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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索尔注视着妻子离去的背影,眸光中有些沉醉。
都这么多年了,她的身材还是一样好。
老索尔心中暗道。很快老索尔就收敛心神,开始怎么考虑招募流浪骑士的事情了。
别的路,老索尔只要写信就好了。
比如说五大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以及铁马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总有在外边混的不如意,想要求一份稳定工作的人。
老索尔只要写信给这些家族领袖,找来麦哲伦,让他们自己找人就行了。
相信他们也很乐意帮助流落在外族人的。
但是庞贝家,老索尔必须得自己写信。
身为庞贝领主,庞贝家的领袖,老索尔对于自己的族人,还是很有感情的。
而要招募流落在外的族人,斯顿,庞贝则是重中之重。因为斯顿,庞贝不仅仅是一名中级骑士,还是一名佣兵。
这个世界是很混乱的。
就算是目前普鲁士王国还比较安定,但也有乱党作乱,偏僻的地方有山贼,盗贼盘踞,还有一些魔兽,以及食人族出没。
所以就催生了一个职业,佣兵。
佣兵的职责就是保护往来的商人,旅人,免受这些危险的侵害。甚至国王,或是领主,会招募一些大型佣兵团,制定剿灭一些山贼势力,魔兽,乃至于巨龙。
总而言之,佣兵是普鲁士王国,乃至于这个世界上重要的武力组成部分。
“亲爱的斯顿堂兄。”
老索尔在心里边打了一下草稿,然后拿起笔来,开始奋笔疾书。
…………
普鲁士王国,是大路上典型的人类骑士王国,位于大陆的南端。庞贝家的领地,更是普鲁士王国南端的南端。
而其实庞贝家族虽然说是最小的实地贵族,而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却又不是。
因为普鲁士王国的构成是这样的,国王是当之无愧的至高主宰,在整个普鲁士王国内,拥有一大片的领地,作为国王的自留地。
在这片自留地内,拥有许多的宫廷贵族为国王效命。而另外一部分的势力,则是国王的封臣,也就是那些爵位实地贵族。
类似于巴顿男爵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实地贵族。而庞贝家,其实只是封臣的封臣,是属于贵族中末流。
而这些实地爵位贵族,或者是宫廷贵族,爵位都是分作五等。
分别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但注意的一点是,虽然在官方的地位上,公爵比侯爵高,以此类推,子爵比男爵高。
但是在贵族圈子里,却不一定是。
而且侯爵并不是公爵手下,男爵也不是子爵的手下。不管是公爵,男爵,子爵,他们的手下只有一个,那就是与庞贝家一样地位的,实地骑士领主。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他们并没有从属关系,大家都是国王的封臣,平起平坐,只是爵位高低而已。
在贵族圈子里,一名血统高贵古老的伯爵,比一名蹿升出来不久没有底蕴的公爵要吃香。
一名拥有庞大势力的伯爵,甚至比不上一名古老男爵来的受欢迎。
这是一个血统,门第为上的规则。
就拿庞贝家所在的奥兰治行省来说,省内拥有二三十位爵位贵族,互相之间犬牙交错,都同属于国王的封臣。
爵位从公爵到男爵都有。
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却是一名伯爵。这个家族叫利比亚家族,首领是利比亚伯爵。
全称是奥兰治执政者,利比亚家族的领袖,伯爵,大骑士,利比亚阁下。
这个家族的血系,直系祖先是当年普鲁士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贵族,血统高贵无比。
相比于一些新出来的公爵,侯爵,明显受到贵族圈子的欢迎。尽管奥兰治拥有比利比亚家族更加庞大的势力,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每一代都是利比亚伯爵。
