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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云墨点了点头道:“好。”
只见司空摘星的手忽的一晃,然后在他手里也出现了一根笛子。
现在,桌子上,有了三根一模一样的笛子。
三根笛子,那一个是笛中剑?
亦或者,都不是?
第六十章:翻跟斗的司空摘星
桌子上放了三根笛子。
两根是夏云墨拿出来的,另一根是司空摘星拿出来的。
夏云墨看着桌子上的三根笛子,眼中精光闪烁。
司空摘星得意的说道:“好小子,不如我们来赌一把,就赌你拿出来夏云的笛子是真的,还是我拿出来的是真的?”
夏云墨看着司空摘星,笑道:“你个猴精,上次输给我不够,现在还想输吗?”
司空摘星说道:“不不不,我要赢,我要让武林中人都知道我赢了你。”
夏云墨笑道:“你小子就这么小气,不久上次输给我几斤猪头肉吗?至于这么斤斤计较。”
司空摘星这时候几乎跳起来说道。
“上次输给了你,你这小子明明答应我不告诉别人的,现在天下人却都知道我司空摘星没偷到你的笛中剑,还输给了你几斤猪头肉,我要是不赢回来,怎么对得起我偷王之王的称号。”
夏云墨咳嗽了两声,才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本来我就只给花满楼说过,你也知道花满楼。这家伙是个君子,绝对不会到处传这种闲事。”
这次司空摘星真的跳起来了,还跳的很高,旁边两个夜游神眼睛都看直了。
司空摘星然后瞪着夏云墨,气呼呼的说道:“可是你还给陆小鸡说了,陆小鸡还把这个消息传出去了,整个江湖都知道了。”
“现在你这小子可是在江湖中风头大盛,打赌赌赢了我这个偷王之王,还用剑赢了剑神西门吹雪。今天本大爷不让你输一局,杀杀你的锐气,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偷王之王。”
夏云墨笑道:“那既然赌,就要有赌注,上次是猪头肉,赌注是什么?”
司空摘星眼骨碌一转,说道:“谁要是输了,就脱了衣服,赤着上身,在城里翻一圈跟斗,一边翻,一边喊我是猪。”
夏云墨说道:“你要是输了,就喊我是司空摘星就可以。”
司空摘星道:“就这么赌?”
夏云墨道:“就这么赌!”
一阵风吹过,已经是深夜,天气越加的寒冷起来。
公孙兰看着两人,突然觉得被抓这件事似乎也并不怎么坏。
至少今晚上就很有趣。
她有看了看夏云墨,心头却有些好奇,如同夏云墨这样如同翩翩公子一样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喜欢拿腔拿调,要是在街上赤着上身翻跟头,喊“我是猪”,一定有趣极了。
想着想着,她竟然全身发颤,笑了起来。
不过这笑声很快就结束了,因为夏云墨顺手就将赏了她一个板栗,脑袋上都给敲起来一个包。
公孙兰立刻咬牙切齿,像一只母老虎,可是,肩胛骨传来的巨疼,却又让她不得不安静下来。
司空摘星忽的哈哈大笑,说道:“你输了,你以为我是在先前同你说话的时候换的,你绝对想不到,先前的烟火就是我放的,而且我还是故意露出马脚,让你察觉的。”
夏云墨不可置否,依旧微微一笑。
司空摘星哼了一声说道:“你别不信,我早就打听过你的笛中剑,然后又按照你笛中剑的模子,找人做了两把一模一样笛子。”
夏云墨笑道:“既然如此,你何不试试我的笛中剑是真是假。。”
司空摘星原地翻了一个跟斗,将笛中剑拿起来。手腕转动,向夏云墨刺过来。
这小子擅长轻功,剑法竟然也耍的有模有样。
当剑快要刺到夏云墨时,夏云墨方才抬起手来,轻轻的挡在笛子前面。
司空摘星叫道:“小心了!”
