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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妖皇-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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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果是实力相当的对头,最好先想办法跟他们搞好关系。能做朋友的,就尽量做朋友,没必要多树敌。共赢,才是王道。
伯特优雅的鞠个躬,微笑道:“能为晴朗兄弟效力,是我们血族的荣幸。”
晴朗紧握着他的双手,爽朗的笑道:“那好,我们赶紧斩鸡头,烧黄纸,结拜兄弟!”
晴朗跟伯特结拜为兄弟,在暮光城住了一晚,便赶去位于花旗国西部海域的碧血城。
碧血城也有一百万人口,其中二十万是狼人,也就是所谓的贵族;其余的八十万都是平民,多数是人类,也有一些是精灵、矮人、地精,等等。
城中的建筑,多数是树屋,分为平房和楼房。
平民只能住在平房,一般是将某棵古树的树干挖空,住在里面。
而贵族居住的楼房,则比较精致,多种多样。不少狼人,是在古树的上面建造房子。
譬如,在城中心的那间菩提饭馆,树高数十米,饭馆横卧在树杈之间,顾客可以通过旋转楼梯般的树枝,进入饭馆消费,特色为当地农场种植的有机食品。
只不过,这间饭馆有个规矩,只有狼人才可以进入,而平民即使有钱,也没资格去那里消费。
因此,晴朗刚刚走到这间菩提饭馆的门口,就被一个矮人族的伙计拦住。
那个伙计只有一米高,很客气的道:“先生,你不能进去。”
晴朗凝望着他,使用幻梦神功,眼中射出一丝迷离的湛蓝光芒。
那个伙计立即变得迷迷糊糊的,毕恭毕敬的将晴朗引进去。
晴朗扫视四周,盯着坐在东侧吧台前的那个年轻人,微笑道:“马克兄弟,我总算找到你了。”
那个年轻人掉转身,容貌跟罗密欧有七分相似,正是狼人族的首领马克,也是碧血城的领主。
虽然他是罗密欧的父亲,但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更像是罗密欧的弟弟。
晴朗望着马克,微笑道:“马克兄弟,我想找你商量个事……”
马克举起右手,打断他的话,淡声道:“你要说什么,我已经知道。”端起吧台上的大酒杯,一饮而尽,双手插在裤兜里,悠然的走出菩提饭馆。
晴朗跟在后面,用天眼通扫视四周,发现没人跟踪,不由得暗暗惊奇。
这棵菩提树附近,拴着两匹骏马,一匹浑身雪白,一匹浑身漆黑,都没有一根杂毛。
马克指着那两匹骏马,淡然一笑:“你先挑。”
晴朗不假思索的挑了那匹白马,微笑道:“我还是比较喜欢白马王子的造型。”
马克咧嘴一笑:“希望你的白马,可以跑赢我的黑马。在碧血城的西郊,有一个大牧场,且看我俩谁先跑到那里。”立即飞身上马,向着城西狂奔而去。
晴朗笑骂道:“丫丫的,堂堂一个狼王,居然耍诈!”也策马狂飙,紧随其后。
白马和黑马的脚力,原本不相上下,但马克抢了先,因此晴朗始终追不上他。
眼看就到西郊,晴朗将右掌贴着白马的脊背,输送一股真气进去。
白马登时兴奋起来,向前猛冲,眨眼间已跑到黑马的前面。
马克嘿嘿笑道:“有意思!”伸出右手,指甲突然变长,像是一把利刃,向白马的马头斩过来。
白马已有灵性,吃惊的一扬前蹄,急速向着旁边冲去,堪堪避过。
那匹黑马,驮着马克,又将晴朗抛离数十米。此时,距离那大牧场,只剩下数百米。
晴朗淡然一笑,左手伸出,五指连弹,射出五束极其幼小的血玉蛛丝,绑住那匹黑马的后腿,向后一扯。黑马被扯上半空,朝着后面飙飞,而白马却借力飞到了大牧场,仿佛腾云驾雾般。
马克迅速翻身下马,施展一个千斤坠,抢在黑马之前飘落地面,再稳稳当当的接住那匹黑马。
他摸着黑马的头,呵呵笑道:“你可是我的心肝宝贝,宁可我摔伤,也不能伤了你。”
黑马喷个响鼻,刨着前蹄,像是很不甘心。
马克拍拍它的头,笑道:“小黑,这不是你无能,是那个家伙太狡猾。”翻身上马,向前跑去。
晴朗也策马而回,快跑到马克的身边,与他并肩而骑。
马克拱手笑道:“晴朗兄弟果然名不虚传,我算是领教了。”
晴朗微笑道:“你太抬举我了。马克兄弟,我希望你们狼人族,答应和血族联姻,以后一起控制花旗国,两分天下。有你们监管着,花旗国的那些家伙,也搞不出什么花样。”
马克淡声道:“我是没什么意见的,只是族里有些人,肯定不会同意。”
晴朗拊掌笑道:“只要马克兄弟没意见,那就好办了。如果某些人太嚣张,而马克兄弟又需要我的帮忙,尽管开口。”
马克望着他,呵呵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晴朗笑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我俩这么投缘,干脆结拜为兄弟,如何?”