如果把奥兰治比作是部落联盟,或者是城邦组织,那么利比亚就是城邦内推举出来的首领。
而利比亚家族的大本营,黄金城,也是整个奥兰治最大的城市之一。它坐落在平原之上,北方是天然屏障,连绵数百里的大山脉。
扼守一条通往王国腹地的大商路,因此而繁荣。
整个奥兰治行省大的佣兵团,都有在这里设置总部,或者分部。其中,剑齿虎佣兵团的总部就设置在黄金城。
而庞贝家的旁系族人,斯顿,庞贝就是剑齿虎佣兵团其下的中级骑士,一名战斗能力非常强悍的骑士。
剑齿虎佣兵团除了总部在黄金城之外,在城外还有一座大型营地。一个准军事组织的佣兵团,在黄金城外拥有一座大型营地。
剑齿虎佣兵团,可是提供给了利比亚家族一笔非常庞大的代价。
而且如果黄金城遇到什么事情,剑齿虎佣兵团还有义务帮助黄金城进行防御。
比如说如果那一天黄金城上出现了一头盘旋的巨龙,那么剑齿虎佣兵团硬着头皮也得上了。
此刻,庞贝家的骑士,斯顿,庞贝正坐在一座帐篷内,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一只腿放在地上,另一只腿放在前方的桌子上。
头上戴了一顶普鲁士风格的黑色圆帽子,很悠闲的样子。
因为帽子遮挡,看不清楚他的容颜,但是从体格上判断,他是一位健壮而高大的男子。
“爸爸,有你的信。”一名小萝莉从外跑了进来,兴冲冲的挥舞着一张信封。
她生的极为可爱,肤色雪白雪白的,仿佛是真正的雪一样白。眼睛大大的,水灵灵的。
穿着一身粉色的连衣裙,仿佛是画中走出的小萝莉。
“谁会给我寄信?”斯顿,庞贝拿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了一张中年男子的脸颊,这张脸不怎么英俊,但是有冷硬的线条,看着十分硬汉。
只是他的脸上挂着不着调的笑容,破坏了这份硬汉感觉。
斯顿,庞贝耸了耸肩,一把抱过自己的女儿,在女儿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惹得小萝莉扭着身子不依。
“胡子扎人,扎人。”
小萝莉挣扎着下来,一溜烟跑了。
“哈哈哈。”斯顿,庞贝哈哈大笑,看着女儿跑掉的身影,一双眼眸中闪过深深的疼爱。
他的父亲是老索尔的叔父,因为是弟弟,所以没有继承庞贝领。只能做一个贵族后裔,在外边讨生活。
尽管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但是佣兵的生活还是朝不保夕。
他本有一位妻子,但病死了,留下了这位女儿。对于生活,斯顿没有什么憧憬的地方了,他唯一还在乎的人,就是他的女儿。
斯顿坐会了椅子上,打开了信件阅读了起来。
“亲爱的斯顿堂兄……。”
斯顿,庞贝眼睛一眯。
“是老索尔那个家伙。”
第四十二章 十二位骑士
很快这封信看完了,斯顿庞贝把信放下。一只腿也从桌子上下来,放在了地上,双手交叉在一起放在桌子上,脸上露出了正经的表情。
虽然表情正经,稍稍带着点严肃,但是斯顿,庞贝眼睛中却是掩不住的笑意。
“老索尔这个家伙拥有骑士天赋,可怕的战斗直觉。是庞贝家历代以来,最上层的优秀骑士之一。但总归来说是全身都是肌肉,没想到他的儿子倒是很有政治经济头脑,是不折不扣的领主型人才。”
虽然斯顿,庞贝,与索尔,庞贝之间的血缘关系已经比较远,尽管他随着老爸离开领地之后,很少回去庞贝。
他虽然与老索尔之间有一定的交往,但是说是有多亲密却是骗人的。
但尽管如此,他的姓氏也是庞贝。身为庞贝家族的人,尽管与领主之位无缘,但是看到庞贝家族能够强盛。
斯顿,庞贝也是感觉到无比高兴的。
如果用形容的话,庞贝主家就是大树的枝干,而他们则是大树的树叶。因为有庞贝主家,他们的身份也是贵族,拥有庞贝姓氏。
庞贝家越有势力,声望,他们在外便也能享受到一定好处。相反,如果庞贝家衰弱了,甚至被灭了。
他们就成了没有养分的树叶,迟早要枯黄的。
很快,斯顿,庞贝就决定要回去庞贝了。
有很多考虑。
书信中,老索尔给了他身为中级骑士的待遇,每个月一百金币。这一份工资,虽然比他做佣兵要少。
