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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李飞刀开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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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城之行,对夏云墨的收获很大。
    在醉月楼中,他剑杀青魔手伊哭,随后就突破到了先天境中。
    兴云庄中,他帮助了李寻欢,随后得到了李寻欢和阿飞的一些武学精髓,创造出了剑招“无情“。
    随与天机老人的一番“文斗”比试,让他的“无情“剑招,弥补了许多漏洞,让这一剑变得更加的完美。
    至于在江湖上的名声,随着他剑杀大欢喜女菩萨,更是如日中天。
    通过武侠世界在他脑海中传来的信息,他可以在多情剑客无情剑这个世界之中待三个月,如今还剩下四十天左右。
    在这四十天之中,夏云墨还有一件事要做决战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的结局是死在李寻欢的飞刀之下,可这并不能证明上官金虹的武学修为比不上李寻欢,而是更胜一筹。
    只是他太过自信了,若是他愿意,明地里、暗地里不知有多少手段可以杀死李寻欢,可他偏偏要去接那飞刀,认为自己能够接住那一刀。
    至于结果,就很显而易见。
    夏云墨想要用手拍碎上官金虹的心脉,或者是用剑穿过他的喉咙。
    像这样的枭雄。杀起来,可要远远比寻常的江湖人士过瘾。
    上官金虹是金钱帮帮主,也是兵器谱排名第二顶尖好手。
    至于夏云墨,如今在江湖之中,已经是风头无俩。
    他若是传个话,要与上官金虹决斗,自然就会有人安排好一切。
    只是现在的夏云墨,对于与上官金虹决斗还没有绝对的信心,所以他需要在江湖之中,继续提升自己的武学修为。
    今天天气放晴,阳光难得明媚起来,积雪也融化了不少。
    夏云墨的心情也不错,因为他看到不远处的一间酒铺。
    虽然没有闻着酒香,但夏云墨看着酒铺在插着的旗帜,就觉得有些醉了。
    “借问酒家何处有?”
    “此处酒友。”
    能写出这样的话语,那店家定然是个有趣的人。
    和有趣的人饮酒,总是不会无聊的。
    当走进酒铺后,夏云墨的笑容更甚了。
    酒铺的老板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有趣,长着山羊胡,面容精瘦,一副守财奴的模样。
    但店铺里的两个客人却很有趣,更何况其中一个还是美人儿,让人很想把她脖子扭下来的美人儿。
    这个美人儿笑靥如花,相貌绝美,清纯而又妩媚,她的一双眼眸,温柔的望着另一个客人。
    眼神是如此的温柔,是如此的欢喜,仿佛眼前的这一个男人,就是她的一切。
    如果女人能有这样的一双眼神,就算不是美人儿,也能够魅惑到世界上大部分的男人。
    更何况,这个女人还很美丽,美丽的就像是一个仙子。
    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刚从熨斗下拿出来的。
    他穿得虽简单,却很华贵。
    但这些都不是他吸引人的地方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
    这种傲气,只有那些有大本事的人才有,比如上官金虹,比如夏云墨。
    普通的世家子弟,他们就算是有傲气,那傲气也是假的,一旦将他们的骄傲敲碎,那剩下的就只有自卑和癫狂。
    夏云墨看着这男人的一双手,苍白而修长,骨节分明,
    “林仙子,真是好巧。”夏云墨带着犹如春风般的微笑,一举一动中都透露着优雅从容,缓缓走到两人面前。
    “这可不是凑巧哦,是他听了你的名声。想要来见识一下你的这一双手的厉害,我怎么劝都劝不听。”林仙儿似嗔还羞的说道,还用手指头点了点那男子的额头。
    江湖里,一个男子若是都肯让女子用手去点他的额头。那若不是受了威胁,就一定是很喜欢这女子。
    “他若是来找我,并不奇怪。毕竟踩着别人的肩膀。总是很容易显露自己的威风,可你呢?”
    “我?”