他捏动笛子内的机关,要将笛子中的剑刺出来。
可是
笛子里似乎什么也没有出来,这似乎就是一根普通的笛子。
司空摘星的脸上开始冒汗水,又转动了几下笛子,这笛子依旧没有半点动静。
夏云墨含着笑,看着司空摘星。淡淡的开口说道:“猴精,你现在觉得是谁胜了,是谁败了。”
司空摘星额头的汗水变得多了起来,他猛然大吼一声,开始翻跟斗。
翻跟斗时,他体内气劲外放,只听得“夸啦”一声,上衣就破碎了。
“我是司空摘星,我是司空摘星。”
这家伙,当真是说到做到。
亏得这时大半夜,否则光是赤着上身的老汉翻跟斗就足以成为一大奇观。
更何况,这老头还叫着“我是司空摘星”。
即使是如此,夏云墨相信,不出三天,今晚上发生的事情,就要传遍整个江湖。
而夏云墨的恶趣味,似乎更大了,他大声的喊道。
“司空摘星,是个猴精。”
“猴精捣蛋,是个混蛋。”
“混蛋不乖,打他屁股。”
他的声音很大,半座城都听得到,那司空摘星跟斗就翻得更快了。
现在的司空摘星,只想早点离开这里,越快越好,越远越好。
等到司空摘星已经翻到了夏云墨都看不见的地方,夏云墨猛然拉着公孙兰飞走。
头也不回的飞走。
速度很快,公孙兰曾经以为她的轻功天下已经少有人比得过了,但和这夏云墨比起来,却还是差了不少。
公孙兰被夏云墨封住了几个大力提不起来,脸被冷风割的生疼,不由得向夏云墨的身子贴了过去。
如此高速度的奔袭了足足两刻钟的时间,夏云墨才停下来。
当停下来以后,公孙兰才发现,他们已经飞出了城,来到了很远的地方。
夏云墨刚停下来,就哈哈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笑的满地打滚,笑的肚子疼。
公孙兰看着夏云墨,不仅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得了怪病。
夏云墨笑了很久,才从地上站起来,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没错,我是疯了,我是笑疯的。”
他忽的从袖口里取出一根笛子,公孙兰知道这根笛子。
这笛子是夏云墨先前飞走时,从桌子上拿的,也正是司空摘星偷掉的那一根。
只见夏云墨手腕一扭,顿时从笛子的另一端弹出了一截剑,锋芒毕露的剑。
这就是笛中剑。
那司空摘星偷到的就是笛中剑。
夏云墨脸上笑容依旧很灿烂,他说道:“司空摘星这猴精,平时机灵得很,但他却不知道,赌博这种东西,比起底牌,更加考完的是“势”,若是“势”不行,那底牌再大也要输。”
公孙兰美眸圆睁,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可为什么,司空摘星没办法将笛中剑使出来。”
夏云墨笑道:“因为我的手指夹住了剑片,你当我手上功夫是白练的啊。”
接着夏云墨又笑了起来:“这时候,那猴精一定发现了其中的奥秘,我想他的表情,一定精彩的很。”
绕是见多识广,杀人无算的公孙兰,此时也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她发誓,以后若是能够和眼前这家伙好好相处,就一定不要惹她。
实际上,司空摘星并没有那么好骗。
能够骗到那猴精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还因为夏云墨施展了“摄心术”,扰乱了那猴精的心神。
第六十一章:乌云匪
四月,春暖花开,风中有花香,万物苏生,一切都是很美好的。
夏云墨的心情原本也很美好。
毕竟这么明媚的天气,这么美丽的风景,身边还有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相陪。
他原本打算去解决霍休,一百零八青衣楼的主人,也是大金鹏王朝背后的主谋。
然后再去找叶孤城比剑,看一看那绝世的“天外飞仙”。
这世上高手虽多,可这两人无疑是最顶尖的。
每天一想到和这些高手比拼决斗,心情就不会有多差。若是再想想司空摘星发现自己被骗时候的表情,那他又会笑的肚子疼。
