时一紧,杀人一样的目光看向林怒,小声道:“你能不能管好你家那口子,不说话没人当她是哑巴!”
“你敢羞辱我女神,看在我们过去交情的份上,我不予计较,要是再多说一句,休怪我翻脸无情!”
林怒虎目圆睁,杀气外露的态度,与之前点头哈腰的谄媚情状,天差地别,很好诠释了重色轻友,过河拆桥,这些永恒不变的道理。
“这很好解释啊,说明我人格魅力太出众,连过去的死对头都被我感化了呗!有时照镜子,我都会为自己高尚的情操而脸红,好尴尬啊!”
蒋曼歆咯咯一笑,优雅的吃着青菜。
一颦一簇,一喜一怒,都带着风情万种的妩媚、与众不同的大气,她比之前有改变,变得心智内敛,却绽放的更出彩。
“这话听起来不差,二妹,你可得注意了,小心被蒋小姐横刀夺爱!”叶子楣口无遮拦,说话一贯直来直去。
“姐姐多虑了,我对自己的老公有信心,他不会出轨的!”
韩画音从容一笑,转头看向身旁风哥,柳眉一挑道:“我说的对嘛?”
“千真万确,简直是阿风我人格的最真实写照!”
李怀风强忍住下面,被蒋曼歆穿丝袜旖旎磨蹭的不安,底气不足道。
第三百八十五章 扫场子!
“你们小夫妻还蛮恩爱的,蒋小姐,你作为电灯泡的感受,不尴尬吗?”
叶子楣依旧吃着羊肉片,依旧问出让人面红耳赤,急于找个地缝钻进去的羞臊问题。
她就是一个我行我素的女人,说话向来不经过大脑考虑。
也许会有人觉得她胸大无脑,但,B罩的尺寸实在跟伟岸的小妖精,胸前那起伏的山峰没有可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