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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伯爵-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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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了闲汉不仅没有坏处,对于治安还有好处。
    唯一不行的银翼子爵那边,因为哈布斯家族将工厂搬运到了庞贝,这让银翼子爵领少了许多税收,让银翼子爵有些抱怨。
    当然按照现在庞贝家的兴旺发达,银翼子爵没有敢找庞贝的麻烦。
    但是路德也不准备去求人家,选择放弃银翼子爵领。在选定了五个领地之后,路德就派遣出去了人员,进行工人的招募工作。
    这批工人对城市也很重要,如果他们在庞贝生活的好,没准就会定居下来,成为庞贝的正式公民。
    除此以外,路德还请了几位专业的人才,进行对酒厂,小麦粉厂的管理工作,顺便打算自己也培训一些人。
    最后一个问题,原料。
    目前庞贝酒生产的原料是以小麦为主,在去年秋收的时候,庞贝酒厂收购了一批小麦,本来是够用一年的。
    现在肯定是不够了。
    而现在秋收已经过去很久了,现在的小麦集中在一些粮食商人的手中,要大批量购买小麦是有些困难的。
    至少便宜的价格是买不来的。
    不过没关系。
    因为路德这一趟前往黄金城,拓展了一下顶级富豪的人脉。这些顶级富豪的能量都非常大,甚至不少富豪在整个奥兰治都有影响力。
    再加上路德有些富豪还是庞贝酒的地区代理商,没理由看着庞贝酒因为没有原料而耽搁了生产啊。
    所以路德派人去了黄金城托了关系,用比较低廉的价格进购了一批小麦。
    就算是这样,路德前前后后也忙了一个月时间左右。更别说建立厂房,正式扩展生意了。
    起码需要三个月之后了。
    而这段时间,路德的麻烦大了。
    切尔西公司的主要合伙人,利比亚家族的成员,庞贝酒在利比亚伯爵领的代理商。
    阿尔,利比亚先生,带着他的小秘,在骑士的护卫下造访了庞贝城堡。
    路德在二楼的小客厅内,接待了阿尔先生,并让女仆准备了咖啡。咖啡这玩意是高级货,凯越城都没得卖,路德上次从黄金城带回来的,主要用于款待贵客。
    阿尔先生没有心情喝咖啡,他一脸气愤的问路德道:“路德,我已经派人催促了好几次了,但是你们酒厂怎么连一千桶都拿不出来。”
    阿尔先生已经气疯了,庞贝酒的销量火爆到爆炸,但问题就是缺少货源。现在黑市上,庞贝酒的价格已经上涨到三个金币一桶了。
    但是追逐的人反而越来越多了。
    而且阿尔先生知道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货源会越来越紧张,因为在整个奥兰治,庞贝酒的代理商足足有二三十位之多。
    那可都是他的竞争对手。
    “您也知道,庞贝酒以前只是小厂子,小作坊而已。一下子将网络铺的太开,生产实在是跟不上。我跟您交个底,能充足供给代理商们货源,最快也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路德摊了摊手,表示无能为力。
    整个利比亚伯爵领是最大的代理商地区,一年的利润可能有几十万之多,而三个月的利润,可能有七八万。
    七八万金币对于阿尔先生这样的人来说,不算什么。
    但关键的是眼睁睁看着金币从眼前溜走,这实在是太痛苦了。
    “哎。”但阿尔先生还发不了火,只能叹了一口气。
    “反正阿尔先生您来一趟庞贝也不容易,要不要做一点小生意?”路德用蛊惑的语气说道。
    “什么生意?”阿尔先生有些狐疑的看着路德,他察觉到了路德的恶意。
    “开发房地产啊。”路德的脸上露出了灿烂之色。
    开发庞贝需要大量的资本,开设温泉度假村的目的就是为了筹集资本,以及认识更多的富豪。
    让他们来看看庞贝未来的前景。
    既然现在阿尔先生提前来了,路德不把他拉下水都不好意思。
    二更送上,今天十更一更不会少。
    凌晨还有个爆更计划。
    预定下个月月票。

第二百二十三章 高山之鹰的请求(三更)
    城堡的屋顶。
    路德双手抱膝坐着。
    此刻是深春,天气渐渐已经闷热起来了。带着少许燥热的风吹在普通人身上会带来一点不舒服。
    但是身为骑士,路德自然能抵抗燥热。
    城堡的屋顶,成了路德经常光顾的地方,他坐在这里可以俯视整个庞贝城。
    作为一个非常自恋的人,路德喜欢以这样的方式巡视自己的王国。
    不过屋顶的位置今天多了一位访客,阿尔先生站着俯视了一下整个庞贝,然后用惊讶的口气说道:“路德,你打算建造一座城市?”
