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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我叔叔很厉害的,赶跑这几个人简简单单,一切在我掌握之中。”
他看了看身后,对老铜头道:“你们向左走,我来引开那几个瓜。”老铜头皱眉道:“小侠一定要小心呀,那些人看起来不好对付。”
小男孩瞪了他一眼道:“一般人当然对付不了他们了,但本少爷还怕了不成?”他一把脱下老铜头的棉袄,低声道:“棉袄借我一用。”
老铜头连忙点头道:“任凭小侠处置。但是,不知小侠高姓大名,小人日后一定多多弹唱大侠的事迹。”
小男孩摸了摸下巴,仿佛那里已经长出了他现在没有的东西,点头道:“好,我的名字你们一定要好好记住,因为我以后一定会很有名气的,”他摇头晃脑道:“我叫雷霆,九天之上的雷霆,雷霆闪电的雷霆!”
雷霆一溜烟地跑去引开追捕,老铜头还留在原地,他看着雷霆远去的身影,苦笑道:“他还真是姓雷的,做事和他父亲一样冲动,一样不经过大脑。”
小女孩奇道:“爷爷你认识那个傻瓜?”
老铜头点头:“刚开始我还不认识,但他身边那人,你应该听过。”女孩睁大眼睛道:“独臂冰刀,雷逸峰?”老铜头笑道:“何况,他又姓雷,看来应该是雷奇峰留下来的小兔崽子。嘿嘿,雷逸峰这小子,每天被人追捕,还这么不知收敛。”小女孩瞪了他一眼道:“那么重要的棉袄被他拿走了,你一点也不着急?”
老铜头抱起小女孩,轻轻一跃,飞上房顶,远远地尾随着雷霆,他一副老弱样子,居然轻功一流。他笑道:“我们这就尾随那小子,看看他怎么诱敌,顺便教训那几个傻瓜,再把棉袄拿回来。”
小女孩皱眉道:“宋长风和他的两个傻瓜手下,这已经是我们这几天遇到的第三批阻挠了,爷爷,大金国对那个女人,可关照得紧啊。”她人小鬼大,居然还说得老气横秋。
老铜头皱眉道:“容婕儿是金国不可多得的人才,她这次涉险来到江南,血雨楼那帮人自然看管得周到了。只怕如今临安城中的金国密探,人数已经不少。”
小女孩低声道:“我一直都很奇怪,爷爷,你说容婕儿,她的本事大吗?”
老铜头冷然道:“一个女人,又能大的到哪里去?”那女孩子叹了一口气道:“一个女人能掀起这般波浪,她的武功一定已经好的不得了了,我倒真想亲眼见她一面。”
一个美丽但很冷淡地的声音响起,飘渺飞扬,来自远方的一间房顶,“小姑娘,小姑娘,你这不是见着了么?”
老铜头吃了一惊,突然高高跃起,丁丁丁几声响,方才他们站过的地方已经布满了一排一排的钢针,闪烁着幽青色的妖异光芒。
老铜头轻轻落地,看见了说话的那个女人,披肩长发在风中乱舞,看不清她的面目,只知道她风姿绰约,依旧是那种遗世独立的寂寞。“果然是大漠容家的人,轻功卓绝,落地无声。”
女人根本没有听他说话,她的神情仿佛很疲倦,像是在逃避什么,又像是在期待什么,“战火雷,苗疆一役,你逃出生天,如今,是时候了结你我的仇怨了吧。”
老铜头的眼睛眯起来,二胡在手,他轻轻一震,二胡外面的木头剥落,露出其本来的面目,这二胡,竟然是一把铁锤。
秋风又刮起,吹动容婕儿的长发,吹得战火雷眯起眼睛。
开战!
