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叹息道:“这些年委屈你了,我决定自今日起,让你的名字再一次名动天下,只是这一次,握着你的再也不是寇仲的手,而是我寇芝芳的手。”
说罢,寇芝芳握住井中月的刀柄,临空虚劈了一下,从握刀到出手,速度疾如闪电,毫不拖泥带水,修为稍低如司徒月涵根本就没有看清寇芝芳的动作,只听到了刺耳的裂空声。
像是回应寇芝芳的话语一般,井中月发出了耀眼的黄光,便如当年在寇仲手中时一样。井中月为什么会发光,没有人知道,寇仲不知道,寇芝芳也不知道。只是一直以来只有寇仲能够召唤出来的光芒,这一次却是由他的儿子召唤而出。
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颜换旧颜。
属于寇仲的那个江湖已经逐渐成为传说,属于寇芝芳的江湖才刚刚开始。
“井中月竟然真能发光?”轩辕蹇烨满脸都是难以置信之色。
自从得到井中月之后,轩辕蹇烨并没有少作研究,只是井中月实在是太平凡太普通,他在广成道观地下密室里的藏刀任何一把都较之锋利许多,至少在表面看来都比井中月更像宝刀。
其实寇芝芳以前并没有少碰井中月,可是井中月从来都没有因为他是寇仲的儿子而给面子,在他手中的井中月跟在别人手中的完全一样。可是这一次井中月却发出了较它在寇仲手中时更加璀璨耀眼的光芒,是不是说明它已经接受了寇芝芳成为自己新的主人,是不是说明在它“心里”寇芝芳是比寇仲还要适合它的主人?井中月上一次挑选的主人没有令它失望,那么这一次呢?
至于井中月为什么会发光,寇芝芳自己亦是云里雾里完全摸不着北。
“真正的宝刀,从来都不是因为它本身而称宝刀,而是因为握着它的那只手。”寇芝芳将劈出的井中月收回,抬头冷冷的凝视着轩辕蹇烨,话却像是对着自己的女人们而说。
井中月的光芒只是昙花一现,当众女想要再看清一些时,它的刀身已经恢复如初,暗淡而古朴。
“接我一招。”眼见握着井中月的寇芝芳气势徒增,轩辕蹇烨岂能不着急,出声的同时他手中蹦出一把精光闪闪的长剑,冲着寇芝芳疾刺而去,剑尖直指寇芝芳的面门。
也许对一般的江湖中人而言,轩辕蹇烨已经算是难得一见的高手,但是这个江湖实在是太大,最最廉价的偏偏正是高手。除非到了二帝三皇四君五宗师那个境界,否则就不要以为自己已经鲜有对手,更不要自以为是。
轩辕蹇烨不是屠红月,也不是勾魂童子,所以这一次寇芝芳并没有处于被人蹂躏的位置。其实现在的寇芝芳若是再积攒些经验,再对上屠红月又或勾魂童子,胜利的天平倒向何方还真的很难说。
“不自量力!”寇芝芳不屑的哼道,随手挥出了看似轻易的一刀。
真的是很轻易的一刀,看在轩辕蹇烨这样经验丰富的高手眼中,可谓破绽百出,但是轩辕蹇烨的心里却是一点喜悦都没有,甚至有些绝望。因为就是寇芝芳这平淡无奇的一刀,甚至可以说是三脚猫的一刀,却有着他无法想象的力道和速度。
轩辕蹇烨知道,在自己的剑碰到寇芝芳之前,井中月会首先划过自己的脖子,并像切西瓜一样切下自己的脑袋。他更知道若是自己中途变招,用剑抵挡井中月,那么只会有一个结局,便是剑毁人亡,而且自己的死相肯定会相当难看,无数剑的碎片镶嵌在自己的身上,想必要好看都难。
所以轩辕蹇烨选择了退,这是最明智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寇芝芳并没有穷追不舍,他只是不急不缓的跟上,然后又是平淡无奇的一刀递出。
轩辕蹇烨很快就悲哀的发现,无论自己用出如何精妙的招数,甚至有好几招都是在死亡的阴影下超常发挥,还是根本无法对寇芝芳构成丝毫威胁。因为寇芝芳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力道也实在是太猛,在绝对的力量和速度面前,一切所谓精妙的招式都是纸老虎,根本就不堪一击。