    “对,你上次从我手里面跑掉,这一次,你认为还能跑掉吗?在我手里跑掉第一次的人很多,可没有人能从我手里跑掉两次。”
    夏云墨笑着说道用手轻轻托着下巴。
    “吕郎,这人好凶啊。”
    林仙儿的身体轻轻依偎在那人的怀中,撒娇说道。若是旁的女人,这样撒娇可能会嗲,让人起鸡皮疙瘩,可她撒娇,却能激起别人的保护欲。
    “你若对她动手,我就只有先杀了你。”旁边那人冷冷的说道。
    夏云墨笑呵呵说道:“如果你真有本事杀了我,那动手不要太快。毕竟我还没有尝试死亡的感觉,如若是太快了,总觉得不太划算。”

第二十六章:银戟温侯与山羊胡
    酒铺的店主姓胡,店里的熟客都喊他“山羊胡”。
    山羊胡这一生都过得很普通,不过由于常年开酒铺,倒是遇到过一些奇人。
    曾经有一个流浪汉模样的人到他店里喝酒,那流浪汉酒量很好,喝了两坛子的酒。
    寻常人别说两坛子的酒了,就是两坛子的水喝下去,那肚子也非得涨爆了不了。
    可这汉子似乎却一点醉意都没有,反而眼睛越喝越亮。
    只是这人走的时候却付不起酒钱,人有像泥鳅一样,滑不丢手,怎么捉都捉不住。
    一溜烟的跑不见了,可到了下午又跑了过来,还给酒铺换了个旗帜。
    又拍肩膀告诉“山羊胡”说道:“大家都姓胡,五百年前说不定还是一家人,自家人不会让自家人吃亏,把这旗子插上去。酒铺的生意绝对差不了。”
    还真别说,那旗帜插上去后,店里的生意还真好了不少。
    只是一些客人进了酒铺就露出失望之色,看到了自己,似乎就更加失望。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今天早上又来了两位客人,也是两个怪人。
    一男一女,这一男一女都是衣着华丽之辈,女的更是美得像天仙一样,说话也是轻声轻语,谁若是娶了她,那定然要上辈子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人。
    这两人大清早就坐在那里,还给了他五十两银子,让他不要接待其他客人,他们要在这里等一个人。
    可这一大早的,又会什么客人来呢?
    像这么大方的客人,他还真是从来没有遇到。
    若是再多来几个这样的客人,就不怕家里的婆娘跑掉了。
    过了两个时辰,又来了个客人。这个客人应该就是那些世家子弟吧,穿着上好的丝绸,一举一动都很文雅,对任何人都不会吝啬他的笑容。
    外面牵的马,虽然叫不出名字,但观其体态,也应该是一匹好马。
    像这样的客人,平日里是不会落足到他这个小店中,他应该就是那两个客人要等的人。
    只是,看起来他们的关系并不怎么好。
    林仙儿抿嘴咯咯娇笑,笑的花枝乱颤。
    夏云墨也笑了,说道:“我似乎并没有说出何等风趣言语,林仙子为何发笑。”
    林仙儿说道:“你之所以能够说出这般言语,是因为这天下间没有多少人能够伤的了你,若是你真的面对生命危险,说不定比寻常人还要不堪,要吓得尿裤子呢。”
    夏云墨抚手说道:“这也无不道理,人们总以为自己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只是一个懦弱草包,这也并不奇怪。所幸,这天下间,没有人能杀得掉我。”
    林仙儿将身子依在那男子身上,骄傲的说道:“他就能够让杀掉你,并且还是在你最得意的地方。”
    那男子依旧冷着脸,一副高傲模样,但却不自觉的停了挺腰,似乎这样可以使自己显得更加高大。
    夏云墨轻轻的抚了抚自己手上的伤痕,经过几天的修养,这伤痕已经变得很淡了,像是在手中的一条红线,不仅没有使得这双手变得丑陋,反而有着奇特的美感。
    他似笑非笑的说道:“我最得意的就是这一双手,那这位兄台的手上功夫一定很不错。”
    那男子慢慢的举起了一只手,右手。
    他将手平放在桌子上,一字字道:“它,可以杀你。”
    这别人看来,这并不是一双很奇特的手,手指很长,指甲修剪的很干净。
    但若是仔细看,就会发现这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肤色和比的的地方不同。
    这三根手指虽然也很细很白,却带着很奇特的色彩,不像是血肉组成的,而是某一种奇怪的金属。
    夏云墨淡淡说道:“哦?”
    男子沉默着,仿佛没有什么举动。
    但他的拇指、食指和中指却突然间没入桌子里。
    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更没有任何动静,甚至连桌子上盛满都酒都没有溢出来。
    他的手指插入桌子里,就好像快刀切入豆腐那么容易。
    他又说道:“手指可否算作兵器?”
