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谁?这梅花盗能有这么多朋友?”
“碎公子夏云墨?”
“什么?可是杀了“青魔手”伊哭的夏云墨。”
“正是此人,那用剑的小子和夏云墨联手,我们完全不是对手。铁笛先生、田七还有赵老大都死了,心眉大师和游公子则逃走了。”
“这怎么可能!!!”
上面提到的人,那个不是威震江湖的英雄人物,他们联手对敌,结果最后死的死、逃的逃。
这要是传到江湖中,立刻就会引起轩然大波。
“龙四爷,我们现在要赶快走,不然等那两个家伙来了,我们就走不掉了。”
那护院四下看了看,模样警惕,风吹草动都能惹得他一惊一乍,看来夏云墨已经把他给吓坏了。
“走,当然要走,但不是这么灰溜溜的走了。”龙啸云的脸色忽然变得狰狞而可怕,他招了招手,让另外几个护卫走上前来。
“那梅花盗已经被点了大穴,还被绑住了手脚,你们现在就去把他给杖毙了。”
“是!”
这龙啸云的确是个心狠手辣之辈,可惜目光短浅,成不了大气。
咻咻咻
忽的,有几颗石子飞出,打在几个护院的大腿上,顿时几个护院瘫倒在地,抱腿哀嚎。
“客人远道而来,连半杯热茶都没有喝上,这可不是待客之道。”
话音响起,夏云墨与阿飞已经从假山后走了出来。
“龙龙四爷,他他就是就是夏云墨。”先前的那护卫被顿时全身瑟瑟发抖,说话也成了个结巴。
“原来这位就是碎公子夏云墨,年纪轻轻就为江湖除去了“青魔手”伊哭这一大祸害,果真是年少有为,年少有为。”
龙啸云笑了,笑的热情而洋溢,脸上更是露出荣幸之至的表情,仿佛是寒舍里来了贵客。
在江湖里,似乎人人都有好几副面具。
龙啸云也是这样,面对李寻欢是一副面具,面对护院是一副面具,看到了夏云墨又是一副面具。
人们总是会戴上形形色色的面具,他们发现,戴的面具越多,换面具的速度越快。似乎得到的好处越多。
久而久之,人们就不会再摘下面具,只会不断的添加新的面具,再也找不到以前那属于自己的脸。
在江湖里,不戴面具的,除了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大概也就只有上官金虹、李寻欢这样的顶尖高手了。
前者是还不会戴面具,后者也是不需要戴面具。
夏云墨连连摆手,笑着说道:“你千万不要同我客套,也千万不要同我说话,否则我真的可能忍不住杀了你。”
顿时,龙啸云的脸就僵硬了下来。心中燃起愤怒之火,可惜却无论如何也不敢表现出来。
“现在,你就站在此地不要动。你也可以尝试逃走,看看是你的轻功快,还是我的掌风更快。”
说罢,夏云墨同阿飞就推开了柴房。
龙啸云知道这一刻或许是最佳的逃走时机,但先前夏云墨那平平淡淡的话语,却始终缠绕在他的心头。让他不敢轻举妄动。
进入柴房之中,就看到了李寻欢。
李寻欢手脚被捆绑着,身体吊在空中。
他的脸色苍白却又有一股病态的嫣红,眼角的皱纹堆的更深了。原本一双温润而又明亮的眼睛,变得有些黯淡,不停的咳嗽。
“李兄,看起来你的情况不太妙啊。”夏云墨笑道。
“原来是夏公子和阿飞。”李寻欢也笑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发出这样的笑容。大概也只有李寻欢了:“的确不太好,毕竟桌子上有酒,却被吊在这里,想喝却喝不着。”
两人说话期间,阿飞已经出剑如闪电,将绳子隔开了。而夏云墨则是挥了挥手指。解开了他的穴道。
夏云墨上下打量了李寻欢,不禁摇了摇头:“亏大了,亏大了。”
李寻欢笑道:“夏公子开始做什么生意吗?怎么就亏大了。”
夏云墨说道:“你在边口请过我喝酒,我这人不喜欢欠别人东西,所以这次特地来请你喝酒。”
李寻欢道:“喝酒这可是天下间少有的妙事,若是你请我喝酒,那我肯定得醉个三天三夜。”
夏云墨又道:“可惜你深陷兴云庄。今天我救你出来,那就应该你请我喝酒了。”
李寻欢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应该我请。”
夏云墨又道:“不过看你这一副穷酸样,也请不起什么好酒。也就只能随便找个酒摊将就一下,这自然就亏大了。”
李寻欢哈哈大笑“好像的确只能这样,的却是亏大发了。”
夏云墨又指了指龙啸云:“先前他说的话你听见了。”
李寻欢点了点头。
夏云墨又道:“我同他没多大的恩怨,所以你准备怎么处置他?”