寇芝芳并没有急着将轩辕蹇烨立毙刀下,而是一招一式的招呼着这位可怜的老兄,并不是寇芝芳纯心戏弄,戏弄一个将死之人根本就没有必要,寇芝芳也没有那个闲情逸致。他只是像通过这一次交手积累更多的经验,以便以后再遇上屠红月和勾魂童子那样的高手时莫再手忙脚乱。像轩辕蹇烨这样敬业的陪练可不容易找,申屠雪的修为虽然较他为高,但是寇芝芳可不舍得让自己的神妃做陪练,万一伤着了心疼的还不是自己。
数十招过后,寇芝芳依然气定神闲,轩辕蹇烨却已经气喘吁吁,其实井中月从始至终都没有碰到过他分毫,甚至连衣角都没有碰到,但是井中月带起的劲风却早已将他的头发刮乱,将他的衣服变成了渔网。
明空一边兴致勃勃的看着,一边还使劲的鼓起掌来,对她而言,寇芝芳打赢了可要比她自己打赢别人还要值得庆祝。申屠雪和其他诸女虽然跟明空一般看得认真仔细,心情也跟明空差不多激动兴奋,但是她们却比明空要矜持多了。
而叶秋也幸运的发现,寇芝芳之前对付自己用的方式虽然无赖,却还是给自己留了许多颜面,至少比对轩辕蹇烨要客气多了。同时她也知道,自己输得一点也不冤枉,寇芝芳赢得更非侥幸。既然他有着绝对超越自己的实力,为什么不大大方方的打败自己,却要用那些赖皮招式呢?真是为了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花最少的力气获得最大的利益?如果那样的话他此刻对付轩辕蹇烨又为何白花那么多力气做那么多无用功呢?他用那些赖皮招数,会不会是为了占自己的便宜?
一想到寇芝芳贴在自己身后时那强有力的心跳声,还有顶在自己臀后那股羞人的坚硬和灼热感,叶秋就禁不住脸红耳烫。谁也不会想到,寇芝芳和轩辕蹇烨大战正酣时,角落里的叶秋会有如此多的想法。
“欺人太甚。”轩辕蹇烨终究是个心高气傲的人物,岂能忍受寇芝芳一而再的“戏弄”,他将全身功力聚于一招之中,长剑化作一束流星,全力向寇芝芳心口刺去,大有一往无前的气势。
“来得好!”寇芝芳大喝一声,井中月高举过顶,又闪电般劈下。
被撕裂的空气发出了耀眼的白光,与井中月刀身的黄光相映成趣,若是细听,还有隐隐的奔雷之声,也不知道是井中月的欢呼,还是空气的呻吟。
第五节 暴走的神尊大人(下)
剑者,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自轩辕皇帝时期被创造以来,剑一直都是习武之人的首选,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然御剑之武技多以灵巧精湛为准则,剑因其窄长的身型而不利于劈砍,与刀、锤等兵器硬拼,易折。
刀,以雄浑、豪迈、挥如猛虎的风格而驰名,在十八般武器中排名第一。刀利于劈砍,能够更加完美的结合力量,所以受到广大武林人士的欢迎。
俗语说:“剑是君子所佩,刀乃侠盗所使”。这多少有些抬剑抑刀。实际上,刀那勇猛狂放的性格还是令许多人所倾到的。剑是优雅的,是属于贵族的,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剑有时候是一种华丽的装饰,有时候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在某一种时候,便甚至是权力和威严的象征,刀不是。
大唐武林,使刀之众显然远远多于用剑之人,唐刀不但在大唐武林大行其道,甚至早已远远流传到了东瀛、高丽、新罗……
随便找个武馆,交上几两银子,便可以学到最简单的刀法,从此成为一个习武之人。但是剑则不然,一般的武馆是不会轻易教剑法的。刀是军队中人手必备的兵器,剑却只有少数将领使之。当然,作为华夏兵器的祖先,剑仍然有着极为庞大的市场,出身名门正派之人多习剑。
