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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功罪-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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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是联军中唯一对艺术品有欣赏能力的。虽然他们也当然像别人一样的抢劫,但都做得安静优雅。没有乱摔东西,也没有任意或不必要的破坏。他们搜集喜欢的东西,但不像抢劫的样子。我曾看到一处有日本兵进去过的房子。里面藏有一柜子的瓷器。他们像鉴赏家一样加以抚摸,并在杯子或瓶子的底部研究年代。对于粗劣的美国、俄国、法国、英国更不必说德国大兵,除了打不破的铜器、石器之外,几乎没有不打破的,实在难以比拟。”(梅龙.哈利斯、苏西.哈利斯《日本皇军兴亡记》)日本军队相对的文明,缘于对中国文化的尊重与认同。是否还有“同种”的因素在起作用,不得而知。日本士兵表现出特别的残暴,是发动大举侵华战争后,以南京大屠杀为标志开始的。其暴行引起举世震惊与公愤。为振兴军纪,“压制犯罪和不正当行为”,日本陆军省于一九四○年九月颁布了《改进军纪计划》的小册子,详细列举“中国事变中罪行和不当行为的特质”,要求每一军官“应时时记忆在心”。虽然我们不能期待发动侵略的战犯们,会对其军人“不当行为的特质”作出恰当的判断,但这本小册子至少显示了日本军事当局承认了一部分罪恶,并试图有所改过。七七事变爆发后的两年间,有五八八名日本士兵受到军事审判,其中四二○人犯抢劫或抢劫加强奸致死,三一二人犯强奸或强奸致死。这是日本方面的记录,实际罪犯的数字当然远不止于此。单是南京大屠杀的集体犯罪中,人数就得以万计。攻占南京的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一次斩杀三○○名中国人的田中军吉大尉,以“刀劈百人竞赛”闻名的野田岩和向井敏明两少尉,十年后才在南京军事法庭被判处死刑。
我们一般所说的沦陷区,是指被侵略者势力控制的地区。就日军而言,控制区又分为“治安区”与“准治安区”两种。“治安区”基本上都建立了中国人出面组织的伪政权,社会秩序相对稳定,“良民”大体上能够接受日伪的统治;“准治安区”则日伪势力较为薄弱,时有游击队、民兵、敌后武工队、抗日救国军之类小股抵抗力量进行骚扰。在“治安区”内,日本士兵较能遵守军纪的约束,一般发生杀人、抢劫和强奸的罪行,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惩处。而“准治安区”则军纪不保,犯罪行为常与“军事行动”一同发生。从侵略者的角度来看,南京大屠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等恐怖血腥的行为,一是为了对顽强抵抗的报复,二是为了震吓对手,摧毁对手的士气与尊严,三是树立征服者主宰苍生命运的威势,四是藉此激发原始的血气之勇。但要想最终达到征服占领地的目的,光靠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有时效果更适得其反。因此他们也得在“治安区”内推行怀柔政策,宣扬“同文同种”,宣扬“共存共荣”,宣扬“讨蒋爱民”,也就是实行“王道”,制止公然的暴行。不能将之一概地称为“欺骗”,要知道这种政策对于饱经战乱、贫困,深受过本国官府、军阀、土匪、流氓戕害的中国老百姓,实在太具实际意义。而且往往就能奏效。 
“天地之间有杆秤”?