可是,现在夏云墨的表情却有些冷,冷的让人害怕。
现在,出现在夏云墨的眼中,是一副极为凄惨的景象。
一座小小村庄,尸骸遍地,鲜血汇聚成小溪,血腥味直充天机。
无论老幼妇孺,尽皆惨死。死状凄惨,让人目不忍视。
在村口的正上方,挂着一枚旗子,那旗子好似是用鲜血染成的一般,为暗红色,上面还用黑金丝绘着一团乌云的模样。
夏云墨叹息一声,这种情景,为何要让他看到呢
他若是看不到,心情也并不会这样糟糕。
既然心情糟糕了,也就只有把让他心情变得糟糕的家伙干掉,才能变得痛快。
若这死的是一群江湖中人,夏云墨心头不会泛起半点波澜。江湖仇杀,恩怨不休,也没什么好说的。
可是,这些都是手无寸铁的村民。
这件事和夏云墨没有半点关系,从某些程度上来说,夏云墨和西门吹雪有些像。
他们想要做的事情,哪怕没有半点利益,只要想去做,那就一定会去做,天王老子也拦不住。
他们不想做的事情,也没有人能强迫他们去做。
现在,夏云墨只想将他心情变坏的罪魁祸首找到,然后用剑刺穿他们的喉咙,看那鲜血飞溅出来的场景,一定很不错。
夏云墨转过头来,就看到了一脸面无表情公孙兰。
这女人杀的人可能比夏云墨还要多,心肠不知道有多硬。
至于同情心,这三个字在她的心头早就不复存在了,
可是,夏云墨不高兴,又怎么会让她无动于衷。
于是夏云墨又毫不客气的给了公孙兰两个板栗,看着公孙兰咬牙切齿,却又不敢发作的样子,夏云墨顿时觉得心头舒服多了。
不过,要怎么找到罪魁祸首,这倒是难题。
想了想,夏云墨又将目光放到了公孙兰身上。
这女人这次反应很快,一下子就退的远远的。
夏云墨这时候露出一抹笑容,他说道:“想要获得自由,想要我放你走吗?”
公孙兰愣了愣,却还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夏云墨笑道:“那就帮我一个忙吧。”
在一座小小的城中,有一座小小的客栈。
夏云墨和公孙兰就在这客栈里。
两人点了两个精致的小菜,和一壶酒。
客栈虽小,但不管是小菜和酒,都是不错。夏云墨吃着小菜,喝着酒,倒是很悠闲。
毕竟杀人也是一件体力活,不吃饱喝足怎么能杀人呢。
公孙兰却有些急切,不时的往门口看,似乎是在等人,等一个人来。
等人绝对不是一件好差事,每走进来一个人,心头就会跳,总以为是自己等的人到了,可等来的只有失望。
很少人能够明白,你要等的人若是不来,就算一直看着,眼睛一眨不眨,也不会来。
用眼睛盯着门,等的越久,就越让人心急,等到了最后,那一份焦急感,足以让人发疯。
好在他们并没有等多久,他们等的人就来了。
这时一个紫衫白袜,乌黑油发上插着根紫玉钗的女道姑。她的脸是苍白的,秋水般的眼眸里,充满了忧郁和悲伤,有着说不出的凄艳出尘之美。
这样的女人,就是站在公孙兰身旁,也同样耀眼。
女道姑走到公孙兰身旁,说道:“大姐,你要我打听的东西都打听到了。”
这女人红鞋子中的五妹,江轻霞。
红鞋子是一个神秘组织,成员都是女子,穿着一双鲜红的绣花鞋,上面还绣着猫头鹰。
公孙兰就是红鞋子组织的大姐。
霍休的财富,就是流到了红鞋子组织中。
这红鞋子组织很有可能就是小老头手里的一个棋子,势力分布很广,让她们去打听消息,很快就可以得到想要的消息。
公孙兰说道:“你说。”
江轻霞看了夏云墨一眼,看大姐没有任何表示,不由得怀疑这油头粉面的小白脸是大姐找的姘头。
不过她还是说道:“最近江湖上出现了一伙“乌云匪”,据说是关外的异族人,在中原大肆破坏。”
“乌云匪一共十二人,胯下骑着是关外的乌云马,来去如风,武功都很不错,而且似乎还会一套特殊的合击刀法,江湖中曾有人想要对付他们,不过都无功而返。”
紧接着,公孙兰拿出了一张地图,说道:“根据我们的人提供的线索,还要三天的时间,这一伙乌云匪就会出现在青光镇。”
夏云墨看了看地图上标记的路线,夏云墨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他又不紧不慢的吃了几口菜,然后站起身子,拂手间就解开公孙兰的穴位。