毕竟佣兵是刀口上舔血的职业,高风险,意味着高回报。
但是在护卫领土这份工作上,中级骑士每个月一百金币,是不折不扣的偏高的工资了。
老索尔没亏待他。
第二点是庞贝这个姓氏的召唤。
第三点就是他现在年纪比较大了,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
想到自家的小萝莉,斯顿,庞贝充满了冷硬线条的脸上,却慢是柔和之色。
佣兵这份工作实在是太危险了,还是回去庞贝,把女儿安安全全养大,再看着女儿嫁人来的安稳幸福。
斯顿,庞贝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他做了决定之后,立刻出了帐篷,找到了驻扎在这里的,剑齿虎佣兵团的副团长,一名拥有高级骑士实力的强横骑士,办理了离职手续。
过程有一点不顺利,不过不是双方起了冲突。而是因为对方极力挽留,并承诺给斯顿,庞贝更加合理的工资。
像斯顿,庞贝这种强横的中级骑士,可是各方面都需要拉拢的战力。
但是斯顿庞贝还是走了,抱着女儿,骑上战马,带着自己的家当,还有多年储蓄的一点金币,踏上了返回庞贝的旅程。
“庞贝的骑士,终将返回庞贝。”
斯顿,庞贝骑在马上,响起了已经故去的父亲的话,在父亲死前,父亲的命令是回去庞贝安葬。
所以他的父亲安葬在庞贝的家族墓地之中,而现在他也将返回庞贝。
只是不一样的是,他要为庞贝效力。
而与斯顿,庞贝一样,拥有庞贝姓氏的男子,拖家带口返回庞贝的人,还有许多。
庞贝家虽然小,但还是有一些底蕴的。
………………
在普鲁士王国,贵族是作为强大的政治势力存在的。不管是宫廷贵族,还是实地贵族。
而骑士,是作为贵族们的武力。
衡量一个贵族家族武力的标准,就是这个贵族家族麾下有多少骑士。当然不是那些杂牌,而是忠心耿耿的骑士。
就像是巴顿男爵家,拥有骑士的总人数在一百以上。
是经历了数百年时间,经营起来的,很多骑士都是与巴顿家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能够保证忠心的骑士。
而骑士本身,也是用自己的武力,效忠主君,来证明自己。
每一名在外流浪的骑士,都渴望拥有一名可以托付性命,证明荣耀的主君。
而随着庞贝家财政的缓解,甚至是充分。对外展开招募骑士。就像是黑暗中的火焰一样,吸引了那些渴望证明自己的骑士,从四面八方来到庞贝。
庞贝家,索伦家等六大家族的流浪骑士,加上庞贝家的直系封臣,铁马家的人。
在一个月之后,总共有十二位骑士来到了庞贝。在来到庞贝与领主,索尔,庞贝签订了协议之后,就成为了庞贝家的护卫骑士。
这十二位骑士,加上老索尔,麦哲伦,路德,修修亚,庞贝家的骑士总计有十六位。
已经拥有了巴顿家骑士的十分之一数量了。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学者也拖家带口回来了。之所以招募这批学者,老索尔是因为路德的计划。
不是要建立一座镇子吗?要管理一座镇子,除了武力保护之外,还需要公职人员。
总而言之,这一次召集家族流浪骑士,学者回来,目的就是撑起一个镇子规模大小的领地的,骨架。
而有了骨架之后,自然就是补充血肉了。
这血肉就是人口。
所以,庞贝家举行了一次领主会议,地点是在市政厅的会议室内。偌大的会议室内,坐满了人。
老索尔坐在领主的位置上,路德,庞贝站在老索尔的身边。
会议桌是长长的,此刻会议桌的两侧坐满了人。两边的人,一边是学者,一边是骑士。
坐在骑士第一席位的是斯顿,庞贝,因为中级骑士的实力,斯顿,庞贝是众骑士之中当之无愧的武力之一。
就做了庞贝家的,骑士长。
其次是治安官,铁马家的麦哲伦,最末尾是路德的贴身骑士,修修亚。
学者位置第一位是庞贝市长,鲁鲁修。其次是路德的文化课老师,学者,乔修亚老师。
这文武坐起来,也有二三十人之多。
路德扫视了一眼,觉得有点小兴奋,有点小成就感啊。
看啊。
庞贝在发育呢。
以前是个什么情况?说是领主,其实就是村长嘛。领地内大猫小猫两三只,四名骑士,一位学者兼老师,兼参谋。
现在好了,一眼看去有二三十人。
如果以前咱是村长继承人,那么现在咱应该算是镇长继承人了吧?