    夏云墨笑道:“能杀人的,那就是武器。”
    那男子冰冷的脸上,浮现出笑容:“很好,等杀了你,我就去少林找百晓生,让他看看我的手。”
    夏云墨摇了摇头笑道:“套用一句很俗套的话语,明年的今天,就是阁下的祭日,你怕是很难再上少林寺了。”
    男子的眼神一片冰凉,锐利的望着夏云墨,眼睛就像刀子一般。
    林仙儿说道:“你可知他是谁?若说出他的名头,或许你会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夏云墨哈哈大笑,笑的有些癫狂,一盏茶的功夫后,他才停了下来。
    “你快说说,我还真想听听让我吓得说不出话来的名头。是金钱帮的帮主,还是兵器谱第一的天机老人,亦或者是魔教的教主。千万别给我说什么银戟温侯吕凤先,鞭神西门柔之流,不然我会笑掉大牙的。”
    男子没有说话,脸却很难看了。
    无他,因为他就是兵器谱排名第五的银戟温侯吕凤先。
    夏云墨用手揉了揉肚子,似乎笑的有些发疼:“你的银戟呢?别告诉我说你是“手中无戟,心中有戟”。”
    吕凤先依旧没有说话,一双眼睛越发的锐利起来,那眼睛就如同刀子一样,在夏云墨身上刮来刮去。
    寻常人受不了这锐利的眼神,夏云墨却很少坦然。
    忽的,吕凤先并指如刀,像夏云墨点了过来。
    虽然只是轻轻一点,但夏云墨却觉得这两根手指,仿佛是神兵利器一样,像他刺了过来。
    于是,夏云墨一掌向前挥出。
    指掌相接,发出“铿锵“的声音,震得人耳朵疼。
    夏云墨收回了手掌,在他的手心出现了两个红印,但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他笑道:“若是你就这点本事,那明年的今天,就只能是你的祭日了。”
    吕凤先冷笑道:“若你就这点没事,那明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了。”
    暗地里,吕凤先将手指放到桌子下,让宽大的衣袖,遮住了自己的手。
    他的两根手指,在滴血。
    两人望着对方,战斗一触即发。
    “两位客人消消气,两位客人消消气。”山羊胡出来打圆场,他不愿意自己的小店被两个过客给损坏了。
    “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解决呢?喝杯酒,消消气,消消气。”
    山羊胡还真是下了血本,拿出了一潭好酒,给两人倒上,又分别递给了两人。
    俗话说,伸手难打笑脸人,吕凤先冷冷接过了酒杯,不过并没有喝。
    夏云墨笑了笑,也接过了酒杯,正要嘲讽吕凤先两句,却又异变发生。
    山羊胡将酒杯送到夏云墨的手边,距离夏云墨的手就很近。
    他的手却忽然一伸,速度惊人,搭在了夏云墨的手上。
    夏云墨只觉得手上,突然就多了一道铁箍。
    短短瞬息之间,这山羊胡就使出了武林中极为可怕的两门功夫。
    他的手指刚刚要搭上夏云墨手腕时,使用的是内家正宗的“沾衣十八,只要沾上,就很难再甩开。
    然后又使出了来自武当的“七十二路擒拿手”,扣住了夏云墨的脉门,只要脉门被扣住,真气就休想再试出来。
    很难想到,一个毫不起眼的家伙,会有这么多可怕的手段。
    他正要用“分筋错骨手”再错开夏云墨的经脉时,夏云墨终于行动了。
    穿心刺。
    这一剑似乎早有预谋,奇快无比,若是那山羊胡想要再错夏云墨的手,那就只有自己被刺死。
    所以,山羊胡还是后退了。
    夏云墨也松了一口气,手持短剑,念道:“想不到,堂堂胡疯子,也会使出这种下作手段。”
    那山羊胡揭开面具,笑道:“我胡疯子出手,竟然也会有拿不下的人物,你这家伙倒是名不虚传。”

第二十七章:吕凤先的破绽
    胡不归将面具扯了下来,那一张山羊胡的脸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个相貌异常的美男子,他那略显佝偻的身子,此时也魁梧起来。
    夏云墨说道:“都是说胡不归是个疯疯癫癫,喜怒无常的疯子,疯子往往是最难请的动的,难道这位林仙子也用她白生生的身子,同你做了交易?”