李寻欢露出苦笑,没有说话,眼角的皱纹更加深了。
夏云墨转身:“阿飞,走吧,我们在外面等李探花。”
李寻欢的恩怨,由李寻欢自己解决,夏云墨并不是保姆,什么都要管,而且管的太多、太过也会惹人烦。
第十九章:喝酒论武
夏云墨和阿飞并没有等多久,就等到了李寻欢。
三人笑着打了招呼,就朝着街边的一家酒馆走去。
夏云墨没有问李寻欢是如何处置龙啸云的,因为一些东西很容易就能猜到。
李寻欢的胸怀宽博,待人接物都是极为温和,就算别人伤他一千次,他也不愿意伤别人一次,若非必要,他绝不会杀人。
荆无命曾经说小李飞刀这一生只杀过七十六人。而李寻欢的回答是:他虽然伤了七十六人,其中却有二十八人并没有死,死的都是该死的。
只要有一丝改善的机会,亦或者到了不得不杀人,李寻欢是不会杀人的。
就算是别人伤害了他,甚至险些要了他性命。
若是放到现代,指不得就要成为人人唾弃的圣母婊。
酒馆并不大,现在又已入夜,天空下着小雪,因此人也不多,三人点了几个小菜和一坛酒,坐了下来。
夏云墨端起酒杯说道:“喝酒也要良辰美景,若是再伴上知己好友,那就更妙不过了。”
李寻欢说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再加上还有两位好友作伴,这三者便都有了。”
阿飞冰冷的脸也露出了一丝笑意,举起酒杯,向两人敬了一杯酒。
他是一个孤独的人,却多出了两个至交好友,怎能不高兴。
三人行,达者为师。更何况,这两人还教会了他许多东西。
在李寻欢身上,阿飞学会到了悲天悯人的心思,也从这浑浊的人间,看到了尚存的人性闪光点。
至于夏云墨,那则是豪迈,一股欲与天公试比高的心态。狂傲肆意,绝不会把别人的目光看法强加在自己身上。
或许,这样的人,才是逍遥的,才是自由的。
“阿飞,你说这世间是不是很奇妙?”
夏云墨转过天来,忽的对阿飞说道。
“怎么奇妙?“阿飞问道。
“有的人,这一辈子坏事做尽,却因为做过一件好事,就被赠与了豪宅美人,得到了世间该有的一切,就是后面犯得许多过错,也能够被一一原谅。你说可笑吗?“
阿飞没有回答,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知道夏云墨话语所指的人是谁。
“还有的人,因为一件恩情,抛弃了一切,到头来却还是落得被人出卖的下场。你说这人值得吗?”