    这确实让他惊讶。
    在此之前很多奥兰治的人都知道,以庞贝家为主要股东的奥兰治集团,将开设温泉度假村。
    那将是一个度假的顶级地方。
    但是几乎没有人知道,路德的计划是要建造一座城市。
    “准确来说是一座像黄金城一样的大都市。”路德微笑着说道。
    听了这话,阿尔先生身为利比亚家族的成员,感觉到有点荒唐。
    黄金城,那可是利比亚家族的人用了近乎一千年才制造出来的大都市,就算是在普鲁士也首屈一指的存在。
    庞贝家有什么资格,将庞贝城建造成那种规模?
    但是阿尔先生很聪明的没说出来,没必要因为这点小事而得罪路德。
    不过阿尔先生虽然不觉得路德能够创造出一座像黄金城一样的大都市,但是对于路德能创造出一座中等规模的城市,阿尔先生还是有把握的。
    正在建造的工业园区,不说哈布斯工厂,武器工厂,就说庞贝家的产业,庞贝酒就将为这座城市直接提供三千个工作岗位,三千人带来的消费,又间接带动了许多人的就业。
    加上小麦粉工厂。
    等未来温泉度假村建立,这座城市顺势发育成为中等城市,并不是让人惊讶的事情。
    “我对这里的房产开发有点兴趣,等我回去会派遣一个专门的团队过来考察一下。你知道的,如果我不懂的生意,我是不会轻易插手的。”
    阿尔先生用稍稍歉然的口气说道。
    “这个是理所当然的。”路德对此非常理解。
    生意上的谈话到此结束,路德邀请阿尔先生在庞贝住几天,但是这位利比亚家族成员,顶级花花公子对于目前庞贝没有任何兴趣,勉强了住了两天,就坐着自己的马车返回黄金城了。
    对于富豪们来说,现在的庞贝仍然是乡下小城。
    除非是温泉度假村建造好了,他们才会有兴趣在度假村住下来。
    路德呆在家里边不动,就引来了一笔资金帮助他开发庞贝大都市。路德挺开心的,接下来的工作也非常顺利。
    酒厂在路德与索菲夫人合力发展下,渐渐成型了。
    生意上的事情暂时结束了,接下来就是等待酒厂开始盈利,庞贝家每月将获得数十万金币的利润。
    这笔钱应该能够让老爸花销了,巩固大骑士境界,并进军称号骑士。
    停止了生意上的事情后,路德就打算启动自己的骑士之路了,八大免疫他还有剩下三种没有免疫,雷霆,黑暗,圣光。
    将所有免疫完成,成为初级骑士中的最强者,并开始冲击中级骑士境界。
    这对于骑士之路来说非常重要。
    不过就在路德打算前往无尽深林的时候,无尽深林的访客忽然到达了。
    …………
    时间已经完全进入夏天,夏天是闷热的,庞贝因为地处南方所以更热。
    此刻是上午,阳光娇媚。
    广袤的农田上,农夫们带着草帽忙着除草。
    庞贝城外,工业园区还有小部分在动工。庞贝城内的工程,则已经完全完动工完毕了。
    庞贝歌剧院,以及所有建筑都落成了。
    鲁鲁修还如愿以偿的聘请了一位艺术家,在庞贝城堡正面的广场上,雕刻了一尊石像,石像的主题是。
    路德斩杀风虎。
    雕像既威风凛凛,又充满了艺术气息。
    城内的人们,则是各自在生活。有人做工,有人开店,有条不紊。
    这时一道狂风从庞贝的南方,穿过了广袤的农田,城墙,到达了庞贝城堡的前方。
    狂风所过之处,造成了一点骚乱。农夫们的草帽,被吹的非常非常远。
    当狂风到达庞贝城堡的时候,显露出来的是一头巨鹰。
    这头巨鹰羽毛雪白,爪,嘴,眼睛则是金色,身长超过三米,双翅展开足有五六米。
    这头巨鹰来到了庞贝城堡的时候,卫兵们有些骚乱,但是城堡内的骑士们没有太大的举动。
    因为这是高山之鹰,守序生物。
    城堡内的骑士有老索尔,路德,麦哲伦骑士。
    老索尔有些纳闷的看着高山之鹰,秩序生物非常少见,高山之鹰则是基本上的宅家人。
    一般都躲在鹰山上逍遥自在,不太会出现人类城市。
    老索尔年轻的时候造访过鹰山,并打算求取一朵“雪明花”打算卖点钱,补贴一下家用。
    但是没成功。
    高山之鹰有属于自己的判断,它判断可以,就送雪明花,不可以,那么强求不得。
