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两千四百五十四章 捡尸!
萧凡本能的不想再回厄族,不是因为厄族人对自己的态度,而是觉得在厄族呆着,时刻都受到监视和限制。
作为一个浪荡不羁,还放荡不羁的天下第一美男子,萧凡允许别人贪恋自己的帅气,但得正大光明的看,偷偷摸摸看算什么?万一看到我挖鼻孔呢?岂不是有损我光辉高大的形象?
“此时随你自己,切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你当得起百万年难遇的绝代天骄之名,但你还是太过年轻与稚嫩,比你更强着,如过江之鲫,遇事多思量,首先确保自身安全,我族第三条祖训:武道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遇事不谨慎,族人两行泪。”
萧凡:“……”
我特么若是出了事,除了我老妈之外,其他人怕是要大笑两声才对吧?还两行泪——等小爷我成就无敌强者回去,打得他们两行泪!
不,打得他们哭都哭不出来!
屠地老祖走了,走得很快,一个眨眼就不见了,像是流星。
萧凡内心很复杂,既希望屠地老祖真的跟流星一样,闪烁之后就永远不见,又想屠地老祖再多活几年,等自己强大到不需要任何后盾之后再走。
不过不管如何,屠地老祖是走了,萧凡还不能走。
他看向荒木战场的方向……现在应该叫做荒木山。
这一战打得也不算太长,但是天上的烈阳已经西垂了,在夕阳彩霞的照耀下,荒木山黑得让人心悸。
萧凡内劲运转,脚下御虚步法展开,长达一个多小时之后才重新回到荒木山附近。
离开的时候像是坐火箭,回来却如同开跑车,强者与强者之间,果然是没有比较性。
此时的荒木山已经空无一人,相信这里发生的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黑暗大陆。
人们大抵都已经知晓荒木王已经挂掉,顺带着拉走了两位老祖级强者一起共赴黄泉,路上应该是不会寂寞了。
剩下的三颗道果到底如何分配的,被哪方势力拿走,萧凡都不知道,也不想去管。
他只知道妖门和佛门的人怕是已经哭成泪人。
十大势力十大老祖降临,其他老祖都活着回去,就他们两家的老祖凉在这里,好不悲切。
萧凡舔了舔嘴唇,这种行为长得不帅的人做出来让人想要戳瞎眼睛,但在萧凡做来,却有种邪异的帅气感。
起码萧凡是这么认为的。
帅是一种态度,哪怕全天下为之掀起纷争,也要保持住,毕竟这种重任,总得有人默默背负前行。
萧凡有种沉甸甸的使命感。
不帅的人都走了,帅的人得留下收尾。
两大老祖级强者死在这里,他们的尸体没人收拾,若是任由冰冷的躺在荒木山上,只怕黄泉路上走得也不安心。
为了让两大老祖级强者走得安心,萧凡怀揣着恭敬和仰慕,打算将他们二人的尸体收拾出来,然后……物尽其用才对嘛!
捡尸是门艺术,萧凡是这么认为的。
每天在酒吧门口蹲着的人不少,却只有寥寥几人成功捡尸,为啥?就是因为技术不好。
萧凡加快脚步,直奔荒木山而去。
速度要快,否则等凉了,体内的精血和神性凝固,效果就没那么好。
得趁热啊!
浓浓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促使萧凡连续使用了五次天翼闪,这才出现在荒木山上。
这座山以荒木王死后留下的树根为根基,再配上许多冷却下来的岩浆,不算高耸,但面积却是不小。
要在这么一座山上找到两位老祖级强者的尸体……太特么容易了!
内劲运转,神念展开。
萧凡很快就感应到了两股强大气息散发的地点。
大千灭刃这等神兵利器,切割冷却下来的岩浆石也很简单,跟切豆腐一样,想要方块就切方块,想要长条切长条。
当萧凡切出了两座石棺那么多的岩浆石后,两位老祖的尸体被萧凡找到。
九耀妖王看起来就像是一条巨大的狐狸,有九条尾巴,活着的时候皮毛光鲜亮丽,白得发光,现在却是灰扑扑的,仿佛蒙尘已久。
一张丑陋的狐狸脸有些扭曲,还带着一抹惊恐之意,并且嘴巴张开,长长的舌头吐在外面。
“真丑!”萧凡很诚实的做出了评价。
这是审美问题,关乎原则,总不能因为他生前是老祖级强者就让人违心的说很帅吧?
