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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血轩辕-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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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众人都没有对他留意,也没有人想得到他居然还有战力。原先站在南宫玉树身边那人,一探腰际,冷汗满脸,自己的长剑为一个囚徒轻易取走,自己居然还懵然不知。

好快的一剑。若在平时,嗜武一生的雷奇峰多半会游斗片刻,多留意他的剑术变化。但如今雷奇峰的心情却恶劣无比,此时面对雷奇峰,任何人都应该想到一句话,“老虎屁股摸不得”。雷奇峰大吼一声,放下雷霆,右拳迎上南宫玉树长剑,战虎的铁拳早已经坚硬得刀枪不入,只听“乒”的一声,南宫玉树手中长剑还没有递到雷奇峰身侧,已经被拳上劲风压得寸寸碎灭。拳风只是前奏,眼前一花,雷奇峰的拳头已经敲在南宫玉树胸口。纵是十大高手中的人物,挨上如此一拳也绝不好受,何况伤重的南宫玉树?

但拳头却偏偏没有将南宫玉树打碎。拳风吹散南宫玉树面前乱发,雷奇峰“呓”的一声,只觉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子眼神像极了某个很熟悉的人,他眉头一皱,拳头上的强大劲力顿时收起的干干净净。众人都是一惊,一拳威力如此强大,已经很是了不起了,而这样的力道居然想放就放,想收就收,那可更加了不起了。众人心中一寒,雷奇峰比想象中的,要更加强。

拳劲收回,但拳风依然狂暴无比,南宫玉树口鼻中迸出鲜血,惨呼一声,上身衣衫四分五裂,露出胸口诡异的痕迹。他的胸口满是伤痕,但在胸膛上却有一道比伤口更可怕更诡异的黑迹,有如一条毒蛇,爬向南宫玉树心脏。如此奇怪的“伤痕”众人从来没有见过,都是一惊。

但他们的惊骇加起来,都无法和完颜纵横相比。完颜纵横看到的是南宫玉树的背后,背后的皮肤苍白,和普通人没有多少不同,但完颜纵横却如遭电亟。

南宫玉树的背后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就是比普通人多了些纹身,纹的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云”字。

云娘的云。

按:东昏王:就是完颜亶了。完颜亮将他杀了之后,不好说自己弑君,便说这个人是东昏王,只是一个王爵了。而且“昏”字其实是很有意义的,小孩子才是“昏”。

家国卷 51   轩辕血

五十一轩辕血

轩辕。轩辕就是黄帝,轩辕就是整个神州的始祖。轩辕黄帝的历史已经成为了神话,轩辕黄帝的时代早已过去。

但永远不会消失的,是轩辕血。轩辕的一代代传人,不管他们是平凡还是伟大,只要他们心中有着那个信念,那沸腾的血脉就永远不会中断。

轩辕傲血。

这个故事,本来就是傲血轩辕的传说。

糊涂来到衡山之颠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九月二十二日的中午。

八月三十日,完颜亮宣布全线南侵,百万大军度过淮河,五路进发。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中,他们以进军的速度占领州城,以旅游的形态战胜对手,女真铁骑军面前,宋军根本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与心态。自从绍兴议和之后,南宋本已腐化的军队以正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加速腐化,边防士卒成走私商人,内地降临大搞红灯,上上下下一片祥和,在敌人面前也是溃败的一日千里。据说如今只需两三骑金国小儿,手挥大旗,便能占山夺城,威风八面。

山河颓废,宇内动摇,这个时候,糊涂怎么还有时间来游山?

糊涂不是来游山的,他只不过是来喝酒而已。衡山很高,通常人们爬山都会很辛苦,所以在山顶会有一座酒店。

爬山之后在酒店休息一下应该很舒服的,酒店的生意应该很不错,“雁断衡阳”本来就是天下一等一的风景。但这个酒店的生意看起来一点都不好,蛛丝缠废垒,死狗卧空壕,就连少林寺的女厕所都比这里看起来要热闹。

这样的地方当然配不上糊涂先生了,但他偏偏进去了。而且还向那一脸横肉的老板点了几两酒。

老板一点都不像老板,老板看见客人的时候都会变得很可爱,但现在的老板居然十分厌烦,他没有打酒,他问道:“你有钱喝酒么?”

糊涂看起来虽然不像很有钱,但绝对不是穷人,他的衣衫都可以抵得上许多银子了,所以他问:“这里有什么酒?”

老板冷冷道:“十万两银子一两的酒。”

好贵的酒!

