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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代白富美-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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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美华羡慕地看着夏晓,正想开口,杨雪华便道:“好好干吧,到过年了,就可以回家一趟了。”

    杨雪华这话一落,大家又上心了,夏晓问着杨雪华,“我今年才来就不回了,雪华姐要回家过年吗?”

    杨雪华摇头,“太远了,来回也不方便,我就不回了。”说到这里,杨雪华爱向了王爱华,“你呢,回家过年吗?”

    王爱华默默地摇头,“明年再回,到时候跟你一起回。”

    杨雪华也点头,要是一起回去过年,路上也有个伴。

    宿舍几人,大家今年都不回家,都是准备明年在回。

    夏晓刚重生来,现在哪里敢去s市见原主的家人,一不小心就能穿帮了,现在她还是老实的待着,努力把家信写好,让家人过年前能收到就好了。

    洗澡是排队的,夏晓是最后一个,大家干了一天的活了,洗完澡没聊两句,已经有人上床睡觉了。

    夏晓到底有顾忌,所以并没有进空间里,她也不能频繁进空间,免的引起人怀疑。

    不过这一早被叫起,夏晓浑身酸疼,感觉全身酸痛的厉害,像被车轮碾压过似的,疼的抽气。

    杨雪华笑道:“睡之前要给自己按揉一些,不然早晨起来可疼了,哎,慢慢就习惯了。”

    大家都离开后,夏晓先进了空间里喝了一大口的泉水,才赶紧去食堂吃早饭。

    “婶子,谢谢你的核桃。”夏晓找了机会谢谢郑向红。

    郑向红心一动,想着自己家小儿子昨天带回了一些核桃又揣了些出门,当即明白了,忙道:“哦,几个核桃而已,给你尝尝。”

    也不知道今日夏晓是不是喝了灵泉的原因,这一天干活特别有劲,虽然郑向红也帮了忙,但比昨天来说进步很大。

    这回不止是郑向红夸赞,一些妇女都夸了夏晓,只有李胜美嗤之以鼻,虽没再挑刺但嘴上道:“看你能帮多久。”

    说到底李胜美还是对郑向红有意见,郑向红做什么都看不惯,被郑向红照顾的夏晓也成了李胜美不喜的对象。

    这一天夏晓虽然还是很累,但被夸赞被鼓励,心情都很愉快,心里也觉得村里的妇女也并不难相处,除了个别的,其它人都是与人为善、纯朴真诚的。

    晚上,郑向红进了小儿子的房间,问道:“你昨晚是送核桃给夏晓了?”

    “你不是知道了吗。”高稼兴一副你都知道了还问的样子。

    郑向红凑了过来,“你不是对夏晓有意思吧?”

    “妈,你有毛病啊。”高稼兴白了郑向红一眼。

    郑向红也毫不示弱地朝着儿子瞪眼,“老实交代,不然你好好的,怎么给夏晓送核桃了。你会那么好心?”

    郑向红可不觉得小儿子是这样的人,这小儿子打小就是个孩子王,打架干活倒是一把好手,但读书和讨好女孩子那可差的不行,不把女孩子吓哭都不错了,可现在小儿子现在竟然会讨好女孩子了,还以她的名义,郑向红大为惊奇。

    想想小儿子也十六岁了,若有喜欢的女孩子也不奇怪,只是夏晓,郑向红一想到夏晓和儿子的身高差,表情也有些纠结了。

    “你喜欢矮个子的女孩啊?”郑向红又多问了一句,心里想着夏晓还能长多高。

    郑向红也没有多高,就一米六,高国强一米七五这样,可这儿子也不知道吃了什么,长的牛高马大的,她这老娘跟他说个话都得仰着头。

    “坐下,老娘跟你说个话,你站那么高做什么。”郑向红喝斥道,跟儿子说话就是累。

    高稼兴无语地坐了下来,没回答郑向红的话,反而道:“妈,你要闲着没事就去给我爸的衣服补补,他今天干活裤子破了个洞,幸好天晚了,不然得闹笑话了。”

