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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杀人事件(菲洛·凡斯探案系列)-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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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很聪明——她是个有大脑的女人,”他想了想说,“她比希兹还聪明,马上就知道史基没罪。虽然她把那位无辜的汤尼描述得那么粗鄙,但却是那样的正确——真的很传神!你当然也发现到,她是那样地信任我。很感人,不是吗?……这是个棘手问题,范,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抽着烟,好一阵子没再说话。
“曼尼克斯……他怎么会在这时候冒出来,而且还要爱丽丝闭嘴,不要插手这件事?为什么呢?也许他的理由是真的,谁晓得呢?——另外,他和这位金发新欢,真的从十点半到隔日凌晨都一直在一起吗?嗯,天知道。那个讨论新剧演出的理由也有点奇怪。……接着是克莱佛。他打电话过去时离午夜只差十分钟,但是在高速行进的车子上他如何打电话呢?不可能。或许他真的想要和他那女人聚聚,但为什么要弄个不在场证明出来呢?害怕?也许吧!但是为什么要如此迂回呢?——为什么他不直接打电话给她呢?呃,或许他打过!有人的确在那晚十一点四十分的时候打电话给她,我们必须调查这件事,范。……对,他可能打过电话给她,是一个男人接的电话——那男人又会是谁?——所以他才求助于爱丽丝,的确相当合理。无论如何,他当时不在波顿。——可怜的马克汉,如果让他发现这件事,不知道会有多么沮丧。……但真正让我担心的是林格斯特医师。这醋劲很重的疯子和安柏洛斯的性格完全符合,是那种控制不住自己的人。他那父爱云云的说词只是在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没想到林格斯特医师竟然拿枪威胁过她。不,不妙,我有点担心。这种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偏执狂,有被迫害妄想症,绝对敢真的扣下扳机。他大概以为欧黛尔和老爹——或是欧黛尔和史帕斯伍德——正在合谋陷害他或嘲笑他。这种人最难捉摸,他们城府很深,而且很危险。聪明的爱丽丝看穿他,警告金丝雀要提防他。……总之,这是非常可怕的纠缠。无论如何,我觉得精神好多了,事情有了眉目——虽然我还没办法理清头绪。真是恼煞人也!”
马克汉已经在银行家俱乐部等我们了,他没好气地和凡斯打着招呼。
“到底什么鸟事那么重要?”
“稍安勿躁,”凡斯倒是笑逐颜开地回应马克汉。“你的猎物史基还好吧?”
“除了加入‘基督教奉献团’,到目前为止他乖得很。”
“就快到星期天了,他将会有时间……所以你才不高兴,是不是?”
“我放下手上另一件重要的事,并不是来向你报告我高不高兴的!”
“根本不需要报告,你的不高兴全写在脸上。……高兴点,我给你带来一些线索让你琢磨琢磨。”
“他妈的!我现在已经有一大堆想不完的事情了。”
“喂,来点奶油蛋卷。”凡斯没征询我们的意见,就直接点了午餐。“现在来谈谈我的发现。首先,克莱佛老爹星期一晚上并不在波顿,当时他就在我们这个罪恶之都的某个地方,打算安排一个午夜聚会。”
“好啊,”马克汉讽刺地说,“真是受益匪浅,这么说来,在往贺伯冈路上的是他的分身!”
“随便你怎么说,克莱佛星期一晚上人的确在纽约。”
“超速罚单的事怎么解释?”
“靠你来解释了。但是如果你采纳我建议的话,就派人去把那位交通警察找来,让他指认一下老爹;如果他说克莱佛就是他开罚单的那个人,我会很识趣地在你面前自动消失。”
“好!这倒值得一试。今天下午我会把那位交警带到史杜文生俱乐部,让他指认克莱佛。……还有什么惊人的内幕?”
“曼尼克斯值得调查。”
马克汉放下他的刀叉,往后靠在椅子上。
“我被打败了!这还用你说,要是有不利于他的证据,他早就被逮捕了。……凡斯老友,可以拜托你恢复正常吗?”
“还有,林格斯特医师疯狂迷恋着金丝雀,而且嫉妒心重到让你无法想像。前一阵子他还拿枪威胁她,最后在他自己身上开了一枪。”
“这还像话,”马克汉坐直了,“你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的?”
“呃,这是我的秘密。”
马克汉觉得有点烦。
“干嘛那么神秘?”