    别看路德与爱丽丝都得到了雪明花,但其实能得到手的真的不多。
    “尊贵的高山之鹰,您为何造访庞贝城堡?”老索尔非常有礼貌的抚胸,欠身问道。
    “人类的骑士,我有一个请求。”高山之鹰拍打了一下翅膀,造成了一阵强风,有几个卫兵被掀翻在地。高山之鹰有些尴尬,于是落了下来,用爪子站在地上。
    高山之鹰说完话后,转头看向了路德。
    “你小子惹的祸?”老索尔瞪了一眼路德。路德有些无辜,他不就是讨要了十朵雪明花吗,你心甘情愿送的,怎么却还有后续啊。
    不管怎么样,路德还是站了出来,很有礼貌的问道:“您请说。”
    高山之鹰的眼神非温润,它再次打开了自己的翅膀,掉落下来了十五朵雪明花。
    “我想请您帮忙把这些雪明花换成金币。”高山之鹰说道。
    “什么情况!!!!”
    路德,老索尔,麦哲伦骑士一阵面面相视,不管是什么书都不曾有过记载,高山之鹰拿出雪明花,想要与人类做交易。
    木有过。

第二百二十四章 一头红龙(四更)
    路德向来是一个好奇,胆大的家伙。
    所以他就问道:“请问高山之鹰为什么需要金币?”
    高山之鹰非常平和的看了一眼路德,然后说道:“一头红龙带着幼崽来到了鹰山附近的一座火山口上筑巢,她向我们收取二十万金币的保护费。王打不过她,所以就没有选择武力压制,派遣了我来这里。”
    其实它不是专门来找路德的,因为鹰之王也没有打听过路德的来历,自然就不知道路德在哪。
    高山之鹰只是向北飞,经过第一座城池的时候落了下来而已。
    但高山之鹰显然记得路德,毕竟它们的王送出了史无前例的十朵雪明花。
    而高山之鹰们显然也了解明雪花的价值,所以带来了十五朵明雪花,换取二十万金币。
    多出来的部分,算是给人类的劳务费。
    路德三人听了之后目瞪口呆,一头红龙打劫一群高山之鹰,并且成功。
    鹰之王甚至没有战斗,立刻选择屈服。
    守序生物果然是一群理智的生物。
    随即庞贝家族的三个人觉得有些忧虑,因为历史上庞贝城堡有许多次被龙给攻破过。
    龙洗劫了财富,造成了伤亡。
    鹰山距离庞贝城不近,但也不远。绝对是在一头红龙的威慑范围之内。
    现在关键的是,这头红龙想不想来人类世界打劫一下。
    因为自从人类崛起之后,很多龙都知道打劫人类是有一定风险的事情,或许打劫不成,反而被屠龙。
    但是打劫人类,或是被屠龙的事件还是屡次发生。
    这要看这头龙的年纪。
    五色龙,红龙,蓝龙,绿龙,黑龙,白龙这五种龙是极为贪财而邪恶的存在,它们还很暴躁,易怒,崇信自己的力量。
    越年轻的龙,越是渴望展现自己的力量,发动一场战争。当然也就造成了很高的死亡率。而当一头五色龙渐渐年长的时候,它们会选择利用别的方式来打劫财富。
    比如说收取保护费。
    就像这一次这头红龙敲诈高山之鹰一样。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红龙到底打不打劫人类,还要看红龙具体是怎么想的。
    总而言之,红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缠的生物之一。
    顺便说一下,因为龙不断打劫人类的金币,而且在龙临死前,龙们会找一个秘密的地方埋葬自己与财富。
    所以人类虽然不断的发现黄金矿,但是黄金的价值一直很稳定没有贬值。
    从这一方面来说,龙们就像是这个世界的银行一样,稳定了货币的价值。
    阿门。
    不过忧虑归忧虑,发愁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因为这头带幼崽的红龙,既然连鹰之王都选择屈服,那么靠庞贝的力量是不可能防御的。
    就算是利比亚伯爵,也未必有能力阻挡这么一头强大的巨龙。
    如果对方来收取保护费,路德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乖乖的交税。