以中国人的感情,强奸、轮暴是比杀头更难以平息仇恨的罪行。在大量描写抗战的书籍中,似乎日本侵略军只强奸中国妇女,而较为优待第三国尤其是西方人士。这样更足以证明,日本人只不拿咱们中国人当人。事实并非如此。较为优待的是没有与日本交战的国家的公民,而不是什么“西方人士”。一旦开战,凡敌对国家,都没有好果子吃。香港陷落后,一批英国女医护人员落入日军之手,被关到地下室摧残了一个多月。其中一位女医生战后回忆,这段日子她们每人每天要被至少十个日本人强奸,她本人最多一天被十七人强奸。另据一位目击者、加拿大陆军随军牧师巴莱特在东京国际法庭的证词,防守香港西部斯坦利堡阵地的一七○名英军及伤员被俘后全部杀害,七名女护士(四中三英)均遭奸杀。其中一名英籍女护士甚至被绑在尸体上轮奸。荷兰妇女也曾遭到类似的暴行。在对待战俘和战败国方面,倒是东西方“平等相待”的。电影《桂河大桥》,真实反映英军俘虏被迫当奴工的故事。一九四二年四月,马尼拉沦陷,美菲俘虏及难民共八万人在转移至收容所途中,约有一万七千人被日军虐待致死,其中美军士兵一二○○名。西方人称之为“死亡之旅”。一九四四年一二月,“马来之虎”山下奉文在帕拉万岛一次烧死一五○名美军战俘。
为了通过“正常渠道”排泄士兵的兽欲,日本军部特意建立“慰安妇”制度。这是一种惨无人道的制度,其中大部分是韩国妇女,还有一部分台湾和中国妇女,甚至西方妇女,但日本妇女也不在少数;有许多是被迫的,被强拉的难民,甚至是女战俘,但也有“为圣战而贡献青春”的妓女。“慰安妇”们以自身遭受摧残为代价,多少缓解了沦陷区广大妇女的遭受蹂躏的压力。一九三八年武汉会战期间,时任日第一一军团长的冈村宁次中将,曾对军中不能杜绝强奸罪行十分气恼,下令宪兵分队长重藤宪文中佐亲自坐镇,加强安抚工作,逮捕所有罪犯交军法会议处理。当他听到法务部长、宪兵队长为罪犯辩解,认为不能构成犯罪时,冈村拍案而起,一拳砸在桌子上吼道:“胡说!我知道,强奸罪要亲自控告才能成立,但是,人家在刀枪面前,谁敢亲自控告?没有反抗?三个轮奸,怎么反抗?那些日本的法律,能适于战区现状吗?我们出兵不是号称『圣战』吗?这是个『圣战』的样子吗?”(陈道阔《长河落日.武汉会战纪实》)就是这个后来晋升为侵华日军总司令的冈村宁次,在其晚年的的回忆录中,专门有一章节以《贯彻爱民方针》为题,记载了一九四○年二月召开的一次师团长、参谋长会议,他的参谋长讲的一段话:“纵然基于战斗上的需要,将房屋焚毁后,不论如何进行宣抚工作,亦毫无效果;反之,既不焚屋,亦不掠夺强奸,而进行宣抚工作的地方,当敌人发动攻势作战时,当地居民,亦均继续表示好感,而协助搬运物资;但前者的场合,敌人来袭时,居民通敌,于我不利,到现在始痛感需遵守军司令官的爱民方针。”当地居民表示好感,协助军队搬运物资,这颇有点像共产党描绘的“军爱民,民拥军”的景象。这是神话吗?是侵略者一厢情愿的幻想吗?—不是。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三年春,日军进攻河南,当地民众主动为日军带路,甚至帮助日军缴中国军队的枪。仅此一役,就有五万中国士兵被自己的民众缴了械。(刘震云《温故一九四二》)
近年中国有首流行歌(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主题歌)中唱道:“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两军对垒,当中国军队在民众饥饿难捱,挣扎在生死线时,仍只顾横徵暴敛,毫不体恤;而日本军队趁机收买人心,发放军粮救济百姓。中国驻军把城周十数里地的农作物放马蹂躏,士兵进村强索一切供应,稍有不遂,武力随之,更滥徵民间车马人力,弄得怨声载道,家破人亡;毗邻的日军则用现金雇工人筑路,不但不侵扰百姓,还施以小恩小惠。在这种情况下,“秤砣”于是向侵略者那边倾斜,什么“民族大义”,“爱国情操”,竟通通成了“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在“秤杆”上压不起足够的分量。 
对老百姓而言都是“官军”
中国军队和日本军队,对于老百姓来讲都是“官军”。如果你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不顾百姓死活,你就是强盗、土匪;如果你尊重民众,友好相待,你就是仁义之师。我们可以指责这条简单的法则近乎“浅薄和愚昧”,却又没有任何其他一条“深刻和智慧”的法则比它更接近历史的事实。有人认为:在绝对正确的爱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本主义。孟子曰:“民为贵,而社稷次之。”我非常赞成这个观点。进一步说,我认为国家利益应该高于党派利益,而民生利益又应该高于国家利益。