马克笑道:“那敢情好!听说,你在华夏国已有三位义兄,前不久又和那个伯特亲王结拜了,那我应该排在第六。”
晴朗微笑道:“如果按照年龄来排,我应该叫你和伯特为大哥。不过,大家都是江湖儿女,没必要计较这些,就按照认识的先后来排吧,不容易混乱。”
马克自然没什么异议,便和晴朗站在牧场中,指天地立誓,结拜为兄弟。
萧峰、虚竹、段誉、晴朗、伯特、马克,这六个异姓兄弟,日后掌管整个地星,却一直相互扶持,有难同当,有福同享,成为一段佳话。
此时已近黄昏,一轮红日即将沉没。

第137章

头戴毡帽、脖系围巾、脚穿长靴的牛仔,挥舞绳套,把牧场上成百上千的长角牛聚拢,随后在牛群蹚起的滚滚烟尘中,策马扬鞭,纵横驰骋。
天高地阔,粗犷正直、精力充沛的牛仔们,正无畏的前行。
当天夜里,马克在碧血城中心的广场,设宴款待晴朗。
狼人族的大部分高层,也赶来了,足有上百人,围坐在四周。
马克用来娱宾的,是近来在花旗国十分流行的肚皮舞。
据说,肚皮舞源自中东地区,最早是作为一种宗教仪式,叙述有关大自然和人类繁衍的循环不息,庆祝妇女多产,以及颂扬生命的神秘。
肚皮舞是以腹部的摇摆为主要动作,并且要求光着双脚,为着保持和土地的联系。
有一种说法认为,肚皮舞是源自古埃及人对生育女神的崇拜。
相传有一位身材绝佳的妙龄女子,婚后不能生育,来到神庙祈祷。她在神像前投足、扭腰、摆臀,好似舞蹈,祈求生育之神,能圆她的美梦。
她那婀娜多姿的优美舞蹈,使在场的祭司们为之倾倒,即刻禀报了法老。
后来,更是将她的舞蹈作为祭司舞蹈,从古埃及文物的壁画中可以找到佐证。
只不过,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版本。
据说,有个怀孕待产的母亲,为着能顺利分娩,接受姐姐的建议,学蛇之曲线摆动,摇摆自己的身体,重点集中在腹部。
她快速摆荡整个身子,呈波浪起伏状,跟随音乐的节拍,显得轻松自然,果真顺利产子。于是蔚为风气,逐渐演变成娱乐的肚皮舞,令人匪夷所思。
那时的肚皮舞,仅仅是娱乐,谈不上是完美的艺术表演。
如今的肚皮舞,随着变化万千的快速节奏,摆动腹部,使劲的舞动臂部和胸部。这些动作,成为肚皮舞牢不可破的传统舞技。
肚皮舞必须在平滑的地板,赤着双足,配合音乐,以极快速的错综复杂的感性肢体动作,快速的舞动,一如花旗国的狐步舞。
那交叉摇摆的舞姿,时而优雅,时而感性,时而酷傲,时而神秘,妩媚娇柔,令人目不暇接。
经过数千年的演绎,肚皮舞已经变成女人们的秘密武器:她们对自己的身体很自信,感觉自己很美丽,于是随着音乐的节奏,像流水,像波浪,像燃烧的火焰,舞动着自己的身体,自由的用身体表达自我。她们把双臂想像成天使的翅膀,头部如蛇舞,性感的摇动着臀部和身体,既十分诱人,又十分挑逗。
此时在广场舞动的数十个女子,以精灵族美女和狼人族美女为主,勾魂夺魄,令人难以把持。
那些狼人族的高层,尤其是比较年轻的,早已蠢蠢欲动,想着宴会一结束,立即带几个回去,好好的风流一番。如果不是要陪着晴朗,恐怕他们早已狂奔出去。
这些美女是哪里来的?怎么以前没见过?真是太销魂了!
晴朗环视众人,朗声笑道:“一起出去玩吧,可以更尽兴。”便踩着狐步,轻快的扭着出去,搂着一个狼人族美女,左手按在她的腰间,随着她舞动起来。
那些饥渴的家伙,自然是求之不得,立即嗷嗷叫着,飞扑出去,各搂着一个女子,就要狂吻。
美女少而色狼多,有些家伙来迟一步,抢不到舞伴,便将那些比自己弱的同伴推开。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整个广场已经乱成一团,丑态百出。
就在此时,狼人族的首领马克,高举着右手,冷声道:“给我杀!”