宋长风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他开始觉得自己太背运,怎么摊上这么没用的手下。他更生自己的气,一个老头两个小孩,我还抓不住我。
但他的运气马上变好了。
他追到一个染坊,一个被废弃的染坊,大大的院子里,只有几个大染缸,还吊着许多布条,几根竹子架成一座竹楼。宋长风看见,竹楼一角,露出半截棉袄。
老人和孩子而已,宋长风心想。他飞身而上,蛇信化为两丈,朝棉袄刺去。
枪未及棉袄,宋长风就发觉不对劲。穿棉袄的居然是一个小孩,而且小孩还笑的看着自己,他的眼光就像渔夫在看一条上了钩的鱼。
鱼儿已经上钩。
宋长风身在半空,楼顶一个染缸就倒了,绿色的染液一泻千里,朝宋大官人崭新美丽的袍子洒过去。宋长风冷冷一哼,蛇信化作九结鞭,钩住棉袄旁的一根竹子,轻飘飘荡开,躲开了染液的洗礼。
可惜这根竹子居然也做了手脚,荡到半空,邦的一声,竹子居然又破了。宋长风只有狠狠的被摔向地上。宋长风武功当真了得,仍能镇静。他在半空中稳住身形,稳稳地落地。
双脚还未及地,头上已有一缸蓝色染液以银河下九天之势淋下来。宋长风大惊之下,连忙后退数步,只觉脚下一滑,整个人几乎摔到身后的染缸内。靠,原来地上也做了手脚。宋长风险险站定,又一个染缸飞到自己眼前。雷霆计算好了时间,这个染缸来得太及时了。宋长风想都来不及想,蛇信急忙挥出,乓的一声,染缸被击的粉碎,但缸中鲜红色的染液却在他身上吻个遍。
宋长风气急败坏,擦去眼前的红色染液,自己在大金国罕逢对手,到了这儿却被老头小孩玩弄一番!尚在愤愤之中,一根竹棒已经向自己头顶砸下来。
雷霆已经十三岁了,十三年来,他东奔西走逃避丐帮的追击,并没有多少时候能好好练武,但十三年的逃亡,使得他有不凡的力量和判断。所以他可以判断出宋长风的动作,进而耍弄他。他甚至相信自己可以一棒把宋长风打晕。
但他错了,宋长风是金国一流高手。一流高手的意思,就是他可能因为轻敌而被一个小孩耍弄,但他绝对不会被一个小孩打倒。
蛇信舞动,宋长风一声大喝,竹棒顿时粉碎,,雷霆被震飞出去。雷霆双手还在发麻,蛇信又毒蛇一般地向胸口咬下去!
十三年前,雷逸峰受伤断臂,武功大大退步。十三年来,东奔西走,雷逸峰的冰刀传说,是否会只是昙花一现?
当然不会!雷家人从来都不会认命!
十三年的亡命天涯,雷逸峰武功不减反增,冰刀一改过去的华而不实,变得更快更准更冷,刀法也变得奇诡难测。地瓜和笨瓜在冰刀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狼牙棒挥出,被冰刀削去十几根银刺。地瓜手持一对峨嵋刺,滚到雷逸峰脚边,专攻他左侧身躯。雷逸峰左臂已失,左侧力量相对较弱。
但就是弱,还未弱到地瓜攻得进的地步。雷逸峰左袖一挥,蕴涵内力的衣袖直砸地瓜天灵盖。地瓜大惊之下,急忙滚过,眼前一亮,手中峨嵋刺已经被削断。地瓜连退数步,扔去峨嵋刺,又从怀中取出一条长鞭来。他地瓜善于近身攻击,但长鞭居然也不弱。手腕一抖,长鞭如灵蛇出洞般向雷逸峰攻来。
雷逸峰冷冷道:“算你倒霉,居然敢在我面前使长鞭。”他断臂是受练山东长鞭所累,故雷逸峰向来对姓练的和使长鞭的都没什么好感。刀锋轻灵,一刀连着一刀,连环而来,顷刻间便逼得地瓜手忙脚乱,节节败退。他连连怪叫道:“笨瓜,还不快点帮忙!”笨瓜却大骂道:“断了胳膊的,能不能慢点,老子就是打不着,慢点!”
地瓜怪叫一声,双臂中刀,鲜血长流。他跳上半空,低啸一声。笨瓜似乎知道什么,连忙远远的退开。地瓜的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金属制成的小筒。彭的一声,筒中飞出千万细针,闪着青色光芒,笼罩雷逸峰全身。当真是上天下地无门,东南西北封死。
明明是无处不在的暗器,可惜雷逸峰偏偏就不怕这些东西,冰刀挥动,这些钢针从他身旁滑过,却没有在他身上做一刻的停留。
很久以后地瓜回忆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总是说,“仿佛是那一刻,那个人突然就不见了,然而他明明就在那里,就在我们眼前,就好像···就好像他忽然间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或者说,就好像,他与这个世界,已经完全的隔离开了。”
能与这个世界完全割裂的人,是否一定是一个极度孤独的人,极度伤心的人?
“封天锁地针”全数落空,地瓜简直是完全的惊呆了,呆得雷逸峰一脚踢过来也忘了招架。
这一脚好像还不轻,而且地瓜也被踢得晕了过去。
雷逸峰转过头来,目光如冰,盯着惊惶失措的笨瓜。
蛇信竟然没有刺死雷霆!
