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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李飞刀开始-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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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李武功连连摆手道:“剑主乃是天下间最顶尖的高手,我怎敢与剑主比武功。”
    夏云墨道:“哦。”
    李武功又道:“虽然不能比武功,但我却想要和剑主比一比其他的。”
    夏云墨道:“什么?”
    那李武功扬了扬头,挺起胸膛道:“喝酒!”

第二百零七章:比酒(下)
    江湖本身就是一个危险的地方,这里不仅有刀光剑影,还有险恶的人心,远过其寻常百姓的想象。
    这李武功的武功也是江湖中有名的人物,算得上是老江湖,又怎会如此莽撞。
    真正莽撞的人,早就见了阎王。
    夏云墨道:“比什么?”
    只见这李武功扬了扬头,挺起胸膛,说道:“喝酒。”
    当他这句话说出来后,其余的人如梦初醒,猛地一拍大腿。
    好家伙,这那里是个莽夫,这分明就是个老狐狸。
    江湖中,打败那些成名已久的高手,无疑是最快的成名方式。
    剑主夏云墨的名声响彻江湖,只要能够打败他,立刻名扬天下。
    可这夏云墨的武功深不可测,没有人自以为武功能够超过他,自然不敢轻易拿生命去冒险。
    但若是和他比喝酒,那就没有生命危险。
    若是胜了,以后拿出去吹嘘,能够喝赢剑主夏云墨,绝对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
    即使败了,也没有多大的坏处,这样的好事,又有何乐而不为。
    夏云墨转过头来,将目光望向李武功,黝黑的瞳孔,目光灼灼,仿佛有穿透人心的力量。
    那李武功站着那儿,只觉得自己的心思都被看的一清二楚。
    夏云墨又问道:“你要与我比喝酒?”
    李武功背脊挺得笔直,他说道:“是。”
    然后李武功又解释:“我听说剑主夏云墨不仅武功高绝,更是豪迈大方,喜好美酒,有千杯不醉的称号,因此在下才有这个想法。”
    不得不说,这李武功看着五大三粗,憨厚老实,但却是一颗七巧玲珑心。
    这一番话,狠狠的夸赞了夏云墨一番,若是夏云墨是个好面子的人,此刻怕是就要立刻答应下来。
    若是不答应,名声有损。
    夏云墨哈哈一笑道:“你这些话说的很中听,我倒是很想和你赌一赌。”
    那李武功脸上露出了笑容,似乎有些些得意,好像已经猜到了夏云墨要答应一般。
    可接下来夏云墨的话又是一转,笑道:“可赌局不公平,我喝过了你这么一个无名小卒,无论怎样,都没有太大的好处。而你则可以拿出来炫耀,甚至可以凭此在江湖中出名。”
    “所以,你得拿出一样东西,这价值勉强能够让你有资格和我对饮。”
    “当然,你也可以和我比试比试功夫,只是可能会缺胳膊少腿掉脑袋,这些我就不敢保证了。”
    当夏云墨的话说完,那李武功却是不由得哑然,其余的人,也不由得暗自称赞夏云墨心思运转极快。
    现在只看这李武功是灰溜溜的退走,还是拿出什么东西和夏云墨对赌了。
    这样东西,必定要是一个珍贵无比的东西,这样才能和剑主的名声来做赌注。
    只见那李武功脸色阴晴不定,露出踌躇之色,终是一咬牙,唤来客栈伙计,递了一块分量很重的银子,在那伙计耳中低语几句。
    那伙计走进内院,似乎是在和掌柜的商量什么。不多时,就和另外两个伙计走出来,并且拿还拿着黑色的绢布。
    紧接着,伙计们向客栈里的众人抱了一声歉,得到了众人的理解后,就将大门、窗户关闭,又用黑色的绢布,把光挡住。
    这一下,整个客栈,都几乎是彻底的暗了下来。
