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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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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里很满意父子二人的反应,因为这就是嗜血怪物啊,光名字就能让人从心底里敬畏的强大兵器。
    “但是嗜血怪物破损了,并且沉睡了。我们希望能唤醒嗜血怪物,获得初代伯爵阁下的下落。因此召集了家族所有的大骑士,大地骑士去唤醒嗜血怪物,但都失败了。”
    “而您,可能就是庞贝家族流落在外边,唯一的大骑士了。所以我们想请您走一趟。”
    毛里骑士说道。
    老索尔的眸中闪过了政客特有的狡诈,他看了一眼路德,路德秒懂。
    “不就是让我开口吗。”路德心里头嘀咕了一声。
    “咳。”路德咳嗽了一声,双手被在背后,脸上挂着一抹淡淡的骄傲,对毛里骑士说道:“我在此声明,我的父亲不是大骑士,而是货真价实的大地骑士。”
    “白鹰纹章与庞贝伯爵已经分家数百年了,所以亲兄弟明算账。如果我们帮助唤醒了嗜血怪物,我们能得到什么?”
    “说的好,亲兄弟明算账。”老索尔在心里头给路德点了个赞。
    没好处的事情,庞贝父子才不干呢。
    大老远跑一趟。
    嗜血怪物虽然牛逼,如果初代庞贝伯爵归位,确实是震撼人心的事情。
    但关我们屁事,我们是白鹰纹章。
    “大地骑士。”毛里,海伦二人的眸中都闪过了极端的震惊,这情报有点不一样,而且太震撼了。
    因为强大如庞贝伯爵家,也只有少少的数位大地骑士。何曾想到,流落在普鲁士王国,之前只是骑士领主家族的白鹰纹章,居然出现了一位大地骑士。
    不过震撼之后,却是狂喜。
    因为大地骑士比大骑士强大许多倍,按照常理论断也更有可能唤醒嗜血怪物。
    “只要您能唤醒嗜血怪物,它就归您所有。”
    毛里沉声说道。
    “这里边有陷阱?”庞贝父子不约而同的在心里边嘀咕了一声,父子两个对视了一眼,狡猾狡猾的交流了一下。
    恶人还是路德做,老索尔保持矜持。
    路德用狐疑的眸光看了一眼二人,怀疑道:“嗜血怪物可是神器,虽然已经破损了,但是价值仍然无法估量。庞贝伯爵阁下能够轻而易举的交给我父亲?”
    “当然不是无条件。”毛里抬起头来说道:“首先您要先能唤醒嗜血怪物,其次是您一旦握有了嗜血怪物,就应该承担庞贝家子孙的责任,寻找初代庞贝伯爵。”
    “对于庞贝家来说,能找到初代庞贝伯爵阁下,家族才能真正的兴旺发达,否则一件兵器而已,没有任何意义。”
    “就算是神器握在强大的人手中自然无比强大,握在我们手中,却也不过是寻常的神兵利刃而已。”
    一番话显露出了庞贝家的勃勃野心,以及非同常人的气魄。
    路德与老索尔眼神交流了一下。
    “信?”路德问道。
    “将信将疑。”老索尔则道。
    “我觉得应该去一趟。”
    路德说道。
    “有把握?”老索尔问道。
    “有把握。”路德回答道。
    “好吧。”老索尔拍案道。
    父子二人的眼神交流结束。路德上前一步,问道:“好,我们现在就可以出发。”
    “我立刻就布置传送阵。”海伦,庞贝站了起来,沉声说道。
    他之所以跟来,就是这个作用。
    没有元素烘炉的势力,只能依靠大巫师的定位,加上晶石作为能量传送。

第三百六十二章 庞贝魔导师
    叮咚城。
    这是庞贝伯爵领的主城,经济,政治中心,论繁荣,规模,防御力,人口,全部在利比亚伯爵的黄金城之上。
    唯一比黄金城不如的地方,可能就是佣兵团的数量了。整个德雷克王国的大环境都非常好,盗贼少,因此佣兵团也比较少。
    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听说初代伯爵在造城的时候,小女儿刚出生,小女儿有个非正式的名字,叫叮咚。
    所以这座城池就叫叮咚城。
    叮咚城内最雄伟最富丽堂皇的建筑,当然是庞贝家族的城堡,这座白色的城堡,足有数千年的历史。