    “你爸咋的没跟我提。”郑向红一听立马上心了,也不管儿子了,趁着这会还没有熄油灯,赶紧去补补。

    高稼兴看着郑向红离开,轻吁一口气,老娘太能缠人了。

第10章 赶集

    高稼兴很无语,他怎么可能会喜欢夏晓那个小不点,看来下次离夏晓远点才行,不然让老娘误会,那没事都得折腾出事来。

    郑向红可不知道儿子的腹诽,这会拿到了高国强的破裤子,便坐在油灯前下针着。

    而这边夏晓可不知道自己被嫌弃了,她趁着洗澡的时候,又偷偷进空间里喝了口泉水才出来。

    为了快高长大,也为了不那么疲劳,夏晓如今都依靠着空间,但又不敢多喝,怕被看出不寻常来。

    想着空间里空着的地,夏晓这两日正想着弄点种子到空间里种着,有机会买小鸡在空间里养,然后弄点柴火、锅碗瓢盆进来,以后可以在空间里打打牙祭。

    干了半个月的活,夏晓还不是很适应的,不过因为有空间里的泉水,缓解了她不少疲惫感。这天农闲,队里给大家放了假,大家都进城赶集,夏晓也跟着去了。

    很多人都是步行的,一些人则蹭了牛车,夏晓蹭不到牛车只能跟着步行,翻山越岭,夏晓只觉得自己的两条腿都要废了。

    不过一大群人进城赶集,还是很有伴的,大家说说笑笑,路上还有人高歌的,气氛还是很好的。

    想着空间里那点钱,夏晓觉得她一定要备一些东西,下次再也不出来了,山长路远的,出来一趟太不方便了。

    “夏晓。”

    夏晓听到有人喊她,回头过去,就见着一辆牛车远远而来,上面也是坐满了人了。

    是郑向红,赶车的是高稼兴,夏晓原本以来还能蹭个坐,实在是自己的双脚有些受不了,脚底起泡都有可能了,可看了满满一车人,也是心巴啦巴啦凉的。

    “婶子”夏晓叫了一声,冲着郑向红和高稼兴笑了笑,挥了挥手。

    “夏晓,上来呗。”郑向红说道。

    有个人就开了口,“都坐不下了。”

    “没事,坐婶子腿上。”郑向红觉得夏晓这么个小个子,也不会有多重,她抱着都没有问题。

    高稼兴到了夏晓的面前,直接跳下了牛车,把位置让给了夏晓,自己牵着牛走。

    杨雪华他们看着夏晓坐上了牛车,眼里都露出羡慕之色,要能有车坐,谁愿意走路。但今天不巧的很,大家一闲下来,都去赶集了,大队里就几辆牛车,村里的妇女们早就先订好了。

    知青点也有一辆牛车,但也挤满了人,夏晓和杨雪华这些都没有挤上。

    夏晓这会也顾不上杨雪华她们了,她坐上牛车之后,心里确实松口气,对着郑向红道:“谢谢婶子。”

    “看你走路都一拐一拐的,快撑不住了吧,以后要多走走。”说着郑向红又问道:“坐稳了?”

    夏晓点了头,郑向红才对高稼兴道:“走吧。”

    高稼兴抽了一鞭给牛,牛车也动了起来,夏晓跟杨雪华他们挥了挥手,表示一会见。

    生活在后世,过惯了交通便利的生活,现在坐着牛车,夏晓整个人都有些不真实感。看着在前面牵着牛绳,甩着牛鞭的高稼兴,夏晓有些不好意思,但自己的脚实在太疼了,她也矫情说不出不坐。

    不过高稼兴驾驶牛车,也可以坐在牛上,这样的想法在夏晓的脑子里一闪而过,立马让夏晓打了冷颤了。

    高稼兴本来就生的牛高马大的,要是在牛上坐着仿佛一座大山的感觉,肯定把前路的风景都给挡了,那画面夏晓想想都不忍直视,不过人家把位置让给她,她也不能太不厚道了,

    山路崎岖,牛车有些颠簸,夏晓还是很不适应,整个人有些晕乎乎的,但比起走路确实好多了。

    夏晓的脚有些刺痛感,她肯定自己的脚起泡了,不过现在在车上也不方便查看。

    “向红,你莫不是把夏知青当女儿养了。”有的妇女笑道。

    另一个妇女又道:“可不是嘛,她的几个女儿都外嫁,回趟娘家都不容易,”

    几个妇女开始叽叽喳喳的,夏晓一直微笑地听着,也不插话。这边的方言,夏晓有些还是听不的太懂,不过大致也知道意思。

    牛车一路到了县城,夏晓松了口气,下了马车时,脚板都不自然,她对着郑向红道:“婶子,你们去逛吧,我在这里坐坐。”