“没办法,我向对方保证过。而我是那种遵守承诺的人。”他说得轻松,但马克汉太了解他,因此并没有追问下去。
我们回到马克汉办公室后不到五分钟,希兹也进来了。
“在曼尼克斯身上又有新的线索了,长官,可能得把它加进我昨天送来的报告中。波克找到一张他的照片,并且拿着它给欧黛尔公寓大楼的两名接线生指认。他们两人都认得照片里的人。他来过这里七次,不过找的人并不是金丝雀,而是住在二号公寓的女人。她的名字叫芙丽斯比,曾经当过曼尼克斯毛皮大衣的模特儿。过去半年他来看过她好几次,也带她出去过一两次,不过,他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来找她了。你觉得这线索有没有帮助?”
“难说,”马克汉向凡斯露出要追问什么的表情,“不过谢谢你提供的消息,警官。”
“顺便一提,”凡斯语调优美地说,希兹警官这时候已经离开了马克汉的办公室,“我觉得自己现在正常得很。”
“好极了。不过,我也不能因为某人去找过他的毛皮大衣模特儿,就告人家谋杀吧?”
“你太心急了,为什么要指控他谋杀?”凡斯站起身打了个呵欠。“嘿,范,我下午想去大都会博物馆看看古埃及裴纳墓碑,你要一道去吗?”走到门口他停下脚步,“马克汉,那位开罚单的波顿交警找来了吗?”
马克汉按铃叫史怀克进来。
“我马上来查查看。如果方便,大概五点左右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来。到时候我会让那位警察留在那里,克莱佛也会在晚餐前过来。”
那天下午当凡斯和我来到史杜文生俱乐部时,马克汉面对着圆形大厅的大门,早已在聊天室里等候。他身边则是坐了一名高大粗犷、古铜色皮肤、年约四十岁的男人,他显得拘谨而紧张。
“费普斯交通警官刚刚从波顿过来,”马克汉边说边介绍。“克莱佛随时都会到,我们和他约五点半在这里碰头。”
凡斯拉过一张椅子。
“我倒真希望他能准时!”
“我也是,”马克汉说,“接下来看你的了。”
“我们已经失掉了先机,我们的希望渺茫得可怜。”凡斯喃喃地说。
不到十分钟,克莱佛从街上进入了圆形大厅,在柜台旁停下脚步,然后信步朝马克汉指定的地点走来,并走到我们身边向我们打了招呼。马克汉再问了他一会儿问题后,克莱佛就离开了。
“他是你开罚单的那个人吗,警官?”马克汉转过身问费普斯。
费普斯显得很为难。
“有点像他,长官。只是一点点,但不是他。”他摇着头。“不是,长官,不是他。被我开罚单的家伙比这位先生要胖一些,而且没他高。”
“你确定?”
“是的,长官,我很确定。被我开罚单的家伙当时想跟我理论,后来还试图用五块钱收买我,我便用灯照着他。”
费普斯拿了一笔不少的小费离开了。
“唉!”凡斯叹了一口气,“看样子我不用自动消失了。这结果令人难过,但还是得面对。……我说,马克汉,克莱佛的弟弟长什么样?”
“就是他说的那个样子,”马克汉点着头。“我见过他的弟弟,比较矮也比较胖。……这件事真是叫我难以理解。我要去问问克莱佛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刚起身凡斯就硬把他拉回他的位子。
“别急,学着耐住性子,克莱佛跑不掉的。而且还有一两件事急需理清。曼尼克斯和林格斯特仍然让我好奇。”
马克汉坐回椅子上。
“曼尼克斯和林格斯特现在都不在这里,克莱佛也离开了。我要知道为什么克莱佛对我说谎。”
“我可以告诉你,”凡斯说,“答案很简单:他要你以为星期一午夜时他人在纽泽西。”
“这还用你说!但是,我希望你不会真的认为克莱佛犯下这件案子。他可能知道一些内情,不过我真的无法想像他会杀人。”
“为什么?”
“他不是那种人。即使有证据对他不利,也很难让人相信他是凶手。”
“哦!这是主观判断!你排除克莱佛涉案的可能,因为你认为他的本性和杀人这档事连不到一块儿。这岂不是危险的假设?或者是一种形而上不具体的推断?……我不完全认同你的说法,那赌徒绝对有犯罪的可能。不过,理论本身我完全同意。马克汉,你自己把主观意识加在这样无知的暗示上,却认为我那会让案子有进一步发展的推论荒诞无稽。前后一致或许真的是小小心灵中的妖怪,但它仍然是无价之宝。……要不要去喝杯茶?”