数十个美女,身上突然冒出一件铠甲,闪着白银光泽,将其护住。
然后,她们迅速拿出一件高阶法宝,将围着自己的那些色狼,迅速灭掉。
片刻之间,上百个狼人族的高层,便已倒在血泊之中,根本来不及反抗。
晴朗放出三昧真火,先将那些尸体炼化,然后把那些美女送进锦绣珠中。她们都是浩然宗的成员,穿着白银圣衣,又带有高阶法宝,要灭掉那些色狼,自然是易如反掌。
碧血城早就应该换一批高层。当然喽,马克的那些心腹,统统不在现场。
狼人族的隐患已经清除,晴朗在碧血城住了一晚,便告辞而去,赶往波斯国。
至于罗密欧和朱丽叶何时结婚,在哪里举行婚礼,那是狼人族和血族的事,晴朗不适宜插手。
况且,晴朗赶去波斯国,一是夺得明教的圣火令,二是必须帮小昭解开心结。
波斯国是以波斯人为中心形成的帝国。统治这个帝国的,是阿契美尼斯家族,因此波斯国亦称阿契美尼德帝国。
关于阿契美尼斯的传说,富有传奇色彩。他们称阿契美尼斯所在的部落,为帕萨尔加德,并且说阿契美尼斯是“由一只鹰抚养长大的”。
希腊神话中波斯人的祖先珀耳塞斯,是希腊英雄珀耳修斯和埃塞俄比亚公主安德洛墨达之子。据说,珀耳塞斯就是阿契美尼斯的祖先。
波斯国目前的统治者,是大流士大帝。据说,他先是杀死岳父居鲁士大帝的次子巴尔迪亚,后来成为了波斯皇帝,因此他需要证明自己的皇位合法。
大流士宣称自己是阿契美尼斯的子孙,而且他能够做到这一点。很多人认为,阿契美尼斯其实是大流士大帝编造出来的。
不过,一篇帕萨尔加德的铭文显示,居鲁士大帝也宣称自己是阿契美尼斯的后代。
无论如何,阿契美尼德王朝,从大流士大帝开始,追尊阿契美尼斯,并把他塑造为王朝的创始人,尽管关于他的生平和事迹很少被提及。
波斯帝国中,有一个叫贝希斯敦的小村庄,在村旁的悬崖峭壁上,刻着大流士大帝的丰功伟绩,尤其是他镇压叛军的经过,以扬名后世。
贝希斯敦摩崖石刻铭文,是楔形文字。而石刻浮雕上的主角,自然是洋洋自得的大流士大帝。
只见他倚弓而立,身罩披肩,气势轩昂,圆睁双目,注视前方。他左脚踏着倒在地上的降王高墨达,右手指向波斯人崇拜的光明与幸福之神阿胡拉。
他的背后,是两名身背箭袋、手握长矛的贵族。八名降将被绳索绑缚着脖颈,俯伏在大流士的脚下。这些叛乱首领被雕刻得很矮小,与高大伟岸的大流士形成鲜明对比。
文字中提到,当年波斯皇帝冈比西斯二世,率大军远征埃及。有一个名叫高墨达的僧侣,乘机冒充被冈比西斯处死的皇弟巴尔迪亚,在波斯各地发动叛乱。
叛乱持续了半年之久,皇帝冈比西斯,在从埃及返回波斯的途中,突然病死。
高墨达便以巴尔迪亚的名义,名正言顺的当上皇帝,却从不召见大臣,每天深居简出。这可不像一个皇帝的所为,大臣们疑窦重重,一时之间,流言四起。
有人说,这个巴尔迪亚,其实是拜火教僧侣高墨达,但苦于拿不出确凿证据。
后来,冈比西斯的一位王妃,发现新皇帝没有耳朵,便将这事告诉了父亲欧塔涅斯。
欧塔涅斯马上断定,新皇帝不是巴尔迪亚,而是僧侣高墨达。因为在居鲁士当皇帝时,这个高墨达因为过失,而被居鲁士下令割去双耳。
欧塔涅斯马上把真相告诉了另外的六名波斯贵族,其中包括后来的皇帝大流士一世。
他们决定发动一次政变,杀死高墨达,夺回政权。后来他们成功了,却围绕着谁最有资格当皇帝这个问题,而争执不休。一时间,波斯贵族群龙无首。
稍后,欧塔涅斯退出,但剩下的六人依然互不相让。最后他们商定,在第二天早晨,六人骑马在郊外集合,谁的坐骑首先嘶叫,就由谁当皇帝。
大流士让他的马夫使了一个计策,让他的马先叫起来,当上了皇帝。他是一位足智多谋的人物,利用叛军之间缺乏联系的弱点,各个击破,最终平定叛乱。
不过,波斯国的明教,是专门反对大流士政权的组织,自称是冈比西斯和巴尔迪亚的追随者。
明教认为,是某些贵族发动政变,使得冈比西斯含恨身亡。其弟巴尔迪亚夺取王位,继承先兄未竟之业,继续走上加强王权之路,但结局同样悲惨。而大流士等人根本就是弑君篡位者!