“你说这人抛弃一切是有情有义吗?不,我看他根本就是欺世盗名之徒。他只顾得自己的名声,只想着成全自己的兄弟之情,却不知道被他所抛弃的人或事的想法,果真是自私的很。”
李寻欢苦笑着,这一句句话就像是扎在他胸口一样,他连连咳嗽着,仿佛是要被肺都咳出来。
他忽然想起了林诗音,又想起了样貌早已模糊的父亲。
他与林诗音第一次见面是在雪中,他堆好了雪人,而最后的两个煤炭球做的眼睛,则是让林放上去的。
他喜欢堆雪人,刚喜欢把雪人眼睛放上去的那一刹那,放上去时,整个雪人,仿佛活过来了一样。
他从未与人分享过,林诗音是第一个将煤球放在他的雪人上的人。
至于父亲,走了很多年了,记忆中的样貌已然模糊。但他望子成龙的心愿,李寻欢却从未忘记。
若是知道他现在将李宅送与了他人,又狼狈的在塞外隐居了十来年,他若是知道了,会不会用荆条狠狠的抽自己的手心。
一时间李寻欢思绪万千。
“好了,这些闲话少提,既然是江湖中人,不如我们还是谈些江湖中的事情,话说在今天,我还见到了上官金虹。“夏云墨笑着说道。
“上官金虹?天下第一大帮金钱帮帮主。“
无论是李寻欢,还是阿飞,瞬间都提起了兴趣。上官金虹所代表的,是江湖之中权利最大的人,也有可能是武功最强的人。
“正式此人,我问他龙凤双环在哪里?你们猜怎么回答的。“夏云墨有些吊胃口的说道。
李寻欢和阿飞沉默了,露出深思之色,李寻欢突然眸子一亮说道:“环在心里,心中有环,而手中无环。“
夏云墨点了点头。
李寻欢的目光之中,难得的露出一份火热之色。他如今也是心中有刀,手中无刀的地步。
他同上官金虹一样站在了顶峰,对手难求。
夏云墨又道:“可这并非武学的镜头,禅宗传道时,五祖念佛偈“身如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不使留尘埃“,这大概就是心中有环的境界。“
李寻欢突然额头冒出冷汗,这一佛偈虽然奥妙,但往往远远比不上另一个佛偈。他原本以为自己的武功登峰造极,已无多少可进步的余地,此时却突然明白,他还差的很远。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手中有环,心中无环,又怎么比的上手中无环,心中也无环。”夏云墨淡淡的说道。
李寻欢露出思索之色,似乎在一片迷雾之中找到了方向,又似乎在这一片迷雾之中走的更深。
阿飞对于两人的对话,更是不知所云。只是却冥冥中觉得这其中蕴含了某种真谛,他讲着佛偈默念了好几遍,牢牢的记在了心中。
李寻欢思考了良久,目光中仍有疑惑,于是他讲目光投向了夏云墨。
夏云墨摇了摇头,说道:“这并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而是听一个老人说的。“
李寻欢说道:“天机老人?“
夏云墨点了点头。
天机老人在原著中,的确说过类似的话语。夏云墨曾经以为只是糊弄读者,现在看来,似乎又大有深意。
这虽然是佛偈,但所谓“一法通,万法通“。武学到了一定境界,便是神仙佛魔般的存在,两者岂不相通?
夏云墨又继续说道:“虽然我也不了解这话语的意思,但若是将我等三人所学的武学精粹讲解一番,或许我们能够从对方的武学中得到感悟。“
李寻欢和阿飞都是眼前一亮,同意了这个主意。
夏云墨是第一个讲述的人,他将玄天书中的诸多奥妙讲解了出来,让两人眼中精光大放,似乎从中得到了不少的提示。
阿飞擅长的是剑,他所讲述的也是剑。他能够将简简单单的平刺练到现如今这种地步,并非没有技巧。
该在那个角度出手,用腕力还是臂力,各自用上多少,都是有讲究的。
只是现在的阿飞而言,快剑已经成了他的身体本能,不怎么需要计算了。
李寻欢自然是在说他的飞刀,他虽然没有讲如何发出那风云一刀,但却告诉了两人飞刀的关键所在。
出刀之前,心中或许有万般杂念,可是再飞刀发出去的那一刹那,精气神全部都集中在刀上,进入空灵状态,舍刀之外,别无他物。
夏云墨也隐隐明白了,为何最终是李寻欢杀死上官金虹,而不是上官金虹杀死李寻欢。
因为李寻欢在出刀的时候,眼中就再也没有他物。
而上官金虹,则是想着打败李寻欢,成为真正的天下第一高手。
同时,上官金虹的心中,除却了他的龙凤双环外,还有权利两个占据了他一部分心思。
他嗜权如命,权利是必不可少的。
高手之间的战斗,除却武功与其他外部要素外,心态更是重要。
就如同上官金虹与天机老人的决斗。
天机老人锐气不再,更是受孙女所托,与上官金虹交手。他长期占据天下第一的名头,站的太高,却已将他手脚束缚,再也难以放开,已有十来年没有真正的出过手了。
而上官金虹则是正值巅峰,他渴望着杀了天机老人,再与李寻欢觉得,成为真正的武林第一人。
在这样的条件下,天机老人如何才能打得过上官金虹?!!