夏云墨笑道:“这一次我们就别过了,下一次若是再相遇。希望你能请我吃没毒糖炒栗子,再看看没有杀气剑舞。”
说罢,夏云墨就径直的走出了客栈。
他并非是西门吹雪,杀人前还要沐浴焚香,斋戒三天。
他是夏云墨,他所追求的是直抒胸臆。
杀人要趁早,片刻也晚不得。
公孙兰咬着嘴唇,她想不到夏云墨如此轻易的就放过她。
她的目光闪烁,在考虑着是否要向夏云墨出手。
可是,最后还是放弃了。
并不是她害怕夏云墨,而是夏云墨昨天在面摊铺所说的话,让她有了顾及。
她的剑法中有破绽,若是再出手一次,她还是要被夏云墨擒下。
哪怕是再加上五妹也一样。
江轻霞一脸八卦的看着大姐的脸,好似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夏云墨解穴时太快,也太随意,让江轻霞甚至没有察觉到大姐是被点了大穴。
再加上夏云墨走前的暧昧话语,还有大姐现在的纠结表情,如同女人看着远去的情郎充满了哀怨。
“啊。”正在江轻霞遐想时,公孙兰一个板栗狠狠的抽在江轻霞的小脑袋瓜上。
别说,这感觉还真不差。
公孙兰作为红鞋子组织的大姐,自然是明白五妹的小心思。
第六十二章:剑主
黄沙漫漫,尘烟滚滚。
这是一片荒漠之中,即使是四月,脚下的沙粒依旧烫人。
穿过了这片荒漠,就是青光镇,到了青光镇就可以享受到美人美酒。
只要你愿意,只要你有钱,在青光镇可以享受到一切。
在接近青光镇的边缘地带,开着一家小小的茶铺。
店铺虽然小,价格也不便宜,茶叶还不是新鲜的,但价格却很昂贵,至少是其他地方的三倍。
但这里的客人还真是不少。
毕竟进过赶了一段漫长的路程,即将要达到目的地,谁都想要坐下来,喝两口茶。
当然,若是有酒,就更加好了。
只可惜这里的酒,比茶还要贵。
在这种茶铺喝酒的人,自然都不是什么有钱人,能喝两口茶已经不错了,若非真的酒瘾犯了,谁也不愿意在这里买酒喝。
更何况,这里的酒,除了贵,还很烈,还很容易醉人。
一个风尘仆仆的年轻人出现在了这茶铺中,年轻人相貌俊秀,眼神温润,不像是北方汉子,有些像江南地区的公子哥。
不过,当年轻人要了一坛烈酒,拍开泥封,仰头就喝,一副豪迈模样,倒是让这一群茶客生出好感。
若是再没有这一副摇头晃脑,好似醉酒的模样就更好了。
夏云墨打了个酒嗝,眼神中倒是有些迷蒙。
他的酒量似乎并不差了,可是没有什么垫胃,再加上这本身就是烈酒,倒是让夏云墨有了三分醉意。
喝酒杀人,都是人生快事,夏云墨都很喜欢。
“你们谁江湖中第一高手是谁,要我说非白云城主叶孤城莫属,他的“天外飞仙”已是天外绝技,妙无可妙。”
这里的人有许多江湖豪客,而江湖豪客能够谈论的话题并不多。
“陆小凤灵犀一指,天下无双,我觉得他的手指头,或许能够夹住天外飞仙。”
“天下剑客几许,既然提起了白云城主叶孤城,那剑神西门吹雪也能问鼎天下第一。我曾有幸见过他的一剑,剑术高绝,剑路锋锐犀利。”
“西方罗刹教教主玉罗刹,这人是武林中近些年来,最神秘,最可怕的人物,他的武功同样神秘可怕。”
像这种事,天下间的争论永远是少不了的,很少会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答案。
夏云墨这时候笑道:“你们都错了,要说江湖中最厉害,还要属“剑主”夏云墨莫属。”
这里地方偏远,竟然还没有传出夏云墨打败西门吹雪的消息,夏云墨不得不去让这些人长长见识。
“夏云墨是何人?有剑神、剑仙。这剑主的名号又是怎么回事?”有人不解道。
夏云墨又叫来了一叠小菜,说道:“这剑主就是夏云墨,至于为何剑主,因为,无论是剑神、剑仙。最高境界都是人剑相合,人既是剑,剑亦是人,必须要以身奉剑,无情无欲,才能发挥最大威力。”
“至于剑主,那就是万剑之主,以人驭剑,人为剑主。这两者高下之分,想必不用我多说。”
众人顿时哗然,夏云墨不说还好。这一说,众人这才知道这一个外号竟然还有这么多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