    “那好吧,你也别走远了,五点之前要回到这里。”郑向红提醒着。

    夏晓点了点头,看着大家离去,而高稼兴也牵着牛车到一边停着,夏晓忙找个地方坐了下来,脱了鞋看看。

    果然左边的脚底板一碰就火辣辣的,右边的起了两个大水泡,幸好明天也不用上工,不然她这样还怎么干活。

    夏晓用手戳一戳水泡,顿时抽气声,疼死她了。

    突然眼前感觉到一暗,夏晓就见到高稼兴站在她的面前,夏晓准备把脚一藏,高稼兴已经走开了。

    夏晓无语,觉得高稼兴有时候像个怪人,看着高稼兴离开,夏晓也没有多去管,想到自己难得来一趟县城,却没法逛,心情多少有些沮丧的。

    坐了大约一小时候,夏晓就见到杨雪华她们到了。

    “夏晓,你怎么坐在这里。”杨雪华走近道。

    “脚起泡了。”夏晓把脚底板给杨雪华看。

    杨雪华婉惜声,“没事,回去用针把水泡挑破,再拿着草药涂抹就行了,我们都这么过来的。”

    夏晓有些不好意思,只觉得好像最娇气的就是她了,同时也很佩服杨雪华她们,在这样坚苦的环境,她们也没有多少抱怨声,反而是很积极的。

    杨雪华拍了拍夏晓的肩膀,“习惯就好了,你要尽快适应这里,不然就跟自己过不去了。”

    这话得到了夏晓高度认同,她现在也是在努力适应啊,可一想到自己这小身板要跟着劳动,夏晓心里一把辛酸泪。

    最苦逼的是,这劳动还不是一年两年,而是十**年,她大好的青春年代都得奉献在这里。

    “夏晓,你想买什么,我帮你买吧。”杨雪华道。

    夏晓摇头,她现在也不知道要买什么,便道:“我不用买了。”

第11章 肉包子

    “那行,反正临近春节应该还会放一次假,到那个时候出来买也行。”杨雪华说完跟夏晓告别,便和众知青一起离开了。

    夏晓郁闷啊,不能跟着去逛,只能在这里干坐着,等郑向红他们回来,她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看了看四周,都是一些赶集放牛车的地方,高稼兴也不见人影了,夏晓看了看天空,想着自己在后世,虽不是什么富二代,也称不上白富美,虽跟富字无关,可到底也是个美女大学生啊。

    上辈子,她的青春都是用来读书的,没跟男孩子恋爱过,也没有牵过手。不过夏晓还是很期待爱情的,期待一场甜蜜的恋爱的,可惜上辈子已经没有机会了。

    这辈子,她的青春将在南边支持建设开发了,而且这个时代想要像后世那样的恋爱不可能,特殊时期,估计牵个手都得被人指指点点的呢。

    可她回不去了,她上一世已经死了,这一刻夏晓心里非常的失落,虽然心里对父母是有意见,也不愿意被父母摆布她的人生,但她还是喜欢后世的。

    对于这个年代,夏晓虽然了解历史,可终不是自己原来生活了的时代。

    一时间夏晓充满了孤寂感,她试着惦着脚走两步,想着到了县城了怎么也得看看吧,再想着自己的空间还空着呢,至少也弄点东西进去啊。

    “脚不要了?”高稼兴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夏晓的旁边,手里提了个袋子。

    夏晓讪讪一笑,“高二哥,你回来啦,我看看能不能走。”

    “我妈对这有一手,回去让我妈给你弄好。”

    夏晓哦了一声,高稼兴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包子一个馒头,就把袋子朝着夏晓一丢。

    夏晓忙接住,一看竟有一个包子两个馒头,忙道:“我不饿啊。”

    “请你吃你就吃,哆嗦什么。”高稼兴说着就咬了一口肉包子,又说了句,“这张记的包子馒头可是县城最好吃的。”

    “谢谢高二哥。”夏晓拿了一个包子出来,把袋子递回给高稼兴,高稼兴没接,夏晓只好坐了下来,把袋子放到一边。

    张记的包子果然好吃,既然夏晓在后世尝过不少美食,但现在吃着张记的肉包子,确实口感很好。

    “确实很好吃。”夏晓忍不住赞出声,同时也觉得自己占便宜了,有些不好意思。

    “好吃你就多吃点。”高稼兴道。

    夏晓猛的摇头,“高二哥,不用了,留你吃吧。”

    “我吃饱了。”高稼兴摇头。

    夏晓不是那种占便宜的人,当下道:“高二哥,这包子多少钱一个,我给你钱吧。”