    其内部构造不仅到处都有魔法造物的痕迹,以及强悍的防御力,同时还有很多艺术气息,壁画,雕塑,建筑,油画。
    这座城堡内,目前生活着庞贝伯爵一家,以及世代的庞贝家族的守护骑士,男女仆人。
    这部分人数量非常庞大,足有一千余人,全部为庞贝伯爵家服务。
    在一阵五光十色包裹中,路德到达了这座大城市。过了片刻,光芒消失,路德恢复了视觉。
    甩了甩头,也压下了晕眩感。
    这种星球内旅行,比星际旅行的后遗症要轻很多。
    来到这里的不仅是路德,还有站在路德肩膀上的鹰之王,这位鹰老大先生在庞贝城内留下了一个“样品”,真身则化作小鹰跟着路德来了。
    如果不是鹰之王,老索尔,以及鲜血龙母三大战力,路德还真不敢来叮咚城,要是唤醒了“嗜血怪物”,他们反而被庞贝伯爵给吃了怎么办。
    除此之外,就是阿莲娜,老索尔,还有毛里庞贝,海伦庞贝了。
    路德抬头看了看,这里是某处房屋内。墙壁上,地板上都布满了魔法符文,顶部是圆形的,刻满了艺术气息的图案。
    地板上有一个路德看不懂的魔法阵,但形状看起来与星际传送阵差不多,估计是类似的东西。
    四周则立着一些骑士。
    “毛里大人,海伦大人,这位就是大骑士,索尔,庞贝先生吗?”一位骑士迎了过来,行礼道。
    “纠正一下,这位是大地骑士,索尔,庞贝先生。”毛里骑士纠正了一下。
    “李斯,庞贝见过大地骑士,能见到您真是荣幸。”这位骑士容颜震动,随即右手抚胸,弯腰对老索尔道。
    其余的骑士也都是抚胸行礼
    在奥兰治的时候,大骑士已经是一号人物了。尤其是在南方小贵族领地中,大骑士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而称号骑士,在整个星球内都是一号人物。类似庞贝家传承了数千年的家族,也不过就数位称号骑士而已。
    索尔,庞贝。
    岁月血缘已经很遥远,但总归是庞贝伯爵家族出去的人。这些骑士对老索尔不仅有尊敬,还有亲近。
    “我也很高兴见到您,李斯骑士。”老索尔也很有礼貌的说道。
    “这里就是伯爵城堡吗?”路德很好奇的问道。
    当然路德只是好奇,他不是当初进入黄金城土气十足的土包子了,路德庞贝可是连王都都去过,见过大世面滴。
    “不是,这里只是一个传送点,只要有大巫师实力,加上知道密码波动,就可以使用这里。所以容易被人利用,如果这个传送阵设置在城堡内是非常危险的。”
    李斯骑士连忙说道。
    路德与老索尔长相还是有几份相似的,他猜测出了路德的身份,当然会很客气。
    “原来如此。”路德点了点头。
    其实按照正常情况下,元素烘炉也有类似的隐患。一般有这种东西的势力,都会配备塔灵,一种统筹巫师塔,或者魔法城防御,进攻等军事系统的人工智能。
    “伯爵先生在吗?”这时候毛里骑士问道。
    “现在领地与王国都没有大事,嗜血怪物就是最大的事情,伯爵先生一直在城堡内,等候您的消息。”
    李斯骑士说道。
    “与我们一起去见伯爵大人。”毛里骑士说道。
    “是。”李斯骑士应声道。随即,一行人走出了这个传送点,传送点之外是一个围墙,出了围墙就是街道。
    街道上行人非常稀少,因为这里是叮咚城的中心区域,生活在附近的基本上都是贵族,或者是庞贝家的守护骑士序列。
    没有像样的商业街道,行人自然很少。
    传送点的隔壁,就是庞贝伯爵城堡。
    非常非常的气派,非常非常的壮观,比利比亚伯爵的城堡档次高了不止一筹。一行人进入了庞贝城堡,并被安排进入了大厅。
    大厅非常富丽堂皇,全部的灯具都是魔法造物,到处都是雕像,雕刻,油画,红毯尽头的领主宝座,更是金光闪闪。
    纯金,镶嵌了许多宝石。
    仆人们搬来了椅子,安排了老索尔,毛里,海伦坐下,路德与阿莲娜站在了老索尔的身后。
    不久后,从楼上下来了两个人。一位是中年人,一位是老人。
    这位中年人是一位骑士,模样非常的英俊,有一头金色的短发,果然是一脉相承的庞贝人。
    路德见到的所有姓庞贝的人,有八九成都是金发。
    他身形修长,不算很强壮,也没有太大的气势,相反笑容温和,看起来斯文优雅。
    但是他的手上戴了好几个宝石戒子,路德判断应该不是普通玩意,多半是某种高级魔法武器。