在九耀妖王的尸体不远处,地藏王死得就比较有佛性了。
他的身躯与九耀妖王比起来小了太多,双腿盘膝,双手合十,脑袋低垂。
身上依然是灰扑扑的,但脑门上却没有半点尘埃,还在熠熠发光。
萧凡笃定是地藏王死前自己调整了姿态,整理了头上的尘埃,为此颇为感慨。
“你说你取个什么名字不好?非要叫地藏王。地球上神话传说中,地藏王居住在阴间,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你这次真的去阴间了,地狱不空你估计也走不了。”
“地藏王,你有所不知,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你这一去,留下的皮囊肯定也不在乎了,就借给小爷我,由我代替你,在人间铲除那些面目可憎的恶魔吧!”
说完这番话,萧凡心安理得的拿出了噬血佩,然后虔诚的放在了地藏王的光头上。
嗤嗤嗤……
噬血佩泛起红芒,恐怖的吞噬之力瞬间展开。
地藏王的身躯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很快的,皮没了,又很快的,肉没了,再很快的……
“咦?这骨头很硬啊,噬血佩竟然吞噬不了?”
萧凡惊讶的看着地藏王。
此刻的地藏王,已经成为了一具骷髅,依旧是盘膝坐地,依旧是双手合十,全身骨骼都在散发出淡淡的荧光,微微带点绿色。
萧凡将噬血佩拿起,打量着地藏王的骷髅架子,犹豫了一下,拿出大千灭刃,往他头骨上试探着切了一下。
铛!
金铁之声传出,萧凡只觉得有巨力从刀身传来,虎口立刻撕裂,鲜血满手。
“牛叉!”
萧凡忍不住竖起左手大拇指。
强者就是强者,达到这个境界的存在,骨骼硬度简直惊人,连大千灭刃这种神兵利刃都无法切开,还有强大的反震之力传出。
“做为兵器,肯定是极好的!地藏王大佬,您是真心为了天下着想啊,灵魂去了阴间,还留下铮铮铁骨,让我做成兵器,去斩妖除魔!”
萧凡对地藏王的崇高人格,再度钦佩不已。
最快更新 m。
第两千四百五十五章 怎么能这么完美?
储物戒指不能储存活物,但地藏王这一身骨骼倒是没问题的,毕竟已经挂了嘛,人死如灯灭。
萧凡查看噬血佩,神念没入之后,心神震颤。
噬血佩中,血海无边,恐怖的精血之力萦绕回荡,掀起阵阵浪涛。
血海之上,大片大片浓郁的紫色云雾缭绕不休,将血海都映衬成了紫红色,看起来诡异无比。
“发达了!真的发达了!”萧凡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差点忍不住跳一曲恰恰。
老祖级强者体内蕴含的力量,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比起那神境三重的廉戈,就像是天与地的差距。
萧凡都有种迫不及待的心情,想要吸收这些精血与神性,看看自己能从至尊境跳到什么程度。
神境二重?三重?还是四重五重?
修炼得这么快,真的没问题吗?不会嫉妒死别人吧?那样是不是太残忍了?
萧凡唏嘘的叹了一声气,总觉得这个世界对自己格外不公平。
这么优秀,让别人怎么有动力活下去?
如此想着,萧凡将噬血佩随意的扔在了九耀妖王的尸体上。
别人活不下去也没关系,自己得活着,还要活得更好。
与地藏王一样,九耀妖王的身躯被噬血佩吞噬和转化,皮毛消散,血肉消失,最后只留下了一具偌大的骨架子。
不过可惜,除了狐狸头和四肢还有尾巴之外,其他的骨头都没有那么强的硬度,被大千灭刃两下就敲断了。
萧凡很心疼。
大千灭刃这种神兵利刃都需要敲两下的骨头,那也很硬了,起码比早上起来的硬度还要硬,怎么能不物尽其用呢?
秉承着对死者的尊重和敬意,萧凡将九耀妖王的骨头全都收拾了起来,那些碎成骨渣的也没放过——卖出去肯定也能值不少灵石呢!