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胡适,也曾写过一首诗《你莫忘记》,借一位老人之口表达他的人本思想:
我的儿,我二十年教你爱国,—这国如何爱得!你莫忘记:这是我们国家的大兵,逼死了你三姨,逼死了阿馨,逼死了你妻子,枪毙了高升!——你莫忘记:是谁砍掉了你的手指,是谁把你的老子打成了这个样子!是谁烧了这一村,——哎哟!——火就要烧到这里了,——你跑罢!莫要同我一起死!——回来!——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都可以,——人总该不至——如此!—胡适的这首诗发表在《新青年》第五卷第三号上,大约为一九一八年。“我们国家的大兵”指的是军阀部队,而亡国的假想敌则是哥萨克、普鲁士。不过不论放在什么时代什么地方,意思都是一样的。抗日战争无疑是神圣和伟大的,但没有任何人、任何党派、任何国别和民族、任何军队有理由残害百姓,不顾及人民的利益。 
中国军队带来的水深火热
看几个例子:
一九三八年六月九日,为了阻挡中原日军西进,国军在河南郑州东北郊花园口炸决黄河大堤放水。洪峰突发,夺路东去,其咆哮汹涌之状据说超过历史上任何一次黄河决口。豫、皖、苏三省四十四县市受灾面积一万三千平方公里,受灾人口一千二百五十馀万,三百九十多万人流离失所,九十万人死于非命,财产损失不计其数。人民付出惨重的代价,“战果”又如何呢?日军土肥原的第十四师团一部分被困于中牟,经工兵接应耗费三天集结到开封;中岛的第十六师团一两万人陷在黄泛区,经航空兵团空投物资救援,终于度过难关。如此而已。黄河毕竟没有像大合唱中歌颂的那样,“发出愤怒的吼声淹没侵略者”。它的流量太小了,只有珠江的八分之一,只能淹没那些没有航空部队和工兵部队救助的中国老百姓。一个歪点子,死掉九十万人,这个数字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三倍。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凌晨两点,湖南省政府得到日军已迫近的报告(事后才知道是假情报),为实行“焦土抗战”的既定方针,下令自焚长沙。由省警备团出动执行焚城任务,放火工具是汽油、煤油、棉花、木棍,另有炸药包、手榴弹用以炸开封锁的大门。事先没有得到任何警报、正在睡梦中的老百姓,突然陷身在一片火海之中,许多居民被活活烧死,烤死,呛死,或躲在水缸中被煮成肉酱,或逃命不及被踩死、砸死、淹死、闷死。这场大火不停不歇地烧了整整三天三夜,一座千年历史文化名城被焚毁成一片碎瓦颓垣。后来统计,确认死于大火的人数约两万,其他不能确认的外地难民、伤兵则难以计数。文物损失无法估量,大批宋明清代图书珍本、名贵字画化为灰烬,仅一家金号就有四百四十颗汉代印章熔为铜饼、铁锭。绝大部分公共及民用建筑被毁。长沙素以中国最大米市之一著称,一次被烧掉大米、稻谷二○○万担。列为“四大名绣”之一的湘绣业,因几辈人存积的优秀画稿和版本毁于一旦,从此在中国的刺绣界黯然失色。我们斥责日本鬼子大扫荡实行“三光政策”,其中一光便是烧光。日本军队烧村庄固然令人痛恨,但哪一次比得上长沙大火?
在中国,不知有多少出版物描写过抗战时延安的“大生产运动”,一曲《南泥湾》,更是唱得家喻户晓。然而,大生产除了开荒地种粮食、蔬菜、棉花,还种过什么呢?还种过大量的鸦片!国民政府不给共产党拨款,延安要从经济上支撑远远超编的八路军、新四军,实感困难。粮棉蔬菜只能解决部分衣食自给问题,于是获利较大的鸦片则受到青睐。有作家为了撰写中共领袖的传记,采访当地的百姓和当年的战士,据他们回忆,每有外国记者来参观,就发动战士们连夜把鸦片挖出来用土盖上,记者走了再翻过来种上。可见共产党也知道,种鸦片不是件光彩的事。为什么还要种呢,因为要钱来“打日本”。至于被毒害的人民,那是你自己的事了。