我们走进棕榈厅,选了张靠近入口的桌子坐了下来。凡斯点了乌龙茶,马克汉和我则点了咖啡。一组非常棒的四人管弦乐团正在演奏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而我们则是全身放松地坐在舒适的椅子上,不发一语。马克汉一脸疲惫,没什么精神,而凡斯则是专注思考星期二早上以来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问题。我以前从来没见他想事情想得如此出神过。
我们坐在那里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史帕斯伍德走了过来。他停下来和我们打招呼,马克汉邀他坐下。他看起来也是相当沮丧,眼光中透露着焦虑不安。
“我几乎不太敢问你,马克汉先生,”他点了一杯姜汁汽水后怯生生地说,“我会不会被传去当目击证人?”
“跟我上次同你说的一样,”马克汉回答,“事实上,这段期间来状况没什么改变。”
“你监视的那个人现在情况如何?”
“仍在监视中,但是没有任何逮捕行动。无论如何,我们希望不久就能有所突破。”
“你还是要我留在纽约?”
“如果你可以打理自己一切的话——我想是的。”
史帕斯伍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开口了:“我不想逃避任何责任——或许我这么说显得非常自私——但是,无论如何,能不能在那位接线生作证说明欧黛尔小姐曾经求救时,不要把我扯进来?”
“我当然想到过这件事。如果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不让你出庭作证,我保证不会让你曝光。那时我想你也没有必要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但是没有人知道事情会变成怎么样。如果被告辩称关键时间不在场,而那位接线生的证词受到质疑或是不被接受的话,你可能就非得出面不可了。”
史帕斯伍德吸了一口姜汁汽水,他的不安与沮丧似乎稍稍纾解了些。
“谢谢你,马克汉先生,”他抬起头犹豫不决地看着马克汉。“我想你仍然反对我去欧黛尔小姐的公寓。……我知道你觉得我无知而且滥情,但是她在我生命中已经占有重要的位置,我很难把她从我生命中排除。我不指望你会了解——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认为很容易了解,真的,”凡斯脸上露出同情的表情,我从没见他这样过。“你不需要为此道歉。历史和神话里处处可看到和你同样的情感。最能代表你的,当然是和仙女卡吕普索一起住在奥巨吉亚岛上的奥德修斯了。自从红发夜妖莉莉丝设计报复她那容易受别人(译注:此指夏娃)影响的亚当以来,那媚惑人的柔软双臂就不断如蛇般缠绕在男人的颈间。我们全都是那淫乱男子的后代子孙。”
史帕斯伍德微笑着。
“至少你提供了我一些背景。”他说着转向马克汉,“欧黛尔小姐的身后遗物要如何处理——她的家具等等?”
“希兹警官听她住在西雅图的一位姨妈说,”马克汉告诉他,“她将前来纽约,我想应该是来处理她的遗物。”
“每样东西将原封不动保留到那时候?”
“如果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时间可能还要长些。无论如何,至少要等她姨妈来了再说。”
“那里有一两件小东西我想要留作纪念。”史帕斯伍德说着脸红了起来。
在随便聊了几分钟后,他起身告诉我们他还有个约会,然后向我们道别。
“我希望能把他的名字从这命案中消除掉。”在他离开后马克汉这么表示。
“的确,他的处境让人同情,”凡斯附和马克汉,“发生这样的事总是让人感到悲伤,然而坏人最后一定会有报应的。”
“在这种情况下,机会最后一定是站在正义的这一边。如果星期一晚上他没选择去冬园,他此刻应该正和家人团聚在一起,也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的麻烦了。”
“看来真是这样,”凡斯看了看他的表,“你提到冬园倒是提醒了我。你介意我们提早吃晚餐吗?今晚我有事,要去看《丑闻》。”
我和马克汉讶异地看着他,好像看到他神智失常一样。
“别那么惊讶,马克汉。为什么我不能有这样的兴致?对了,我希望明天一块儿吃午餐时能带给你好消息。”

第18章 陷阱
九月十四日,星期五,中午
第二天凡斯睡到很晚才起床。前一晚我陪他去看了《丑闻》这出舞台剧,简直无法想像他究竟打着什么主意,要去看这出我知道他根本不喜欢的表演。中午他叫司机备好车,载我们到贝拉田旅馆。
“我们要再去拜访一次那位迷人的爱丽丝,”他说,“我想带束花去,但是我怕亲爱的曼尼克斯会过度反应,质问她花的来处。”
拉佛司小姐沮丧怨恨地出来接待我们。
“我就知道会这样!”她点着头冷笑,一副好像知道什么事的样子。“我猜你是来告诉我警方即使没有你的协助,也已经发现我的事了。”她的轻蔑态度几乎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你告诉他们的吗?……你可真是个绅士啊!——不过是我自己笨,怨不得人。”
凡斯动也不动地听她抱怨完,然后才亲切愉快地向她弯腰致意。
“哎呀,我只是经过这里顺便过来向你致意,同时告诉你警方已经提出对欧黛尔小姐熟识朋友的调查报告,而你的名字并不在其中。昨天你似乎为这件事有点担心,因此我想如果告诉你调查报告的事,也许可以让你安心。”
她的警戒状态终于解除。
“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的老天!我不知道如果路易发现我那么多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我肯定他不会知道,除非你自己告诉他。……现在可不可以请我进去坐一会儿?”