    妈的,领主还要交税。
    可怕。
    先不谈这些,对于高山之鹰的请求,路德自然不会拒绝。别的不说,就说上一次的雪明花,路德也应该帮助这群守序生物。
    “好的,请您稍等一天时间,我去筹集一下金币。”路德捡起了地上的雪明花,将这件事情揽了下来。
    “谢谢你,人类。”高山之鹰感激道。
    “客气了,高山之鹰先生。”路德也说道。
    城堡内也没有可以招待高山之鹰的地方,所以路德只能让高山之鹰在城堡外呆着,然后路德就派遣了老爸前往凯越城,借取二十万金币。
    以前老爸的面子就好用,现在大骑士老爸的面子就更好用了。
    借钱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不管是路德,还是路德的合伙人们都已经没有钱了,路德卖花得来的二十万金币,早花的七七七八八了。
    只有菲利普男爵还有钱。
    而销售雪明花是需要时间的,远水救不了近火。不过路德派遣了自己老爸之后,还是带着十五朵雪明花,前往城西的爱丽丝牧场,请爱丽丝小姐帮忙卖掉这批雪明花。
    从生意的角度上来看,这笔买卖路德还是赚了的。
    因为十五朵雪明花,价值三十万金币。扣除给高山之鹰的二十万,他还小赚了十万金币。
    木错,对现在家大业大的路德来说,十万只能算小钱了。
    当路德来到爱丽丝牧场的时候,美丽的爱丽丝小姐穿着一身劲装,戴着一顶马帽,骑着一匹白色的纯血马,优哉游哉的在开阔的牧场上走动。
    纯血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马种。
    纯种马只是一个概念,却不是一个分类。因为纯血马有很多种类,比如说普鲁士纯血马。
    纯血马之所以叫做纯血马,因为人类只让它们与同种马繁殖。
    一旦混血,就不是纯血马了。
    纯血马一般作为优良的赛马,贵族的坐骑使用。
    优秀的猎犬,宠物犬也贵族专用。
    爱丽丝的生意就是赌,赌未来庞贝大都市拥有非常非常多的富有贵族。
    其实这种生意赚到的钱也只是小钱,反而不如房地产。目前爱丽丝小姐已经得到了一块地皮,正在动工之中。
    相信只要庞贝发育成为城市之后,她就能变成富婆了。
    “你怎么有功夫来我这里玩?”爱丽丝小姐斜眼看着骑着马来的路德,然后也不下马,就这么坐在马上问路德道。
    缺乏礼貌,教养,随便散发荷尔蒙。
    这是伟大的男爵长女的优点。
    路德也不想翻身下马,仰视这位小姐大人,所以也只能无奈的坐在马上跟她交流了。
    “我有十五朵雪明花,你能不能帮我卖掉它?”路德从马后取来一个袋子,打开袋子露出了十朵雪明花。
    这种花是爱丽丝小姐的首饰,爱丽丝小姐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
    “你居然又搞到了十五朵雪明花?”爱丽丝小姐很妒忌的说道,漂亮的大眼睛一阵发红。
    如果能无限制的从高山之鹰的手中获取雪明花,那么做什么别的生意啊,光卖雪明花就能成为顶级富豪。
    因为爱丽丝永远都会记得,鹰山山顶上飘扬着数百朵雪明花。
    太美丽了。
    那是金子的美。

第二百二十五章 鲜血龙母(五更)
    一看到爱丽丝小姐脸上的表情,那仿佛闪烁着金币光芒的眼神,路德就知道她想歪了。
    于是路德连忙解释了一下。
    “一头红龙打劫了鹰之王?”爱丽丝小姐的反应与路德当时的反应如出一辙,惊呆了。
    仿佛是在聆听神话。
    鹰之王已经足够强大,没想到它居然还被龙给打劫了。
    “我明白了,我会帮你把它换成金币的。”爱丽丝从路德手中拿过了雪明花,但是精致的脸蛋上布满了担心。
    “但是一头红龙出现在庞贝的附近,你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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