额,虽然还是很小,但总归是在长大哇。
有点小成就,小兴奋。
第四十三章 招募人口
“这是第一次庞贝家会议,我没有什么要说的。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一名合格的领主,对于怎么发展领地,经营家族没有任何想法。所以,我将今天主持会议的权利,交给了我的长子,庞贝家下一代骑士,路德庞贝。”
这时候,老索尔发言了。
这一位庞贝家的当代骑士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迎接庞贝家的会是一个巨大的转变,或许庞贝家从此以后会拥有一座镇子作为封地。
并拥有十几位骑士作为战力。
在整个巴顿家的封臣内,将会成为首屈一指的势力。
但这个的前提,是要将领地交给长子来经营,而不是他这个只有肌肉,还有一点政客头脑的老爸。
所以老索尔面对家族的骑士们,很干脆的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而骑士们,学者们也都没有任何的异议,他们纷纷将眸光投向了立在领主身后的少年身上。
没错。
路德还不算青年,只能算少年,做多算是青少年。
在贵族尤其是实地贵族之中,这么年轻的孩子,脑子里只有一种事情,纨绔。玩女人,争风吃醋什么的。
但是这位少年,却做到了许多人一辈子也做不到的事情。
庞贝是很小的,新来的骑士,学者们已经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他们耳濡目染,听到了许多事情,看到了许多事情。
用牛去耕田,意味着效率。
清理粪便,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文明。
走在没有粪便的道路上,简直是身心舒畅。
至于粪便肥田,虽然现在看起来小麦长的比往年要茁壮许多,但是这件事情是不是靠谱,还是今年的收成说了算。
所以他们不好判断。
而新品酒的研究,庞贝酒的出产,这才是庞贝家变革的根本原因。
在别的实地贵族的继承人们,还在玩女人,还在玩纨绔的时候,这位庞贝的下一代骑士,已经开始经营领地,并且带来了实际上的收益。
庞贝家本来只有四名骑士,现在增加到了十六位,这就是证明。
而在场的不少流浪骑士,因此而回到了故乡。都是拜眼前这位庞贝下一代骑士所赐。
所以,骑士们对于老索尔将权利交给这位下一代庞贝骑士,没有任何的意义。
从某种方面来说,路德在整个领地内,拥有与老索尔相等的声望。
而且路德显然更重要。
因为老索尔代表着庞贝的现在,而路德代表着庞贝的未来。
而在场的骑士们,学者们既然与庞贝家签订了协议,成为了庞贝家的家臣,生死荣辱都与庞贝与共。
主家的辉煌,就是他们的荣耀。
路德,庞贝。
所有人都愿意为这个名字低下自己的头颅,并且任凭差遣。
面对众家族封臣的目光,路德也好不怯场。至少表现的不怯场,但其实路德心中还是有点小小紧张的。
慌的一笔夸张了点,但真的有点紧张。
咱现在干的可是镇长的工作。
哇塞,以前俺们镇子里的镇长,在俺们面前可是大领导来着。
在心里边小小搞笑了一把,路德面上则是正经严肃,让下一代庞贝骑士看上去很认真。
认真的男人,总是有魅力的。
在场的骑士们,学者们不由自主的挺直了腰,严肃了许多。
“众所周知,庞贝家现在仰仗的是庞贝酒的生意,虽然酒的生意一段时间内应该会很好。但是再好的酒也会被人破解,就像是葡萄酒一样,现在不是哪里都有酿葡萄酒的吗?所以,在我看来酒的生意,还是没有种田来的重要。别说我乡巴佬,土豹子,你们仔细想想,只有地理边长出来的粮食,才是源源不断,才是真的。而我们庞贝家的领地,往南都是没有开发的蛮荒。按照王国的法律,骑士领主有开拓权,田开发出来就是庞贝家的。所以庞贝的下一段发展,就是招募人口。不过一口也吃不下太多,我打算招募一万人左右。”
说到这里,路德顿了顿,然后又说道:“招募人口有两条路,购买农奴,招募自由民。购买农奴花钱就行了,不用计划。而吸引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