糊涂居然一点都不吃惊,“一两酒才十万两银子而已?太便宜了吧。”

这回连老板都吃惊了,他皱起眉头问道:“太便宜了?十万两银子的酒还算便宜?”

糊涂摇头道:“十万两银子的酒当然太便宜了?酒是陈的好,二十年陈酿永远比五年陈酿好,四千年的陈酿当然会更好,好得不得了了。”

老板的眼睛眯起,“酒的确是陈的好,但四千多年的酒,想必已经不能喝了。”四千多年,装酒的瓶子都早已腐烂,瓶子里面只怕一滴酒都看不见。

糊涂再次摇头,“这种酒就算是看一看,也远远不止十万两银子。凡夫俗子,又有几个能够亲眼看见轩辕黄帝亲手酿造的美酒?”

老板忽然笑了,现在他笑的样子才真正像一个老板。“好,我现在就上酒!”

糊涂又摇头,“可惜我现在身上又没有带钱,连一两银子都没有。”

老板笑道:“正好,我现在的酒又不要钱了,连一两银子都不要。”

酒是好酒,当然不会真的是酿造了四千年的酒,菜更是好菜,不知道在衡山绝颠是哪里找到这样的食物的。老板的兴致很好,他也破例喝了几杯。

“我从二十岁开始就在这里当老板,我现在已经五十岁了。很少人能够找到这里,其中很少有人是我要等待的。三十年间,我一共等到了五位客人,你是第六位。”

糊涂没有问其它五位是谁,老板不说,他就不问。

老板又问道:“是谁告诉你这条路的?”糊涂没有回答,他举起酒杯,“好香,好香的酒啊。”

老板的眼睛里蕴满了笑意,“原来是那个小丫头,她还好吧?这么多年,她一定已经嫁人了。我真想去看看她。”糊涂看着门外峰峦,问道:“我是第六位客人,第五位,应该就是她的兄长吧。”

老板的笑意凝结了,眼中慢慢露出痛苦的神色,“对,是他,家族中最骄傲的人就是他了,但他这次回来,却很失意,很憔悴。我不知道世上还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如此消沉。”

糊涂没有回答,他又能怎么回答?幸好他不必回答,一声鹰啸,老板站了起来。他点头道:“他们已经收到我刚才发的信号了。是时候了。你该走了。”他伸出手,指向店旁万仞悬崖。

悬崖怎会有路?糊涂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不能犹豫,他面前的人,乃是世上最骄傲家族的一员。他点头,走向悬崖,然后跳下悬崖。轻轻易易就跳下悬崖?糊涂没有这么傻,但他相信这个家族,正如他相信东方苍龙。

又是一声鹰啸,糊涂就坐倒了什么东西上面,一个人忽然飞到糊涂面前向他招手。没有人可以飞,他能飞,只不过是因为他骑着一头鹰,现在糊涂的身下也有这样的一头鹰。

这不应该算是鹰。鹰是天空的霸主,但这种鸟的神态却以俨然是天空皇者,它们有着和鹰一样敏锐的眼睛,一样高傲的鼻子,一样锋利的羽毛,但他们的身体比普通的鹰要大上十几倍,他们的神态比普通的鹰更要骄傲几百倍,展开双翅,可有三丈之长,翱翔天际自由自在。

招手的人驱使着巨鹰飞到糊涂身边。他还是一个孩子,但眼睛却比这只鹰更加骄傲。“朋友来自何方?”

糊涂摸着身下的巨鹰,它的翅膀好像比完全展开的大翼血蝠弓还要广阔,他微笑,“在下糊涂。”

鹰骑士眼睛一亮,“原来是前辈!家主多次提起前辈,前辈请随我来。”他高啸一声,两头巨鹰同声嘶鸣,一齐滑向天际。顿时千仞衡阳飞掠而过,万亩平川浮动眼前。鹰骑士大声道:“前辈此来,莫非是为了家主?”

糊涂点头道:“若不是东方苍龙,我又怎么会胡乱冒犯轩辕黄帝的后人?”他指着身下的巨禽,“这是什么飞禽?”

鹰骑士大笑道:“这就是世上早已绝种了的‘苍鹫’,它是天空的王者,这种鸟一定要在极北的寒冰之地才能够孵化,它们快要逝去的时候,又会飞往寒冷的北方,冲进冰峰的海水中,埋葬骸骨。”他摸着苍鹫的铁背,“他们是最高傲的动物。”

糊涂摇头道:“最高傲的动物?我只知道东方家族的人才是最高傲的生灵。”

鹰骑士大笑,“前辈见笑了。对,真正最高傲的生灵不是苍鹫,而是东方家族的传人,轩辕黄帝的血裔。”他眼中满是向往。

糊涂奇道:“难道你不是东方家的人?”