    众人议论纷纷,不明所以之时,整个客栈突然出现了一道亮光,宛如白昼一般的亮光,瞬间就将整个客栈都照亮。
    众人定睛看去,却见那李武功手中出现了一颗明珠,一颗夜明珠。
    龙眼大小,散发温润的玉光,既不显得耀眼,又有足够的光明。
    刹那间,整个客栈顿时哗然起来。
    这样一颗明珠,价值连城,也不知怎么落到了李武功手中。
    那伙计们又将黑布撤下,门窗打开,而李武功也将明珠收下,说道:“不知先前那明珠,可否作为赌注。”
    夏云墨笑道:“自然能。”
    那明珠毫无瑕疵,还能降整个房间照亮,的确是价值连城。
    客栈中的人也议论纷纷起来,这李武功若是将宝物深藏也就算了,可就让拿出来了,那他日后定然是麻烦不断。
    这样一颗夜明珠,夏云墨自然也是想要弄到手,所以他答应了。
    酒很快被搬出来了,烧刀子,最烈的烧刀子。
    还在客栈中,请了一个名声很受尊崇的老前辈作裁判,不准两人用真气化酒。
    时间是一个时辰,足足的一个时辰。
    谁喝的坛子多,那就算谁输。
    在那位老前辈喊了一声开始后,那李武功便拿起一个坛子,直接往嘴里倒去,喉咙咕噜响动。
    夏云墨看了家伙一眼,嘴角不由得抽了一下。
    好家伙,这李武功喝酒,一半倒在嘴里,另一半都给衣服喝了。
    那老前辈半咪着眼睛,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好像没看到一样。
    夏云墨没有着急,他先前点的几样小菜也上来了。
    所以夏云墨决定先吃菜,再喝酒。
    毕竟下楼来,就是为了吃晚饭,可不能本末倒置了。
    过了一刻钟,那李武功喝酒的速度缓了下来,肚子也变大了些,眼神有些涣散,整个人都有了酒意。
    在这李武功的面前,依旧有了两个空坛子。
    而夏云墨这才把菜吃完,然后他也拿起坛子开始喝了。
    他喝酒的姿态似乎也不好,拿起酒坛,就往嘴里灌去,显得很是豪迈。
    不多时,夏云墨也喝完了一坛。
    他似乎越喝越起兴,又拿起一个坛子,喝了起来。
    李武功眼睛瞪大,一咬牙,抱着一坛酒,又往嘴里灌了去。
    又过了一刻钟,那李武功停了下来,他肚子如同八月怀胎一般,整个人也在胡乱的摇晃,仿佛随时都要倒下去一样。
    “咚”的一声,他就真的倒下去了。
    他的前面,竟然有七个大大的空坛子。
    而夏云墨的面前,有六个空坛子,他正在喝第七坛。
    他的脸似乎也有些发红,嘴里吐一口气,也全是酒气,喉咙隐隐也有灼热感。
    烧刀子的味浓烈,似火烧,一口气喝了六坛,那怕是金刚不坏之身,也有了一丝醉酒的感觉。
    终于,他大将第七坛喝完,然后抱起第八坛,一口气咕噜咕噜的,便一饮而尽。
    “咔嚓”
    他将坛子摔在在地上,眼眸里似乎也有了醉意。
    而那当裁判的老前辈,也缓缓开眼睛,站起身子,喊道:“这一局赌酒,夏云墨胜利。”
    夏云墨咧嘴一笑,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子,走到了那李武功的身旁,从他怀里将那颗夜明珠拿了出来。
    他露出一丝笑容,不仅嘴角有醉意,眼角也有醉意,整个身子也有了醉意,仿佛下一刻,脚一软,就要醉倒在地上一样。
    偏偏就在这一刻,那原本一副很没精神头的老前辈,眼眸突然猛地睁大,瞳中有着难以言说的锋芒。
    而眼中的锋芒,却远远比不过他手中的锋芒。
    寒光一闪,就已经快要刺进夏云墨的后颈中了。

第二百零八章:峨眉刺与妙手空空
    宝物动人心,这样大的夜明珠,谁不想要。
    名声同样动人心,若能杀了剑主夏云墨,那立刻便能名扬江湖。
    这位老前辈既然还在江湖上混,那就是人老心不老。这两样东西,对于他来说,同样心动。
    他也不愧是这老前辈,出手的时机、速度、精准,可谓是恰到好处、妙无可妙。
    快一分不行,慢一分同样不行。
    上偏一分不行,下移一分也不行。