行走江湖,若想活得久些,必须要有双雪亮的招子,知道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不可以惹。最底层的武林中人,用得几乎尽是刀,再往上,有刀有剑,站在武林顶端之人,十有八九用剑。最顶端的,则已经根本无需兵刃,无论是刀还是剑,仅仅只是一种装饰,比如当年的天刀宋缺,比如刀帝寇仲,虽以用刀闻名,但是对他们而言,何物不可为刀。
轩辕蹇烨用的是剑,寇芝芳用的是刀。
轩辕蹇烨是个高手,用剑并不为过,没有人会觉得他不够资格。
寇芝芳也算是个高手,但是他之前没有称手的兵器,一直都赤手空拳闯天下。井中月他以前不是没有摆弄过,只是那个时候的他捧着都有点吃力,根本就使唤不了。现在终于可以如臂指使了,而且竟然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奇妙感觉。
若是比速度,笨重的刀显然是吃亏的。若是比力道,轻灵的剑显然是吃亏的。当然,这只是对于修为不相上下之人而言。
所以,当刀与剑相遇,决定胜负的绝对不是刀或剑本身,而是握刀的手和握剑的手。
轩辕蹇烨的剑绝对是好剑,上等的好剑,放在任何一家兵器铺里都是镇铺之宝,轩辕蹇烨得到它的过程亦颇为不易。井中月当然也是把好刀,想必在大唐武林没有人会认为它不是把好刀,即便它原先不是一把好刀,被刀帝用过几年之后,亦绝对算是把好刀了。
如果不是因为刀帝寇仲,井中月或许会籍籍无名,或许会比不上轩辕蹇烨手中的剑,但是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的如果。井中月已经名动天下,寇芝芳所要做的,就是莫要辱没了它的赫赫威名。
或许,寇仲也一直期待着自己的儿子有一天能够再次让井中月名动天下,所以才故意让寇芝芳从他的书房偷走了井中月。否则,天下虽大,又有什么人可以盗走刀帝的佩刀。
“呛——”
一声脆响,震耳欲聋。
轩辕蹇烨飞退,脸上血色褪尽,手中握着半柄长剑。另外半柄飞出老远,插入城墙半尺深,露出的一截颤动不止,发出微微的嗡鸣。
寇芝芳并没有穷追不舍,而是岿然立于原处,第一刀尽处,第二刀紧随而至。
这一次没有兵器相交之声,轩辕蹇烨眼中尽是绝望和震骇之色,随即他的身体如断线风筝般抛飞而起,滑出数丈远后,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你不该打井中月主意的,谁都不该打井中月的主意。”寇芝芳的声音自轩辕蹇烨身旁响起,在轩辕蹇烨落地的时候,他已经先一步立于此处,可见其速度之骇人。
轩辕蹇烨没有死,不是寇芝芳的两刀威力不够大,而是因为寇芝芳并不想他死,因为他还有许多问题要问。
轩辕蹇烨没有丝毫血色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眼眸空洞而无神,嘴角挂着触目惊心的血线。他不是没有想过自己会败,作为江湖中人,谁都得有败于人手的准备,只是他绝对不会想到自己会败得如此迅捷,败得如此彻底,败得如此窝囊。
幸运的是,轩辕蹇烨还没有死,活着至少比死要好些。
只是,真的好些吗?
“现在,告诉我你把他们几个怎么样了,我留你一条全尸。”寇芝芳的声音仿佛来自地狱,冰冷到没有丝毫感情,他似乎已经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哈……哈哈……”轩辕蹇烨突然喷出一大口鲜血,回光返照般的坐起身来,眼中带着怨毒的光芒狂笑道:“动手抢井中月的那一刻,我就抱了必死的决心……咳咳……不过也值了,伤了三个,还有一个……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怎样了?”寇芝芳一把抓住轩辕蹇烨的胸口大声喝问道。
“还有一个被老子杀了。”轩辕蹇烨眼中闪烁着疯狂的神采,状如一个癫狂的疯子。
“你说什么?”寇芝芳目眦欲裂。
“哼!要杀便杀,少问那么多废话!”轩辕蹇烨把头一撇道:“我轩辕蹇烨若是皱一下眉头,就不是好汉!”