枪未及雷霆,枪头忽然变了方向。一颗石子挟着流星一般的力量,撞上了枪头。
宋长风心头骇然,本来自己并未使上十成力道握枪,但仅仅使用一块石头就撞开蛇信,功力之强,生平罕见。此人出手伤己,难道就身在左近?自己竟然一丝一毫都没有察觉?
宋长风向石子飞来的方向大吼道:“何方高人在此?在下穿云枪宋长风有礼。”
四周一片寂静,附近市民都吓得躲起来了,哪里有回音?宋长风心道此地不可久留,马上问出战火雷的下落就走。他回过头来,看着雷霆。
一股凉意从脊梁上爬到了后脑,宋长风四肢几乎僵硬。
他回头的确看见雷霆,雷霆并不足以使宋长风害怕,但不仅是雷霆。雷霆身旁,竟还有一个人!一个三十出头,背负长剑的男人,一个在自己眼皮底下仍能来无影去无踪的人。
江湖卷 4 凤凰
四凤凰
凤凰。
凤凰;那是传说中不死的神鸟。有贵族的修养,有王者的气派,有诗人的韵质。在楚国人的神话中,他们祖先祝融的图腾就是一只凤凰,有人说,凤凰有着九条彩色缤纷的尾巴,有人说,凤凰是永生的精灵,垂暮之年,它们会在火焰之中涅槃。
但如果你问江湖人这个问题,他们会很珍重地告诉你,“凤凰”其实是一把剑,一柄传说中最为锋利的剑,有时候,你宁可去招惹雷奇峰的虎牙,甚至猿百炼的天锤,也千万不要取碰这把出鞘见血的长刃。
凤凰当然有他的主人,宝剑配英雄,天下最锋利的宝剑,当然属于剑客中的皇者,传说中的“剑帝”。
其实剑帝很年轻,非常年轻,公元1138年他出道时才不过十六岁,但凭着他一身超卓的武功,半年之后便震动武林,甚至成为了“十方武者”之中最为年轻的一个。江南花开的时候,时常都会有人在江岸看见这个雾一般的少年,这个让很多女孩子会在晚上睡不着的少年,总是静静地,带着忧伤地想着他的剑道,他的故事。
少年成名,他应该是春风得意,少年成名,他不该有太多忧愁。
但见过剑帝的人,总觉得他很忧郁,很疲惫。总感到他的眸子里,隐藏着深深的悲伤。是因为他也有自己的伤心往事,还是因为他天生的,那诗人的气质?
雷霆望着这个人,他看不出别人轻功高低,但他也知道这个人武功一定很强,很强,甚至在叔叔之上。
就连样貌,他也不输于叔叔。
他长得比叔叔更像男人,但同样比起天下许多男人更像女人。他的眼睛比起雷逸峰小了一点,鼻子比雷逸峰更高了一点,但他的嘴比雷逸峰还要小,雷霆一直都很讨厌嘴巴很小的男人。
和雷逸峰一样,他的眸子里,也埋藏着淡淡的忧愁。但雷霆却很清楚的感觉他们不是同一类人。雷逸峰像一个狂徒,他却像一个诗人,雷逸峰身上的孤独气息将他与世界仿佛截然分开,而他却将俗世的红尘高高踩在脚下。
宋长风长吸一口气,问道:“尊驾,究竟何方神圣?”
来人淡淡一笑,“原来是穿云枪,怪不得枪法这么好,劲风呼啸的,吵得人睡不着觉。只是你的武功虽高,却缺少高手应有得傲气,居然和一个小孩子过招,丝毫没有自重身份。阁下须知,武艺上的长进,不仅要修身,还需养性,以阁下如今的性子,这几年来,武功没有丝毫长进吧。”他娓娓道来,声音温文,仿佛和宋长风是老朋友一般。
宋长风吃了一惊,此人与自己从未谋面,却说得正中要害。自己这几年习武,总是难有寸进,难道真是修心不足?忍不住拱手道:“宋某见识浅薄,久未在江湖行走,不知阁下高姓大名?”语气中不由得多了几分恭敬。
来人淡淡道:“你看到我的剑,还不知道我是谁吗?”
他的剑缚在身后,宋长风只能看见剑柄以及护手,剑柄细长,刻有奇异的花纹,护手形状奇特,却恍如一只凤凰穿云而过。
宋长风大惊,“你是剑帝!司空飘雪!”
剑帝缓缓道:“剑道无止无尽,何人敢称这个‘帝’字!我这些年来想起当年的体悟,更加觉得武道苍茫,任何人在其面前,不过沧海一粟···”他的话好像还不少,仰视浮云,从容优雅。
司空飘雪盯着宋长风,冷然道:“穿云枪当年也是侠义道中人,十年前你杀了自己的妻子,销声匿迹,天下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十年后,你却在临安街头欺负一个孩子。”他缓缓道:“听说宋先生在金国找到一份差事。”
宋长风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自己在金国为官,是金国血雨楼的一品高手,身份向来保密,司空飘雪如何得知?