噬血佩冒出的红光更浓了,像是一个红灯笼一样。
萧凡将噬血佩收入了储物戒指,踮起脚尖就开溜。
这里始终不是久留之地,还是远离比较好,最好一辈子都不再来这里。
不过走出不远,萧凡又重新回来。
他叹了口气,将那些整齐挖出的岩浆石,堆砌成两座石棺,然后颇为不舍的,将地藏王的一根小脚趾,还有九耀妖王的细碎骨渣给放了进去。
“没办法,谁让小爷我就是这么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呢?实在是做不出让他们含恨九泉的事情啊!”
萧凡感动得眼眶泛红,他觉得很心里很难过。
已经这么优秀了,却还心地善良,自己怎么能这么完美?难道不怕遭天妒吗?
冥玉匕首也是神兵利器,纵然暂且比不上大千灭刃,但在岩浆石上刻字还是没问题的。
“佛门地藏王之墓!”
“妖门九耀妖王之墓!”
萧凡竖了两块墓碑,九耀妖王的墓碑在下,地藏王的墓碑在上。
因为九耀妖王的墓碑上刻的字要多一些,所以就放在下面,地藏王的墓碑字要少一点,就放上面,这样一来两人都不会吃亏,总不能厚此薄彼。
否则万一地藏王托梦控诉:凭什么九耀妖王的墓碑字数比自己多,还要躺自己上面?
萧凡会觉得很尴尬。
石棺放下,再将乱石胡乱堆砌,销掉人为痕迹之后,萧凡挥了挥衣袖,悄然远去,不带走一片云彩。
做人不能贪心,带走了两位老祖级强者留下的宝藏,云彩就留下吧,反正也没什么卵用。
夜色深了,天地笼罩在一片黑暗里。
这个时候的黑暗大陆,才算是名副其实。
“真特么黑,伸手不见五指!”
萧凡坐在一个山洞里,用最古老的方式,钻木取火。
堆积在地上的枯树枝被火星一舔,立刻熊熊燃烧起来,火光驱散了黑暗,将萧凡的身影映衬得有些虚幻,不断摇曳。
萧凡靠在洞壁上,翘着二郎腿,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了一盘虽然已经凉了,但依旧香味扑鼻的烧鸡,又拿出一罐散发出浓郁醇香的美酒。
吃一口鸡肉,再喝上一口美酒,爽得不要不要的。
“晨虞思,你在哪呢?再不找到我,我可就自己吸收了啊,别到时候又说我骗你,小爷为人刚正不阿,正义又善良,哪能骗你一个小妞呢?对不对?”
萧凡自言自语的说道。
“你就是个骗子!”一个女人愤怒的声音传入萧凡的耳朵。
萧凡愣了一下,勃然大怒。
“小爷怎么就是骗子了?这是污蔑!彻彻底底的污蔑!”
萧凡很生气,吐掉鸡骨头就打算出去跟人拼命。
但是他觉得还是稳妥一点,毕竟除了靠颜值吃饭之外,他还是有智慧并存,这是天生的优势,不能跟蔡淼那种脑子里都是肌肉的家伙一样横冲直撞。
洞口很隐蔽,萧凡悄悄探出一个脑袋,没有人发现。
月光红彤彤的,像是洒了一地的血,格外凄美,又格外阴森。
两道身影站在萧凡藏身的山洞不远处,彼此刀剑对峙,但却没有进行厮杀。
借着血月的光,萧凡看得到这一男一女的身形与样貌。
女人面容秀美,五官精致,肌肤赛雪,穿一身白裙,相得益彰。
此刻她脸上带着愤怒与哀伤,手中长剑直指对面男人的脖子,持剑的手却在颤抖,仿佛前面有巨大的阻力,无论如何也刺不下去。
与女子相反,男人穿一身黑色紧身衣,身材挺拔,看起来很有侠客风范。
他长得不算太帅,但有胡子,有胡子的男人就显得颇有魅力,比如萧凡,他下巴上的胡茬子就将他的帅气更加衬托得更有魅力了。
男人持刀,刀光如雪,面容坚毅,沉声道:“此番我必去。”
“你当初怎么跟我说的?你说要跟我厮守一生,为此可放弃一切!可是现在呢?你这个大骗子!”女人眼中有水雾氤氲,惹人怜惜。
男人不为所动:“麒麟天骄战,那人会来,我不为扬名,不为求利,只为报仇。”
“你不是他的对手!”
“我知道。”
“那你还去送死?”
“我得报仇!”
“跟我在一起难道还不能让你忘却仇恨?”