“滚你娘的好汉!”寇芝芳气极,对着轩辕蹇烨的胸口便是全力的一拳,清脆的骨头碎裂声响起。
“汩汩……”轩辕蹇烨嘴里不断的冒着血泡,胸口塌下去一片,眼见是活不了了。
“起来,你给老子说清楚。”寇芝芳拽住轩辕蹇烨的衣襟将他整个人扯了起来吼道,然而这老兄虽然怒瞪着双目,却早已经没有了呼吸。
众女都听到了寇芝芳和轩辕蹇烨的对话,她们虽然心里跟寇芝芳一样着急一样凌乱,却不敢在此刻上前说话。因为她们知道,此时的寇芝芳便如一个被点燃导线的轰天雷,随时都有可能爆炸。
“一死三伤,一死三伤……”寇芝芳不停的喃喃着,他紧紧拽着轩辕蹇烨的衣襟,手上青筋暴现,指甲陷入了肉里却浑然不觉。
“喂……那个……”也许被冷落了太久,叶秋不知道哪来的胆量,竟然首先打破沉闷,走到寇芝芳近前弱弱的道:“他都已经死了。”
寇芝芳没有理会叶秋,依然保持着原有的姿势,原有的表情。
“喂……你打算怎么安置我呀?”叶秋不依不饶道,看得申屠雪众人直皱眉头。
寇芝芳抬起头来,狠狠的瞪了叶秋一眼,布满血丝的双眸散发着血红色的光芒。
“啊——”叶秋发出了一声惊叫,一手掩着小嘴,一手使劲拍着狂跳的心口。
寇芝芳的模样实在是有些骇人,叶秋从来没有想象过一个人的眼睛可以如此清晰的流露出血腥萧杀之气,她在寇芝芳的眼里看到了死亡,无穷无尽的死亡。
“我……”叶秋想要为自己分辨两句,张了张嘴,却只说出了一个字。
“我不叫喂,我叫寇芝芳。”寇芝芳松开拳头,放下轩辕蹇烨的尸体,站起身来向申屠雪走去,头也不回的对身后的叶秋道。
寇芝芳终究不是个常人,若是一味的只知道伤心难过,只知道怨天尤人,只知道暴虐宣泄,那么他定然会让寇仲失望。
有些事情,再不愿意面对,也终究还是要面对,逃避不是最好的办法,迁怒于人更不是最好的办法。
“也许轩辕蹇烨是故意气你的。”申屠雪知道该是自己说话的时候了,因为她是神妃。
“勃颀他们可能会在什么地方?”寇芝芳面无表情的问道。
“轩辕蹇烨是在襄州与任少侠遭遇并交手的,轩辕蹇烨夺走井中月后,任少侠他们四人也离开了襄州,当时任少侠受了重伤,三位姐妹都失去了行动能力。后来任少侠他们被一伙人救了,之后的行踪我们的人就再也打听不到了。”申屠雪附耳道:“从口音上可以推断那伙人来自幽州以北一带,据属下猜测,很有可能是战神山庄的人。因为整个河北道,能够甩开本教耳目的,只有战神山庄的人。”
第六节 谁惹我就杀谁(上)
寇芝芳当然知道战神山庄,霸王杜兴和狂君可达志既是他外公天刀宋缺的好朋友,又是他干爷爷杀君杜伏威的好朋友,还是他家老头子刀帝寇仲的好朋友。
杜兴和可达志都到过宋家山城,跟宋缺下过棋,跟杜伏威拼过酒,跟寇仲拼过刀子。可达志跟宋缺下棋下了两天两夜,杜兴和杜伏威拼酒拼得两败俱伤,至于拼刀子,貌似寇仲一人一刀把杜兴和可达志劈得满地找牙。
当然,那个时候寇芝芳还小,这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宋玉致和尚秀芳是不会让他耳濡目染的,否则寇仲这个不良老爹肯定被罚跪搓衣板。所以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寇芝芳是不知道的,三个老头子的自吹自擂他权当作故事来听。
杜兴和可达志都是喜欢到处晃荡的人,在宋家山城没待几日就拍屁股溜人了,据说可达志从此对棋恨之入骨,见棋必犯头疼病,杜兴则一日不沾酒便睡不安稳。
虽然杜兴和可达志的丰采在寇芝芳的记忆中已然淡去,但是寇芝芳不会忘记,那个满脸络腮胡的杜伯伯为了逗他开心,扮马在院子里连爬了九九八十一圈,结果得到的犒赏是小寇芝芳的一泡童子尿。被尿了满头满脸的杜兴居然还呵呵直乐,弄得幼小的寇芝芳以为他犯了羊癫疯。
至于可达志,连翻了一天一夜的筋斗,小寇芝芳愣是不给面子,半点笑脸也不赏,搞得可达志郁闷了好久。
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最近一次关于杜兴的消息,是外公宋缺上门去把人家珍藏几十年的陈年佳酿喝了个精光,还把人家的霸王斧一刀劈成了两块废铁,杜兴甚至放话说要跟外公绝交。
想到自己那个越老越年轻,被干爷爷带坏了的外公,寇芝芳突然有些想家了。宋家山城虽然很多时候更像是座华丽的牢房,但是这牢房毕竟曾经带给他无数记忆,美好或是不美好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时期,叛逆的少年时期,还有那么多关心爱护他的人。
亲娘宋玉致,准亲娘尚秀芳,姨娘楚楚,老头子寇仲,山城大总管任俊,还有老头子的十大弟子……
“喂……我们这是要去哪啊?”随着寇芝芳一群人越来越深入大唐境内,叶秋不禁有些心慌起来,她毕竟还是个妙龄少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