司空飘雪冷冷望着他道:“我虽少问江湖,但也最恨卖国贼,宋长风,亮你的枪,凤凰不杀手无寸铁之人。”
宋长风长吸一口气,随即傲然道:“既然碰上你,宋某人认栽,动手何惧之有?只是剑帝既然少问江湖事,请问来临安贵干?”
司空飘雪淡淡道:“告知你也无妨,我来追捕一人,她和你一样,身为汉人,却为金国人卖命,将大宋毒经药理,散布于异族,你该死,她更该死。”
宋长风微一皱眉,问道:“容婕儿?”
司空飘雪终于露出有点吃惊的样子,“你怎么知道?”
宋长风现在的表情就像一个人把一个鸡蛋吞下肚子后,才发现鸡蛋是臭的,十年前那件伤心事之后,他一直都身在金国,从未踏足江南,今日来到临安,正是奉了上命,血雨楼数十弟兄,均潜入临安,要暗中查访、保护容婕儿的安全。
他长叹道:“请剑帝赐教。”
宋长风抢先攻上,他明白剑帝的称号不可能是靠运气得来的,自己要有一条活路,必须占住先机。穿云枪的确有其独到之处,枪法最注重的无非快与准,但蛇信可刚可柔,可长可短,宋长风将鞭与枪,棍与矛合为一炉,的确已经超越了普通的枪的意境。
可是司空飘雪的武艺却更是超凡入圣。宋长风刺出二十三枪,每一枪都是别出心裁的高招,换成一般的江湖好手早就应付不来,司空飘雪却从容闪避,游刃有余,凤凰还未出鞘。
他闪避的动作很小,枪攻头部,他就摆首,枪刺胸口,他就侧身,枪击下盘,他就移步,他好像懒洋洋地行动,但动作偏偏快的很。他的动作,就像一只凤凰,优雅,敏捷,高贵,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宋长风一咬牙,心知此时不可保留,大喝一声,招数变为暴风骤雨一般,每一招使出,都蕴涵着极大的力道。如此一来,力量增强,速度反而减弱。司空飘雪身法灵动,避开他的攻击更加容易。
司空飘雪淡淡摇头道:“你心浮气躁,便什么都看不清,你刺不中我,是因为你速度不够,而非力量上的劣势,如今舍长取短,在我面前,岂不是更加凶险?”他侃侃而谈,步法一样行云流水,在枪影中随意穿插,仿如闲庭信步一般,宋长风汗如雨下,却连敌人一片衣角都沾不到。
宋长风又是一枪砸来,击得地上尘土飞扬,司空飞雪自然轻易避过。宋长风忽地一错身,他的招法居然又变了。
方才的笨拙一扫而空,宋长风此时的枪是快捷无比。刷刷刷连续五枪,不但快过方才,更是他平生所出,最快的五枪。
司空飘雪仿佛吃了一惊,万没想到宋长风方才迟钝的进攻是诱敌之计,发觉时,已身处宋长风蛇信的天罗地网中。枪法之快,已经超越了宋长风的极限,司空飘雪避无可避。
避不了,但躲避并非他的唯一选择。司空飘雪微微一笑,凤凰出鞘。
宋长风一生识剑无数,但见到凤凰才知何谓好剑。凤凰虽是剑,却只有一刃,剑身呈淡蓝色,闪烁着炫目的光芒,和护手组成一只凤凰。整把剑正如凤凰,高贵,美丽,而且锋芒毕露。
剑一出鞘,司空飘雪似乎变了一个人,不见方才懒散的神情,整个人也和凤凰一样,锋芒毕露,神威难侵。
司空飘雪出了三剑。第一剑,剑走圆弧,以绵长力道封住枪头的动作;第二剑,剑走凝重,以强大力道,重击蛇信,所到之处,正是蛇信力量最弱的“七寸”;第三剑,剑走轻灵,七寸既然受伤,凤凰自然刺向毫不设防的宋长风。剑寒似冰,指在宋长风的咽喉,凝然不动。虽然只是三剑,却包含了公孙氏剑派的“柔”,泰山剑派的“刚”,天山剑派“快”。剑帝的剑,早已达至熔百家之长,冶为一炉的地步。
宋长风长叹一声,扔下蛇信道:“剑帝果然名不虚传。宋长风今日算是开了眼界,死也不冤了。”
司空飘雪摇头道:“你不用难过,能逼得我连用三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