少年脸上一红,摇头道:“我还不算,我还没有证明自己。但是快了,我快十八岁了,等到我通过了考验,我才能称得上是东方家族的人。”他看着糊涂,糊涂真的糊涂了,于是他解释,“我父亲是东方家族的人,并不代表我也是东方家族的人,我现在只有名,没有姓。每一个人都必须证明自己是东方家的人,不然的话,他们就永远不能拥有‘东方’这个姓。他们没有这个权力。”

糊涂默然,但龙香呢,她不信东方,就是因为她没有通过考验?这种考验又是什么?

天边吹来的寒风刮痛糊涂的眼睛,他们好像正在朝着太阳飞去,平日小小的火球此时看起来威武无比,一声鹰啸,两头苍鹫陡然向下俯冲。鹰骑士大笑道:“前辈坐好!”苍鹫冲向大地,冲向一座山峰。

苍鹫的脑袋想来很硬,但再硬也必不过这漆黑的石头,苍鹫没有撞上石头,因为山峰上面原来还有一个山洞。苍鹫飞进了山洞。

山洞漆黑,隐隐几道幽光闪动,是石壁上的蝙蝠。鹰骑士说道:“出了‘阎罗道’,就是‘英雄冢’了,东方家族就在那里!”

仿佛穿越几个世纪的黑暗,忽然一道阳光闪现,撒下一片暖意,苍鹫长嘶一声,陡然间花明柳暗,山水苍穹,‘阎罗道’的背后果然又是一片天地。好大一片天地。绿水青山,红日赤霞,风采一片,何等妖娆!一阵鹰啸闪过,一大队苍鹫飞到,在天空排成两条长长的队伍,让出中间一条道路,仿佛欢迎宾客一般。鹰骑士手指东方道:“那里便是东方家族的所在,轩辕血裔的英雄冢。”远方就在脚下,许多山峰围成一圈,将一大块平地包裹,平地上远远望去,尽是坟墓碑冢,又有许多巨大建筑,仿佛远古的神殿,神殿的顶端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金色。

鹰骑士指点远方的那雄伟慕群,“这就是‘英雄冢’了,千百年来神州的英雄大都埋骨此处。最东边的那座神庙是炎帝宫,右边那座是兵主厅,那是专门纪念兵主蚩尤的。最前方的宫殿就是龙神殿,几千年前东方家族的祖先建立了这座神庙,祭败我们的图腾。最中间的那座宫殿,就是真正的黄帝墓,轩辕黄帝的遗骨就在里面。”

糊涂瞠目结舌,但见炎帝宫威武不凡,兵主厅气象万端。龙神殿前,九色神龙傲视苍穹,黄帝墓顶,盘古巨神开天辟地。糊涂长吁一口气道:“好,好一个英雄冢,好一个英雄冢!只有这样的地方,才配是轩辕氏的埋骨之处,也只有轩辕氏的长眠之所,才有这样的豪迈气象!”

苍鹫再次俯冲,群山为墙,而群山之中居然还有一道大门。好大的大门,两座高山相互偎依,山脚却被挖空,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大门。高山已经不再仅仅是高山,因为高山居然被雕刻成了两个男人。两个开天辟地一样的巨人,他们的手握在一起,另外的两只手上还举着刀剑兵器。这里的泥土都是红色的,为什么是红色的?难道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染着鲜血?

苍鹫低头,从大门下飞过,两只巨手握紧,就是大门的门梁。糊涂没有问这是什么,他知道,许多许多年前,星宿海外的胡人杀到了神州,三千先锋来到英雄冢前,他们甚至想冲进去,玷污神州先人的陵墓,当时在此守墓的人很少,只有东方岳与东方云两兄弟。两兄弟,四只手,两把剑,就这样守在冢前三日三夜,三千胡人,两百高手,居然无法攻入英雄冢!等到三日后,两人的弟弟东方豪带着东方家族的援军赶到时,三千胡人已经成了三千厉鬼,他的两个哥哥的身体早已冰凉,但却双手握住稳稳站住,巍然不倒!