小昭的父亲叫巴缔,是大流士大帝的堂弟,在波斯国极有地位。
在京都的城市中心,有一幢极其豪华的别墅,就是巴缔的老巢。
此时已是深夜,晴朗和小昭飘浮在别墅上空,观察里面的情形。
小昭的母亲叫梦萝,是华夏国的一个青楼女子,当年艳名四播。
巴缔是波斯国的贵族,到华夏国公干,认识了花魁梦萝。两人都是一见钟情,迅速堕入爱河。
巴缔在外面买了一套房子,将梦萝赎出来,一起度过三个多月的甜蜜生活。
后来,巴缔不得不返回波斯国,而梦萝也怀孕了。
梦萝生下小昭之后,只是偶尔去青楼探望一下以前的妈咪和姐妹,却不再从事那种皮肉生意。积蓄用光了,她便在坊市卖豆腐,独力养活小昭。
小昭长到十四岁,便跟着母亲梦萝,去波斯国找父亲巴缔。可没想到,千辛万苦才找到巴缔,却被泼辣的大婆赶了出来,不得不沿街乞讨,好赚点路费回国。
小昭的体质十分特殊,是天生的圣火体,能储藏一切火焰,并且可以将其提纯,炼化出精华。
不久,小昭的特殊体质,便引起某些有心人的注意,派人来追捕她。
因为,如果有人欺负她的母亲,她就会很气愤,竟然浑身冒出火焰。
如此一来,又怎么会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两人好不容易才逃到星辰雾海,梦萝为着不拖累小昭,竟然投海自尽了。
如果不是东方不败碰巧路过,恐怕小昭已经被捉回去,受尽非人的折磨。

第138章

小昭跟随晴朗这么多年,一直很乖巧,埋头修炼,也不怎么提以前的事。只不过,有些事憋在心里,只会更难受。因此,晴朗决定帮她解开这个心结。
晴朗微笑道:“你考虑得怎样了?要不要灭掉他们?”
小昭摇摇头,默然许久,轻声道:“他们……他们都老了……”
晴朗点点头,叹息一声,微笑道:“是啊,巴缔和那个大婆,都老了。就算你不杀死他们,这两个家伙也没几年好活了。”
小昭抬头望着天空,抹去眼角的泪痕,声音沙哑:“我们……我们走吧!”
晴朗淡声道:“就这么走了?你甘心么?他们确实快死了,你却有无尽的生命。如果你不解开自己的心结,日后的修真之路会很难走。”
掏出十颗长生丹,递给小昭,又道:“要么你就灭掉他们,要么你就把这些灵丹给巴缔,可以让他多活一百岁。去吧,你只能选一样。”
小昭攥着十颗长生丹,身子颤抖得越发厉害,仿佛风中的柳絮。许久,她才潜入别墅,遁入阴影中。约莫过去半个小时,她才飞出来,双眼通红。
晴朗轻拍她的左肩,微笑道:“我们走吧。”
小昭与他并肩齐飞,轻声道:“你就不问一下,我做了什么?”
晴朗淡然笑道:“你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的。如果你不想说,我也不会问。”
小昭轻叹一声:“我……我和那个人,以后再没任何瓜葛。我没现身见他,只是把长生丹放在他的床边,留了一张纸条。如果他肯信我,自然会服用;如果他不敢信,也无所谓。”
晴朗笑道:“既然这是你的选择,不管怎样,我都会支持你。”
小昭凝望着他,眼里有泪光,轻声道:“谢谢你,朗哥。”
晴朗紧搂着她,笑道:“你是我的女人,我对你好,这是天经地义的。”
瞧见四周的云彩,忽然心里一动,笑嘻嘻的道:“不如,我们现在就爽一下,如何?”
小昭脸上一红,瞧见他炽热的目光,不禁心里发毛,轻轻低下头,捏着衣角,甚是惹人怜爱。
晴朗越看越喜欢,立即祭出一面血玉蛛丝网,形成一个巨大的罩子,将自己和小昭包在里面,就在罩子中恩爱起来。那些云彩承托着罩子,也是一弹一弹的,仿佛在为两人欢喜……
明教的总坛,就设在小村庄贝希斯敦的附近,距离贝希斯敦摩崖石刻铭文并不远。
经常来这里参观的人,实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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