    夏晓话一落,高稼兴立马不悦了,“你不吃就丢了。”

    高稼兴已经走到了马车那里坐着了,不再理会夏晓,夏晓有些尴尬,想着到时候留给郑向红吃吧。

    大家都不是富裕的,一个包子在以前的她眼里也许不算什么,但在现在温饱都是个问题的时候,一个大肉包子是很可口诱人的。

    大概两个多小时,郑向红一群人就回来了,夏晓看着他们大包小包的拎着,再看自己两手就一个袋子里装着两个馒头,没有其它了,而且这两个馒头还不是她花钱的。

    她到是想给高稼兴,可高稼兴不要,夏晓也只好提着了。

    “夏晓没有买什么吗?”郑向红问道。

    夏晓摇了摇头,见一群人上车了,也赶紧去霸住自己的位置,不然一会没位置了,她可走不回去。

    这一次比来时更为的拥挤,大家都买了不少的东西,夏晓死死地抓住扶手,就怕一个颠簸自己就给掉下去了。

    夏晓忍住不适感,一路艰难地回到了生产队,牛车停到了高家,夏晓轻舒一口气,下了牛车,心里想着,下次宁愿不进城,也不要这么挤着了,太折腾了。

    “妈,她的脚起泡了,你给她弄一下。”高稼兴提醒郑向红一声。

    大家朝着夏晓看了过来,夏晓脸微红,对着郑向红道,“婶子,我的脚起泡了。”

    “城里的人就是娇贵。”人群里有人突然冒了一声。

    “是啊,去了县城里也没法逛,倒白占个位了。”另一个妇人也开了口。

    高稼兴道:“么婶,全村最娇贵的除了桂芳也没有别人了。”

    众妇女一听,便看向了第一个出声的人,这正是高稼兴的小婶林雪碧,以前曾是地主的女儿,不过家道中落,为了生存嫁给了高稼兴的小叔。

    林雪碧生了四儿一女,把女儿宝贝的跟什么样,什么活也不用干,就只会绣花打扮的那种,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养古代的大家闺秀。

    这次林雪碧去了县城给高桂芳买了不少头花、红绳还有蛤蜊油擦脸之类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儿子多的关系,林雪碧最宠的就是女儿,家里的几个儿子都必须对这个女儿好才行。

    林雪碧宠女儿在村里也有目共睹的,如今高桂芳也十五岁了,正读初一,跟高稼兴同一个学校,也因为有几个兄长护着,又生的几分美貌,高桂芳仿佛被众星捧月似的,是村里出了名的高傲的。

    林雪碧瞪视着高稼兴,想说什么,但撇了一眼夏晓目光鄙夷,就这样矮挫丑确实没法跟自己的女儿比。

    夏晓无语了,难道她生了一副讨人厌的面孔,不然怎么会一个两个都争对她。

    夏晓摸摸脸,她也是看过原主这张脸的,皮肤黑了些,但五官端正,清秀有余,以后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的。

    不说女大十八变嘛,现在夏晓重生在原主的身上,还有空间在手,只要不是毁容,她并不担心自己以后会长的不好,即便不会长成大美女,那也是能发展成小美女的。

    “都回去吧,二小子,你把牛车牵回队里。”郑向红说着,看着一众妇女散去,对着夏晓道:“别理她们,进来吧。”

    夏晓跟着郑向红进了屋,把手里的馒头袋放到了桌上,对着郑向红道:“婶子,这是高二哥买的,现在有些凉了,你一会热着吃吧。”

第12章 高家事

    郑向红道:“张记家的吧,那小子最喜欢吃张记家的肉包子和馒头了,你留着吃吧,婶子在外吃了汤粉才回来的。”

    “我吃过了,要不婶子留给队长和高大哥吃吧。”夏晓说道,她都吃了大肉包子了,哪里好意思再把这两个馒头带回去,占便宜也不是这么占的。

    郑向红摇头,“我有给他们买了吃的,那小子既然买给你吃的,你就留着吃吧。”

    郑向红说着,心里还是觉得小儿子对夏晓确实不寻常,这可不是她多心,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不说几个姐姐,就是小叔家的桂芳也没见小儿子有这么好。

    “我看看你的脚。”郑向红道。

    夏晓忙脱了鞋袜,把脚露出来给郑向红看,心里庆幸自己没有脚气,不然就有点尴尬了。

    “哎哟,两个水泡这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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