    此时的夏云墨已经喝醉了酒,又从那李武功的身上得到了明珠,身心都是最放松的时间。
    而这老前辈同样是个惜命的人,他的武器虽然向夏云墨刺去,身子却往后倾,一旦见事不可为,立刻飞身一跃,撞破窗子逃走。
    越老越惜命,也就越谨慎。
    这位老前辈的武器是一件奇兵,唤作“峨眉刺”。
    这武器中间粗,两头细尖,像这样的奇门兵器,平常人很难练好。而一旦练出来,威力也非同小可。
    这位老前辈在江湖中成名已久,号称“穿心燕子”,峨眉刺穿心,轻功如飞燕。
    他不仅峨眉刺极为厉害,轻功也很不错。
    这一招“白蛇吐信”,他已修炼了几十年的时间,丹田发劲,劲达刺尖。
    在他的施展下,又急又快,带着一丝阴冷之气,眨眼之间,就要刺进夏云墨的后颈。
    夏云墨的身子摇晃,好似醉酒已经让他有些站不稳身子一般。
    但偏偏就是这样慢悠悠的一晃,竟然就以毫厘之差,躲过了这惊人的一击。
    那老前辈眉头一皱,手一翻,又平刺过去。
    这一刺已用了毕生功力,空气中竟然传来一阵急促而尖锐的声音,整个峨眉刺刺尖都在嗡嗡颤鸣。
    可夏云墨头又一低,竟又以毫厘之差躲了过去。
    那老前辈几乎目眦尽裂,他经将峨眉刺峨眉刺收下,脚尖一点,整个身子如同燕子一般,已朝着窗子掠去。
    他已经看出来了,这夏云墨根本就没有醉,先前的那般醉态,是在引诱他出手。
    夏云墨身子已经转过来,他的眼眸中的醉意还不曾消散,但眼睛却很亮,比夜空中的星星更加亮。
    他没有去追那老前辈,而是衣袖一挥,内劲催动,一个酒坛子已跳出了道酒箭,朝着那老前辈飞射而去。
    “呲”的一声,这一道酒箭已经穿透了老前辈的身子,带出了一道鲜艳的血花。
    飞燕子的身子一顿,从空中掉了下来,已成了死燕子。
    夏云墨伸了个懒腰,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轻轻一吹,那银票就如同被人手托着一般,送向了柜台。
    在客栈中杀了人,这客栈中的掌柜也很为难,但一旦有了这张银票,想必也就不会那么为难了。
    这个世界对于江湖人的约束力很低,但这毕竟还是皇城之中。
    夏云墨拿着夜明珠,走上了楼,酒足饭饱越困乏啊。
    一楼之中,依旧是鸦雀无声。
    从“穿心燕子”偷袭,再到酒箭杀人,看似很久,却也不过几个眨眼之间。
    紧接着,众人便是一片哗然,议论纷纷。
    一些人暗自吐出一口气,露出庆幸之色,他们原本看着夏云墨一副醉醺醺的样子,也在考虑是否要出手。
    可还没有等他们出手,这位受人尊敬的“穿心燕子”老前辈就已经出手了。
    老前辈出手快,死的更快。
    若是“穿心燕子”是和那剑主斗了几回合,然后再被杀死的也就算了。
    可他分明就是偷袭不成,施展轻功逃走,被一道酒箭杀死。
    光那一收以酒化箭的本领,这江湖中本就没有几个人能够使得出来。
    更何况还是用酒箭杀人,对手还是“穿心燕子”这样闻名江湖的老前辈。
    众人摇了摇头,直叹这剑主果然本领高绝,盛名之下无虚士。
    这夏云墨既然能和其他三大剑客齐名,的确是本事非凡。
    而那一颗夜明珠落在了夏云墨手中,也才是觅得了一个真正的主人。若还是在那李武功手中,便是怀璧其罪,有杀身之祸。
    众人想到此处,却又不由得向那李武功望去,却突然瞳孔一缩,露出惊讶的神色。
    那李武功竟然不见了!
    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喝了那么多的烧刀子,就要躺在地上,不省人事。
    这李武功酒量不错,本来也该躺在地上的,可这时候却不见了。
    消失的无影无踪!
    众人不由得抹了抹眼睛,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可是等到再看去,依旧没有半点人影。
    这李武功是真的不见了,众目睽睽之下就消失了。
    难道这青天白日之下,还有鬼吗?