当年就是在这高山之下,东方豪火焚兄长,祭败龙神,孤胆单刀,杀入星宿,血战七日,星宿海胡人无论男女老幼婴儿妇孺全都丧生东方豪刀下,经此一役,星宿海一族竟然绝种。此后东方豪建立了这座祭天门,让自己的两位兄长永远守卫英雄冢,也让他们永远住在英雄冢,此后无论人畜牲口飞禽走兽,欲进英雄冢,都必须在两人的雕像下穿过。这已经是很久远的传说了,但依然让人热血沸腾。苍鹫又是两声鹰啸,缓缓降落。

糊涂跳下鹰背,鹰骑士拱手道:“前辈,家主此刻正在黄帝墓中,请。”他长啸一声,苍鹫扇开翅膀,飞翔苍穹,附近数十头苍鹫聚成一队,浩浩荡荡飞翔天际,有若苍龙。

真正的苍龙却在黄帝墓中。

英雄冢内没有人,东方家族的人散于天地四方,很少会聚集在一起。英雄冢一向都是一个安静的地方。这些过去的辉煌记忆静静躺在这里,再没有人能够打扰他们。墓碑上雕刻着他们生前的模样,或是他们曾经用过的兵器。糊涂慢慢走过这篇墓碑,他的心中只能有虔诚,他看见许多认识的人,也看见过许多传说中的神人。

东方家族的人一直都是英雄冢的守墓人,但并没有多少人你能够看见,他们都生活在更群山之后的山冲之间,他们更散布在九州四海。有着这些苍鹫,根本就不需要有人来打扰英雄们休息。

但英雄冢内还是有人,只有至少糊涂看见了一个人,在黄帝墓的墙壁上,正在酣然挥毫,墨汁飞舞,青衫飘逸,他的笔下,是墙壁上奔腾如飞的一群战马,杀气纵横,战意萧瑟。

糊涂点头赞道:“好画!”

画家笑道:“过奖。”他的头发已经花白,眼神依然凌厉,他抚须道:“在下行云,东方苍龙是我的侄子。”

糊涂躬身道:“原来是东方大伯。”糊涂江湖名气虽大,现在也不过四十四五而已,面对东方苍龙的父辈,当然也不过是一个小辈。

行云摇头,“我只告诉你我叫行云,但我不姓东方。我根本就不姓东方,我姓龙。”他看着墙壁上的奔马,淡淡道:“你也不必对我多礼,我只不过是一个守墓的老人,我根本就不算是东方家的人。”他尽量说得淡然。

他也姓龙?他也不姓东方?

龙行云看着糊涂,“我看得出你是一个高手,我看得出你来历不凡。你能够来到这里,一定是东方家的人告诉了你这条路。”

糊涂点头,但随即皱眉道:“但她也不姓东方。”

龙行云沉默,忽然点头道:“龙香,是龙香?”他抬头看着天空,“龙香几乎就可以成为东方家的人了,但她还是没有通过考验,她始终没有她哥哥坚强。”

糊涂问道:“她究竟要通过什么考验?”龙香很坚强,又有什么考验能够难得倒她?”

龙行云叹了口气,“杀了她的表兄。”

于是糊涂闭嘴。这个考验居然如此残酷。龙行云的背影忽然有些落拓,“每个来到这里的人总要问我,为什么这个考验这么残酷?为什么你不问?”

糊涂摇头道:“因为我不用问。”他已经猜了出来,并不是家族的每一个人都那么高尚,再高尚的父亲都有可能生出一个汉奸儿子,东方家族出来的罪人,自然要由东方家族收拾了。龙行云叹了口气道:“我们有三个兄弟,大哥苍穹,我是行云,我们三个人之中最聪明最有天分的,就是三弟浮云了。可惜他遇上了凌日轮,可惜他相信了凌日轮。他的儿子,我的侄子,更对凌日轮最为崇拜。”龙行云叹了口气,“浮云在苍龙与苍穹父子联手之下战死,他的儿子,本来应该死在香儿手上,可她还是放手了。所以,所以她姓龙,永远都不够坚强姓东方。”糊涂黯淡点头,并不想说太多。

龙行云看着糊涂,“每一个来这里的人都必须向我展示,自己是否有资格进入轩辕黄帝的墓地。告诉我,你凭什么认为自己可以进入这块神圣的地方?”

你凭什么?

糊涂语塞。他忽然发觉自己没有什么凭借。

糊涂有武功,糊涂的武功已经是当今天下最强者中的一个了,但在黄帝面前,这些力量何等渺小?

糊涂有钱,糊涂有时候会忽然发大财,他现在至少已经发了小财,但糊涂明白,在这块圣洁的墓地,任何财宝都和狗粪没有什么不同。

糊涂有才,糊涂诗文天下无双,书画更是武林一绝,但这能成为他朝拜的理由?

糊涂忽然发觉,在轩辕的面前,自己居然什么都不是。

糊涂看着墙壁上那一副奔马,忽然知道了。我有资格朝拜轩辕,因为我有它。糊涂抽出腰间长剑,青光浮动,血色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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