    这位应该就是大地骑士,庞贝伯爵阁下了。
    因为另外的老人穿着巫师袍,拿着一根魔杖,显然是巫师。这位巫师先生看起来很和蔼,拥有长长的头发,以及长长的胡须,很传统的巫师形象。
    “您一定是索尔先生。”
    “是的,伯爵阁下。”
    庞贝伯爵很和善的走了过来,站在了老索尔的面前,老索尔也站了起来,双方握了握手。
    “这位是李伦,庞贝先生,既是魔导师,也是庞贝家的长者。”
    庞贝伯爵介绍了一下他身边的巫师老先生。路德与老索尔都是吃了一惊,并深深感觉到庞贝伯爵家的底蕴深不可测。
    不仅有数位称号骑士,居然连魔导师都有。
    这真的不是一般家族能拥有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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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大人物齐聚
    双方见过之后,互相坐了下来。庞贝伯爵坐在了宝座上,很优雅从容,说道:“唤醒嗜血怪物是大事,您又是大地骑士,比大骑士更有机会。所以我派人通知了领地内的称号骑士,能来的大骑士,大巫师们前来见证。”
    “等人到齐之后,我就请您去见嗜血怪物。”
    “好。”老索尔无所谓的点了点头,反正来都来了,也不差这一点功夫。
    关键是能否获得嗜血怪物,参加利比亚伯爵,菲尔格公爵对新党发动的战争。
    稍微等待了一下,不过庞贝伯爵非常健谈,老索尔也是善于搞好人际关系,所以两个人闲谈,也不觉得尴尬寂寞。
    不久后一阵脚步声响起,哒哒哒,好像是高跟鞋的声音。随即,一位女士的声音传来。
    “伯爵阁下,没想到我们庞贝家出去的人,居然也出现了一位大地骑士。真是让我很震惊。”
    一个穿着红色高跟鞋进来的女士。
    这位女士三十来岁的样貌,容貌十分美丽,红唇诱惑,身材更是好,身上穿着一件蓝色的连衣裙,脖子上挂着同样颜色的项链。
    修长细腻的手指上戴着四个宝石戒子。
    路德着重看了一下这位女士的高跟鞋,这玩意在普鲁士很少见,但是在德雷克,却似乎比较流行。
    欧美人种的女人本来就被称作大洋马,穿上高跟鞋之后,更别具一番诱惑。
    “小家伙,我的鞋子好看吗?”女士注意到了路德的眸光,笑着说道。浑圆雪白的大腿伸出,让路德欣赏了一下她的鞋子。
    “好看。”路德老老实实的说道。
    “诚实的孩子。”这位女士很开心的笑着。
    “这一爱莎,庞贝,家族中唯一的冰霜骑士。”
    庞贝伯爵笑着介绍了一下,站起来与走上来的冰霜骑士爱莎拥抱了一下。
    “这位就是大地骑士,索伦先生。”
    与爱莎拥抱了之后,庞贝伯爵又伸出右手介绍了一下老索尔。
    “您好。”
    “您好。”
    老索尔与爱莎握了握手。
    路德与老索尔都很吃惊,因为庞贝家盛产的是大地骑士,没想到居然还有冰霜骑士这种人。
    不过路德想想也释然了,一个家族既然强大到庞贝伯爵家的地步,那么引进血脉就成了很好的选择。
    毕竟如果家族内部清一色都是大地骑士,虽然强悍是强悍,但是战斗太单调了,引入冰霜血脉,让家族的血脉多样化是必然的趋势。
    而血脉是很微妙的东西。就像是庞贝家的人基本上都是大地骑士,当然也有别的家族的人,传承别的属性。
    这位冰霜女士,绝非庞贝家的唯一称号骑士。在这位女士来了之后,陆续有另外四位称号骑士到达了。
    分别是“猎龙者”大地骑士,西亚,庞贝。
    一位脸上拥有龙爪疤痕,光头,长得很凶悍,身材很健壮的骑士。听说他年轻的时候,遇到过一头少年黑龙,这头黑龙在他的脸上留下了爪痕。
    从此之后,西亚,庞贝就成为了猎龙者,遇到五色龙一言不合就开杀。
    因为鲜血龙母,娜塔莉盘踞在庞贝伯爵领,他曾经挑衅过对方,但单凭他的力量对付不了娜塔莉,所以他请示伯爵,希望能够联合所有人的力量,诛杀对方。
    但是伯爵拒绝了。
    因为伯爵并没有十全的把握,留下娜塔莉。
    虽然不敌娜塔莉,但是这无损于他的威名。
    因为龙毕竟是龙,而且娜塔莉还是天赋异禀的红龙。