一本正面叙述国军抗战的书中,有一段这样的纪实:“总指挥部和纵队,支队司令部,以摊牌民间妇女作杂活为名,选派年轻有姿色的妇女(主要是姑娘),到指挥部和司令部去缝军衣、做布鞋、洗衣、做饭,妇女们请求拿回家做或早去晚归,均遭拒绝,要求一律在军营住宿。每次八至十人,七天轮换一次。凡去当差的妇女,大多遭到强奸,先后被奸污者达几百人。有的回家悲愤交加,精神失常;有的被轮奸致残,甚至含恨自杀。广大百姓对其暴行恨之入骨。”(纯子、蔡农、老加《一江血水向东流—中日武汉大会战实录》)这是谁的队伍?是日本军队吗?不,是中国的政府军。由蒋介石密令成立的“豫鄂边区游击总指挥部”,是抗日的队伍。他们派夫派款,强拉壮丁,贩运私货发国难财,倒也罢了;最可恶的是强奸民女。日本侵略军最令人仇恨和恶心的战争罪行,也是强奸民女,但它在“正常”的社会秩序建立之后总还不至于敢公开这样干,要不也不会组织专门的慰安妇了。而国军却是代表政府的,本身应该就是正常秩序的保证,这样的罪行只能说是执法犯法,比日寇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九四三年,爆发随北十万民变,李宗仁的第五战区派出三个师进行镇压。 
内斗的惨烈甚于外斗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夜,重庆歌乐山军统局为中美合作所全体美方人员举办晚会庆祝圣诞节,结果台上唱戏,台下秩序大乱。中统局长戴笠特意约了几十个女人陪美军官兵跳舞,有些被当众强奸。这种事发生在战时国都重庆,由“政府机构”出面组织慰问援华友军,次日便有密报呈送蒋介石侍从室,蒋也只好不了了之。苏联红军出兵东北,犯下的强奸罪更是超过关东军十几年所为。而且还不许声张,一些对苏联红军的暴行表示过不满的中共干部,解放后长期受到迫害,不予重用。
花园口决堤,长沙大火,延安种鸦片,本国和盟国军队强奸妇女,都是一个问题:为了赢得反侵略战争的胜利,可以不择手段。也就是,目的的崇高,可以略去手段的恶劣。如果这种道理站得住脚,那么侵略者犯下的罪行也就都可以原谅了:他们是为了“拯救”腐败堕落的中国,为了实现一统大中国(或“大东亚共荣圈”)而进行的“圣战”。
有人会说,宁可死在自己人手里,也不愿意死在侵略者手上;宁可被黄河淹死,“人或为鱼鳖”,也不给鬼子劈死;宁可自己一把火先烧光,也不留给鬼子去烧;宁可吸共产党种的鸦片,也不吸日本人贩来的鸦片;宁可给国军、美军、苏军强奸,也不给日本鬼子强奸,……这话或许有他的道理。不过,这叫什么道理?
李宗仁在回忆录中记载,抗日战争期间,他在河南听到过这样的民谣:“宁愿敌军来烧杀,不愿汤军来驻扎。”“汤军”是汤恩伯的部队,蒋介石的嫡系。抗战胜利后,沦陷区的百姓也有民谣:“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看来,在这个问题上,同时或前后深受过侵略者和“自己人”灾害的平民百姓,是不会同意一些人的高论的。鲁迅也早就表示过,死在自己人手里是最悲哀的。这是因为,“自己人”最防不胜防;这种死最无价值;内斗往往比外斗更为残酷和激烈。后来发生的国共内战、文化大革命,都证明了这一点。
内斗超过外斗,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美国的南北战争,就超过它的独立战争。五十年代韩战的激烈,远非抗击日本入侵时可比。从生物学的角度,同类物种之间的争斗,也超过不同物种之间生存斗争。不同的物种,所需要的资源是不一样的。牛、羊、鹿在狮子、豺狼袭来的时候,只顾各自逃命而不会像一些深刻的思想家所希望的那样,“团结起来用利角去抗争”,却在争夺配偶的决斗中不惜折腿断角抵死相拼。人类社会比生物界要复杂得多,有些简单的道理却是相通的。严格地说,决堤、放火还不是内斗,只是“误伤”。
皖南事变才是典型的内斗,国军一次围歼新四军八千馀人。而在此数月之前,新四军仅一“黄桥决战”,就歼灭国民党第八十九军一万一千馀人,成为共军战史上一次辉煌的战例。可惜黄桥、皖南虽在抗战期间,打的都不是日本人,是打中国人。
为了防止共产党势力控制东北,蒋介石的国民政府竟以出卖外蒙作为争取苏联承诺的代价,也可算作内斗的一种“谋略”,尽管它是如此的糟糕。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抗日战争的结果是收回了东北和台湾,却放弃了面积超过两倍于东北和台湾的外蒙。外蒙独立的意义还不止于领土的丧失,它动摇了元朝的“合法性”,更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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