    众人只觉得一阵凉气,从脚底窜到了头顶。
    可随即他们就明白,那李武功不是鬼,而是一个高手,绝顶的轻功高手。
    那李武功自然不可能是这样的高手,而是另一个高手假扮的他。
    有这样的易容术,还有这样的轻功,并且还与夏云墨有恩怨的人,并不难猜出来。
    那李武功定然是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假扮的。
    只是不知道,那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到底偷了什么,又偷到手没有,这可真是让人心痒痒啊。
    在一条偏僻的街道上,“李武功”正吹着口哨,慢悠悠的走着。
    他的脸上忽的露出灿烂的笑容,那一份憨厚老实的模样早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嬉皮笑脸的猴精。
    眼前的这人,不是司空摘星又是谁。
    他忽的手一抖,手中已有一根碧玉的笛子。
    “饶你夏云墨奸似鬼,也要喝老子洗脚水。上一次敢骗你司空爷爷,这一次非得把你偷的精光不成。”
    这司空摘星也听说了夏云墨来到京城之中,自然是恨得牙痒痒。
    连续输了两次,都输在了夏云墨手中,他怎能甘心。
    他知道,夏云墨这家伙很难对付,于是就想出了极为精细的计谋,来对付夏云墨。
    为此,甚至不惜搭上一颗夜明珠。
    现在他手里拿着夏云墨的碧玉笛剑,笑容满面。他已经能够想象到,夏云墨发现自己武器丢了时候的表情。
    他手腕转动,想要将碧玉笛剑中的那一段锋利展现出来,但却皱了皱眉。因为他发现,这笛子里的锋芒无论如何也弄不出来。
    司空摘星不由得有些气闷,用力的敲了敲笛子。
    “咔嚓”一声,这一根杀人无算的碧玉笛剑竟然破开了一道口子,裂了。
    在那裂口中,藏着的并不是利刃,而是一张纸条。

第二百零九章:袭杀
    偏僻的小巷子中,司空摘星那一副猴精模样终于消失,皱起了眉头,露出疑惑的表情。
    这一根笛中剑,本是剑主夏云墨的成名兵器,一直藏在衣袖之中,杀人无算,是天下间极有名的兵器,又怎么会这么轻易断掉。
    更何况,笛子中藏着的应该是一截兵刃,而非纸条。
    既然这笛子断了,藏的也不是兵刃,那就只有一个解释。
    这是一根假的笛中剑。
    那夏云墨早就料到他要来偷,做了一个真笛子,诱骗他上当。
    想到此处,司空摘星已经恨得牙痒痒了。
    而这纸条上面,定然是一些带着羞辱的话语,看了之后,保准会让自己火冒三丈,生一肚子气。
    所以还是不看为妙。
    想及此处,司空摘星竟将手的笛子重重的往地上一扔,这一根碧玉笛剑立刻就摔的稀烂,而在笛子中,果然有一张纸条。
    司空摘星本应该是施展身法,直接飞走,但他这时候却露出犹豫之色。
    他知道纸条上的话肯定很不好、很难听,但还是仍不住想要看纸条上写了什么。
    看了纸条一定会生气,不看纸条心头又有遗憾,司空摘星只觉得左右为难。
    他左右渡步,来来回回,露出犹豫之色。
    终于,他一咬牙,自言自语道:“夏混蛋,我倒要看看你这个到底玩的什么把戏。”
    说罢,他伸手一摄,已经将纸条吸到了手中。
    纸条打开,只见上面写着这样几排字。
    “司空摘星,是个猴精。
    猴精手太慢,下个乌龟蛋。
    猴精人太笨,气的脑壳昏。”
    司空摘星立刻将这个纸条撕成碎片,他的确已经是气的脑袋昏。
    现在他就算一口饭不吃,也不觉得饿,气都气饱了。
    “该死的夏云墨,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好看。”
    一肚子气的司空摘星咬牙切齿的想道。
    翌日,黄昏,夕阳的金光洒在这一座巍峨的皇城中,为皇城渡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既显得辉煌灿烂,又多出了一份沧桑沉重之感。
    夏云墨踏出了客栈,走到大街上。
    今晚就是“月圆之夜,紫禁之巅”。
    身为一个江湖人,来到了京城中,若是不能瞧见这一场绝世之战,定然会抱憾终身。
    夏云墨自然不愿意,所以他揣着一根缎带,朝皇宫出发了。
    这是一束闪闪发光的缎带,乃是大内珍藏,在月光下会变色生光,市面上绝难仿造。
    若没有这缎带,今晚便不能进入紫禁城中。
    本来缎带只有六条,大内侍卫魏子云交给陆小凤的,再由陆小凤发给其他江湖中人。
    这样进入皇宫的人少,大内侍卫也能够监察的住,不至于有太大危险。
    却不想又被太监王总管拿来些出来,让更多的江湖人混入其中。
    这样就就必须派遣更多的大内侍卫调,让南平王和叶孤城他们有可乘之机。
    夏云墨的这一束缎带是从司空摘星身上偷到的。
    昨日,司空摘星易容李武功,亮出夜明珠前,让店里的伙计,把门窗关上,并用黑布掩盖。
    就在那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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