    除了冰霜骑士爱莎,猎龙者,西亚之外,剩下的三位大地骑士,则是“正常”了很多。
    巴图,庞贝。
    一位相貌非常年轻,优雅而从容的大地骑士,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这是路德看到的第二个,男人脸上长酒窝的。
    迪亚,庞贝。
    一位非常苍老的长者,从五官上来看,他年轻的时候也非常英俊,但是却也敌不过岁月的流逝。
    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树皮一张的皱纹,白色的头发,白色的胡须。
    在认识了一下之后,这位老年的大地骑士一直都在打瞌睡。
    但是路德知道,这种人未必就像表面上看起来,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
    就像是新党在奥兰治的负责人,冰霜骑士,悉达多,帕克就是一位看起来快要死的老人,但他却击杀了壮年的帕克侯爵。
    最后一位是中年汉子,这中年汉子看起来更像一位佣兵,而不是一位贵族,他拥有一张非常雄壮的脸,眼睛很大似铜陵,胡子渣滓遍布整个脸的下方位置,头上绑着许多小辫子。
    袒露胸膛,只穿了一件短裤。
    他是艾斯,庞贝。
    除了以上这五位称号骑士之外,陆续来到大厅的还有五十多位大骑士,大巫师,不管他们的形象,气质,但无一例外都是强悍的存在。
    当然有的姓庞贝,有的则是守护骑士,或者封臣骑士。
    这还是这一次能赶来的大骑士,在整个伯爵领内,尚有许多大骑士或因为职责,或其他原因,而不能赶来。
    总而言之,全部都是大人物。
    路德这个菜鸟中级精英骑士,站在这么大人物的中间,还稍稍有点不自在。他抬眼看了一下阿莲娜。
    只见这个咋呼呼,爱惹事的红龙少女,此刻乖巧的仿佛是猫咪一般,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龙类的直觉比人更加的敏锐,她比路德更能感觉到这帮大人物们的强大。
    随便哪一个,都能将她扒皮抽筋。
    “原来庞贝伯爵家这么强大。要是庞贝伯爵家与白鹰纹章联手,那主人更是强大的不能再强大。我什么时候才能逃离啊。”
    阿莲娜的心中哀叹了一声,她始终是一头狡诈的红龙,始终都打算逃跑。
    因为锁龙的存在,阿莲娜唯一逃跑的机会就是路德死亡,但是阿莲娜又不能伤害路德。
    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路德活蹦乱跳。
    然后她仍然是路德的猎狗。
    哎。
    真是惨淡的龙生啊。
    “该来的都来了,我们去见一见神器,嗜血怪物。李斯,你招待一下路德。”庞贝伯爵招呼了一下众人,然后离开了。
    片刻后,大厅内只剩下了路德,鹰之王,阿莲娜,李斯骑士。
    “其实我也想去看看嗜血怪物。”路德心想。

第三百六十四章 神器密码
    年轻的李斯骑士与年轻的路德骑士一起相处,比较和谐。
    “路德先生,我带您参观一下城堡吧?”李斯骑士欠身说道。
    “好啊。”
    路德点了点头。随即,路德与爱莲娜,鹰之王一起开始参观庞贝城堡。从大厅内的纹章,油画谈起。
    “这是当代伯爵的父亲,先代伯爵李宁先生。”李斯带着路德走上了楼梯,环墙楼梯上铺着红毯,墙壁上挂着一幅幅油画。
    李斯骑士从最后一幅油画开始慢慢介绍。
    庞贝伯爵家历代的伯爵都是称号骑士,寿命大大延长,所以庞贝家虽然传承数千年,但是伯爵爵位传承却只有十几代。
    一幅幅油画介绍过去,李斯骑士来到了一位女伯爵的油画前。
    这位女伯爵的容貌与现在冰霜骑士,爱莎,庞贝有几份相似。
    长女是有机会继承爵位的,但是继承爵位后,除非女伯爵在没有弟弟的情况下才能把爵位传给儿子。
    但儿子必须姓庞贝。
    如果有弟弟,那么必须立弟弟为继承人。
    就像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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