第二十章:兵器谱第一
在兴云庄的厚墙外,有条小小的蘅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是泥泞淹足,高墙挡住了日光,几乎看不见阳光。
但无论阴暗,多肮脏的地方,总有人默默的生活着。
或许是因为他们无处可去,或许是因为他们想要躲在这地方,被人遗忘。
蘅堂里有家小小的店铺,前面卖些粗食。后面有三五间客房,店铺的主人是一个残废的侏儒,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大家都叫他孙驼子,久而久之,却似乎没有人真正知道他的姓名。
平日里,店里的生意不怎么景气,来往的都是些卑贱的过客,以低微的代价,换去食宿。
今天依旧在下着雪,更加的冷了,富贵人家或许是穿着厚厚的冬衣扔雪球、堆雪人,可穷人却有可能被冻死、被饿死。
店里的主顾也没有来,孙驼子磨着豆腐,他一步一步走的很稳,仿佛背上压了一座山。
这时有脚步声传来,孙驼子抬起头,却是有一老一少走近了他的店里。
一个是满头白发苍苍,手里拿着旱烟的蓝衣老人。另一个想必是他的孙女,梳着两条又黑又亮的大辫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比辫子还要黑,还要亮。
不多时,前方又出现了一人。
这人穿着锦衣华服,样貌俊秀,有着淡淡的儒雅之气,仿佛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大学士。
他嘴角带着一抹微笑,从容而温润,只有自信的人才有这样的微笑,这样的装扮,这样的微笑,和整个蘅堂都是格格不入的。
孙驼子料定这人不会是他的客人,或许只是路过,去拜访不远处的兴云庄,于是他继续磨着豆腐。
可事实却告诉他,他想错了,这人走了进来,走到了这一间鸡毛小店之中。
他径直的走到了那一对爷孙面前,笑着打着招呼,坐了下来,眼睛盯着那老头,接着又将目光目不转睛的望着那小姑娘。
孙驼子心中这才了然,原来这位官人是看中了那个大辫子的姑娘。
那姑娘的确生的娇俏,特别是一双眼睛,又大又黑又亮,眼骨碌一转,仿佛能够将人的魂都勾走。
夏云墨坐到爷孙两面前,笑着说道你:“我瞧两位看着眼熟,不知是否在哪儿见过?”
老者没有说话,孙女就笑嘻嘻的说道:“你这人搭讪方式未免也太差劲了,用这种方式,可很难吸引到女孩子的注意力。”
夏云墨饶有兴致的说道:“我这人不善言辞,不知道该怎么讨女孩子欢心,若是姑娘有何高招妙计,定要传授与我。”
辫子姑娘“噗呲“一笑,说道:“你应该先介绍自己,最好是把自己的优点缺点都说出来,这样女孩子就会对你产生兴趣。记住,缺点也要说出来,不然的话,女孩子就会觉得你太虚伪了。”
夏云墨想了想,又摇了摇头,说道:“可我听别人说,要保持足够的神秘感,才能更加吸引到女孩子的兴趣。”
辫子姑娘的忽的小脸冷了下来,却依旧可爱的很:“刚刚还还问我有没有什么锦囊妙计,现在我说出来了,却又不听我的。”
女孩子的脸,还真是说变就变。
夏云墨微微一笑,说道:“我叫夏云墨,优点嘛?大概就是这一副皮囊还能看的下去,另外,我的这一双手算了,这手就算了。缺点就是,酒量不怎么好。”
辫子姑娘忽的看出夏云墨的一双手,白皙纤长,近乎完美,就算是女孩子看到了,也只有羡慕得分。
可是,右手上,却有一道浅浅的伤口,将这份完美给破坏掉了。
辫子姑娘有些生气的说道:“这么好看的一双手,是怎么弄伤的,你怎么能不好好爱护这一双手”
若说先前是假的生气,是在撒娇,现在就是真的生气了,毕竟看到一件完美的东西损坏掉了,正常人心里都会不好受。
夏云墨苦笑:“因为昨晚上一时喝的兴起,想要看看自己能不能接下一把刀。”
辫子姑娘皱眉道:“一把刀?”
夏云墨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一把天下间最可怕的刀。”
辫子姑娘的脸色一边,旁边抽旱烟的老人也将目光投了过来,说道:“小李飞刀!?”
夏云墨又点了点头,苦笑道:“正是小李飞刀,喝了酒的人,总会觉得自己变得很高很大,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