“当然,真是对不起。我正在喝咖啡,请进来一起享用。”她按服务铃又点了两杯咖啡。
凡斯不到半个小时前才喝过两杯咖啡,我很讶异他对这种难喝的旅馆咖啡也有兴趣。
“我拖到昨晚才去看了《丑闻》,”他以一种随便闲聊的态度说着,“这出讽刺喜剧首演的时候我错过了。——你为什么也拖到那么晚才去看?”
“我一直都很忙,”她说,“我在彩排《两个皇后》这出舞台剧;不过这出剧延期推出了,路易一直订不到他要的剧院。”
“你喜欢讽刺喜剧吗?”凡斯问她。“我想,对主角来说,讽刺喜剧的挑战性要比一般音乐喜剧来得高些。”
“的确,”拉佛司小姐的口吻非常专业。“讽刺喜剧非常不好拿捏,演员会迷失在其中,有天分的演员也得不到真正的发挥空间。它们让人透不过气来,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
“可以想像,”凡斯勇敢地啜了口咖啡。“不过,《丑闻》里面有几个角色你一定能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些角色好像是特别为你设计的一样。我当时一直幻想是你在演这些角色,而且——你知道吗?——这种幻想让我没法好好欣赏演出那个角色的女孩表演。”
“你太抬举我了,凡斯先生。不过,我真的有副好嗓子,对此我也下过很多功夫,而我的舞蹈则是师承马可夫教授。”
“真的!”(我确定凡斯从没听过这号人物,但是他的惊叹声仿佛意味着,他认为马可夫教授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芭蕾舞大师。)“那么你真的应该在《丑闻》里担纲演出。印象中那名女子的歌声毫无感情,舞蹈也非常不纯熟。除此以外,她的个人特质和魅力简直无法和你相比。……老实说,这个星期一晚上你是不是有点想演唱《中国摇篮曲》?”
“哦,我不知道,”拉佛司小姐谨慎地应对着,“他们把灯光打得很低,而且我穿粉红色戏服并不好看。不过那些戏服都很可爱,对不对?”
“穿在你身上的话会更可爱。……你偏爱什么颜色?”
“我喜欢淡紫色,”她很认真地告诉凡斯。“虽然我穿蓝绿色也不难看,不过有位艺术家曾经对我说我应该多穿白色。他想要为我画幅画,但是和我正在交往的那位绅士不喜欢他。”
凡斯仔细端详着她。
“我觉得你那位艺术家朋友的看法是对的。而且,知道吗?《丑闻》中圣默立兹那场戏就非常适合你。那位个子不大的黑发美人,一身雪白唱着《雪之歌》,真是可爱迷人。不过说真的,她应该留着一头金黄色的头发。黑美人属于南方,她让我觉得如同身处隆冬时节,缺少了火花和生命力的瑞士度假胜地。你就可以弥补这样的缺憾。”
“的确,我想我喜欢这个角色远胜于唱《中国摇篮曲》的角色。雪白狐狸毛也是我最喜欢的毛皮。但是,即使如此,在讽刺喜剧中,你一扮演戏里的角色,现实人生中你自己的角色就不再存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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