“只因怀璧其罪,他灭我全家,我如何能忘?此番前去,我若是活着回来,此生定当与你厮守,若是回不来,我心守你一世,见证你另寻良配,恩爱幸福。”
最快更新 m。
第两千四百五十六章 萧凡再收徒
萧凡听得感动了。
这台词真特么有情有义!
短短几句,道尽一切!
男人是好男人,家仇未报,纵然不是对手,也要拼死相向——像个傻叉一样,但也是有担当,有骨气的傻叉!
萧凡感慨不已,那么接下来,按照剧情的发展,这女子发现自己无法阻止情郎去送死,肯定会生死相随,一同前去吧?
女子持剑的手更抖了,道:“你前脚走,我后脚就敢给你带绿帽,你信是不信?”
萧凡咧嘴,剧情偏了!
男人瞪眼,声音中夹杂痛苦:“就不能等我死了再找别人?”
“你这一去跟死了有什么分别?既然如此,我干嘛不早点找别人弥补你不在我身边的空虚?”
萧凡下意识点了点头,他觉得这女子说得极有道理,没毛病,更没办法反驳。
“那你找吧,告辞。”男人果断转身。
剑气骤起,女子一剑刺向男人身后:“你死在别人手里,倒不如死在我手里!”
萧凡又点头,这也没毛病。
铛!
男人转身,以刀挡剑:“死在你手里,我怎么去报仇?”
萧凡继续点头,对,这个也很有道理!
“你去送死,到时候我连你尸体都捡不回来,反正你一样报不了仇,我也阻止不了你走,倒不如留具尸体给我,让我亲自给你下葬,也好有个念想!”
萧凡:“……”
好头疼,为什么他们都说得很有道理呢?
天下第一大帅比从没遇到过这种事情。
所以萧凡忍不住想站出来找存在感了。
他也就是这么做的。
“你们俩别打了,本身恩爱有情人,何苦刀剑相向,拼个你死我活?”
“谁!”
之前还打得有声有色的两人,在萧凡现身的第一时间,就站在了一起,刀尖与剑尖,齐齐对向了萧凡。
“你是何人?鬼鬼祟祟偷听我二人谈话,居心叵测,有什么意图?”女子厉声问道。
男人没开口,显然被女子抢了台词,他无话可说。
萧凡耸了耸肩:“我其实没打算出来的,只是你们在我休息的地方上演一出相爱相杀的大戏,我又见不得天下有情人终成死人,所以就勉为其难的出来说两句。”
“你休息的地方?”男人目光灼灼,细心观察,发现了萧凡身后隐蔽的山洞。
“原来如此。”男人将长刀收了起来。
女子用肩膀撞了他一下:“你傻不傻?他说是就是?万一是你家的敌人派来寻找你踪迹的爪牙呢?”
男人重新将刀尖对准萧凡:“哦,有可能。”
萧凡:“……”
蠢成这样怎么去报仇?自己就不该出来,还是该让这女子将他一剑杀了算了,起码还能捡回尸体。
“你到底是谁?”女子眉目如画,但却有寒芒闪烁,厉声喝道。
萧凡仰头四十五度角望着天空,轻描淡写的说道:“萧凡。”
“萧凡?”
“没错!我就是那个在荒木战场力挽狂澜,最终击杀荒木王,又救下无数武者的萧凡!快夸我!快!我会谦虚接受的!”萧凡内心嘶吼。
萧凡爱慕虚荣,从小如此。
在京城当纨绔少爷时,他懒得管好名声坏名声,反正得出名才行。
所以他肆虐京城,成了名满京城的纨绔大少。
后来去了魂组当特工,萧凡也想出名,所以他凡事都比别人做得好,也顺理成章的出名,让那些个长官听到萧凡的名字就脸色大变,头痛欲裂。
代号绝望,可不就是这么来的?
甭管敌人还是队友,对他都挺绝望的。
再后来脱离魂组,入了杀手界,萧凡就觉得自己好歹成了杀手,代号就得跟绝望有区别,又懒得另想名号,所以就在绝望之后,加了两个字,变成绝望之杀。
没出名之前,别人还以为萧凡的代号是绝望自杀,引为笑谈。
后来萧凡成了杀神,人们才知道绝望之杀到底是啥意思。
杀不是目的,要让对方很绝望的情况下,再被杀掉,这就很残忍了。
不管如何,总归是名满天下!
在地球时人生达到了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