    胡不归哈哈大笑,说道:“是我自己早些年欠吕凤先的人情,今天是来还清的。”
    然后,胡不归的脸又是一冷,连连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一边抽,还一边喊着:“我是一个混蛋,竟然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对付人,我是混蛋,我是混蛋。”
    他下手很重,两边的脸很快就肿起来了。
    夏云墨却笑道:“这江湖本来就是险恶的,只要能杀人,过程并不重要。”
    胡不归停了下来,很认真的点了点头:“你说的也不错,我先前偷袭你,虽然偷袭没有成功,却也还清了人情。”
    夏云墨颔首:“所以你还是要出手,因为你是一个骄傲的人。“
    胡不归又点了点头,他的手中出现了一把剑,一把竹剑。
    他是个骄傲的人,自然就不能允猎物从自己从自己的手中跑掉。
    据说,胡不归剑法,和他的人一样,疯疯癫癫的,有时候精妙绝伦,妙无可妙,有时候又糟的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下去。
    所有百晓生做兵器谱排名的时候,才没有把他放进去。
    胡不归一手持竹剑,另一只手负在身后,一阵风吹过,却将他衬托的有些出尘。
    他又开口说道:“我心中有疑惑,不知碎公子能否给我解惑。“
    夏云墨开口道:“请说。”
    胡不归说道:“你是如何看穿我的隐藏的,虽然我疯疯癫癫,但对于装扮成另一个人,却还是有些心得。“
    夏云墨微微一笑,轻轻弹了弹手中的短剑,顿时发出一阵嗡鸣之声。
    他说道:“我也擅长易容,你的易容说不上完美,却也差不多了。可惜,有一个破绽,这个破绽让我怀疑你,所以有了准备。“
    胡不归皱眉问道:“破绽?那里有破绽?“
    夏云墨说道:“像这种小酒铺的老板,往往是很吝啬的,他们或许会为了店铺的安全,会给客人倒酒,但绝不会倒好酒,更加不会倒的满满一杯。”
    胡不归露出思索之色,最后缓缓说道:“我自诩洞察人情世故,却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他又连连抽了自己十来个巴掌,抽完之后,方才自言自语说道:“这些巴掌就是给你自己的教训,以后都不要再犯错了。“
    这胡不归,果然是个疯子。
    夏云墨一手持剑,笑着说道:“两位是一起来,还是分开来。我劝两位还是一起上,否则会死的很快来的。”
    银戟温侯吕凤先和疯子胡不归互望一眼,同时出手。
    他们虽然高傲,但却也听说过大欢喜女菩萨的名头。那菩萨都载在他手里了,他们这些走江湖的,自然就要小心一些。
    吕凤先中指,食指,拇指,三根手指分开,同时向夏云墨按了过来。
    这三根手指,就犹如三把神兵,犹如悬空之剑,随时可以割掉夏云墨的脑袋。
    在夏云墨看来,吕凤先此人孤傲而自卑。
    他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五,这在别人眼中是莫大的荣耀,他看来却是一种侮辱,于是自毁银戟,另辟蹊径,以手为兵,练的可怕的绝技。
    可是。
    他若是真的高傲,只需凭借一杆银戟,便足以驰骋天下,称雄江湖。
    可他不相信他的银戟,不相信他的武功,认为百晓生的排名时再正确不过。
    一个顶尖的武者,若是连自己手里的兵器都不相信,那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的,他很可悲。
    而当他放下了银戟那一刻,也放下了自己的骄傲,放下了自信。
    如若不然,当被林仙儿蛊惑,遭遇上官金虹时,为何不战而退,他的信心已经没有了。
    然而,就算如此,他的这三根手指,依旧可怕得很。算得上当世最可怕的兵器之一。
    胡不归也划出了一剑,这个剑在空中荡起了一个圆圈。
    看似很简单的一招,但却包含了三百六十一种变化,无论夏云墨用什么剑法,他的这三百六十一种变化都能应付过来。
    胡不归的剑法,的却是精妙绝伦。他的武学修为,比起李寻欢来说,怕也是差不了多少。
    若是李寻欢不用那一把“小李飞刀“,或许还比不得此人。
    林仙儿站的远远的,这三个都是当世的决定高手,若是进入他们的战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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